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電協議書集錦15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協議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協議的簽訂是雙方或數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寫好協議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安全用電協議書,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安全用電協議書1
為加強學校用電安全工作,增強教師的用電安全意識,確保學校的財產安全和師生的生命安全,保證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區教育局對安全工作的有關要求,特制定《利民一中用電安全責任書》:
1、嚴格按照用電安全程序來完成各種用電工作,不能私自安裝和亂拉亂接電線。
2、各辦公室電源和用電器確定專人分管,即用即開、不用則關,特別是放學、放假,更要特別查看,確保萬無一失。
3、未經學校批準,任何人不得改變線路、不得亂搭亂扯。私自安裝、亂搭亂扯者,學校將追查當事人的責任,并給予經濟處罰。
4、嚴格按照用電規程用電,誰主管、誰負責,誰用電、誰負責,若出現安全事故,將追究當事人一切責任。
學校簽字(簽章)
安全用電協議書2
甲方:
乙方:
為確保租賃電井在使用期間安全,維護雙方權益。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本協議。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規定的權利和義務,保障施工現場的施工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通電。
2、甲方有責任對乙方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發現隱患及違章操作必須責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3、使用期間發生違章操作,人為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對使用機井的安全生產負有管理職責,承擔日常維修、維護費用,乙方須派專人到機井使用現場,監督使用。
2、乙方使用機井,對現場安全負有責任,任何第三人在使用機井操作發生傷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責任人承擔責任外,均由乙方承擔。
3、因工傷亡事件發生的索賠問題,乙方應盡力自行調處及時上報甲方,相關賠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使用期間應保障水質安全,嚴防水源污染。
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兩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安全用電協議書3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稱: 工程地
點: 起止時間:從乙方進場至分包工程結束。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國家的有關政策、法規,保障施工現場的用電安全,依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59-99)的要求,以及市建委頒發的關于《深圳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的通知規定,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協議雙方須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一、甲方職責
1、甲方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用電教育,若發現違章、隱患作業及時責令乙方停止作業并及時整改。
2、遇到需要停電的緊急情況,甲方應在停電之前及時通知乙方。
3、制定現場施工用電管理制度,進行施工用電安全技術交底。
二、乙方職責
1、各配電箱位置設立合理便于使用,各開關插座安全可靠,并按標準配備持有上崗證的專業電工。
2、乙方需嚴格遵守國家及北京市的安全用電技術規范及相關用電標準。
3、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現場施工用電制度、規定及施工用電安全技術交底。
4、乙方人員不得隨意亂接亂拉電源及其它不安全的電氣設備,如需用電必須由專業電工進行操作。
5、乙方在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時必須使用安全可靠合格的`手提箱,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小插板。電源線必須選用無接頭、無破損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
6、現場移動照明必須采用封閉式碘鎢燈,嚴禁使用開口式碘鎢燈;在特殊場所需使用手把燈,必須采用36V以下的安全電壓。
7、在使用電焊機等電氣設備時必須穿戴好防觸電防護用品;所有用電設備都必須接保護線并安裝插頭,嚴禁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8、施工現場的配電箱和開關箱應配置兩級漏電保護,并選用電流動作型,漏電動作電源部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不大于0.1S。潮濕及手持工具末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于15 mA。配電箱內設備必須完好無損,安裝牢固,導線接頭包扎嚴密,絕緣良好,電源線進箱處做固定。箱內分路應標注明確。箱門內側應標有單線系統,箱內應配鎖,并由專人負責。配電箱周圍不能有雜物。
9、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安全電氣產品必須經過國家專業檢測機構認證。
10、發生有礙整體系統安全的隱患或問題后,乙方應立即向甲方報告,需要甲方提 供電源停電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請,經甲方同意由甲方人員完成(因觸電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11、因一方違反有關規范、標準、規定及本協議所引發電氣災害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傷害的一切責任、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12、補充條款:
以上條款望雙方共同遵守,如另有未盡事宜按深圳市有關用電規范、規定執行。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名稱:
負 責人:
乙方名稱:
負 責人:
年 月 日
安全用電協議書4
總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為確保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及《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的有關規定。簽定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對建設工程臨時用電進行監督管理,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保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規定。負責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全面監督、管理,并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和指導。
2、審閱乙方臨時用電申請,并將乙方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進行備案。
3、負責提供施工電源,并將施工電源送到(經雙方共同驗收)符合安全標準的B級配電箱。并對乙方的配電設施及安全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4、依據有關臨時用電規范及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5、有權對乙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花名冊、崗位證書(操作證)或操作證復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未考取職業培訓機構頒發的特種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崗位證書的無證人員,不得從事電工作業。
