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財務規章制度集錦15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財務規章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財務規章制度1
一、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建設應當遵循的原則
根據以上對我國中小企業財務管理現狀及其主要問題的分析,結合當前市場經濟的發展方向。財務管理制度建設應當遵循整體性、彈性、比例、優化等原則,在此基礎上有效發揮企業財務管理制度的作用。
1、整體性原則
對于中小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往往從籌集資金到收回貨幣資金要經歷較多的環節。而且以上環節相互作用和聯系,具有整體性。同時,中小企業具有資金流動較快的特點,因此在財務管理制度建設上,應當從財務管理的內外部的聯系出發,重視各個組成部分之間的統一協調。比如,財務管理在實行分權管理中,需要協調各個責任部門的利益,促使整體效益的最優化。
2、彈性原則
彈性原則強調收治平衡,最好是略有結余的實現。由于任何決策都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也即存在風險性。對此,財務管理制度建設應當確保合理的彈性。當然,該彈性范圍受到企業環境、決策可靠性等因素的影響,也要求中小企業科學評估面對的財務風險,從而提高財務管理系統的確定性。
3、比例原則
財務管理不僅規劃和控制著絕對量的資金,還必須利用各因素的比例關系,從而找到管理中的問題,并采取相應的對策,促使比例合理化。比如,財務管理中經常碰到的負債比率、流動比率等內容。在財務管理工作中,需要進行比率分析,保持各種比例關系的合理,從而確保企業資金結構的穩定、合理。
4、優化原則
一般來說,最優原則包括三個方面:首先就是多方案中的最優選擇,也即在財務管理制度建設中選擇最優的問題解決方案;其次就是確定最優總量,比如理想現金金額,企業籌資總額等總量的確定;最后就是確認最優比例關系,包括利潤分配比例、資本結構比例等。
二、加強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建設的措施
1、優化財務管理環境
對于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建設,必須構建良好的財務管理環境,從而為確保財務管理的質量。為此,首先是掌握企業外部財務管理環境。企業財務人員應當清醒認識到影響財務管理的因素,比如政治、經濟、法律制度、市場狀況等,對搜集的相關資料全面分析研究。其次,中小企業應當增強企業管理層對財務管理的認識程度,提升財務管理的重視程度。另外,企業應當保證財務管理的獨立性,確保審計工作和財務監督工作得到切實執行,從而為企業管理層提供真實、完整的財務信息,促使企業決策科學性、合理性。
2、提高財務人員的素質
財務人員是企業財務管理工作的主體,也是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者。只要充分提高財務人員的業務素質,增強財務人員責任意識,企業財務管理工作的質量才能不斷提高。對此,企業需要增強財務人員的培訓教育力度,尤其是重視在崗培訓,促使財務人員了解企業自身的特點,并掌握企業財務工作的重點和難點,進而根據各自的`崗位需求,開展做很對性的培訓工作。同時,中小企業還需要加大高素質人才的引進力度,嚴把財務人員的用人關。另外,通過科學的激勵約束體制的建設,增強財務人員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尤其是培養財務人員職業道德意識,通過高素質的財務人員來完善財務管理制度上的不足,進而提升財務管理工作的質量。
3、完善財務管理體制,明確財務管理職責與權限
結合某國有中小企業的實際情況,該公司財務管理基本任務包括加強企業財務管理,建立健全財務監督機制,規范企業財務行為,提高財務運行效率,明確母子公司財務管理職責,有效利用資源,以實現企業效益最大化和提升企業管理水平為目的,努力提高經濟效益。其次,在財務管理體制建設上,公司財務管理體制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制。各級單位須按照國家有關財經法規,獨立從事經營活動,獨立納稅,規范會計核算,加強財務管理,獨立承擔民事及經濟責任,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保證出資人、投資者、債權人權益不受侵犯,確保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另外,財務部分的職責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會計核算的職責。遵循會計核算原則,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對企業日常經營收支狀況進行會計核算,編制資金、成本、費用、利潤預算,編報月、年度財務報告,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二是財務監督的職責。規范企業的日常財務收支行為,對本企業的日常財務收支活動進行監督,杜絕和糾正企業經營中違規和違紀財務事項。如發現企業經營中違規違紀甚至違法行為的,應立即向單位負責人報告。
三是參與經營管理的職責。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和重大經營決策。按照有關規定并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和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有效降低和控制成本費用增長。四是財務信息管理的職責。利用會計信息,分析、預測、控制、評價和考核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揭示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增收節支的措施和建議。
三、結語
綜上所述,針對我國中小企業財務管理的現狀,分析了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建設應當遵循的原則,在此基礎上探討了加強我國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建設的措施。總而言之,中小企業必須結合市場經濟的發展方向,不斷健全財務管理制度,促進企業的健康發展。
公司財務規章制度2
第一章資金審批制度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公司1000元以上的款項的支付,須經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簽字批準。如董事長(總經理)不在公司,1000元以下可以由經理簽字批準,如總經理出差或其他原因不能及時簽字,先電話請示征得同意后可先行辦理業務,在總經理出差回來一周內財務人員必須主動向總經理說明原因并補簽字。
第二條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法定代表人指定專人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外單位用本公司印章需經公司領導同意并提供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第三條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第四條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準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并經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批準。
第五條報銷憑證原始發票1000元(含)以上由經手人背面書簽姓名及時間。財務人員審核憑證時,在全部原始單據上加蓋“已審核”印章(原始單據多的可在已粘貼的票據上“騎縫”加蓋)。
第六條往來款的沖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經公司董事會研究批準。
第七條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董事會研究批準。
第八條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保存原件,復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第二節、施工工程用款審批制度
第九條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專用款支付審批工作流程"執行
(1)項目部提出付款申請,并填寫工程支付審批表。
(2)分管領導核定、財務部審核后,報公司經理、董事長(總經理)
(3)公司經理、董事長(總經理)審批同意后,財務對外付款。工程款的審批應按以上流程依次進行,不得空缺事后補簽。如對已簽部分有異議的可與相關人員溝通,有分歧的報領導解決,禁止壓單行為。
第三節、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第十條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公司主管領導核定后,經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批準后財務方可報支。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批準。
第四節、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第十一條公司員工到本市范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1、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2、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
A房租標準: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60元/日。
B出差補貼:市內補貼每人10元/日,市外補貼每人15元/日(不包
括公司每天伙食補助費)。
C職工出差來回車費實報實銷。
3、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
說明原因,經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審批后支付。
第五節、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采取銀行轉帳的方式結算。公司汽油票由辦公室統一保管并設帳登記使用。
第七節、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第十三條公司辦公用具由辦公室統一采購,管理。辦公室財產臺帳為財務部附設帳冊。
第十四條辦公費用(除招待費用以外的日常管理費用)1000元(含)以內的由行政經理在報銷憑證(含簽報)上簽字,經財務總監審批后報銷,1000元以上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五條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董事長(總經理)批準,其會務工作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第十六條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放標準由公司人事管理部門制定,經董事長(總經理)批準后報財務部備案。
