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資協議書集合六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協議書,簽訂簽訂協議書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我們該怎么擬定協議書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出資協議書6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出資協議書 篇1
為設立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明確發起人權利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名法人(_________名自然人)經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人為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
二、一致推舉_________為發起人代表。
三、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街_________號_________樓_________室設立發起人事務所,由_________(或_________指定代表)任事務所主任。
四、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為:
1.主管:汽車制造與銷售;
2.兼營:汽車修理、汽車零部件銷售。
五、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總額為_________元,股份總數為_________股,每股面值_________元,每股發行價_________元。
六、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發起方式設立,由發起人認購全部股份,各發起人認購比例如下:
1._________認購_________股,占股份總數_________%;
2._________認購_________股,占股份總數_________%;
3._________認購_________股,占股份總數_________%;
4._________認購_________股,占股份總數_________%;
七、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費用為_________元,設立費用由_________墊付(或由全體發起人平均墊付、由發起人按比例墊付)。公司成立后,計入公司開辦費。
八、同意發起人_________以現物出資,出資標的為_________設備(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同意_________評估師將標的折價_________元,折合股份_________股。
九、全體發起人一致確認下列責任條款:
1.對屆期_________人認購之股份負連帶認購責任;
2.對屆期未繳納之股款負連帶繳納責任;
3.對現物出資估價高于最后審定價額之差價,負連帶補繳責任;
4.公司不成立時,設立費用由_________負擔(由發起人平均負擔,由發起人按比例負擔);
5.公司不成立時,對認股人負連帶退還股款責任;
6.公司不成立時,對設立債務負連帶償還責任;
7.由于發起人過失致公司受財產損害時,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十、發起人_________負責設立申請事務,發起人_________負責公司董事、監事選舉事務,發起人_________負責其他設立事務(或發起人_________負責全部設立事務,其他發起人予以配合)。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項,由全體發起人協商解決(或由_________酌情解決)。
十二、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違反本協議的發起人,對其他發起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十三、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發起人各執_________份,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_________(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簽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或居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法人證件號碼:_________ 身份證或護照號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人證件號碼:_________ 法人證件號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出資協議書 篇2
為設立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明確發起人權利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名法人(_________名自然人)經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人為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
二、一致推舉_________為發起人代表。
三、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街_________號_________樓_________室設立發起人事務所,由_________(或_________指定代表)任事務所主任。
四、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為:
1.主管:汽車制造與銷售;
2.兼營:汽車修理、汽車零部件銷售。
五、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總額為_________元,股份總數為_________股,每股面值_________元,每股發行價_________元。
六、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發起方式設立,由發起人認購全部股份,各發起人認購比例如下:
1._________認購_________股,占股份總數_________%;
2._________認購_________股,占股份總數_________%;
3._________認購_________股,占股份總數_________%;
4._________認購_________股,占股份總數_________%;
七、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費用為_________元,設立費用由_________墊付(或由全體發起人平均墊付、由發起人按比例墊付)。公司成立后,計入公司開辦費。
八、同意發起人_________以現物出資,出資標的為_________設備(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同意_________評估師將標的折價_________元,折合股份_________股。
九、全體發起人一致確認下列責任條款:
1.對屆期_________人認購之股份負連帶認購責任;
2.對屆期未繳納之股款負連帶繳納責任;
3.對現物出資估價高于最后審定價額之差價,負連帶補繳責任;
4.公司不成立時,設立費用由_________負擔(由發起人平均負擔,由發起人按比例負擔);
5.公司不成立時,對認股人負連帶退還股款責任;
6.公司不成立時,對設立債務負連帶償還責任;
7.由于發起人過失致公司受財產損害時,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十、發起人_________負責設立申請事務,發起人_________負責公司董事、監事選舉事務,發起人_________負責其他設立事務(或發起人_________負責全部設立事務,其他發起人予以配合)。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項,由全體發起人協商解決(或由_________酌情解決)。
十二、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違反本協議的發起人,對其他發起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十三、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發起人各執_________份,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_________(蓋章):___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或居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法人證件號碼:_________身份證或護照號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蓋章):______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人證件號碼:_________法人證件號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出資協議書 篇3
第一章、技術的內容和范圍:
1-1乙方同意甲方以制造的專利技作為其股份投入合營公司,甲方提供之技術必須達到《合同》第四章中規定的生產經營目的、規模。該技術包括產品技術、制造工藝、測試方法、材料配方、質量標準,人員培訓。
1-2甲方保證將本協議1-1中規定之技術全部轉讓給合營公司,并保證提供之技術是甲方同類技術中最先進的,設備的選型及性能質量是優良的,并符合工藝操作和實際使用的要求,該設備的選擇能夠符合合營公司的經營目的和生產規模.
