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規章制度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工程管理規章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程管理規章制度1
一、工程部主要職責:
預防火警,保證酒店和客人的財產安全。
二、部門規章制度:
1、員工上下班走員工通道,遵守打卡制度。
2、員工上崗時必須配戴工作名牌、工作服。
3、維修進入工作區時,嚴禁攜帶煙和火柴;更不準在工作區吸煙,違者罰款或除名。
4、在崗嚴禁看書、看報,干私事
5、每項工程,包括平時的維修保養均要按規定的程序進行,不準違章作業。
6、攜帶物品離店,要經部門經理檢查,得到允許后并經理簽字方可帶出酒店。
7、部門員工均要服從緊急工程或緊急事故的臨時調遣。
8、員工因病、因事不能前來上班,要在事先或早期8:00時前告知部門經理,否則影響工程維修要負有責任。
9、工作結束,必須填寫工作日報表,交給領班檢查。
10、每位員工必須遵守酒店的規章制度。
三、工作職責:
工程部經理
1、負責酒店工程及其設備設施的正常運轉的督導和管理。
工作項目:制冷系統、中央空調、下水管道、水質處理、預防維修、客房更新改造、制冰機的維修與保養、室內外游泳池的管理、燈光系統、廚房設備、火警預防、水質凈化、強電與弱電管理等。
2、負責并有權招收新員工,同時也有權對違章作業和違紀員工除名。
3、確保酒店各項設備設施工程按時、按質量要求完成。
4、與客房部、前廳部經理密切協作,以便保證在酒店下榻客人的舒適、方便、安全。
5、要經常與酒店高層領導者商討有關酒店的更新改造及平時的維修保養等問題。
6、每天要檢查、督導各工種主管、領班與其他下屬人完成當天工作的情況;同時也負責安排各技工領班的工作班次,以及完成各項指定任務的交工時期。
7、審核、檢查要采購的各零部件規格、質量、數量,并對是否實用及急需等情況制采購訂單。
8、為新工程,需要外人員時,要與他們細討論、相商工程計劃、耗資標準、完成日期以及應達到的質量標準等內容,制定書面條文。
9、安排平時的維修保養人員,要有一定的靈活性,以便新的工程或緊急事故需要人員可以及時補充。
10、要與各主管、領班商討未來工程的實施計劃、所需人員及有關的工程技術處理等問題。
任職要求:
工程部經理必須具備在酒店工程部工作過五年以上的工作經驗和工作經歷。同時必須具備一項專門的技術功能,否則不具備資格和條件。
工程部副經理
1、部門經理不在時,履行部門經理的一切職責,當好部門經理的助手;
2、制定下屬主管、領班工作班次,制定工作計劃及工作進程表
3、負責制定每天工作分配及任務下達項目單,督促所屬員工完成當日的各項工作;
4、每天巡視檢查下屬人員完成日間工作情況,包括工作量及其定額的情況。
5、確保每件設施設備能夠正常發揮其功能作用,維修后能使設備達到規定的標準;
6、協助督導外聘人員的工程進度及應達到工作質量標準。
7、確保酒店工程管道各種濾網能夠按時更換;
8、審批、檢查各部件所需原材料的標準規格,以保證各項工程的及時完成;
9、檢查、建議有關工程部位或客房的設備維修及更換;
10、按時完成上級及部門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工程部值班制度
1、實行值班運行管理制度,設立“工程部值班班次運行時間表”,每月由經理將下月的值班人員名單列出,于月底下發執行;
2、各操作室或工作間的檢修記錄、值班記錄,每周一送部門經理審閱后存檔備查;
3、值班人員接到維修報告時,要立即趕赴現場維修,不得延誤;
4、值班人員在當班或搶修結束后,必須在值班記錄或搶修記錄上簽名,以明確責任;
5、發現設備故障,值班人員無法處理時,要立即報告部門經理或主管,組織力量及時搶修;
6、員工調換班次和請假,均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請,并經部門經理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7、當班人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用值班電話擅自打私人電話,以確保值班電話使用暢通;
8、早、午晚及夜間所有運行設備值班機房,必須有人值班。
五、工程部交接班制度
1、交班人員必須做好交接班前的準備,接班人員須提前完成5分鐘到崗接班。
2、交班人員要將設備運轉情況、未完成事宜以及需下班接著做的工作,做好記錄與交接。
3、接班人員要查看交接記錄,聽取上一班人員設備運轉情況匯報。
4、檢查儀表,工具,并在交班記錄表上簽名,查看設備運行情況。
5、出現下列情況不得交班:
(1)經理未到或未經主管同意指定合適的代班人時;
(2)設備故障影響運行或影響營業時;
(3)接班人員有醉酒現象或神智不清而又一時無其他接班人員時;
6、交班時檢查出事故,但又在接班后發現了事故,由接班人員負責處理。
7、當出現事故正在處理時,禁止交接班,待事故處理完畢后方可交接班。
六、配電室操作管理制度
1、值班電工要樹立高度的責任心,熟練掌握酒店供電方式、狀態、線路走向及所管轄設備的原理、技術性能和操作規程,并不斷提高技術水平;
2、嚴格保持各開關狀態和模擬盤相一致,不經領導批準,值班人員不得隨意更改設備運行情況,定時巡視電器設備,并準確抄錄各項數據,添好各類報表,確保電力系統正常運行;
3、值班人員對來人、來電報修,要及時登記并即赴現場修理,工作結束后,做好工時和材料的統計工作,并要求使用方簽字。
4、在天氣突變的環境下,要加強對設備的特別巡邏,發生事故時,要保持冷靜,按照操作規程及時排除故障,并按規則要求做好記錄。
5、值班人員違反工作規則或因失職影響營業或損壞設備,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6、任何閑雜人員不得進入配電室,更不得在配電室逗留;參觀配電室或在配電室執行檢修安裝工作,須經得部門經理同意后,并進行登記方可進入檢修。
七、停電處理制度
1、值班經理接到突然停電通知時,應立即趕赴現場,檢查應急燈是否正常,查明停電原因;
2、通知工程部維修及通知有關經理;
3、檢查電梯是否正常運行,檢查有關設備是否破損;
4、通知保安部做維修現場的保安工作。
八、工程部物品領用管理制度
1、物品的領用,要按計劃、實用數和審批手續辦理,維修人員需領料時,要填寫領用單,寫明領用物品名稱、數量、日期并簽字,經本班領班審批簽字后交工程部經理審批。
2、庫房工作人員應每周統計各班組的消耗并將資料存檔。
3、物品應勤領少儲,防止積壓和浪費。
4、物品及工具的保養,應由領用人負責;專用工具由專人使用,不用的工具由保管員負責保管,貴重工具、儀表由主管負責人保管;
5、有關工種所需個人工具,必須填寫工具登記卡,若工具損壞需調換,要以舊換新;若工具遺失,需填寫工具遺失表,由遺失者照價賠償;
6、有關工種需配專用設備和專用工具,要建卡登記,分工保管,責任到人,并定時核對,做到帳物相符;
7、工具和設備要隨用隨借,并執行借用歸還手續,按時歸還;工程部物品不準借給其他部門,特殊情況需辦理工具借用手續,經部門經理同意后方可借出,若有損壞或遺失,視具體情況賠償。
九、設備日常維修制度
1、酒店使用部門的設備發生故障,須填寫“維修通知單”經部門主管簽字后交工程部。
2、當值人員接到維修通知,應即在“日常維修工作記錄簿”上登記接單時間,根據事故的輕重緩急及時安排有關人員處理,并在記錄本中登記派工時間;
3、維修工作完畢,主修人應在“維修通知單”中填寫有關內容,經使用部門主管人員驗收簽字,并將通知單交回部門;
4、記錄好完工時間,并及時將維修內容登記在卡片上,審核維修中記載的用料數量,計算出用料金額。
5、將處理好的維修單依次貼在登記簿上。
6、緊急的設備維修由使用部門的主管電話通知工程部,由當值人員先派人員維修,同時使用部門補交“維修單”,
7、工程部在接單后兩天內不能修復的,由當值主管負責人在登記簿上說明原因,若影響營業,應采取特別措施盡快修理。
十、電梯維修制度
1、勤檢制:
工作人員在接班后按規定時間和路線對電梯進行一次檢查,內容包括機房、電梯內選,外呼、樓層指示燈、電梯乘坐舒適感、廳門、橋廂門、橋廂照明、橋廂裝修、風扇以及巡視記錄表中的所有項目;
2、包干責任制:
為了更有效地對電梯進行日常的維護保養,實行電梯的維護保養包干責任制,即將人員分成若干組,每組負責若干部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內容包括該電梯所屬設施;整流器、控制屏、主機、橋廂及橋廂頂、導軌、廳門及門軌、井道及井道設施、井底等。