第八節、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第十七條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范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星開支。
1、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后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審核后報董事長(總經理)簽字,并按本章第1條的規定進行審批支付。
2、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準后方可實施。
3、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沖帳收據給經辦人。
4、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審核后,由財務部直接支付。
第十九條、銀行支票如發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戶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加強收款收據的管理,建立收款收據領用、核銷登記表,由辦公室集中統一購買或印刷連號收據,指定檔案室專人保管。財務會計在檔案室領用(每次限領5本),出納人員使用完后交會計審核簽字,由會計人員到檔案室核銷后再領新收據。收據專管員必須認真審核已使用收據存根是否連號,發現問題及時反映。收據存根視同會計憑證按年歸檔保管。
第二十一條、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規定為準。
第二章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公司所有工程經濟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標、保證、,承諾及其他經濟簽證均需由董事長(總經理)簽署或授權委托簽署。
第二十三條、公司工程部主要負責工程造價的預測及審核,工程招投標文件的編制,工程決算的審定。
第二十四條、工程部還負責組織工程用設備材料的采購供應及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對已經選擇定型的設備,材料進行采購,確保設備材料及時供應,積極進行市場詢價工作,建立市場價格詢價登記薄,記錄材料價格變動的歷史資料。
第二十五條、財務部主要負責工程成本的總體控制工作。
1、參與有關工程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及時準確地了解公司各項工程成本的構成及用款計劃。
2、負責工程進度款的復核工作,參與工程造價的確定和最后決算的審定工作。
第二十六條、工程中間結算程序。
1、公司直接承包工程于每月1到3日(或按工程形象進度),將工程進度結算報送工程部審核,工程部結合工程施工圖紙,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文件資料提出審核意見,并在每月5日內送財務部會簽。項目部承包工程應提供業主單位、監理單位及其它有關單位審批的《工程進度審批表》報公司工程部審核,送財務部會簽。
2、財務部根據有關文件資料,公司直接承包人或項目部領用的供應材料數額,以及與公司直接承包人或項目部其他經濟往來等情況,并參考公司財務狀況提出付款意見,報送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第二十七條、工程決算程序。
1、公司直接承包人或項目部應將工程決算書以及各項經濟簽證資料按工程中間結算同樣的程序報工程部復核,財務部會簽。
2、財務部根據各種經濟簽證,合同以及經審定的工程決算款和材料結算款,扣除已付工程款及墊付的各項費用,結算應付工程尾數,提出付款方案,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3、大工程辦理決算時,應由公司主管工程領導牽頭,由工程部、財務部及其他有關部門人員組成工程決算小組,按照上述本制度規定的職責范圍聯合進行專項工程決算。
第三章財產管理制度項目經
第二十八條、公司財產的范圍
1、公司財產包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2、凡公司購入或自制的機器設備、動力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儀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時具備單項價值在20xx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
3、凡單項價值在20xx元以下或價值在20xx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屬低值易耗品。
第二十九條、公司財務部負責公司所有財產的會計核算。
1、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資產及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用具由辦公室歸口管理。
2、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機器設備,動力設備,工具儀器等由工程部歸口管理。
3、辦公室和工程部應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財產的業務核算,應設立臺帳,登記公司財產的購入,使用及庫存情況,負責組織公司財產的保管,維修并制定相應的措施、辦法。
第三十條、財產的購置與調撥項目經理
1、辦公室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編制財產采購計劃及進行市場詢價工作,經財務部會簽,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采購。
2、財產購回后,應填寫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產收入驗收單一式兩聯,財務部憑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物發票及采購計劃辦理報銷手續,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憑驗收單登記臺帳。
3、各部門需領用固定資產時,應填寫領用單,領用單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報辦公室審批,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4、固定資產的領用單由使用部門開具,領用單一式三聯,一聯由領用部門存查,一聯送財產歸口管理部門作為財產發出憑據,一聯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定期匯總后向財務部報帳。項目管理者聯盟
5、財產在公司內部之間轉移使用應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手續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送財務部備案。
第三十一條、財產的清查、盤點。
1、公司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進行財產清查盤點工作,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
2、各部門的年終財產盤點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3、財產盤點清查后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填報損益報告表,書面說明虧,損原因,對因個人失職造成財產損失的,必須追究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4、凡已達到自然報廢條件的固定資產,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會同財務部組織評估,評估情況上報公司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決定處理意見。
5、凡尚未達到自然報廢條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查明原因,如實上報。屬個人責任事故的應由有關責任人員負責賠償損失。屬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的,應上報總經理,決定處理意見。主管工程和財務領導審核。
本財務制度從發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財務規章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強化財務監管,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監管法規規定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財務監管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監管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監管規定,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監管,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監管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財務監管是公司經營監管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監管中心對財務監管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規定辦事,并嚴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財務監管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加強原始憑證監管,做到規定化、規范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規定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爲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條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復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復核。
第九條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采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第十條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監管規定》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毀。
第十一條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資本金和負債監管
第十二條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監管。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并據此入帳。