1-3合營公司有權使用甲方提供的專利和商標,在任何國家、地區銷售合營公司的產品,不另需支付費用。
第二章、價格:
2-1專利技術指乙方擁有獨占專利權的專利技術,包括制造產品所需要的設計、制造的專利技術。乙方同意甲方以專利技術作價萬美元,占合營公司注冊資本的%。如在《合同》中規定的合營期限內專利有效期截止,乙方同意以現匯補足其應繳出資額。
2-2上述專利技術等作價出資部分不包括購買制造產品的設備及運輸、倉儲、稅金等技術作價投資以外的內容。
第三章、技術投入和投入的條件
3-1乙方同意從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向乙方轉讓《合同》產品的設計、制造專利技術。
3-2乙方承認甲方在中國設計和制造《合同》產品,以及使用、銷售和出口這些產品的權利,為不可轉讓的權利。
3-3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專利技術。專利技術清單詳見本協議附件1。
3-4如果乙方需要,甲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乙方提供協議產品的零配件或材料等。屆時甲、乙雙方另協商簽定合同。
第四章、技術的改進
4-1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適合于甲方生產條件的(如設計標準、材料、工藝裝備及其它生產條件等),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修改技術資料并提交給合營公司,不另收費用。
4-2在技術轉讓的有效期內,甲方和乙方在協議規定的范圍內的任何改進和發展,都相互免費將改進、發展的技術資料提交給對方使用。
4-3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所有權屬于改進、發展的一方,對方不得去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
4-4合營公司對技術的改進歸甲、乙雙方共有,任何單方面不得單獨使用;合營公司改進技術由合營公司申請專利。
第五章、考核和驗收
5-1甲方保證所交付的技術資料、圖紙清晰完整、正確,能滿足合營公司的設計、安裝、運行和維修的要求,達到《合同》中規定的經營目的和生產規模。
5-2為了驗證甲方技術資料的正確性、可靠性,由甲、乙雙方技術人員一起在甲方共同進行產品考核驗收。考核驗收細則見附件2。
5-3經考核,《合同》產品符合技術資料規定的技術參數,即通過驗收。甲、乙雙方簽署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六章、保密與侵權
6-1甲方保證擁有本協議規定提供的專利技術合法所有權,并有權向合營公司轉讓;如果發生第三者指控侵權,甲方應負責與第三者交涉,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
6-2乙方同意對甲方提供的技術予以保密,如果上述技術內容的一部分或全部被第三方公布,而且合營公司獲得了已公布的證據,則合營公司不再承擔保密義務,并認為該技術已經失效,甲方也應以現匯如數補足注冊資本之差額。保密的期限不能超過合營期限。
第七章、安裝、調試和人員培訓
7-1乙方有義務接受、安排甲方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赴合營工廠進行設備安裝調試、技術和管理培訓。
7-2乙方有權派遣人員赴甲方受訓,使乙方人員掌握上述專有技術和專利技術。乙方人員在乙方實習培訓的有關費用乙甲方負責,有關協議另行簽訂。
第八章、保證和索賠
8-1甲方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甲方實際使用的最新技術資料,并向乙方及時提供任何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
8-2甲方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和清晰的,并及時交付。
8-3如果甲方所提供的技術資料不符合8.2條的規定時,甲方在收到乙方書面通知后在正常情況下的三十天內,免費將所缺的技術資料寄給甲方。
8-4如考核《合同》產品的技術性能達不到規定的技術參數,甲、乙雙方應協力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若屬甲方責任,其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負擔;屬乙方責任,其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經多次考核不合格后,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甲方應按《合同》的出資要求以現匯形式補充其應繳資本金。
8-5對于合營公司共同研制的新產品不在本協議驗收、考核、保證和索賠之列。
8-6因專利和商標引起糾紛,應由甲方出面交涉并負責承擔因此產生的一切責任、費用,補償合營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九章、仲裁
9-1按雙方《合同》的十九章的有關條款執行。
第十章、協議生效及其他
10-1雙方應由各自授權的代表簽定本協議及其附件,并經審批部門批準,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10-2本協議附件1至附件2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10-3對本協議任何條款變更、修改或增減,需經雙方協商同意后,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經審批部門批準后生效,作為本協議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章、通知
11-1所有與《合同》及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和通訊應使用以下地址: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11-2若地址變更,變更方應以掛號信通知對方;若未給對方變更通知,則對方以前的地址,將被視為是正確的地址。
11-3所有與《合同》及本協議有關的通知、通訊、技術資料、圖紙、備忘錄等應以中文書寫。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二0xx年x月
出資協議書 篇4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發展生產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由 等共同出資設立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制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一條公司名稱: 公司
第二條公司住所:
第二章 公司經營范圍
第三條 公司經營范圍:
第三章 公司注冊資本
第四條 公司注冊資本:人民幣 萬元。股東以認繳資本承擔有限責任。
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必須召開股東會并由全體股東通過并作出決議。公司減少注冊資本,還應當在報刊紙上登載公司減少注冊資本的公告。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依法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章 股東的名稱、出資方式、認繳額、實繳額
第五條股東的名稱、出資方式、認繳額、實繳額如下:
注冊資本中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的轉移手續。
第六條公司成立后,應向股東簽發出資(或首期出資)證明書。
第七條擬在適當時機,對內部員工轉讓不超過30%的合同優先股份。合同優先股份的權力和義務:
a、合同優先股份不承擔企業經營的風險;
b、享有股份購買、退出的自由;
c、合同優先股份不參與公司的經營和管理;
d、合同優先股份不參與公司的經營決策;e、每年享有5%的保底獎勵;
F、合同優先股份不得向第三方買賣、抵押、轉讓或質押,雙方另約定除外。
