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肅財經紀律,堵塞財務管理上的漏洞,根據思辦發〔2014〕188號、思辦發〔2014〕189號文件精神,我校對“小金庫”的清理工作進行了嚴格的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學校成立了自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中國人才網
副組長:1037
成員:**、**、**、**、**、**
二、學習文件,布置自查任務。
2014年8月21日,我校召開了自查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傳達和學習思辦發〔2014〕188號、思辦發〔2014〕189號文件,布置自查任務,確定了如下的自查內容:
1、學校或班級有無違規收費、罰款及攤派設立“小金庫”行為;
2、學校或班級有無違規用學校資產收費、出租收入設立“小金庫”;
3、學校或班級有無以會議費、勞務費、培訓費和咨詢費等名義套取資金設立“小金庫”;
4、學校或班級有無經營收入未納入規定賬簿核算設立“小金庫”;
5、學校或班級有無虛列支出轉出資金設立“小金庫”;
6、學校或班級有無以假發票等非法票據騙取資金設立“小金庫”;
7、學校或班級有無上下級單位之間相互轉移資金設立“小金庫”。
三、分工負責,開展自查工作
自查工作領導小組分為兩個小組,第一組是由**副校長牽頭,教導處相關人員對學校和班級的收入往來進行清查,對學校和班級有無欠帳等情況進行核查;第二組在**校長的組織下,其余人員對學校的經費收支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并對學校的其他收入情況進行核查。
由于分工明確,責任到位。兩個自查小組對每張發票進行了認真的核對,對每條單據進行了認真的檢查,證明我校的經費收支、賬目規范、嚴謹,一清二楚,沒有發現學校和班級用公款設置帳外帳和小金庫以及以個人名義私存公款等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財務人員已經將其他收入存入了學校的賬戶,沒有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