第十三條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準,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并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監管,及時核對馀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後處理。
第十七條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後,由財務監管中心登記後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監管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監管,在擔保期滿後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四章流動資產監管
第十八條現金的監管: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布的《現金監管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馀額,并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監管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銀行存款的監管:加強對銀行帳戶及其他帳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帳戶印簽實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戶印簽。
第二十一條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馀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并編制銀行存款馀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并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應收帳款的監管:對應收帳款,每季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并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二十三條其他應收款的監管:應按戶分頁記帳,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於現金結算范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短期投資的監管: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并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范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規定規定記帳、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第五章長期資產監管
第二十五條長期投資的監管,長期投資是指不準備在一年內變現的投資,分爲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公司進行長期投資應認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認證,按公司審批許可權的規定批準後,由財務監管中心辦理入帳手續。公司對被投資單位元沒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采用成本法核算;擁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條固定資產的監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資產應納入固定資產進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和其他與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②不屬於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
第二十七條固定資產要做到有帳、有卡,帳實相符。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產的價值核算與監管,綜合監管部負責實物的記錄、保管和卡片登記工作,財務部應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
第二十八條固定資產的購置和調入均按實際成本入帳,固定資產折舊采用直線法分類計提,分類折舊年限爲:
(一)房屋、營業用房30年
(二)通訊設備、交通運輸設備3年
(三)電子電腦、辦公及文字處理設備3年
(四)電器設備、安全保衛設備3年
第二十九條已經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不再提取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不再補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
第三十條對固定資產和其他資產要進行定期盤點,每年末由綜合監管部負責盤點一次,盤點中發現短缺或盈馀,應及時查明原因,并編制盤盈盤虧表,報財務部審核後,經總經理批準後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一條無形資產指被公司長期使用而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產,包括:專利權、土地使用權、商譽等。無形資產按實際成本入帳,在受益期內或有效期內按不短於10年的期限攤銷。
第三十二條遞延資產是不能全部計入當期損益,需要在以後年度內分期攤銷的各項費用,包括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和攤銷期限超過一年,金額較大的修理費支出。開辦費自營業之日起,分期攤入成本。分攤期不短於5年,以經營租入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賃期內分期攤銷。
第六章收入監管
第三十三條公司的營業收入包括手續費收入、其他營業收入等。營業收入要嚴格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并認真核實、正確反映,以保證公司損益的真實性。
第三十四條營業收入要按照規定列入相關的收入專案,不得截留到帳外或作其他處理。
第七章成本費用監管
第三十五條公司在業務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業務有關的支出,按規定計入成本費用。成本費用是監管公司經濟效益的重要內容。控制好成本費用,對堵塞監管漏洞、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條成本費用開支范圍包括:利息支出、營業費用、其他營業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負債形式籌集的資金成本支出。
(二)營業費用包括:職工工資、職工福利費、醫藥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住房公積金、保險費、固定資產折舊費、攤銷費、修理費、監管費、通訊費、交通費、招待費、差旅費、車輛使用費、報刊費、會議費、辦公費、勞務費、董事會費、獎勵費、各種準備金等其他費用。
(三)固定資產折舊費:指公司根據固定資產原值和國家規定的固定資產分類折舊率計算攤銷的費用。
(四)攤銷費:指遞延資產的攤銷費用,分攤期不短於5年。
(五)各種準備金:各種準備金包括投資風險準備金和壞帳準備金。投資風險準備金按年末長期投資馀額的1%實行差額提取,壞帳準備金按年末應收帳款馀額的1%提取。
(六)監管費用包括:物業監管費、水電費、職工工作餐費、取暖降溫費、全勤獎勵費等其他費用。
第三十七條職工福利費按工資總額14%計提,工會經費按工資總額2%計提,教育經費按工資總額3%計提。住房公積金經批準後,由公司按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納。
第三十八條加強對費用的總額控制,嚴格制定各項費用的開支標準和審批許可權,財務人員應認真審核有關支出憑證,未經領導簽字或審批手續不全的,不予報銷,對違反有關規定規定的行爲應及時向領導反映。
第三十九條公司各項成本費用由財務監管中心負責監管和核算,費用支出的監管實行預算控制,財務監管中心要定期進行成本費用檢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八章利潤及利潤分配監管
第四十條公司營業利潤=營業收入營業稅金及附加營業支出
利潤總額=營業利潤+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一)投資收益包括對外投資分得的利潤、股利等。
(二)營業外收入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具體包括:固定資產盤盈、處理固定資產凈收益、教育費附加返還款、罰沒收入、罰款收入,確實無法支付而按規定程式經批準的應付款項等。
(三)營業外支出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具體包括:固定資產盤虧和毀損報廢凈損失、非常損失、公益救濟性捐贈、賠償金、違約金等。
第四十一條公司利潤總額按國家有關規定作相應調整後,依照繳納所得稅,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按以下順序分配:
(一)被沒收的財物損失,支付各項稅收的滯納金和罰款;
(二)弭補公司以前年度虧損;
(三)提取法定盈馀公積金,法定盈馀公積金按照稅後利潤扣除前兩項後的10%提取,盈馀公積金已達注冊資本的50%時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積金、公益金按稅後利潤的5%計提,主要用於公司的職工集體福利支出。
(五)向投資者分配利潤,根據股東會決議,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第九章財務報告與財務分析
第四十二條財務報表分月報和年報,月報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年度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營業費用明細表、利潤分配表。公司財務月報表應於次月15日內完成,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於次年90日內制作,必要時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
第四十三條年末還應報送財務情況說明書。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內容包括:
(一)業務、經營情況,利潤實現情況,資金增減及周轉情況,財務收支情況等。
(二)財務會計方法變動情況及原因,對本期或下期財務狀況變動有重大影響的事項;資產負債表制表日至報出期之間發生的對公司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爲正確理解財務報表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四條財務分析是公司財務監管的重要組成部分,財務監管中心應對公司經營狀況和經營成果進行總結、評價和考核,通過財務分析促進增收節支,充分發揮資金效能,通過對財務活動不同方案和經濟效益的比較,爲領導或有關部門的決策提供依據。
第四十五條總結和評價本公司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的財務報告指標包括:①經營狀況指標:流動比率、負債比率、所有者權益比率;②經營成果指標:利潤率、資本利潤率、成本費用利潤率。
