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規章制度(合集15篇)
現如今,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食品安全規章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食品安全規章制度1
一、超市開辦者必須在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等相關證照后,方可開業經營。
二、凡進入超市經營食品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必須到工商部門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經超市審查備案后,方可從事食品經營。
三、超市開辦者經營事項發生變更時,必須到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后,方可從事經營變更事項。
四、入場經營者改變許可事項,應當向原許可機關申請變更食品流通許可。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改變許可事項。
五、入場經營者必須在經營場所懸掛證照,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食品安全規章制度2
1.保證食品在生產過程中符合衛生和安全要求。
2.采購食品及其原料,按規定向供貨單位索取檢驗合格證或者化驗單。
3.不使用不符合衛生標準和衛生管理辦法的食品添加劑、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和食品用工具以及洗滌劑、消毒劑。
4.發生食物中毒或可疑發生食物中毒時,應及時向所在地的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5.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工作期間若患上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應向所在單位領導或者有關負責人反映,及時診治,在治療過程中不得參加接觸直接人口食品的工作。
6.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工作期間若患上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應向所在單位領導或者有關負責人反映,及時診治,在治療過程中不得參加接觸直接人口食品的工作。
7.采購和使用新鮮、良好的原料保證食品安全。
8.杜絕采購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或使用。
9.各種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須洗凈,并且要求蔬菜應當與肉類、水產品類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應當對外殼進行清洗,必要時進行消毒處理。
10.食堂不供應小水產和改刀菜。加工后的熟食品在室溫下存放不得超過2小時,當天加工當天食用,管理好滅鼠等有害藥品,以防誤入食品中引起中毒。
11.食品必須能按照從粗加工、烹飪、保存到設備洗滌區等傳送點有次序地傳送。
12.熟食間應有紫外線燈,每天消毒30分鐘。
13.加工食品的設備應保持良好的狀態,并經常保潔和消毒。洗刷、消毒餐飲具所用的洗滌劑的、消毒劑必須符合食品用的衛生標準和要求。
14.保持環境整潔,消除老鼠、蒼蠅、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蟲對食品污染。
15.向供貨方索取該批食品的衛生檢驗合格證并妥善保存以備查驗。
16.采購食品時應對食品進行感官檢查:包裝是否完善,標識內容是否齊全,如是否有生產日期、保質期。
17.采購食品應遵循用多少定多少的'原則,以保證食品新鮮和衛生,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18.如受到污染收貨方應拒絕接收送來的食品
19.嚴格做到生食品和熟食品分開保藏,避免交叉污染
20.保持冰箱內的整潔,經常擦洗外表
21.密封間必須每天定時進行空氣消毒,非密封間工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并有明顯標志。
22.保持內外環境整潔,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與有毒、有害場所保持規定的距離。
23.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應當合理,防止待加工的食品與直接入口的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食品安全規章制度3
一、認真學習并落實《食品安全法》落實崗位責任制。
二、對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及規范,標準和各崗位加工和操作流程。
三、從業人員必須持有健康證明。
四、采購人員應認真把好質量關,把好原料索證關,不得采購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
五、庫房內應按原料半成品分類存放,按時清掃消毒,保持庫房干燥,發現過期和霉爛變質等食品應及時清理。
六、食品加工要充分熟透,刀、砧板,抹面盆用后要清洗消毒,保持容器灶臺清潔衛生。
七、粗加工應將所有原料進行檢查,發現腐爛變質,未經檢疫食品不得進入加工間,按照擇洗、切配、解凍加工,工藝流程操作,確保食品不受污染。
八、做好三防工作,發現老鼠、蟑螂及其它有害害蟲應立即消失。
九、管理人員必須每天進行衛生檢查,并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批評指證。
十、食品添加劑必須使用國家批準的'品種和在允許范圍內使用,不得在食品中亂加添加劑。
十一、廢棄油脂專人管理統一收集,不得隨便處理廢棄食用油脂。
十二、嚴禁向學生銷售酒類商品。
食品安全管理員簽名:
法人代表人負責人簽名:
xx年x月x日
食品安全規章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有效解決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維護群眾利益,確保社會穩定,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第二條食品衛生安全事故實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
第三條患者和家屬不得以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為由,無理取鬧,影響單位、他人的正常工作秩序。
第二章領導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鄉成立由鄉長任組長,人大副主席、副鄉長任副組長,鄉黨政辦、安辦、衛生院、民政所、綜治辦、計生服務站、財政所、小學、派出所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鄉衛生院,兩同志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
第五條職責及分工
(一)鄉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職責:發布信息,組織、領導、指揮全鄉食品衛生安全事故處置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各部門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切實維護穩定。
。ǘ┼l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積極協助領導小組做好各部門協調工作,調動各部門迅速開展事故救援工作。
。ㄈ┬l生院職責:負責人員救治工作,組織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到達現場,及時診斷、檢查、治療;對病重者要采取果斷措施,并送上一級醫院救治;組織相關技術人員對涉案食品進行封存、檢驗。
(四)計生服務站職責:積極協助衛生院處理計生服務中所發生的食品衛生安全事故。
(五)派出所職責:負責組織指導協調有關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涉嫌案件的偵察工作,在事故發生現場劃定警戒線,維護治安秩序,及時疏散圍觀群眾,對沖擊、毆打工作人員的行為進行控制,并全力制止,對影響惡劣的人或事進行依法查處。
。┟裾氊煟贺撠熃M織調查、救濟等工作,若發現嚴重事件的,立即作好各部門的協調工作,對尸體轉移至殯儀館存放。并按規定對尸體進行火化,若發生一般事故,且當事人較為貧困的,要及時調查,并按規定予以救濟。
。ㄆ撸┴斦氊煟喊凑疹I導小組要求積極籌措資金,確保處置工作順利開展。
。ò耍h政辦職責:積極協調作好情況的`收集整理,按照領導小組要求,及時發布信息。
。ň牛┦掳l地村、組職責:及時上報事故情況,并立即趕赴事故現場,保護好現場,努力作好群眾思想工作,穩定當事人及親屬情緒,說服、勸誡、疏散群眾,防止事態擴大。
第三章食品衛生安全事故處置
第六條由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統一指揮應急處理工作,下設現場處置組、醫療救助組、維穩保衛組、善后處理組,各相關部門必須按職責迅速展開工作。
。ㄒ唬┈F場處置組:由鄉長任組長,派出所、衛生院、民政所、安辦等部門人員為成員,組織現場處置工作。
。ǘ┽t療救助組:由分管衛生的副鄉長任組長,衛生院、計生服務站等部門人員為成員,具體作好患者的救治工作。
(三)維穩保衛組:由分管安全的領導任組長,派出所、安辦、綜治辦等單位人員為成員,具體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及時劃定警戒線、疏散群眾、維護穩定,確保現場處置工作順利進行。
(四)善后處理組:由分管民政的領導任組長,民政、財政等相關部門人員為成員,具體做好事后的一切善后工作。
第四章信息發布
食品衛生安全事故處置的信息發布由領導小組負責,具體由其辦公室統一發布。
食品安全規章制度5
1.食品和食品原料采購查驗管理制度;
2.場所環境衛生管理制度;
3.設置設備衛生管理制度;
4.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5.人員衛生管理制度;
6.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7.加工操作管理制度;
8.餐廚垃圾及廢棄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9.消費者投訴管理制度;
10.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崗位職責規定
11.食品供應商遴選制度
12.關鍵環節食品加工規程
13.食品添加劑管理制度
14.食品檢驗制度
15.問題產品召回管理制度
16.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食品安全規章制度6
1、將餅屋內外燈箱上的塵土擦干凈。
2、將面包醒發箱內的臟水倒干凈,并更換新水,烤爐內油污要清理。
3、冰柜要除霜清洗擦凈。
4、清理衛生死角,噴灑消毒藥水,投放鼠藥、蟑螂藥,須有專人負責。
5、整理原輔料做到碼放整齊,領取方便,無粉塵。
6、定期清理空調及冰箱、散熱片面性等設備。
食品安全規章制度7
(一)嚴格審驗供貨商(包括銷售商或者直接供貨的生產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ǘ⿲徣氲氖称罚魅〔⒆屑毑轵灩┴浬痰臓I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或者流通許可證、標注通過有關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進口食品的有效商檢證明、國家規定應當經過檢驗檢疫食品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上述相關證明文件應當在有效期內首次購入該種食品時索驗。
。ㄈ┵徣胧称窌r,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并留具真實地址和聯系方式;銷售憑證應當記明食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銷貨日期等內容。
(四)索取和查驗的營業執照(身份證明)、生產許可證、流通許可證、質量認證證書、商檢證明、檢驗檢疫合格證明、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和銷售發票(憑證)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整理建檔備查,相關檔案應當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食品安全查驗制度
(一)每次購入食品,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二)采取賬簿登記、單據粘貼建檔等多種方式建立進貨臺賬。食品進貨臺賬應當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ㄈ┦称钒踩芾砣藛T定期查閱進貨臺賬和檢查食品的保存與質量狀況,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作出醒目標注,并將食品集中陳列或者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對超過保質期或者腐敗、變質、質量不合格等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柜臺銷毀或者報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處理,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如實記錄。
食品安全庫房規章制度
。ㄒ唬┦称放c非食品應分庫存放,不得與洗化用品、日雜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倉庫實行專用并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霉、通風的設施及措施,并運轉正常。
。ㄈ┦称窇诸悾旨埽魤Ω舻卮娣拧8黝愂称酚忻黠@標志,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
。ㄋ模┵A存散裝食品的,應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ㄎ澹┙}庫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做到勤進勤出,先進先出,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霉變、生蟲,
及時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称穫}庫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干燥和整潔。
。ㄆ撸┕ぷ魅藛T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訓管理制度
1、食品經營從業人員每年必須按時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必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上崗,不得先上崗后體檢。
2、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3、食品經營服務提供者應依法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管理制度,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及時組織健康年檢及新上崗人員健康檢查,組織每日人員晨檢,督促以上“五病”人員調離。
