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紀律管理規章制度(通用14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勞動紀律管理規章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勞動紀律管理規章制度 篇1
第一章勞動作息制度
第一條全體員工有責任和義務保持工作場所的清潔衛生,遵守規定的作息時間,維護良好的工作環境。
第二條全體員工應在正常上班前作好自己崗位的清潔衛生,當日清潔值班人員按清潔值日規定做好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
第三條因工作需要通知員工加班時,員工不得無故不到崗或中途脫崗。員工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加班時應向負責安排加班的領導說明理由,不得無故推諉。
第四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公司辦公人員的作息時間擬定為:每周為六個工作日,休假一天。
每個員工按國家規定享有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的權利,節假日加班享有加班工資。每個工作日的作息時間安排如下:上午8:00—11:30,下午12:30—17:00;生產作業班按計件工資制度的,實行彈性工作時間,按生產需要實行兩班或三班制。
第二章考勤制度
第五條公司考勤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考核執行,各車間(部門)考勤員分管本部門的考勤事務。考勤記載要求真實、準確、完整,不得因顧及私情和講求面子而故意遺漏、隱瞞。
第七條公司嚴禁無故缺勤,擅離職守。
第八條員工均須按規定時間上下班。未經公司批準任何部門或個人均無權更改或縮短工作時間。
第九條公司員工上下班,實行刷卡制。要實事求是,不托人、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不得弄虛作假,為難考勤記錄人員。
第十條員工考勤分出勤、出差、事假、病假、工傷假、婚假、產假、喪假、公假、曠工、遲到、早退等。
第十一條員工請四小時以下事假,按半天計算,超過四小時而不足八小時按一天計算。
第十二條遲到。除班車原因之外,上班遲到20分鐘內為遲到。超過20—200分鐘以曠工半天論處。凡在本廠規定的開會、學習和領導通知的活動時間,不按時出席的,均作為遲到(事先經過批準可不作為遲到)。
第十三條早退。未到下班時間提前20分鐘之內下班者為早退,早退超過20分鐘,為曠工半天論處。末到正點離開工作崗位或中斷學習、活動,又未經批準,作為早退,經主管簽證請假或公出者除外。提前就餐,一經發現一律以早退論處。第十四條各車間(部門)在每月5日前把上月出勤情況進行匯總,并附請假手續,報車間(部門)領導簽字,送勞資部門作為編造工資、獎金及有關福利的依據。
第三章請銷假制度
第十五條事假
1、員工上班,因公外出,須向領導報告,并在辦公室去向登記本上認真填寫外出日期、時間、事由等。
2、員工如因私事須請假,應提前一天向部室(車間)領導提出書面申請,注明請假原因和天數,經領導批準,辦妥手續后才可離崗。特殊情況可電話、傳真請假,但事后應履行補假手續,經所在部門領導簽字同意,報主管經理審核后,可作為事假。不得托人代為請假。事假手續不完備均作曠工論處。
3、非特殊情況事假,一律嚴格控制。
4、已批準事假的職工,按請假天數,扣發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按日工價×請假天數)。
第十六條病假
1、員工因病請假,回公司后應出示醫院證明。
2、非因工負傷需休息,可參照病假處理。
3、因病長期休息達六個月的,病愈后要求復工,必須持醫院復工證明,報人力資源部同意在原崗位試工一個月,能正常工作,方可辦理正式上崗手續,如在試工期間原病復發,病假連續計算。
4、長病職工應每月到公司,將復查報告送人力資源部,如有違者,停發病假工資。
5、員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也不能勝任另行安排的工作,應解除勞動合同。
6、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停止工作連續休息時間在六個月以內者,根據勞保條例規定,連續工作八年以下者,發本人月基本工資的60%;連續工作8—15年者,發本人月基本工資70%;連續工作15—25年者,發本人基本工資80%;連續工作25年以上者發本人工資100%。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停止工作連續休息超過六個月以上者,發本人基本工資的60%。病假期間,崗位工資全部扣除。
第十七條工傷假
1、工傷假是指職工在工作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事故,需要治療、恢復,不能正常上班的假期為工傷假。
2、員工在企業外因搶險救災或見義勇為同壞人壞事作斗爭而負傷,憑有關證明,可比照工傷。
3、符合勞動部〈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中第二章
第八條的按工傷假處理。
4、工傷假由工傷人員持醫院鑒定,經企業生產部確認責任工傷或非責任工傷,審定后方可作工傷處理。
5、工傷人員待遇參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第四章中有關規定,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執行。
第十八條婚假
1、凡符合婚姻法規定,已領證結婚的員工,均可享受婚假。
2、婚假一般為三天,如雙方年齡達晚婚,其婚假為十天。
3、經批準的婚假,按公假處理,基本工資照發,崗位工資扣發,月獎、營養費、津貼適當扣發。
第十九條產假
1、企業在職女員工,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本人申請,持部門和工會意見,辦理休假手續,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2、凡符合婚姻法規定生育第一胎達法定年齡的女員工,享受產假為90天(包括產前假15天);符合晚育條件的,并有醫院上環證明的,增加女員工產假30天;屬難產的或雙胞胎的,增加休假30天。
3、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根據醫療單位證明和工會意見,可休20—30天產假;三個月以上至七個月以下的,產假60天,七個月以上的,產假90天。
4、產假期間待遇:聘用人員、合同工、計劃內臨時工其基本工資照發,計劃外臨時工按其基本工資的80%計發,崗位工資扣發。月度獎金、年度獎金中的此月所得部分,月度營養費(在夏季包括冷飲費和高溫費),勞保用品均不享受。
5、懷孕七個月以上的女員工,不安排晚班勞動,每班勞動時間內安排休息1小時。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算作勞動時間。
第二十條護理假
1、雙方達晚婚年齡,女方生育孩子后,男方享有護理假。
2、男方護理假一般為5天。
3、護理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
第二十一條哺乳假
1、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員工,每班勞動時間內給予二次哺乳(含人工喂養),每次30分鐘,雙胞胎每次增加30分鐘。每班勞動時間內的二次喂乳時間,可以合并使用。
2、哺乳時間,單位應扣除相應的勞動定額。
3、女員工產假期滿后,上班有困難者,經本人申請,單位領導同意,工會出具手續,原則上可考慮半年的哺乳假。
4、哺乳假待遇:聘用人員、合同工、計劃內臨時工,工資按基本工資的80%計發,崗位工資扣發,國家規定的補貼照發,效益工資、月度獎金、年終獎金中此月所得部分、月度營養費(在夏季包括冷飲費、高溫費),勞保用品不予享受,計劃外臨時工不休哺乳假。
第二十二條喪假
1、員工本人直系親屬(父母、養父母、岳父母、公婆、兄弟、姐妹、配偶和子女)死亡時,由單位領導批準給假3天。旁系親屬死亡時,經單位領導批準,休假一天。
2、員工去外地料理喪事,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車船費自理。
3、假期基本工資照發。
第二十三條公假
1、員工根據國家規定,參加由國家、地區組織的各類考試或競賽活動等,憑有關方面證明,由當事人申請,部門負責人同意,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批準,可享有公假。
2、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黨、團、女代表等參加有關會議可作公假。
3、由單位組織的員工健康體檢、婦女病普查按公假處理。
4、經單位領導同意,按國家有關法令法規和地方法規規定的公益事項,可享有公假。
5、公假不影響工資、獎金及福利待遇。
第二十四條其他假
員工違反治安管理被傳喚,其缺勤時間作事假處理。第二十五條曠工
1、未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或請假末獲批準而擅自離崗者,一律作曠工處理。
2、員工無故不服從組織調配,經教育仍堅持錯誤拒絕分配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3、無故擅離生產、工作崗位,以及生產、工作時間不從事生產、工作滿半天以上者,以曠工論處。
4、上班干私活或無事生非、爭吵打鬧、尋釁斗毆,一律以曠工論處。
5、各種假期無正當理由無故超假者。超假時期作曠工論處。
6、對經常無故曠工,經說服教育無效,連續曠工時間超過15天(單位通知本人期限不回的),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的,企業有權予以除名。
7、其他條例中規定為曠工的情形。
第二十六條準假權限
1、副總經理請假,由總經理批準。
2、各單位中層干部請假,由分管副總經理批準。
3、部室、車間管理人員請假,三天內由所在單位負責人批準。
4、職工請假,一天內由主管批準,一天以上三天以下,由部門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由分管副總經理批準。
5、公假由分管副總經理批準。
6、工傷假需持醫院醫療證明,經勞動部門鑒定,報單位領導批準。
7、婚、產、哺乳假,憑單位工會意見,經本單位領導批準。
8、任何員工請假必須遞交書面申請,按照程序得到批準方可休息,否則一律按曠工論處。