第十章會計電算化
第四十六條會計電算化硬體設備是指專用於會計電算化的微機及其配套設備,包括伺服器、工作站、網線、印表機、ups電源等。會計電算化硬體設備由財務監管中心統一監管和使用,非會計電算化工作人員一般情況下不得使用,特殊情況確需使用時,應經財務監管中心經理批準,在不影響會計電算化正常工作情況下進行。
第四十七條財務軟體是用於完成會計核算、處理會計業務的軟體。操作人員在實際工作中發現軟體的設計功能未能正常實現時,應立即與軟體發展商聯系,進行修改、調試,完成調試後,應及時檢查、核對,以確保相應帳務資料和功能模組的正確性。
第四十八條每月日前對上個月的會計資料進行備份。操作人員運用財務軟體必須是通過系統功能表選項進入系統操作,應根據工作需要設置操作許可權和密碼。操作人員對使用的硬體設備的安全負責。下班時,應關閉設備的電源。設備的開啓和關閉應嚴格按規范程式進行。
第四十九條公司會計電算化未通過財政部門評審之前,采用微機和手工帳并行的規定。每月末,會計核算人員必須將手工帳與微機帳進行核對。保持手工帳與微機帳一致。
第五十條企業銀行電子支付系統的監管,嚴格按照企業銀行電子支付程式和許可權規定執行。電子支付密碼器、智慧ic卡、帳戶密碼和操作人員密碼是使用企業銀行系統的關鍵要素,應妥善保管,主管卡和操作員卡應按照分管并用的原則,由財務監管中心負責人和操作員分別設制密碼,不得一人統管使用。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五十一條本規定由公司財務監管中心負責解釋。
第五十二條本規定自董事會通過之日起開始施行。
公司財務規章制度4
一、任務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依法籌集和使用基金;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努力做好基金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并如實反映基金收支狀況;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加強監督和檢查,確保基金的安全。
二、原則
社保基金視作救災資金管理的原則、收支兩條線原則、專款專用原則、嚴格審批原則、依法依責辦事原則、優化服務原則。
三、預算和決算
每年按照上級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的預決算制度、統一報表格式和口徑,編制審批。預決算報表要內容完整、數據真實準確、報送及時。
預算由各部門依據有關政策、上年度預算執行情況、下一年度工作計劃進行編制;財務部門綜合匯總,經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批后,報上級相關部門。
決算由財務部門依據預算的執行情況編制,經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批后,報上級相關部門。
四、計劃管理
根據基金預算,嚴格計劃管理,確保經辦業務運行順暢有序,基金安全增值。
業務部門應于年初制定年度收支計劃,由財務部門綜合,單位主管負責人審核后,報單位主要負責人審定后實施。
業務部門每月5日前提交本月基金的收支計劃,由財務部門綜合,經單位主管負責人和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核后,于每月10日前報上級財政部門。
五、基金籌集、支付管理
嚴格按政策規定確定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的.身份,嚴格按照政策規定的繳費比例和核定的繳費基數及人數,向參保單位和個人征繳養老保險費。任何人不得減免應繳保險費。不允許緩繳保險費,個別單位有特殊困難確需緩繳的,必須由單位提出緩繳申請和補繳計劃書,經業務部門、財務部門、稽核部門審核后,經單位主要負責人研究決定。
嚴格基本養老金支付范圍。凡統籌外的各項補貼費用,一律不得在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一經查出,立即扣回多撥養老金,并追究經辦人責任。
嚴格基本養老金支付手續。財務部門每月根據業務部門提交的基本養老金用款計劃,核對業務部門的結算單據和參保單位開具的收據,審核無誤后支付養老金。
六、基金專戶管理
按照湘財社[20xx]18號文要求,嚴格基金的存儲管理和專戶管理。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嚴格按專戶職能經辦業務,嚴格遵守專戶基金的劃撥流程,嚴格遵守基金劃撥時間。
基金專戶的設立和撤消。財務部門擬定方案,經單位主管負責人和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核后,報上級主管部門和財政主管部門審批后辦理;撤消基金專戶也是同樣程序。基金專戶只能在國有控股商業銀行設立;同一國有商業銀行只能設立一套,不得重復設立。
嚴格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各項制度辦理結算業務。不得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出租、出借、套用或轉讓銀行帳戶,基金不準以個人名義在銀行開戶存取。
嚴格遵守對帳制度,每月與開戶銀行、同級財政部門對帳,保證帳帳、帳款、帳實、帳單相符。第一,每月會計事項結束前(一般為每月結束后的5個工作日內),各專戶出納員必須與開戶銀行核對銀行存款,并編制余額調節表,相符后編制會計報表;第二,每月會計帳務結帳前,各專戶會計必須與專戶出納員核對銀行存款和現金帳;第三,每月結束后的20個工作日內,與財政專戶會計對帳;第四,每季度與財政社保部門核對一次財政專戶的定期存款和國債余額;第五,各專戶會計、專戶出納員每季上柜與銀行核對存款余額;第六,要求開戶銀行的對帳員必須一個季度應更換一次,對帳單必須加蓋銀行營業部公章和營業部負責人、經辦人的個人印章。
嚴格遵守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的有關規定,以合法合規的增值方式和增值渠道,辦理基金增值業務。基金利息并入基金,不得擠占挪用。不準將基金外借,必須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準挪做他用,不準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任何經濟擔保和抵押。
七、財務監督
本著既確保基金安全、堵塞各環節漏洞、規范操作,又方便業務經辦的原則,開展財務監督。
財務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對基金撥付過程中,不按審批程序進行的,或發現財務手續不完備的,財務部門不予辦理支付手續。
加強財務印鑒管理。印鑒實行兩人以上(科長、會計、出納)分開管理,加蓋印鑒后的支票、匯票等各種財務結算單據,必修妥善保管;如有遺失,必須立即掛失,造成損失的,由當事人賠償。
稽核部門按有關規定加強內部的財務稽核和監督。
公司財務規章制度5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産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産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 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并嚴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 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 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 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 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爲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條 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復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復核。
第九條 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采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第十條 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毀。
第十一條 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 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第十二條 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并據此入帳。
第十三條 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準,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 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 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并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 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馀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後處理。
第十七條 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後,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後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後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四章 流動資産管理
第十八條 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 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馀額,并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 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帳戶及其他帳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帳戶印簽實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戶印簽。
