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金的計算方法
根據我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四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如下是小編整理的失業保險金的計算方法,歡迎閱讀,僅供參考!
1.再次失業時失業保險金如何計算?
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人員,其交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按重新參加失業保險之日起計算。如前次失業應當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期限未能足期,可與本次失業時應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合并計算。但合并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時,累計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2.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條件是什么?
根據失業保險政策的相關規定,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開辦私營企業、從事個體經營或自行組織起來就業的`,憑營業執照副本或者其它有效證明文件、企業章程及能證明其投資入股情況的材料,可以一次性領取剩余期限的失業保險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領取的月份,不能超過24個月),作為扶持生產資金。
3.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如何繳納社保?
失業人員繳納社保分為兩類:一是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此類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由失業保險基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大額醫保費,個人只需繳納養老保險費。二是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此類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大額醫保費均需要由個人繳納。
另外,失業人員離開原單位,并已將社保關系從單位轉入到個人后,可以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續繳社保,需要繳納的保費有三項: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及大額醫療保險。
4.失業金領取期限如何確定?
根據我國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主要依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納失業保險年限來確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領取期限最長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領取期限最長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領取期限最長24個月。但具體領取期限根據本地失業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5.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的計算: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失業前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扣除已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計算。
1年﹤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2年,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3個月;
2年﹤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3年,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6個月;
3年﹤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4年,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9個月;
4年﹤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5年,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12個月;
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5年以上的,按每滿一年增發1個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失業保險金的計算方法】相關文章:
失業后失業保險金怎么領取的11-04
失業保險金的作用08-06
失業職工如何申請失業保險金12-09
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程序12-04
失業后如何領取失業保險金11-24
失業后領取失業保險金方法09-07
失業保險金額07-27
申領失業保險金的程序05-15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方法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