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做人爱视频免费,97久久精品人人搡人妻人人玩,欧洲精品码一区二区三区,999zyz玖玖资源站永久

我要投稿 投訴建議

土壤污染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全文

時間:2017-11-30 14:43:57 政策法規 我要投稿

土壤污染專項資金管理辦法2016全文

  土壤污染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和加強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國務院關于印發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6]31號)、《中央對地方專項轉移支付管理辦法》(財預[2015]230號)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是指2016-2020年期間,為推動落實《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有關任務,促進土壤環境質量改善,中央財政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專項用于土壤污染綜合防治的資金。

  第三條 在專項資金政策推動下,力爭到2020年,查明我國土壤環境質量狀況,全國土壤污染加重的趨勢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農用地和建設用地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基本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0%左右,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0%以上。

  第四條 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國家引導、地方為主、突出重點、以獎促治、強化績效”的原則。

  第五條 專項資金重點支持范圍包括:

  (一)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及相關監測評估;

  (二)土壤污染風險管理;

  (三)污染土壤修復與治理;

  (四)關系我國生態安全格局的重大生態工程中的土壤生態修復與治理;

  (五)土壤環境監管能力提升以及與土壤環境質量改善密切相關的其他內容。

  第六條 根據國務院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部署,財政部商環境保護部確定專項資金支持的`重點領域、區域及省份。專項資金采取因素法或項目法方式分配,每年具體分配方式由財政部商環境保護部綜合考慮年度預算、資金使用效益、工作開展需求等因素確定。

  第七條 采用因素法分配專項資金,由財政部會同環境保護部綜合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以下簡稱各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確定的調查、修復治理工作任務量等因素,并考慮東中西部財力差異,確定專項資金分配方案。

  第八條 采用項目法分配專項資金,應由省級財政部門會同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向財政部、環境保護部申請,申請報告包括正式文件和項目實施方案。經評審后,確定資金分配方案。

  第九條 對列入環境保護部等中央本級部門預算的專項資金,原則上應由相關部門在編制下一年度部門預算時,將專項資金支出預算一并編入部門預算報送財政部。財政部按照部門預算管理程序,審核下達預算。

  第十條 財政部會同環境保護部確定各省份資金預算額度。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查批準中央預算后90日內,財政部印發專項資金預算文件,下達省級財政部門,同時抄送環境保護部和財政部駐當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

  第十一條 有關省級財政部門接到專項資金后,應當在30內正式分解下達本級有關部門和本行政區域縣級以上各級政府財政部門,同時將資金分配結果報財政部、環境保護部備案,拼抄送財政部駐當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

  第十二條 根據有關省份土壤環境改善等情況,財政部會同環境保護部對預撥各省份的資金進行清算,對未完成目標的省份扣減資金,對完成土壤治理任務出色的省份給予獎勵。

  第十三條 專項結轉和結余資金按照有關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四條 財政部會同環境保護部等部門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財政部駐有關省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按照財政部要求對專項資金實施監管,根據實際需要,財政部組織財政投資評審機構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核查。

  第十五條 財政部會同環境保護部建立專項資金考核獎懲機制,定期組織開展專項資金績效評價,委托有關單位具體開展績效評價工作,并加強績效評價結果應用。

  第十六條 績效評價內容主要包括資金使用的安全性、規范性和有效性,土壤質量改善情況及任務完成情況等。

  第十七條 有關地區財政、環境保護部門應當按照信息公開要求,在有關政府網站上公布資金安排和使用的詳細情況、項目安排和具體實施情況等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第十八條 有關省級財政、環境保護部門要建立健全監管制度,重點對資金使用、工作進度、建設管理、污染物減排以及土壤質量改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保障資金使用效益。

  第十九條 對于截留、挪用、騙取專項資金等違法行為,依照《預算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條 有關省級財政、環境保護部門應當根據本辦法,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細則或辦法,并將辦法及年度資金安排結果向社會公開。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財政部會同環境保護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2011年12月28日財政部、環境保護部發布的《中央重金屬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財建[2011]1147號)同時廢止。

 

更多熱門文章推薦:

1.土壤污染專項資金管理辦法2016全文

2.2016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解讀

3.2016廣西壯族自治區土地整治辦法全文

4.2016年長垣縣關于鼓勵現代農業發展獎補政策全文

5.關于貴陽市黨風廉政建設“一案雙查”暫行辦法解讀2016

6.

7.

8.2016年南寧市新一輪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最新政策

9.2016滁州市市區城鎮土地使用稅獎勵政策全文【暫行】

10.青島市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管理辦法2016全文

主站蜘蛛池模板: 邓州市| 绩溪县| 奎屯市| 巫溪县| 夏津县| 安仁县| 唐海县| 济宁市| 密云县| 红河县| 汤阴县| 榆社县| 翁源县| 咸丰县| 大同县| 海南省| 保定市| 广州市| 西城区| 监利县| 隆德县| 金湖县| 合山市| 合阳县| 建平县| 博兴县| 清涧县| 化德县| 北流市| 天柱县| 岳池县| 阜宁县| 云阳县| 鸡西市| 特克斯县| 东阿县| 延安市| 象山县| 东乡族自治县| 赤峰市| 景泰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