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醫學證明(15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學習中,大家都寫過證明吧,證明是可供核驗事實的憑證。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寫好證明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出生醫學證明,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出生醫學證明1
派出所:
茲有____________前來我處申請辦理/代為申辦的出生公證。據其稱現(原)戶口登記住址為北京市,請協助調查,并將的姓名、曾用名、性別、出生日期、出生地點、其生父母姓名填入下列表格,交辦理人帶回,以便及時為申請人辦理公證書。
此致
敬禮!
北京市方圓公證處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生醫學證明2
本溪滿族自治縣第三人民醫院:
因xxxx原因,導致出生證信息錯誤,現申請換發出生證明,修改出生證信息,我保證信息真實準確,如有虛假愿負法律責任,望貴院給予換發。
原出生證編號:xxx新生兒姓名:xxx性別:xx出生日期:20xx年xx月xx日母親姓名:xxx身份證號:xxx父親姓名:xxx身份證號:xxxxx需修改信息:xxxx
特此申請。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出生醫學證明3
辦理《出生醫學證明》授權委托書 委托人:
性別:
出生年月:
有效身份證件類別: 身份證 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聯系電話:
受托人:
性別:
出生年月:
有效身份證件類別: 身份證 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聯系電話:
與委托人關系:
委托人因不能親自來
醫院辦理《出生醫學證明》領取事宜,特委托受托人代理本人領取嬰兒姓名為的《出生醫學證明》。 凡由受托人在上述委托權利內,代理委托人行為所造成的法律結果,委托人均予以承認。 委托期限自委托人簽署授權委托書之日起至受托人領取《出生醫學證明》之日止。
委托人簽名:
受托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生醫學證明4
派出所:
____________,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與____________結婚,雙方系初(再)婚,并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計劃內(外)生育第________胎男(女)孩,取名____________,該子女已在我計生辦上報出生,該育齡婦女已納入我地計劃生育管理。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出生醫學證明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和《關于加強新版(出生醫學證明)啟用管理的通知》(衛婦社發[20xx]19號)文件精神,為加強《出生醫學證明》的有關管理要求制定本規定。
一、《出生醫學證明》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出具的,具有醫學法律效力的證明。
二、必須使用由衛生部,公安部統一制發的新版《出生醫學證明》嚴格發放。由產科到迎澤區婦幼保健院統一購買,產房按規定簽發。
三、按照國家規定的印模式樣刻制出生醫學證明專用章,不得任意改動。
四、《出生醫學證明》由專人管理簽發。根據嬰兒出生狀態填寫,字跡清楚、內容準確、不得涂改和弄虛作假:
1、嬰兒姓名根據新生兒父母申報姓名填寫,用字必須準確。
2、性別、健康狀況、出生地點分類應根據新生嬰兒出生時確認情況填寫。
3、新生嬰兒父母姓名、身份證編號必須依據公安機關簽發的.有效身份證件填寫。
4、在出具《出生醫學證明》時須反復核實產婦姓名和嬰兒,嚴防冒充或填寫錯誤。
五、《出生醫學證明》實行全國統一編號管理。
六、《出生醫學證明》交新生嬰兒父母或監護人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出賣、轉讓、出借和私自涂改。
七、嚴格執行《出生醫學證明》收費標準。
八、本規定中的活產嬰兒出生時有呼吸、心跳、臍帶搏動、隨意肌收縮四項生命體征之一的嬰兒。
出生醫學證明6
母親姓名:xx,性別:x,身份證號:xxxxxxxxxxxx,父親姓名:xx,性別:xx,身份證號:xxxxxxxxxxx。
孩子姓名:xxx性別:XX于XX年XX月XX日出生在XX醫院,并辦理了出生醫學證明。由于xxxxxxxxxxxxx(某種原因),特申請為孩子換發出生醫學證明。
申請人:xxx
XX年XX月XX日
出生醫學證明7
xx縣xx院:
申請人:xxx,男,x族,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證號碼:xxxxxxxx,家庭住址:xxxxxxxxxxxx。女:xxx,xx族,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證號碼:xxxxxxxxx,家庭住址:xxxxxxx。xx于xx年x月x日x時x分在x村委會x村家中分娩一嬰,取名:xxx,當時由于屬急產,家離衛生院較遠,來不及送醫院住院分娩,請xx村委會x村x人在家中接生,現要求補辦《出生醫學證明》,請雙柏縣婦幼保健院給予補辦為謝。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x
20xx年x月x日
出生醫學證明8
委托人:媽媽的名字 性別:女 出生年月:20xx年xx月xx日 有效身份證件類別:身份證
有效身份證件號碼:媽媽的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受托人:爸爸名字 性別:男 出生年月:20xx年xx月xx日 有效身份證件類別:身份證
有效身份證件號碼:爸爸的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與委托人關系:夫妻
委托人因不能親自來上地醫院辦理 出生醫學證明 領取事宜,特委托受托人爸爸的名字代理本人領取嬰兒姓名為寶寶的名字的 出生醫學證明 。
凡由委托人在上述委托權利內,代理委托人行為所造成的法律結果,委托人均予以承認。
委托期限自委托人簽署權限委托書之日起至受托人領取 出生醫學證明 之日止。
委托人簽名:媽媽的名字 受托人簽名:爸爸的名字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出生醫學證明9
__縣婦幼保健院:
因不慎將孩子出生證明丟失,現申請補辦出生證明,出生信息:___(女),20__年4月18日在___婦幼保健院出生,我保證信息真實準確,如有虛假愿負法律責任,望貴院給予補辦為盼。
特此申請。
申請人:___ ___(夫妻)
___年5月12日
出生醫學證明10
《出生醫學證明》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醫學文書,是證明嬰兒出生狀態,血緣關系,申報國籍、戶籍,取得公民身份號碼的法定醫學證明,新版出生醫學證明書。我國《出生醫學證明》于1996年1月1日開始啟用,新版《出生醫學證明》于20xx年1月1日開始啟用。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為《出生醫學證明》管理機構,負責《出生醫學證明》的管理和監督。我識出生醫學證明》的發放程序為:省衛生廳-各省轄市衛生局(或受委托的同級婦幼保健機構)-各縣(區)衛生局(或受委托的同級婦幼保健機構)-各級助產服務機構-產婦。
