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東合作合同范本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股東合作合同范本,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公司股東合作合同范本1
甲方(員工):
乙方(公司):
本著自愿、公平、平等互利。
誠實信用的原則,甲方與乙方就股票期權贈與、持有、行權等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承諾從______年開始在___內向甲方贈與一定數量的股票期權,具體贈與數量由公司的薪酬委員會決定。
甲方可在指定的行權日以行權價格購買公司的普通股。
第二條 股票期權有效期為___年,從贈與日起滿___年時股票期權將失效。
第三條 股票期權不能轉讓,不能用于抵押以及償還債務。
除非甲方喪失行為能力或者死亡,才可由其指定的財產繼承人或法定繼承人代其持有并行使相應的權利。
第四條 甲方有權在贈與日滿___年開始行權,每___年可行權一次。
第五條 甲方在前___個行權日中的每個行權日擁有贈與數量1/6的行權權利,若某一行權日未行權,必須在其后的第一個行權日行權,但最后一個行權日必須將所有可行權部分行權完畢,否則,股票期權自動失效。
第六條 甲方若欲在某個行權日對其可行權部分實施全部或部分行權,則必須在該行權日前___個交易日繳足現款。
第七條 甲方在行權后才成為公司的'注冊股東,依法享有股東的權利。
第八條 當乙方被兼并、收購時,除非新的股東大會同意承擔,否則甲方尚未贈與的部分停止贈與,已贈與未行權的部分必須立即行權。
第九條 當乙方送紅股、轉增股、配股、增發新股或被兼并等影響原有流通股東持有數量的行為時,需要對甲方持有的股票期權數量和行權價格進行調整,調整辦法參照乙方有關股票期權制度規定。
第十條 當甲方因辭職、解雇、退休、喪失行為能力、死亡而終止服務時,按照乙方有關股票期權制度規定處理。
第十一條 乙方在贈與甲方股票期權時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確認,甲方須在乙方___個交易日以內在通知書上簽字,否則視為不接受股票期權。
第十二條 甲方行權繳款后必須在行權日前以通知書的形式通知乙方,同時必須附有付款憑證。
第十三條 甲方向乙方保證理解并遵守乙方有關股權期權制度的所有條款,其解釋權在乙方。
第十四條 乙方將向甲方提供乙方有關股權期權制度一份,在該計劃的有效期間,若計劃的條款有所變動,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該等變動的全部詳情。
第十五條 本協議書所指的股票期權是給予甲方的'一種權利,甲方可以在規定的時期內以約定的價格購買乙方的流通a股。
第十六條 本協議書所指的行權是指甲方以約定的價格購買乙方流通a股的行為。
第十七條 本協議書所指的行權價格是指甲方購買乙方流通a股的價格,等于贈與日前30個交易日的平均收市價。
第十八條 本協議書所指的贈與日是指乙方贈與甲方股票期權的日期。
第十九條 本協議書所指的行權日是指持有股票期權的甲方可以按照約定價格購買乙方流通的a股的日期。
第二十條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第二十一條 本協議書未盡之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并以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確定下來。
若發生爭議,提交無錫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十二條 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中國________
公司股東合作合同范本2
甲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濟法》及相關規定,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經過共同協商,自愿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公司名稱及性質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經營范圍工程裝修,開業慶典,戶內外廣告設計制作,招牌燈箱,D廣告制作設計發布,寫真,噴繪,平面設計,宣傳單等。
三、合作方式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項目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甲乙雙方各自以現金方式出資合作,出資比例各占______%,(如有實物入股,也作價以現金方式計入),盈利分紅及虧損甲乙雙方各占______%。
四、甲方的.權利及責任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甲方為股東會負責人,出任企業法人代表,行使企業法人相關一切事宜。在企業日常運營中擔任副總經理,具體主管財務工作,協調和開發公司主營業務項目,負責企業在社會中的宣傳,深化和項目洽談工作。
五、乙方的權利及責任乙方作為企業股東,出任企業總經理職務,在企業日常運營中全面主管企業生產,經營項目和企業內部事務,具體監管運營項目的設計,規劃和制作安裝工作。
六、合作期限合作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七、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致,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1、甲乙雙方嚴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所規定的,結合自身職務實施公司各項工作,不得越權,違規操作,如有違反,獨自承擔相應后果,并對無錯方進行相應工作理應合法所得加以針對性的雙倍賠償。
2、在約定合伙期限未滿時,甲乙雙方不得中途撤資,撤股及轉讓股資,如違此約,過錯方將按原始股及相應紅利總價的______%對方進行賠償。
3、甲乙雙方不得以公司名義干活得私利,如有發生,違約方須無條件退出,所有股份作為賠償轉入對方名下。
八、其他
1、未盡事宜,均以《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為準,雙方經行協商解決。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工商局存檔一份,雙方簽字之日起本協議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股東合作合同范本3
股東: 姓名: 身份證號:
股東: 姓名: 身份證號:
第一條股東合作宗旨
本著公平、平等條件、團結協作、互惠互利的原則,共同維護本店利益,不斷提高經營效益為目的,創建和諧發展業務為宗旨。
第二條占股份額
1、總投資金額人民________幣
2、股東:(姓名),出資金額人民幣_元,按比例占股_____%;
股東:(姓名),出資金額人民幣_元,按比例占股_____%;
3、合作期間各股東的出資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合作終止后各股東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股東雙方共同努力分工合作,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盈余分配是以每月的利潤作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店內債務于本店的利潤償還,利潤不足清償時按比例分配承擔。
2、公司正常運作后按月分紅。
第四條入股、退股及出資轉讓
1、入股:需承認本合同;需全體股東同意;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股及轉讓:為了__________造型的長期合作;股東在退股及轉讓股權時,必須經過股東會書面同意方可轉讓。
雙方未經同意將股份轉讓他人,轉讓方視為違約,違約股份視為無效。
退股或轉讓必須盈余或債務清償方可為準。
3、退股或轉讓時股東之間有優先權。
盈利經營中其中有一方退出,經股東同意退投資金和店值的比例分配。
另虧營業中一方退出,經股東協商其中一方退出,則按償還債務比例再分配。
第五條股東的權利
1、參與合作事業的管理,聽取合作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作帳冊及經營情況;共同決定合作重大事項。
2、公司要正規化管理,為了讓公司財務完善化、透明化、財務管理上,一方負責會
計,另一方負責出納工作,做出納方面應每月做月結表,并隨時允許另一方監督現金狀況,如有一方不按上述約定執行,做帳方被取消做帳資格(直接連帶責任是股東)。
3、店內運做所有的營業額存入公司帳戶,未經股東同意不能私自動用資金。