9、如因特殊情況無法事先請假者,需電話征得部門主管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必須在第一個工作日內補辦請假手續。
勞動紀律管理規章制度 篇2
第1條為規范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和普通員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3條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4條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5條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6條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7條員工應聘職位時,應滿18周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8條公司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9條公司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第10條單位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三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11條勞動合同統一使用勞動局印制的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方能生效。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并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12條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的員工,可以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第13條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申報勞動部門失業登記備案,符合失業待遇條件的,依法享受失業保險待遇。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14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勞動教養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懲罰制度中規定可以辭退的;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15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
(4)公司開展業務活動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按國家及本省、市有關規定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16條公司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公司下列損失:
(1)公司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
(2)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公司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17條非公司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不超過6個月)。員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不得依前兩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員工自動離職,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本規定賠償公司的損失。
第18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的;
(2)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產或者被撤銷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終止勞動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法律、法規、規章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19條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本規定第21條的情形除外)。
第20條勞動合同期滿公司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員工,并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簽的,在合同期滿前書面通知員工,向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在合同期滿后3個工作日內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第21條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向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在合同解除后3個工作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22條員工享受國家規定的休假制度。
勞動紀律管理規章制度 篇3
第一條為了保證我院各種規章制度、管理辦法的有效落實,進一步加強稽查隊伍建設,調動稽查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提高稽查工作的質量和效率,充分發揮稽查的職能作用,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休養院綜合辦公室為稽查考核的主管部門。履行稽查考核職責的人員有:值班經理、公司部門以上管理人員、綜合辦公室人事主管及指定人員。
第二章考核內容
第三條員工的儀容儀表、出勤、履職情況
第四條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
第三章稽查考核實施辦法
第五條由稽查人員對各部門的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定時或不定時的進行檢查、監督、考核。各部門要積極支持稽查考核人員的工作,各部門領導應高度重視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落實等管理工作,認真及時查處本部門員工中違反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現象以維護其嚴肅性。因失察、拖延、推諉致使本部門違反勞動紀律的問題得不到及時糾正和處理,并被其他稽查人員查處或員工舉報的,將追究主管經理的.責任(每次扣0.05分)。
第六條凡值班經理稽查、考核出員工違紀、違規事實,而部門經理未發現的,部門經理承擔連帶責任(每次0.05分)。
第七條凡稽查主管部門稽查人員稽查、考核出的違紀、違規問題,而值班經理未發現的,值班經理要承擔瀆職責任(每次扣0.05分)。
第八條凡院領導發現的違紀、違規問題,稽查主管部門人員未發現的,稽查主管部門人員承擔瀆職責任(每次扣0.05分)。
第九條由其他員工舉報,部門未發現和處理,對于相應領導也要承擔連帶責任(每次扣0.05分)。
第十條在稽查、考核過程中,必須堅持嚴肅認真、實事求是的原則,不允許徇私舞弊,弄虛作假,否則應嚴肅處理(每發現一次,責任人扣0.15分)。
第十一條考核結果具有的效力:
1、與稽查人員的績效工資掛鉤;
2、決定對員工的獎勵與懲罰;
第四章獎勵與處罰
第十二條對于稽查人員失職,第一次給予警告處分,第二次給予嚴重警告,第三次給予50-100元罰款,同時每次扣除考核成績0.1分。
第十三條年終考核,稽查人員綜合考核成績優秀者,按績效管理辦法,給予其一定的獎勵。
勞動紀律管理規章制度 篇4
1、目的和適用范圍
1.1目的:
保證煉鋼廠各級管理有效進行,規范煉鋼廠的管理標準,增強各級管理人員職能,提高職工遵章守紀意識,加強勞動紀律管理,確保煉鋼廠安全生產順行,切實做好企業文化建設
1.2適用范圍:
適用于煉鋼廠全體干部職工及業務涉及單位員工
2、相關文件和術語
2.1相關文件:
滄州中鐵裝備制造材料有限公司煉鋼廠作業文件
2.2術語:
2.2.1勞動紀律:是企業一項基礎管理工作,是各級管理人員強制遵守和執行的行為準則,是確保煉鋼廠正常生產(工作)秩序運行和公司企業文化建設有序進行的可靠規則。
3、職責
3.1勞動紀律由廠領導負責,廠辦公室、安全科具體負責,各車間科室密切配合,逐級執行,是煉鋼廠必須常抓不懈的一項基礎管理工作。
3.2中夜班勞動紀律由廠中層值班領導和當班調度長負責
4、具體內容及檢查考核
4.1煉鋼廠成立勞動紀律督察小組,廠長為組長,生產、技術副廠長、廠辦公室主要負責人、安全科長為副組長,中層領導為組員,保證煉鋼廠每天24小時內都有人負責、管理。
4.2各級單位所有人員必須強制執行并遵守煉鋼廠勞動紀律
4.3本勞動紀律管理辦法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執行“三個百分之百”,即全體職工必須百分之百執行規章制度,違規違制者必須百分之百地處理,百分之百登記上報。
4.4依據各級干部職工違紀行為性質或后果的輕重,將違紀行為分為一般違紀、較嚴重違紀、嚴重違紀。
4.5各生產、檢修班組必須嚴格執行班前點名簽到,班后點名簽退,各職能科室、車間辦公室、值班室必須建立人員去向表,并認真進行登記,以上內容由各級主管人員負責檢查考核,由廠辦公室督查考核。
4.5.1一般違紀情況有:遲到、早退;無故串崗、離崗不超過1小時,且未造成后果的;在工作時間看與工作無關的書刊雜志;帶小孩或其他閑雜人員上班;在班中和廠區干私活;在工作時間下棋、打球、玩電子游戲,上網,玩手機或看與工作無關的電視;擅自替班的;以上違紀內容一經查實,每項每人次考核50元,屬廠中層領導的加倍考核,無故離崗、串崗的且造成后果的,由廠勞動紀律督察小組依據造成后果給予仲裁。