6、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7、現場發生觸電事故時,經主管部門鑒定屬于甲方配電設施問題的或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負全責。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嚴格執行國家及北京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技術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內域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2、向甲方提供書面的臨時用電申請。設備設施需要增容時,必須重新辦理用電申請手續。
3、B級配電箱不得直接控制各種用電設備,必須經過配置漏電保護器的開關箱控制其用電設備,并確保配電設施及用電設備完好無損,嚴禁超負荷運行。
4、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加強維護保養工作,嚴禁各種機電設備帶病運行。保證臨時用電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
5、執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操作人員進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避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誤操作,確保安全用電。
6、在使用甲方提供臨時電源時,對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可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見。有權拒絕在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上拉接電源。對甲方在安全檢查中提出的關于臨時用電方面存在的問題或隱患,必須按要求認真落實整改。
甲方:
乙方:
安全用電協議書5
甲方:
乙方:
為了保證污水深度處理廠項目施工現場、辦公區域、生活區域安全用電,避免用電安全事故的發生,甲方特制定如下安全用電條例,以供乙方用電時遵守執行。
1.施工現場安全用電條例
1.1嚴格執行電氣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1.2嚴格執行“三級配電二級保護”的用電安全規范。施工現場必須采用TN-S接零系統“即三相五線制”一定要落實到位。嚴格執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四個一”規定。不符合用電安全規范、規定時,乙方不得擅自用電。
1.3發現電線斷落在地上,不能直接用手去揀。派人看守,不讓人、車靠近,特別是高壓導線斷落在地上時,應遠離其8米范圍以外。通知電工或供電部門處理。
1.4對規定使用接地的用電機具的金屬外殼要做好接地保護,不要忘記給三眼插座、插座盒安裝接地線;不要隨意將三眼插頭改為兩眼插頭。
1.5不要亂拉亂接電線,不私自或讓無資質的人員鋪設電線和接裝用電設備,安裝、電動工具。
1.6在更換熔斷絲、拆修用電設備、用電機具、電動工具或移動用電機具設備時必須切斷電源,不要冒險帶電操作。
1.7雷雨天在施工作業區人行走,不要用手觸電桿及電桿拉線,以防觸電。
1.8發現用電設備、用電機具、電動工具冒煙或聞到異味時,要迅速切斷電源進行檢查。
1.9漏電保護開關應安裝在無腐蝕性氣體、無爆炸危險品的場所,要定期對漏電保護開關進行靈敏性檢驗。
2.生活區安全用電條例
2.1超負荷用電,如用電負荷超過規定容量,應到用電管理部門申請增容;空調、烤箱等大容量用電設備應使用專用線路。
2.2要選用合格的電器,不要貪便宜購買使用假冒偽劣電器、電線、線槽(管)、開關、插頭、插座等。
2.3不準靠近或接觸任何有電家電的帶電部分,特別是黑白、彩色電視機的高壓行輸出部分,以免被電擊傷。
2.4要選用與電線負荷相適應的熔斷絲,不要任意加粗熔斷絲,嚴禁用銅絲、鐵絲、鋁絲代替熔斷絲。
2.5不用濕手、濕布擦帶電的燈頭、開關和插座等。
2.6要將電視機室外天線安裝得牢固可靠,不要高出附近的避雷針或靠近高壓線。
2.7曬衣架要與電力線保持安全距離,不要將曬衣竿擱在電線上。電加熱設備上不能烘烤衣物
2.98電源開關外殼和電線絕緣有破損不完整或帶電部分外露時,應立即找電工修好,否則不準使用。
3.臨時安全用電條例
3.1臨時用電的施工組織設計
3.1.1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及5臺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3.1.2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以下和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下者,應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3.1.3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和步驟應包括:
3.1.4臨時用電工程圖紙必須單獨繪制,并作為臨時用電施工的依據。
3.1.5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編制,技術負責人審核,經主管部門批準后實施。
3.1.6變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履行第3.1.5條規定手續,并補充有關圖紙資料。
3.2專業人員
3..2.1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電工完成。電工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復雜性相適應。
3.2.2各類用電人員應做到:
3.2.2.1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
3.2.2.2使用設備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使用電工專用工具,并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3.2.2.3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封掛標志牌。
3.2.2.4負責保護所用設備的負荷線、保護零線和開關箱。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解決;
3.2.2.5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并作妥善處理后進行。
3.2.2.6臨時用電工程的定期檢查時間:施工現場每月一次;檢查時,應復查接地電阻值。
3.2.2.7檢查工作應按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對不安全因素,必須及時處理,并應履行復查驗收手續。
3.3焊接機械
3.3.1焊接機械應放置在防雨和通風良好的地方。焊接現場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機變壓器的一次側電源線長度應不大于5m,進線處必須設置防護罩。
3.3.2使用焊接機械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對發電機式直流弧焊機的換向器,應經常檢查和維護。
3.3.3焊接機械的二次線宜采用YHS型橡皮護套銅芯多股軟電纜。電纜的長度應不大于30m。
3.4手持式電動工具
3.4.1一般場所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時,應裝設額定動作電流不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小于0.1S的漏電保護器。
3.4.2露天、潮濕場所或在金屬構架上操作時,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裝設防濺的漏電保護器。
3.4.3手持電動工具的負荷線必須采用耐氣候型的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并不得有接頭。
3.4.4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負荷線、插頭、開關等必須完好無損,使用前必須作空載檢查,運轉正常方可使用。
3.5臨時照明器的選擇應按下列環境條件確定:
3.5.1正常濕度時,選用開啟式照明器;
3.5.2在潮濕或特別潮濕的場所,選用密閉型防水防塵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燈頭的開啟式照明器;
3.5.3含有大量塵埃但無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采用防塵型照明器;
3.5.4對有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必須按危險場所等級選擇相應的照明器;
3.5.5在振動較大的場所,選用防振型照明器;
3.5.6對有酸堿等強腐蝕的`場所,采用耐酸堿型照明器。
3.6一般場所宜選用額定電壓為220V的照明器。對下列特殊場所應使用安全電壓照明器:
3.6.1在潮濕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24V。
3.6.2在特別潮濕的場所、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12V。
3.7使用行燈應符合下列要求:
3.7.1電源電壓不超過36V;
3.7.2燈體與手柄應堅固、絕緣良好并耐熱耐潮濕;
3.7.3燈頭與燈體結合牢固,燈頭無開關;
3.7.4燈泡外部有金屬保護網;
