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辦理社保流程指南
社會保險 (Social Insurance) 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那么,單位辦理社保流程指南
小編介紹,新參保單位辦理社會保險參保登記手續如下:
用人單位在領取《營業執照》或獲準成立后30天內,先到地稅部門辦理繳費登記,并在次日起30天內到注冊地對應各區(縣級市)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登記,錄入地稅部門沒有采集而社保又需要的數據(例如待遇發放所需銀行信息、經辦人等),并發放社保登記證。
辦理手續時請提供以下資料:
1、地稅部門蓋章的《稅務(社保繳費)登記表》;
2、《營業執照》副本(或批準成立文件)復印件;
3、《基本存款帳戶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或開戶銀行出具的《核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
4、《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副本復印件;
5、《地方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6、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一式兩份。
單位辦理社保流程:
1、用人單位領取《營業執照》后到地稅部門辦理繳費登記;
2、到單位注冊地對應各區(縣級市)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登;
3、社保經辦機構核發《社保登記證》反饋申請單位。
單位參保登記資料變更的辦理
用人單位所登記的資料發生變更時,需在當月申報修改,其中,屬于地稅部門登記的資料發生變更時,到地稅部門辦理(涉及修改《社保登記證》內容的,地稅變更后憑變更證明到對應各區(縣級市)社保部門修正《社保登記證》);其他屬社保經辦機構登記的資料發生變更時,到對應各區(縣級市)社保部門辦理。
業務流程:
1、帳號等屬社保經辦機構登記的資料時,提供相應資料;
2、應各區(縣級市)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3、屬于地稅部門登記的資料發生變更時,到地稅部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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