4、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掌握本崗位要求,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嚴格規范操作。經營餐飲食品時,應當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發梳理整齊置于帽后,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嘗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隨處亂放。
5、嚴格按規范洗手。工作人員操作前、便后以及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后應洗手,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確操作。
6、工作人員不得留過長頭發、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環等飾物。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廁及存在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行為。
7、食品經營服務提供者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組織職工參、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明確食品安全責任,并建立培訓檔案。加強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食品安全管理知識的培訓。
8、從業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直接從事餐飲服務工作。從業人員包括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從事食品采購、保存、加工、供餐服務等工作的人員。
9、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等有關信息記錄歸檔,并明細每人培訓記錄,以備查驗。
二、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1、制定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管理措施。
2、制定本單位食品經營場所衛生設施改善的規劃。
3、按有關發放食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辦理領取或換發食品經營許可證,無食品經營許可證不得從事食品經營。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4、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認真制訂培訓計劃,定期組織有關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含新參加和臨時人員)開展食品安全知識、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及職業道德培訓,使每名員工均能掌握崗位食品安全知識及要求。
5、培訓方式以集中授課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應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6、對本單位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經驗,批評和獎勵,制止違法行為。
7、執行食品安全標準。
8、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測。
三、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
為規范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檢查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餐飲服務食品經營活動,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食品安全,按照許可范圍依法經營,并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食品經營許可證,接受社會監督,承擔主體責任。
2、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餐飲服務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并記錄,落實責任到人,嚴格落實監督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員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索證索票、餐飲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設備管理,環境衛生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出去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結合的形式,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5、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6、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要服從食品安全管理員檢查指導,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從業人員違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為。
7、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周1—2次對各環節進行全面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8、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指出仍未改進的,按本單位有關規定處理。
9、各種檢查結果記錄歸檔備查。
四、食品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
第一條、為了加強本公司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凡進入本公司的食品都應當實行進貨檢查驗收,審驗供貨方的經營資格,驗明食品合格證明和食品標識,索取相關票證。應當檢驗檢疫的,還應當向供貨方按照產品生產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或者由供貨方簽字或者蓋章的檢驗報告復印件。
第三條、經營進口包裝食品的`,本公司應在食品包裝上注明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商標、性能、用途、生產批號、產品標準號、定量包裝商品的凈含量及其標準方式:根據商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的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限期使用商品的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質期、保鮮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商品損壞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標志或中文警示語。
第四條、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農產品及其他食品,本公司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明,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或市場設立的檢測點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第五條、本公司的經營者應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并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六條、本公司的經營者按照食品廣告指引購進食品時,要注意查驗是否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第七條、本公司的經營者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五、食品貯存管理制度
為保證食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1、貯存場所、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設置紗窗、防鼠網、擋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蟲、防蠅、防蟑螂設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
2、食品和非食品(不會導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庫房應分開設置。同一庫房內貯存不同性質食品和物品的應區分存放區域,不同區域應有明顯的標識。
3、食品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距離墻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
4、冷藏、冷凍柜(庫)應有明顯區分標識,設可正確指示溫度的溫度計,定期除霜(不得超過1cm)、清潔和保養,保證設施正常運轉,符合相應的溫度范圍要求。
5、冷藏、冷凍貯存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不得將食品堆積、擠壓存放。
6、散裝食品應盛裝于容器內,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六、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為了加強本單位食品等產品安全管理,規范不合格產品退出市場管理,樹立本單位誠信、負責的形象,加強與監督管理部門的協調、配合,保障消費者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據《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法律規定,所謂食品召回,是指生產銷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隱患,可能對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或者不符合產品質量標準的,并已經進入流通、消費領域,為避免不合格產品危及人身安全及財產損失,本單位及時將缺陷產品從流通、消費領域收回,予以處理或者銷毀,并承擔相關費用的制度。
下列食品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召回:
。ㄒ唬┐嬖诎踩[患,可能對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產品;
(二)檢驗、檢疫不合格的,或依法應當檢驗、檢疫而未經檢驗、檢疫的產品;
。ㄈ┏^安全使用期限或者保質日期的產品;
。ㄋ模⿹诫s、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減料,假冒他人的注冊商標等違法產品;
。ㄎ澹┡c監督管理部門抽檢核定質量不合格產品同批次的產品;
(六)被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召回、或本單位認為需要召回的產品。
。ㄆ撸┓煞ㄒ幰幎ㄆ渌麘斦倩氐漠a品。
發現所銷售的食品屬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或接到食品企業通知的,應立即啟動不合格食品召回程序。
產品召回程序包括下列步驟:
。ㄒ唬┝⒓赐V逛N售該產品;
(二)立即通知消費者停止使用;
。ㄈ┝⒓聪蚬ど绦姓芾聿块T及有關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ㄋ模┘皶r向社會公布有關信息,信息公布應能夠覆蓋銷售范圍;
(五)為消費者辦理退貨退款手續,召回不合格產品;
(六)召回的食品按規定銷毀或無害化處理。
產品召回應自覺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及有關監督管理部門的指導和監督,產品召回情況應及時、完整、真實地報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及有關監督管理部門。
不合格食品退貨和召回的費用,按照《供貨合同》的有關約定辦理,或者由供應商和銷售商協商,原則上由對產品質量不合格負責的單位承擔。實施召回的不合格食品應當定點存放,存放場所應當有明顯標志,召回食品的批號和數量必須準確記錄。食品召回后,應當對該食品質量不合格的原因進行分析并整改。
本單位的所有人員應自覺遵守本制度,對違反本制度的一律從嚴追究其責任。
七、臨近保持期食品管理制度
1、根據食品保質期的不同,參考行業慣例,界定食品臨近保質期為:保質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下同),臨近保質期為45天;保質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臨近保質期為30天;保質期在90天又紅又專上不足半年的,臨近保質期為20天;保質期在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臨近保質期為10天;保質期在10天以上不足30天的,臨近保質期為2天;保質期在10天以下的,臨近保質期為1天。
2、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管理臨近保質期食品的銷售、退貨、銷毀等工作,并負責培訓員工有關臨近保質期食品管理知識。
3、臨近保質期食品實行每天定時、定人的日常檢查制度。
4、臨近保質期食品實行專區存放,或統一粘貼“臨近保質期食品”標簽。
5、臨近保質期食品到期尚未售出的應立即下架,停止使用、銷售,及時銷毀,禁止退回供貨商或者生產商,并建立銷毀記錄臺賬。銷毀記錄臺賬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銷毀超過保持期食品,應確保該過期食品外包裝一并銷毀。銷毀記錄臺賬應如實記錄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或生產日期)、銷毀時間或地點、銷毀方式方法、承毀人、監銷人等內容。
6、制訂臨近保質期食品退貨規則。食品經營者如與供貨商有臨近保質期食品退貨約定,應及時辦理退貨手續。退貨記錄內容包括退貨商品名稱、規格、數量、退貨時間等,并由雙方簽字蓋章(含電子蓋章)。
八、食品廢棄物處置制度
1、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要自覺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責任人職責,嚴格執行廢棄物處置管理規定。
2、廢棄物實行分類管理,分別處理。
3、廢棄物處置安排專人負責,建立完整處置臺賬,詳細記錄并注明處理方式
4、負責人負責對廢棄物處置工作的檢查監督,對不按規定處理廢棄物的,責令立即改正,并給予相關人員一定的處罰。
九、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
