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人員將怎樣接續醫療保險
問:失業人員該如何接續醫療保險?
答:1、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可選擇參加職工醫療保險,享受職工醫保待遇。如不參保就不享受職工醫保待遇,只能享受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醫療補助金待遇。
2、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享受醫療補助金待遇,如要不間斷過渡到享受職工醫保待遇按下列程序辦理: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前1個月辦理職工醫保參保手續,可不間斷享受醫保待遇。例如:2月份是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最后一個月,必須在1月份辦理職工醫保參保手續,2月份開始繳納職工醫保費,3月1日起即可享受職工醫保待遇,實現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享受醫療補助金待遇不間斷地過渡到享受職工醫保待遇。
3、失業人員中的國有、集體企業失業人員在停止享受失業保險金后60日內參加職工醫保,連續繳納醫保費至退休,可不受職工醫保累計繳費年限(男滿25年、女滿20年,含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滿15年)的限制,但停止享受失業保險金后的60日仍不能享受醫保待遇。如要不間斷享受醫保待遇,必須按第2條辦理。
4、失業人員中的'國有、集體企業失業人員在停止享受失業保險金后60日內不參加職工醫保,退休時將受到職工醫保累計繳費年限(男滿25年、女滿20年,含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滿15年)的限制。如果年限不滿,將在退休時補齊繳費年限的醫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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