第二十一條 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馀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并編制銀行存款馀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并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 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帳款,每季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并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二十三條 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戶分頁記帳,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於現金結算范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 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并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范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帳、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第五章 長期資産管理
第二十五條 長期投資的管理,長期投資是指不準備在一年內變現的投資,分爲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公司進行長期投資應認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認證,按公司審批許可權的規定批準後,由財務管理中心辦理入帳手續。公司對被投資單位元沒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采用成本法核算;擁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條 固定資産的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資産應納入固定資産進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和其他與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②不屬於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
第二十七條 固定資産要做到有帳、有卡,帳實相符。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産的價值核算與管理,綜合管理部負責實物的記錄、保管和卡片登記工作,財務部應建立固定資産明細帳。
第二十八條 固定資産的購置和調入均按實際成本入帳,固定資産折舊采用直線法分類計提,分類折舊年限爲:
(一)房屋、營業用房 30年
(二)通訊設備、交通運輸設備 3年
(三)電子電腦、辦公及文字處理設備 3年
(四)電器設備、安全保衛設備 3年
第二十九條 已經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産不再提取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産,不再補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産,當月不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産,當月照提折舊。
第三十條 對固定資産和其他資産要進行定期盤點,每年末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盤點一次,盤點中發現短缺或盈馀,應及時查明原因,并編制盤盈盤虧表,報財務部審核後,經總經理批準後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一條 無形資産指被公司長期使用而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産,包括:專利權、土地使用權、商譽等。無形資産按實際成本入帳,在受益期內或有效期內按不短於10年的期限攤銷。
第三十二條 遞延資産是不能全部計入當期損益,需要在以後年度內分期攤銷的各項費用,包括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産的改良支出和攤銷期限超過一年,金額較大的修理費支出。開辦費自營業之日起,分期攤入成本。分攤期不短於5年,以經營租入的固定資産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賃期內分期攤銷。
第六章 收入管理
第三十三條 公司的營業收入包括手續費收入、其他營業收入等。營業收入要嚴格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并認真核實、正確反映,以保證公司損益的真實性。
第三十四條 營業收入要按照規定列入相關的收入專案,不得截留到帳外或作其他處理。
第七章 成本費用管理
第三十五條 公司在業務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業務有關的支出,按規定計入成本費用。成本費用是管理公司經濟效益的重要內容。控制好成本費用,對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條 成本費用開支范圍包括:利息支出、營業費用、其他營業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負債形式籌集的資金成本支出。
(二)營業費用包括:職工工資、職工福利費、醫藥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住房公積金、保險費、固定資産折舊費、攤銷費、修理費、管理費、通訊費、交通費、招待費、差旅費、車輛使用費、報刊費、會議費、辦公費、勞務費、董事會費、獎勵費、各種準備金等其他費用。
(三)固定資産折舊費:指公司根據固定資産原值和國家規定的固定資産分類折舊率計算攤銷的費用。
(四)攤銷費:指遞延資産的攤銷費用,分攤期不短於5年。
(五)各種準備金:各種準備金包括投資風險準備金和壞帳準備金。投資風險準備金按年末長期投資馀額的1%實行差額提取,壞帳準備金按年末應收帳款馀額的1%提取。
(六)管理費用包括:物業管理費、水電費、職工工作餐費、取暖降溫費、全勤獎勵費等其他費用。
第三十七條 職工福利費按工資總額14%計提,工會經費按工資總額2%計提,教育經費按工資總額3%計提。住房公積金經批準後,由公司按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納。
第三十八條 加強對費用的總額控制,嚴格制定各項費用的開支標準和審批許可權,財務人員應認真審核有關支出憑證,未經領導簽字或審批手續不全的,不予報銷,對違反有關制度規定的行爲應及時向領導反映。
第三十九條 公司各項成本費用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管理和核算,費用支出的管理實行預算控制,財務管理中心要定期進行成本費用檢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八章 利潤及利潤分配管理
第四十條 公司營業利潤=營業收入 營業稅金及附加 營業支出
利潤總額=營業利潤+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 營業外支出
(一)投資收益包括對外投資分得的利潤、股利等。
(二)營業外收入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具體包括:固定資産盤盈、處理固定資産凈收益、教育費附加返還款、罰沒收入、罰款收入,確實無法支付而按規定程式經批準的應付款項等。
(三)營業外支出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具體包括:固定資産盤虧和毀損報廢凈損失、非常損失、公益救濟性捐贈、賠償金、違約金等。
第四十一條 公司利潤總額按國家有關規定作相應調整後,依照繳納所得稅,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按以下順序分配:
(一)被沒收的財物損失,支付各項稅收的滯納金和罰款;
(二)弭補公司以前年度虧損;
(三)提取法定盈馀公積金,法定盈馀公積金按照稅後利潤扣除前兩項後的10%提取,盈馀公積金已達注冊資本的50%時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積金、公益金按稅後利潤的5%計提,主要用於公司的職工集體福利支出。
(五)向投資者分配利潤,根據股東會決議,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第九章 財務報告與財務分析
第四十二條 財務報表分月報和年報,月報財務報表包括資産負債表、損益表。年度財務報表包括資産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營業費用明細表、利潤分配表。公司財務月報表應於次月15日內完成,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於次年90日內制作,必要時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
第四十三條 年末還應報送財務情況說明書。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內容包括:
(一)業務、經營情況,利潤實現情況,資金增減及周轉情況,財務收支情況等。
(二)財務會計方法變動情況及原因,對本期或下期財務狀況變動有重大影響的事項;資産負債表制表日至報出期之間發生的對公司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爲正確理解財務報表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四條 財務分析是公司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財務管理中心應對公司經營狀況和經營成果進行總結、評價和考核,通過財務分析促進增收節支,充分發揮資金效能,通過對財務活動不同方案和經濟效益的比較,爲領導或有關部門的決策提供依據。
第四十五條 總結和評價本公司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的財務報告指標包括:①經營狀況指標:流動比率、負債比率、所有者權益比率;②經營成果指標:利潤率、資本利潤率、成本費用利潤率。
第十章 會計電算化
第四十六條 會計電算化硬體設備是指專用於會計電算化的微機及其配套設備,包括伺服器、工作站、網線、印表機、ups電源等。會計電算化硬體設備由財務管理中心統一管理和使用,非會計電算化工作人員一般情況下不得使用,特殊情況確需使用時,應經財務管理中心經理批準,在不影響會計電算化正常工作情況下進行。
第四十七條 財務軟體是用於完成會計核算、處理會計業務的軟體。操作人員在實際工作中發現軟體的設計功能未能正常實現時,應立即與軟體發展商聯系,進行修改、調試,完成調試後,應及時檢查、核對,以確保相應帳務資料和功能模組的正確性。
第四十八條 每月10日前對上個月的會計資料進行備份。操作人員運用財務軟體必須是通過系統功能表選項進入系統操作,應根據工作需要設置操作許可權和密碼。操作人員對使用的硬體設備的安全負責。下班時,應關閉設備的電源。設備的開啓和關閉應嚴格按規范程式進行。
第四十九條 公司會計電算化未通過財政部門評審之前,采用微機和手工帳并行的辦法。每月末,會計核算人員必須將手工帳與微機帳進行核對。保持手工帳與微機帳一致。
第五十條 企業銀行電子支付系統的管理,嚴格按照企業銀行電子支付程式和許可權規定執行。電子支付密碼器、智慧ic卡、帳戶密碼和操作人員密碼是使用企業銀行系統的關鍵要素,應妥善保管,主管卡和操作員卡應按照分管并用的原則,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人和操作員分別設制密碼,不得一人統管使用。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五十一條 本辦法由公司財務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第五十二條 本辦法自董事會通過之日起開始施行。
公司財務規章制度6
1、組織領導集團公司的財務、成本、投融資、預算、會計核算及監督、財務分析等方面的工作
2、主持建立和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和相關工作程序,制定和管理稅收政策方案及程序
