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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規章制度

時間:2023-03-17 15:59:38 規章制度 我要投稿

酒店規章制度【薦】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酒店規章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酒店規章制度【薦】

酒店規章制度1

  1、在副總經理或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酒店餐飲部的經營管理工作,確保其正常運轉。

  2、根據酒店的預算和酒店的市場環境、部門的歷史數據和現實情況,審核有關部門的年度預算、月度計劃,報總經理審批后組織實施。

  3、制定本系統的經營管理制度、服務標準、操作規程,制定餐飲經營方針、經營策略,策劃促銷推廣的大型活動和重要宴會。

  4、巡視下屬各部門,關注運作情況,檢查工作進度,抽查服務質量,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偏差,確保日常工作的順利進行。

  5、經常檢查廚房出品質量,把好食品衛生安全質量關,搞好出品、營銷分析,找出成本、服務等方面出現的問題,提出改進的措施。

  6、與餐飲部經理、行政總廚研究、設計、推廣新菜單,嚴格控制成本和綜合毛利率,不斷拓展新市場、開發新客源,提高酒店的知名度和市場占有率。

  7、親自組織和安排大型團體就餐和重要宴會,負責VIP客人的迎送。

  8、親自收集客人對餐飲、質量的意見,處理重要投訴,研究市場變化,及進發現消費動態,調整酒店的餐飲營銷策略,抓住可行的盈利機會。

  9、主持運作會議,每周召開一次業務檢討會議,每月一次營銷會議,確保管轄部門的日常動作,不斷提高服務、提高出品質量、提高營業和利潤水平。

  10、有針對性地組織服務骨干和廚師外出學習重視新知識新技術的運用和推廣。

  11、抓好主管部門的服務質量檢查工作,跟進服務質量檢查發現的薄弱環節,提高酒店的整體服務質量水平。

  12、負責與市場營銷、房務、人力資源、財務、工程等部門總監、經理的`橫向聯系,確保酒店服務的一致性。

  13、督促有關部門制定服務技術、烹飪技術的培訓計劃,建立定期考核制度,親自負責培訓下級業務骨干,指導并檢查各分部門的員工培訓。

  14、審核所管轄部門的人事變動,關心員工的工作和生活,及時提供必要的工作指導和幫助,調動他們的工作積極性。

  15、完成副總經理、總經理布置的其他工作。

酒店規章制度2

  一、 工作態度:

  1、按酒店操作規程,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工作。

  2、員工對上司的安排有不同意見,一般情況下應先服從執行。

  3、員工對直屬上司答復不滿意時,可以越級向上一級領導反映。

  4、工作認真,待客熱情,說話和氣,謙虛謹慎。

  5、對待賓客的投訴和批評時應冷靜傾聽,耐心解釋,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客人爭論, 解決不了的問題應及時告知直屬上司。如以自身原因引起的客人投訴視情節給予嚴肅處理。

  6、員工應在規定上班時間的.基礎上適當提前到達崗位作好準備工作。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員工尚未接班前當班員工不得離崗。員工下班后,無公事,應及時離開酒店。

  7、未經部門經理批準,員工不得在酒店內接待親友來訪。員工不得使用客用電話。

  8、上班時嚴禁串崗、閑聊、吃零食、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9、員工應自覺保持更衣室衛生,不放雜物;鞋子不得隨意擺放;

  10、不準利用職務之便給親友予以各種特殊優惠,各類優惠折扣需經部門主管以上領導批準審核。

  11、前廳員工應嚴格按照工作流程為賓客辦理預訂、入住、退房等手續,熟悉各 類房型、朝向、價格,熟悉各協議價格。

  12、嚴格準確執行交接班程序。認真做好各項工作記錄、規范填寫各項工作報表。

  13、積極參加部門例會及各項培訓工作,努力提高自身素質和業務水平。

  二、 制服及工號牌:

  1、員工制服由酒店發放,員工有責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

  2、所有員工應佩戴作為工作服一部分的工號牌。員工遺失或損壞工號牌需及時申請補發,并按規定繳納成本費用。

  3、員工離職時須把工作服和工號牌交回到人事部門。

  三、 儀表、儀容、儀態及個人衛生:

  1、員工精神面貌應表情自然,站、立、行姿勢端正得體,面帶微笑,站立服務,使用普通話、使用禮貌用語。

  2、員工的工作服裝應隨時保持干凈、整潔。

  3、男員工應修面,頭發不能過耳和衣領。

  4、女員工應梳理好長發,使用發夾或發網。

  5、員工應穿正裝黑色皮鞋,禁穿拖鞋上崗。女員工長襪末端不得露于裙外。

  6、允許佩戴手表、婚戒以及無墜耳環,其它夸張顯眼首飾上班時間嚴禁佩戴。

  7、 工作時間內,不剪指甲、摳鼻、剔牙;打哈欠、噴嚏應用手遮掩。

  8、 工作場所內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嘩。做到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9、保持工作區域內衛生整潔,衛生必須一班一清。

  四、 拾遺:

  1、在酒店任何場所拾到現金或遺留物品應立即上繳部門主管,作好詳細記錄。

  2、拾遺不報將被視為從偷竊處理。

  五、 酒店財產:

  酒店物品(包括發給員工使用的物品)均為酒店財產,無論疏忽或有意損壞,當事人都必須酌情賠償。員工如犯有盜竊行為,酒店將立即予以開除,并視情節輕重交由公安部門處理。

  六、 出勤:

  1、員工必須依照領班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變更班次休假須先征得部門領班允許。

  2、員工請假應按酒店相關請假程序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3、員工在工作時間未經批準不得離店。

  4、員工必須按照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

  5、部門考勤員應客觀公正嚴肅的做好部門考勤,不得弄虛作假;

  七、獎勵:

  1、服務工作優異,受到客人口頭或書面表揚者,給予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者,視情節上報酒店給予獎勵;

  3、敢于和不法分子做斗爭,積極保護酒店財產不受損失;

  4、節能降耗,減少部門成本者。

  5、對于工作認真良好的員工,部門根據情況提供升職空間。

酒店規章制度3

  為了規范管理廚房員工,特制定以下制度:

  1.廚房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以確保食品衛生。

  2.員工必須提前10分鐘到崗,與下一班次進行交接;當班期間不得聊天。

  3.進入廚房后必須著工裝,保持儀容儀表整潔,洗手后方可上崗工作。

  4.員工在下班前要打掃廚房衛生,與下一班次交接工作。

  5.工作時間內不得擅自離崗、串崗、看書、睡覺等,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6.不能在非吸煙區吸煙,廚房內嚴禁吸煙。