4、店內的運作資金如開支超過_元以上的,必須經過所有股東同意或簽名方可。
第六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股東允許,禁止任何股東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在店區或周邊業務競爭活動,(包括掛名業務競爭活動)如其業務獲得歸個人所有,造成損失按實際比例賠償;
2、如因股東之間的個人行為引起對公司不利的,直接造成的經濟損失及后果由個人負責承擔和賠償。
3、除了股東之外(股東_)其余人員不允許參與經營和管理,全體股東授權外,股東之間要團結、友誼不允許在員工面前說另一方的壞話,股東之間有意見一律避開員工相互協商。
4、股東雙方不允許搞幫派,要合理利用,不能私自調動員工,要互相信任、團結一致
第七條合作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合作終止后的事項: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中間人參與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
固定資產和不可分割物,可作價賣給股東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股東出資多少,先以合作共同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
(1)股東之間權利與責任中任何一方違反以上條約,一經確實問題方必須負全部責任,如有異議,經法律途徑按合約內容解決。
(2)股東之間如發生曰常店務管理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作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
第九條本合同自訂立之曰起生效。
第十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股東全體討論補充或修改。
補充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其他:
第十二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各股東各執一份。
股東簽字:_____________ 股東簽字:_______________
__年__月___日 ___年__月___日
公司股東合作合同范本4
甲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濟法》及相關規定,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經過共同協商,自愿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公司名稱及性質
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經營范圍
工程裝修,開業慶典,戶內外廣告設計制作,招牌燈箱,DM廣告制作設計發布,寫真,噴繪,平面設計,宣傳單等。
三、合作方式
甲乙雙方各自以現金方式出資合作,出資比例各占______%,(如有實物入股,也作價以現金方式計入),盈利分紅及虧損甲乙雙方各占______%。
四、甲方的權利及責任
甲方為股東會負責人,出任企業法人代表,行使企業法人相關一切事宜。在企業日常運營中擔任副總經理,具體主管財務工作,協調和開發公司主營業務項目,負責企業在社會中的宣傳,深化和項目洽談工作。
五、乙方的權利及責任
乙方作為企業股東,出任企業總經理職務,在企業日常運營中全面主管企業生產,經營項目和企業內部事務,具體監管運營項目的`設計,規劃和制作安裝工作。
六、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嚴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所規定的,結合自身職務實施公司各項工作,不得越權,違規操作,如有違反,獨自承擔相應后果,并對無錯方進行相應工作理應合法所得加以針對性的雙倍賠償。
2、在約定合伙期限未滿時,甲乙雙方不得中途撤資,撤股及轉讓股資,如違此約,過錯方將按原始股及相應紅利總價的______%對方進行賠償。
3、甲乙雙方不得以公司名義干活得私利,如有發生,違約方須無條件退出,所有股份作為賠償轉入對方名下。
八、其他
1、未盡事宜,均以《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為準,雙方經行協商解決。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工商局存檔一份,雙方簽字之日起本協議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股東合作合同范本5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丙方: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根據《公司法》等法律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充分協商,決定合股投資經營________網絡有限公司。
特訂立本協議,以便三方共同遵守:
一、合股投資經營公司名稱為:“________網絡有限公司”,性質為有限責任公司,公司住所地在________。
二、經營范圍為__等。
根據公司的實際經營能力,可逐步拓展經營范圍。
三、公司的投資方式為:甲方以現金出資,占現金出資總額的70%,折合公司股份為63%;乙方以現金出資,占現金出資總額的30%,折合公司股份為27%;丙方以技術出資,折合股份為10%,負責處理所有技術問題。
四、各方出資方式,甲方與乙方在第一期共投資200萬,到使用完200萬后再共追加投資100萬,待追加的100萬使用完后再另追加投資100萬,如此類推,直到損益平衡后不再追加投資。
五、甲方或乙方在任一期投資中,如一方不按比例追加投資,而由另一方單獨投資或多出資,則另一方按現金投資比率計算多出的投資部分算作一方向另一方的借款,并按1%的月息計息。
如此類推,直至損益平衡不再追加投資時,另一方有權選擇:(1)雙方再按實際投資數(包括利息在內)重新計算各自投資額和應占的股份;(2)仍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股份比率計算各方應出資額,另一方有權就多出的投資部分算作一方向另一方的`借款并按1%的月息計息,向一方追討。
六、公司設執行董事一名,執行董事由甲方擔任,兼任總經理,并設置相應的組織機構。
各機構的負責人由三方協商出任。
公司會計由________方委派擔任,出納由__方委派擔任。
七、公司的重大事項經股東會決議,需由全體股東一致通過,一般事務由總經理全權處理。
其他機構各司其職,做到勤勉盡責。
八、利潤分配:甲、乙、丙三方根據《公司章程》和股東會議決定按照股份比例在每個會計年度后一個月內分取紅利。
九、甲、乙任何一方中途撤出資金,需提前一個月提出并需得到對方及丙方同意。
否則視為違約。
十、股份轉讓:甲、乙任何一方轉讓股份,需得到另一方的同意,且另一方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抽逃股金。
丙方如需轉讓股份,必須經得甲乙雙方同意。
十一、經營期限:甲、乙、丙三方合股投資經營的期限為__年。
以《公司章程》確定的起止時間為準。
到期按照公司法的規定進行清算,如繼續合股經營,續訂協議確定。
十二、違約責任:甲、乙、丙三方應當嚴格遵守該協議。
如果甲方違約,應按照乙方的出資額賠償乙方損失,并按照公司注冊資本的10%賠償丙方損失;如果乙違約,應按照甲方的出資額賠償甲方損失,并按照公司注冊資本的10%賠償丙方損失。
若丙方未得到甲方和乙方雙方的同意而擅自退出,或者不提供技術支持,則視為違約,需向甲方和乙方各支付違約金叁拾萬元并負責賠償甲乙的損失。
十三、本協議未盡事項,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也可經各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五、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報有關部門一份備查。
各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股東合作合同范本6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傳真: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傳真:
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傳真:
第一章總則
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股東各方
第一條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名稱及性質
