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節縣是國家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也是秦巴山片區扶貧攻堅主戰場。自全市高山生態扶貧搬遷工作啟動以來,我縣堅持“政府引導,群眾主體,市場主力”的原則,以“搬得出、穩得住、逐步能致富”為目標,立足縣情實際,創新工作思路,高山生態扶貧搬遷工作有序推進,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截至20xx年底,市上下達我縣搬遷任務涉及13550人,其中易地搬遷4500人,生態搬遷3600人,財政專項扶貧搬遷4110人,農村危房改造1340人。
根據調查摸底,全縣有搬遷意愿的群眾共計73000人。今年簽訂搬遷協議的群眾涉及13550人,占已下達計劃的100%;已搬遷群眾12010人,占已下達計劃的88.6%;其中集中安置10928人,占已搬遷人數的91%,貧困人口4852人,占已搬遷人數的40.4%。啟動集中安置點建設(含續建)37個,其中在建14個,已完工23個,建成房屋面積36萬平方米。已下達資金計劃共計16828萬元,其中市以上專項投資9760萬元,縣級整合投資7068萬元;已完成投資18415萬元,占已下達資金計劃的109.4%,其中市以上專項投資9608萬元,縣級整合投資8807萬元。
二、工作亮點及主要做法
(一)深入調研,科學謀劃,頂層設計注重“實”
全市高山生態扶貧搬遷工作啟動后,我縣特別注重調查研究,縣委、縣政府提出“磨刀不誤砍柴工,寧可節奏緩一點,步子慢一點,也要把底細弄準、辦法想好、措施想細,再付諸實施。”
一是深入調研,明確全縣扶貧搬遷的指導思想。高山生態扶貧搬遷工作啟動后,奉節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在調查研究和認真總結過去經驗和教訓的基礎上,確立了“實事求是、搞好結合、統籌推進、科學有序”的指導思想,要求扶貧搬遷做到“六個不”,即:不盲目,不貪大,不求快,不搞形象工程、不引發社會矛盾,不留后遺癥,堅決把該項民生實事辦實、辦好。
二是制定出臺一系列政策配套文件。在認真研究的基礎上,制定出臺了《奉節縣高山生態扶貧搬遷實施辦法(試行)》、《奉節縣高山生態扶貧搬遷工作績效考核辦法》、《奉節縣高山生態扶貧搬遷資金管理辦法》、《奉節縣高山生態扶貧搬遷傳統民居保護辦法(試行)》等政策文件,明確了高山生態扶貧搬遷工作的基本原則、目標任務、搬遷對象、補助標準、安置方式,建立了領導機制、資金投入、土地保障、稅費減免、后期扶持等政策措施,為高山生態扶貧搬遷工作提供了較為系統的政策保障。
三是認真吸取過去的教訓,進一步創新工作理念。充分尊重群眾的主體地位,提出了“該不該搬,政府把關;愿不愿搬,群眾自己說了算;怎樣搬,群眾自己作主。”;在安置點的選擇上,提出了“不搞村村點火、戶戶冒煙、遍地開花”,嚴控新建安置點,選點主要圍繞集(場)鎮規劃布局;在集中安置點建設上,堅持“政府統攬不包攬”,嚴禁鄉鎮負債建設,嚴禁違法建設,嚴禁借高山生態扶貧搬遷進行房地產開發。
(二)規范程序,加強管理,工作開展突出“嚴”
為了把該件民生實事辦好,我縣從規范程序、加強管理入手,對搬遷過程中的幾個關鍵點嚴格把關,確保高山生態扶貧搬遷規范有序。
一是嚴把對象審核關。在對象審核上,堅持“分類排序,擇優安排,逐步推進”的原則,嚴格執行搬遷對象戶申請-村民代表評議-村公示-鄉初審并公示-縣認定的審核程序,對搬遷對象、補助標準、搬遷方式等關鍵環節提前公示,確保公正、公開、透明。
二是嚴把安置點審核關。嚴格規定集中安置點選址條件,要求必須符合鄉鎮總體規劃、村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要避開地質災害隱患區,嚴禁占用基本農田,盡可能選擇水、電、路、教育、衛生等現有基礎設施完備的地點。嚴格報批程序,采取鄉鎮申報、縣村鎮辦組織相關部門初審,縣規劃局組織相關部門現場踏勘、縣搬遷辦組織相關部門會審、縣政府審批的程序,堅決杜絕借高山生態扶貧搬遷隨意建設的現象發生。
三是嚴把安置點建設質量關。鄉鎮人民政府憑縣政府下達的建設計劃,按照相關文件要求到相關部門辦理規劃、用地、建設等相關行政許可后方可實施。實施過程中,嚴格實行項目法人負責制、工程監理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標制,嚴格工程質量、安全、資金和進度監管,確保集中安置點建設規范、有序、安全和質量。
(三)打捆政策,整合資金,多方資源得到“統”
為解決集中安置點基礎設施建設和安置區產業發展資金短缺的問題,我縣通過整合相關涉農項目資金、社會扶貧資金及縣級配套等辦法來解決。
一是整合涉農項目資金。按照“目標統一、渠道不變、有效整合、管理有序”的原則,將以工代賑示范項目、農村安全飲水、土地整理、特色效益農業、農業綜合開發、農村電網改造等涉農項目整合安排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區,充分發揮資金整體使用效益。全年共整合涉農項目資金2507萬元。