3、季度和年度安全檢查制:
除了日常對電梯進行巡視和實行包干責任制以外,還應進行季度和年度安全檢查,按升降機試驗記錄逐項檢查,并做好檢查的詳細記錄。
工程管理規章制度2
項目辦工作人員行為規范“六不準”
一、遵守時間,按時上崗,不準擅離職守。
二、熱情服務,秉公辦事,不準刁難施工單位。
三、工作有序,團結互助,不準相互推諉扯皮。
四、正點開飯,按時進餐,不準過量飲酒。
五、嚴守紀律,規范行為,不準隨便逛街,回家或夜不歸宿。
六、講究衛生,保持整潔,不準隨地潑水,吐痰或亂扔紙屑。
工程管理規章制度3
工程科工作職責
一、負責本項目工程技術管理工作。
二、負責有關工程文件、文稿的起草、印發、催辦和落實工作。
三、負責檢查各施工單位施工組織計劃落實情況,發現問題限期整改。
四、定期組織召開工程例會,確保例會質量,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并按時參加監理工程師駐地辦召開的零時例會。
五、按分部工程情況,負責組織中間施工情況的綜合檢查和評比。
六、負責工程設計變更,做好現場核實,符合規范并按照項目實施管理程序審批。
七、負責辦理工程計量和支付手續,做到準確及時。
八、負責每月各種報表的審核上報。
九、經常深入施工現場,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解決。
十、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和任務。
工程管理規章制度4
一、安全生產
1.施工現場(工地)安全生產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建立健全安全組織保障體系,制定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人員到位責任到人。
2.施工現場(工地)必須具備良好的施工環境和作業條件,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必須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制度)。
3.施工人員必須經過上崗前的安全生產教育,應備有各個工種安全生產手冊或須知,并做到每個職工人手一冊,特殊工種須經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4.施工現場入口及危險作業部位應設置必要的提示、警示等各種安全防范標志,避免可能發生的意外傷害。
5.施工現場秘須做好防火、防電、防爆和防墜等防護工作。
(1)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消防規定,各種消防設施配置齊全,并由專人負責,經常檢查和定期更換。油庫易燃品存儲等重點防火區域必須禁止火源進入。供電路布設及施工用電必須遵守有關安全用電的規程和規定,并應避免防礙正常作業和交通。
(2)爆破作業前必須報當地公安部門批準;鸸ぎa品的使用和管理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火工產品的運輸、存放必須接受當地公安部門的監督、指導和管理。
(3) 高空作業必須遵守有關作業規程,設置必要的安全防護網或防護欄桿,視具體情況使用安全帶等防護設備。
6.施工現場必須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行為。
7.施工現場應建立完善的機具設備例保、檢修制度,保證機械設備正常安全運轉。
8.施工單位要加強汛期施工安全管理,成立防汛組織機構,制訂出完善、可行的應急預案,組織防汛搶險隊伍,并準備必要的搶險物資。堅持汛期二十四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
9.在河道、溝渠內進行樁基施工的單位,要合理安排工程進度,盡量避開汛期施工。如在汛期施工或在河床上建有營區及堆放建筑材料的,要做好切實可行的安全防洪措施。
10.施工單位的取土場、棄土場嚴格按照水土保持設計要求及時進行處理和必要的維護,防止水土流失、滑坡和堵塞河道等現角的發生。
11.管理處將對各施工合同段的安全生產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對存在事故隱患的將進行停工整改。
12.由于責任過失造成在建的公路工程倒塌、報廢和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施工單位必須按照規定及時向管理處及有關部門報告。
13.公路工程事故等級劃分、申報時限和申報內容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質量事故等級劃分和報告制度》執行。對重大質量和人員傷亡事故,施工單位必須在事故發生1小時內管理處及其它行政主管部門。并在8小時內,報出《公路工程重大事故快報》。
14.在本項目招標過程中,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素質是對其選擇的一項重要內容,施工企業要求符合招標文件中有關安全生產的要求。各施工單位開工前在總體施工組織設計中要詳細說明安全生產保障措施。
15.監理單位應具備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理知識和能力,了解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認真履行相應職責和義務,對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糾正。
二、文明施工
1.施工企業在開工前做好施工組織設計,繪制好總體平面布置圖,應布局合理,文明責任區劃分明確,并有明顯標記。同時設置明顯的標牌,標明工程項目名稱,工程概況,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項目經理和技術負責人的姓名、開工日期及計劃交工日期。
2.項目經理部必須實行目標管理,應將施工組織網絡網、年度目標計劃、工序交接流程、質量目標及管理制度上墻,并按季、月進行目標細化。本工程項目將準行計算機動態跟蹤管理,各單位應配備必要的設備,軟件及人員。
3.施工現場所有管理人員、監理人員都必須佩帶胸卡(上崗證),同時按照管理處的有關要求統一著裝。
4.施工現場(工地)作業道路應保持平整,設有路標。機具和材料應做到“二整”:機械設備保持狀態良好、整潔、停置整齊:施工材料堆放有序、存儲規整合理,并插置標示牌。
5.工地現場外觀應做到“三潔”:施工場地整潔、生活環境清潔、施工產品美觀潔凈。 場區及施工范圍內的溝道、地面無廢料、垃圾和油污,應做到工完、料盡、地清。 辦公區、作業區、倉庫等場所內部應整潔有序,生活區中食堂、供排水、浴室、宿舍應符合防火、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
施工合同段內主要構造物前應設置標牌,標明名稱、施工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旁站監理等內容標牌。
各類拌合場(站)內區域必須進行場地硬化處理,材料分隔堆放,設隔離墻,并有標牌標明名稱、規格,對水泥、鋼材等,需設置置防雨、隔潮設施。
現場使用的主要機械設備(瀝青砼拌合設備、攤鋪機、壓路機等)應配設“設備標志牌”標示設備名稱、生產廠家、出場日期,使用狀況,操作人員姓名等,F場使用的主要拌合設備,如瀝清拌合樓,無機料拌合樓,水泥砼拌合站等,應在控制室設立混合料生產拌合的配合比控制牌。
施工現場每個施工點,均應有負責人現場指揮施工,主要部位應有技術人員在崗,現場指揮和技術要熟悉操作工藝要求和質量標準。
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可能對路面造成污染的附屬工序要提前進行或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有礙于層間結合的工序不準在路面上施工或堆放材料。
施工車輛行駛的便道應進行日常性養護,保證晴天行車無揚塵,雨后能行車無積水,不影響當地群眾正常生活、生產和通行。 12.施工企業應具有環保意識,對施工中產生的廢料不可亂棄亂放,應按要求運往指定地點進行處理存放:對易于造成環境污染的施工材料,在運輸、存放及使用過程中,應采取有效措施,使之污染或將污染降到最小限度。
