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作合同2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工程合作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程合作合同1
合伙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經協商,甲乙雙方就合作施工合同工程施工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實施責任及要求
1、甲方將主合同項下全部工程的實施責任交乙方承擔(包括該合同項下的全部變更工程)。
2、工期、質量必須滿足主合同要求。
第二條甲方責任
1、負責及時辦理主合同的預付款手續。
2、負責為乙方實施主合同提供相應的授權,解決只能由甲方解決的事項。
3、負責沿線地方政府的協調工作及本工程的通知、圖紙等。
第三條乙方責任
1、負責代甲方履行主合同的施工、缺陷修復及保修責任。
2、負責以自身資源按照主合同要求完成該工程,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3、自覺接受甲方的各項監督檢查。
4、保證不以甲方或項目部的名義從事于本工程無關的活動。
5、負責及時清償為實施本工程而產生的各類債務,及時支付民工工資。
第四條費用、結算與支付
1、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安全的方式,一次包干價:_________元,按甲方給乙方提供的圖紙所注明的工程量,超出圖紙部分另行計算。
2、經雙方協商,乙方開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甲方開始支付乙方工程款,按實際完成工程量支付(基礎完工后付工程總造價的.___%,一層封頂付總造價的___%,二層封頂付總造價的___%,封頂付總造價的___%,內外粉刷時付___%,工程竣工付___%,余款___%工程完工后一年內付清)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對于主合同所規定的甲方的合同責任,如因甲方工程款支付不及時造成停工引起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雙方按本協議規定的各自的責任分別承擔。若由于自身原因造成違約,違約方不得要求另一方共同承擔違約責任。
2、工期5個月,質量達到合格標準。
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產生安全事故,導致乙方、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財產受損,乙方須自費承擔事故處理費用,向受損方賠償。
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補充,不得與本協議相抵觸,應與本協議一起共同執行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履行完協議約定的全部義務、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保修期滿,結清各項費用后終止。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合作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使_______________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在濟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實現產業化,根據國家及地方有關法律、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一、土地問題
1、土地位置及出讓方式
甲方同意本項目進入濟南出口加工區實現產業化。初步確定項目建設地點位于 占地約 畝。其中獨自使用面積 畝,代征道路面積 畝,確切位置坐標四至和土地面積待甲方規劃土地建設管理部門實測后確認。甲方將國有土地使用權以有償出讓方式提供給乙方。
2、土地價格
為體現對本項目的支持,甲方初步確定以 萬元人民幣/畝的優惠價格,將項目所需該宗土地的使用權出讓給乙方,出讓金總額為 萬元人民幣。該宗土地征用成本與出讓值差額計 萬元,由高新區參照項目單位納稅中高新區財政收益部分給予相同額度的扶持。
3、付款方式
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規劃土地建設管理部門與乙方簽訂正式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乙方在該合同簽訂后十五日內, 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甲方收到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按國家有關規定,盡快辦妥國有土地使用證等有關手續。
二、工程建設
1、開工條件
(1)按照乙方建設規劃要求,甲方承諾于 年 月 日前,保證本期用地具備上水、污水、雨水、熱力、寬帶網、公用天線、通電、通信、通路和場平即"九通一平"的基本建設條件,確保乙方順利進暢7裨虺械S紗爍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甲方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有關建設手續。 乙方則負責按規定時間、額度繳納有關費用。
2、工程進度
乙方必須在 年 月 日前進場開公建設,并嚴格按照施工進度計劃投入資金進行建設,保證建設進度。
3、竣工時間
乙方必須在 年 月 日前竣工,延期竣工時應于原定竣工日期前三十日以上時間內,向甲方提出延期說明,取得甲方認可。
三、違約責任
1、如果乙方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土地出讓金等其他應付款項,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0.5‰繳納滯納金。逾期90日而未全部付清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并可請求違約賠償。
2、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權后未按協議規定建設的,應交納已付土地出讓金5%的違約金;連續兩年不投資建設的, 甲方有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回土地使用權。
3、如果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權時,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土地出讓金5%的違約金。
4、為避免國有資產流失, 保證甲方對本項目的補貼在一定時間內得到補償。自本項目正式投產起五年內,乙方向高新區稅務機關繳納的各種稅金(退稅或創匯獎勵),低于乙方已報送給甲方的項目報告書中所承諾的相應稅種(退稅或創匯獎勵)金額的50%時(優惠政策除外),乙方應賠償給甲方其稅金差額。即:乙方在項目報告書中承諾的某一稅種具體金額 x 50% = 乙方當年該稅種實際繳納金額。
四、其他
1、在履行本協議時, 若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濟南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2、任何一方對于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不能履行本協議有關條款之規定義務時,該種不履行將不構成違約, 但當事一方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并在發生不可抗力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協議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的, 以及需延期的理由報告,同時,提供有關部門出據的不可抗力證明。
3、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份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生效。
4、本協議于 年 月 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山東濟南市簽訂。
5、本協議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6、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約定后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人住所地: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日期:
乙方: (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人住所地: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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