一、目的:對已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迅速做出應急響應措施,并認真做好食品安全處置工作,使各級領導和相關部門掌握相關情況,取得指導和處置的主動權,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影響,特制定本方案。
二、定義: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物,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三、責任
1、本單位負責人負責在第一時間立即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情況。
2、本單位食品安全專(兼)職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對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食品安全問題進行記錄,并配合相關部門分析和處理。
3、本單位食品安全專(兼)職管理人員負責制定必要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在食品安全事故中對食品安全等問題進行統籌協調和盡快解決。
4、本單位負責人在發生疑似或認定為食品安全事故后負責配合執法人員對可疑食品進行封存留樣(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于200克,在冷藏條件下保存48個小時)及現場控制等具體工作。
5、本單位各相關部門負責本崗位的食品安全生產工作,如出現食品安全事故后配合政府相關各部門進行原因調查和分析,妥善處置所涉及的不安全食品和原料。
四、工作程序
1、報告原則
每名員工有義務在第一時間報告或越級報告本單位所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
2、報告程序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本單位各部門負責人應立即向主管領導匯報,對于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向企業主要負責人報告,并在兩小時內及時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任何部門或者個人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1初次報告
盡可能清除報告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發病人數、死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報告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 2階段報告
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級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后對類似事故的防范和處置建議。
3、食品安全事故處置
本單位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應立即停止經營活動,對引起中毒的可疑食品,原料立即封存,放入冷藏箱(柜)等待調查人員查驗,禁止繼續使用和擅自銷毀可疑食品、原料;對制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以及廚房燈可能的中毒現場進行控制;在執法人員到達后,積極配合執法人員對中毒事件進行調查處理。
五、責任追究
1、本單位負責人及各部門負責人必須保持每天24小時聯絡通暢,對無法聯絡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2、本單位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本部門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的第一責任人,如事故發生后,要及時要求實事求是上報,不得遲緩、漏報和瞞報,如因報告不實,影響領導決策,影響事件處理的,要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哪一級發生遲報、漏報、瞞報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嚴肅查處。
十、食品投訴處理制度
一、顧客投訴的接收
1、遇有賓客投訴時須禮貌、耐心地接待。應懷著同情心聆聽賓客訴說,必要時可禮貌地詢問,但切忌打斷賓客的講話。 2、表示出對賓客投訴的關心,使賓客平靜下來。
3、仔細聆聽或向賓客了解投訴的原因;詢問投訴內容、原因、發生時間、地點、涉及人員、賓客要求等,并盡量留下賓客的聯系資料。
4、顯示決斷力。站在賓客立場上表示同情,真誠地向賓客致歉,并正面回答客人問題(要注意語言技巧)。
5、充分意識賓客的自尊心。
二、賓客投訴的記錄及調查
1、了解賓客最初的需要和問題的所在。
2、找有關人員進行查詢,了解實際情況。
3、投訴賓客的姓名、有關內容記錄要準確具體。
4、調查認真細致,對待賓客投訴要保持冷靜,不推諉、不爭辯、不怠慢,專心致志為賓客解答問題。
三、告訴賓客處理問題的辦法
1、積極尋求解決辦法,盡量滿足賓客要求。
2、事實調查清楚,提出處理辦法后,耐心轉告投訴人,征求投訴人對處理的意見,不得強迫賓客接受。
3、按協商后雙方認可的辦法解決賓客問題。
4、如屬無效投訴應耐心向賓客解釋,需要時作出相應的處理,在不損害企業利益的前提下“把對讓給賓客”。不要對無法辦到的事做出承諾。 5、如屬有效投訴,即企業方面原因引起的投訴,要主動承擔責任并表示歉意,不使顧客情緒進一步惡化。投訴處理人在折扣權限下,可以減免一定金額,如報損等,但如果超出權限金額,需要向更高級別的管理人員要求授權;通常在給顧客補償的時候,就會在送鮮花、水果、飲料、禮品或者房間升級等福利上考慮,盡量避免直接作折扣。
6、把將要采取的措施告訴投訴者,并監督執行情況。
四、對處理問題的過程作追蹤檢查
一旦賓客選擇了解決方法便即刻開始工作,同時關注處理的進展情況并作追蹤檢查。并將追蹤檢查回訪情況如實登記《顧客投訴記錄表》上以備查。
食品安全規章制度8
大型超市(賣場)同樣存在食品安全隱患,只是在隱患的部位、種類上與小型食雜店有所不同一般來說,大型超市(賣場)管理理念較新,商業經驗豐富,較受消費者歡迎,但因此而忽略細節管理的現象也比較普遍。據統計,近年來工商機關和消費者保護組織接到的大型超市(賣場)類申(投)訴數量有所增加,申(投)訴內容主要集中在食品變質,新鮮果蔬農藥殘留量超標,銷售過期食品(包括贈品過期),食品添加劑超標,食品的生產日期、保質期標注及QS標志等不全,進口食品無中文標志等。從食品類別看,問題最多的是鮮肉及肉制品,問題較多的是休閑食品。出現上述問題的主要原因是大型超市(賣場)在食品采購時驗收不認真,把關不嚴格,雖有相關制度,但執行不力,形同虛設。
1.重經濟利益而忽視嚴格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在進貨環節,一些地理位置好、知名度高、客流量大的大型超市(賣場)由于競爭優勢相對較大,容易利用這種競爭優勢,對供貨商實施壓價,以降低自身經營成本。另有一些大型超市(賣場)則是過分信任供貨商,尤其是對那些合作多年的供貨商,在進貨時忽視食品質量查驗,推卸自身應依法承擔的.食品檢驗檢測責任,而將食品安全的把關責任完全交給供貨商,導致農藥殘留量超標、食品添加劑超標的農副產品和生鮮食品流入大型超市(賣場)。
在運輸環節,一些大型超市(賣場)的運輸設備、臨時儲存設施不過關,不能滿足生鮮食品儲存、消毒的基本要求,導致食品變質或過期。
在銷售環節,一些大型超市(賣場)的設備不能完全滿足食品安全需求。當有些食品保鮮期因設備原因縮短時,有的大型超市(賣場)人為涂改生產日期,欺瞞消費者。
在存儲環節,一些大型超市(賣場)對相關設施投入不足。商務部《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規范(試行)》規定:“銷售需冷藏的定型包裝食品……冷藏柜溫度應當在零下2攝氏度至零下5攝氏度,冷藏柜應配有溫度指示裝置……銷售需冷凍的定型包裝食品……冷凍柜溫度應低于零下18攝氏度,冷凍柜應配有溫度指示裝置!币恍┐笮统(賣場)不及時更換已經超期使用而老化的冷藏(凍)柜,冷藏(凍)柜達不到保質溫度;將必須在冷凍區存儲的食品存于冷藏區并與其他食品混放,使交叉污染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在冷藏柜內,人為地增加分層,將標準的2層分隔成3層,導致最上層溫度無法達到保質溫度。
2.在食品包裝上錯誤標注或者含混標注生產日期,使食品保質期模糊。
大型超市(賣場)銷售的食品一直以新鮮、即時為特色,國家對食品保質期也有嚴格規定。但在日常經營中,有一些食品無法在保質期內順利售出,是大型超市(賣場)經常遇到的問題。為了降低經營成本,個別不法商家采用了種種手段。
一是在包裝上不標注熟食、蛋糕等食品的生產日期,或者故意使標注模糊不清。以改刀熟食鹵味食品為例,按照規定,該類食品保質期僅為一天,銷售時限應為改刀后的4小時之內,并準確標注改刀時間;對于當天營業結束后尚未售出的改刀熟食鹵味食品,必須銷毀,并建立相應的進銷貨臺賬。但是,有的大型超市(賣場)經常不在改刀熟食鹵味食品包裝上標注生產日期,或者只在包裝改刀時間打印為“5:30”,使執法人員無法確定為上午“5:30”還是下午“5:30”。個別大型超市(賣場)借秋冬季節天氣逐漸轉涼、消費者容易疏忽食品保質期之機,將隔夜熟食與當日新鮮熟食混搭銷售。
二是將生產日期向后推延,甚至出現生產日期標注為第二天(以執法檢查時間為準來推算,下同!幷咦)或第三天的食品在當天上架銷售的現象。
另外,不少大型超市(賣場)都向消費者銷售超市(賣場)自行包裝的食品。這本來是超市(賣場)為保證食品質量、增加食品種類而采取的便民措施,但有的經營者借機在自行包裝的食品上打歪主意,出現缺斤短兩現象。比如在生鮮果蔬及小食品上,大型超市(賣場)銷貨小票上標的所謂凈重其實是商品加上包裝的重量。
3.環境衛生管理有死角。
大型超市(賣場)的營業面積大,客流量大,食品的環境衛生很重要,如果處理不當,極易成為食品污染源,嚴重影響食品安全。
比如,有的大型超市(賣場)設有面食點心現制現賣區或者小食品現制現賣區,但環境臟亂,甚至經常有異味四散;對于現制現賣的蛋糕,不采取任何防塵防蠅措施。
很多大型超市(賣場)忽略了對購物籃、購物車的清洗消毒,使大量消費者頻繁使用的購物籃、購物車成為細菌源。特別是在病菌活躍期或疾病流行季節,這一問題是很大的食品安全隱患,使消費者因食品污染而發病的概率明顯增大。
在大型超市(賣場),消費者先選擇購買后來又放棄購買的現象經常發生,而且在放棄已經選購的商品時,人往往已經到了大型超市(賣場)的收銀臺附近。這樣,在大型超市(賣場)收銀臺附近,就會經常出現消費者放棄選購的各種商品,而其中的牛奶、冷凍食品等又對儲存環境有特殊要求。有些大型超市(賣場)不督促員工嚴格遵守規定,致使上述食品無法從常溫區及時歸放冷藏區。
食品安全規章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稱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經營活動,及其安全監督管理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
食用農產品的質量安全管理,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規定。但是,制定有關食用農產品的質量安全標準、公布食用農產品安全有關信息,應當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
第三條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證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安全,對社會和公眾負責,承擔社會責任。
第四條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統一負責、領導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保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經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協調配合機制、食品安全信息共享機制,并將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納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標考核。
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設立食品安全委員會,統一組織部署、指導協調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衛生行政部門依法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職責,負責餐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的日常衛生監督管理工作、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定、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質量監督部門依法承擔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生產活動的監督管理職責。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承擔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流通活動的監督管理職責。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法承擔餐飲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職責,負責對農村家庭宴席監督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依法承擔本市鐵路口岸、航運口岸、具有國際通航業務的機場和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范圍內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商貿流通、教育、城鄉建設、市政、旅游等行政管理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第六條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委托范圍內,依法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加強食品安全監督檢查,發現食品生產經營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報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第一節食品攤販
第三十九條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建設改造集中交易市場,鼓勵食品攤販進入集中交易市場、店鋪等固定場所經營。
第四十條食品攤販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ㄒ唬⿷斣趨^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指定的范圍或者場所內經營,距離廁所、糞坑、污水池、垃圾場(站)等污染源25米以上;經營直接入口食品的攤點距離鮮活畜禽、水產品銷售點、宰殺點20米以上;
。ǘ┯信c經營食品相適應的消毒、防腐、防蠅、防塵、防鼠、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和存放廢棄物的設備設施;
(三)餐飲具應當洗凈、消毒,保持清潔,一次性餐飲具不得重復使用;
(四)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應當無毒、無害、清潔,不得使用報紙、書刊、油印紙張和非食品專用塑料袋等不符合要求的包裝材料;
