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窗銷售合作協議
甲方:xx門窗嘉禾分店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互相推廣其產品等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合作內容:
1. 乙方幫助甲方向客戶推薦使用其產品(豪華落地門、高檔仿木紋推拉窗、中空隔音推拉窗、陽臺隔斷門、衣柜門等)
二、擁金計算方式:
1. 乙方所介紹的客戶在購買產品后,所購產品價格若在標價的九五折至原價之間,擁金為每平方15元,售價在九折至九五折之間為每平方10元,其它低于產品標價九折以下的為每平方5元。
2. 乙方介紹的客戶,總購買面積超過50平方以上,或購買落地門類產品超過八套以上的,在第一條的'基礎上,每平方另加5元。
3. 在乙方所介紹的客戶交納定金后,甲方給予乙方相應的擁金。
三、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負責人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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