重組企業不裁員可獲失業保險基金補貼
日前,人社部等四部委聯合印發《關于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我省將根據遼寧實際情況制定津貼比例,補貼標準不超過企業及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通知》要求,在實施兼并重組、化解產能嚴重過剩、淘汰落后產能等調整優化產業結構過程中,對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員、少裁員的企業,由失業保險基金給予穩崗補貼,主要用于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相關支出。
據了解,涉及的企業包括電力、煤炭、鋼鐵、水泥、有色金屬、焦炭、造紙、制革、印染等行業。2014年全省申領補貼的.企業未裁員或裁員率應低于3.4%。參照政策與符合條件的企業,在兼并重組或淘汰落后產能期間,可申領不超過企業及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50%的穩崗補貼,具體比例由省級人社和財政部門確定,這一政策執行到2020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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