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商務合作協議書4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協議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確立某種法律關系。那么相關的協議到底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商務合作協議書4篇,歡迎大家分享。
商務合作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鑒于甲乙雙方正在建立_______合作關系,為了積極促進雙方在指定領域的業務開發與商務合作,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同意向對方披露自身的保密信息,并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秘密信息
1、甲乙雙方確認:“秘密信息”是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未曾公開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和財務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設計、程序、制作工藝、制作方法、管理訣竅、產品或服務的銷售網絡、銷售狀況、客戶名單、市場開發及售后服務情況、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
2、乙方承認在為甲方工作期間可能直接或間接地通過書面、口頭、圖表、音像資料等獲得或通過觀察全部或部分設備、產品等獲得這些秘密信息。
3、甲乙雙方同意,上述“秘密信息”不包含那些非因乙方過錯而進入公眾領域的公開信息。
第二條、保密的內容及范圍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的甲方商業秘密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技術信息:___________
2、經營信息:___________
3、公司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___________
第三條、雙方責任
1、甲乙雙方互為保密資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負有保密義務,承擔保密責任;
2、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聞界人士)公開和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雙方也須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聞界人士)公開或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除非披露、公開或利用保密資料是雙方從事或開展合作項目工作在通常情況下應承擔的義務(包括雙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應承擔的義務)適當所需的;
3、雙方均須把保密資料的接觸范圍嚴格限制在因本協議規定目的而需接觸保密資料的各自負責任的代表的范圍內;
4、除經過雙方書面同意而必要進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將含有對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資料復印或復制或者有意無意地提供給他人。
第四條、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甲方對本協議所述的商業秘密采取適當的保密措施并告知乙方時開始,到該商業秘密公開時止。乙方是否在運作本項目,不影響保密義務的承擔。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元;
2、如果因為乙方前面條款所稱的違約行為造成甲方的損失,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如已經支付違約金的,應當予以扣除);
3、前款所述損失賠償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1)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計算方法是:因乙方的侵權行為導致甲方的產品銷售數量下降,其銷售數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件產品利潤所得之積;
(2)如果甲方的損失依照(1)款所述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計算方法是:乙方從每件與違約行為直接關聯的產品獲得的利潤乘以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所得之積;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業秘密許可使用費的合理數額作為損失賠償額;
(3)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4、因乙方的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的商業秘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第六條、爭議糾紛解決