4.5.2較嚴重違紀情況有:當班在崗位或廠區內睡覺;酒后四小時內上班;基層單位未經廠領導批準,在工作時間擅自開展娛樂活動;虛報、偽造或毀壞考勤表的;當班時間在操作室、值班室鎖(銷)門的;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分配、調動或指揮的,因違紀影響工作正常進行或受到考核出工不出力的;實際曠工達兩天或兩天以上的;當月一般違紀情況在一人身上發生三次或三次以上的;以上違紀內容一經查實,責任人給予下崗處理,并補辦學習班,當月只發放生活費600元,相關責任領導每人次連帶考核50元。
4.5.3嚴重違紀情況有:在班中或廠區內打架、斗毆或毆打他人的;在班中打牌或賭博的;在班中或廠區內飲酒的;開具或偽造假病休證明的;實際曠工達三天或三天以上的;當月一般違紀情況在一人身上發生五次或五次以上的,較嚴重違紀情況在一人身上發生兩次或兩次以上的;下崗學習期間繼續發生違紀行為的;以上違紀內容一經查實,責任人一律開除,上交人力資源部,并免發當月在崗工資。
4.5.4曠工界定:無故串崗離崗超一小時,且未造成后果的.,遲到、早退超過三小時的均視為當班曠工;當班無故未到崗的,下崗學習七天,期間只發放生活費。
4.5.5對包庇、隱瞞違紀現象,或不敢抓不敢管,不按制度辦事的各級領導按管理責任追究處理,給予降級處理,當月只發放工資的60%,并全廠通報。
4.5.6對于恐嚇、阻撓管理人員正常開展工作的;一律開除,上交人力資源部,情節嚴重的,上交公司保衛部直至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5、其他人員
5.1本辦法對于來廠保產、施工、實習、參觀、服務人員同等有效。
6、獎勵
6.1每月底由廠辦公室將各中夜班查崗情況及日常抽查情況進行分部門統計,年底累加,進行評比。
6.2定期由各部門進行民意選舉,推出遵章守紀先進個人,再有廠領導主持,進行全廠評選,排出名次進行獎勵。
6.3對于敢抓善管的各級管理干部由勞動紀律督查小組領導進行點評,給予一定獎勵。
6.4對于阻撓、破壞勞動紀律管理的現象而挺身而出的先進個人給予獎勵。
勞動紀律管理規章制度 篇5
1、公司員工要自覺遵守公司的作息制度,按時上下班,凡無故遲到早退者每分鐘罰款2元,超過30分鐘取消當日考勤并加罰50元。
2、公司員工有事、有病不能上班的,務必以請假條的形式親自向部門領導或主管領導請假,批準后方可離開。未經批準或未請假不來者,按曠工對待。曠工一天罰款100元,月累計曠工三天以上者,予以除名。
3、公司員工在工作期間若有事需要離開,務必向主管領導請假,不得擅自離開,否則取消本日工資,并加罰30元。
4、無部門主管人員批準,員工不得私自換崗、頂崗、調班,發現一次取消雙方當天(班)考勤,并對每人罰款30元;若發生人身、設備事故,所造成的損失,由職責者負全部職責。
5、在工作中,員工務必堅守工作崗位,不得串崗、脫崗、睡崗,不準玩耍瘋鬧,不準高聲喧嘩,不準聚眾閑談,不準把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東西帶進工作場所,嚴禁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凡違反者每次罰款50元。
6、員工上班期間嚴禁在工作場地會客,如確有急事,務必向本部門領導請假后,在非工作區域進行,否則每次罰款30元。
7、公司員工上班期間一律不準穿拖鞋、背心、短褲,違者一次罰款30元,并責令其立即更正。進入果汁車間工作的員工務必穿戴工作服、工作帽、雨靴,從鞋靴消毒池內走過。勞動紀律管理制度。違者每次罰款30元。
8、公司員工不得帶與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入公司或生產崗位,違者對當事人及門衛人員每次罰款30元。
9、嚴禁在公司區域內吸煙、吐痰、亂扔雜物,違者罰款20元,員工不準吃公司的蘋果和飲用產品。凡發現有偷吃原料果的一次罰款50元,發現有偷拿成品的一次罰款100元,數量較大的予以辭退。
10、員工擅自動用不屬于自我分管使用的設備、車輛,一次罰款20元。若發生人身、設備事故,所造成的損失,由職責者負全部職責。
11、工作中嚴禁打架斗毆,凡違犯者,職責各方一律取消當天(班)考勤,并按情節輕重處50-500元罰款,如有受傷者,由肇事人負擔其一切費用,并報請公安機關備案,可視狀況決定是否予以除名。
12、各部門(各工序)劃分的衛生區域務必每一天打掃,并持續清潔,檢查時發現不合格的,每次罰款30元(職責落實的直接罰職責人,未落實的罰部門領導)并令其立即改正,不改者加倍處罰。
13、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透性皮膚病以及其它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員工不得進入車間。違者罰款30元。
14、工作期間員工務必聽從指揮,服從分配,完成好本職工作。否則的處以50-100元罰款,態度個性惡劣的予以辭退。
15、員工務必經常洗澡、洗頭、理發、剪指甲持續個人衛生。進入車間的員工須穿戴整齊潔凈的工作服、工作帽和水靴,頭發不得外漏,不得戴有首飾等可能掉進產品、設備、包裝容器中的物品,嚴禁染指甲和化妝。凡違反者每次罰款30元。
16、員工在進入車間之前,務必在盛有200ppm的次氯酸鈉消毒液(或4%高錳酸鉀消毒液)的洗靴池中對其靴子進行消毒。凡違反者每次罰款30元。
17、車間員工離開車間工作區務必換下工作服、工作鞋、摘下工作帽,嚴禁穿戴工作服、帽、鞋上廁所。違者罰款30元。
18、員工在生產車間嚴禁吃飯、吃零食、嚼口香糖、喝飲料等。凡違反者每次罰款30元。
19、各工序操作人員對本工序記錄務必按要求填寫清楚、記錄真實,不許在記錄表上亂寫亂畫,若達不到標準的每張罰款10元。
20、各生產車間交接班時,務必一對一交班,若發現提前離崗、脫崗的一次罰款50元,若因交接不詳而出現嚴重后果的,根據情節輕重處以100元以上罰款。
21、各生產車間在交接班時,設備出現故障沒有排除,員工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并要積極配合維修人員,否則罰款100元。
22、生產過程中,車間各工序員工要不定期的對運行設備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知維修人員進行處理,因此出現設備故障的罰款50元,操作人員通知維修人員而維修工沒有及時采取措施出現問題的,罰款維修工100元。
23、對各工序的運行設備操作工、保全工要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如因缺少潤滑油或齒輪油而出現故障的視情節輕重處以50元以上罰款。嚴重者按設備事故處理制度處罰。
24、工作中員工玩忽職守、擅離職守等造成重大損失,除包賠損失外,并根據情節的輕重處以100-500元的罰款,狀況嚴重的,予以除名。
25、嚴禁公司人員以權謀私、權錢交易等不正當行為,若發現除退回贓款外,根據情節輕重處以500-1000元罰款,連續三次被查獲,予以除名。
26、對盜竊公司財物的員工,一經發現,根據情節輕重處以100-1000元罰款,嚴重者予以除名。
27、員工要愛護公司財物,凡無故損壞公司財物的,要照價賠償。并根據情節處以50-100元罰款。對故意損壞公司設備、設施的,除包賠全部損失外,并處以1000元以上罰款,情節嚴重者,予以開除。
28、公司職工凡被國家公安機關收審的,公司立即予以辭退。
勞動紀律管理規章制度 篇6
一、總則
1、為了加強本公司辦公環境的衛生管理,建立禮貌、整潔、優美的工作和生活環境,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辦公環境的衛生設施的設置、建設、管理、維護和環境衛生的清掃保潔、廢棄物收運處理以及食堂的衛生管理。
3、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員工和外來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4、行政部為環境衛生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所有的環境衛生管理工作;本公司的有關室(窗口)都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同做好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
5、環境衛生設施的開支經費由行政部報總經理審批。
二、公共區域的清掃與保潔
1、公共區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綠地、職工宿舍外環境等)的'清掃與保潔,由行政部負責安排本公司人員進行。
2、統一使用的建筑物、會議室、宣傳設施、公告欄、廁所由行政部負責安排本公司人員進行清掃與保潔。各室(窗口)使用的建筑物、辦公室等,應當由室(窗口)自行負責持續清潔。
3、禁止在中心所隨地傾倒、堆放垃圾,禁止隨地吐痰和亂扔果皮、紙屑、煙頭及各種廢棄物。
4、公共走道及階梯,至少每日清掃一次,并須采用適當方法減少灰塵的飛揚。偏僻地段,每周清掃一次,做到無垃圾、無積水、無死角。
5、排水溝應經常清除污穢,持續清潔暢通。
6、廁所及其他公共衛生設施,務必個性持續清潔,做到無異味、無污穢。
7、辦公、生活區內的樹木、花草須加強養護和整修,持續鮮活完好,不準損毀、攀摘或向綠化帶拋棄垃圾,不準在辦公區晾曬衣物。
三、室內衛生的管理
1、各室(窗口)都要建立每日輪流清掃衛生的制度。
2、室內應持續整潔,做到地面無污垢、痰跡、煙蒂、紙屑;桌面、柜上、窗臺上無灰塵、污跡,清潔、整齊,窗明幾凈。
3、室內不準許隨便存放垃圾,應及時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內。
4、辦公室內辦公用品、報紙等擺放整齊有序,不得存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車間個人生活用品應放在固定區域內。
5、室內禁止停放交通工具。
四、食堂的衛生管理
1、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飲食衛生“五四”制。
2、食堂的環境衛生、個人衛生,由行政部督導,炊事員包干負責,明確職責。
3、炊事員務必每年體檢一次,并進行衛生知識培訓。新上崗的炊事員務必先體檢后上崗,取得體檢合格證后,進行衛生知識教育,并經簡單考核后才能上崗。
4、食堂操作間和設施的布局應科學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
5、操作間及其環境務必干凈、整潔,每餐清掃,持續整潔,每周徹底大掃除一次。
6、食堂門窗、沙窗無灰塵、油垢,玻璃明亮;墻壁、屋頂經常打掃,持續無蜘蛛網、無黑垢油污。
