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失業保險金如何領。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的制度。它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之一。
四川失業保險金領取辦事指南:
辦事規程:
1、單位在自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的.7個工作日內將失業人員名單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備案,將失業人員檔案提交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審核。
2、失業人員應持本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等有關材料,在60日內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3、由市政務服務中心就業分中心向申請人辦結有關手續。
所需材料:
(一)單位報送資料
失業職工個人檔案,其中必須包含以下資料:
1、解除勞動關系協議書1份;
2、勞動合同或招工手續1份;
3、失業保險繳費查詢單復印件1份。
(二)個人申領材料
1、本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核原件);
2、勞動合同制職工終止(解除)合同證明書1份;
3、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6張;
4、中國銀行彭州支行存折1份。
收費標準:不收費
辦理時限:
法定時限及依據:(1)對單位移送的檔案,15個工作日完成審核;(2)對失業職工申領失業保險手續當即辦理。
辦事機構:彭州市就業服務管理局
辦公地址:彭州市天彭鎮天府中路154號
聯系方式:
法律依據:《四川省失業保險條例》(四川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成都市勞動用工和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暫行規定》(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93號),《成都市人民政府轉發省政府關于貫徹實施<失業保險條例>有關問題的通知》(成府發[1999]160號)
備注說明:
1、用人單位應在簽發的有效文件之日起7日內辦理完對職工的失業登記手續,失業人員應在原單位簽發的“處理決定”之日起60日內辦理完上述有關手續。用人單位或失業人員逾期不辦理失業登記的,作自動放棄失業保險待遇處理;
2、失業人員從辦理失業登記的次月起,按成都市就業服務管理局規定的時間和地點,由本人按月簽字領取失業保險金和門診醫藥費。連續兩個月未按規定領取的,作自動放棄失業保險待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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