3.7.5金屬網、反光罩、懸吊掛鉤固定在燈具的絕緣部位上。
4.應急處置觸電事故
電流對人體的損傷主要是電熱所致的灼傷和強烈的肌肉痙攣,這會影響到呼吸中樞及心臟,引起呼吸抑制或心跳驟停,嚴重電擊傷可致殘,甚至直接危及生命。
4.1要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應立即拉下電源開關或拔掉電源插頭,若無法及時找到或斷開電源時,可用干燥的竹竿、木棒等絕緣物挑開電線。
4.2將脫離電源的觸電者迅速移至通風干燥處仰臥,將其上衣和褲帶放松,觀察觸電者有無呼吸,摸一摸頸動脈有無搏動。
4.3施行急救。若觸電者呼吸及心跳均停止時,應在做人工呼吸的同時實施心肺復蘇搶救,另要及時打電話呼叫救護車。
4.4盡快送往醫院,途中應繼續施救。
5.用電安全事故責任劃定協議
5.1甲方職權范圍
5.1.1甲方只負責施工現場西北側總控制配電箱安全供電管理工作。
5.2乙方職權范圍
5.2.1乙方負責施工現場東側電線桿電能控制范圍內的用電安全管理工作。
5.3安全事故責任
5.2.2由于乙方用電技術、安全管理不到位、用電安全自我防范意識薄弱而導致人員觸電傷亡、電氣設備損壞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5.2.3由于乙方違反本協議《施工現場安全用電條例、生活區安全用電條例、臨時安全用電條例》而導致人員觸電傷亡、電氣設備損壞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甲方單位負責人:乙方單位負責人:
甲方安全管理員:乙方安全管理員:
簽訂時間: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安全用電協議書6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隊(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為了確保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防止各類觸電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XX)、《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 59-1999)的有關規定簽定本協議。甲乙雙方應按照各自職責,對建設工程臨時用電進行監督管理,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保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規定,負責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全面監督、管理,并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和指導。
2、負責提供施工電源,并把施工電源送到(經雙方共同驗收)符合安全標準的b級配電箱,并對乙方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審閱乙方臨時用電申請,并把乙方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進行備案
4、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花名冊、操作證復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5、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6、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嚴格執行國家及北京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技術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2、保證b級配電箱以下管轄區域內各種用電設備、設施完好,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加強維護保養工作,嚴禁各種機電設備帶病運行,保證臨時用電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
3、向甲方提供書面的臨時用電申請;設備設施需要增容時,必須重新辦理用電申請手續。
4、在使用甲方提供臨時電源時,對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有權拒絕在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上拉接電源;對甲方在安全檢查中提出的關于臨時用電方面存在的問題或隱患,必須按要求認真落實整改。
5、現場發生觸電事故時,經主管部門鑒定屬于乙方因違反上述協議和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對提供的電源線路設施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從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負全責。
6、執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操作人員進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避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誤碼操作,確保安全用電。
7、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技能、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培訓不合格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依照有關規定持證上崗;向甲方提供特種作業人員花名冊、操作證復印件和培訓紀錄。
三、方有關未盡事宜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如下: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生效,至工程完工終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用電協議書7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保障施工現場用電安全,促進工程順利進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協議書,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乙方在生產過程中應嚴格貫徹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第二條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種制度和紀律,服從工區長及工區各科室的管理、領導和教育。
第三條 乙方應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結合本工程施工現場的用電特點及施工作業的特殊情況,督促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用電操作,保證施工安全。
第四條 乙方在施工用電過程中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頒發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及相關規范進行作業。
第五條 乙方必須為電工作業人員提供必須的安全防護用品,加強施工中的勞動保護。
第六條 乙方在施工用電方面必須服從甲方電工的.安排。
第七條 乙方在工作中,應堅守工作崗位,嚴格履行崗位職責,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執行作業標準,安全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和個人安全。
第八條 乙方應自發地對施工現場用電進行定時和不定時的保養、檢修和整理,甲乙雙方應督促電工作業人員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不得疲勞作業。
第九條 在施工過程中如因乙方接到甲方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后沒有及時整改,或因乙方作業人員作業不合格及疲勞作業造成的任何傷害事故,由乙方單獨承擔。
第十條 乙方有權在生產的過程中對發現的有關安全隱患向甲方有關部門及時報告,甲方及時采取措施,如對所存在的用電安全隱患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一旦發生任何傷害事故,由乙方單獨承擔。
第十一條 甲方要在乙方進場作業前對乙方進行安全用電技術交底和安全教育。
第十二條 甲方要定時和不定時的對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施工用電進行檢查,并對檢查出的問題及時下發整改通知書并對存在的隱患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家及項目部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用電協議書8
單位名稱:中國建筑裝飾工程公司全聚德前門店擴建工程