  8.不得在廚房區域內追逐,打鬧、吸煙,不得做有礙廚房生產和廚房衛生的事。

  9.下采購單時應嚴格計算,既滿足使用又不至于存放太久,以節省流動資金。

  10.接收半成品、食材時,嚴格把好質量關,做到原料不新鮮不接收。

  11.非冷菜間員工,在沒有特殊情況下不得進入冷菜間。

  12.冷菜間的菜板在每天使用前要使用酒精消毒。

  13.不得坐在案板及其他工作臺上,不得隨便吃拿食物,不得擅自將廚房食品、物品交與他人。

  14.罐頭食品一經打開,必須倒入不銹鋼器皿內并放入冰箱。

  15.在操作過程中不得直接用操作工具和用手品嘗,嘗過的菜不能放回鍋內。

  16.熟菜須用罩蓋遮住。

  17.每天配菜結束,及時清理地面,保持廚房地面清潔,無積水,無油垢,墻上無食物殘渣和污漬。

  18.不在洗菜池、洗手池內洗拖把、污物,餐后所有調味品須加蓋。

  19.用具、器皿嚴格按洗滌,保管程序進行清洗及存放,確保餐具、食物、器皿的衛生。

  20.爐灶火種不能連續開2小時,如長期不用應關掉火種。

  21.自覺維護保養廚房設備及用具,嚴禁設備帶“病”操作,或將專用設備改作他用,如損壞公物按規定賠償。

  22.增強節水、節電意識,在工作允許的情況下,能關掉的.設備盡量關掉。

  23.冰箱每日一小清、每周一大清;存放食品時,要使用保鮮膜或袋包裝,生熟分開,做到“先進先出”,碼放合理。

  24.自覺養成衛生習慣,隨時保持工作崗位及負責區域的衛生整潔。每餐加工完畢,及時清理灶臺衛生,鍋具、抽油煙機應每日一小清、每周一大清。

  25.餐廳廚房內應設置污物處理蓋桶,并有專人保潔和處理。

  26.定期對廚房進行徹底地打掃,配合管事員做好相關領域的衛生清潔工作。

  27.未經廚師長批準,不得擅自帶外人進入廚房。

酒店規章制度4

  一、工作職責:

  1、執勤時間統一著裝,姿態端正,樹立威武、文明的執勤形象。不準穿奇裝異服;夏天不準穿拖鞋、背心、短褲;

  2、公司保安白天實行坐班制,白班期間保安不可隨意上樓,如果有事或問題需上樓時,經行政中心同意后方可上樓,并及時找人替崗。當班期間作好當班值勤記錄,力求詳細、準確、客觀,并分別簽名確認。

  3、上層領導到來應主動站起問好,董事長、總經理及客戶到門口時應主動開門迎接。

  4、對來公司人員應做到熱情有禮,不卑不亢,外來人員進辦公樓應問詢清楚,如是客戶應主動與相關部門聯系,經確認后方可放行,由保安填寫客戶登記表;

  5、有推銷人員要求進公司,應先電話確認是否和相關部門聯系,確認后進行會客登記(填寫“會客登記表”),在得到確認并進行登記后方可放行,在人員離樓時應檢查核對“會客登記表”的簽字回執。如身份不明或形跡可疑人員進公司,保安應視情況進行靈活處理;

  6、嚴格檢查員工徽章或證件(員工必須佩帶徽章),有權拒絕沒有佩帶徽章的員工進入公司,有權拒絕不符合公司著裝要求的員工進入公司,對于員工有損公司形象的行為應立即制止,如果員工不聽勸阻,報辦公室后有權對此員工處罰;

  7、對本公司員工應加強監督管理,上班時間員工因為業務外出必須進行出入登記。如果員工不登記者有權拒絕其出入;

  8、維護打卡秩序,監督打卡紀律,防止員工代打卡。如遇打卡失敗等特殊情況,應監督員工填寫手工簽到表;

  9、負責公司消防中心的管理工作,熟練掌握各種消防設施的`使用方法,和上級消防機關保持緊密聯系,遇到緊急情況及時反饋并作應急處理。定期檢查公共區域的消防設施,對電源集中區、火源區不定期進行巡查,及時發現事故隱患,防患于未然;

  10、晚上隨時對各樓層進行巡視,若有亮燈、門窗開啟等情況,務必關閉。如發現可疑情況,提高警惕,靈活處理。若事態嚴重,立即上報或報警;

  11、配合行政中心,對員工執行公司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對發現的問題應及時進行制止,情節嚴重的交行政部處理;

  12、保安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紀律,并嚴格按照公司紀律的要求對違反規定的員工在授權范圍內執行處罰。

  13、下班期間,留意公司員工攜帶的物品,防止公司財物丟失。

  二、懲罰制度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情節給予警告至大過處理,造成嚴重后果者,可給予開除處理

  1、上班時著裝不整潔,不注意儀容,有損保安形象的,每次罰款20元;

  2、上班時,做與值班無關的事(如看書、閑聊),影響工作者,處以罰款20元,上班睡覺者,第一次罰款50元,第二次予以辭退,非工作需要,外人嚴禁在值班室逗留,違者雙方各罰款50元。

  3、上班時發現違法亂紀、不遵守公司規章制度的人和事,不制止、不處理、不上報或縱容者,對當班保安罰款50元;

  4、上班期間,由于瀆職行為造成公司財產、物品丟失的,由保安按物品價格的兩倍進行賠償;視情節輕重處100元罰款至辭退。

  5、不認真履行保安職責,不服從領導,玩忽職守、故意刁難、打擊報復同事者,視情節給予處罰,特別嚴重者,給予開除處理,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送公安機立案處理;

  6、有其它違紀行為的,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罰。

  三、獎勵制度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嘉獎至記大功表彰

  1、在執勤過程中,嚴格、公正、文明,無任何責任事故,可做表率;

  2、在處置突發事件、維護公司利益的活動中,表現突出,貢獻突出者;

  3、有其它重大突出表現者。

酒店規章制度5

  1.員工每月享受帶薪休假4天,每天工作8小時(不含用餐和休息時間)。特定部門除外。

  2.根據營運需要,公司按《勞動法》規定可以要求員工超時工作,以等同時間補鐘。

  3.門店實行全員上、下班打卡考勤制度,拒不參加打卡,以曠工論處。

  4.每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下罰款現金10元,10分鐘以上按1分鐘1元計,15分鐘以上4小時以內扣罰75元,當月遲到、早退累計3 次,另行扣罰75元。

  5.員工漏打卡每月不得超過2次,同時須由部門負責人簽字證明方為有效。當月漏打卡第3次扣款30元,以后每漏打卡1次扣罰10元

  6.曠工:基層員工曠工1天扣罰150元;其他人員曠工1天扣罰300元,連續曠工3 天、作自動離職處理。

  7.員工連休、病假、事假5天(含)由部門負責人審批執行,5天以上由門店總經理審批。

  8.病假:員工請假須有醫院或相關醫療機構,開具的病假證明單及收費單,員工所獲得的病假天數與扣薪金天數相等。

  9.事假:扣除所請事假天數的工資,且事假不享受當月請假期內公司特定福利和其他獎勵補貼,事假全年累計10天和病假全年累計達15天以上,不享受年假。

  10.年假:凡在本公司任職滿一年的`員工,享受有薪年假5天,,工作期間提出辭職的不享受年假年假不許跨年度累計,受到兩次以上警告處分或重大違規違紀處罰的,當年年假取消。

  11.請假必須要填《員工請假卡》,需要提前24小時申請,經批準后,假期生效,不接受電話請假,未經批準不得無故缺席或擅自離崗,否則以曠工論處。

  12.員工享有國家法定節假日,部門按實際工作需要制定休假計劃,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的,按公司規定給予補休處理