13.現場進行的各項施工操作,必須按施工前的施工操作安排,或按相應的有關規定進行做到層次清楚,緊張有序,杜絕違章操作和野蠻施工。
14.監理人員對施工企業的文明施工情況應隨時進行監督檢查,對不能滿足文明施工要求的要及時予以下令整改。
施工結束后做好監時占地的恢復工作,對施工中占用的地方道路、橋梁等做好恢復工作。
三、罰 則
1.對違反本規定,施工現場存有事故隱患,或存有野蠻施工現象的項目經理部,管理處將責令其限期整改,如整改仍未達到要求的,限期清退出場,并將上報交通廳。對因此造成的建設單位的損失,由施工企業承擔賠償。
2.旁站監理及其駐地辦對事故隱患視而不見,管理處將對其進行警告或辭退,責令駐地辦限期整改,并通報批評;對因此造成建設單位的損失,將視情節由其承擔賠償或清退出場。
工程管理規章制度5
工程技術管理規章制度
對施工過程中出現的技術、質量問題進行積極、及時、科學、有效的分析、論證、總結和解決。
認真填寫施工日志和質量檢查、檢驗記錄和其他質量記錄。
負責竣工資料的編制和移交,負責已完成工程的驗收和工程保修期間技術服務工作。
做好內部技術人員的崗前崗位培訓和學習。
施工組織設計分為指導性施工組織設計和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本管理制度主要針對的是項目工程在實施過程中的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
施工組織設計是指導擬建施工項目進行施工準備和正常施工的技術經濟文件,是對擬建工程在人力和物力、時間和空間、技術和組織等方面所做的全面合理的安排,是指導項目施工全過程的技術性文件,目的是使施工過程能充分做到施工生產的連續性、均衡性和協調性,并實現施工生產活動的最佳經濟效果。
施工組織設計是由項目經理組織各相關專業人員進行編制、編寫,具體要求是:
施工組織設計的'基本任務
根據業主對施工項目的各項要求,選擇技術先進、經濟、合理、有效的施工技術方案;
確定合理、可行的施工進度,擬定有效的技術組織措施;
采用最佳的勞動組織,計算確定施工中勞動力、材料、機械設備等需要量;
合理進行施工現場的平面布置,以確保全面高效的完成施工項目。
施工組織設計的作用
是各項施工準備的依據;
可體現基本建設計劃和設計要求,可進一步驗證設計方案的合理性與可行性。
由于它制定了擬建工程所確定的施工方案,施工進度和資源需要量及施工現場平面布置等,是指導開展緊湊、有秩序施工活動的技術依據。
直接為物資供應、機具搭配、技術和勞務人員的合理組織提供依據。
提高工程施工過程的預見性,減少盲目性。
是公司統籌安排施工生產要素的投入與施工產品產出過程的關鍵和依據。
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內容
基本內容
編制依據
工程概況
工程概況主要有工程名稱、地點、規模、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質量安全監督單位、施工總包、主要分包、施工條件(水、電、道路、場地材料等情況)和周邊環境、主要工程的內容和數量,以及主要技術標準和氣候、水文和地質狀況。各專業工程設計概況、分析工程施工中的關鍵問題。
施工準備工作
施工準備工作主要分為技術準備和生產準備。
技術準備包括熟悉和審查施工圖紙、編制施工圖預算和施工預算、編制專項施工方案、試驗工作計劃、員工崗前培訓、技術交底準備、其他文件的準備。
生產準備包括現場道路、水、電來源及接入方案,場地平整布置及周圍建筑物(構造物)及地下管線的調查情況,機械設備的來源,各種臨時設施的布置,勞動力的來源及有關證件的辦理,選定分包單位并簽訂施工合同等。
施工管理組織機構
就是以圖表形式列出項目管理組織機構圖,詳細闡述項目各職能部門及主要管理人員的崗位職責和主要工作內容,以達到分工明細、責任明確、工作目標清晰、協作配合默契的目的。 ,
工程管理規章制度6
考勤制度
為加強項目辦全體工作人員的日常考勤和各勞動用工管理,根據《勞動法》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制定考勤制度。
1、全體職工的考勤由辦公室負責,每滿月前報處辦公室。
2、記考符號:出勤(√)公休(O)事假(△)病假(#)出差(□)礦工(×)。
3、項目辦設兼職考勤員,考勤人員要認真負責逐日記考,符號清楚,不得隨意改動,確有改動的必須有考勤員簽章說明,如有弄虛作假,一經發現,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4、休假:
。1)事假:有事必須簽寫請假手續,三天以內由各科室簽批,三天以上由主任簽批,凡超過請假天數均按礦工對待。
(2)病假:三天以內由各科室簽批,周內由主任批準,一周以上病休須持醫院建議休息或住院證明,并填寫請銷假手續。
。3)婚喪假、產假、探親假及年休假等,均按上級或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并自覺遵守請銷假制度。
5、本制度自項目辦進駐工地之日起執行。
工程管理規章制度7
為了認真徹落實國家《環境保護法》,做好現場的環境保護工作,特制定施工現場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如下:
1、執行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規和標準,建立環境保護自我保證體系。
2、高層或多層建筑在清理施工垃圾時,必須搭設封閉或臨時專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運,嚴禁凌空拋撒。
3、水泥和其他易飛物的細顆粒散體材料應安排在庫內存放或嚴密遮蓋,不得露天隨意堆放,運輸時防止遺撒飛揚。
4、指定撒水降塵制度,在規劃市區、居民稠密區、療養區和易產生揚塵的季節,要采取撒水降塵措施,拆除舊有建筑時,應撒水降塵,減少揚塵污染。
5、攪拌設備上,應安裝噴霧降塵設備,降塵裝置如損壞,應及時修復。
6、進行現場攪拌作業的,必須在攪拌機前臺及運輸車清洗處設置沉淀池并及時清理,廢水經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線。污水嚴禁流出施工區域。
7、施工中易產生強噪聲的施工機械應做封閉式遮擋,安裝消聲設施和限制作業時間降低噪音污染。
8、晚22、00至6、00禁止進行超過國家燥聲限值的作業。
9、嚴格控制人為噪聲,夜間卸料要輕拿輕放嚴禁大聲喧嘩。
10、現場存放的油料必須對庫房進行防滲漏處理,儲存和使用都要采用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污染水體。
工程管理規章制度8
第一條為了加強城市地下管線工程檔案的管理,保障地下管線安全,充分發揮地下管線檔案在城市規劃、建設、管理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城市規劃區內地下管線工程檔案的管理。
本辦法所稱城市地下管線工程檔案,是指本市城市規劃區內新建、改建、擴建的包括城市供水、排水、燃氣、熱力、電力、電信、廣播電視、工業等在內的各類地下管線及相關的人防、地鐵等工程檔案。
第三條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城市地下管線工程檔案管理工作。
市城建檔案管理機構負責城市地下管線工程檔案管理的具體工作,業務上受市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與指導。
第四條建設單位在編制建設項目修建性詳細規劃前,應當到市城建檔案管理機構查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線工程檔案,取得該施工地段地下管線現狀資料。并在申請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時,報送規劃行政主管部門。
第五條建設單位辦理地下管線工程施工許可手續時,應當與市城建檔案管理機構簽訂《移交檔案責任書》。
第六條施工單位在地下管線工程施工前應當取得施工地段地下管線現狀資料;施工中發現未建檔的管線,應當及時通過建設單位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組織相關單位查明地下管線的性質、權屬,責令地下管線產權單位測定其坐標、標高及走向。地下管線產權單位應當及時將測量的資料報送市城建檔案管理機構。