施工隊:重慶圣華勞務有限公司
為了保證安全用電,甲乙雙方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相關規范、規程及本單位的安全用電管理制度,服從行業管理,接受有關單位監督檢查,經雙方簽訂如下安全用電協議:
一、乙方進場后,甲方對乙方工人進行入場教育的'同時,進行安全用電教育。
二、甲方根據施工任務,對乙方進行分項工程安全用電交底,在施工中,乙方必須按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用電交底進行操作,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監督檢查。乙方必須給用電人員配備相應的勞保用品,并督促用電人員正確使用。
三、乙方用電人員不得擅自動用和私拉亂接電氣設備,搬遷和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甲方電工認可后方可進行。
四、乙方工人必須遵守項目部的一切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五、傷亡事故處理執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安全協議書。
六、補充協議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協議期滿,工人全部退場后止。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X年X月X日 X年XX月日
安全用電協議書9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監督方:
見證方:
為了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提高下洼鎮農電安全管理水平,保障農電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和農村居民的用電安全,保證農村電網安全可靠運行,特簽訂本協議如下: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 監督本村用電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通知乙方,制止用戶私自違章作業。
2、 檢查用電戶用電安全操作規程,有權制止非法操作、違章操作。
3、 協助乙方做好用電安全教育。
4、 協助乙方監督檢查用電作業和用電施工現場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經乙方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在下達整改通知書后由甲方負責督促及時處理,否則由此引發的一切事故責任由甲方承擔。
5、 介紹用電作業環境,提供必要的用電安全作業條件。
6、 協助乙方定期召開用電安全工作會議,對用電戶進行用電安全教育培訓。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農電安全規定及有關勞動保護法規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對轄區內用電戶及人員做好用電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
2、根據轄區情況制定用電安全方案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征得監督方同意。
3、乙方應熟知《農村安全用電規程》、《農村低壓電氣安全工作規程》、《農村低壓電力技術規程》,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4、定期參加安全培訓及安全考核;
5、負責轄區內電力設施的巡視檢查、維護檢修、安裝驗收,保證設備安全運行;
6、貫徹執行電力公司的各種安全用電管理辦法,加強對村配變臺區一級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漏電保護器)和農戶家用漏電保護器的定期檢查(包括二級、三級保護),保證各級漏電保護器的安裝率、投運率和動作率達到有關規定要求;
7、進行農村安全用電知識的宣傳和普及工作,不斷提高用戶的安全用電意識,防止發生人身觸電事故,若因乙方管理疏忽,工作失職發生的人身觸電事故與甲方無關;
8、依靠《電力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加強對電力設施的保護。
三、其它
此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乙方、監督方、見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監督方(蓋章):見證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安全用電協議書10
甲方:北京翔鯤水務建設有限公司密云水庫調蓄工程施工第 六標段項目部
(以下稱甲方)
乙方:
(以下稱乙方) 為加強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和管理,使現場臨時供電系統在額定容量下,運行在最佳狀態,各種機電保護裝置得到有效的維護和保養,使之發揮應有的保護功能,杜絕各類用電事故的發生。明確各自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用電的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及規章制度。
二、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用電管理,乙方在進場時和投入使用前,應會同甲方進行檢查驗收,并經雙方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過程中如遇危及系統運行的'設備故障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報告甲方備案,故障未徹底排出前,不得通電試運行。
三、甲方負責給乙方提供電源,接電源時,必須按甲方指定位置接線,不得私拉亂接。
四、甲方有權檢查施工區的用電安全,對乙方有私拉亂接、違章和嚴重違章現象下達書面隱患通知單(應雙方簽字),并限期整改,到期不改且無正當理由拖延者,甲方有權停止乙方用電。
五、在乙方施工中如發生任何意外,一切安全責任都由乙方全部承擔,與甲方無關。
六、用電量以計量電表為準,雙方確認后計量結算。電價按每度2元收費計算,供電終止后15日內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付全部電費。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負責人(簽字):
日期:
乙方;
負責人(簽字):
日期:
安全用電協議書11
甲方:(以下稱甲方)
乙方:(以下稱乙方)
為加強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和管理,使現場臨時供電系統在額定容量下,運行在最佳狀態,各種機電保護裝置得到有效的維護和保養,使之發揮應有的保護功能,杜絕各類用電事故的發生。明確各自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建設部、省政府、市建委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及規章制度。
二、甲方提供電源,乙方負責安裝合格的配電箱(帶電表),安裝完成后請甲方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配電箱以下的安全維護,乙方應配備相應的持有效證件的電管作業人員,乙方對作業人員在操作前進行書面和口頭交底。所有作業人員均應按交底和部頒JCJ46—88、JCJ59—99標準進行操作并執行甲方用電管理規定。
2、乙方在施工現場未配備或無能力配備持有效證件的電管作業人員,應書面向甲方申請用電監管,無證人員不得從事臨電操作。
三、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用電管理,乙方自備的開關箱、流動箱、專用箱、電力電纜、電動機具、手持電動工具、照明器具等電氣設備,必須性能良好,符合安全技術規范。乙方在進場時和投入使用前,應會同甲方進行檢查驗收,并經雙方簽字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過程中如遇危及系統運行的設備故障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報告甲方備案,故障未徹底排出前,不得通電試運行。
四、甲方負責給乙方提供電源,接電源時,必須按甲方指定位置接線,不得私拉亂接;并應遵守下列規定:
l、乙方使用的所有用電設備、器具、機電不得直接在甲方供電箱(柜)內接線,必須通過自備或甲方提供的流動箱轉接。
五、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系統由甲方負貢統一管理和協調,乙方施工人員不能隨意改動和變更甲方現場的用電線路和設備。確因工程需要,應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應視實際需要及時給子書面答復。
六、乙方負責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日期: 日期:
安全用電協議書12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原則,就乙方因生活所需,使用甲方臨時用電一事,結合本項事宜具體情況,為明確乙方在使用甲方臨電、臨時供水過程中的相關責任與義務,達成以下協議條款,希雙方共同遵守!