  13.婚假、產假、喪假參照員工手冊相關規定

酒店規章制度6

  1、在餐飲總監或副總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酒店餐飲部的經營管理工作。

  2、根據酒店的預算和酒店的市場環境、部門的歷史數據和現實情況,編制部門的年度預算、月度計劃,報餐飲總監、總經理審批后組織實施。

  3、制定本系統的經營管理制度、服務標準、操作規程,制定餐飲經營方針、經營策略,策劃促銷推廣大型活動和重要宴會。

  4、巡視屬下各部門,關注運作情況,檢查廚房出品質量,檢查工作進度,抽查服務質量,搞好出品、營銷分析,找出成本、服務等方面出現的問題,提出改進的措施。

  5、會同行政總廚研究、設計、推廣新菜單,創造市場認可的招牌菜色,不斷拓展新市場、開發新客源,提高酒店的知名度和市場占有率。

  6、親自組織并參加市場調查,掌握原材料行情,嚴格控制成本,合理控制餐飲價格水平和綜合毛利率,每天檢查盈利進度,每月檢查完成預算的情況,采取對策確保年度盈利指標的完成。

  7、加強現場管理,經常巡視餐廳,親自組織和安排大型團體就餐和重要宴會,負責VIP客人的迎送。

  8、親自收集客人對餐飲質量的意見,處理重要投訴,研究市場變化,及時發現消費動態,調整酒店的餐飲營銷策略,抓住可行的盈利機會。

  9、主持餐飲部日常工作會議,每周召開一次業務檢討會議,每月召開一次營銷會議,確保部門的日常運作,不斷提高服務、提高出品質量、提高營業和利潤水平。

  10、有針對性地組織服務骨干和廚師外出學習,重視新知識新技術的運用和推廣。

  11、負責與市場營銷、前臺、客房、人力資源、財務、工程等部門經理的橫向聯系,確保酒店服務的一致性。

  12、制定服務技術、烹飪技術的培訓計劃,建立定期考核制度,親自負責培訓下級業務骨干,指導并檢查各分部門的員工培訓。

  13、親自負責對直接主要業務骨干的招聘,想辦法引進有一定客戶支持的、有實際管理經驗的餐飲管理人才和生產技術人才,重視培訓、考核、督導和工作評估,切實調動他們的積極性,提高服務水準。

  14、負責部門獎金的分配工作,決定本部門的.人事變動,關心員工的工作和生活,及時提供必要的工作指導和幫助,調動他們的工作積極性。

  15、抓好設備設施的維修保養,確保各種設施處于完好狀態,防止事故的發生。

  16、定期組織檢查消防器具,做好通緝協查、防火、防盜工作,對本部門的安全負責。

  17、完成餐飲總監、副總經理布置的其他工作。

酒店規章制度7

  1、執行上級的各項指示,上傳下達,準時當班。

  2、協助樓面經理搞好日常工作,做好廳面與廚房工作的配合溝通。

  3、負責檢查餐前餐廳的各項擺設、用品、設施及服務員的儀容儀表。

  4、清楚明了當市的`沽清情況,可供菜品、酒水、特別推介,訂餐動態,服務人員到崗情況,氣候,特別日子等與經營有關的信息,并作出妥善安排。

  5、在開餐時間里參與服務工作,并在現場督導本區域員工為客人提供高效率的服務,確保各崗位按規程規范操作。

  6、控制所屬區域的客人用餐情況,主動和客人溝通,及時解決出現的問題,較好地處理客人的投訴,建立良好的顧客關系。

  7、做好餐廳的安全防火、食品衛生工作。負責本轄區設備的維護、保養、清潔。

  8、安排屬下員工工作任務,靈活調配人員,發揮帶頭作用并及時補位,保證各項服務質量。

  9、配合樓面經理做好員工的培訓工作。

  10、完成上司交辦的其它工作。

酒店規章制度8

  為保證經營煙酒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酒安全法》(以下簡稱《煙酒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煙酒安全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煙酒安全法實施條例》)》及相關規章制度及國家煙酒安全標準,制定本制度。

  一、對經營的煙酒安全負責,對社會和公眾負責,承擔社會責任。學習煙酒安全相關法律知識,建立健全煙酒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證煙酒餐飲安全,依照國家煙酒安全法律、法規和煙酒安全標準從事煙酒經營活動。服從社會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監督管理,持之以恒做好煙酒安全工作。

  二、從事煙酒經營,保證依照國家法律規定按法定條件取得煙酒流通許可證照。經營條件發生變化,不符合煙酒經營要求的,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發生煙酒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立即停止煙酒經營,向所在地縣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報告。

  三、經營煙酒,保證僅在煙酒流通許可部門核準的許可范圍

  范圍內從事煙酒經營活動;保證符合《煙酒安全法》第二十七條要求,保證不經營《煙酒安全法》第二十八條所禁止經營的煙酒。

  四、采購煙酒,堅持每批次查驗供貨者的煙酒流通(批發)許可證(煙酒生產商直供還須查驗其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煙酒合格的證明文件,保證不從無上述許可證照及證明文件的供貨商處購進煙酒經營。

  五、貯存或銷售預包裝煙酒,保證按照煙酒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

  貯存或銷售散裝煙酒,在貯存位置或銷售散裝煙酒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煙酒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經營生熟煙酒,應當符合煙酒安全所需要的溫度,安間隔離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煙酒貯存、銷售的容器、工具和設備安全、無害,保持清潔,并符合保證煙酒安全所需的溫度要求等特殊要求。

  六、煙酒經營,保證建立執行并遵守國家法定制度:

  1、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煙酒經營,體檢健康證明隨身攜帶,以備檢查。患有《煙酒安全法》、《煙酒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煙酒工作疾病的從業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煙酒的工作。

  2、煙酒退市制度。煙酒經營中發現經營的煙酒不符合煙酒安全標準,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存放,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對貯存、銷售的煙酒定期進行檢查,查驗煙酒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及時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及其他不符合煙酒安全標準的煙酒,并做好記錄。

  七、銷售煙酒,主動向消費者提供銷售憑證,對不符合煙酒安全標準的煙酒履行更換、退貨等義務。

  八、發生煙酒安全事故時,對導致或者可能導致煙酒安全事故的煙酒及原料、工具、設備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發生之時起二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酒店規章制度9

  一、目的

  為嚴肅酒店勞動紀律,引導員工行為,明確各部門處罰職責,特制定本條例。

  二、管理總則

  實事求是,公平公正

  三、處罰體系

  1.人力資源部:負責對酒店所有規范中涉及的處罰條款進行審核,保證處罰體系的系統性和規范性;保障酒店各項處罰及時、準確并符合國家法規。

  2.各部門負責人:履行管理職責,確保本部門員工認真執行各項制度規范。發現員工有違規行為,及時執行處罰,報告并配合人力資源部進行調查和處罰。

  四、處罰等級

  1.罰款:適用于一般違紀者,按照過失等級不同,設置不同罰款數額。

  2.無薪停職:員工違反酒店規定或涉及刑事審案時,酒店在考慮對其作出某種處理之前,可給予不超過14天之無薪停職處分。

  3. 開除/解除勞動關系:員工違反酒店規定或涉及刑事審案時,酒店給予解除勞動關系的處罰。

  4.過失等級劃分:按照過失的嚴重程度劃分為輕微過失、一般過失、嚴重過失、重大過失。

  五、處分處罰權限

  1.由部門負責人發現的問題,對責任人開據罰款單并交人力資源部備案,月初將存根聯統一交財務部。

  2.由值班經理或其他部門經理發現的問題,經核實后,由行政辦公室對責任人開據罰款單并交部門經理找責任人簽字,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3.無薪停職、解除勞動關系、開除由部門負責人提出,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4.對部門負責人的處罰,由行政辦開具罰款單,總經理簽批后轉人力資源部備案處。

