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東平縣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政策解讀
“東平縣2016年度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政策解讀”由中國人才網小編為大家推薦。
一是加強政策解讀。今年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實行并軌的第一年,東平縣社保局在完成2015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征繳工作的基礎上,總結工作經驗,全面展開2016年度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主要加強以下幾方面的解讀:
參保范圍:東平縣行政區域內不屬于職工醫療保險參保范圍的城鄉居民,包括農村居民、城鎮居民、國家和省規定的其他人員(在校中小學生、學齡前兒童和幼兒)。
繳費標準:第一為政府補助:2016年,政府財政補助每人每年不低于380元,由各級財政按規定分別承擔;第二為個人繳費:設兩個檔次,一檔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140元,二檔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240元。繳費檔次一經確認,年度內不予變更。其中,未成年人、在校學生按照一檔標準繳費,享受二檔醫療保險待遇。我縣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撫恤定補優撫對象和重度殘疾人個人繳費部分,由縣財政按人均140元標準資助,享受一檔醫保待遇;如選擇二檔繳費,個人須繳納100元,享受二檔醫保待遇。對60周歲(1955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上老年居民個人繳費部分,由縣財政按照人均100元標準資助,個人自愿選擇繳納40元(或140元),相應享受一檔(或二檔)醫保待遇。
繳費方式:農村居民的參保繳費以家庭為單位,由其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村(居)委會按照“村不漏戶、戶不漏人”的原則代收代繳,確保應保盡保;縣城轄區居民的參保繳費以其戶籍掛靠部門為單位,代收代繳后統一到東平街道人社所辦理參保繳費、信息錄入等相關手續;在校中小學生、學齡前兒童、幼兒等隨家庭由其戶籍所在地或戶籍掛靠單位按全員參保的原則參保繳費。
繳費時間:根據泰安市統一規定,2015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為全市居民2016年度基本醫療保險集中繳費期。為使參保居民在新年度及時享受到醫保待遇,我縣原則上要求11月30日前完成集中參保繳費,12月份集中錄入參保信息;2015年9月1日前出生的新生兒,其參保繳費期為2015年9月1日至12月31日;2015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內出生的`新生兒,其參保繳費期可適當延長至2016年3月31日。新生兒參保繳費由委托代理人到屬地參保機構辦理;未在上述規定時間內參保繳費的人員,參保時個人須全額繳納居民醫療保險費(含財政補助部分);自2015年起,居民應按時連續參保繳費。2016年首次參保的,須全額補繳2015年未及時參保的醫療保險費(含財政補助部分)。
二是加強動員宣傳。為提高群眾對新政策的知曉度,營造良好的參保氛圍,縣社保局印制《2016年東平縣居民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公告》,將公告張貼到村委會、衛生室、文化廣場、集市等繁華路段,并通過手機報的形式進行刊登。利用電視臺、村村響廣播輪回宣傳,做到醫保政策走村入戶、眾人皆知。此外,公開醫療保險咨詢電話,方便群眾進行政策咨詢,為群眾答疑解惑。通過全方位、多渠道的宣傳方式力爭讓惠民政策進入每村每戶,確保宣傳活動覆蓋范圍不留死角,實現全員參保、應保盡保,共享醫保紅利。
三是加強隊伍建設。組織本單位人員及鄉鎮(街道)人社所人員深入學習《2016年度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通知》,熟悉相關政策,結合2015年度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工作,加強經辦人員業務知識培訓,提高經辦人員素質能力。通過規范參保繳費流程,確保按照既定的任務目標、參保繳費時間、參保繳費程序全面完成2016年度居民基本醫療參保繳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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