。ㄎ澹╀N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應當使用無毒、無害、清潔的售貨工具取拿食品,做到貨、款分開;
。┱_使用符合食品安全的洗滌劑、消毒劑;
。ㄆ撸┯盟蠂乙幎ǖ纳铒嬘盟l生標準;
。ò耍⿵臉I人員持有有效的健康證明。
第四十一條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制定非主干道兩側設置臨時占道經營點規劃時,應當按照本辦法第四十條第一項的規定,集中規劃臨時占道食品攤販經營點,并予以公布。
第四十二條從事臨時占道經營的食品攤販應當依法向所在地區縣(自治縣)市政設施主管部門申請臨時占道許可證。
第四十三條食品流通攤販應當向所在地區縣(自治縣)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餐飲服務攤販應當向所在地區縣(自治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食品攤販備案管理辦法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分別制定。
第四十四條市政設施主管部門在履行占道行為監管職責時,發現占道食品攤販違反食品安全管理相關規定,應當及時告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區縣(自治縣)市政設施主管部門發放、撤銷、撤回、吊銷、注銷食品攤販臨時占道許可的,應當在3日內通報同級工商行政、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現占道食品攤販違反食品安全管理相關規定,不適宜繼續經營的,應當在3日內通報市政設施主管部門;市政設施主管部門接到通報后,應當及時責令其變更經營范圍或者依法注銷臨時占道許可證。
第二章食品檢驗
第四十五條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整合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檢驗資源,推進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能力建設,為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食品安全監督檢測提供技術保障。
第四十六條食品生產經營者對所生產經營的食品依法進行委托檢驗的,應當對送檢樣品、樣品所代表批量的真實性負責。抽樣檢驗、委托送檢的檢驗樣品,應當經檢驗雙方同意后當場封存,并簽字確認。
第四十七條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檢驗結論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檢驗結論之日起5日內向承擔復檢工作的食品檢驗機構申請復檢,并說明理由。食品生產經營者對抽樣檢驗結論有異議申請復檢的,還應當同時告知實施抽樣檢驗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第四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復檢:
(一)食品微生物指標超標的;
。ǘ┦称妨魳映^保質期,影響復檢指標穩定的;
。ㄈ┯馄谖刺岢鰪蜋z申請的;
。ㄋ模┮堰M行過復檢的;
。ㄎ澹┥a經營單位對樣品真實性提出異議,但不能提供有關證明文件的。
第四十九條食品檢驗機構對檢驗結論的真實性、準確性、科學性負責,保證出具的檢驗數據和結論客觀、公正;因檢驗數據和結論錯誤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食品檢驗機構不得與食品生產經營者簽訂協議,作出包檢合格等影響檢驗公正性的承諾,不得索取、收受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財物或者謀取其他不正當利益。
第五十條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復檢結論和逾期未申請復檢的檢驗結論向社會公布。
第五十一條鼓勵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設立食品檢驗室,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等其他生產經營者建立聯檢食品檢驗室,自行對食品進行檢驗。
第三章監督管理
第五十二條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制定的食品安全年度監督管理計劃,應當包括食品抽樣檢驗、餐飲具抽樣檢驗和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監督管理等內容。
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食品安全年度監督管理計劃,結合具體情況,組織制訂、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計劃方案。
第五十三條市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市級有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根據國家和本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的要求和需要,制定和實施本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能力建設規劃。
第五十四條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獲知有關食品安全風險信息后,應當立即向上一級主管部門報告,同時通報同級衛生行政部門。
市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對信息進行核實和分析,并根據需要,組織同級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商貿流通、工業和信息化等部門,制訂臨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
第五十五條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中,可以采用快速檢測方法對食品進行初步篩查;對初步篩查結果表明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應當依法進行檢驗。
檢驗結論公布之前,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不得進行銷售。
第五十六條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記錄許可頒發、備案實施、日常監督檢查結果、違法行為查處等情況;對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增加監督檢查頻次。
第五十七條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的監督檢查和回訪。
監督檢查和回訪情況應當如實記錄,并經檢查人員和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負責人或者食品攤販經營者簽字。
第五十八條質量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撤銷、撤回、吊銷、注銷許可證后,應當于3日內書面通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撤銷、撤回、吊銷、注銷食品流通許可證或者接到通報后,應當責令當事人限期辦理變更登記事項,逾期不辦理變更登記的,依法注銷相關注冊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撤銷、撤回、吊銷、注銷食品生產者、餐飲服務提供者的營業執照后,應當于3日內書面通報質量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質量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接到通報后應當注銷其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生產加工核準證)、餐飲服務許可證。
第五十九條食品安全事故應當按照分類分級的原則進行調查處理。
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日常監督管理中發現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關食品安全事故的舉報,應當立即核實并向衛生行政部門通報相關情況。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食品安全事故的報告后,應當立即會同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參與食品安全事故調查的部門應當在衛生行政部門的統一組織協調下分工協作、相互配合,提高事故調查處理的工作效率。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衛生處理,提出可疑食品生產加工現場的衛生學處理措施,查清事故發病人數、死亡人數、致病食品和致病因素等,并及時提交流行病學調查報告。
第六十條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電子監管信息系統,收集、整理、記錄食品生產經營者的相關信息。
鼓勵食品生產經營者對本辦法規定的相關記錄實行電子記錄。食品生產經營者電子記錄內容應當與紙質記錄內容一致。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六十一條食品生產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給予處罰:
(一)用非食用化學物質浸泡水產品、畜禽產品的;
(二)摻入xxx等有毒、有害物質;
(三)生產經營以廢棄食用油脂為原料的食用油。
第六十二條食品生產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20xx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ㄒ唬├脧U紙、廢塑料、廢橡膠、廢纖維等有害物質為原料生產直接接觸食品的包裝材料、容器、工具、設備等食品相關產品的;
。ǘ┦称飞a經營者未將有腹瀉、嘔吐、黃疸、發燒、咳血和咽部、肺部、皮膚化膿等病癥的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食品工作人員調整工作崗位的;
。ㄈ┦称飞a經營者在檢驗結論公布之前,銷售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
。ㄋ模┦称飞a經營者未將許可證標注的生產經營地址外的食品倉儲備案的;
(五)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采用委托生產加工,未依照本辦法規定備案的;
(六)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者和食品貯存、運輸服務經營者未建立或者遵守相關記錄制度、定期報告制度和保管貯存制度的;
(七)集體用餐配送者未在包裝明顯位置注明加工制作時間和保質期限,或者在食品經營場所使用、存放亞硝酸鹽的;
。ò耍┎惋嫹⻊仗峁┱叱S可范圍、承接能力接辦集體宴席,或者未依照本辦法規定對提供的食品留樣,或者在食品經營場所使用、存放亞硝酸鹽的;
(九)使用集中消毒餐飲具的餐飲服務提供者未依照本辦法規定查驗留存餐飲具集中消毒服務營業執照和消毒合格證明文件,或者食品貯存、運輸服務經營者未依照本辦法規定查驗留存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許可證、身份證明、營業執照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的。
第六十三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的,由區縣(自治縣)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四條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區縣(自治縣)質量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20xx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生產加工要求不符合本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二項至第九項規定的;
。ǘ┥a加工散裝食品未在其容器或者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的;
(三)未向社會公開承諾食品安全的;
(四)生產加工本辦法禁止生產加工食品的;
。ㄎ澹┫蚴程、連鎖經營的集中交易市場銷售食品的;
。┙邮芪羞M行食品生產加工的;
。ㄆ撸┪窗幢巨k法規定進行出坊檢驗的;
(八)開業、停業未按規定報告的。
第六十五條食品攤販經營不符合本辦法第四十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的,由區縣(自治縣)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條規定給予處罰。
第六十六條食品攤販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和用于違法經營的`工具等物品,并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進行備案的;
。ǘ┻`反本辦法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五項至第八項規定的;
。ㄈ┰谑称方洜I場所使用、存放亞硝酸鹽的。
第六十七條消費者購買的食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食品生產經營者退換、賠償損失,并支付價款5倍的賠償金:
(一)有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本辦法第九條規定情形的;
。ǘ⿲κ称钒踩O督管理部門責令召回或者停止經營的食品不召回或者不停止經營的;
。ㄈ┻M口食品未經相關安全性評估的;
。ㄋ模撕、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條規定;
。ㄎ澹┨砑铀幤罚ò凑諅鹘y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除外)的。
食品生產經營者不予退換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20xx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八條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中未履行職責,出現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處分。
質量監督、市政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以及其他有關行政部門未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日常監督檢查不到位或者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或者降級的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撤職或者開除的處分;其主要負責人應當引咎辭職。
第五章附則
第六十九條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食品生產:指以銷售為目的,有固定生產場所、固定生產加工設備和裝置,將食品原料按照相應的工藝流程和要求,制作、加工成為食品的活動。
食品流通:指食品銷售者購買、銷售食品的經營活動。