第七條地下管線工程覆土前,建設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測量單位,按照《城市地下管線探測技術規程》采用gps定位技術進行竣工測量,形成準確的竣工測量數據文件和管線工程測量圖,并經地下管線產權單位進行確認。
實施監理的地下管線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對地下管線工程檔案資料進行審查確認。
對重要的地下管線工程施工中檔案資料的形成,市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可進行現場監督檢查,有關部門、單位應當給予配合。
第八條地下管線工程竣工驗收前,建設單位應當提請市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對地下管線工程檔案進行專項預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地下管線工程竣工驗收。
市重點項目的地下管線工程,建設單位應當通知市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派員參加預驗收并參加竣工檔案的驗收。
第九條工程測量單位應當及時向市城建檔案管理機構移交有關地下管線工程的1:500城市地形圖和控制成果。
對于工程測量單位移交的城市地形圖和控制成果,市城建檔案管理機構不得出售、轉讓。
第十條建設單位在地下管線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前,應當向市城建檔案管理機構移交下列檔案資料:
(一)地下管線工程項目準備階段文件、監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驗收文件和竣工圖;
(二)地下管線竣工測量成果;
(三)其他應當歸檔的電子文件、工程照片、錄像等資料。
城市供水、排水、燃氣、熱力、電力、電信等地下管線專業管理單位(以下簡稱地下管線專業管理單位)應當及時向市城建檔案管理機構移交地下管線專業圖。
第十一條地下管線專業管理單位應當將更改、報廢、漏測部分的地下管線工程檔案,及時修改補充到本單位的地下管線專業圖上,并在一個月內將修改補充的地下管線專業圖(含電子和紙質圖)及有關資料向市城建檔案管理機構移交。
第十二條建設單位向市城建檔案管理機構移交的檔案資料應當符合《建設工程文件歸檔整理規范》和《遼寧省建設工程文件歸檔整理規范》的規定及其他有關要求。
第十三條地下管線工程竣工檔案必須完整、準確、真實,不得涂改和偽造,并需編制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
第十四條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專業地下管線工程管理部門不定期組織地下管線普查,并對地下管線信息數據庫進行修正。
本辦法實施前地下管線工程已投入使用的,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普查,各專業地下管線工程管理部門予以配合。普查成果經各專業地下管線工程管理部
門確認后,由市城建檔案管理機構統一接收和管理。
各專業地下管線工程管理部門可從市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免費查詢本部門管理單位的專業地下管線工程檔案資料。
第十五條市城建檔案管理機構應當繪制地下管線綜合圖,建立地下管線信息系統,并及時接收普查和補測、補繪所形成的地下管線成果。
市城建檔案管理機構應當依據地下管線專業圖等有關地下管線工程檔案資料和工程測量單位移交的城市地形圖和控制成果,及時修改城市地下管線綜合圖,并輸入城市地下管線信息系統。
第十六條市城建檔案管理機構應當建立、健全科學的管理制度,配備專業人員,做好地下管線工程檔案的接收、整理、鑒定、統計、保管、利用和保密工作。
第十七條市城建檔案管理機構應當建立地下管線工程檔案資料的利用制度,積極開發地下管線工程檔案資源,為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提供服務。
第十八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建設單位未報送地下管線工程檔案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單位罰款數額5%以上10%以下罰款;因建設單位未報送地下管線工程檔案,造成施工單位在施工中損壞地下管線的,建設單位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九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建設單位不按期報送地下管線工程檔案資料或者報送的地下管線工程檔案資料不符合規定要求的,由市城建檔案管理機構責令其限期報送;逾期不報送的,市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可以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測繪,測繪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
第二十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地下管線專業管理單位未移交地下管線工程檔案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處1萬元以下罰款;因地下管線專業管理單位未移交地下管線工程檔案,造成施工單位在施工中損壞地下管線的,地下管線專業管理單位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未按照規定查詢和取得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線資料而組織施工,損壞地下管線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二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工程測量單位未按照規定提供準確的地下管線測量成果,致使施工時損壞地下管線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三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實施行政處罰后須報市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四條市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因保管不善,致使檔案丟失,或者違反保密制度提供地下管線工程檔案資料的,或者因匯總管線信息資料錯誤致使在施工中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相關責任人員,由有關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十五條規劃區以外的地下管線工程檔案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自10月1日起施行。
工程管理規章制度9
第一條 項目勞務作業層是優質、高效、低耗地完成項目施工生產任務的支撐和保證。按照兩層分離的要求,項目部與勞務作業層應建立以總體工程分包為主要形式的經濟合同關系。
第二條 項目所需勞務作業隊伍應堅持“以我為主、先內后外、合理有序、總量控制”的原則,由處勞動人事部門審定配置計劃,委托項目部組織公開招標,擇優錄用,實行合同化管理。
第三條 項目部對勞動力實行動態管理。勞動力動態管理應包括下列內容:施工現場的勞動力進行跟蹤平衡,需要補充或者減員時及時向公司勞資部門提出申請計劃。
1、 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施工單位下達施工任務書,進行考核并支付勞動報酬和兌現獎罰。
2、 發現上場勞務作業隊伍與招用時承諾條件嚴重不一致或工期滯后,存在安全質量隱患時,項目部有權調整施工隊伍。
