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做人爱视频免费,97久久精品人人搡人妻人人玩,欧洲精品码一区二区三区,999zyz玖玖资源站永久

我要投稿 投訴建議

昆明市閑置土地處置辦法解讀

時間:2020-12-28 14:19:08 政策法規 我要投稿

昆明市閑置土地處置辦法解讀

  昆明市閑置土地處置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本市土地管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依法處置和充分利用閑置土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閑置土地的認定和處置工作,依據本辦法執行。

  第三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內閑置土地的處置。市、縣(市)區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閑置土地的具體認定和處置。

  發展和改革、規劃、建設、房管等行政主管部門依照各自的職責,協同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做好閑置土地處置的相關工作。

  閑置土地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協助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做好本區域范圍內閑置土地的調查工作。

  第四條 任何單位或個人都可以向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舉報閑置土地,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予以獎勵。

  第五條 本辦法所稱閑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后,未經原批準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過規定的期限未動工開發建設的建設用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閑置土地:

  (一)未經原批準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過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合同約定或者建設用地批準文件規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未動工開發建設的;

  (二)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使用合同或者《建設用地批準書》未載明具體建設開發日期的,自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建設用地批準書》頒發之日起滿1年未動工開發建設的;

  (三)已動工開發建設,但開發建設的土地面積占應動工開發建設土地總面積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資額占總投資額不足25%且未經批準中止開發建設滿1年的`;

  (四)已動工開發建設土地面積超過應動工開發建設土地總面積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資額超過總投資額25%,但在規定的建設工期結束時,仍未達到應動工開發建設土地總面積或者總投資額,經市、縣(市)區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督促限期達到而未達到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條 認定閑置土地以宗地為單位。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使用合同約定或者《建設用地批準書》規定分期開發的,按分期開發日期、范圍認定閑置時間和閑置面積。

  第七條 閑置土地的調查、核實、認定工作,由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依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向土地使用權人發出《接受用地檢查通知書》,要求土地使用權人提供相關用地批文、土地開發建設說明等資料;

  (二)調查、核實相關土地閑置的基本情況;

  (三)向土地使用權人送達《閑置土地認定告知書》,告知土地使用權人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舉行聽證;

  (四)經調查認定屬于閑置土地的,向土地使用權人、土地他項權利人送達《閑置土地認定書》,并同時抄送同級人民政府和有關單位。

  第八條 《閑置土地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基本內容:

  (一)閑置土地使用權人;

  (二)閑置土地的坐落、四至、批準用途、土地使用權性質、建設項目名稱、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或者劃撥決定書編號、建設用地批準書文號、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等;

  (三)認定閑置土地的事實和依據;

  (四)認定閑置土地的機關及認定日期;

  (五)其他需要載明的事項。

  第九條 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行為造成開發建設延遲的,土地使用權人應當主動或自收到《接受用地檢查通知書》15日內,向原審批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延期開發,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依據有關證明材料可順延計算動工開發建設日期。

  第十條 土地閑置1年以上不滿2年的,由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向土地使用權人送達《土地閑置費繳款通知書》,收取土地閑置費。

  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閑置滿1年的,按取得該土地價款的15%收取閑置費;超過1年不滿2年的,以取得該土地價款的20%的額度全年均攤后,按月計收閑置費,閑置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

  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土地閑置滿1年的,按該土地出讓價款的15%收取閑置費;超過1年不滿2年的,以該土地出讓價款20%的額度全年均攤后,按月計收閑置費,閑置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

  第十一條 已經辦理審批手續并占用耕地的集體建設用地,1年內不用而又可以耕種并收獲的,應當由原耕種該幅耕地的集體或者個人恢復耕種,也可以由用地單位組織耕種;1年以上未動工建設的,應當繳納該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4倍的閑置費。連續2年未使用的,經原批準機關批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無償收回土地使用者的土地使用權,并交由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恢復耕種;不能恢復耕種的依法征收后納入政府土地儲備。

  第十二條 土地閑置不滿2年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通知土地使用權人,擬訂該宗閑置土地處置方案;閑置土地依法設有抵押權或被司法機關采取查封等限制土地權利措施的,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和司法機關參與處置方案的擬訂。處置方案經原批準用地的人民政府批準后,由市、縣(市)區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處置方案可以選擇下列方式:

  (一)延長開發建設時間,一般不得超過1年,期間應當依法繳納土地閑置費;

  (二)依法定程序重新確定新的土地使用權人,對原土地使用權人投資的地上建(構)筑物給予適當補償;

  (三)由政府按照土地取得價進行收購,納入政府土地儲備。

  第十三條 土地閑置滿2年的,經原批準用地人民政府批準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收回工作依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做出《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告知書》送達土地使用權人,告知土地使用權人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舉行聽證;

  (二)符合法定無償收回條件的,報經原批準用地的人民政府批準后,做出《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決定書》,并在7日內送達土地使用權人;

  (三)撤銷《劃撥決定書》或者終止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注銷《國有土地使用證》,并告知發展和改革、規劃、建設、房管等部門,根據各自職責撤銷相關批準文件。

  (四)向社會公布閑置土地收回情況。

  第十四條 依法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權人自收到《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決定書》15日內應當到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注銷土地登記。逾期未辦理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在公告期滿后直接注銷《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五條 經認定的閑置土地,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以宗地為單位建立臺帳管理,并將閑置土地的有關情況定期向社會進行公布。

  第十六條 依法收回的閑置土地,應當納入政府土地儲備,按照土地政策法規重新確定使用權人。

  第十七條 認定有閑置土地的用地單位,在閑置土地開發動工前或者被依法收回前,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將不再受理該單位的新建項目用地申請。

  第十八條 土地使用權人應當按照規定如數繳納土地閑置費,逾期不繳納的,從逾期之日起以日為單位按照應繳納土地閑置費總額的1‰加收滯納金。拒繳土地閑置費的,由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十九條 對閑置土地的認定和處置不服的,土地使用權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條 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工作人員在認定閑置土地工作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的,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昆明市閑置土地處置辦法解讀】相關文章:

昆明市違法建筑處置辦法最新解讀01-28

土地登記辦法01-03

邵陽市國有土地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解讀07-24

云南省昆明市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全文解讀07-17

昆明市學校安全條例焦點解讀03-02

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政策解讀03-03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辦法全文解讀07-11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解讀02-18

河北省圍場縣土地確權檔案整理歸檔辦法解讀01-18

主站蜘蛛池模板: 西安市| 东至县| 漾濞| 甘德县| 利津县| 财经| 绍兴县| 呈贡县| 铜陵市| 九龙县| 文昌市| 保山市| 丰原市| 德安县| 玉溪市| 什邡市| 山阳县| 延寿县| 罗甸县| 承德县| 平潭县| 虞城县| 南岸区| 巴青县| 靖宇县| 开江县| 嘉兴市| 灌南县| 桂平市| 宁波市| 巩义市| 诏安县| 盐亭县| 石泉县| 惠东县| 元谋县| 古蔺县| 桐柏县| 虎林市| 寿宁县| 内丘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