餐飲服務:指通過即時制作加工、商業銷售和服務性勞動等,向消費者提供食品和消費場所及設施的服務活動。包括餐館、快餐店、小吃店、飲品店、食堂和集體用餐配送者等的經營活動。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指有固定生產場所,生產加工規模小,采用傳統工藝,無預包裝或者簡易包裝的從事食品生產加工的單位或者個人。
食品攤販:指無固定店鋪,在集中交易市場或者所在地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允許的場所內從事食品流通、餐飲服務活動的個人。
食品集中交易市場:包括食品批發市場、食品零售市場,以及商品批發市場、商品零售市場、商場、超市等交易市場中的食品集中交易區域。
產品合格證明文件:指食品生產者或者檢驗機構出具的,用于證明食品質量合格的檢驗報告書或者合格證。
第七十條生產、購買、銷售亞硝酸鹽的,應當遵守本辦法和有關危險化學品管理的規定。
第七十一條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中,應當按照同一生產批號確定食品批量;未標注生產批號的,按照同一生產日期確定。
第七十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鐵路運營中和火車站內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由鐵路主管部門依照相關規定執行。
本市行政區域內客運船舶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由客運船舶登記港所在地和客運船舶停泊所在地相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共同負責?瓦\船舶登記港所在地相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許可證的受理和核發。
客運船舶登記港所在地和客運船舶停泊所在地相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可以依法委托相關機構行使客運船舶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第七十三條本辦法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
食品安全規章制度10
第一條:為加強學校食品衛生管理,有效控制學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發生,保障師生員工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學校校長為學校食堂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校領導應把食品衛生安全工作列入學校重要議事日程,定期召開會議,專題研究食品衛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級管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主管校領導對衛生行政部門或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的整改意見,必須及時完成相關部門進行全面整改。
第三條:后勤部門在主管校領導的領導下,全面負責全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工作。學校設立專、兼職食品衛生監督管理人員,具體負責監督檢查學校食品衛生安全,以及相關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實,履行監督檢查的職能。
第四條:學校以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宣傳教育,教育學生不買街頭無照、無證商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來歷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強學生食品衛生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第五條:發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領導應立即到現場進行指揮,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并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報告,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第六條:對于飲食工作各級責任人員違反規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其各自職責,造成就餐者身體損害甚至生命危險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對下列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關責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或相關衛生負責人的.責任:
1、食堂發生嚴重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員傷亡;
2、未建立食品衛生負責制或未設立專職或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
3、未建立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實;
4、食堂未取得衛生許可證而從事經營活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負責人及監督員的責任:
1、未按照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對食堂食品衛生安全進行檢查,或檢查次數、糾正力度達不到要求而出現問題的;
2、對食堂食品衛生安全檢查出的隱患整改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
3、不主動配合上級衛生主管部門檢查,有失職行為的;
4、未及時傳達上級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響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負責人的責任:
1、不主動配合飲食中心及業務部對食堂食品衛生安全進行管理與檢查、自查的;
2、在食堂食品衛生安全管理過程中發現食堂有違反規定的行為而不予以及時糾正、制止的。
3、不及時傳達上級有關食品衛生安全政策和相關規定,造成工作出現失誤的;
4、食堂發生食品衛生安全問題不及時上報上級主管領導的;
5、食堂發生食品衛生安全問題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
6、食堂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嚴重后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物供部負責人及配送員的責任:
1、不按衛生部門要求對供貨方進行索證的:或采購無有效許可證的食物:
2、把積壓食品和過期食品、三無食品推銷給食堂的:
3、把腐爛變質、不合格產品搭配給食堂的。
第八條 責任及處分
(一)處分原則
1、由于工作不負責任、經營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給學校和就餐者造成一定的損害或不良后果的,給予直接責任人記大過及其以下處分,并責令該飲食部門停止生產、經營,銷毀導致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2、工作嚴重不負責任、經營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患,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給學校和就餐者造成嚴重損害或嚴重不良后果的,給予直接責任人撤職及其以上處分。生產經營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構成犯罪的,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3、未取得衛生許可證或者偽造衛生許可證和未取得健康證明而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或者對患有疾病不得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生產經營人員,不按規定調離、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分別給予警告、取締其在校內的一切經營活動。
(二)處分種類
學校在編人員違反本辦法的應分別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撤職、開除留用察看、開除等處分: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九條 責任追究程序
一旦發生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由學校組織相關負責人進行調查并寫出事故調查報告,提出初步處理意見,報總務處、校長室等有關部門依據相關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 本辦法經校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食品安全規章制度11
我單位建立食品經營過程與控制制度,對經營過程中各關鍵環節(食品原料采購、運輸、驗收、貯存、加工過程、銷售等)進行全程控制,按照原料進入、原料處理、加工制作、成品供應的順序合理布局,并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產生交叉污染,確保食品安全。
1.采購:
建立食品采購管理制度。包括供貨商的選擇和評價、采購流程、食品驗收標準等內容。設立食品采購質量控制部門,對供應商的合法資質、生產能力、加工條件、衛生狀況、質量管理水平、信用資質等進行評價,并建立合格供貨商檔案。
2.運輸:
建立食品運輸管理制度。明確送貨人員在食品運輸過程中對于車輛衛生、食品衛生的質量安全職責。食品運輸應采用符合衛生標準的運輸工具,應保持清潔和定期消毒。車廂內無不良氣味、異味。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3.驗收及貯存:
建立食品驗收、貯存管理、發放登記管理制度。做好食品出入庫登記,做到先進先出,易壞先用。腐敗變質、發霉生蟲等異常食品和無有效票證的食品不得驗收入庫。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4.食品加工制作環節:
、糯旨庸ぃ菏称吩洗旨庸け仨氃诖旨庸^域內操作,分設肉類、水產類、蔬菜洗滌池,并有明顯標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應位置進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肉類、水產類的操作臺、用具和容器與蔬菜分開使用,并有明顯標識。粗加工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超過保質期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使用。蔬菜類食品原料按“一擇、二洗、三切”得順序操作,徹底浸泡清洗干凈;肉類、水產類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專用加工洗滌池進行;禽蛋在使用前應對外殼進行清洗。切配好的半成品應避免受到污染,與原料分開存放,按性質分類存放,并在規定時間內使用。做到刀不銹、砧板不霉,定位存放,整齊有序,保持室內清潔衛生。
、婆胝{加工:在制作加工過程中檢查待加工食品及食品原料,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使用。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燒熟煮透,其中心溫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防止外焦里生。直接入口熟食品須盛放在經過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內。用于餐飲加工的操作工具、設備必須無毒無害,并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清洗,保持清潔。油炸食品時避免油溫過高、時間過長,隨時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殘渣,煎炸食用油不得連續反復使用。烹調后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及時采用高于60℃或低于10℃冷藏(冷藏的熟制品應當在冷卻后及時冷藏)。將直接入口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分開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疊放。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須經充分再加熱后方可使用。用于烹飪的調味料盛放器皿用保持清潔,使用后隨即加蓋或苫蓋,不得與地面或污垢接觸。灶臺、抹布隨時清洗,保持清潔。
、敲媸持谱鳎杭庸で皺z查各種商品原料,如米、面、黃油、果醬、果料、豆餡以及做餡用的肉、蛋、水產品、蔬菜等,如發現生蟲、霉變、異味、污穢不潔的不能使用。分設制作區和成品區,各種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開使用,用后及時清洗干凈,定位存放,避免生熟混放。制作好的成品糕點存放在專柜內,做到通風、干燥、防塵、防蠅、防鼠、防毒。含水分較高的帶餡糕點存放在冰箱,奶油類原料應按貯存要求低溫存放;含奶、蛋的面點制品應當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溫度條件下儲存。各種加工工具、設備用后及時清洗干凈,定期消毒,定位存放;各種用品如蓋布、籠布等要洗凈晾干備用。
、炔惋嬀咔逑聪荆翰途、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應按要求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經清洗、消毒的.餐飲具。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飲具,不得使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不符合標準的餐飲具。設置專用的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區及設備,餐飲具清洗消毒水池應專用,不得與清洗食品原料、拖布等混用。采用化學消毒的,至少設有3個專用水池,各類水池應以明顯標識標明其用途。嚴格按照“除殘渣、洗滌劑洗、清水沖、消毒、保潔”的順序操作,注意要徹底清洗干凈,防止藥物殘留。消毒后的餐飲具應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著物,并及時放入專用密閉式餐飲具保潔柜保存,避免再次受到污染。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應分開定位存放。每餐收回的餐飲具要立即進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洗刷消毒結束,及時清理衛生,做到內外清潔。