3、項目勞動力的招用情況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監督檢查,指導項目部正確使用勞務工,糾正不規范用工行為。
第四條 內部勞務隊伍管理
1、內部勞動作業隊伍,是指由處勞務基地在強化培訓、優化組合、合理搭配、競爭上崗的基礎上,組建的具有明顯專業施工優勢、能夠獨立作戰和動態流轉的作業單位。
2、項目部對內部勞務作業層以下達施工計劃的方式實行合同化管理。
在做好技術、安全交底的同時,應對其所施工的工程數量、部位、質量等事項、材料耗用量、用工數量、進度計劃等指標進行細化、分解和明確,并加強對勞務作業層人員的崗位技能培訓以及作業質量和效率的檢查。
第五條 外部勞務隊伍管理
1、外部勞務隊伍是指在工程項目上招用具有獨立施工能力和相應資質的外協施工企業。
2、經公開招標擇優選定外部施工隊伍后,按照“先簽合同后施工”和“誰施工、誰管理”的原則,由項目部委托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在施工前與其簽訂規范合法的《工程分包合同》,其內容應包括:工程名稱、內容、包價、建設工期、質量、材料物資和設備的供應方式、竣工驗收與質量保修、工程款結算、違約責任等條款。
3、對外部勞務不撥工程預付款,并由其交納10%的履約保證金和預留10%的質量保證金。外部勞務分包工程的驗工計價撥款必須由項目部計劃、施工、財務、物資、設備、質量等部門會審簽字,經項目經理審批后方可實施,任何人無權單獨批準計價撥款。
4、項目部對分包工程應抓好現場代表、技術監督人員的選派工作,落實分包工程全過程“旁站”制度,嚴格進行安全質量和工期的監督與控制。
第六條 本制度在執行當中遇到的其他問題由項目辦負責解釋。
首問責任制
為方便群眾辦事,提高項目辦管理服務水平,制定首問制如下:
一、來項目辦辦事,接受詢問的工作人員即為首問責任人。
二、首問責任人要熱情接待來辦事的群眾,不可不理不睬,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并為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三、屬于首問責任人所在部門職責范圍的事,要按有關規定及時辦理,不能當場辦理的,要按一次性告知制度的要求,向當事人解釋清楚有關辦理的事項、需補交或攜帶的材料及如何辦理等。
四、不屬于首問責任人所在部門職責范圍的事,首問責任人要負責引導來辦事的群眾到承辦的部門,并交由承辦單位的領導或經辦人員,該部門的領導或經辦人員即為首問責任人。
五、屬于業務不明確或首問責任人不清楚承辦單位的,首問責任人要及時請示領導,協助、協調有關單位一同解決。
六、辦理事項不屬于交通部門管理范圍的,首問責任人要耐心解釋,并竟可能告知其他辦理的部門。
七、電話咨詢或舉報的,接聽電話的工作人員為首問責任人,首問責任人應將反映的事項、來電人姓名、聯系電話等登記在冊,引導其到相關部門辦理。
八、承辦單位必須按照承諾和時限要求熱心給予辦理,屬不能辦理的,要耐心解釋。
工程管理規章制度10
第四十七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級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四十八條施工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第四十九條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建設工程施工的特點、范圍,對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制定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統一組織編制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工程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各自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第五十條施工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傷亡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規定,及時、如實地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報告;特種設備發生事故的,還應當同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如實上報。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建設工程,由總承包單位負責上報事故。
第五十一條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施工單位應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當做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證物。
第五十二條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罰與處理,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工程管理規章制度11
一個時期以來,公司的管理制度執行不力,特別在作息,考勤方面游玩形式,散、亂現象盛行。為了充分體現勞資雙方平等權利和義務,十分必要對目前的作息、考勤方法進行改進,以達到平等、規范,高效的生產、工作新秩序特制訂本辦法。
一、考勤辦法
自六月一日開始,每天上午、下午公司設兼職考勤員在一樓大廳守候考勤。在一個小時之內,每遲到一分鐘,扣工資1元,遲到一個小時扣工資60元。滿一個小時未到崗者,作為曠工半天考勤。并按月累計曠工天數乘以日工資標準計扣工資。
二、當班人員去向管理
當班人員到崗后,如需外出(所有因工作業務)必須在公司設置的“人員去向目視板”中對應自己姓名欄后填寫去向,否則作早退處理。早退的考核辦法按第一條執行。
三、特殊事項
不能因上班(如去甲方、總包方、政府部門開會,出差趕車以及工地急事等)報到而貽誤工作的必須與公司領導講事由,有公司領導告知考勤員按出勤記考。
四、關于休假與加班
自20xx年元月1日以前進公司工作的每個每年5天帶薪假,同時廢除公司管理制度中第七章第四十二條第一款關于“每月病、事假三天以內(含三天)不扣工資”的規定。具體規定如下:
1、5天帶薪假非特殊情況不要集中休完,避免影響工作;
2、國家法定假日公司原則上予以保障,因工作需要加班,按兩倍的日工資計必加班費;
3、雙休日仍采取上一休一的辦法,但公司春節期間的延長假日不扣工資;
4、實行年薪制的同志所有加班不計加班費;
5、加班考勤由安排加班的公司領導以書面證明遞交考勤員記入當月考勤;
6、加班要求:加班時超過2個小時的按半天計算,超過5個小時的按一天計算。
五、本辦法適應于公司全體干部員工。
六、本辦法在實施過程中如有不妥之處,進一步修正完善。
二○xx年五月二十五日
工程管理規章制度12
辦公室工作職責
一、項目辦有關文件、文稿的起草、印發、催辦和落實工作。
二、負責有關部門的來文、來信、來函、來電的上傳、下達、收發、轉發、登記、傳閱、催辦、落實、留存及情況反饋等工作。
三、組織好項目辦召開的工作會議的會務籌備、通知、記錄等工作。
四、負責《程建設簡報》的采寫和編發工作。
五、負責項目辦后勤工作的全面管理,主要包括:
1、職工食堂、環境衛生、來賓來客的接待。
2、公務車管理、辦公用品的領發。
六、微機室的管理工作。
七、負責項目辦內部安全保衛工作。
八、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程管理規章制度13
勤務員崗位職責
一、責來賓來客的接待服務,做到主動、熱情、周到。
二、負責主任室、會議室、辦公室、客房及院落的衛生和涼水、開水供應工作。
三、適時對職工宿舍床單、褥單、被罩、枕巾等進行洗滌、晾曬、裝鋪,做到干凈利落,讓職工滿意。
四、協助打字員做好文件、材料、圖紙等復印、裝訂工作。
五、協助做好來賓、來客食堂就餐工作。
六、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工程管理規章制度14