一、臨時用電安全;
1、甲方所提供給乙方的臨時用電主電線路由甲方負責管理,發生故障后乙方應派人無償協助甲方相關人員即時處理,乙方負責并承擔乙方接線處(含配電箱)到乙方用電器范圍內的所有線路的安全及費用。
2、乙方在使用過程中應該嚴格遵守相關用電安全規范,不得私拉亂接,若發生人生傷亡事故、火災事故、財產損失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處理,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費用。
3、因乙方使用的臨電為甲方施工用電,電壓、電流強度隨甲方用電器啟動或電網電壓、電流強度而變化,可能導致乙方用電設施損壞或財產、人身傷亡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費用。
4、因電網或甲方自行安排停電,恢復供電時甲方不另行通知乙方,乙方在停電間歇不得隨意接拆線路或用電器,否則發生人生傷亡及財產損失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費用。
5、根據規定,乙方必須設置地方計量單位檢測合格的電度表,甲方對其計量表有異議時可要求乙方重新更換,乙方不得阻止。
6、乙方至少應配備一名具有國家認可相關操作技能電工負責乙方區域內日常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工作,并接受甲方機電人員管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7、甲方提供給乙方臨時用電乙方只能作為生活及照明用電,不得另作他用或向第三方提供用電,也不得用作施工用電。乙方不得使用大功率用電器。若因乙方使用不當,給甲方電線路,用電設施、變壓器、人身財產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8、乙方嚴禁使用掛鉤線、破股線、地爬線和絕緣不合格的導線接電。
9、乙方應按規定安裝漏電保護器;乙方未按要求安裝漏電保護器、私自解除已安裝的漏電保護器及擅自調整漏電保護器整定值,而引起的事故責任由乙方負責。
二、臨時用水:
1、乙方臨時用水由乙方在甲方指定接水口連接引水,并按要求設置經相關機構檢驗合格的計量表,經雙方確認后方可安裝,甲方對其計量表有異議時可要求乙方重新更換,乙方不得有異議。
2、甲方提供給乙方臨時用水乙方只能作為生活用水,不得另作他用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水,也不得用作施工用水。在使用過程中乙方應保護好甲方提供給乙方的主水管道不被破壞,若因管道發生故障乙方應無償派人協助甲方共同及時解決。
三、其它:
1、經雙方共同協商,為確保雙方各項責任、義務的順利履行,雙方約定乙方至合同簽訂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繳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20000元;待合同終止后,乙方履行完全部責任義務甲方無息退還乙方保證金。若在履行協議過程中乙方違約,甲方可視具體情況酌情扣除乙方保證金后無息退還乙方剩余保證金,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2、經協商,雙方電價為: 元/度;水價為 元/立方;每月底由雙方相關人員共同抄表,核實,次月2日前乙方將雙方確定的上月用電用水費用上繳甲方綜合辦公室,若因乙方延期不予繳納,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停止向乙方供水供電,拖欠費用在乙方上繳保證金中扣除,乙方不得有異議。
3、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水、電是經地方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許可接入,同時也受到地方行政主管部門日常監管,若因乙方接入甲方水、電受到地方行政主管部門處罰或約束,由乙方負責協調處理,所發生的費用及罰款由乙方負責支付,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因乙方無力協調,甲方視具體損失如實扣留乙方所繳納的保證金,作為彌補乙方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并同時終止本協議。
4、因乙方用電、用水給第三方造成的財產損害、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費用。
5、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臨時生活用水、用電只是短期行為,隨著甲方臨時場地、設施變拆會及時中斷,甲方臨時場地、設施變拆中斷前3日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應做好相關中斷后準備工作,甲方中斷后乙方不得阻攔干擾甲方正當行為,否則視乙方違約,甲方可扣留乙方所繳納的保證金,作為彌補乙方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6、乙方未依照約定履行維護檢查的義務,導致電氣設備帶病運行,存在安全隱患的,甲方有權對乙方直接中止供電。
7、乙方臨時用電應事先向甲方書面申請,電力設備安裝、臨時用電所需電線、插頭、插座、開關應符號安全用電的要求;臨時用電期間應設專人看管臨時用電設施,用完及時拆除。
8、嚴禁竊電和違章用電。乙方若有竊電及違章用電行為時,每發現一次按最高用電設施負荷量的10倍進行處罰。
9、本協議終止日期為20xx年4月30日,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方主管部門要求拆除甲方臨時設施、地方糾紛、地方主管部門要求終止向乙方供電供水等)本協議即行終止,乙方不得有異議。
四、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協議約定終止日期或雙方約定終止事項出現后即行終止。
五、本協議發生爭議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達不成一致意見可上訴至人民法院仲裁。
六、雙方約定本協議爭議仲裁上訴法院為重慶市九龍坡區人民法院。
甲方單位:
乙方單位: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日期:20xx年1月5日
日期:20xx年1月5日
安全用電協議書13
單位名稱:
施工隊:
為了保證安全用電,甲乙雙方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相關規范、規程及本單位的安全用電管理制度,服從行業管理,接受有關單位監督檢查,經雙方簽訂如下安全用電協議:
一、乙方進場后,甲方對乙方工人進行入場教育的.同時,進行安全用電教育。