《出生醫學證明》的法定簽發機構為依法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的助產技術服務機構,由接生的助產單位直接簽發。
凡在助產技術服務單位分娩活產新生兒的居民,均可在分娩單位直接領取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任何接產單位和個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拖延簽發《出生醫學證明》,證明應由分娩醫院加蓋公章,收費標準為4元/本。
《出生醫學證明》的補辦方法:補辦《出生醫學證明》的對象為1996年1月1日后出生的兒童。《出生醫學證明》的補發由所在省轄市衛生局簽發,補發程序由各省轄市衛生局按照衛生部、公安部有關規定自行制訂。
從1996年1月1日(邊遠地區3月1日)起,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出生的人口,統一使用依法制發的《出生醫學證明》,其它有關出生人口的醫學證明一律廢止。
《出生醫學證明》由新生兒出生所在的醫療保健機構和從事家庭接生的人員出具。《出生醫學證明》必須按照欄目要求準確填寫,并加蓋“出生醫學證明專用章”方可生效。
新生兒父母或監護人憑《出生醫學證明》到新生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戶口登記機關憑《出生醫學證明》辦理出生登記手續,并保留《出生醫學證明》副頁作為新生兒進行出生登記的原始憑證,出生醫學證明《新版出生醫學證明書》。
各級婦幼保健院和鄉鎮衛生院及社區保健人員,憑《出生醫學證明》負責轄區內兒童系列保健服務。
各盛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公安廳(局)、計劃單列市衛生、公安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以下簡稱《母嬰保健法》),1994年10月27日經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并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3號發布,于1995年6月1日開始施行。依據《母嬰保健法》第三章第二十三條:“醫療保健機構和從事家庭接生的人員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出具統一制發的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的規定,決定依法統一制發新的《出生醫學證明》。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從1996年1月1日(邊遠地區3月1日)起,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出生的人口,統一使用依法制發的《出生醫學證明》,其它有關出生人口的醫學證明一律廢止。
二、《出生醫學證明》由新生兒出生所在的醫療保健機構和從事家庭接生的人員出具。《出生醫學證明》必須按照欄目要求準確填寫,并加蓋“出生醫學證明專用章”方可生效。
三、新生兒父母或監護人憑《出生醫學證明》到新生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戶口登記機關憑《出生醫學證明》辦理出生登記手續,并保留《出生醫學證明》副頁作為新生兒進行出生登記的原始憑證。
四、原衛生、公安、民政三部聯合簽發的衛統發(1992)第1號文通知中,有關《出生醫學證明書》的規定不再生效。
五、各級醫療保健機構,不得利用《出生醫學證明》搭車銷售其它卡、冊或紀念品,以免增加使用者經濟負擔。
六、各級婦幼保健院和鄉鎮衛生院及社區保健人員,憑《出生醫學證明》負責轄區內兒童系列保健服務。
衛生、公安兩部門應嚴格執行本通知要求做好工作。
出生醫學證明11
xxx,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于xxxx年xx月xx日與xxx結婚,雙方系初(再)婚,并于xxxx年xx月xx日計劃內(外)生育第xx胎男(女)孩,取名xxx,該子女已在我計生辦上報出生,該育齡婦女已納入我地計劃生育管理。
聯系電話:xxxxxxxx,經辦人:xxx。
(蓋章)
xxxx年xx月xx日
出生醫學證明12
委托人姓名(新生兒母親):有效身份證件類別:有效身份證件號碼:聯系電話:
受委托人姓名:有效身份證件類別:有效身份證件號碼:聯系電話:
委托人于20xx年xx月xx日,在(新生兒出生地點)分娩,特授權委委托人姓名)辦理(新生兒姓名)的《出生醫學證明》。
凡由受委托人在上述委托權利內,代理委托人行為所造成的法律結果,委托人均予以承認。
委托期限從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委托人簽字:
受委托人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出生醫學證明13
____婦幼保健院:
本人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親自來領取本人在貴院分娩的嬰兒姓名:_______的《出生醫學證明》,現委托_____同事到你處代理領取《出生醫學證明》。
委托人:(簽字)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出生醫學證明14
派出所:
茲我鎮____村(社區)組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__日與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結婚,于____年____月日(順、剖)生一____(姓名:____),屬政策內生育。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____鎮計劃生育辦公室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生醫學證明15
委托人:______性別:______出生年月:_____有效身份證件類別:________身份證有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性別:______出生年月:_____有效身份證件類別:________身份證有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與委托人關系: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因不能親自來___________________醫院辦理《出生醫學證明》領取事宜,特委托受托人代理本人領取嬰兒姓名為的《出生醫學證明》。凡由受托人在上述委托權利內,代理委托人行為所造成的法律結果,委托人均予以承認。委托期限自委托人簽署授權委托書之日起至受托人領取《出生醫學證明》之日止。
委托人簽名:____________
受托人簽名: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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