3、掌握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資金變動情況,擬訂或規劃資金籌措和資本運作方案
4、組織擬定公司年度預算大綱及財務預算,并提交董事會審議
5、審核融資計劃,報上級批準后組織實施
6、組織編制預算、財務收支計劃、成本費用計劃、信貸計劃、財務報告和會計報表等
7、負責組織實施內部審計并配合外部審計工作
8、參與集團重大投融資決策,優化資本結構和資本配置;
9、負責上市主體在資本市場的重要活動及項目,如投融資、兼并、收購等;
10、負責上市主體的`市值管理,建立和維護好投資者關系。
公司財務規章制度7
1、根據公司中/長期經營計劃,編制公司年度綜合財務計劃;
2、建立/健全公司財務管理體系,負責公司財務年度預算/資金運作等全面控制;
3、主持公司財務報表及財務預決算的編制工作,為公司決策提供及時有效的財務分析,保證財務信息有效地監督檢查財務制度/預算的執行情況以及適當及時的調整;
4、對公司稅收進行整體籌劃與管理,完成稅務申報以及年度審計事宜;
5、精確監控和預測公司現金流量,確定和監控公司負債和資本的合理結構,統籌管理和運作公司資金并對其進行有效的風險控制;
6、對公司重大的.投資/融資/并購等經營活動提供建議和決策支持,參與風險評估/指導/跟蹤和控制;
7、負責與財政/稅務/銀行等相關政府部門及會計師事務所等相關機構建立并保持良好的關系;
8、負責本部門的員工隊伍建設及日常/培訓/考核;
9、完成總經理交付的其它事宜。
公司財務規章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會計電算化的管理,保證會計數據的真實、完整、安全,以及會計電算化工作的順利進行,提高工作效率,根據《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會計電算化工作規范》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法規及蒙牛公司的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各分、子公司的會計電算化工作,應當符合本制度的規定。
第三條各分、子公司應當依據法律、法規及本制度的規定,加強會計電算化工作的管理,保證會計電算化工作的順利實施。
第二章電算化崗位職責
第四條公司實施財務電算化后,會計人員的工作崗位應作如下劃分:電算主管、數據錄入員、審核記賬員(可由電算主管兼任)、系統維護員、數據管理員、數據分析員等崗位。各公司財務部門可根據自身情況,對上述崗位作適當調整。
1、電算主管一般由財務部長或經財務部長授權的核算主管擔任。
2、數據錄入員由負責具體業務的相關財會人員擔任,但系統維護員不得兼任數據錄入的工作。
3、審核記賬由負責憑證或票據等審核及登帳的人員擔任,但系統維護員不得兼任審核記帳的工作。
4、系統維護員由具有網絡維護經驗的人員擔任,但電算主管不得兼任系統維護工作。
5、數據管理員由會計檔案保管人員兼任。
6、數據分析員可由電算主管或負責財務分析的財務管理人員兼任。
第五條 電算化主管崗位職責:
(一)職責內容:
1、全面負責本公司會計電算化的工作,并對軟件的正常運轉及數據的真實、安全負責。
2、組織制定和實施本單位會計電算化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
3、根據會計制度和本單位的核算要求,建立適合本單位的會計電算化操作流程及核算方法。
4、負責對計算機輸出的`帳、證、表等數據進行審查,確保帳帳、帳證、帳表核對相符,各業務模塊與總帳模塊核對相符。
5、根據本公司財務部門的實際情況,合理分配電算化各崗位的操作權限。
6、會計電算化規章制度規定的其他職責。
(二)任職條件:
1、財經類大專以上學歷,國家會計師以上資格。
2、大中型企業從事財務核算與管理工作三年以上,能熟練應用計算機進行日常財務管理工作。
3、具有較強的組織、溝通與協調能力,有一定的團隊組織管理經驗,初級以上英語水平。
第六條 數據錄入員崗位職責:
(一)職責內容:
1、負責原始單據的錄入及機內記賬憑證的編制,做到內容完整、數據準確、科目正確、摘要簡明規范,所制憑證符合財務會計制度的要求。
2、有核算業務發生,須及時錄入或制作機內憑證,不得積壓。
3、負責對所錄入單據和生成憑證的正確性進行校驗。
4、負責打印所生成的憑證或報表,簽章后連同原始憑證或其他有關資料,傳遞到電算主管或審核記帳員處審核。
5、執行會計電算化其他規章制度規定的職責
(二)、任職條件:
1、具有財經類大專以上學歷,國家助理會計師以上資格,或會計學專業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2、能熟練操作計算機,具有較強的溝通能力,初級以上英語水平。
第七條 審核記賬崗位職責:
(一)職責內容:
1、負責對已錄入計算機內的憑證或數據、打印輸出的憑證或報表以及原始憑證的完整性、正確性進行審核,確保入賬數據完整、正確。
2、負責合法憑證、數據的審核、過帳工作,審核時如發現錄入或其他錯誤,應通知錄入人員修改,待修改后再行審核。
3、執行會計電算化其他規章制度規定的職責。
(二)任職條件:
1、具有財經類大專以上學歷,國家會計師以上資格;或會計學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從事會計工作二年以上。
2、能熟練操作計算機,具有較強的溝通能力,初級以上英語水平。
第八條 系統維護員職責:
(一)職責內容
1、負責對會計電算化硬件和軟件故障進行及時處理,確保會計電算化工作的正常運轉。
2、按制度規定做好財務數據的備份及電腦病毒的防御工作。
3、定期檢查硬件設備和軟件運行情況,如有異常應及時處理,并做好詳細記錄。
4、除實施特殊數據維護外,未經電算主管同意,不得打開數據庫操作,更不允許修改數據庫結構。
5、負責軟件的安裝、調試和新上崗人員的培訓工作。
6、執行會計電算化其他規章制度規定的職責。
(二)任職條件:
1、專科以上學歷,會計電算化、計算機應用專業畢業。
2、從事網絡維護或會計電算化工作二年以上,熟悉網絡操作系統和大型數據庫系統的維護。
3、溝通、協調能力較強,初級以上英語水平。
第九條 數據管理崗位職責
(一)職責內容:
1、按規定的期限,向相關人員催交各種備份數據及存檔資料。
2、做好備份光盤以及打印輸出的帳、證、表的日常管理工作,對數據的安全和保密工作負責,不得擅自出借。
3、按有關制度規定負責光盤、資料的定期歸檔工作。
4、負責機內上機日志的打印、裝訂和歸檔工作。
(二)任職條件:
1、具有財經類大專以上學歷,國家助理會計師以上資格,或會計學專業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2、溝通協調能力較強,初級以上英語水平。
第十條 數據分析崗位職責
(一)職責內容:
1、負責對電算化財務數據進行分析,并為決策者提供管理數據。
2、在經電算化主管授權同意的情況下,將統計、歸納、分析得出的各種數據打印輸出。
3、不得修改或篡改任何原始數據,不得將分析數據透露給無關人員。
4、會計電算化其他規章制度規定的職責。
(二)任職條件:
1、財經類大專以上學歷,國家會計師以上資格,或會計學本科以上學歷。
2、大中企業從事財務核算與管理工作二年以上,能熟練應用計算機進行日常工作。
3、具有較強溝通與協調能力,初級以上英語水平。
第三章 電算化上機操作制度
第十一條會計電算化工作人員上機操作,須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和財政部門統一簽發的《會計電算化培訓合格證書》。
第十二條電算主管、數據錄入員、系統維護員、審核記帳員、數據分析員和經授權的其他人員有權上機操作,非指定及未授權人員不得上機操作,以保證數據的安全。
第十三條電算化操作人員必須對自己的口令或密碼保密,口令或密碼應經常修改、更換,以防泄密。上機操作時,操作人員必須使用自己的真實用戶名,除征得本人及電算化主管同意外,嚴禁盜用他人姓名和密碼上機操作。電算主管須根據工作需要,對操作人員合理授權。
第十四條上機操作人員不能擅自修改他人制作的機內憑證及原始單據,如發現錯誤應立即通知電算主管或制單人員。
第十五條未經電算主管同意,一切外來軟件不得裝機運行,禁止在計算機上使用游戲軟件,嚴禁修改、刪除、拷貝硬盤上電算化系統的目錄文件,在軟件運行過程中,一旦出現運行不正常的情況,上機操作人員應及時通知電算主管或系統維護員,不準擅自處理。
第十六條操作人員應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上機操作,操作完畢應及時退出系統,以防非授權人員上機操作。
第十七條上機操作人員應嚴格遵守會計電算化的各項規章制度,對于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電算主管有權提醒注意和制止,直至取消操作權。
第四章電算化數據備份管理制度
第十八條財務數據的備份工作由系統維護員完成,每日運行財務軟件前,必須啟動軟件自帶的自動備份功能。
第十九條只要當天進行了數據錄入及處理,工作完畢后應及時進行數據備份。
第二十條 系統維護員在進行任何維護操作前均應先做好數據備份的工作,以防誤操作毀壞財務數據。
第二十一條 每月結賬后要及時在硬盤和光盤上做兩套相同數據備份,備份光盤須放置在專用的盤盒內,并作好必要標識,交數據管理員作為檔案資料保管。
第五章電算化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 系統維護員在每次啟動服務器時,必須先打開ups(不間斷電源),以避免意外斷電造成數據丟失。
第二十三條 服務器及客戶機要安裝正版殺毒軟件,系統維護員必須每星期對病毒庫進行升級,網絡系統運行后要激活殺毒軟件自帶的實時監控系統,以防電腦病毒對電算化系統進行攻擊。
第二十四條 系統軟件的日常維護只能由系統維護員來進行,所有上機操作人員不得對已安裝并投入使用的軟件程序進行刪除、重裝等操作,電算化軟件的升級由計財管理中心統一安排,各公司財務部門未經許可不得自行升級。
第二十五條 會計電算化專用硬件設備由各公司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和使用,計算機及其附屬硬件須保持清潔,系統維護員應不定期(每周至少一次)對系統硬件設備進行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第二十六條 各分、子公司的電算化主管在金蝶財務軟件和winserver操作系統中都必須具有系統管理員的操作權限,系統維護人員除了在winserver操作系統和金蝶財務軟件的中間層中具有系統管理員的權限外,財務軟件的其他各業務系統只能具有查看權,不能具有增刪及修改的權限。財務電算化各相關崗位(包括系統維護員)的操作權限必須由電算主管統一授予,為了防止他人盜用密碼上機操作,電算主管、系統維護員以及其他崗位的電算化操作人員應視情況需要隨時變更自己的上機密碼。
第二十七條 為了確保計算機不受病毒干擾,財務局域網嚴禁使用任何外來軟盤及光盤,客戶機上的軟驅及光驅須全部屏蔽掉,財務數據的傳遞使用計財中心統一購買的u盤,系統維護員從服務器上拷貝數據前必須清空u盤中殘留的數據,防止病毒感染服務器。
第二十八條 服務器硬盤嚴禁設置共享,如因系統維護需要暫時設置了共享,系統維護員在完成維護工作須及時取消。
第二十九條 系統維護員可根據數據備份量和硬盤剩余空間的大小每隔一段時間(如半年或一年以上)清理一次硬盤備份,以利于提高機器的利用率和運行速度,但沒有做過備份的硬盤數據不得刪除。
第三十條 系統維護員應不定期(每周至少一次)對服務器及客戶機進行病毒檢測,專用u盤向服務器拷貝數據前必須先殺毒,如發現感染病毒,維護員應及時采取措施清除病毒,防止病毒蔓延。
第六章 電算化檔案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條 嚴格執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
第三十二條 電算化會計檔案,包括存儲在計算機硬盤中的會計數據、存儲在光盤上的會計數據和計算機打印出來的書面形式的會計數據。對會計電算化文件、資料、軟件、備份應當建檔管理,管理方式視同會計檔案。
第三十三條 電算化會計資料的輸出:
1、記帳憑證即時打印
2、現金、銀行日記帳每月結帳后打印一次。
3、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每月結帳后打印一次。
4、科目匯總表每月結帳后打印一次。
5、總分類帳和各種明細分類帳
公司財務規章制度9