雙方就履行中產生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協議生效的效力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對簽字雙方及其關聯機構及其繼受者均具有約束力。如保密信息因接受方之外的原因而成為公知信息,則本協議對該部分保密信息自動失效;
2、本協議包含雙方關于此事項的全部約定。雙方在此之前達成的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或約定,如果與本協議沖突,則以本協議內容為準。本協議的任何修改須以書面方式做出并經雙方簽字才能生效;
3、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商務合作協議書 篇2
合同編號:
簽約地址: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誠實守信、長期合作的原則,為實現市場營運,甲乙雙方就旅游產品的推廣合作,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誠信、互惠互利的原則,在遵守國家有關政策和法規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內容
1.甲方為乙方提供電子商務基礎服務,提供免費的網店供乙方使用,乙方通過甲方提供的后臺及時發布相關旅游產品做好及時的更新服務。
2.乙方負責網店的管理并更新旅游產品信息,與客戶溝通完成預訂過程,包括與客人簽訂合同,收取款項,處理客戶投訴等服務。
3.乙方允許授權甲方開通網上支付平臺,允許甲方通過平臺代為收款,在收到甲方與游客的合同傳真確認件后兩天內,甲方將所收款項扣除傭金后及時支付給乙方。
甲方將向游客直接開放乙方的旅游產品咨詢電話,在為游客提供在線預訂系統的同時為乙方提供后臺訂單管理系統。
二、合作細節
1、甲方將通過網站平臺等途徑引導客人直接通過電話或網上預訂由乙方提供的旅游產品,由甲乙雙方工作人員與客人聯系促成交易。如果客人上乙方門市付款或直接將款項匯給乙方,在客人最終成行的基礎上,將每條線路的返利情況,每月結算一次。如果客人直接選擇甲方提供的網上支付接口,將預訂金或全額款項支付給甲方,則甲方在收到乙方與客人所簽的合同復印傳真件后將客人款項扣除應返給甲方的傭金后在兩個工作日內將款項支付給乙方。
三、合作要求
(一)乙方需及時更新自己的線路產品,發布的旅游產品必須規范完整。
(二)乙方發布的旅游產品內容里面不得含有聯系電話或qq等聯系方式。
(三)乙方發布的旅游產品價格與每條線路的返利必須盡量做到真實。
(四)乙方必須提供真實的營業執照、經營許可證,簽訂此合作協議。
(五)乙方必須提供真實的各項聯系,如有變動第一時間做好更改。
(六)乙方必須如實反映客人的實際成行情況。
如乙方出現以上任何一種情況不能滿足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終止合作,收回由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網店。
四、保密原則
1、甲、乙雙方應對本合同及合作關系或其通過工作接觸或其它渠道得知的有關對方的商業秘密嚴格保密,末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2、未經協議另一方事先的書面許可,協議任何一方不得將其在本協議中的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方。轉讓均視為無效。
五、合作期限
時間起點:時間終點:
合作到期如無異意,將自動延續。
六、其它
1、甲、乙雙方應對本合同及合作關系或其通過工作接觸或其它渠道得知的有關對方的商業秘密嚴格保密,末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七、補充條款
1、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附件
商務合作協議書 篇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就雙方合作建立官方電子商務網上商城淘寶第三方電子商務銷售渠道(以下簡稱網上合作平臺)的運營推廣達成如下協議,并愿意在此基礎上雙方共同遵守,精誠合作,互相支持,共同發展。
第一章總則
1.合作內容:甲方是擁有包括品牌、設計、生產的公司。乙方是一家專注于從事面向消費者的電子商務(B2C)運營推廣的`公司。乙方以自身的技術實力和在電子商務方面的運營經驗和能力,雙方合作運作以銷售甲方擁有的品牌商品為目的的電子商務平臺。
2.合作條件:甲方品牌在互聯網上的商標使用權,商標使用權再授權,以及產品的分銷權、零售權。乙方擁有建設并運營面向最終消費者的電子商務網上商城(B2C)的能力;
3.合作方式:乙方通過互聯網等非線下實體店鋪的形式向最終消費者銷售可授權的品牌商品,乙方為甲方該項業務提供外包運營服務,該外包運營服務包括網店建設、網店運營、廣告推廣、客戶服務、收款結算等服務。甲方負責,產品拍攝,圖片美工、編輯上架、店鋪裝修、數據更新、物流配送等服務。甲方授權乙方在淘寶、拍拍、京東等電子商務平臺的網絡銷售經營權。雙方建立電子商務戰略合作關系。甲方并按本協議第三章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建設及運營服務費;
4.合作區域:中國大陸;
5.合作及授權期限: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xxxx年12月31日。
第二章權利及義務
A.甲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保證在互聯網上所銷售商品的合法性,并對所提供的所有產品承擔所有責任,包括并不限于知識產權、產品質量等;
