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遼寧最新高考加分政策
導言: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各地有不同規定,同時也有人妄圖作假以此加分,讓我們來看看中國人才網收集整理的遼寧最新高考加分政策,以及是如何處理加分證明作假的吧。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及高考加分政策等信息不斷調整與變化,所以以下內容僅供參考,請考生以當地考試院公布信息為準。
2017年遼寧高考加分政策
具備基本報名資格,在遼寧省出生(即身份證號碼的前兩位為“21”)且具有遼寧省戶籍的考生,可參加我省普通高考報名。少數民族自治縣的'少數民族考生,只有在其戶口所在的少數民族自治縣報名并參加考試,才能享受相應的高考加分政策,在其他地區報名、考試不享受高考加分。
上述遼寧2017高考加分政策出自遼寧招生考試之窗高考報名通知,并非是完整版的高考加分政策,目前遼寧還未公布具體加分項目,要想獲得最新關于遼寧高考加分政策信息請關注有途高考網高考報名頻道,小編將第一時間更新加分政策。
政策性加分證明材料作假處理
(一)考生、工作人員、社會其他人員在高考報名中的各種違規行為的處理,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執行。
(二)考生通過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他材料獲得考試資格、加分資格和考試成績的,一經查實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并將有關事實記入考生誠信檔案。
(三)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有關規定和黨紀政紀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1.在出具、審定考生的報名資格證件、證明、體檢、檔案等材料(包括有關政策性加分所需的證明材料等)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
2.指使、組織或參與組織“高考移民”活動,為考生偽造或違規辦理戶籍遷移、中學學籍檔案;
3.指使、組織或參與組織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或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的在校生參加高校招生考試;
4.擅自泄露、出售、偷換、更改考生信息及其他有關材料。
有上述行為之一的社會其他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或其上級主管部門參照本條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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