第五章 公司的注冊資本出資時間
第八條 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期出資額應在公司設立之時,首期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其余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5年之內繳足)
第六章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 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1)參加或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并根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2)了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選舉和被選舉為執行董事或監事;
(4)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獲取股利并轉讓;
(5)優先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
(6)優先購買公司新增的注冊資本;
(7)公司終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財產;
(8)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報告;
第十條 股東承擔以下義務: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3)依其所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的債務;
(4)在公司辦理登記注冊手續后,股東不得抽回投資;
第七章 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十一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起全部或者部分出資。
第十二條 股東轉讓出資由股東會討論通過。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第十三條 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后,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名稱、住所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于股東名冊。
第八章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十四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執行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
(5)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6)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案;
(8)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9) 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10) 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11) 修改公司章程。
(12) 聘任或解聘公司經理。
第十五條 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第十六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七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并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定期會議應每半年召開一次,臨時會議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會議,行使委托書中載明的權力。
第十八條 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并主持。執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執行董事書面委托其他人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才全權履行執行董事的職權。
第十九條 股東會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決議應由全體股東通過,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紀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條 設立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人,執行董事為公司法定代表人,對公司股東會負責,由股東會選舉產生。董事會設董事長1人,由董事會選舉產生。執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執行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一條 執行董事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檢查股東會會議的落實情況,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7)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9)提名公司經理人選,根據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代表公司簽署有關文件;
(12)在發生戰爭、特大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特別裁決權和處置權,但這類裁決權和處置權須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東會報告。
第二十二條 公司設經理1名,由股東會聘任或解聘。經理對股東會負責,行駛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出資協議書 篇5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合作共贏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投資某某 有限公司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托內容
甲方自愿對由乙方擔任執行事務合伙人的“某某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某 ”)出資人民幣5萬元(以技術出資方式),占某某 注冊資本金的5%,并以乙方作為名義投資人代為行使相關投資人權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投資委托。
二、委托權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作為名義出資人在某某 的合伙人登記名冊上具名、由乙方代為投資及收取股息或紅利、代為繳納各類稅費、以及代為行使有限合伙企業合伙協議授予投資人的其他權利。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上述投資的實際出資者,有權在投資退出后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得以代為持有該投資所形成的投資權益,不得將此權益轉讓及質押。