目前,我國的部分企業由于工作內容繁雜,導致監督管理部門不能充分有效的對財務管理工作進行監督和控制。同時,企業財務監督工作制度的不規范、不全面,也導致企業對財務工作的監督審計浮于表面,使得監督機制形同虛設。
新時期加強企業財務管理工作的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過程中,企業可以通過采取以下幾個方面的措施,來創新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從而不斷提高財務工作的質量和效益。
1、建立統一、規范的財務管理模式
針對企業財務管理中缺乏統一規則標準的問題,企業要根據國家頒布的`相關法律制度,結合自身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從全局的長遠利益出發,構建統一化、規范化、制度化的財務管理新模式。企業領導人員要深入到財務工作的第一線,了解和掌握最新、準確的企業財務信息,全方位的對企業財務管理的方法模式進行調整和優化,從而逐步提高企業的市場競爭力和市場地位。
2、強化財務風險的防控制度建設
企業要加強對財務風險相關防控制度的制定和完善,使財務會計人員在進行業務工作時能夠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充分發揮財務會計的核算控制和監督作用,從而使企業能夠在日益激烈的國內外市場競爭中降低因財務風險所造成的損失,使企業能夠在國際市場上占有一席之地。同時,還要推行經濟運行的安全問責制度,通過明確各崗位、人員的責、權、利,提高員工的安全責任心和責任感,從而使員工更好的為企業的生存發展貢獻自己的力量。
3、加強財務預算管理
企業要組織專門人員,本著科學、合理、切實、有效的原則對財務預算工作的規劃方案進行全面、系統、詳細的編制,對企業的項目財務支出以及基本財務支出要進行嚴格、明確的界定。同時,還要對基本財務支出的定額核定技術方法進行合理的優化和調整,從而使企業在分配預算資金時能夠做到更加的透明、公平、公開、公正。此外,企業還要在對項目財務支出嚴格審核、分類、排序的基礎上,對項目的預算編制在其前瞻性和計劃性上進行切實有效的強化,從而確保項目預算的規劃安排同企業各部門的經營發展規劃相一致起來。
公司財務規章制度10
一、為規范我公司財務行為和財務管理制度,有效運作資產,積極增收節支,提高公司的經濟效益,嚴格按公司法、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會計準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業務,特制定本制度。
二、根據公司管理會計核算的具體要求設置公司財務部,內設財務會計,出納員,責任明確,分工協作,共同搞好企業財務工作。
三、公司內部建立必要的內部稽核制度,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對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進行登記。
四、公司財會人員應忠于職守,堅持原則,正確進行會計核算與監督。
五、本公司遵守國家有關現金管理的規定和銀行結算辦法,建立現金管理辦法。
六、財務部對各種應收款及預付款加強核算、管理,控制限額,確定回收時間,確保企業管理循環和周轉及時清算和催收。
七、嚴格流動資金管理,確定最佳現金余額,避免現金閑置,保證現金安全。不準將公司收入的現金直接支付,坐支現金,職工的'工資、福利、津貼用現金結算,其他結算必須用轉帳結算。
八、公司職工有困難需要借款的,借款人填寫借款單,注明個人用途,公司給予不超過個人二個月的工資為借款依據,并且及時還清借款,否則下次不予借支。
九、公司對出差人員給予一定的借款,借款的金額由經理核定批準。在返回公司3天內報銷差旅費。
十、參與制定本公司經營管理財務計劃,資金管理,收支計劃,分析考核預測經濟成果,嚴格收支范圍,認真審核費用支出,凡支出款項必須有經理簽字。
十一、公司應定期對會計人員進行崗位培訓,財務人員必須每二年培訓一次,跟上新形式下財務核算的要求。市場推廣人員薪資標準一。工作職責在公司指定場所(地鐵商鋪、商廈、辦公樓、賣場等)按照公司市場推廣操作流程進行市場推廣活動。
公司財務規章制度11
一、庫存現金管理
1、公司財務部庫存現金控制在核定限額內,不得超限額存放現金。
2、嚴格執行現金盤點制度,做到日清日結,保證現金的安全。現金遇有短款,應及時查明原因,報告單位領導,并要追究責任者的責任。
3、不準用“白條”入帳。
4、不準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現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機構提取或送存現金(限額1萬元以上)時,需由兩名人員乘坐公司汽車前往。
6、現金出納員必須嚴格和妥善保管金庫密碼和鑰匙。
7、現金出納員要妥善保管金庫內存放的現金和有價證券;私人財物不得存放入內。
8、現金出納員必須隨時接受開戶銀行和本單位領導的檢查監督。
9、出納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上述各條規定、
二、銀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辦理銀行基本帳戶和輔助帳戶的開戶和公司各種銀行結算業務。
2、公司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等相關的結算管理制度。
3、作廢的銀行支票由出納員加蓋作廢戳記,妥善保存。
4、銀行結算方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采取如下幾種方式:支票(現金支票、轉帳支票)、銀行匯票、電匯、信匯、銀行承兌匯票、委托收款(僅限于水費、電費、電話費結算),除上述結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從銀行取回的各種結算憑證,要及時入帳。
6、公司應按每個銀行開戶帳號建立一本銀行存款明細帳,出納員應及時將公司銀行存款明細帳與銀行對帳單逐筆進行核對。于每季度末做出銀行核對余額調節明細表。
7、銀行出納員對銀行調節明細表所記載的`帳項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對出現的差錯通知責任人進行更正,對未達帳項要及時予以清理。造成的帳帳不一致,應盡快解決。
8、空白銀行支票與預留印鑒必須實行分管。由出納員逐筆登記,記錄所簽發支票的用途、使用單位、金額、支票號碼等。
三、往來帳款的管理
1、應收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銷售部門根據形成收入的確定標準及時開據發貨票后,由財務部作好帳務處理,編制會計記賬憑證,登記有關收入和與客戶應收賬款往來的會計賬簿,同時要定期與銷售部門進行核對,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2、其他應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購借款、各部門備用金應于業務發生后及時報銷,每年12月中旬進行清理。各部門備用金于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進行還舊借新。
3、應付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因采購形成的應付票據應及時進行帳務處理,登記相應的帳簿,定期與相關部門對帳,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四、內部牽制:
1、公司實行銀行支票與銀行預留印鑒分管制度
2、非出納人員不能辦理現金、銀行收付業務。
3、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每季抽查一次。
4、現金出納員不得擔當制證工作,只能由財務部指定的制單人制單。
五、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財務規章制度12
1、參與制訂公司中長期發展戰略;根據總體發展戰略制訂財務戰略;
2、利用財務核算與會計管理原理為公司經營決策提供依據,協助總經理制定公司戰略,并主持公司財務戰略規劃的制定;主持對重大投資項目和經營活動的風險評估、指導、跟蹤和財務風險控制;
3、財務報表的`審查;全面負責公司財務工作;
4、負責公司與金融機構、投資機構聯系,尋找融資資本,全面規劃融資項目;
5、輔助總經理制定投、融資發展戰略規劃、年度經營計劃,并向總經理提供相關的解決方案;
6、協助總經理進行投資業務管理,優化項目結構,提高投資回報率,保障公司戰略發展目標的達成;
7、負責組織完成引進戰略投資者、資產重組、并購、信托等投資事宜;
8、負責進行項目的投資談判、簽約等工作;
9、負責投資方案和投資報告的審核;
10、負責拓展并維護公司與資本市場的關系。
公司財務規章制度13
一、總則
第一條 為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促進母公司加強對子公司的財務管理,規范外經貿企業的財務行為,根據《企業財務通則》和有關的行業企業財務制度,結合外經貿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外經貿部所屬的中央外經貿專業總公司及其在境內的各級公司,同時也適用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外經貿主管部門所屬的地方外經貿專業公司及其在境內的各級公司;上述各類公司在境內投資控股的合資、合營企業及其在境內的公司,也按本規定執行。
第三條 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財務管理原則是: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如實反映財務狀況,依法計算和繳納國家稅收,維護投資者的權益。
第四條 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財務管理職責是:嚴格貫徹執行國家的各項財經法規和財會制度,認真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預測、核算、控制、分析和考核工作,有效地利用企業的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和管理水平。
第五條 本規定所稱的母公司,是指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照章納稅,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并且擁有一個或若干個子公司的企業。
第六條 本規定所稱的子公司,是指由母公司投資設立的,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
二、明確財務關系
第七條 母公司所設立的子公司是母公司的所屬公司,其所有者是母公司,母公司依照有關規定享有其所有權。
第八條 母公司按國家財務制度規定,依法決定子公司的收益分配和勞動工資的分配。母公司有權決定子公司的重要財務事項,并根據子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財務管理辦法。
第九條 母公司對子公司的財務管理實行監督和控制,即母公司對子公司的財務活動進行有計劃、有組織、有目的的管理、監督和控制,對子公司的財務指標進行核定和考核。
第十條 母公司按國家財務制度規定,向子公司收取(七分攤)必要的管理費。
第十一條 母公司有權任命子公司財會負責人員,并為子公司配備合理必要的財會人員。
第十二條 子公司依照有關規定享有企業自主經營的`權利,按照國家財務制度規定和上級公司制定的財務管理辦法,做好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如實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依法向國家繳納稅收,維護投資者的權益。
第十三條 子公司在財務管理上接受母公司的領導、管理和監督,并按財會制度規定及時、準確地向母公司報送會計報表和有關會計資料。
三、加強資產管理