第二條公司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公司住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投資總額及注冊資本
第六條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M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
第七條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經營宗旨和范圍
第八條公司的經營宗旨:互利共贏,風險共擔。
第九條公司經營范圍是:軟件開發及銷售。網站制作。網絡設備銷售及弱電工程施工。
第六章股東和股東會
第十條各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繳納出資后,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十一條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并享有表決權。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七)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五)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準,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傭金。
(七)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儲存。
(八)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七章董事和董事會
第十二條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
第十三條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十四條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第十五條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低于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后方能生效。董事會應當盡快召集臨時股東會,選舉董事填補因董事辭職產生的空缺。在股東會未就董事選舉做出決議以前,該提出辭職的董事以及董事會的職權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十六條董事提出辭職或者任期屆滿,其對公司和股東負有的義務在其辭職報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間內,以及任期結束后的合理期間并不當然解除,其對公司商業秘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該秘密成為公開信息。其他義務的持續期間應當根據公平的原則決定,視事件發生與離任之間時間的長短,以及與公司的關系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結束而定。
第十七條任職尚未結束的董事,對因其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為董事納稅。
第十九條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于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十條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負責。董事會由七名董事組成。
第二十一條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并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二條董事會應當聘請經驗豐富的,在高新技術領域內有造詣的技術專家及其他管理。
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輔助董事會進行對管理層遞交投資項目的決策。公司董事會可以自行決定以不超過公司總資產80%的資金進行投資,但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二十三條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產生或決定罷免。
第二十四條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二)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
(三)簽署董事會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五)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理權,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會報告。
(六)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五條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董事長應當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二十六條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董事長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
(一)董事長認為必要時。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聯名提議時。
(三)監事會或監事提議時。
(四)總經理提議時。
第二十八條董事會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三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如有本章第三十條第(二)、(三)、(四)規定的情形,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當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董事長無故不履行職責,亦未指定具體人員代其行使職責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負責召集會議。
第二十九條董事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日期和地點。
(二)會議期限。
(三)事由及議題。
(四)發出通知的日期。
第三十條董事會會議應當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決議采取記名方式投票表決,每名董事有一票表決權,董事須在贊成、反對或棄權項中選擇一項舉手投票。董事會做出的決議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同意后生效。
第三十一條董事會臨時會議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用書面或傳真方式進行并做出決議,并由參會董事簽字。
第三十二條董事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
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代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董事的權利。董事未出席董事會會議,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視為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
第三十三條董事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出席會議的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做出說明性記載。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公司檔案保存,保留期限為五十年。