7、食堂的灶臺、抽油煙機、工作臺、放物架等應潔凈,無油垢和污垢、異味。室內的燈具、電扇見本色。
8、各種飲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簾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擺放整齊,清潔衛生,呈現本色。
9、炒菜、做飯的鍋鏟、鐵瓢等工具一律不許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
10、各種蔬菜加工時,務必嚴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進行。
11、凡洗完的各種蔬菜,不得有泥沙、雜物,用干凈菜筐裝好,存放架上,不允許中途落地。
12、待食用的菜肴、米飯,加蓋防蠅、防塵罩。
13、炊事人員上崗工作時務必穿戴工作服、帽,上崗前務必先洗手和消毒。
14、炊事員上班不準帶戒子、手鐲,也不能涂指甲油。操作時不許吸煙,不得隨地吐痰。
15、直接入口的食品務必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16、食堂要配備消毒柜,使用的盆、碗、盤、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實行嚴格的消毒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務必每一天消毒。消毒程序務必堅持“一洗、二清、三消毒”。
17、炊事工用具務必生熟分開,生、熟菜板應有文字標識。冰箱中存放的食品務必生、熟分開,有條件應將生食冰箱和熟食冰箱分開購置。冰箱要求清潔、無血水、無臭味,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18、遵照各級愛委會有關滅鼠、滅蠅、滅蟑螂的安排和實際狀況,按照技術要求在食堂內投放鼠藥,噴灑藥水,擺放夾鼠板,做到無蠅、無鼠、無蟑螂。
五、獎罰
1、行政部結合本公司具體狀況,制訂具體的衛生標準和衛生獎懲制度,定期進行檢查。對衛生做得好的室(窗口)和職工要表揚、獎勵。尤其是食堂的衛生檢查結果要與炊事員的工資掛鉤,以促進食堂的食品衛生質量不斷提高。
2、同時,違反本制度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行政部責令其糾正違規行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經濟處罰。
勞動紀律管理規章制度 篇7
一、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有事請假在得到批準后方可休假。
二、員工必須堅守工作崗位,認真負責,不脫崗、串崗、睡崗,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三、員工在工作時間內應按公司規定著裝,并在接到通知后統一佩戴胸牌。
四、員工必須嚴格執行安全和技術操作規程,服從指揮,加強勞動保護,不違章作業。
五、員工必須愛護公共財產,認真維護機器設備,確保設備正常運轉。
六、員工在生產現場禁止吸煙,外單位人員來本公司工作應由相應接待部門人員告知相關規定。
七、嚴格交接班制度,生產進展狀況交接清楚,工作場所清潔有序。在連續工作中若接班人員未按時接班,當班人員應繼續工作,并報告相關領導妥善安排。
八、正確使用公司物品和設備,無故損壞者照價賠償。下班前必須關閉本科室門窗及照明、空調、電腦等用電設備。
九、員工嚴禁工作期間飲酒,嚴禁酒后進入工作場所。
十、員工應相互團結,嚴禁在工作場所、工作時間打架斗毆。
違紀處理罰條款:
一、員工于規定上班時間遲到30分鐘之內,警告一次,于規定下班時間之前30分鐘內簽退的為早退,警告一次。一個月遲到和早退累計3次者,罰款100元。并考核當月月度獎。
二、曠工一天,無月度獎;曠工兩天起按比例考核基本工資,無月度獎,無季度獎。一個月累計曠工7天者,扣除當月全部工資并解除勞動合同。
三、因個人原因損壞或遺失胸牌,應到辦公室重新申領胸牌,每個繳納工本費20元,員工胸牌一般情況下不需佩戴,在接到通知后一律佩戴胸牌,部門負責人應督促所屬員工佩戴胸牌,并由辦公室負責監督,不佩戴胸牌一次罰款50元。
四、工作時間睡崗或干私活、下棋、打撲克、打麻將等,每人每次罰款500元。脫崗、串崗人員每人每次罰款100元。
五、工作時間一律不準利用電腦、手機設備上網游戲、視頻等非工作行為,違者一次罰款100元。
六、員工工作時間必須穿公司統一工作服,員工工作時間禁止穿拖鞋、露趾涼鞋、背心上班,違者一次罰款50元。
七、員工工作時間發生打架斗毆,責任者按曠工處理,無理挑釁并打傷他人,打人者承擔被打傷者休息時間的工資和醫療費等,經公司研究認定情節嚴重者解除勞動合同,觸犯刑律的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八、員工違反技術操作規程、設備維護使用規程及安全環保規程,不論是否造成事故和影響均罰款100元,導致事故造成損失的.根據實際情況從嚴處理。
九、工作時間一律不準飲酒,接待情況除外;運營、設備、司機、保衛喝酒者一律不能上班,接待飲酒人員不得進入工作現場。初次違反者罰款500元,以后逐次加倍。因喝酒造成經濟損失的,除承擔賠償責任外,公司將研究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者解除勞動合同。
十、員工嚴禁在標有“禁止吸煙”的工作場所吸煙,違者一次罰款100元。
十、所有機動車輛入廠、出廠需到門衛辦理相關手續者,車輛一律停放在停車位,違者罰款50元。機動車入廠一律按規定停放車輛,違者罰款50元。員工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一律放到公司車棚內,不按規定停放,違者罰款30元。
十一、辦公場所嚴禁大聲喧嘩、吵鬧,影響他人辦公及公司形象,違者給予相關人員50元罰款。
十二、以上各項處罰均帶入當月、季度及年終獎金考核。
勞動紀律管理規章制度 篇8
1、目的
為維護公司形象,更好的為業主方提供服務,保證各項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技防運保全體人員。
3、管理職責
作業長是作業區勞動紀律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并直接管理下屬員工的勞動紀律。負責對考勤情況進行審核、匯總、上報;負責對勞動紀律考核結果的執行。
4、管理要求
4.1工作時間
4.1.1每周正常工作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日標準作息時間為8:00至16:30點。
4.1.2國家法定節假日正常休息,安排值班人員除外。
4.2考勤管理
4.2.1每天報到時間為:上午上班時間為8:00前(以到休息室為準),下午下班時間為16:30(以出休息室為準)。員工外出作業,原則上應先報到后再外出;無法先報到的應事先向直接上級進行情況說明。
4.2.2因個人原因需請假的員工要提前填寫請假條,經直接上級及作業區簽字后報綜合隊隊部,記為請假。無法提前遞交請假條的必須在到達后及時補辦請假手續,否則視為無故缺勤。
4.2.3無故超過規定上班時間5分未到崗者,記為遲到一次;無故早于規定的下班時間5分鐘離崗者,記為早退一次,各考核30元;無故超過規定上班時間1小時內未到崗者,記為缺勤半天,考核50元。
4.3勞動紀律基本要求
4.3.1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不溜崗,違者每次罰當事人20元;
4.3.2上班必須按公司規定正確穿戴勞保用品特別是安全帽,違者每次罰50元;
4.3.3禁止酒后上班,違者每次罰200元;
4.4.4上班時間禁止做與本崗位無關的私事,違者每次罰20元。
4.4.5嚴禁員工打架斗毆,不管何種原因,只要一經發現查實即作辭退處理。情節較嚴重、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4.6員工偷竊、轉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財物的除負責全額賠償損失外,并扣發當月的.全部的工資獎金,一律予以開除。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4.7員工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企業經濟損失的,根據其情節對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4.4.8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或在員工中造成極為不利的影響,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對當事人給予處分,并記入個人檔案。
4.4.9以上未列及的可參照公司其它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國家法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勞動紀律管理規章制度 篇9
公司人事勞資處關于加強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工作的通知為進一步認真貫徹執行集團公司“反違章禁令”、公司駕駛員“五大禁令”和“禁酒令”,切實提高每個單位、每名員工遵章守紀的自覺性,促進公司整體管理水平邁上新臺階,現就加強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勞動紀律管理。
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工作,采取切實有效的嚴肅措施,教育全體員工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確保各單位員工遵章守紀率達到100%。
二、嚴格執行考勤管理制度。
各單位要以班組(科室、經營點)為單位建立員工考勤表,對每位員工每天的`出勤情況如實填寫記錄并及時上報各單位。對因特殊原因不能正常出勤工作的員工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并將書面假條妥善保管。
三、嚴格執行崗位勞動紀律。
要求全體員工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和交接班制度,嚴禁上班遲到、早退,嚴禁在工作時間內睡崗、脫崗、竄崗、上網玩游戲,嚴禁帶小孩上班、找人代班、值班會客或未經批準從事與崗位工作無關的其它活動。
四、認真開展遵章守紀教育。