2.甲方制定網上合作平臺的產品統一零售價格。乙方承諾不以低于甲方零售指導價的價格出售(促銷活動除外)。
3.甲方負責提供網上合作平臺所售商品并保證穩定的庫存。
4.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為建設網上合作平臺所需要的有關產品圖片、信息、介紹、市場及宣傳等文檔內容。甲方負責協助辦理網上合作平臺經營許可的各種資質。
5.甲方有義務依照雙方共同制定的客戶服務規范對網站銷售的產品進行退換貨處理;
6.甲方負責打包發貨以及設立客服輔助乙方跟蹤訂單以及售后查件方面服務。
7.甲方負責由產品質量問題以及發貨錯誤等造成的退換貨費用。
8.甲方負責將乙方下午4點之前提交的訂單當天發貨。特殊原因沒有及時發貨的要及時通知乙方,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B.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應確保乙方運營的網上合作平臺的信息系統性能滿足合作需要的技術規范。
2.乙方負責網上合作平臺的網店建設、網店運營、網店推廣、電話客服。
3.乙方負責第三方網上商城的日常推廣、節慶等特殊促銷活動的策劃及實施。
4、乙方對于計劃銷售的產品信息應及時通知甲方,并將有關數量、運輸方式等及時交給甲方。
5.除本合同明確授權外,乙方不得在其它場合使用卡琳斯頓品牌。乙方不得銷售任何假冒或仿冒卡琳斯頓品牌的產品,不得做出任何侵害卡琳斯頓品牌的知識產權的行為。
6.乙方在銷售活動中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消費者權益和他人合法權益,也不得損害甲方權益,不得做出有損卡琳斯頓品牌形象的行為。
第三章網店建設費及收益分配
1.甲方須向消費者開具商品銷售發票。
2.甲方負責電子商務平臺的保證金及服務費。
3.甲方應向甲方電子商務平臺支付廣告推廣費用。
4.甲乙雙方的工資自行負責。
5.雙方利潤分配:正常銷售價格乙方按照銷售額的20%提成,如聚劃算,淘金幣等活動促銷銷售的按照銷售額的20%提成。
6.配送與結算
1.1關于商品的物流配送方式雙方約定:由甲方負責倉儲和對消費者的發貨。產品所有權在銷售給消費者之前均屬于甲方所有,乙方不享有產品所有權。
1.2乙方在客戶服務時接到客戶反映發現有甲方多發、錯發的貨物的,應做好詳細記錄,同時應立即通知甲方。
1.3甲方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其它法規、部門規章和國家強制性標準的規定,對存在質量問題的售出商品提供無條件退換貨服務,對非商品質量問題(商品不影響二次銷售)的售出商品提供7日內可退換貨服務、15日內可換貨服務。甲方通過乙方售出的商品,由乙方代表甲方為購買用戶完成上述售后服務。
1.4甲方要給乙方出具詳細的產品價格清單,內容包括:產品型號、成本價及零售價格。如果產品價格有變動,要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因通知不及時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1.5雙方以自然月為對帳結算周期,甲方財務人員應于每月10日前,向乙方出具上一對帳周期,實際發生的結算金額對帳通知單。乙方在收到甲方對帳通知單5個工作日內,將對帳通知單回執返回至甲方。如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對帳單有異議,雙方可通過對帳方式進行核對。雙方對結算對帳單確認無誤后3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在每月15日至20日期間向乙方帳戶匯入上月的傭金。
第四章業務運行與客戶服務
1.市場推廣包含以下方面:
1.1互聯網推廣:乙方可以通過各種合法的網上推廣方法進行業務推廣,包括直通車,淘寶客等商務平臺各種收費推廣及推廣方式。
1.2呼叫中心:乙方可以通過語音交互平臺、傳真、電話中心客服人員進行電話外呼銷售;
1.3媒體推廣:包括報刊廣告、郵購目錄、宣傳手冊、海報張貼、小禮品等:
1.4其他推廣:包括與移動運營商、互補品牌合作推廣、與有關商家合作推廣、登門訪問、參加展示會、客戶服務見面會等。
乙方提交相應的推廣提案給甲方,在獲得甲方的書面批準及相應的支持下進行以上各種推廣方式。甲方要給予乙方市場推廣費用及促銷支持。
2.甲乙雙方應當建立項目執行小組,該小組包括:
2.1項目經理:項目經理負責合作期間的項目協調與溝通;
2.2編輯:乙方負責制定官方網上商城推廣計劃、廣告頁面、以及投放,甲方負責相關產品文案及推廣時所用禮品等。
2.3技術:乙方技術人員負責向甲方提供甲方進行業務運營分析所必要的運營數據。甲乙雙方技術人員對此數據進行定期維護。乙方按照雙方商定的官方網上商城技術規范負責運營。
2.4倉存:甲方負責向乙方定期提供所有可銷售商品的詳單,并根據補貨清單安排配貨。
2.5財務:乙方財務人員負責定期對官方網上商城所售商品對賬、結算,確認乙方傭金金額。
3.客戶退換貨服務
3.1甲方應負責為用戶提供合格的商品。
3.2甲方應對官方網上商城用戶提供退換貨服務,
第五章商業保密條款
1.商業秘密:任何一方公開或未公開的任何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產品計劃、銷售計劃、獎勵政策、客戶資料、財務信息等,以及非專利技術、設計、程序、技術數據、制作方法、資訊來源等,均構成該方的商業秘密。
2.保密:雙方對在本協議下知悉的另一方的任何商業秘密均負有保密義務,任何一方在任何時候均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的商業秘密,非經另一方書面許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任何一方違反本條規定的,應全額賠償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間接損失。如果損失難以計算,則按3萬元計算。