、衫涫持谱鳎涸O置冷食加工制作專間,做到“五!(專人操作、專室制作、專用工具、專用消毒設施設備和專用冷藏)的要求。專間室內溫度不得超過25℃,應設立獨立的空調設施,地面不得設明溝。專間工作人員應主要個人衛生,進入專間前要二次更衣,洗手、消毒,穿戴專用的工作衣帽、口罩,嚴格執行規范操作。觸摸未經清洗消毒的食品外包裝袋等食用品、工用具后,必須洗手、消毒或更換清潔手套后,方能接觸成品,避免交叉污染。每餐(或每次)使用前應進行空氣和操作臺的消毒。使用紫外線燈消毒的,應在無人工作時開啟30分鐘以上,專間的各種刀具、砧板、切片機械等工用具、容器必須專用,定位存放。用前消毒,用后洗凈。認真檢查食品質量,發現提供的食品可疑或感官性狀異常的,應立即進行撤換處理。各種涼菜現配現用,盡量當餐用完。嚴格遵照不同食品貯存條件的要求,將食品及時存放于專用冰箱內,半成品和成品應用保鮮膜或餐盒密封保存,標簽注明生產時間,注意在保存時效內使用。
5.成品供應:
發現或被顧客告知所提供食品確有感官性狀異;蚩梢勺冑|時,餐廳服務人員應立即撤換該食品,并同時告知有關備餐人員,備餐人員要立即檢查被撤換的食品和同類食品,做出相應處理,確保供餐安全。銷售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專用工具傳遞食品,專用工具應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傳遞食品與收款應分開,防止污染。必須使用消毒后的餐飲具,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擺臺上桌。端菜手指不接觸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觸顧客,用過的餐飲具及時撤回,并清潔臺面。及時做好臺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掃工作,盛裝垃圾的容器應密封,垃圾及時處理,保持整潔衛生。
食品安全規章制度12
第一條購進的任何食品一律應當進行實地查驗。
第二條在購進食品時,應查驗證明供貨方主體資格合法的有效證件,并按批次向供貨方索取證明食品質量貼合標準或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并保存原件或者復印件。
第三條經營包裝食品的,要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主要查驗資料包括:
、俨轵炇称钒b是否有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家廠名、廠址;是否在包裝上顯著位置清晰標明食品名稱、配料清單、配料定量、凈含量和瀝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顯著位置予以清晰標示能量營養素、食用方法和適宜人群的。
、谑欠駱嗣魃a日期、保質期、貯藏說明、產品執行標準、質量等級。
、蹖κ褂貌划,容易造成損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食品是否標警示標記或中文警示語。
、芙浉泄勹b別是否存在已經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
、菔称肥欠褓N合產品說明書的質量狀況。
、奘欠翊嬖趹敊z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者偽造檢驗、檢疫結果,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⑦進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標明的原產國國名或者地區名以及在中國依法登記注冊的代理商、進口商或者經銷商名稱和地址的。
、噍椪帐称、轉基因食品是否在顯著位置予以清晰標示的。
第四條法律法規規定務必檢驗或者檢疫的,務必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或市場設立的檢測點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第五條應加強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貼合衛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不得進入庫,并立即停止銷售,并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六條審查食品是否與其廣告宣傳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資料。
第七條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食品索證索票制度
第一條索證索票制度是指為保證食品安全,在購進食品時,本單位員工務必向供貨方索取有關票證,以確保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
第二條與初次交易的供貨單位交易時,應索取證明供貨者和生產加工者主體資格合法的證明文件: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證明文件,每年核對一次。
第三條在購進食品時,應當按批次向供貨者或生產加工者索取以下證明食品貼合質量標準或上市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
1.食品質量合格證明;
2.檢驗(檢疫)證明;
3.銷售票據;
4.有關質量認證標志、商標和專利等證明;
5.強制性認證證書(國家強制認證的食品);
6.進口食品代理商的營業執照、代理資料、進口食品標簽審核證書、報關單、注冊證。
第四條下列食品進貨時務必按批次索取證明票證:
1.活禽類:檢疫合格證明、合法來源證明;
2.牲畜肉類: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或畜產品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3.糧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飲料、酒類: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第五條對獲得馳名商標、著名商標或者省級以上安全食品、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名牌產品稱號的優質食品,可憑以上稱號相應標識和憑證直接銷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六條對實行購銷掛鉤的食品,可憑購銷掛鉤協議和供貨方的銷售憑證直接銷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七條對索取的票證要建立檔案,并理解市場服務中心和有關行政執法部門的監督檢查。
食品質量檢查制度
第一條對所有進貨食品都要進行檢查,并定期對食品進行抽查檢查或檢測。
第二條對包裝不嚴實或不貼合衛生要求的,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及時予以處理,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第三條抽查檢查或檢測采取隨機抽樣的方式。抽樣時,應兩人以上相關人員在場,并填寫抽樣記錄單,并簽字、蓋章。
第四條受測戶對檢測結果有異議的,可另取樣進行檢測或根據實際狀況送法定檢驗機構檢測。
第五條食品質量檢查應按規定的操作規則、工作規程進行操作,確保檢測公正、準確、有效
場所環境衛生檢查制度
第一條制定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計劃,將全面檢查與抽查、問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狀況。
第二條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每一天在營業后檢查一次衛生,檢查各崗是否有違反制度的狀況,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改善,并做好衛生檢查記錄備查。
第三條各崗負責人應跟隨檢查、指導,嚴格從業人員衛生操作程序,逐步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和衛生操作習慣。
第四條單位衛生管理人員每周1-2次全面現場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善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第五條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提出仍未改善的,按嚴格有關規定處理。
餐飲設施設備運行。維護和衛生管理制度
(1)、應建立加工操作設備及工具清潔制度,各崗位相關人員按規定開展清潔工作,使場所及其內部各項設施隨時持續清潔。用于食品加工的設備及工具使用后應洗凈,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還應進行消毒(推薦的場所、設施、設備及工具的清潔計劃見附件,清洗消毒時應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
(2)、應建立加工經營場所及設施維修保養制度,并按規定進行維護或檢修,以使其持續良好的運行狀態。
(3)、食品加工經營場所內不得存放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物品,各項設施也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4)、采用化學消毒的設備及工具消毒后要徹底清洗。已清洗和消毒過的設備和工具,應在保潔設施內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5)、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設備及工具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食品用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第一條食品用具、容器、包裝材料應貼合有關衛生標準,無毒無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潔。
第二條食品用具每一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運行過程要有序、持續清潔、無污垢、見本色。
第三條食品用具要有專人保管、不混用不亂用。
第四條食品冷藏、冷凍工具應每一天保潔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專人負責、專人管理。
第五條食品用具清洗、消毒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對不貼合衛生標準要求的用具及時更換。
從業人員衛生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條食品從業人員每年務必按規定經過健康檢查及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同時取得健康體檢合格證及培訓合格證后,方可上崗工作。
凡患有:①傷寒;②痢疾;③病毒性肝炎;④活動性肺結核;⑤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⑥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務必立即調離食品工作崗位,在未徹底治愈前,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第二條配備食品衛生專(兼)職衛生管理人員,負責日常衛生檢查工作,實行職責制,將衛生任務進行分解,具體職責到人。開展定期與不定期的衛生檢查,對發現問題的環節和個人做好記錄,并經予相應的處理。
第三條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衛生病癥的,應立即脫離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第四條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健康檔案。
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務必在理解食品衛生法規和食品衛生知識的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2、食品生產經營人員的培訓對象應包括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負責人、衛生管理人員及一般食品從業人員。對經過初訓的已在職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兩年務必復訓一次。
3、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所屬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和衛生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食品生產經營個體戶由主管部門或行業組織會同食品衛生監督機構共同組織培訓工作。衛生行政部門有職責協助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搞好培訓工作,并組織對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和衛生管理人員的考試,對成績合格者,發給培訓合格證。
4、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務必有按規定經過培訓并取得培訓合格證的負責人或衛生管理人員方可申請開業。
加工操作管理制度
加工操作規程的制定與執行:
(一)生產經營者應按本規范有關要求,根據預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則(餐飲業和群眾用餐配送單位預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則見附件2),制定相應的加工操作規程。
(二)加工操作規程應包括對食品采購、運輸和貯存、粗加工、切配、烹調、涼菜配制、現榨果蔬汁及水果拼盤制作、點心加工、裱花操作、燒烤加工、生食海產品加工、備餐及供餐、食品再加熱和工具、容器、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食品配送等各道操作工序的具體規定和詳細的操作方法與要求。
(三)加工操作規程應具體規定標準的加工操作程序、加工操作過程關鍵項目控制標準和設備操作與維護標準,明確各工序、各崗位人員的要求及職責。
(四)應教育培訓員工按照加工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使其貼合加工操作、衛生及品質管理要求。
群眾用餐配送單位、加工經營場所面積20__?以上的餐館、就餐場所有300座位以上或單餐供應300人以上的餐館、食堂及連鎖經營的餐飲業經營者宜建立和實施HACCP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制定HACCP計劃和執行文件。
消費者投訴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構筑入市商品質量安全防線,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及時公正處理消費者投訴,特制定投訴處理制度。
第二條本店特設立投訴處,在市消費者協會指導下開展工作。具體工作由本店質檢員負責承擔。
第三條質檢員負責消費者投訴接待、記錄、調查、處理、反饋等投訴事宜。
第四條要認真作好投訴記錄,并開展調查工作,及時向店主匯報狀況,主動處理投訴事件。
第五條對于消費者投訴應登記投訴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單位名稱、聯系方式、投訴事件等一切與投訴事件有關的資料。
第六條對于投訴事件,質檢員能自行處理的,要及時處理并予以答復,不能處理的,要及時向店主請示,在做來源理意見后再作處理。
第七條對投訴者的書面答復應載明下列事項:
1、被投訴事由;
2、調查核實過程;
3、基本事由及證據;
4、職責及處理意見。
第八條消費者投訴處理狀況要定期向工商部門報告。