  六、處分處罰程序

  1.員工受到任何處分、處罰,員工所在部門均會發出《罰款通知單》,列明員工犯規細節和處理依據的條款,經受處分的員工簽名后,部門負責人簽名認可,送交人力資源部審核。

  2.員工如受到紀律處分,將記錄在案。

  3.員工在月內受到處分的,不提升職務或工資,不能參加優秀員工、優秀管理者等類似評選活動。

  4.員工犯規證據確鑿,但拒絕在《員工罰款通知單》上簽名者,部門負責人和行政辦直接簽署后,報總經理審批。

  5.部門負責人違紀處罰由行政辦公室依據酒店規定發出,經受處分部門負責人簽名后,報總經理批準。

  6.所有扣款由當月工資中進行扣除。

  7.各部門于每月1日匯總上一月所有罰款單據交財務部審核。

  七、上訴步驟

  員工有權對所給予的紀律處分提出上訴,可書面向直屬上司也可越級向部門負責人直接反映,乃至向人力資源部直至總經理反映,并得到答復。所有上訴將保密處理。

  八、處分處罰類別

  (一)組織紀律類

  1.工作時間唱歌。(10元)

  2.非酒店管理人員和市場銷售人員工作時間,在面客區域接打私人電話。(10元)

  3.工作時間睡覺。(20元)

  4.工作時間吃零食或者偷吃酒店、客人食品。(10元)

  5.工作崗位上談論與工作無關的事或嬉笑。(10元)

  6.工作時間看書、看報、聽音樂、看電視。(20元)

  7.工作時間聚堆聊天(10元),跨部門聚堆聊天。(20元)

  8.工作時間或工作場所下棋、打牌。(50元)

  9.未經上級批準,離開工作崗位未釀成事故的。(20元)

  10.私自帶親朋好友在酒店參觀。(10元)

  11.當班時間未經允許會客或不在酒店規定地點會客。(20元)

  12.帶情緒上崗。(30元)

  13.攜帶私人提包、香煙等與工作無關之物進入工作場所。(10元)

  14.不按規定接聽電話。(第一次5元,第二次10元,第三次15元),持酒店配 備手機,不接聽電話一次30元。

  15.上級越級指揮工作,下級越級請示工作。(20元)

  16.未經批準著裝外出。(10元)

  17.未經允許班前、班中喝酒或帶酒意上崗。(50元)

  18.員工下班后無故在酒店內停留或者下班后無故在工作崗位或營業場所逗留 (20元)不服從分配和管理或消極怠工,(20-50元)

  19.拒絕接受任務,不服從正常調動。(50元,情節嚴重者辭退)

  20.推諉、抵抗、變相不服從管理。(20-5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辭退)

  21.不接受檢查、態度惡劣。(20-5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辭退-開除)

  22.對酒店規定、處理有意見,不通過組織反映,妄加評論。(30元)

  23.隱瞞過失、知情不報、欺上瞞下、為過失者包庇、打圓場。(30元至無薪停職)

  24.弄虛作假。(20-50元,情節嚴重者無薪停職至辭退)

  25.參加會議手機不定在振動位置。(50元)

  26.未按要求參加酒店舉辦的各種會議、學習及其它集體活動。(50元)

  27.參加酒店集體活動,不顧大局,不聽指揮,不服從管理。(50元)

  28.集體活動起哄、鼓倒掌、喝倒彩。(50元)

  29.參加酒店集體活動有失態行為。(50元,情節嚴重者無薪停職-辭退)

  30.擾亂會議秩序。(20-50元,情節嚴重者無薪停職-辭退-開除)

  31.在宿舍內打鬧、大聲喧嘩影響他人休息。(20-50元)

  32.私自在客房看電視、不按規定使用客用電梯設施設備。(20元)

  33.私自帶外人進客房看電視、洗澡、留宿。(視情節給予辭退-開除)

  34.就餐時間過長,超過規定時間10分鐘(10元),超過20分鐘(50元)

  35.探聽客人隱私,泄漏客人隱私或個人資料。(辭退- 開除)

  36.把客用品、店用品帶入宿舍。(50-100元)

  37. 偷吃、偷拿酒店食品、飲料。(50元,無薪停職-辭退-開除)

  38. 私自帶親朋好友到宿舍。(20元)

  39. 擅自帶人在宿舍留宿。(50元)

  40. 在宿舍內喝酒。(30元)

  41. 在更衣櫥或宿舍物品櫥內存放酒店物品,(100-200元,無薪停職-辭退-開除)

  42. 利用工作之便,委托客人辦私事。(20-5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

  43. 動用酒店設施干私活。(20元-5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

  44.利用酒店的材料干私活。(20-5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辭退-開除)

  45. 利用工作之便推銷代售非酒店產品。(10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

  46. 私自換取或套取外匯。(辭退-開除)

  47. 利用工作之便,營私舞弊。(辭退-開除)

  48. 親朋好友來店消費少收或不收款。(無薪停職-辭退-開除)

  49. 報假帳、弄虛作假,合伙營私舞弊或銷毀、涂改各種原始記錄資料、帳單、單 據,利用已付帳單向客人收費以及故意加減,中飽私囊。(開除并追究法律責任)

  50. 私自調班。(5元)

  51. 向客人索取或變相索取小費,接受.賄賂,或向他人行.賄。(無薪停職直到開除并 追究法律責任)

  52. 不按規定處理賓客遺留物品。(50-100元,情節嚴重者開除)

  53. 擅自動用客人的物品。(無薪停職-辭退-開除)

  54. 私自攜帶物品進出酒店,拒絕接受檢查。(10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

  55. 截留贈送客人的禮品(含消費券)。(無薪停職-辭退-開除)

  56. 以假劣物品更換酒店物品。(開除)

  57. 未經允許進入倉庫。(10元)

  58. 不走員工通道。(10元)

  59. 乘出租車進出酒店正門。(10元)

  60. 浪費材料、水、電等能源。(20元)

  61. 在酒店內無煙區或酒店車輛上吸煙。(200元)

  62. 私自向外界提供酒店內的有關文件資料。(50—10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辭退)

  63. 違章作業,造成事故。(50-10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辭退-開除)

  64. 出現重大設備故障不及時上報(20-5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

  65. 酒店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非完全個人責任的(100-200元);屬個人責任的(視 情況賠付,情節嚴重辭退-開除)

  66. 責任心不強,造成設備設施及物品損壞。(物品價值20-100元罰款5-10倍,100 元以上罰款5倍,情節嚴重無薪停職-辭退)

  67. 擅自動用、破壞酒店消防設備設施。(無薪停職-辭退-開除)

  68. 蓄意破壞酒店各種設備、設施及物品。(無薪停職-辭退-開除并追究法律責任)

  69. 拉幫結伙,搞小團體。(50-10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辭退)

  70. 在店內外損害酒店形象和聲譽的行為。(50-100元,情節嚴重辭退-開除)

  71. 挑撥是非、亂傳閑話、影響團結、擾亂酒店的正常工作環境和秩序。(50-100 元,情嚴重無薪停職-辭退-開除)

  72. 罷.工或煽動他人罷.工。(開除)

  73. 在酒店區域亂涂亂畫,或寫侮辱性文字。(開除)

  74. 賭博或變相賭博及進行其他帶賭博性質的活動。(開除)

  75. 偷看、偷聽和故意傳播黃色刊物、錄像。(開除)

  76. 毆打他人、聚眾鬧事、煽動、參與毆斗、動用兇器威脅他人。(開除-情節嚴重 依法交司法部門處理)