3.本協議終止后至少3年內,雙方仍然負有本條款項下規定的保密義務。
第六章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嚴重違反本協議,造成本合同約定的合作業務無法經營或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經通知糾正后15日內仍未糾正的,視作根本違約,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違約方仍應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
2.如因為不可抗力導致技術故障,進而影響服務的不能履行或履行延誤,從而導致消費者理解錯誤而造成的任何損失,雙方均不負責任。
3.不可抗力:在合作期間,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或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協議的履行直接被影響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并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的詳細情況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按照事故對協議的履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協議、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協議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協議。
第七章爭議解決方式
1.一切由執行合同引起或者與合同有關的爭議,均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未涉及的部分,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 協議的生效、終止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正式生效,有效期五年。協議期滿前六個月若雙方均未以書面形式提出異議,則本協議自動延期一年,延期期數沒有限制,直到雙方提出異議為止。
2.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雙方不再續簽新的合同的,則乙方應在合同終止后的7日內清除完畢網站上的所有卡琳斯頓品牌標志和廣告宣傳,并將甲方產品和其它屬于甲方的財產完好地歸還甲方。
3.對本協議內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補充應為書面形式,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成為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
4.本協議及其附件為中文本,共肆份原件,均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為憑。
5.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另行協商并簽署書面文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對協議及附件的任何變更或修改均以書面形式確認,并需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方為有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簽字: 授權簽字:
簽署時間:年月日 簽署時間:年月日
商務合作協議書 篇4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就雙方合作建立官方電子商務網上商城淘寶第三方電子商務銷售渠道(以下簡稱網上合作平臺)的運營外包服務達成如下協議,并愿意在此基礎上雙方共同遵守,精誠合作,互相支持,共同發展。
第一章總則
1.合作內容:甲方是擁有包括品牌、設計、生產、經銷及零售實體。乙方是一家專注于從事面向消費者的電子商務(b2c)外包運營的公司,乙方以自身的技術實力和在電子商務方面的運營經驗和能力,雙方合作運作以銷售甲方擁有的品牌商品為目的的電子商務平臺。
2.合作條件:甲方品牌在互聯網上的商標使用權,商標使用權再授權,以及產品的分銷權、零售權。乙方擁有建設并運營面向最終消費者的電子商務網上商城(b2c)的能力;
3.合作方式:甲方通過互聯網等非線下實體店鋪的形式向最終消費者銷售可授權的品牌商品,乙方為甲方該項業務提供外包運營服務,該外包運營服務包括網店建設、網店運營、廣告推廣、客戶服務、收款結算等服務。乙方負責,物流配送、甲方授權乙方在淘寶、拍拍平臺的網絡銷售經營權,甲方授權乙方開立品牌淘寶、拍拍的專賣店。除上述甲方明確授權的網站外,乙方不得在其它網站經營甲方的品牌。雙方建立電子商務戰略合作關系。甲方并按本協議第三章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建設及運營服務費;
4.合作區域:中國大陸;
5.合作及授權期限: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年月日。
第二章權利及義務
a.甲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保證在互聯網上所銷售商品的合法性,并對所提供的所有產品承擔所有責任,包括并不限于知識產權、產品質量等;
