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遼寧調整失業保險費率有關問題解讀
遼寧調整失業保險費率有關問題
日前,由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地稅局聯合印發了《關于調整失業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決定自2015年3月1日起,將失業保險費率由3%降至 2%。其中,個人費率由1%降至0.5%,用人單位(不含企業)失業保險費率由2%降至1.5%,企業按1%費率繳納失業保險費。7月2日,記者從省人社廳了解到,因政策調整造成的2015年3、4、5月用人單位多繳的失業保險費將在年內分3個月逐月抵頂。
省人社廳表示,此次調整是在充分考慮發揮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效用、減輕單位和個人繳費負擔、促進和穩定就業等因素基礎上進行的調整,適用于全省依法參加失業保險的單位及其職工。本次調整費率的'省文件下發時間為2015年5月15日,執行期從2015年3月1日開始,因政策調整造成的2015年3、4、5 月用人單位多繳的失業保險費將在年內分3個月逐月抵頂。具體方式為:抵頂月份為9、10、11月,即3月抵頂9月,4月抵頂10月,5月抵頂11月。其中,對因政策調整所造成的企業單位2015年3、4、5月多繳的個人實繳費款,將在9、10、11月應繳的個人部分進行抵頂;對因政策調整所造成的非企業單位2015年3、4、5月多繳的統籌和個人實繳費款,將在9、10、11月應繳的統籌和個人部分分別進行抵頂。
據了解,執行該項政策后,全省每年將減輕用人單位(不含企業)繳費負擔1.5億元,將有664.3萬職工受益,可減輕職工個人繳費負擔總計12億元。同時,個人領取失業保險的待遇并不會隨著稅率降低而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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