  77. 受治安條例和國家刑律處罰。(開除)

  (二)行為規范類

  1. 酒店內不按酒店要求行走(10元)

  2. 行走時背手、手插口袋、袖手、勾肩搭背。(10元)

  3. 在營業場所舉止不雅、行走節奏慢或跑動。(10元)

  4. 走路與賓客搶道、爭行、遇客不禮不避讓,超過客人不致歉。(10元)

  5. 不微笑服務、不使用禮貌規范用語。(10元)

  6. 遇到客人、同事(上級)不主動問候或遇酒店人員陪同客人時只問候酒店人員, 不問候客人;下級問候無回答。(10元)

  7. 工作時間不講普通話。(10元)

  8. 對客人、對同事亂用稱謂。(20元)

  9.客人站著,坐著與客人講話或辦事。(15-2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

  10.出口傷人、粗言穢語、污辱人格。(50-10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辭退)

  11.接聽電話不規范或背對客人打電話,打電話遇客人、領導不點頭示意。(10元)

  12.與客人打招呼舉止不雅(指指點點)。(10元)

  13.對客人的意見不及時反饋。(30元)

  14.工作失誤出錯不向客人賠禮道歉。(2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

  15.未經允許進入客人用房、辦公室。(20元-無薪停職)

  16.無緊急事項,打斷客人、領導談話。(20元)

  17.取笑同事與客人。(20-5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

  18.遺忘客人交辦的事項。(20元-無薪停職)

  19.接待服務中單手接遞物品,亂扔、亂拋、亂堆放。(20元)

  20.講話時交頭接耳。(10元)

  21.用腳開門,用腳踢門。(10元)

  22.面客區域操作聲音大,講話,走路聲音大。(10元)

  23.在崗位上打鬧。(20-5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

  24.班中站姿不雅。倚墻、倚物、身子不挺直。(10元)

  25.當班時打哈欠不捂嘴、抓癢、嘆氣、抓頭皮、掏耳朵、挖鼻孔、剔牙、梳妝打扮, 咳嗽時不掩口、不掉轉頭。(10元)

  26.蹲或坐在地上。(20元)

  27.未等對方講完話即扣電話或摔電話。(2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

  28.隨地吐痰、亂扔紙屑。(10元)

  29.在酒店的備品及宣傳資料(或宣傳牌)上亂寫亂畫。(10元)

  30.在設備設施、臺面、椅、門窗、墻面等亂寫亂劃。(20元)

  31.打聽、傳播、干涉外部門的事宜。(20元)

  32.對顧客、對上級、對檢查人員亂解釋。(2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

  33.工作出現差錯,為避免處罰,私自請客人講情。(15-2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 辭退)

  34.故意刁難他人或其他部門。(20-5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

  35.工作互相推諉,推卸責任。(20-5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

  36.截留客人的錢財。(開除并追究法律責任)

  37.偷拿、騙取酒店或他人財物。(無薪停職-辭退-開除,并追究法律責任)不注意 公共道德,嚴重破壞衛生秩序。(無薪停職-辭退-開除)

  (三)儀容儀表類

  1.不按規定佩戴領帶、領結、領帶夾、胸花、員工工牌佩戴歪斜、位置不規范。(5 元)

  2.制服不清潔,不平整,有破損、脫絲、鈕扣不全,制服有異味、有褪色、有污跡、 不合身。(10元)

  3.不著酒店規定顏色的鞋襪。鞋有破損、有明顯污染、不光亮清潔;襪子有破損、 脫絲(5元)。皮鞋釘金屬鞋掌。(5元)

  4.著裝不系扣,少系扣,領帶(結)松。(5元)

  5.不戴酒店配發的手套或手套破損、有污跡。(5元)

  6.佩戴的領帶不熨平,脫色、破損。(10元)

  7.襯衣不束在褲內。(10元)

  8.不按酒店規定佩戴口罩、帽子(10元)

  9.挽褲腿、卷袖子。(10元)

  10.廚師、保安、行李員等在酒店工作時間行走不戴帽子、歪戴帽子、手拿帽子。(10 元)

  11.不按規定著酒店配發的制服或要求樣式的工鞋。(10元)

  12.(男)有胡須。(10元)(女)面部不整潔、化妝不達標。(10元)

  13.工作時間內佩戴耳環、手鏈、夸張性手表、戒指(婚戒除外)等飾物。(10元)

  14.發型 男:前遮眉、側過耳,鬢角過中耳線,后過衣領;(10元)留怪異發型或怪 異顏色(10元-20元)。 女:長發不盤起,頭飾過多、過大、與發色反差大,劉海過長;(10元)留怪異發型或染成非黑色。(20元)

  15.染有色指甲油、指甲過長;手不清潔。(10元)

  16.口腔有異味,身體有異味。(10元)

  17.戴變色、異型近視鏡。(10元)

  (四)考勤類

  1.遲到:10分鐘以內,扣罰10元;遲到20分鐘以內,扣罰20元;遲到30分鐘以內,扣罰30元;遲到5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當日按曠工處理。(特殊情況下除外)

  2.早退:早退10分鐘以內,扣罰10元;早退20分鐘以內,扣罰20元;早退30分鐘以內,扣罰50元;早退超過30分鐘以上,當日按曠工處理。

  3.曠工:

  3.1在工作時間內,擅自脫崗聊天,出店辦私事,按曠工處理。

  3.2未按酒店規定辦理、補辦請假手續,按曠工處理。

  3.3當月無故曠工,除扣發當日工資外,停發當月全部獎金,取消當月的一切補貼。

  3.4當月連續曠工達三天或累計曠工五天以上的,給予辭退。

  4.指紋考勤:上、下班未按指紋,一次給予10元扣罰。

  (五)安全類

 1.不遵守《交通安全規則》。(150元)

  2.無證駕駛。(辭退)

  3.未按規定穿戴安全防護用品。(50元)

  4. 未按規定放置安全器材。(50元)

  5.應急燈、煙.感.器、噴淋器、安全緊急出口燈不正常。(50元)

  6.未按規定安裝防爆燈。(50元)

  7.擅自拔打應急、火警電話或用于其它用途。(5—150元)

  8.擅自移動或拆除應急、火警電話(10元)

  9.違章使用安全器材、擅自拆卸或轉借安全器材。(10元)

  10.擅自挪用消防安全設施。(10元)

  11.人為破壞或丟失安全器材。(50元)

  12.消防通道不暢通。(100元)

  13.不按規定配置滅火器材。(100元)

  14.消防設施不定期檢查。(100元)

  15.擅自將安全器材帶出酒店。(100元)

  16.鑰匙未按規定上盤或盤上無標識。(10元)

  17.玻璃門沒有明顯標志或標志殘破。(30元)

  18.不設防火標志或標志殘破。(30元)

  19.雨雪天不放置警示牌或放置位置不醒目。(50元)

  20.安全標志牌不按規定放置。(50元)

  21.施工現場無明顯標志,施工工地安全防范措施不嚴,有安全隱患或造成客人、員 工人身傷害。(10元-辭退-開除)

  22.未經許可進入安全重地。(10元或嚴重警告)

  23.不及時制止兒童、殘疾人、老人進入有安全隱患的區域。(10元或嚴重警告)

  24.擅自進入監控室。(30元)

  25.未按規定鎖好門窗。(10元)

  26.違反安全規定,引發火災、造成人身傷害和設備損壞。(開除并移交司法機關處 理)