二是整合縣級資金。其一,對政府批準的集中安置點,縣財政按每戶2000元補助集中安置點基礎設施建設;其二,繳納了增減掛鉤用地指標費用的集中安置點,建設方繳納的所得稅和實施宅基地復墾對象戶購房繳納的契稅縣級提留部分實行地稅先征,財政后返,返還資金用于集中安置點基礎設施建設;其三,搬遷對象入住集中安置點后,將地票交易收入中的集體經濟組織提留部分的70%轉入入住對象所在的集中安置點作為基礎設施建設費用;其四,對驗收合格的高山生態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縣財政按10萬元/個給予獎勵性補助。全年縣級財政已配套投入資金2900萬元。
三是整合社會扶貧資金。整合東西扶貧協作、市級扶貧集團定點幫扶和“圈翼”幫扶等扶貧資金用于高山生態扶貧搬遷建設。全年整合社會扶貧資金3400萬元。
(四)土地流轉,產業配套,致富之路全力“鋪”
堅持以穩得住、能致富為搬遷工作的著力點,把扶持發展、培育增收致富項目擺在搬遷工作的重要位置,通過流轉土地、調整產業結構和加強就業創業培訓,不斷拓寬增收致富渠道,確保搬遷群眾發展有基礎、致富有門路。
一是狠抓土地流轉。堅持“農民下山、產業上山”的理念,充分利用搬遷騰退的耕地、林地,積極引入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引導農戶土地流轉15000畝,大力發展規模化種養殖業,實行“公司+基地+農戶”的經營模式,既解決搬遷后土地撂荒的問題,搬遷群眾又可獲得土地流轉收益。
二是加大特色產業培育力度。按照“產業在哪里,人就搬到哪里,人搬到哪里,產業就配套在哪里”的理念,由縣發展改革委牽頭制定全縣各安置區產業發展規劃,將全縣產業項目重點向集中安置區配置,幫助安置區打造特色效益產業。目前,長江南岸興隆旅游片區重點發展了萬壽菊、中藥材產業,長江北岸重點發展了新品種油茶、蠶桑、冷水魚養殖等特色效益農業。
三是加強勞動力就業創業培訓。為盡快使搬遷群眾增收致富,我縣以搬遷群眾為重點對象開展就業創業培訓,增強有勞動能力的搬遷群眾的就業能力;支持創辦各類市場主體,以創業帶動就業;大力鼓勵和支持發展特色產業。
(五)積極探索,搞好結合,扶貧搬遷得到“融”
我縣在實施高山生態扶貧搬遷工作中,不是就搬遷而搬遷,而是將搬遷工作與發展鄉村旅游、拆房復墾、傳統民居保護與開發相結合起來。
一是將搬遷與發展鄉村旅游相融合。我縣具有得天獨厚的旅游資源優勢,在實施高山生態扶貧搬遷過程中,有意識地引導搬遷群眾向景區周邊搬遷,并積極創造條件解決景區周邊的用電、用水、村社道路等基礎設施問題,分批分類因地制宜地發展田園踏春、避暑納涼、果蔬采摘、農事體驗等形式多樣的鄉村旅游,不斷增加搬遷戶后續發展能力和脫貧致富的能力。
二是將扶貧搬遷與土地復墾相融合。統籌推進宅基地及附屬設施用地復墾和高山生態扶貧搬遷工作,對確定的搬遷對象,由縣搬遷辦函告縣國土房管局,縣國土房管局優先安排搬遷對象原宅基地及附屬設施用地復墾。今年,全縣簽訂了搬遷協議的對象戶也同時簽訂了復墾協議,已拆房復墾2400戶,涉及搬遷群眾8407人。
三是將扶貧搬遷與傳統民居保護與開發相融合。在實施高山生態扶貧搬遷中,我縣對全縣具有保護價值的傳統民居進行了調查摸底,編制了保護與開發規劃,將高山生態扶貧搬遷與傳統民居保護和開發相結合,既讓部分群眾搬下山,又讓部分群眾“不下山”,使當地傳統建筑風格和傳統民俗文化在搬遷工作中得到保護。截止20xx年底,我縣先期啟動了興隆鎮卡麂坪傳統村落保護與開發項目,該項目計劃投入4800萬元,擬將該村落打造成高山生態扶貧搬遷示范點、傳統民居保護示范點、特色鄉村旅游示范點。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繼續強力推進扶貧搬遷與發展旅游相結合。依托我縣獨特的旅游資源,加大投入和開發力度,鼓勵和支持搬遷群眾發展鄉村旅游和農家樂,把發展旅游作為扶貧的重要抓手,創造條件讓更多的群眾在旅游產業中找到一條致富路。
二是多措并舉支持搬遷戶的就業創業。加強對搬遷群眾陽光培訓、雨露技工培訓、創業培訓,并積極為他們策劃發展項目。根據他們能夠做什么、愿意做什么,幫助每一戶都找到一條致富門路。
三是積極探索集中安置點的社會管理。積極探索搬遷群眾入住后的后期管理模式,建立健全村規民約,完善服務體系建設,強化民主法制建設,引導搬遷群眾適應新的生產生活方式,確保實現安居。
四是加強項目管理和監督。按照項目實施和管理的要求,加強項目管理、督導檢查和跟蹤考評,對發現的問題及整改,確保工作順利推進。對已經搬遷的進行回訪,及時梳理和解決存在的問題,確保社會穩定。
五是加快集中安置點的建設。按照“渠道不亂、合力攻堅”的原則,加強縣級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加大資源和資金的整合力度,加快推進高山生態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建設,確保明年4月底前搬遷群眾全部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