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根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開展社會保險財政補助資金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分管副局長為副組長,中層干部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我局征繳股,具體組織實施此項工作,確保工作取得實效,達到預期目的。
二、召開專題會議,扎實貫徹執行
3月18日下午3時,全局干部職工召開了醫療保險財政補助資金自查專題會議。會上,分管副局長組織學習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開展社會保險財政補助資金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宜人社函〔2014〕62號)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開展2014年社保基金現場監督工作的通知》兩個文件;主要領導就此項工作作了具體安排,要求全局干部職工高度重視此項工作,扎實開展自查,認真核對數據,梳理情況,查找問題,分析原因,及時整改,做好迎接省人社廳的抽查。
三、制定措施,扎實開展專項自查工作
按照市局文件精神,結合我局實際情況,制定了我局醫療保險基金財政補助資金自查實施方案,將任務分解到征繳股、支付股、財務組及辦公室,就財政補助資金申請和分配機制,2012年、2014年中省市縣各級財政補助資金數額、構成及到賬情況,資金分配去向及劃撥時間,未及時劃撥到位的資金數額及原因,支付待遇結算中是否存在虛報冒領、擠占挪用等違法違規問題及其他相關相關工作逐項分配到股室,逐項進行自查,對各項數據和補助資金與縣財政部門進行嚴格核對,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梳理,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不斷完善各項制度,確保各級財政補助資金的安全使用。
四、自查情況
我縣各級財政醫療保險基金補助資金主要涉及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各級財政補助資金是每年6月底(因居民醫保基金是上年9-12月份征收次年醫保基金),我局根據我縣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實際參保情況,上報當年度參保人數和各級財政應承擔的補助資金,由縣財政局統一上報各級財政部門,對當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應補助資金進行申報和補助。具體補助情況為:
1、2012年居民醫療保險的補助到位情況:
截止2012年6月底,城鎮居民參保人數為21484人。各級財政補助標準為:中央為156元/人,省為58.7元/人,縣為25.3元/人。中央應補助資金335.15萬元,已到位425.95萬元,超撥90.8萬元(其中含2011年超撥60.05萬元);省級應補助資金126.11萬元,已到位資金126.11萬元(含2011年超撥56.23萬元);縣級應補助資金54.36萬元,2012年實際補助41.56萬元,2011年超撥12.8萬元,2012年縣級配套資金54.36萬元已全部到位。
2、2014年居民醫療保險的補助到位情況:
截止2014年6月底,城鎮居民參保人數為29297人,個人參保繳費收入為256.9萬元。各級財政補助標準為:中央為188元/人,省為63.3元/人,縣為28.7元/人。中央應補助資金550.7836萬元,已到位373.24萬元,2012年超撥90.8萬元,實際應補助86.7436萬元;省級應補助資金185.45萬元,已到位資金185.45萬元;縣級應補助資金84.0824萬元,2014年縣級配套資金84.0824萬元已全部到位。
3、各級財政補助資金申請和分配機制情況:
每年6月底(因居民醫保基金是上年9-12月份征收次年醫保基金),我局根據我縣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實際參保情況,上報當年度參保人數和各級財政應承擔的補助資金,以紙質和電子文檔兩種形式上報縣財政局,由縣財政局統一上報各級財政部門,對當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應補助資金進行申報;各級財政部門經過審核后將補助資金劃撥到地方財政,由我局通過縣政府財政管理信息系統劃撥到縣財政局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進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待遇支付和門診費分配使用。
4、檢查發現的虛報冒領、擠占挪用等違法違規問題及處理情況:我局在日常檢查中采取抽查、走訪參保病人等諸多方式進行檢查,未發現虛報冒領的現象;我局和各鄉鎮社區未發現擠占挪用等違法違規現象。下一階段我局將繼續加強力度對虛報冒領、經辦機構擠占挪用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督導,做到早發現,及時處理、及時整改,杜絕此類現象的發生。
五、2014年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支情況及基金決算中異常問題
(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1、2014年度基本醫療保險本年收入合計26391300.99元。其中:統籌金收入12064071.4元,個人帳戶金收入14327229.59元,利息收入610593.31元。基本醫療保險收入同比2012年25974125.68元增加了1.6%,基本醫療保險年末參保人數19597人,比2012年的19585人增加了12人。
2、基本醫療保險2014年支出26661211.83元,其中:統籌金支出13117176.69元,個人帳戶金支出13080035.14元,上解調劑金支出464000.00元。比2012年的支出28692871.6減少了2031659.77元,減少比例為7.6%。
3、基本醫療保險基金2014年收支結余-269910.84元,年末滾存結余18115205.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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