  27.班后未按規定鎖物品櫥、抽屜、柜、倉庫等。(50元或視情節給予責任人經濟處 罰)

  28.管道井門不鎖。(50元)

  29.古力蓋、地溝蓋故障不及時整改。(50元)

  30.不按規定方法使用保險箱。(50元)

  31.設備設施維修不徹底,存有安全隱患。(50元或警告)

  32.使用有安全隱患的工具。(50元或警告)

  33.擅自使用電器或亂拉電線。(10元或嚴重警告)

  34.遇特殊情況(含惡劣天氣)沒有預先采取防范措施。(10元或嚴重警告)

  35.設備不定期檢修。(10元或嚴重警告)

  36.高空作業無防護措施。(10元或嚴重警告)

  37.刀具管理不善。(10元或嚴重警告)

  38.排油煙罩、煙道不定期檢修或清理不及時。(10元或嚴重警告)

  39.對于不安全因素檢查不及時、報修不及時或維修整改不及時。(150元)

  40.發現易燃易爆物品不上報、不上交。(50元)

  41.未查出入店車輛安全隱患和車輛損傷情況。(50元)

  42.未按規定發放、保管易.燃.易.爆.品。(視情節給予嚴重警告-辭退-開除)

  43.電工不使用“嚴禁合閘”牌。(100元或嚴重警告)

  44.非使用狀態時煤氣灶、柴油灶閥未關,班后未關閉煤氣罐。(100元)

  45.檢查不到位造成漏電、觸電。(100元)

  46.發現可疑人員或危險因素不匯報。(100元)

  47.擅自撬門撬鎖。(100元)

  48.不辦證擅自動用明火作業,動用明火處不放置滅火器或未采取其它有效的防范措 施。(150元)

  49.開水爐無水干燒。(150元或嚴重警告)

  50.接到電話報警第一時間不報告、不到位。(150元)

  51.人離廚房,明火不關閉。(150元)

  52.發生火災等緊急險情不服從指揮。(辭退)

  53.鍋爐閥門不安全、不定期檢查。(150元)

  54.高空懸掛物檢查不及時。(150元)

  55.擅自同意員工違章作業。(150元)

  56.遇到有傷害客人、損害酒店物品等行為不制止不上報。(視情節給予嚴重警告并 給予責任人降薪-降職-辭退-開除)

  57.私配營業場所、辦公室等部門鑰匙。(辭退)

  58.劇毒物品管理不善。(辭退)

  59.竊.聽客人電話。(開除)

  (六)物資類

  1.不按時上交上報部門物品領用計劃。(每拖一天10元)

  2.購進貨物沒有應有的證件、說明書、資料。(50元)

  3.對于進貨時發現的不合格物資,不及時退貨。(50元)

  4.未按“貨比三家”原則采購物資。(50元)

  5.對于酒店日常用品,進貨不及時。(50元)

  6.貨物購進不及時入庫。(30元)

  7.未經批準擅自更改品牌、供貨點、廠家。(50元)

  8.進貨物資不驗貨,不辦理手續,直接投入使用。(50元)

  9.物資短缺不匯報,不反映,自行外購補充。(20元)

  10.物資有庫存,重復購買,造成浪費。(50元)

  11.擅自將隨貨附贈品據為已有或送與他人。(200元)

  12.未按規定對物品及設備編號。(30元)

  13.未及時對物資進行周期檢查。(50元)

  14.各類物資未按品種分類存放,亂堆、亂放物資。(10元)

  15.未按最低儲備量或最高儲備量儲存各類物資,影響工作或造成浪費。(30元)

  16.抽驗貨物無記錄。(50元)

  17.不按規定設專人管理物資。(50元)

  18.帳、卡、物不相符,物品未建帳或與資金帳不符。(50元)

  19.未經批準或未辦理手續,擅自移動物品或互換位置。(50元)

  20.未經批準,擅自代存、代放、代管物品(客人物品除外)。(50元)

  21.工具類未設個人臺帳。(50元)

  22.未按規定對物資進行日、周、月、季、年度盤點。(50元)

  23.物品損壞不報修。(50元)

  24.帳外物資不記帳。(50元或警告)

  25.由于進貨把關不嚴,保管不善,造成經濟損失。(200元)

  26.未按酒店有關規定認真對酒店離職員工進行物資審核,造成物資流失。(50元)

  27.未按規定對物品采取相關的防潮、防氧化、防磁化、防蟲、防壓、隔熱等防范 措施。(未造成損失的50元,造成損失的視情節給予賠償)

  28.對即將到期的物品不及時按規定上報,造成浪費。(50-100元)

  29.不按規定填寫領料單(不含特殊情況事后補單。)(30元)

  30.未確認有貨即開領料單。(30元)

  31.開領料單不及時領貨,倉庫不及時跟催。(30元)

  32.進貨、發貨驗收時,相關單據填寫不及時,事后補單(特殊情況除外)。(30元)

  33.物品未經批準擅自替用。(50元)

  34.未按照以舊換新要求發放物品。(50元)

  35.領用的物品不登記、不建帳、無手續(50元)

  36.領錯或發錯物品。(20元)

  37.物資使用未實行“先入先出,先領先用”。(50元)

  38.無正常理由,物資消耗數量超出規定標準。(50元)

  39.未按調撥手續或不經主管人員允許,擅自外撥設備用品。(50元)

  40.無審批單,擅自發貨(特殊情況除外)。(50元)

  41.酒店可以再次使用的物資閑置,造成浪費。(50元)

  42.使用部門發現領用物資質量差,不反映、不匯報。(50元)

  43.庫管人員崗位調整時未進行物資盤點、交接。(50元)

  44.可以修復物品,閑置入庫,造成浪費。(50元)

  45.未經允許,擅自向店外外借設備物資。(50元-200元,情節嚴重者辭退)

  46.對廢舊物品不及時提出報廢。(50元)

  47.對退庫物品未進行相關包裝(5元)未按正常手續報廢物品。(10元)

  48.物品“以舊換新,以廢換好”未進行審查。(50元)

  49.已使用完畢的物資不及時提出退庫或退庫不鑒定。(50元)

  50.處理廢品時,無專人在現場管理。(50元)

  51.工服未洗滌即轉入庫存。(20元)

  52.不按規定擅自處理賣廢品。(50元)

  (七)設備設施類

  1.不按規定時間開關各類燈飾。(30元)

  2.霓虹燈部分打火不亮時,未及時關閉電源。(30元)

  3.下班后不按規定關閉設備電源.(30元)

  4.下班后關閉不應該關電源的設備。(50元至100元)

  5.鍋爐、空調水溫超過正常指標。(50元)

  6.不按規定控制溫度(冰箱)。(50元)

  7.接到報修后不按規定時限報修。(10元至50元)

  8.未及時將停水、停電、停氣信息通知相關部門。(50元)

  9.設備設施保養無記錄。(30元)

  10.移動設備使用完畢后,未及時收撤、歸位(30元)

  11.設備設施無操作規程。(50元至嚴重警告)

  12.設備超過使用年限未及時更換(正常運轉除外)。(50元)

  13.設備設施附件保管不善或備件不齊,設備不加裝安全保護設施。(50元)

  14.設備設施附件出現故障后未查出故障原因或無處理結果、無防范措施,就擅自 修復使用。(50元)

  15.備用設備不足,影響正常使用。(50元)

  16.外修設備收回不及時。(50元)