第九條消費者直接投訴到市消費者協會的,質檢員應用心配合市消協妥善處理,不留后患。
食品安全規章制度13
為強化食品安全管理,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物質對人體的傷害,保障消費者的身體健康,樹立良好的商業形象,特制定本規定:
一、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管理制度
1、指定經培訓合格的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專(兼)職人員應當掌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法律知識、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基本知識以及食品感官鑒別常識。
2、采購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應當到證照齊全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或批發市場采購,并應當索取、留存有供貨方蓋章(或簽)的購物憑證。購物憑證應當包括供貨方名稱、產品名稱、產品數量、送貨或購買日期等內容。長期定點采購的,與供應商簽訂包括保證食品安全內容的采購供應合同。
3、從生產加工單位或生產基地直接采購時,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加蓋有供貨方公章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4、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批量或長期采購時,應當查驗并留存加蓋有公章的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等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5、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少量或臨時采購時,應當確認其是否有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6、從農貿市場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市場管理部門或經營戶出具的加蓋公章(或簽)的購物憑證;從個體工商戶采購的,應當查驗并留存供應者蓋章(或簽)的許可證、營業執照或復印件、購物憑證和每筆供應清單。
7、從食品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和農貿市場采購畜禽肉類的,應當查驗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從屠宰企業直接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復印件和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
8、采購乳制品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的許可證、營業執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9、批量采購進口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應當索取口岸進口食品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與所購食品、食品添加劑相同批次的食品檢驗合格證明的復印件。
10、采購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飲具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業蓋章(或簽)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蓋章的批次出廠檢驗報告(或復印件)。
11、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入庫前,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查驗所購產品外包裝、包裝標識是否符合規定,與購物憑證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購記錄。采購記錄應當如實記錄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應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
12、按產品類別或供應商、進貨時間順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關證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和進貨記錄,不得涂改、偽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二、食品留樣管理制度
1、學校食堂、集體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重大活動餐飲服務和超過100人的一次性聚餐,應對食品進行留樣,以便于必要時檢驗。
2、留樣的采集和保管必須有專人負責,配備經消毒的專用取樣工用具和樣品存放的專用冷藏箱。食品留樣冰箱為專用設備,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物品。
3、留樣的食品樣品應采集在操作過程中或加工終止時的樣品,不得特殊制作。
4、原則上留樣食品應包括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其它情況可根據需要由監管部門或餐飲服務提供者自行決定留樣品種。
5、留樣食品應按品種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閉專用容器內,防止樣品之間污染;在冷藏條件下存放48小時以上,每個品種留樣量應滿足檢驗需要,不少于100g。
6、留樣食品取樣不得被污染,貼好食品標簽,待留樣食品冷卻后,放入專用冷藏箱內,并做好留樣記錄,包括留樣日期、時間、品名、餐次、留樣人。
7、一旦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應及時提供留樣樣品,配合監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不得影響或干擾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三、食品用設備設施管理制度
1、食品處理區應按照原料進入、原料處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應的流程合理布局設備、設施,防止在操作中產生交叉污染。
2、配備與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設施。主要設施應易于維修和清潔。
3、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及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加工與用餐場所(所有出入口),設置紗門、紗窗、門簾或空氣幕,如木門下端設金屬防鼠板,排水溝、排氣、排油煙出入口應有網眼孔徑小于6mm的防鼠金屬隔柵或網罩;距地面2m高度可設置滅蠅設施。
4、配置方便使用的從業人員洗手設施,附近設有相應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設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標示。宜采用腳踏式、肘動式或感應式等非手動式開關或可自動關閉的開關。
5、食品處理區應采用機械排風、空調等設施,保持良好通風,及時排除潮濕和污濁空氣。
6、用于加工、貯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裝材料和設備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無異味、耐腐蝕、不易發霉。食品接觸面原則上不得使用木質材料(工藝要求必須使用除外),必須使用木質材料的工具,應保證不會對食品產生污染。
7、各功能區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臺、刀具、砧板等工用具,應分開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顯標識。
8、貯存、運輸食品,應具有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設備、設施,配備專用車輛和密閉容器,遠程運輸食品須使用符合要求的專用封閉式冷藏(保溫)車。每次使用前應進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9、應當定期維護食品加工、貯存、陳列、消毒、保潔、保溫、冷藏、冷凍等設備與設施,校驗計量器具,及時清理清洗,必要時消毒,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10、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設備、設施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四、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1、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包括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2、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制定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組織各部門負責人和從業人員參加各種上崗前及在職培訓。
3、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應針對每個食品加工操作崗位分別進行,內容應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各崗位加工操作規程等。
4、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5、建立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五、食品從業人員的衛生管理:
1、食品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必須掌握有關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食品管理人員有義務對員工進行有關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工作,技術負責人應對員工進行以《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規定為基礎的相關業務知識培訓,每次培訓時間不得小于30分鐘,每月累計培訓時間不得少于五學時。
2、食品從業人員無論新參加工作或臨時參加工作,都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后方可上崗。負責人為此項工作的監督責任人
3、食品從業人員在工作時必須佩帶有效《健康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凡疑患有礙食品安全的從業人員,應立即離崗并勸其就診,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負責人為此項工作的監督責任人。
4、食品經營員工上崗前必須檢查個人衛生,不得留長指甲、涂指油,不準吸煙、穿拖鞋,不準隨地吐痰、亂扔廢棄物。負責人為此項工作的監督責任人。
5、食品從業人員不得在食品生產場所內吸煙,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后、大小便后必須用洗潔用品及清水洗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前應洗手或用消毒藥水浸泡消毒;食品從業人員應做到勤洗手,勤洗衣服,勤換工作衣帽,并把頭發置于工作帽內。負責人為此項工作的監督責任人。
六、食品的衛生管理:
1、食品做好后負責人應現場檢查、核對食品檢驗合格證與食品的名稱、數量是否一致;重量是否一致,食品有無污染或變質。
2、食品在儲存時應有防蠅、防鼠措施,并定期檢查其可靠性。
3、食品用(食)具實行四過關(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負責人為此項工作的監督責任人,并經常進行衛生檢查。
七、環境衛生的管理:
1、食品加工區應當保持整潔、衛生,通風。
2、食品加工區應有專用的洗手清潔設施。
3、食品器具應隨時檢查、清掃,要做到盡量縮短貯存期,以防止變質或超過保質期限。
八、食品從業人員紀律管理規范:
1、食品從業人員必須佩帶有效健康證上崗,不允許末佩帶或佩帶他人健康證或健康證已過有效期等情況發生。
2、食品從業人員必須遵守以下規定:不準在食品生產場所吸煙、穿拖鞋、佩帶金銀首飾、隨地吐痰、亂扔廢棄物等
3、食品生產場所應保持清潔,工具按要求整齊擱放。
4、應有食品儲存的專用倉庫,食品與非食品不能混放。
食品安全規章制度14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訓管理制度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1: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制定的相關規定中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從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從業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
2:建立每日晨間檢查制度,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的人員,應立即離崗,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3:建立健康檔案,收錄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證明及健康狀況。
。ǘ⿵臉I人員培訓培訓管理制度
1:自行組織或者委托社會培訓機構,對本單位的餐飲從業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廚師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關鍵環節操作人員)分類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餐飲從業人員在崗期間的每年培訓時間應當不少于40小時。
餐飲從業人員應當參加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的評估考核,取得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合格證明,培訓合格證明到期前三個月,應當重新參加評估考核。
2:建立餐飲從業人員培訓檔案,詳細記錄本單位上述人員的培訓日期,培訓課時,培訓地點,培訓內容,授課師資人員,是否參加評估考核及考核結果等內容。
二,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持有有效的培訓合格證明,全面負責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其具體工作職責如下:
1:制訂食品安全規章制度,明確食品安全責任,落實崗位責任制。