第十四條 母公司依照有關規定享有對子公司財產的所有權,并行使其所有者權利。母公司是子公司財產管理的直接責任人,負有對子公司資產管理的責任。子公司享有財產的支配權和經營自主權,并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第十五條 母公司要加強對子公司的國有資產管理,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企業及子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切實有效的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切實保證國有資產的完整與安全,促進子公司提高經濟效益,保證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第十六條 母公司要加強對子公司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的檢查、監督并加以考核,嚴防國有資產流失。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考核,要作為評價子公司領導人經營業績的一項主要內容。
第十七條 母公司要加強對子公司固定資產的管理與監督。母公司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企業及子公司的具體情況,規定子公司購置、處理固定資產的數額權限,實行固定資產購置和處理的審批或報上級公司備案的制度。嚴禁用公款以私人名義購置固定資產,企業所購置的固定資產都必須納入帳內管理和核算,確保固定資產完整與安全。
第十八條 母公司要切實加強對子公司的流動資產的管理,督促子公司合理、有效地使用各項流動資產,做到節約使用,提高資金綜合使用效果,杜絕資產閑置和浪費。
第十九條 母公司要大力加強對子公司各項收入的管理與監督。子公司的所有收入,包括業務收入、聯合經營收入、傭金、回扣以及各種手續費收入等,都必須全部、及時地納入帳內核算,不得將收入轉出私設小金庫。有違反規定的,要追究企業領導人和當事人的責任。
第二十條 母公司要加強對子公司的存貨管理,幫助子公司建立健全存貨管理制度。嚴格商品物資出入庫制度和盤點制度,做到商品物資入庫有驗收,出庫有手續,定期有檢查盤存。嚴防因管理不善而造成存貨損失和浪費。
第二十一條 母公司要加強對子公司現金的管理和監督,嚴格執行國務院頒發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在規定的范圍內使用現金,要嚴禁以任何名義和借口將公款私存,嚴禁企業出租或出借銀行帳戶。母公司要經常對子公司的現金使用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
關聯法規:國務院部委規章(1)條
第二十二條 母公司要加強對子公司各種往來帳款的管理,尤其要加強對子公司應收帳款的管理和監督,要督促子公司及時清理和收回各項應收帳款,加速資金周轉,對確實無法收回的各項呆帳、壞帳的報損,要嚴格按照規定,實行層層報批制度,不得越級批準。
母公司要加強對子公司的出口收匯管理,嚴格按國家的規定,加強外匯管理,嚴禁以各種名義套匯、逃匯或在境外結匯,要建立一套嚴密的結匯稽核和監督制度。
第二十三條 母公司要大力加強對子公司的出口退稅管理和監督,建立健全出口退稅的內部管理制度。嚴格按規定的出口退稅政策和程序辦理出口退稅,要加強對出口貨物進貨、報關及其他重要出口環節的管理、審核,嚴防上當受騙,嚴禁騙退稅行為。有騙取出口退稅的,要追究企業領導人和當事人的責任。
四、加強對外投資的管理
第二十四條 母公司要切實加強對外投資的管理,建立健全對外投資的立項、審批、控制、檢查和監督制度,規范投資行為。
第二十五條 母公司要統一控制子公司的對外投資方向和投資規模,以利于與母公司的整體發展規劃相一致。為保證投資項目的經濟效益,子公司對外投資時,必須提出可行性報告進行立項,并報母公司審批。母公司要嚴格規定子公司的投資權限,并實行投資項目的審批或備案制度。
第二十六條 母公司要加強對已立項投資項目的管理。對投入資金或占控股地位的投資項目,母公司必須派一些懂業務、懂管理、懂財會的人員參與項目管理,并建立健全投資項目的跟蹤管理制度,嚴防只投資不管理的現象發生。
第二十七條 母公司要加強對投資項目的事后管理,所有的投資項目的收益或損失都必須納入當期的投資損益,即對盈利的項目,要及時地收回投資權益;對虧損的項目,要進行整頓;對那些產品不對路,長期虧損、扭虧無望的項目,按國家法律規定和企業章程規定予以解散、破產。對確定為解散或破產的投資項目,要按國家規定進行清算,清算期間發生的財產處理收益、虧損,要全部計入清算損益,納入帳內核算,不得以任何名義將清算損益轉作他用,清算虧損應按財務制度規定作財產損失處理。
第二十八條 母公司要規定所有對外投資項目都要納入帳內核算,不得以任何名義和形式搞帳外投資。嚴禁以對外投資的名義搞集體“小金庫”。違反規定的,要追究領導人和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五、規范分配行為
第二十九條 母公司要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加強對子公司的各種分配的管理,嚴格規范子公司的分配行為。
第三十條 母公司要督促子公司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和有關稅法,準確計算應稅所得額和應納各種稅款,并及時納稅。
第三十一條 母公司要加強對子公司工資、獎金分配的管理,根據工效掛鉤的原則,制定出科學合理的工效掛鉤辦法,對子公司的工資、獎金的分配實行總量控制,規范子公司工資、獎金的分配行為。子公司要嚴格按照母公司所規定的工效掛鉤具體辦法,計提工資總額,在核定計提的工資總額范圍內自主分配。母公司要建立健全對下級公司工資、資金分配的考核、檢查制度。
第三十二條 母公司是子公司的投資者。按照“誰投資、誰擁有所有權”的原則,母公司擁有子公司的財產所有權,并享有對子公司稅后利潤分配的決定權。
母公司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有權決定子公司有關分配事項:
1、子公司任意公積金和公益金的提取;
2、子公司盈余公積金補虧;
3、子公司法定公積金轉增資本;
4、子公司上交母公司利潤。
六、加強對財會工作的檢查和監督
第三十三條 母公司要大力加強對子公司財會工作的檢查和監督,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子公司的具體情況,幫助子公司建立健全各項財務規章制度,用規章制度來規范子公司的財務行為。同時,母公司要幫助子公司建立一套科學的、合理的財務指標考核體系,并對子公司的經營成果進行有效的考核,以促進企業管理水平的提高。
第三十四條 母公司要幫助、督促子公司的財務部門,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會計人員工作守則、崗位責任制和內部稽核制度,明確財會人員的職責,加強企業的內部管理。同時,母公司要加強對子公司財會人員的培訓工作,不斷提高財會人員的業務素質。
第三十五條 母公司要大力加強對子公司的財會基礎工作的管理。嚴格要求財會人員按財務制度和會計制度的規定,規范地進行記帳、算帳和報帳,以保證會計數據的真實、準確、及時和完整。母公司要經常組織財會人員對子公司的財會基礎工作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評比,對財會基礎工作好的子公司要予以表揚、獎勵,并加以推廣;對財會基礎工作差的,要對其進行整頓、限期改正;對因財會基礎工作差或弄虛作假造成損失的,要追究財會負責人和當事人的責任,并予通報。
第三十六條 為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母公司要幫助子公司開發、推廣會計電算化。按外經貿部規定,外經貿部直屬企業在1997年以前、地方外經貿企業在2000年以前,全部實行會計電算化。母公司要按規定對子公司的會計電算化推廣和運用作出安排。
第三十七條 為確保企業的資金安全,母公司要加強對子公司銀行開戶和財務印章的管理。子公司在銀行開戶必須報經母公司審核批準。所開銀行帳戶必須由財會部門統一管理,其他業務部門一律不得以任何名義開設銀行帳戶。
第三十八條 母公司要對子公司建立健全各項經濟指標的考核和檢查制度,作到事前有計劃、事中有控制、事后有考核,要組織力量,經常深入子公司,對其財務工作和各項經濟指標和財務管理基礎工作進行考核、檢查,以提高子公司的財務管理水平。
第三十九條 母公司要建立健全內部審計機構。充實和配備必要的審計人員,根據本企業和子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每年審計計劃,尤其要加強對子公司的財務收支、財會管理、繳納稅款、出口退稅等進行全面審計,把問題解決在內部審計之中。
七、附則
第四十條 各級外經貿企業要認真做好本規定的落實工作,將財務管理水平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第四十一條 外經貿部所屬各外經貿專業總公司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外經貿主管部門要根據本規定,結合本企業和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并報外經貿部備案。
第四十二條 本規定從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實行。
第四十三條 本規定由外經貿部負責解釋。
公司財務規章制度14
1、全面統籌規劃公司財務管理戰略,擬定公司財務規劃方案。
2、按照企業戰略發展規劃的要求,全面主持財務體系的運作管理。
3、以合理的企業資源成本適時制定、修正、和完善財務組織體系,指導下屬員工的`有效職責分工和高效協作。
4、負責主持編制預算并監督其執行。
5、負責公司投資、籌資等工作,負責向公司提交可行性方案。
6、負責財稅政策法規的研究,定期提供財稅信息報告和專題研究報告;分析企業經濟環境,提供財稅咨詢,策劃財稅解決方案。
7、主持財務會計政策和職能范圍內的財務制度的研究、設計、和提審核。
8、建立財務風險的預警與防范體系;確保不會出現資金安全風險、稅務風險等財務風險。
9、向公司高層決策者提供有關財務管理、會計核算等方面的建議,致力于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
10、執行公司預算管理和成本控制制度與規程,節省本部門各類辦公費用。
公司財務規章制度15
一、業務發生時,必須由承接業務的負責人開具《業務流程單》,并收取50%定金(固定簽單客戶除外,簽單客戶須與公司簽定長期《定點簽單協議》),特殊情況需要協調的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簽字批準。定金和業務流程單及時交給財務部。
二、每天分類整理存放好當日《業務流程單》,定時接受工程部負責人和制作部責任人的業績查詢;
三、次日十點以前出納必須將當日所收現款入帳,支票類必須在規定時限內及時入賬。
四、未簽定《簽單客戶申請表》的零散客戶謝絕簽單;
五、簽單合作單位當月底扎賬,經辦人和副總經理在對方的業務明細單據上簽字確認后提交總經理審核后,辦理付款前應核實是否有其它業務往來賬目需要抵扣,收回對方的業務單據。不付現款的由財務部門出具欠條,加蓋公司公章;
六、副總經理督促財務部每月月底(與客戶有特殊約定的除外)整理好簽單客戶的`業務對賬單,分別提請各部門經理、副總經理和總經理審核并簽字后再發給客戶方相關負責人,并整理好其大它相關的結算資料后及時催收欠款;
六、每月22日前由執行部做好上月工資表,副總審核后上報總經理簽字確認后28日發放。
七、對報銷原始憑證的規定及審核:對原始憑證的技術性要求:報銷憑證必須填寫金額大寫,大寫與小寫必須相符。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除經辦人在憑證上簽字外,必須交給實物保管人員或使用人員進行驗收并在憑證上簽字。報銷憑證上至少有三個人的簽字方可報銷。
八、財務部每月18日前整理好詳細準確的財務報表提請所有股東審核簽字存檔。
九、年終扎賬時,財務部在股東會要求的時間內做好年終財務報表提請股東會審核簽字;
十、當月無違反以上規定者獎b分20分,違規者每次扣b分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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