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轉移規定
參加西安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在繳費期間戶籍遷移、需要跨地區轉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的`,可在遷入地申請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一次性轉移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并按遷入地規定繼續參保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已經按規定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無論戶籍是否遷移,其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繼續在原戶籍地領取養老保險待遇。
已享受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待遇的人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其被征地養老保障待遇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疊加享受。
http://www.shddsc.com/【西安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轉移規定】相關文章: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如何轉移?02-24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轉移辦理指南01-25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01-30
青海城鄉居民養老保險2015最新規定02-19
關于社會養老保險轉移接續的政策解讀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