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民工失業保險繳費比例
失業保險主要為了保障失業人員不會因為無經濟來源而造成無法滿足生活基本需求的現象。下面是CN人才網小編整理的2017年民工失業保險繳費比例,歡迎閱讀,僅供參考!
農民工失業保險繳費比例
《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的繳費基數為本單位工資總額,個人繳費基數為本人工資額。單位工資總額按照國家有關工資政策予以認定其構成和計算方式。它是指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本人工資是指由單位支付的勞動報酬,包括計時工資或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等,不包括其他來源的收入。
在確定繳費基數時,各地可以根據情況統一規定各單位以哪一個時期的工資總額和工資額為繳費基數。如:可以上一年度單位工資總額為基數,平攤到本年度各個月份,每月按相同數額征收;可以上月單位工資總額為基數,按實際發生數確定征收數額;對工資總額不易認定的,可由負責征繳的機構參照當地工資水平和該單位生產經營狀況核定繳費基數。個人繳費基數的確定方法應與單位相一致。
上述工資總額,包括了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的工資部分,但農民合同制工人個人不繳費,合同期滿不再續訂或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支付給一次性生活補助。這樣規定,主要考慮農民合同制工人流動性較強,且離開原單位后可以回鄉務農,有一定生活保障,應與城鎮失業人員有所區別,采取支付一次性生活補助的辦法較為可行。對農民合同制工人采取不同辦法,既維護了他們的合法權益,也與目前尚不具備城鄉一體、待遇統一的.現實相適應,這是對失業保險制度的一項重要政策。
失業保險繳費比例與失業保險繳費比例指的是什么?
繳費單位按本單位當月職工工資總額的2%繳納失業保險費;繳費個人按本人月工資的1%繳納失業保險費,由所在單位從本人工資中代為扣繳。
繳費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低于當地上年全部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上年全部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和單位職工人數確定繳費基數。
1999年,中國政府頒布《失業保險條例》,把失業保險制度建設推進到一個新的發展階段。失業保險覆蓋城鎮所有企業、事業單位及其職工;所有企業、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必須繳納失業保險費。單位的繳費比例為工資總額的2%,個人繳費比例為本人工資的1%。享受失業保險待遇需要滿足三方面的條件: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已經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失業保險待遇主要是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金按月發放,標準低于最低工資標準、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繳費年限確定,最長為24個月。失業者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患病,還可領取醫療補助金;失業者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其遺屬可領取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此外,失業者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還可接受職業培訓和享受職業介紹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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