2.甲方制定網上合作平臺的產品零售指導價格。乙方承諾不以低于甲方零售指導價的價格出售。甲乙雙方共同制定面向會員的促銷原則,乙方可在該原則下制定促銷計劃,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執行具體促銷計劃。
3.甲方負責提供網上合作平臺所售商品并保證穩定的庫存。
4.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為建設網上合作平臺所需要的有關產品圖片、信息、介紹、市場及宣傳等文檔內容;甲方負責協助辦理網上合作平臺經營許可的各種資質。
5.甲方有義務依照雙方共同制定的客戶服務規范對網站銷售的產品進行退換貨處理;
b.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擁有非甲方提供的網上合作平臺的后臺信息系統、操作規范等的知識產權;
2.乙方應確保乙方運營的網上合作平臺的信息系統性能滿足合作需要的技術規范。
3.乙方不得在線下銷售甲方提供的貨品。
4.乙方保證妥善保管代銷貨品。在乙方保管期間發生的貨物滅失或毀損(不包括不可抗力造成的)由乙方承擔全部的損失。
5.乙方負責網上合作平臺的網店設計、網店建設、網店運營、網店推廣、電話客服。
6.乙方應于每周結束的次日,每月結束的三日內,每年結束的次月10日前向甲方提供每周、月、年的銷售報表、銷售分析、退換貨分析、當前庫存數據分析以及客戶瀏覽記錄和購買習慣分析。
7.乙方應在甲方書面批準的的市場推廣方式內開展推廣活動;
8.乙方負責第三方網上商城的日常推廣、節慶等特殊促銷活動的策劃及實施,但需得到甲方書面批準。
10.除本合同明確授權外,乙方不得在其它場合使用品牌,不得再授權其它單位網絡經營品牌。乙方不得銷售任何假冒或仿冒品牌的產品,不得做出任何侵害品牌的知識產權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立即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及侵權責任并賠償甲方由此所遭受的實際損失。
11.乙方在銷售活動中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消費者權益和他人合法權益,也不得損害甲方權益,不得做出有損品牌形象的行為,否則由此產生的責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擔,并且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第三章網店建設費及收益分配
1.甲方須向消費者開具商品銷售發票。
2.甲方因在合同簽定日支付10000元給乙方作為,網店平臺建設費(圖片拍攝圖片優化網店整體設計等)
3.甲方同意乙方提取甲方產品的銷售傭金作為收益。
傭金:甲方同意乙方從實際銷售出去的甲方產品零售指導價格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傭金作為乙方的外包服務報酬。傭金=實際銷售出去的產品的零售指導價格×15%的傭金比例。
4.配送與結算
4.1關于商品的物流配送方式雙方約定:由甲方負責倉儲和對消費者的發貨。產品的所
有權在銷售給消費者之前均屬于甲方所有,乙方不享有產品的所有權。
4.2乙方在客戶服務時接到客戶反映發現有甲方多發、錯發的貨物的,應做好詳細記錄,同時應立即通知甲方。
4.3甲方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其它法規、部門規章和國家強制性標準的規定,對存在質量問題的售出商品提供無條件退換貨服務,對非商品質量問題(商品不影響二次銷售)的售出商品提供7日內可退換貨服務、15日內可換貨服務。甲方通過乙方售出的商品,由乙方代表甲方為購買用戶完成上述售后服務。
4.4雙方以自然月為對帳結算周期,乙方財務人員應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上一對帳周期實際發生的結算金額對帳通知單,甲方在收到乙方對帳通知單5個工作日內將對帳通知單回執返回至乙方。如甲方對乙方提供的對帳單有異議,雙方可通過對帳方式進行核對。雙方對結算對帳單確認無誤后3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在每月15日至20日期間向乙方帳戶匯入上月的傭金。
5.乙方向甲方快遞對帳及相關資料等快遞費用及運輸費由甲方承擔。
第四章業務運行與客戶服務
1.市場推廣包含以下方面:
1.1互聯網推廣:乙方可以通過各種合法的網上推廣方法進行業務推廣;
1.2呼叫中心:乙方可以通過語音交互平臺、傳真、電話中心客服人員進行電話外呼銷售;
1.3媒體推廣:包括報刊廣告、郵購目錄、宣傳手冊、海報張貼、小禮品等:
1.4其他推廣:包括與移動運營商、互補品牌合作推廣、與有關商家合作推廣、登門訪問、參加展示會、客戶服務見面會等。
乙方提交相應的推廣提案給甲方,在獲得甲方的書面批準及相應的支持下進行以上各種推廣方式。甲方可視乙方的銷售業績,給予乙方相應的市場推廣費用及促銷支持,具體由甲方制定。
2.甲乙雙方應當建立項目執行小組,該小組包括:
2.1項目經理:項目經理負責合作期間的項目協調與溝通;
2.2編輯:乙方負責制定官方網上商城推廣計劃、廣告頁面、以及投放,甲方負責相關產品文案及推廣時所用禮品等。
2.3技術:乙方技術人員負責向甲方提供甲方進行業務運營分析所必要的運營數據。甲乙雙方技術人員對此數據進行定期維護。乙方按照雙方商定的官方網上商城技術規范負責運營,甲方負責監督。
2.4倉存:甲方負責向乙方定期提供所有可銷售商品的詳單,并根據補貨清單安排配貨。
2.5財務:乙方財務人員負責定期對官方網上商城所售商品對賬、結算,確認乙方傭金金額。
2.6客服:甲乙雙方共同制訂官方網上商城的客戶服務規范。乙方負責執行,甲方負責監督。
3.客戶退換貨服務
3.1甲方應負責為用戶提供合格的商品。