各單位要組織員工認真學習《員工手冊》和本單位有關勞動紀律的規定,定期開展執行勞動紀律自查活動。要將員工八小時以外活動納入單位管理范圍,結合實際制訂具體管理規定,加強遵章守紀管理工作。
五、抽查勞動紀律執行情況。
公司將采取多種形式對各單位執行勞動紀律情況進行不定期地檢查或抽查,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個人除進行嚴肅的通報批評外,還將按規定對單位和個人進行處罰。
勞動紀律管理規章制度 篇10
第一條制定目的
為規范公司營銷情報的管理工作,特制訂此制度。
第二條營銷情報的收集制度
一、情報收集的來源
情報收集的來源,分為公司內部和公司外部。
1.有關公司內的情報,銷售部門應決定,各方情報由各特定的人員負責,及收集情報的方法。
2.對于公司外的情報的收集法,更應講究。特別是對于非公開的、機密性的情報,要個別研究其收集法。
二、情報收集的方法
1.個人調查實施方法
(1)調查前:
A、調查員要開協議會議,將調查的目的、調查方法、問題事項、回答書回收時間等做好協議,并對各調查做統一行動。
B、調查員應對問題內容做好理解,決定問題順序。
C、研究要調查地區的地圖、交通工具、調查對象的在家時間等,以便達到花最少的時間精力,而收獲最大的成效。要準備調查用的印刷品。
(2)實際調查時:
A、實際調查時,要采用適當的接近方式(尊重的態度、自信的印象、懂得隨機應變);
B、問問題的'方式應該平易自然的;
(3)調查完畢后:要做適當整理,主要包括:
A、整理回答卷;
B、做好回答者的觀察記錄;
C、整理調查對象表。
2.市場調查實施方法
市場調查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抽樣調查:對各類型用戶進行抽樣書面調查,征詢對本公司產品質量及銷售服務方面的意見。根據反饋資料寫出分析報告。
(2)組織領導、設計人員、銷售人員進行用戶訪問,每年進行xxx次,訪問結束,填好用戶訪問登記表并寫出書面調查匯報。
(3)銷售人員應利用各種訂貨會與用戶接觸的機會,征詢用戶意見,收集市場信息,寫出書面報告。
(4)搜集日常用戶來函來電,進行分類整理,需要處理的問題應及時反饋。
(5)不定期召開重點用戶座談會,交流市場信息,反映質量意見及用戶需求等情況,鞏固供需關系,發展互利協作,增加本公司產品的競爭力。
第三條營銷情報的報告制度
一、報告的內容
報告的內容主要是客戶級別的分類,按照客戶的信用狀況,將其分為三個等級:
1.甲等級:以公司的大小來劃分,較佳的信用狀態。
2.乙等級:普通的信用狀態。
3.丙等級:信用狀況較差。主要包括以下幾類:
(1)尚欠賬款(達xxx萬元以上)并在甲等級以外的公司。
(2)尚欠賬款達xxx萬元或以下的公司。
(3)從業人員xxx人以下的小公司。
(4)有信用問題前例的公司。
(5)業界評判不佳的公司。
(6)新開發顧客。
甲等級“業界的一流公司”及乙等級“大多數的優良客戶”不由業務人員來做判斷,而由xxx來進行分級。指定以外的顧客均應被列為丙等級。
二、報告的種類與方法
1.報告的種類
(1)日常報告:當面口述。
(2)緊急報告:當面口述或電話。
(3)定期報告:依照《xxx報告書》的有關規定進行。
2.報告的方法
(1)定期報告
A、業務員依照甲、乙、丙各等級的分類,及《xxx報告書》向主管人員定期報告。
B、定期報告的時間規定為:甲等級:每半年報告一次;乙等級:每季度報告一次。丙等級:每月報告一次。
C、報告書于每月底向xxx提示,xxx主管從第xxx天算起xxx日內向xxx提示,xxx閱覽后進到總公司。
(2)日常報告
以《xxx報告書》的各項準則實行。
(3)緊急報告
拒付或支票的延期要求等緊急情報,依據情況盡可能以最迅速的方法向公司報告。
第四條營銷情報的整理和利用
一、情報的整理
1.情報越多越好,其內容要徹底的研究。
2.取決情報的內容,應從營業銷售促進、業務的經營等不可或缺的部分開始。
3.銷售經理、科長及關系者應共同協商,對于情報的內容,加以取舍選擇。
二、情報的利用
1.情報應有系統地分類整理,以便隨時采用。
2.情報的目的在于活用,因此,應讓關系者徹底的明了情報的內容,及其活用的方法。
3.情報、資料應不斷地新陳代謝。
第五條獎勵
本公司工作人員提供的情報若被使用,為公司謀取了實際的利益,將根據貢獻大小按公司的標準給予獎金、加薪、升職等獎勵。
第六條附則
本制度經xxx核準后實施,增設修訂亦同。
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xxx。
勞動紀律管理規章制度 篇11
1.總則
1.1為規范勞動合同的簽訂、履行、續訂、變更、解除、終止等工作,維護公司和員工的合法權益,建立公司與員工之間的和諧勞動關系,并有效規范和完善公司勞動合同管理工作,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1.2公司和員工必須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及本制度的要求,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合同簽訂后,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1.3勞動合同的訂立應遵循如下原則:
1.3.1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法律法規的原則;
1.3.2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
1.3.3權利和義務對等一致的原則;
1.3.4誠實守信的原則;
1.4本制度適用于與公司建立勞動關系的所有員工;
1.5所有與公司建立勞動關系的員工,必須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同時員工應當遵守公司范圍內的各項管理制度、規定,自覺履行勞動義務。
2.管理部門
2.1集團人力資源部是勞動合同檔案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勞動合同的管理、簽訂、續訂、變更、解除、終止等相關手續辦理工作。
2.2集團總裁辦法務部是勞動合同及相關附件協議模板的審核部門,任何有關勞動合同及相關協議模板內容條款的變更必須經過法務部確認。
2.3集團各事業部、各職能中心、各分支機構、各部門、對于勞動合同的簽訂、續訂、變更、解除、終止,應及時向人力資源部報備反饋信息并予以配合,由人力資源部統一辦理。符合《離職管理制度》、《人事異動管理制度》及其他相關人力資源制度的,并應當按照該等制度的規定執行。
2.4集團各分支機構、各部門、各職能中心對于勞動合同的文本,及簽署解除工作可以提出建議,共同完善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
3.勞動合同的內容
3.1勞動合同由《勞動合同書》及其附件組成。
3.2勞動合同附件與《勞動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勞動合同附件包括:員工在公司服務期內所簽訂的各類專項協議和公司有關規章制度。
3.3專項協議的種類:
3.3.1薪酬協議;
3.3.2保密協議;
3.3.3培訓協議及服務期協議;
3.3.4競業禁止協議:限于需要進行競業禁止的崗位與工種。
3.3.5雙方認為應簽訂的其他協議。
4.合同期限
4.1試用期:
4.1.1所有首次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不分職級與工種,試用期均為6個月;
4.1.12對于試用期內評估已達錄用條件及基本考核要求,滿足其工作技能、態度、績效等要求,根據用人部門最高負責人及行政人事總監共同簽批,員工可以在試用期第3個月結束時提前辦理轉正手續;
4.1.3特別人才具有特殊貢獻的員工,經部門最高負責人提議,行政人事總監及總裁審批同意的,可以提前至試用期第2個月結束時予以辦理轉正手續。
4.2合同期:
4.2.1首次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均為3年;特殊情況下需要簽訂短期限勞動合同的,由用人部門與人力資源中心共同確定;
4.2.2續簽勞動合同的期限,視員工一直以來的工作績效及其本人意愿,可續簽3至5年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5.合同簽訂
5.1新員工入職時應提供前任單位離職證明(原件)或退工單(原件),方可訂立勞動合同。
5.2新員工應在報到的第一天提供完成的入職資料,審驗合格后,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安排與員工當面簽訂勞動合同,并在一周內返還員工一份,同時員工簽署回執單。
5.3入職資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力資源部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最高部門負責人及員工本人,視情節嚴重與否決定是否需要簽訂勞動合同。
5.4公司出資培訓的人員,已經按有關規定與公司簽訂了《培訓服務協議書》,再與公司訂立勞動合同時,合同期不得短于服務合同或協議尚未履行的期限。
5.5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公司對出資培訓的員工應按規定計算培訓服務期;若培訓服務期超過勞動合同期限,應延長勞動合同期限至培訓服務期滿。但主動權限歸屬公司。
6.合同變更
6.1合同變更是指對原訂勞動合同的部分條款修改、補充、廢止的行為。
6.2當公司與員工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等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因經營、工作任務發生變化及機構調整等原因,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需將變更要求書面送達另一方,另一方應在7個工作日內做出書面答復。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相關內容,并辦理勞動合同變更手續。7個工作日內未做出書面答復的,視為同意變更。
6.3變更合同條款時,雙方簽署《勞動合同變更協議》,一式兩份,公司與員工各執一份。
7.合同續訂
7.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7.2在員工勞動合同到期前兩個月,由集團人力資源部向其部門負責人以及所屬機構最高負責人發送勞動合同續訂審批表,若部門同意續訂或終止的,由集團人力資源部向所屬部門hrc(即人力資源顧問)發送續簽或終止的通知。
7.接到通知后,準備勞動合同的續訂或終止的相關事宜。