安全生產直接關系到每位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關系著企業的興旺和發達。為了保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特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如下:
1、建立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形成網絡管理。
2、認真搞好新工人入場教育和操作、換崗及特殊工種培訓和教育,凡未經入場教育考核登記注冊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3、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戴合格的安全帽,嚴禁穿拖鞋或赤腳進入施工現場,施工現場嚴禁吸煙,現場明火作業必須持有用火證。
4、進入施工現場要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并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5、施工現場嚴禁酒后上崗,高空作業需系好安全帶,嚴禁攀登起重臂、繩索、腳手架、井架、龍門架和運料的吊籠和吊籃及吊裝物上下。
6、作業中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分部分項工程,有安全防護措施,施工現場臨邊的交通路段必須有安全可靠的防護措施。
7、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持證上崗率達到100%,嚴禁觸摸非本人操作的設備、電閘、閘門、開關等,拒絕違章作業。
8、現場使用機械、臨電要有設計方案,技術交底要詳細,驗收手續要齊全,重要設備設專人管理,維修設備必須拉閘、斷電。
9、大型機械、塔吊、電梯安裝要有設計和詳細交底,司機、信號工必須持證上崗,嚴禁違章作業,服從信號工的統一指揮。
10、施工現場的一切設備、安全設施、嚴禁他人隨意拆除和移動,拆除和移動安全設施、設備造成事故,視情節給予罰款處理,嚴重者追究刑事責任。
工程管理規章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和加強公司建設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建設工程施工項目管理水平,確保公司建設工程質量,促進施工項目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和法制化,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結合公司現實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適用于股份公司及公司所屬礦的新建、擴建、改建等建設工程(包括礦、土、安)的施工項目管理。
第三條本管理制度明確了建設工程管理的責任制,以增強各級管理人員的責任性;明確工程質量管理及驗收的內容、程序等。
第二章單位工程開工申請制度
第四條按照科學管理、合理組織施工的原則,要求施工單位在單位工程開工前,必須達到必備的開工準備條件。工程項目管理制度。
第五條施工單位準備開工時應向建設單位申報開工報告,建設單位派工地代表對開工條件進行考核,所有考核項目全部達到合格后經建設單位主管部門批準后交付施工單位執行。
第六條施工單位應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施工單位不能按時開工,必須在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請求,經建設單位確認后,工期相應順延。建設單位不同意延期或施工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請求,工期不予順延。
第三章施工圖設計技術交底與圖紙會審制度
第七條設計技術交底與圖紙會審是保證工程質量的重要環節,也是保證工程順利施工的重要步驟,各有關單位必須認真執行。
第八條技術交底與圖紙會審的前提條件:
1、設計單位必須提交完整正式的施工圖紙。
2、在技術交底與圖紙會審之前,各有關單位工程技術人員要認真審圖,并提出初步意見。工程項目管理制度。
3、在技術交底和圖紙會審時,設計單位必須派負責該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和主要設計人出席,技術交底和圖紙會審一般應在工程開工10天之前進行。
第九條設計交底與圖紙會審工作的程序:
1、設計單位介紹設計意圖、工藝要求、布置與結構設計特點和施工單位應注意的事項。
2、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提出圖紙中的疑問、存在問題和需要解釋說明的問題。
3、設計單位答疑。
4、建設單位對提出的問題進行研究與協商,擬定解決問題的方案。
5、建設單位負責寫出技術交底和圖紙會審紀要,并經各方簽字。
6、圖紙會審紀要應作為設計文件組成部分存檔。
第十條圖紙會審重點內容:
1、圖紙是否經過設計單位按圖紙劃分經各級人員正式簽署。
2、施工圖與設備、特殊材料的技術要求是否一致。
3、設計與施工主要技術方案是否能相適應,對現場條件有無特殊要求。
4、預制構件、設備組件及現場加工要求是否能符合現場施工的實際能力。
5、各專業之間及設備和系統施工圖設計之間是否協調,例如設備外形尺寸和基礎尺寸、建筑物預留洞孔及預埋件與安裝圖紙要求、設備與系統連接部位、管線之間相互關系等。
6、施工圖之間、總圖和分圖之間、總體尺寸與分部尺寸之間有無矛盾。
第十一條對會審中有可能出現的設計修改,由原設計單位按設計變更管理程序提出設計變更,經建設單位簽證后交施工單位執行。
第四章施工組織總設計編報與審批制度
第十二條工程開工前,承建單位必須編制施工組織總設計,經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后,提交建設單位會審。
第十三條施工組織總設計會審工作,由建設單位主持,質監單位、施工單位、設計單位共同參加。會審后,由建設單位形成會議紀要,經各方簽字后作為正式施工的依據。
第十四條施工單位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結合工程實際情況和本單位具體條件,從技術、設備、機械化程度、組織管理、經濟等方面進行全面分析,確保施工組織設計在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理,措施得當,利于安全、文明施工,利于提高工程質量、縮短施工工期。
第十五條施工組織總設計的編制應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建設單位對施工組織總設計的要求。
2、符合雙方簽訂的合同書。
3、符合設計單位所提供的施工圖紙設計,如有必要要求設計進行配合施工作局部修改時,應有充分論據,并征得設計方代表的同意。
4、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規程、規范和標準。
5、符合現場具體條件。
第十六條施工組織總設計應包括的內容:
1、工程概況,工藝流程,設計與設備特點等。
2、主要施工方案和措施,質量標準及質量控制點。
3、施工技術和物資供應計劃,包括設計圖紙交付計劃。
4、主要施工機具配置和勞動力安排。
5、施工綜合進度安排,包括開工、竣工日期、階段形象進度及施工進度網絡圖。
6、施工場地安排及施工平面布置圖。
7、安全、質量、文明施工計劃和保證措施。
8、新工藝和新材料的使用。
9、費用估算及工作量進度。
第十七條施工單位必須按施工組織總設計確定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建設單位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施工組織總設計中安排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施工單位應按建設單位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建設單位審核后執行。因施工單位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時,施工單位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費用。
