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入戶新政策
珠海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了《珠海市人才引進核準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從明年3月1日起,珠海市機關事業單位以外的用人單位從市外核準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留學回國人員、符合條件的大專以上學歷人員等10類人才,可按規定程序辦理勞動人事關系轉移、檔案接收及戶籍遷入。有效期至2022年2月28日。
根據《辦法》,以下10類人才可直接辦理人才引進手續:
1。經珠海市認定的高層次人才,年齡在60周歲以下的人員(院士不受年齡限制);
2。入選珠海市級各類人才計劃(項目),年齡在60周歲以下的人員;
3。獲得珠海市級或經我市推薦獲得省級以上獎勵榮譽的人員;
4。符合珠海市引進海外人才智力條件的留學回國人員;
5。納入全國統一招生計劃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專科(高職)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生;
6。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
7。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專科(高職)學歷、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人員;
8。取得非全日制本科學歷(須取得學士學位)、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其中本科學歷(須取得學士學位)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博士學位)的在40周歲以下;
9。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
10。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技能人才:
①具有高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高技能人才(我市技術工人招調限制職業工種的除外),其中技師在45周歲以下、高級工在40周歲以下;
②具有中級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年齡在35周歲以下,且符合珠海市緊缺技工工種目錄的'技能人才;
③按照珠海市企業技能人才評價辦法取得企業技能人才評價證書的人員;
④獲得珠海市級職業技能競賽一類競賽各職業(工種)前六名、二類競賽各職業(工種)前三名的人員。
珠海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認為,《辦法》的出臺意義重大,將打破戶籍、地域、身份、學歷、人事關系等制約人才流動的障礙,將干部、技術工人引進政策和渠道進行整合,對市外人才使用同一標準、同一方式引進,并簡化了引進程序,有利于提高人才引進工作的整體性,營造尊重人才、公開公正和競爭擇優的制度環境。
據介紹,2012至2016年,珠海市共引進各類人才(企業人員)約70000人,入戶約56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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