7.4同意續訂的,應提前30日與員工面談,并做好書面簽字手續,并于期滿前20日辦理續訂手續。
7.5已簽訂了服務期協議或其它專項協議后勞動合同到期的,公司與員工約定的服務期遲于部門擬續簽的勞動合同終止日的,續訂的勞動合同終止日以原簽訂的服務協議的終止日為準。
7.5勞動合同終止的,用人部門及相關部門應于終止之日辦理完該員工所有的離職手續。
8.合同解除
8.1勞動合同在執行期間,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簽訂《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
8.2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8.2.1對于重要崗位或特殊崗位的員工,合同內約定其辭職通知期為1至6個月,員工應遵守此項約定,并絕對服從和配合公司進行商業機密的脫密工作。
8.2.2提出辭職的員工,應至少提前30天向所在部門及人力資源部遞交《解除勞動合同單》及個人辭職報告。部門簽署意見后,交hrc及人力資源總監審批,人力資源部安排與辭職員工進行面談,并做出回復。
8.2.3部門經理以下的辭職員工由hrc負責與員工進行面談,并填寫《面談記錄表》;部門經理以上職級的辭職者,由人力資源部總監及其部門最高負責人面談,并填寫《面談記錄表》。
8.3員工有下列情形的,用人部門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不用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8.3.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8.3.2員工沒有正當理由且不履行勞動合同的;
8.3.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本公司規章制度的;
8.3.4對公司的聲譽、形象造成嚴重損害的;
8.3.5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企業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8.3.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的;
8.3.7按照法律法規或公司規章制度應予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它情形。
8.4重要管理崗位及涉及技術、財務、人事等敏感崗位的員工離職,公司會視交接情況,對其進行離任專項審計工作。
8.5勞動合同解除符合公司《離職管理制度》的,按該制度執行。
9.違約賠償
9.1勞動合簽訂以后,公司和員工雙方應嚴格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條款,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和雙方的約定依法承擔違約及賠償責任。
9.2員工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而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事實勞動關系,由此給公司損成損失的,視損失程度按雙方約定的數額賠償。
9.3員工因竊取或泄露公司商業秘密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勞動法》及《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賠償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9.4員工不辭而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將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賠償責任并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其進行處理。
9.5員工對公司的聲譽、形象造成嚴重危害的,應向公司支付賠償金。
9.6員工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被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在服務期內的,應按服務期協議,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等相關的約定,依法支付違約金。
9.7其它賠償、補償按《勞動合同書》中的特殊約定或專項協議書的規定執行。
10.勞動爭議的處理
10.1當發生勞動爭議時,各部門須及時妥善處理,無法調和時應向集團人力資源部門報告,不得推諉,禁止歪曲事實。向人力資源中心反饋的信息,應盡量以書面文件的形式提交,并附上相關證據材料。
10.2人力資源部及法務部應及時、積極處理群體性、突發性勞動爭議,對失職瀆職的,嚴格追究有關部門、責任人的責任。
10.3公司應逐步建立人事爭議應急處理機制,在員工入職、離職、辭退、解除及續簽勞動合同等勞動爭議高發期,需及時反饋爭議事由,引入協商機制。相關人員應對于勞動爭議的發生有一定的預判,對于可能發生爭議的勞動關系,應及時向各相關人員反映事實情況。
11.勞動合同文本管理
11.1人力資源部對勞動合同實行動態管理,及時建立健全勞動合同管理的程序、臺賬,應建立的勞動合同管理臺帳有:
11.1.1勞動合同簽訂回執、試用期、合同期、變更、解除、終止臺帳;
11.1.2員工違紀統計臺賬;
11.1.3員工特殊履行期統計臺賬,特殊履行其包括:年假期、醫療期、法定特殊事假期;
11.1.4員工未經公司許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特別是本公司內同事展示所簽署的合同或協議,否則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處理。
12.附則
12.1本辦法未盡事項按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今后國家或地方法律、法規有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12.2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并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勞動紀律管理規章制度 篇1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管理,嚴肅企業勞動紀律,規范職工自律行為,保障企業正常工作環境,樹立企業內外形象。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和企業未來發展的需要,特制定企業勞動紀律。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
勞動紀律
第三條
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令和企業內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企業管理。
第四條
嚴格遵守公司的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有事、有病必須向主管領導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第五條
公司員工在工作時應盡職盡責,不準消極怠工。嚴禁脫崗、串崗,嚴禁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凡無故離崗達半天者,均按曠工處理。
第六條
公司員工在工作時要忠于職守,熟練掌握自己的工作業務,高效率、高質量地完成自己所擔負的和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任務。
第七條
員工不得以任何借口不服從領導的指揮和分配、不服從調動、不按期到新崗位報道或無理取鬧、謾罵頂撞或糾纏領導。凡有上述情節者,均按曠工處理。
第八條
嚴禁喝酒上崗(工作接待除外)如發現必須勸其離崗,并按曠工處理。酗酒鬧事給公司和他人造成經濟損失者,除照價賠償外,還要給予不定額的經濟處罰。
第九條
公司員工要嚴守公司的機密,維護公司的利益,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公司的機密和公司的經營情況。違者將給予紀律處罰。
第十條
公司員工應相互尊重、友善團結。嚴禁拉幫結派、搬弄是非、造謠中傷、損人利己、打架斗毆、目無法紀,凡有上述情節者,無論何人,公司將給予紀律處罰。
第十一條
公司員工要公私分明,不得利用公司資源謀取個人私利。違者將給予紀律處罰。
第十二條
愛惜公司財產,維護好公司設施、物品。如發現有人盜竊、侵占或者故意損毀公司財產,公司將嚴懲不怠。
第十三條
員工要時刻維護企業、個人的形象,行為禮貌、語言文明、工作場所嚴禁大聲喧嘩、吵鬧、爭執。要以公司大局為重,努力提高個人行為素質,加強個人文化修養。
第十四條
注意保持清潔、良好的辦公環境,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扔煙頭及雜物,保持、維護好公司的環境衛生,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五條
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要節約辦公用品、節約用水、用電,嚴禁浪費公物或公物私用。
第十六條
公司員工在使用電話時應注意禮儀、語言簡明,接打電話時聲音要溫和、禮貌。
第十七條
公司員工在工作時間應保持儀表整潔,著裝得體、整齊干凈,嚴禁穿短褲、拖鞋上班。
第十八條
公司員工要提高安全意識,做好公司的“防火、防盜”工作,確保公司安全。下班后要關閉電源開關,確保門窗鎖好。外出時要注意交通安全,做守法的好公民。
第三章
懲罰
第十九條
為了維護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嚴肅勞動紀律。公司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員工實行懲罰制度。懲罰分為:通報批評或警告、解除勞動合同二種。
第二十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查證屬實,對其通報批評或警告。
