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重慶市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一)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2年的為3個月;?
(二)累計繳費時間滿2年不足3年的為6個月;?
(三)累計繳費時間滿3年不足4年的為9個月;?
(四)累計繳費時間滿4年不足5年的為12個月;?
(五)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7年的`為15個月;?
(六)累計繳費時間滿7年的為16個月;以后累計繳費時間每增加1年,領取期限增加1個月,最長不超過24個月。?
失業人員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其繳費的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應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未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最長不超過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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