第五章設計變更及工程簽證管理制度
第十八條由于下列原因可要求設計單位對原設計圖紙進行局部變更:
1、設計圖紙有差錯。
2、設計與實際情況不符或設計條件有變化。
3、現場條件所限,采用的材料規格、品種、質量不能完全符合設計要求。
4、技術改進和合理化建議。
5、施工差錯經有關方面批準的處理意見。
6、圖紙設計與實際不符以及圖紙外增加的工程量必須經建設單位簽核后方可執行。
第十九條需要設計變更時,必須由要求設計變更的單位提出變更事由,經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進行設計變更。
第二十條設計變更按其性質與大小,分為下列三類:
1、一般小型設計變更(XX萬元以下),原則上不增減預算費用,不改變原設計原則,不影響質量、美觀,如圖面尺寸差錯、材料等代換、圖紙細部增補詳圖、圖紙間矛盾處理。這類修改由要求修改的部門提出,經設計單位核簽、建設單位工程主管部門批準后執行。
2、較大設計變更(XX萬元以上、XX萬元以下),工程內容與工程量有變化,但不涉及初設審定的原則,需要增加或減少預算費用,要對局部施工計劃與施工進度有一定影響,這類設計變更由要求變更的部門提出,經設計單位簽核、建設單位主管領導批準執行。
3、重大設計修改(XX萬元以上),涉及原初設審定的設計規模、設計原則、結構布置的修改,或涉及總承包合同所規定的概算需要調整,經建設單位負責人、原設計單位負責人審核后執行。
第二十一條設計變更應按其性質與大小先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之后才允許施工,不得先變更設計進行施工后補辦手續。
第二十二條施工單位不得擅自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施工單位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建設單位的損失,由施工單位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第二十三條設計變更資料作為設計文件組成部分應妥善保管,后作為竣工資料統一歸檔。
第六章工程施工質量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條施工圖未經三方(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會審,不準開工。
第二十五條不按要求提前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的工程不準開工。
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保證工程質量技術措施針對性不強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不予審批實施。
第二十七條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不按要求進行試化驗的,不準開工。
第二十八條施工質量不合格者,必須返工。
第七章施工總平面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條施工總平面布置是施工組織總設計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主要任務是完成施工場地的劃分,交通運輸的組織,各種臨建,施工設施和器材堆放等方面的布設,場地的豎向布置,并滿足防洪排水等各方面的要求,確保整個施工場地布置緊湊合理、符合流程、方便施工、節約用地、文明整齊。
第三十條施工單位進入施工現場前,應根據合同所規定承建的工程范圍,按照施工組織總設計的要求,結合工程實際情況,繪制施工總平面圖,由建設單位批準后實施。
第三十一條施工單位不得在給定的施工場地之外私建、亂建臨時設施或堆放設備材料,更不允許占用道路作為施工場地。如有必要,應由建設單位批準。
第三十二條施工單位要對其所占用的施工場地范圍內的安全道路和排水系統的暢通以及良好的施工環境負責,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各種污水不得隨意亂堆亂排。
第三十三條施工單位在施工時需要開挖已有道路,中斷交通或需要中斷水源、電源時,必須提前________天提出書面申請,經建設單位批準后方可實施。施工單位必須在批準的時間內完成任務并予恢復,如不能按時完成并影響建設單位正常生產、生活,施工單位應負責賠償并予以罰款。
第三十四條施工單位需建設單位提供水源、電源時,應事先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按指定地點和容量連接并應按承包合同的規定交納費用。
第三十五條施工單位在礦區內取土或棄土,應在建設單位指定地點進行。施工中挖掘的多余土方,應由施工單位及時運至指定地點,不得隨意堆放。
第三十六條設置在施工場地的測量標志或永久測量標石,施工單位應予以保護,不得損壞和移動。
第三十七條施工單位所承建的工程項目完工并經驗收后,應立即撤離施工現場,所建臨時設施應及時拆除,不得借故拖延。
第七章隱蔽工程質量驗收制度
第三十八條隱蔽工程質量驗收的目的是為使工程項目質量控制做到工序控制,將質量保證體系貫穿到每個操作工人的工序中,從工程建設內部層層把關,使工程整體質量得到保證。
第三十九條隱蔽工程是指在施工過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結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蓋,正常情況下無法進行復查的工作,一般驗收項目如下:
1、工程建設工序進行中間環節驗收。如建筑工程中的鋼筋工程,驗收內容有:鋼筋的品種、規格、數量、位置、形狀、焊接尺寸、接頭位置、預埋件的數量和位置以及材料代用情況等。
2、埋入地下的基礎工程。驗收內容有:地基開挖土質情況、標高尺寸、基礎斷面尺寸,樁基中樁的位置、數量及制作質量、入土深度、最后貫入度等。
3、埋入結構或地下的防水工程。如屋面地下室水下結構的防水層防水處理措施及防腐處理等的施工質量。
第四十條隱蔽工程驗收,必須填寫“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并由各方代表簽字。
第四十一條隱蔽工程驗收,施工單位應提前24小時通知建設單位工地代表,經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進入下道工序。施工單位未通知建設單位自行隱蔽,建設單位工地代表有權提出重新開挖檢查,費用由施工單位自理。經檢查存在質量問題時,施工單位應按要求返工處理,不按要求返工處理的,建設單位工地代表有權通知施工單位停工,停工損失由施工單位負責。
第四十二條隱蔽工程質量驗收記錄分別由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作為工程文件長期保存。
第八章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制度
第四十三條單位工程的竣工驗收,必須具備下列三個條件:
1、單位工程已按照合同規定和設計圖紙的要求全部施工完畢,并達到國家規定的相應質量標準。
2、必須移交的文件、記錄等資料完整、齊全。
3、施工現場清理完畢。
第四十四條單位工程驗收文件,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
1、單位工程開工報告。
2、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記錄。
3、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單、簽證單,內容包括驗收時間,驗收意見等。
4、單位工程竣工圖紙及設計變更。
5、隱蔽工程記錄。
6、主要建筑及設施基礎沉降觀測記錄。
第四十五條單位工程竣工驗收一般分為預驗收和正式驗收。
1、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前,施工單位必須整理移交全部驗收資料,填寫竣工驗收申請書。由建設單位組織,施工單位、建設單位工地代表等有關人員進行預驗收。
