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提交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審議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2016年5月1日起,將營改增試點范圍擴大到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從此營業稅將退出歷史舞臺。營改增最大的特點就是減少重復納稅,可以促使社會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環,有利于企業降低稅負,“營改增”可以說是一項減稅的政策。那么與老百姓日常生活聯系最緊密的生活服務業能否享受此次“營改增”帶來的紅利呢?
一、生活服務業“營改增”后適用稅率
生活服務業目前的營業稅稅率一般為5%。營改增之后,餐飲業、旅游業、酒店業、娛樂業等在內的生活性服務業會依據此前出臺的《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方案》小規模納稅人采用3%的征收率,而一般增值稅納稅人采用6%的稅率。對小規模納稅人而言,從5%的營業稅到3%的簡易征收率,這部分肯定是減稅的。對適用6%稅率的一般納稅人而言,是否減稅則要看抵扣情況,比如餐飲業,如果抵扣多,那相對于不能抵扣的5%的營業稅,稅負降低,對以前營業稅稅率為5%-20%的娛樂業而言,營改增后,稅率明顯降低。
按照這個預期,稅率由5%營業稅提升到6%增值稅,由于可以就貨物服務采購支出抵扣進項稅,因此整體稅負可能有所降低。實現整體稅負降低的主要挑戰將會是如何從供應商處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對于常以現金交易,并在很多情況下需要向小規模納稅人采購食材的餐飲業更是如此。
二、生活服務業“營改增”的財稅影響
對餐飲企業來說,普遍存在的現象是大部分的餐廳的供貨商都不能提供增值稅發票,有些供應商是沒有資格開具增值稅發票,有些是開票會提高成本,提高供貨價,這個成本很可能轉嫁到餐廳,餐廳在不能提價時,就得壓縮利潤。然而,餐飲業營改增后一個新的挑戰將會出現——銷售食品(外賣)需要繳納17%的增值稅稅率,而堂食則只需繳納6%的增值稅。如何區分提供貨物或服務(服務中也包含了貨物的銷售)的地點將可能成為新的爭議熱點。
對酒店業適用6%的增值稅稅率,應確保大多數酒店所提供的主要服務(住宿,會議和活動以及餐飲)適用6%的增值稅稅率。法規現已明確約定與購進的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東服務相關的進項稅不得抵扣,因此酒店業將面臨的另一大挑戰是如何合理劃分會議或活動的套餐價格(以及管理客戶發票需求),會議或活動套餐價中往往還包含餐飲或住宿的部分。
就醫療行業而言,人力資源成本占比較大,相應可抵扣的進項稅額有限,這對于行業平均毛利率水平不高,且需要在大型先進醫療設備和高端醫療人才上加大投入的醫療服務行業,特別是外資及民營等社會資本投資企業來說,無疑是巨大的壓力。為保實現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的承諾,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已明確了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免征增值稅。
三、生活服務業“營改增”面臨的問題
生活服務業主要包括餐飲業、住宿業、醫療教育、家政服務業、洗染業、美發美容業、沐浴業等服務業態,其特點是經營者分散、直接面對最終消費者。對于即將到來的“營改增”,生活服務業面臨以下問題:
1.銷項稅率6%,進項稅率17%,是否會形成大量的留抵?
2.餐飲業企業購買的農產品,是不允許抵扣進項還是按13%計算抵扣進項?
3.堂食服務和外賣是否區分不同的稅率?如何監管?
4.“免費”提供給客人的待遇,例如房間升級、“免費”早餐或無線上網功能是否需要作視同銷售處理?
5.大量的餐館、旅館賬目不健全甚至沒有賬目,如何計算繳納增值稅?
盡管生活服務業改征增值稅后,企業能夠抵扣外購產品與服務所含稅款,起到減稅作用,但不同企業由于外購產品與服務的價值與比例不同,所以減稅程度也有較大差異。企業稅收負擔的最終變化情況,取決于減稅效應和增稅效應兩者疊加在一起所產生的凈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