二、甲方根據施工任務,對乙方進行分項工程安全用電交底,在施工中,乙方必須按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用電交底進行操作,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監督檢查。乙方必須給用電人員配備相應的勞保用品,并督促用電人員正確使用。
三、乙方用電人員不得擅自動用和私拉亂接電氣設備,搬遷和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甲方電工認可后方可進行。
四、乙方工人必須遵守項目部的一切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五、傷亡事故處理執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安全協議書。
六、補充協議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協議期滿,工人全部退場后止。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安全用電協議書14
甲方:
乙方:
為了保證污水深度處理廠項目施工現場、辦公區域、生活區域安全用電,避免用電安全事故的發生,甲方特制定如下安全用電條例,以供乙方用電時遵守執行。
施工現場安全用電條例
1嚴格執行電氣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嚴格執行"三級配電二級保護"的用電安全規范。施工現場必須采用tn-s接零系統"即三相五線制"一定要落實到位。嚴格執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四個一"規定。不符合用電安全規范、規定時,乙方不得擅自用電。
發現電線斷落在地上,不能直接用手去揀。派人看守,不讓人、車靠近,特別是高壓導線斷落在地上時,應遠離其米范圍以外。通知電工或供電部門處理。
對規定使用接地的用電機具的金屬外殼要做好接地保護,不要忘記給三眼插座、插座盒安裝接地線;不要隨意將三眼插頭改為兩眼插頭。
不要亂拉亂接電線,不私自或讓無資質的人員鋪設電線和接裝用電設備,安裝、電動工具。
在更換熔斷絲、拆修用電設備、用電機具、電動工具或移動用電機具設備時必須切斷電源,不要冒險帶電操作。
雷雨天在施工作業區人行走,不要用手觸電桿及電桿拉線,以防觸電。
發現用電設備、用電機具、電動工具冒煙或聞到異味時,要迅速切斷電源進行檢查。
漏電保護開關應安裝在無腐蝕性氣體、無爆炸危險品的場所,要定期對漏電保護開關進行靈敏性檢驗。
生活區安全用電條例
1超負荷用電,如用電負荷超過規定容量,應到用電管理部門申請增容;空調、烤箱等大容量用電設備應使用專用線路。
2要選用合格的電器,不要貪便宜購買使用假冒偽劣電器、電線、線槽(管)、開關、插頭、插座等。
不準靠近或接觸任何有電家電的帶電部分,特別是黑白、彩色電視機的高壓行輸出部分,以免被電擊傷。
要選用與電線負荷相適應的熔斷絲,不要任意加粗熔斷絲,嚴禁用銅絲、鐵絲、鋁絲代替熔斷絲。
不用濕手、濕布擦帶電的燈頭、開關和插座等。
要將電視機室外天線安裝得牢固可靠,不要高出附近的避雷針或靠近高壓線。
曬衣架要與電力線保持安全距離,不要將曬衣竿擱在電線上。電加熱設備上不能烘烤衣物
電源開關外殼和電線絕緣有破損不完整或帶電部分外露時,應立即找電工修好,否則不準使用。
臨時安全用電條例
1臨時用電的施工組織設計
1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及5臺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以下和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下者,應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和步驟應包括:
臨時用電工程圖紙必須單獨繪制,并作為臨時用電施工的依據。
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編制,技術負責人審核,經主管部門批準后實施。
變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履行第條規定手續,并補充有關圖紙資料。
2專業人員
1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電工完成。電工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復雜性相適應。
2各類用電人員應做到:
1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
2使用設備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使用電工專用工具,并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封掛標志牌。
負責保護所用設備的負荷線、保護零線和開關箱。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解決;
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并作妥善處理后進行。
臨時用電工程的定期檢查時間:施工現場每月一次;檢查時,應復查接地電阻值。
檢查工作應按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對不安全因素,必須及時處理,并應履行復查驗收手續。
3焊接機械
1焊接機械應放置在防雨和通風良好的地方。焊接現場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機變壓器的一次側電源線長度應不大于5m,進線處必須設置防護罩。
2使用焊接機械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對發電機式直流弧焊機的.換向器,應經常檢查和維護。
3焊接機械的二次線宜采用yhs型橡皮護套銅芯多股軟電纜。電纜的長度應不大于30m。
手持式電動工具
1一般場所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時,應裝設額定動作電流不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小于0s的漏電保護器。
2露天、潮濕場所或在金屬構架上操作時,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裝設防濺的漏電保護器。
3手持電動工具的負荷線必須采用耐氣候型的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并不得有接頭。