2.在乙方投資代持期間,因代持投資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于與代持投資相關的管理費、銀行托管費、律師費、審計費、會務費等)應由甲方承擔,乙方可代為支付,但最終進行收益分配時應從甲方投資收益中扣除。
3.作為委托人,甲方負有按照某某 的合伙協議、本協議及合伙企業法的規定以人民幣現金進行及時出資的義務,并以其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
4.甲方作為“投資代持”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托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但甲方不能隨意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在未獲得甲方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指定代持的投資及其收益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2.乙方承諾在取得投資收益后,將代持投資所產生的相應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其他收益,并扣除相應稅費)轉交給甲方,并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后60日內通知甲方,并按期將該等投資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3.如果乙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之違約金。
五、雙方銀行賬戶
甲方賬戶名稱: 開戶行:
帳號:
乙方賬戶名稱: 開戶行:
賬號:
六、保密條款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七、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同意向沈陽市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八、其他事項
1.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身份證號碼:
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碼: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出資協議書 篇6
甲乙丙三方姓名、住址、身份證號、聯系電話
甲乙系親戚關系,甲與丙為夫妻,乙未婚。甲乙雙方出于投資與改善住房的打算,協議共同出資購買房屋一套,經雙方充分協商,為避免日后出現糾紛,影響雙方感情,就房產出資等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購房經過與房產基本情況
1、購房經過。
2、房產簡單信息。
3、其他相關信息以附件《某省買賣合同》(合同編號)復印件及辦出的產證為準。
二、出資情況
1、該房產合同價多少,計價方式,實際支出價款是多少(開發商可能合同作低價格)。
2、甲乙雙方各自出資份額,已經完成的實際出資,以及貸款情況。對此甲乙丙三方均無任何異議。
3、具體支付情況:何時何地通過何種方式支付,有何憑證,每一筆數額多少。
三、其他費用的承擔
1、除房款共計約 萬元人民幣之外,為購置該房屋,甲乙還需支出契稅、物業費、維修基金等各項支出,甲乙約定,各自承擔支出50%。
2、后續裝修費、水電費等各項費用,甲乙約定,各自承擔支出50%。
四、產權歸屬與使用權約定
1、由于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各項政策的規定,甲乙丙三方同意,購房合同以甲名義簽署,房產證上只寫甲的名字,只有甲有出售的權利。
2、甲擁有該房產的所有權,該房產為甲、丙雙方的夫妻婚后財產,如果丙對該房產進行任何處置均視為甲知情,乙可根據本協議選擇向甲或丙主張權利。
3、甲乙丙三方約定,三方均有對該房產實際居住、出租的權利,具體見本協議第五條。
4、房產證原件由乙方持有,甲方、丙方處分該房產(包括但不限于裝修、出租、出售、抵押等行為)需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有知情權。
5、房屋買賣合同原件由甲方持有,付款憑證、發票等由乙方持有原件。
五、收益約定
1、乙方有權入住該房屋,如居住、使用房屋的部分,無需向甲支付任何費用;如果乙方需要居住、使用該房屋的全部房間,則需要按照市場價向甲方支付整套房屋租金的50%。
2、甲方、丙方有權入住該房屋,如居住、使用房屋的部分,無需向乙支付任何費用;如果甲方或丙方需要居住、使用該房屋的全部房間,則需要按照市場價向乙支付整套房屋租金的50%。
3、如果該房屋的部分房間出租或整套出租,收取的租金甲乙雙方各占50%,收取租金一方應及時(收到款項三日內)將收取的租金的50%支付給另一方。
乙方有權尋找租戶該房產出租收取租金,甲方應當積極配合簽署出租合同等文件,配合備案租賃合同。
4、如果甲方將該房產出售,乙方在同等情況下具有優先購買權。甲方將房屋出售之后(包括出售給乙方及他方),需要及時于收到款項三日內將取得的凈收益的50%支付給乙方。
5、如果乙方有資金需要,不得轉讓應得收益,應當與甲方協商,由甲方按照該房產市場價格向乙方支付房價的50%,乙方出具收據與持有的本協議原件,本協議作廢。甲方必須配合,不配合視為違約,需按本協議相關違約條款支付違約金。
6、如果甲方將該房產抵押(房貸抵押除外),需經過乙方書面同意,否則視為違約。
7、本協議所稱“該房產市場價格”,以甲乙雙方協商優先,參照同小區房產價位,如果出現協商不成的情況,由國家規定有資質的相關機構進行審價,支出費用甲乙各自支付50%。
8、本協議基本原則為,甲乙各自出資一半,收益甲乙等額均分。
六、違約條款
1、違約條款原則上只適用于甲、乙兩方,但是如果丙擅自將該房屋出租、出售、辦理抵押,則各方均同意視為甲方違約,乙可根據本協議選擇向甲或丙主張權利。
2、甲乙雙方沒有遵守本協議第五條第3、4、5、6款的約定,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適用本違約條款。
3、一旦出現違約情況,另一方可要求按照本協議取得應得收益,并且違約方需要另行支付給另一方該房產市場價格的10%作為違約金。
4、違約方需要承擔另一方為此付出的律師費、交通費、鑒定費、訴訟費、公證費等各項費用。
七、協議的變更、解除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即可變更、解除本協議,如果有變更、解除本協議的情況出現,需要及時通知證人,將證人所持原件銷毀。如果證人遺失原件,則需要出具書面說明。
八、其他條款
1、本協議為共同出資購房協議,乙方出資購房款的一半,有收取該房產一半收益的權利。
甲方不得主張乙方出資為民間借款形式,否則視為違約,并將違約金提高至房產市場價格的15%。
2、丙方對本協議所涉相關事宜明確清楚的了解,丙方對該房產的任何處理(包括但不限于裝修、出租、出售、抵押)均視為甲方知情,由甲方與丙方共同或單獨承擔責任。
3、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丙方共持一份,乙方保存一份,另由證人 保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丙三方均明確證人 為中立方,未收取任何費用。如果涉訴,證人只具有作證義務,不承擔任何責任。
5、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另行協商,并簽署書面文件,需抄送證人一份。
6、本協議簽訂日期為20xx年 月 日,自各方在每一頁簽字之日起生效。
7、附件包括:《某省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編號: )復印件、所有付款憑證復印件、各方身份證復印件等。(下無正文)
甲乙丙簽字、按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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