3.2甲方應對官方網上商城用戶提供退換貨服務,
第五章商業保密條款
1.商業秘密:任何一方公開或未公開的任何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產品計
劃、銷售計劃、獎勵政策、客戶資料、財務信息等,以及非專利技術、設計、程序、技術數據、制作方法、資訊來源等,均構成該方的商業秘密。
2.保密:雙方對在本協議下知悉的另一方的任何商業秘密均負有保密義務,任何一方在任
何時候均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的商業秘密,非經另一方書面許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任何一方違反本條規定的,應全額賠償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間接損失。如果損失難以計算,則按3萬元計算。
3.本協議終止后至少3年內,雙方仍然負有本條款項下規定的保密義務。
第六章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嚴重違反本協議,造成本合同約定的合作業務無法經營或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經通知糾正后15日內仍未糾正的,視作根本違約,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違約方仍應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設備的正常運作,如完全因乙方技術設備原因給消費者造成相關損失,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
3.如因為不可抗力導致技術故障,進而影響服務的不能履行或履行延誤,從而導致消費者理解錯誤而造成的任何損失,雙方均不負責任。
4.不可抗力:在合作期間,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或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協議的履行直接被影響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并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的詳細情況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按照事故對協議的履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協議、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協議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協議。
5.乙方逾期支付貨款的,應承擔逾期付款金額每日千分之三的違約金,超過十五日仍未支
付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但因為對方過錯所致支付延遲,則支付方不承擔此違約責任。
第七章爭議解決方式
1.一切由執行合同引起或者與合同有關的爭議,均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未涉及的部分,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協議的生效、終止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正式生效,有效期一年。協議期滿前一個月若雙方均未以書面形式提出異議,則本協議自動延期一年,延期期數沒有限制,直到雙方提出異議為止。
2.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雙方不再續簽新的合同的,則乙方應在合同終止后的7日內清除完畢網站上的所有品牌標志和廣告宣傳,并將甲方產品和其它屬于甲方的財產完好地歸還甲方。并且,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費用。
3.對本協議內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補充應為書面形式,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成為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
4.本協議及其附件為中文本,共肆份原件,均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為憑。
5.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另行協商并簽署書面文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對協議及附件的任何變更或修改均以書面形式確認,并需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方為有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授權簽字:授權簽字:
簽署時間:年月日簽署時間:年月日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聯系人:聯系人:
郵編:郵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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