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失業保險繳費通知
有媒體調查發現,國務院提出階段性降低社保費率以來,目前至少已有19個省區市下調了企業養老保險費率,部分地區降低了失業保險個人費率。多地明確表示,費率降低后,參保人員的'各項社會保險待遇不受影響。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2017年沈陽失業保險繳費比例下調調整通知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最終還是以國家相關信息為準。
一、領取標準
2017年2月1日起沈陽市失業保險金標準如下:
九城區:和平區、沈河區、鐵西區、皇姑區、大東區、渾南區、于洪區、沈北新區、蘇家屯區
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不足10年的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標準由每月910元調整到1071元;
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標準由每月1040元調整到1224元。
四縣市:新民市、遼中縣、法庫縣、康平縣
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不足10年的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標準由每月735元調整到861元;
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標準由每月840元調整到984元。
繳費基數為我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上年度是社保年度,即每年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1日)為月繳費基數,繳費比例為20%,其中8%記入個人賬戶,12%納入社會統籌基金。
九區繳費基數:
失業保險單位:1%,15.3元,個人:0.5%,5.75元
4個縣市繳費基數:
失業保險單位:1%,12.30;個人:0.5%,6.15元
繳費比例
九區繳費比例:
單位:1%,個人:0.5%
4個縣市繳費比例:
單位:1%,人:0.5%
二、相關資訊:
為更好地發揮失業保險預防失業、促進就業作用,2月18日,沈陽市人力社保局全面啟動我市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工作。該補貼政策適用于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員、少裁員、穩定就業的企業,沈陽市符合條件的此類企業約為5.1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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