4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負荷線、插頭、開關等必須完好無損,使用前必須作空載檢查,運轉正常方可使用。
3臨時照明器的選擇應按下列環境條件確定:
1正常濕度時,選用開啟式照明器;
2在潮濕或特別潮濕的場所,選用密閉型防水防塵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燈頭的開啟式照明器;
3含有大量塵埃但無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采用防塵型照明器;
4對有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必須按危險場所等級選擇相應的照明器;
5在振動較大的場所,選用防振型照明器;
對有酸堿等強腐蝕的場所,采用耐酸堿型照明器。
一般場所宜選用額定電壓為220v的照明器。對下列特殊場所應使用安全電壓照明器:
1在潮濕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24v。
2在特別潮濕的場所、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12v。
使用行燈應符合下列要求:
1電源電壓不超過36v;
2燈體與手柄應堅固、絕緣良好并耐熱耐潮濕;
3燈頭與燈體結合牢固,燈頭無開關;
4燈泡外部有金屬保護網;
5金屬網、反光罩、懸吊掛鉤固定在燈具的絕緣部位上。
應急處置觸電事故
電流對人體的損傷主要是電熱所致的灼傷和強烈的肌肉痙攣,這會影響到呼吸中樞及心臟,引起呼吸抑制或心跳驟停,嚴重電擊傷可致殘,甚至直接危及生命。
1要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應立即拉下電源開關或拔掉電源插頭,若無法及時找到或斷開電源時,可用干燥的竹竿、木棒等絕緣物挑開電線。
2將脫離電源的觸電者迅速移至通風干燥處仰臥,將其上衣和褲帶放松,觀察觸電者有無呼吸,摸一摸頸動脈有無搏動。
3施行急救。若觸電者呼吸及心跳均停止時,應在做人工呼吸的同時實施心肺復蘇搶救,另要及時打電話呼叫救護車。
4盡快送往醫院,途中應繼續施救。
用電安全事故責任劃定協議
1甲方職權范圍
1甲方只負責施工現場西北側總控制配電箱安全供電管理工作。
2乙方職權范圍
1乙方負責施工現場東側電線桿電能控制范圍內的用電安全管理工作。
3安全事故責任
2由于乙方用電技術、安全管理不到位、用電安全自我防范意識薄弱而導致人員觸電傷亡、電氣設備損壞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由于乙方違反本協議《施工現場安全用電條例、生活區安全用電條例、臨時安全用電條例》而導致人員觸電傷亡、電氣設備損壞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甲方單位負責人: 乙方單位負責人:
甲方安全管理員: 乙方安全管理員: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安全用電協議書15
甲 方:
乙 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甲乙雙方的臨電安全管理責任,切實做好貴安新區貴安小鎮中八安置房一期施工二標項目的臨電安全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GB50194-93)、地方、公司及本項目的臨時用電安全生產管理規定,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貴安新區貴安小鎮中八安置房一期施工二標項目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同時依據甲乙雙方合同要求,特簽訂此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協議書。
一、說明
1、甲乙雙方應根據合同及本協議要求,分別認真做好各自的臨電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減少和杜絕各類電氣傷亡事故的發生。
2、甲乙雙方在履行法律法規要求的安全職責過程中,需要甲乙雙方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協議約定的工作程序執行,確保法律法規要求的職責得到落實。
3、甲乙雙方依據國家地方法律法規、合同及本協議內容在施工過程中留存的書面記錄,做為甲乙雙方履行各自安全職責的主要證據。
二、責任劃分原則:
甲乙雙方分別作為獨立的法人單位,均必須嚴格執行有關臨電安全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要求作為法人單位應當履行的責任,切實加強各自單位臨電安全管理工作,健全各自的臨電安全管理體系。
三、甲方責任:
1、甲方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GB50194-93)及國家、地方、甲方上級單位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規定等要求,監督現場所有施工單位遵照執行。
2、甲方電氣專業人員應熟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技術、操作、使用、安全等相關知識和要求,定期組織對現場用電線路及設備進行檢查。
3、甲方負責提供用電電源及從箱變到二級配電箱的配電系統設施,負責組織臨電施工人員按照規范要求安裝從箱變到二級配電箱的配電系統,組織其驗收并上報電氣安全主管部門。
4、因甲方提供配電設施自身質量問題造成的設備和線路電氣事故,由甲方承擔主要責任。
5、甲方負責現場從箱變到二級配電箱的配電設備、線路的運行、維護、檢修及監督管理,保證以上配電系統的正常安全運行,并定期對以上設施監督檢查。
6、從二級配電箱以下(包括從二級配電箱接出的電纜)的所有配電設施由所用電單位負責提供,甲方負責對其進行監督管理。
7、甲方定期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臨時用電安全常識教育。
8、甲方負責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規定》對各施工單位進行監督管理,對違反規定的'施工單位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四、乙方責任:
1、乙方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GB50194-93)及國家、地方、甲方單位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規定等要求,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規定》并接受甲方的監督管理。