1、上班遲到、早退,有事、有病不請假,無故曠工半天的;
2、工作不能盡職盡責,消極怠工,經常脫崗、串崗或從事與工作無關事情的;
3、工作中不服從領導的指揮和分配,不服從調動,不按期到新崗位報道的;
4、醉酒上崗不聽從領導和同事勸阻的;
5、無意泄露公司的機密,未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6、員工之間不能相互尊重、拉幫結派、搬弄是非、造謠中傷、損人利己、破壞團結,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7、因個人原因造成公司財產損壞,但未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8、不以公司大局為重,不注重個人的形象、行為,工作場所大聲喧嘩、吵鬧、爭執,造成惡劣影響的;
9、隨地吐痰、亂扔煙頭及雜物,污染環境衛生且屢教不改的;
10、浪費公物或公物私用,經查證屬實的;
11、經常穿短褲、拖鞋上班,工作期間不注意個人的儀表、著裝整齊干凈,領導和同事多次勸阻無效的;
12、因安全意識淡漠,給公司造成輕微損失的;
13、其他與上述情形相似的。
第二十一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查證屬實,予其解除勞動合同。
1、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連續曠工5日的。一個月內累計曠工10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15日的;
3、不服從領導的管理,無理取鬧,目無法紀、打架斗毆,影響公司正常的辦公秩序,造成惡劣影響的;
4、工作不盡職盡責、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后果的;
5、在別處兼職,從事競業或其他參與有損公司利益的經濟活動,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6、酗酒鬧事給公司或他人造成經濟損失,情節惡劣的;
7、違反公司的保密制度,故意泄露公司的機密,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
8、明知不可為確又利用公司的資源謀取個人私利的或收受他人賄賂使公司利益受損的;
9、為泄私憤,盜竊、侵占或者故意損毀公司財產,情節惡劣的;
10、不遵守交通法規,不聽領導和同事的勸阻,酒后駕駛公司的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11、其他與上述情形相似,情節惡劣的。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如本規定與國家法律法規有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二十三條
本規定修改及解釋權歸xx公司。
第二十四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勞動紀律管理規章制度 篇13
1.0目的
為規范對員工勞動紀律的管理,提高全員勞動紀律意識,確保良好的工作程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辦法。
2.0適用范圍
物業公司全體員工。
3.0管理部門及職責
3.1辦公室(人事培訓部)為員工勞動紀律管理的職能部門,編制管理規定,并實施考核。
3.2各部門負責人須協助對員工勞動紀律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違紀行為及時反饋給人事培訓部。
4.0管理內容及規定
4.1出勤管理規定
4.1.1工作時間:按照公司各崗位工作時間準時出勤。
4.1.2出勤紀律
(1)工作時間內必須佩戴工卡。未按規定佩戴工卡者,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若工卡殘舊、破損、污染,憑舊工卡到人事培訓部補辦換領,工卡遺失補辦每次扣款30元。
(2)員工必須按規定的工作時間親自打卡。除因工作需要連班的崗位,其他員工必須每天打卡三次,即上午上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但下午上班最多提前45分鐘打卡。未按規定次數打卡,按未出勤處理。
(3)員工因公外出或考勤機出現故障無法打卡時,須及時將考勤卡交權限責任人簽字說明。一般員工交部門負責人簽卡,經理助理級以上交分管領導簽卡,未打卡也未及時補簽者,按未出勤處理。
(4)嚴禁代(請)他人打卡,違反者第一次給予雙方扣發當月工資50元,第二次下浮工資一級的處分,第三次辭退處理。
(5)考勤卡如有遺失及時到人事培訓部補辦,補辦必須出具經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失卡期間在崗的證明。
(6)嚴禁在考勤卡上亂涂亂劃,對打卡不規范,描寫或涂改考勤卡者,一律按未出勤處理。
(7)員工必須按規定順序插放考勤卡,保持考勤卡插放整齊。未按規定插放者或自帶考勤卡者每次扣款30元。
(8)規定上班時間或公司組織培訓及安排節假日值班無故不到崗或到崗后擅離者,視為早退或曠工。
(9)遲到、早退的有關規定: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無故遲到、早退15分鐘以內者,每次罰款20元。無故遲到、早退15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者,每次罰款30元。無故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者,每次罰款50元。無故遲到、早退1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10)曠工不到半天按半天處理,超過半天不到一天按曠工一天處理,曠工半天扣一天工資,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曠工兩天依此扣六天工資,連續曠工三天或月累計曠工五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11)員工請假期間考勤參照4.2條款有關規定處理。
4.1.3相關規定
(1)人事培訓部定期對員工出勤情況進行檢查,檢查情況記錄于員工考勤卡上,報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后生效。
(2)員工考勤卡由人事培訓部每月26日統一發放,并根據考勤卡、請假單、人員變動等情況審核統計當月員工出勤情況,呈各級領導審核批準后于次月三日前報財務一分部核發工資。
(3)公司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保安員滿勤天數界定為當月實際天數減去當月星期六、星期天的天數,保潔員、綠化員、后勤人員滿勤天數。
(4)公司所有需輪班的部門,如工程維修部、經營部、客戶服務中心值班室、保安部均需將次月排班表交分管領導審核后,于當月二十五日前報人事培訓部備案,作為考勤檢查的依據。排班情況若有變動,部門負責人須及時以書面形式知會人事培訓部。
(5)部門負責人須協助人事培訓部對員工出勤情況進行進行監督檢查,及時將異常情況反饋人事培訓部。
4.2請休假管理規定
4.2.1請假程序
(1)員工先到人事培訓部領取《請假單》(附表1),按要求填寫并履行逐級審批手續后,由本人將《請假單》及考勤卡交人事培訓部核實,待工作交代清楚后,方可離開公司。審批手續未結束離開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2)人事培訓部及時登記員工年度請假記錄于員工考勤卡。
(3)員工假期結束后首先到人事培訓部銷假,并取回考勤卡,然后到所在部門報到。凡未按規定到人事培訓部辦理銷假手續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4)假期間因事不能按時上班,須請示部門負責人,得到同意后方可續假,并由部門負責人及時知會人事培訓部。續假結束后須于24小時內到人事培訓部補辦手續。逾期不補辦或未經相關領導批準而超假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4.2.2請假審批權限
(1)公司保安員、保潔員、綠化員及后勤人員請假,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分管領導審批后生效。
(2)除上述人員的一般員工請假,三天以內經分管領導審批后生效,三天以上經總經理審批后生效。
(3)主管(包括工程師)以上干部請假,一天以內由分管領導審批后生效,一天以上必須經總經理審批后生效。
(4)部門經理助理以上干部請假,不論請假時間長短都必須經總經理審批后生效。
(5)任何人員請帶薪假,不論請假時間長短都必須經總經理審批后生效。
4.2.3事假
(1)請三天以內的事假,至少提前半天申請,請三天以上的事假,至少提前兩天申請,按審批權限批準后方有效。
(2)一次性請事假不得超過二十天。試用期內的員工原則上不得請三天以上的.假期,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批準除外。
(3)事假期間按比例扣發當月工資,計算方法為:本月全勤應發工資/應出勤天數X請假天數。
(4)當月事假超過五天或累計超過七天,扣發季度獎或年終獎的當月份額。
4.2.4病假
(1)員工因病請假,應出具鎮級以上醫院證明(一天內免附證明),并按審批權限批準后方有效。
(2)員工請病假不得超過一個月,特殊情況(如重病住院)除外。
(3)遇本人重病或住院時,可先由他人代請假,事后向人事培訓部提供有效病假證明。請假證明及手續不齊全者,按事假處理,弄虛作假者,按曠工處理。
(4)病假期間按比例扣發當月工資,計算方法與事假相同。
4.2.5婚假
(1)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且符合國家《婚姻法》結婚條件,可享受有薪婚假三天,按審批權限批準后方有效。
(2)凡婚假提前三天申請,婚假結束后,必須向人事培訓部提供有效結婚證明,否則視為事假處理,弄虛作假者,按曠工處理。
(3)請三天以上的婚假,其余天數視為事假,但共計不超過二十天。
4.2.6喪假
(1)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給予帶薪喪假三天。
(2)員工請三天以上的喪假,其余天數視為事假,但共計不超過十天。
4.2.7探親假
(1)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可根據實際情況酌情給予探親假十天。
(2)按規定享受的探親假計發全額工資。
