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失業保險繳費費率是如何規定的?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失業保險若干規定》第二條規定,深圳用人單位與職工應當按照規定標準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用。但還有部分職員不清楚深圳失業保險有什么用,參加失業保險有什么好處?失業保險繳費費率是如何規定的?如果企業未按規定給職員參加失業保險應該怎么處理?本文小編將為您娓娓道來。僅供參考!
參加深圳失業保險有什么好處?
好處一 :符合條件,資料齊全可按月領取失業金。按月領取標準為深圳最低工資的80%。
好處二 :失業保險基金按照規定為您繳納醫療保險費用,所以失業期間可以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好處三 :領取失業金期間,還可享受職業介紹或各種補貼。
好處四 :領取失業金期間死亡,遺屬可以申領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及撫恤金。
深圳失業保險繳費費率是如何規定的?
為了鼓勵企業不解雇或者少解雇員工,促進就業,預防失業,深圳社保政策規定,企業在一年內沒有解雇職工,下一年度失業保險費率下浮幅度不超過40%,具體辦法按市政府出臺的實施規定執行。
用人單位未為職工依法參加失業保險的如何處理?
根據規定,用人單位沒有按照規定為職員參加失業保險或者瞞報職工人數和工資總額的,由深圳社保部門責令其限期參;蛘哐a報補繳,逾期不參;蛘卟谎a報補繳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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