2、乙方負責自行提供從二級配電箱以下(包括從二級配電箱接出的電纜)的所有配用電設施,并設置臨電負責人,由其負責本單位所有配用電設施的運行、維護、維修管理。乙方自行提供的配用電設備、設施、工具、線纜存在缺陷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3、乙方自行提供的配用電設備、設施、工具、線纜必須滿足規范及甲方要求,如乙方不按照規定要求配置,甲方有權禁止其入場使用并要求乙方立即整改;如乙方不按規定要求配置自行提供用電設施而導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4、乙方必須在進場前一周提交用電申請表,將本單位所需用電電源負荷及數量上報甲方,由甲方批準后根據甲方制定方案措施由乙方負責實施。乙方未提交用電申請或未經甲方批準或批準后不按甲方制定方案措施實施的,而造成傷亡事故的,由乙方負主要責任。
5、乙方必須在進場后一周內負責將本單位臨電人員名單及低壓電工操作證上報甲方。乙方現場所有臨電人員必須持有效電工操作證上崗,操作證不得作假,不得超過有效期限;無證上崗人員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6、未經項目批準,乙方不得隨意挪動現場臨時用電設施,不得亂接拉電源。一經發現,甲方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規定》處理。
7、建筑物內不得隨意設置220/380V照明、插座等用電設施,如需設置,必須提前向甲方報請用途及批準后方可設置。
8、乙方宿舍、廚房、庫房等場所照明用電嚴格按照臨電規范和項目規章制度,禁止隨意使用220/380V電壓照明,其他生活用電在經甲方同意并有用電批準單后方可使用。乙方負責本單位節約用電工作,人走燈滅,杜絕設備空載、超載運行。乙方未經甲方批準就使用而發生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9、甲方在乙方每間宿舍內安裝了漏電配電箱及220V插座1個,此插座用途為提供手機充電及夏天電風扇、冬季電暖器用電,限定負荷上限為1KW(單相),此插座嚴禁改變使用用途,嚴禁用于電爐、電熱水器、電熱毯、電飯鍋等用電,嚴禁超負荷使用,乙方不得私自改變插座位置,嚴格遵守《生活區宿舍用電管理規定》。乙方不遵守本條規定內容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0、乙方不得私自移動、改動現場的一切用電設施、設備和線路。不得隨意亂拉亂接線路及設備,防止觸電及火災的發生。如確有需要,必須經甲方電氣專業工程師查看同意后,通知臨電電工接線安裝,按批準方案進行施工。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私自改動而發生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1、乙方人員不得砸撬破壞配電設施和電氣線路,必須嚴格服從甲方項目及臨電人員的監督管理。使用過程中乙方必須由臨電專業人員巡回檢查,發現電氣安全隱患及時處理、及時上報甲方,確保安全用電。
12、施工現場配電箱、柜周圍3米內嚴禁堆放易燃易爆及其他一切材料和物品。
13、乙方負責嚴格遵守執行甲方制定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規定》,接受甲方監督管理。
14、乙方配合甲方做好現場用電安全管理工作,由乙方臨電負責人負責。乙方領導及現場負責人、主要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每個在場人員用電的安全教育,并以身作則嚴格遵守甲方的用電規定。
15、乙方在完工退場前,必須把從甲方領取的設備和剩余材料按收發記錄量退回,如有丟失和損壞,按實物采購價格的兩倍扣罰。
16、各種施工機械、電氣設備在使用前必須經機修人員及電工檢測,檢測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7、開關箱與所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得大于3米,與分配電箱的距離不得大于30米。開關箱內安裝漏電開關、熔斷器及插座。電源線采用橡套軟電纜線,從分配電箱引出,接入開關箱上閘口。
18、現場每臺電氣設備應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開關箱安裝漏電保護開關的漏電動作電流應為30mA以下,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制,嚴禁同一個開關電器直接控制兩臺及兩臺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配電室至各支路均采用三相五線制,接地保護。
19、施工現場照明用的流動性碘鎢燈應采用封閉式碘鎢燈,采用金屬支架安裝時,支架應穩固,燈具與金屬支架之間必須用不小于0、2米的絕緣材料隔離,嚴禁采用木棒作支架。照明線路不得拴在金屬腳手架上,嚴禁在地面上亂拉、亂拖。
20、施工現場所使用的各種電焊機,焊接時二次線必須雙線到位,嚴禁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作回路地線。焊把線無破損,絕緣良好。焊把線必須加裝電焊機漏電保護器。其一次線長度不得超過5米,二次線應使用專門的焊把線且必須使用快速插頭,其長度不得超過30米,兩側接線應壓接牢固,必須安裝可靠防護罩。
21、施工現場設置配電箱,其前后2米范圍內不得堆放任何材料,防止影響電工的維護和操作。
22、配電箱、柜放置應平穩,移動式配電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隨意拖拉,應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于0、6米,小于1、5米。
23、維修時應切斷電源,掛醒目的警告標志牌(如禁止合閘、線路有人工作等字樣)或一人工作、一人看護。
24、如發現電氣出現燒蝕、松動等情況,應立即進行檢修。任何人均不得將任何 用電設備的電源線直接勾掛在電氣裝置上,一經發現應立即加以制止。。
25、施工現場地下室、潮濕場所、施工作業面等處照明使用36V低壓,甲方僅提供樓層、樓梯低壓照明干線,低壓照明支線、低壓燈泡及行燈由乙方自行解決。
26、現場配電箱需上鎖并由臨電人員負責維修及保養,所有施工人員不準擅自撬、拉、拽配電箱門,違者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規定》接受罰款。
本協議經立協議雙方法人單位蓋章或現場負責人簽字后生效,有效期從20xx年 7月20日至合同任務結束。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存放一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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