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化流程普及政策 讓市民“享受”社保
俗話說的好,“失有所補、傷有所助、老有所養、病有所醫”,這是許多農民昔日的夢想。如今,靠著逐步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政府正在為廣大農民群眾構筑起一張覆蓋廣泛、保障適當的“社保安全網”,讓越來越多的農民朋友能夠分享到改革發展的成果。
由于社保制度種類多、覆蓋廣,網友難免遇到不清楚政策的情況,最近,就有不少網友反映他們在參保時遇到的問題。
參加“新農合”?如何進行跨年度報銷
網友“圈里圈外”在網上平臺上反映,他的父親參加了“新農合”,于2013年12月在廈門第一醫院做了結腸癌手術,2013年12月31日出院,如今2014年4月24日回梁平辦理跨年度報銷時社保工作人員稱已不能報銷,請問這種情況為什么不能報銷?
xx縣醫療保險局在回復中表示,根據《關于印發重慶市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實施辦法的通知》(渝人社發 【2012】127號)的規定:參保人員在市外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全額墊付,屬于醫保基金支付的費用,可到參保地的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或區縣指定機構按本市規定審核報銷。對當年發生的醫保費用,報銷時間不得晚于次年3月底。根據該網友的描述,2013年12月,其父因結腸癌在廈門第一醫院住院并于2013年12月31日出院,根據上述文件規定,此次住院費用報銷時間最晚應為2014年3月31日。由于該網友是2014年4月24日來申請辦理相關報銷手續,已超過文件規定時限,故此次費用不能報銷。
外省社保轉回重慶 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同樣是農村社保的問題,另一位網友“笑笑笑”則反映,其戶口在重慶合川某農村,之前在外省打工單位繳納養老保險和醫保等,現在回到合川老家農村沒有工作單位,已經停交2年多了,不知道各種社保應該如何轉回到當地,是不是需要接續并繳納滯納金?醫保個人賬戶余額轉回重慶應該怎么操作?是不是一定需要工作單位才可以呢?
針對這一系列問題,重慶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逐一解答到:首先,戶口遷回重慶后,外地買的社保能轉回重慶,具體程序如下:1.在外省所在地的社保局開具社保繳納證明;2.在戶口遷至重慶后,將證明交至戶口遷入地的社保局并提交申請; 3.申請通過審核后,外地繳納的社保即可轉入重慶。如果補交社保可以補交,不用交滯納金。
同時,在外地繳的醫保不能轉回重慶累計算,但是,醫保個人賬戶余額可以轉回重慶。具體程序如下:1.在外省所在地的社保局或醫保中心開具醫保參保憑證;2.在戶口遷至重慶后,將醫保參保憑證交至戶口遷入地的.社保局或醫保中心并提交醫保個人賬戶余額轉回申請。醫療保險不是一定需要有工作單位才可以參保,市民可以個人身份參保。
以上兩個回復,有效解答了網友對相關社保政策的疑問。同時,我們也可以看到,社保制度體系復雜,如果沒有詳盡的政策普及,可能導致網友不能享受相關政策,或因為政策流程復雜而不得不放棄的情況。希望通過流程的簡化與政策的普及,讓這樣的情況今后不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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