(3)員工休探親假,遇節假日及公司規定的休息日,不再順延假期。探親假不得與其他假期連休。
4.2.8法定假
(1)員工依法可享受的國家有薪法定假為:元旦一天(1月1日),五一勞動節三天(5月1日、2日、3日),國慶節三天(10月1日、2日、3日),春節三天(農歷初一、初二、初三)。
(2)員工在法定假日期間加班的,按崗位基本工資的三倍計發加班工資,或給予同等天數的補休,補休后公司不再計發加班工資;補休原則上安排在當月休完。集團公司另有規定,參照集團公司相關規規定執行。
4.2.9產假
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2.10工傷假
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2.11公假
員工參加與工作相關的專業技能培訓(如,物業管理崗位培訓)或參加國家規定的社會活動,經總經理同意后可享受公假,公假發給全額工資。
4.2.12員工請休任何假期公司一律不報往返路費,遇節假日不再順延另計。
5.0考核辦法
5.1綜合勞動紀律依據員工出勤率、請假天數累計、違紀處罰次數實施考核。
5.2辦公室(人事培訓部)不定期對員工勞動紀律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違紀員工開具《員工違紀處罰單》(附表2),報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后生效。
5.3各部門發現本部門員工違紀行為,由部門負責人開具,《員工違紀處罰單》,呈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后報人事培訓部備案。
5.4員工違紀行為經查屬實,而本人拒接受者,加倍處罰或視情節輕重辭退處理。
5.5對每月累計違紀超過三次的員工,給予通報批評或根據違紀性質降級甚至除名。
5.6經審批后的《員工違紀處罰單》由人事培訓部留存。人事培訓部每月末統計匯總當月受處罰情況,呈總經理審批后,于次月3日前報財務一分部,在員工當月工資中扣罰。
5.7員工勞動紀律考核記錄作為員工加薪、調職的重要依據之一。
6.0附則
6.1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原有相關規定自行廢止。
6.2本辦法由人事培訓部負責解釋。
勞動紀律管理規章制度 篇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勞動紀律是指員工在共同勞動中必須遵守的規則和秩序,并按照規定的時間、質量、程序和方法去完成自己應當承擔的工作任務。勞動紀律是提高勞動效率的重要保證,也是安全生產的重要措施。
第二條根據我國憲法對公民必須遵守勞動紀律的要求和《勞動法》、《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等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和勞務派遣工。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四條勞動紀律管理按公司設置的行政機構進行劃分,層層負責。公司勞動紀律管理由公司人事副總經理和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各二級單位勞動紀律管理由分管人事經理和人事干事負責;工段(班組)、項目經理部的勞動紀律管理由工長(班組長)、項目經理負責。
第三章勞動紀律的內容
第五條工作時間。
一、按國家對建筑施工企業的工作時間規定,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部分崗位執行標準工時制。凡是當班員工應提前到達生產(工作)崗位,并做好班前準備工作。
二、按計劃生育規定懷孕的女工,懷孕七個月以上的,經醫院證明,每天工作七小時,直至分娩;嬰兒未滿一周歲時,每天可喂奶兩次,每次半小時。
第六條工作時按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并做到不遲到早退,不曠工,不串崗脫崗,不干私活,不酒后上班,不無理取鬧,不帶小孩上班,不聊天、打牌、下棋和看電視等。
第七條員工應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聽從指揮,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生產(工作)任務,不斷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
第八條員工應遵守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忠于職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愛護設備和工具,做到增產節約。
第九條考勤制度。
一、考勤表應上墻公開,實行當班點名考勤。
二、正確使用考勤符號,各種假條應與考勤一致,按月記錄后妥善保存。
三、考勤表應有考勤員和工段(班組)長、項目經理簽字認可,并作為發放工資的重要依據。
四、考勤人員應認真履行職責,做到實事求是,堅持原則。
第十條請假制度。
一、事假:
(一)員工請事假不得超過七天,請假時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如無特殊事由不準請假。告假(指事后請假)視同曠工。請事假時應逐級批準,一天以內(含一天)由工段(班組)長或項目經理批準,二天以上(含二天)七天以內(含七天)由二級單位或部門領導批準;
(二)實習生和學徒工請事假從嚴掌握,遇特殊情況需要請事假時,須經二級單位或部門領導批準。
二、病假:
(一)員工因病請假須持縣級或縣級以上醫院開出的病假單,經二級單位或部門領導同意后才能休假。當遇公休或探親期間因病住院時,要及時向所在單位領導報告,回來后憑出院證明可以計算病假,否則按事假處理;
(二)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長休病假的,嚴格按勞部發〔1994〕479號文件規定的醫療期執行。
三、工傷假:
(一)因工負傷休假,由公司安全部門或所在單位安全管理人員確認,并根據縣級或以上醫院診斷證明和休假意見,經單位或部門領導批準后才能休假;
(二)因工外出受傷,需要就地治療的員工,履行報告程序后,憑診斷證明才能算傷假;
(三)休息傷假時間,嚴格執行《鄂州市工傷員工停工留薪期管理辦法》,即鄂州市勞社〔2005〕7號。
四、探親假:
符合國家規定探親的對象及假期,經本人申請二級單位或部門領導批準后才能休假。
五、婚喪假:
本人結婚或直系親屬死亡,經本人申請二級單位或部門領導批準后,可請三天假,另加路途假,晚婚者增加婚假15天。
六、產假、計劃生育假:
符合國家規定休產假、計劃生育假的對象及假期,憑醫院診斷證明,經二級單位或部門領導批準后才能休假。
七、哺乳假:
女工產假期滿,需要請哺乳假的,須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或部門主管領導同意后,最長不得超過一年假期。
八、帶薪年休假:
帶薪年休假由所在單位統一安排,一般情況下安排在生產(工作)淡季,如因特殊情況需在忙季休假的,須經本人申請,單位或部門主管領導同意后才能休假。
第十一條用工制度。
一、新招(聘)員工必須堅持先批準后使用,并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辦理社會保險。
二、新招(聘)員工必須經過入廠前培訓合格后才能上崗。
三、新招(聘)員工應具備相應的職業技能資格,特種作業崗位應具備特種作業資格。
四、內部借用人員或者返聘內退人員必須經公司主管部門批準。
五、使用勞務工必須從公司發布的合格勞務供方中輸入。
第十二條交接班制度。
一、工作崗位調整時,要嚴格按所從事的工作內容進行完整交接,避免給公司造成不應有的.損失,并形成交接記錄。
二、輪換班時要進行前后工序交接,并形成交接記錄。
三、操作設備交接應講清設備運轉的基本情況,并形成交接記錄。
第十三條保密制度。
生產經營工作中的業務(技術)、營銷措施、企業管理制度等商業機密不得向任何個人或單位泄露,避免給公司造成不良政治影響或經濟損失。
第四章管理措施
第十四條實行勞動紀律檢查制度。
一、勞動紀律實行公司、二級單位和工段(班組)項目三級檢查制度。全公司的勞動紀律,由公司主管人事副總經理牽頭,組織人力資源、工會和安全等有關部門,對全公司范圍內的所有二級單位及相關工段(班組)項目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特殊情況可以隨時抽查;二級單位勞動紀律,由各二級單位主管人事領導牽頭,組織人事干事、工會主席和安全員等職能人員,對所轄范圍內的工段(班組)、項目每個月檢查一次,特殊情況隨時抽查;工段(班組)項目的勞動紀律,由工段(班組)項目負責人每天檢查。
二、不同層次的勞動紀律檢查都要做好檢查記錄,同時對違紀行為做好登記,為勞動紀律考核提供原始數據。
第十五條違反勞動紀律行為的等級劃分。
一、一般違紀:
(一)上班遲到、早退的;
(二)上班時看與工作無關的書刊、電視或收聽廣播的;
(三)上班時打瞌睡或睡覺的;
(四)上班時上網聊天或玩電腦游戲的;
(五)上班時外出辦事不向領導報告去向的;
(六)帶小孩上班的;
(七)上班時串崗、脫崗的;
(八)不按規定做好交接班記錄和工序交接記錄的;
(九)其他一般違紀行為。
二、嚴重違紀:
(一)操作人員酒后上班的;
(二)上班時喝酒、打牌、下棋的;
(三)上班時干私活的;
(四)年度連續曠工七天以內的(含七天);
(五)不服從工作安排,與負責人爭吵謾罵或無理取鬧的;
(六)其他嚴重違紀行為。
三、特別嚴重違紀:
(一)請假在外從事其它工作的;
(二)上班時打架斗毆負主要責任的;
(三)年度連續曠工十五天以上的(含十五天);
(四)泄露公司商業機密,給公司帶來嚴重損失的;
(五)其他特別嚴重違紀行為。
第十六條違反勞動紀律行為的處理辦法。
一、員工一般違紀的,扣款50~100元;屢教不改的,可以同時給予通報批評,或者報公司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二、員工嚴重違紀的,扣款100~300元;情節嚴重的,可以同時報公司給予行政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
三、員工特別嚴重違紀的,扣款300~500元,可以同時報公司給予行政記大過或者撤職處分直至辭退。
四、對員工個人違紀的扣款,屬公司有關部門檢查考核的,由公司財務收繳,屬二級單位檢查考核的,由各二級單位財務收繳,分別列入公司和二級單位獎勵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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