  17.班后不檢查清洗設備設施,未放置衛生防護罩。(50元)

  18.不能使用的面客設備,收撤不及時。(50元)

  19.無證操作設備設施或違章使用設備設施,造成設備設施損壞。(50元)

  20.未對設備設施進行周期保養。(10元)

  21.設備設施報廢不履行相關審批程序。(10元)

  (八)服務類

  1.未及時向客人提供相應的服務(限時)。(10-50元)

  2.未按酒店要求為客人提供物品、有缺項。(5-10元)

  3.服務場所無人接聽電話。(20元)

  4.對客服務設施故障排除不及時、不徹底。(50元)

  5.未正確使用告示牌,造成客人不便。(50元)

  6.催收預付金,選擇的時間、運用的語言不妥。(5-10元)

  7.服務態度不好,服務不及時、不到位;(5-10元)向客人提供差錯服務;(20元) 向客人提供“NO”服務或劣服務;(15-20元或視情節給予無薪停職-辭退-開除)

  8.客人資料登記錯誤。(30元)

  9.上錯菜,報錯名,報錯房號,引領客人指示方向有誤。(10元)

  10.結賬時少開、漏開發票,造成客人再次索取。(20元)

  11.向客人提供錯誤的信息資料。(10元)

  12.對電話或人為騷擾客人的行為不制止或制止不力。(10元)

  13.業務技能不過關,未能給客人提供滿意服務,給客人帶來不便或損失。(50元)

  14.對客服務過程中脫崗,造成服務不周。(50元)

  15.跟蹤服務不落實。(20元)

  16.內部信息傳達有誤,造成對客服務失誤。(10元)

  17.由于工作不用心,直接或間接造成客人經濟損失。(100元)

  18.遇特殊事件不請示下強行讓客人服從酒店的規定。(50元)

  19.遇特殊事件不請求下強行扣留客人的有效證件。(50元)

  20.無故不迎送客人,未幫客人提行李。(50元)

  21.客人用車不按時到達,途中服務不周。(50元)

  22.客人提出的意見不及時整改導致重復出現。(50元)

  23.電話總機接錯房間或不按規定轉接。(50元)

  24.工作或服務噪音太大,影響客人。(50元)

  25.未及時或未按客人要求開通、關閉長話。(20元)

  26.對客人交辦的事項遲辦、不辦或失誤。(50元)

  27.對客人的問詢、要求無回答、無回復。(50元)

  28.客人有困難求助,未及時提供幫助。(50元)

  29.為客人提供的菜品不達標(有異物或質量差)。(視情節給予50-200元處罰)

  30.面客區域有異味,引起客人不滿。(50元)

  31.冷落客人,引起客人不滿。(50元)

  32.對客亂解釋、狡辯,掩蓋自己的過失。(50元)

  33.無微笑、冷眼斜視客人,對客服務以貌取人,引起客人不悅。(50元)

  34.在客人面前違規違紀,影響到對客服務。(50元)

  35.未查清原因,為客人提前結賬。(50元)

  36.將客用布草當抹布使用,或使用不清潔工具清理衛生。(50-100元)

  37.因服務或管理出錯導致客人對酒店產生認識偏差,影響酒店聲譽。(50-100元)

  38.不了解餐廳原料沽清情況,服務信息傳達不及時,造成劣質服務。(50-100元)

  39.未及時提供服務,在客人提示后,仍未及時服務。(50元)

  40.利用各種手段宰客或以次充好、欺騙客人。(50元)

  41.各種攆客或變相攆客行為。(50元)

  42.餐飲、客房重復預訂,引起客人不滿。(50元)

  43.對客提供假冒違 劣過期商品。(50元)

  44.對客人未按預訂要求提供服務,違背承諾。(50元)

  45.未經請示擅自向客人索賠。(50元)

  46.客人之間發生爭執,未能控制事態發展。(50-100元)

  47.對客人的投訴處理不當,影響酒店聲譽。(50-100元)

  48.由于工作失誤給客人多結賬或重復結賬。(50-200元)

  49.未履行酒店對客人的承諾,未給客人贈品、禮品、贈券。(50元)

  50.未按酒店規定權限、協議給予客人折扣,引起客人不滿。(50-200元)

  51.保安看護疏通不當,造成客人車輛損傷、配件丟失、交通堵塞。(視情節給予相 應經濟處罰,責任人降薪-降職-辭退-開除)

  九、管理人員處罰規定

  管理人員處犯以下管理條例的,視情節一次性給予50-200元扣罰,直至降薪、降職、

  辭退處理。凡總經理在例會上批評的即給予記過一次,處予罰款50元。

  1.遺忘上級或客人交辦的'任務。

  2.上報的請示報告不催辦,且借故推卸責任。

  3.對上級或職能部門查處的問題不按時整改。

  4.上級布置的任務(含例會布置的工作)反映慢,不落實,因故不完成不及時匯報(含超過承諾時間)。

  5.上級批評時,作不正當的解釋。

  6.上報材料、報表漏報、錯報、有誤。

  7.對部門工作出現問題不及時匯報或匯報不屬實。

  8.向上級匯報工作或上級調查問訊時,不摸情況亂解釋,說假話,找理由、找借口,編造事實。

  9.上級調查工作時,教唆下級集體說假話,作偽證。

  10.向上級做虛假的調查報告。

  11.對提出辭職的員工不談話,不做挽留工作。

  12.把難以處理的事情推給下級。

  13.對下級請示工作不耐煩,甚至訓斥下級。

  14.對下級上報的工作請示,既不批準也不匯報,拖著不辦。

  15.員工思想上想不通、情緒低落,不做思想工作。

  16.對下級(員工)生活、工作方面的困難不關心,自己無力解決又不向上級反映和匯報。

  17.下級工作出錯,上級調查時庇護下級,隱瞞過失為下級亂解釋。

  18.見下級違規違紀不指正、不處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19.聽到下級議論他們(或客人)的私事或講不利于工作和團結的話,不制止并且參與議論。

  20.受到酒店處罰后,在部門內部嚴厲處分下級,甚至將責任人退回人力資源部。

  21.受到上級批評后,不主動承擔責任,直接指責下級。

  22.帶情緒上崗,拿員工、拿工作賭氣。

  23.同意下級在客人未離前收檔,提前做班后工作。

  24.對下級為客人或客人自己提出的問題和困難,不及時請示、辦理(包括超過自

  己權限的事情)。

  25.暗示下級(員工)攆客或不按酒店規定辦事。

  26.鼓動(教唆)下級鬧事。

  27.檢查工作不認真,對檢查出的問題(事故、客人投訴)不整改、不匯報。

  28.布置工作不定人、不定量、不限時、不落實、不檢查。

  29.看到他人或其他部門工作有誤,不提示,不匯報。

  30.對外來信息忘記傳達或傳達不及時。

  31.部門之間有問題不溝通,不催辦,互相扯皮推諉。

  32.對超過自己權限的工作不及時反映匯報,擅自變通權限進行處理或不管不問。

  33.工作檢查不負責任,敷衍了事。

  34.總值班經理處理問題、檢查工作不認真。

  35.對查出的問題只進行處罰而不做調查,不找解決問題的辦法。

  36.日常工作完不成即下班。

  37.不注意觀察可能引起客人不便、投訴或酒店財產安全的天氣變化等情況,未采取措施。

  38.指揮不當,引起失誤,造成一般事故。

  39.出現事故苗頭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不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40.處理問題不到現場,不做調查,只聽匯報。