2、單位工程竣工正式驗收時,由建設單位組織,質檢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設計單位參加,驗收結果由主管領導批準。
第四十六條正式驗收程序如下:
1、確定驗收日期。
2、審閱驗收文件及記錄。
3、審閱預驗收的驗評結果。
4、檢驗或抽檢。
5、驗收總評意見,確定工程等級。
6、驗收成員簽字。
第四十七條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后,應及時搞好工程決算。
第四十八條單位工程一經正式驗收,應及時辦理移交工程相關圖紙資料手續或代保管手續。
第九章合同管理制度
第四十九條工程建設開工前,必須簽訂書面施工合同,并全面履行。
第五十條施工合同的簽訂,應當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行業規范,遵循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
第五十一條雙方簽訂施工合同時,必須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條件”,明確約定合同條款。對可能發生的問題,要約定解決的辦法和自理原則。
第五十二條施工合同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工程名稱、地點、范圍、內容,工程價款及開竣工日期。
2、雙方的權利、義務和一般責任。
3、工程質量要求、檢驗與驗收方式。
4、材料、設備的供應方式與質量標準。
5、設計變更。
6、結算方式。
7、違約責任及處置辦法。
8、爭議解決方式。
9、安全生產防護措施。
10、合同的生效方式。
第五十三條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組成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合同協議書。
2、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3、圖紙。
4、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第五十四條允許分包的工程,應簽訂分包合同,分包合同與總包合同發生抵觸時,以總包合同為準。
第五十五條工程承包單位履行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完畢并向建設單位交付竣工工程后,合同即告終止。合同終止后,施工單位應遵循誠信原則,履行保密義務。
第十章機電設備安裝工程管理制度
第五十六條安裝工程除滿足安裝規范和其他制度外,還應符合下列要求:
安裝的準備工作,對各種機電設備安裝,施工單位必須做好有關準備工作,具備以下前提條件:
1、各種圖紙齊全。
2、具有設備清冊及出廠合格證。
3、熟悉安裝指南。
4、仔細參閱國家和企業規定的設備安裝質量和驗收規范。
5、有廠家和廠家委托試驗單位對設備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及性能調試結果的報告。
6、使用說明書。
7、基礎強度與尺寸要符合規定,環境要滿足安裝和運輸起吊要求,要有能滿足安裝要求的中間驗收。
8、編寫具體施工計劃及施工組織設計等。
以上條件具備后,方可申請開工。
第五十八條安裝的經濟技術要求。
1、必須遵守制定出安全防范措施,按計劃組織施工。
2、對有特殊要求的專業設備,如機電設備、升降設備安裝、運輸設備安裝等,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必須做好隱蔽工程的檢查與記錄。
4、施工組織設計要符合安全、快速、經濟的要求,重大安裝項目必須進行工程網絡技術優化。
5、必須嚴格按安裝技術規范及設備質量標準要求施工。
第五十九條設備調試管理程序。
1、根據具體設備確定調試要求。
2、找出該設備運行的基本環節和基本元件,確定調試項目。
3、按照被調試設備出廠說明及使用要求,確定調試參數,以確保誤差允許值。
4、制定調試方法、程序和使用設施。
5、編制調試計劃與安全技術措施。
6、檢查各項調試準備工作準備完善后,方可實施計劃。
7、整理數據、編寫調試報告。報告應包括對設備性能的評價及使用后的意見。并向使用單位提出初步驗收申請。
第六十條試運轉程序及要求。
1、對安裝調試的設備初次驗收合格,方可批準組織試運轉。
2、為檢查和鑒定安裝質量和設備性能以及設備之間、系統之間的相互聯系與綜合能力,在設備與系統安裝調試合格后,進行試運轉和試生產。在運行前,應檢查、核對電源、通訊、水源、風源、氣源情況,然后進行空負荷運行?肇摵烧{試正常后,再帶負荷調試。在設備和系統試運行時,首先制定具體的試運轉細則,同時還要精心組織,認真檢查,嚴明程序,密切配合,統一指揮。
3、設備試運轉正常后,方可辦理交接驗收手序。
第六十一條交接驗收程序。
1、驗收組織。為評定設備安裝質量,劃分其責任,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組織企劃部、安全監察部及設備使用單位進行交接驗收。其主要職責是:
1)檢驗單位工程技術檔案、施工圖、隱蔽工程記錄、調試報告及設備清冊。
2)對工程標準和安裝質量進行抽檢與復驗,對質量和安全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3)安裝單位和使用單位編制試運行計劃,檢查試運轉情況。
4)對安裝質量進行評定,填寫工程竣工驗收鑒定書。
2、驗收終結后,對下列資料應歸檔:
1)設備出廠說明書、合格證、裝箱單。
2)固定資產清單,包括未安裝設備和已訂未到設備。
3)裝配圖和隨機配件圖。
4)基礎圖。
5)調試記錄和調試報告。
6)隱蔽工程記錄及實測圖。
7)系統圖。
8)施工預算及決算。
第十一章獎懲管理制度
第六十二條第對單位工程施工存在以下情形的,公司工程管理部門有權給予經濟處罰:
一、安全
1、單位工程施工現場存在安全隱患,甲方代表責令整改連續通知兩次而拒不整改的,視情節處以XX—XX元罰款并責令其停工整改。
2、工程施工現場發生安全事故,根據情節處以XX元以上,XX萬元以下罰款。
二、進度
1、未按審定的開工報告規定的日期開工,延期XX日以內,處以XX元罰款;超過XX日,每延期XX天,增加罰款XX元;延期XX日以上者,處以XX元罰款,并解除施工合同。
2、未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致使工程進度嚴重滯后于施工進度計劃,處以XX元罰款。
3、未按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日期竣工,對公司生產、經營等造成影響的,除嚴格按合同約定條款執行外,另處以XX元罰款。
三、質量
1、超出允許誤差范圍,但無質量隱患且不影響使用功能和觀感質量的質量事故,處以XX-XX元以下罰款。
2、超出允許誤差范圍,但無質量隱患且不影響使用功能,只影響觀感質量的質量事故,處以XX-XX元以下罰款。
3、對影響使用功能,但無質量隱患的質量事故,除令施工單位整改外,處以XX-XX元以下罰款。
4、對存在質量隱患的質量事故,除責令施工單位返工外,處以XX-XX元以下罰款。
5、工程技術資料和質保資料未能及時編寫和完善,或弄虛作假,與實際情況不相符的,除要求施工單位限期補上或整改外,并處以XX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三條罰款由公司工程管理部以書面形式通知施工單位和公司財務部,在當月應付工程款中扣除。罰款列專帳作為工程獎勵使用。
第六十四條獲得省部級“飛天獎”和“優質工程獎”的單位工程,按工程總造價的XX進行獎勵;獲得國家“魯班獎”的單位工程,按工程總造價的進行獎勵。
第十二章附則
第六十五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六十六條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現行施工規范>及國家相關規定和技術標準執行。
第六十七條本制度由公司企劃部、工程管理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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