2:制訂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計劃,并加以實施,組織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標準,加工操作規程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識,加強誠信守法經營和職業道德教育。
3: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依法將患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調整到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4:制定食品安全檢查計劃,明確檢查項目及考核標準,并做好檢查記錄。
5:組織制訂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食品安全規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6:建立食品安全檢查及從業人員健康,培訓等管理檔案。
三,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
1:各位崗位負責人應當每天開展崗位自查,指導,監督員工嚴格按照加工操作規程進行操作,確保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做好檢查與匯報工作,每天在加工操作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操作規程的情況發生,每周一至二次對食品儲藏與運輸設備設施的運作等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現場檢查,如發現問題應立即指出,并作出妥善處理,同時做好檢查記錄,每周一次向單位負責人報告本單位食品安全實施情況。
3:檢查中發現有證據表明可能危害食品安全的食品,應當報告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處理。
四,食品經營過程與控制制度
1:采購驗收要求
采購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等應符合國家有關食品安全標準和規定的要求,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行為應符合國家政策法規的規定,采購需冷藏和冷凍的食品時,應冷鏈運輸,出庫時應做好記錄。
2:粗加工與切配要求
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跡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食品原料在使用前應洗凈,動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產品原料應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應對外殼進行清洗,必要時進行消毒。易腐爛變質食品應盡量縮短在常溫下的存放時間,加工后應及時使用或冷藏。切配好的半成品應避免受到污染,與原料分開存放,并應根據性質分類存放。切配好的半成品應按照加工操作規程,在規定時間內使用。用于盛放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以防止食品受到污染。加工用工具及容器應符合規定要求,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應分開使用并有明顯標識。
3:烹飪要求
烹飪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烹飪加工;不得將回收后的食品經加工后再次銷售;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燒熟煮透,其加工時食品中心溫度應不低于70度;加工后的成品應與半成品,原料分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應盡快冷卻后再冷藏,冷卻應在清潔操作區進行,并標注加工時間等;用于烹飪的調味料盛放器皿宜每天清洗,使用后隨即加蓋,不得與地面或污垢接觸;菜品用的圍邊,盤花應保證清潔新鮮,無腐敗變質,不得回收后再使用。
4:供餐需求
供應前應認真檢查待供應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供應;操作時應避免食品受到污染;分派菜肴,整理造型的用具使用前應進行消毒;用于菜肴裝飾的原料使用前應清洗消毒,不得反復使用;在烹飪后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兩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于60度或低于10度的條件下進行存放。
5: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潔要求
餐用具使用后應及時洗凈,定位存放,保持清潔。消毒后的餐用具應貯藏在專用保潔設施內備用,保潔設施應有明顯標識。餐用具保潔設施應定期清洗,保持潔凈;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應規定洗凈并消毒;餐用具宜用熱力方法進行消毒;應定期檢查消毒設備,設施是否處于良好狀態。采用化學消毒,應定時測量有效消毒濃度;消毒后的餐飲應符合GB 1493 4《食(飲)具消毒衛生標準》規定;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餐用具;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用具,應分開存放,保潔設施內不得存放其他物品;盛放調味料的器皿應定期清洗消毒。
五,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洗消毒和維修保養制度
1:食品經營,貯存場所內環境(包括地面,排水溝,墻壁,天花板,包括照明設施及門窗等),應當經常清洗與消毒,保持環境整潔與良好的經營狀況。
2:每次使用后對工作臺及洗滌盆,工具及加工設備進行清洗消毒;排煙設施的表面應當每周一次進行清洗消毒,排煙設施的內部應當每年不少于兩次進行清洗消毒;每天完工后,應當對廢棄物及時清理,清除后的容器應及時清洗,必要時進行消毒。 3:定期為食品貯存,陳列,保潔,保溫,冷藏,冷凍等設備設施進行維修與保養。
4:建立清洗消毒和維修保養檔案,如實記錄清洗消毒和維修保養的時間,對象,方法,頻次和人員等內容,保存時限不得少于兩年。
六,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
1:建立進貨查驗制度,對采購的食品,食用農產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進行檢查驗收,確保從合法的渠道采購合格的產品;
2:工作人員應當查驗,并索取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供貨票據,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明。供貨票據應當包括食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
3:嚴格查驗食品的包裝和感官性狀,包裝應當情節,形狀完整,無明顯破損和受潮,食品具有該食品正常的感官性狀,標簽內容完整,無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等虛假內容;
4:嚴格查驗食品的保質期,對過期食品應當拒絕收貨,對臨近保質期食品應當根據自身銷售量確定采購量,確保在食品保質期保質期內使用。
5: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檔案,如實記錄查驗負責人,食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保留相關憑證,記錄或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兩年。
七,主要食品和食品農產品信息追溯制度
1:根據國家政策法規的規定里,利用信息化技術手段,履行相應的信息追溯義務,接受社會監督,社會責任的。
2:須進行信息追溯的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糧食及其制品;畜產品及其制品,禽及其產品制品:蔬菜,水果;水產品:豆制品,乳品,食用油;經市人民政府批準的其他類別的食品和食用農產品。
3::須追溯的食品安全信息:采購的追溯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的名稱,數量,進貨日期,配送日期,以及供貨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采購的追溯食品的生產企業名稱,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直接從食用農產品生產企業或者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采購的追溯食用農產品的產地證明,質量安全檢測,動物檢疫等信息。
八,食品貯存,運輸管理制度
1:食品貯存應設專門區域,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同庫存放,貯存的食品應與墻壁,地面,保持適當距離,防止蟲害藏匿病并有利于空氣流通。食品與非食品,生食與熟食應當有適當的分隔措施,固定的存放位置和標識,對貯存的食品應當定期檢查,查驗食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及時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及他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2:運輸工具應當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食品運輸時應避免震蕩,撞擊,輕拿輕放;防止損傷;不與有毒有害物質混裝,混運。
3:貯存,運輸有特殊溫度,濕度控制要求的食品和食用農產品,應當進行全程溫度,濕度監控,并做好監控記錄,符合保證食品和食用農產品安全所需的溫度,濕度等特殊要求。監控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兩年。
九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
1:配備專門的容器或場所存放廢棄物,并使用醒目標識加以區分。液體廢棄物,具有揮發性氣味廢棄物等,應當存在密閉容器中,做到日產日清。
2:廢棄物的處置,應當交由具備合法資質的單位或個人索取,其經營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并簽署合作協議。
3:建立廢棄物處置臺帳,如實記錄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以及處置單位等情況,臺帳保持期限不得少于兩年。
十,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
1: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懸掛食品經營部許可證正本原件,并設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
2: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具體內容,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許可經辦人員,日常監督管理人員,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本單位投訴舉報電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部門投訴舉報電話12331和食品安全量化管理等信息。
十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
1:建立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由負責人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具體負責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2:食品食品安突發事件時,應當立即停止相關食品的經營活動,對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以及原料,工具,設備等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其次,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通知相關供貨者和消費者;最后,應當在事故發生后的兩個小時內,向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衛生計生部門報告。
3:積極配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調查,取證工作,不得隱匿,偽造,毀滅有關證據。
4:建立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臺帳,如實記錄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處置涉及的食品名稱,批號,數量,生產廠家和聯系方式,供貨者名稱和聯系方式,處置的方式和結果,記錄保持期限不得少于兩年。
十二,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制度
1:食品添加劑應專人采購,專人保管,專人領用,專人登記,專柜保存。
2:食品添加劑的存放應有固定的場所或櫥柜,標識“食品添加劑”字樣,盛裝容器上應標明食品添加劑名稱。
3: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采用精確的計量工具稱量,并有詳細記錄。
食品安全規章制度15
說明: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其規章的規定,餐飲服務單位應制定本單位的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其資料包括但不僅僅限于以下方面:
1、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單位組織機構;
2、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職責;
3、消費者舉報投訴管理制度;
4、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管理制度;
5、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6、采購查驗、索證索票和記錄制度;
7、庫房管理制度;
8、食品留樣管理制度;
9、食品添加劑使用與管理制度;
10、廢棄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11、個人衛生管理制度;
12、餐飲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3、環境衛生管理制度;
14、小型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按照餐飲服務許可審查分類,不一樣類型的餐飲服務帶給者需制定不一樣資料的.食品安全規章制度,即:第一、二、五類的需制定1-13項,第三、四類的需制定第14項。
為了方便餐飲服務單位制定食品安全規章制度,我們對上述14項資料的規章制度作出了具體要求,餐飲服務單位要按照要求,制定出適合本單位狀況的各項食品安全規章制度,并按照要求統一制作版面上墻遵照執行。14項資料的規章制度要求參見附件1。
具體申報時,申請者僅需帶給相關規章制度的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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