第三十四條董事會會議記錄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召開的日期、地點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會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會議議程。
(四)董事發言要點。
(五)每一決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表決結果應載明所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的票數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三十五條董事應當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字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由會議記錄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的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第八章總經理
第三十六條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但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七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
第三十八條總經理每屆任期三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
第三十九條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并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八)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四十條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非董事總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第四十一條總經理應當根據董事會或者監事會的要求,向董事會或者監事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總經理必須保證該報告的真實性。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對外投資項目,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貸款與擔保。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50%(含5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須按照公司制訂的決策程序進行。
第四十二條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四十三條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規定。
第九章監事
第四十四條公司設監事會。監事會的組成方式及成員的產生由股東會另行通過決議。
第四十五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監事。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四十六條監事每屆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四十七條監事連續二次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視為不能履行職責,應由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四十八條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合同第四章有關董事辭職的規定,適用于監事。
第四十九條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五十條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的財務。
(二)對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四)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五)列席董事會會議。
(六)公司合同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十一條監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五十二條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一章解散和清算
第五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并依法進行清算:
(一)股東會決議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宣布破產。
(四)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續經營的原因。
第五十四條公司因前條第(一)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股東會決議確定。
公司因前條第(二)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
公司因前條第(三)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因前條第(四)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五十五條清算組成立后,董事會、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五十六條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二)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三)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五十七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至少一種報刊上公告三次。
第五十八條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五十九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六十條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支付清算費用。
(二)支付公司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三)交納所欠稅款。
(四)清償公司債務。
(五)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第六十一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認為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六十二條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賬冊,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六十三條清算組應當自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注銷公司登記,并公告公司終止。
第六十四條清算組人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合同修改
第六十五條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做出并簽署。
第十三章附則
第六十六條本合同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不滿、以外不含本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簽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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