  41.處理問題不一視同仁,對人不對事。

  42.重要(大型)活動不按規定時限提前檢查,活動期間不到現場督導檢查。

  43.緊急情況(投訴、事故)不立即到達現場,貽誤處理時機。

  44.逢公休、重要活動不到現場督導檢查。

  45.在工作過程中遇到問題不請示,擅自停止工作或改變計劃。

  46.在工作過程中擅自改變工作標準、工作規范、服務程序。

  47.對客人講話語言生硬、態度冷漠。

  48.現場需解決的問題,到位不及時,解決不果斷。

  49.透露酒店機密。

  50.對檢查人員工作不支持,故意刁難,態度惡劣。

  51.向員工泄露不應傳達的事項。

  52.對不利于酒店聲譽和利益的問題、事件視而不見,聽而不聞。

  53.對危害客人和酒店安全的人和事,不及時制止,不上報,采取回避態度。

  54.利用職權、弄虛作假、假公濟私、打擊報復。

  55.本部門工作管理不善,造成員工怠工。

  56.本部門工作(分管區域)出現重大(一般)責任事故。

  57.指揮不當,引起失誤,造成重大事故。

  58.檢查工作不徹底、不認真,放過不合格的產品。

  59.工作時間與熟人聊天時間過長,與員工或其他管理人員談與工作無關的話題。

  60.營業場所、營業時間大聲說話或發號施令。

  61.營業場所、營業時間與他人談與現場無關緊要的事情。

  62.當客人面糾正偏差。

  63.發現違規違紀現象(含非分管區和非本部門)不立即糾正。

  64.在客人(外人)面前批評下級、訓斥下級,在上級面前批評下級。

  65.服務過程中,重點為酒店領導服務,忽視對客服務。

  66.對客人(一線)的急需不急事急辦、不特事特辦,承諾不落實。

  67.脫離督導現場,辦理與現場工作無關的其它事情,不到位執行自己的職責。

  68.管理方式粗暴簡單,出言不遜或體罰員工。

酒店規章制度10

  為了加強酒店員工考勤管理,嚴格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提高酒店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如有違反,將按酒店有關條例進行處罰。

  一、 考勤管理:

  1、考勤內容

  1) 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 2) 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

  3) 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 4) 未按程序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無故不上班者,即為曠工。 2、考勤須知

  1)員工不允許代打卡、虛打卡,遲到、早退。每遲到、早退一次罰款10元,(部門無須再另開處罰單,但須如實在考勤匯總表中體現遲到、早退記錄)。每月三次遲到、早退者,記過失一次,處罰款50元。

  2)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2小時以內以半天曠工論處,超過2小時者以曠工一天論處。每月遲到、早退累計達3小時者,按一天曠工論處。凡曠工一天者扣發當日3倍的工資;連續曠工兩天者扣發當月總工資的'50%;連續曠工三天以上按照自動離職處理。

  3) 員工串崗、脫崗視為擅離職守,員工每擅離職守一次罰款20元。每月三次擅離職守者,記過失一次,處罰款50元。

  4) 酒店有關部門進行職能檢查、專職檢查中發現有無故脫崗、串崗者,第一次罰款20元,第二次罰款50元,當月累計三次以曠工一天論處。

  5)考勤卡一律放指定位置,不允許私自帶離考勤機打卡區域、不允許私自涂改、銷毀,藏匿、違者每發現一次扣罰100元。

  6)員工刷卡區域有監控錄像,請各位員工自覺遵守刷卡制度與紀律。如有違反,必嚴懲。 3、考勤紀律

  1)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員工出勤必須考勤。酒店部門經理級(含經理)以上管理人員必須刷電子IC卡,休息須提前1天上報總經理辦公室。

  2)上、下班分段員工,每次進出酒店均需打卡。各部門同時指定專人負責本部門的崗位考勤,并做好書面簽到記錄。

  3)行政人事部負責監督打卡和核實考勤記錄。各部門設專職考勤人員負責考勤記錄(匯總打卡記錄及簽到記錄),每月2 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將考勤報表報送行政人事部,作為該部門員工月薪計算的重要依據。

  4)打卡工作人員及考勤人員必須據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不得虛報、漏報,違者每次罰款20元。連續三次,員工記過失一次,并處罰款50元。

  5)不得以任何理由代人打卡或委托打卡,一經發現,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記過失一次,并處罰款20元。

  6)上下班忘記打卡,必須在當天經部門經理簽字證明有效;每月以三次為限,超過三次者除部門經理簽字外,按每次10元進行處罰。

  7)不準刁難考勤人員,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過失處分。 8)私自涂改考勤記錄,給予過失處分。

  9)考勤報表中應包括:部門名稱、員工姓名、實出勤日、加班時間、病(事)假天數、遲到、早退、曠工小時(天數)等。

  10)考勤以刷卡記錄為主,部門考勤為輔,最終解釋權交部門經理與行政人事部協商處理。

  二、 假期管理

  1、請假程序

  1)員工各種假期申請,無論時間長短,一律填寫《員工休假審批表》,經批準后生效,《員工休假審批表》一式兩份,部門留存一份,行政人事部一份。

  2)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延期請假。 3)酒店員工請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屬代為之外,應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職,否則以曠工論處。

  4)酒店員工請假如發現有虛偽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并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2、審批權限

  1)員工請假,假期3天內(含3天)部門負責人核準報行政人事部核準,3天以上由行政人事部報總經理審批。

  2)部門經理級人員,假期2天(含2天)內由行政人事部核準,2天以上由總經理核準。 3)所有請假必須根據請假程序填寫《員工休假審批表》,并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4)員工請事假必須于前一天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否則不予請假。

  5)員工一律不享受帶薪事假。

  6)若因特殊情況,未能于前一天辦理請假手續,應電話向所在部門上級報告,并于事后補辦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3、休假需知:

  1)病假:員工請病假,三天以上的必須附有醫院開出的診斷證明書申請病假,方為有效(急癥除外),病假單須及時交所在部門審核。 2)工一律不享受帶薪病假。

  3)請假逾期:員工假期屆滿未續假或雖續假但未核準而不到崗者,除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因素外,均以曠工論處,曠工三天即作除名處理。

酒店規章制度11

  一、嚴格執行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酒店全體員工的共同利益。

  二、宿舍實行定置管理,員工服從酒店統一安排,實行統一編號,對號安排床位,未經允許不得擅自對換住房和床位,不得擅自拆離床位,違者每次扣5元。

  三、全體員工憑工號牌進入員工宿舍,違者每次扣5元。進入宿舍區應做到:

  1、不影響他人休息,上、下樓梯腳步輕。

  2、不準大聲喧嘩、吵鬧。

  四、宿舍每間寢室設寢室長一名,其職責如下:

  1、總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持清潔,維持秩序,負責管理水電,門戶等;

  2、監督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及門窗的關閉;

  3、檢查本寢室員工的歸寢情況。

  4、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主管及親友并送醫院。

  五、宿舍衛生管理制度:(總經理工作部將不定期抽查,凡有不符合以下各項要求的寢室均做扣10元處理):

  1、保持宿舍的內務衛生干凈, 各宿舍內應該做到窗明鏡亮,被褥疊放整齊,桌椅擺放整齊,各種用具擺放整齊;

  2、保持各宿舍墻面原有面貌,嚴禁亂貼亂劃亂釘;

  3、地面無紙屑、果皮、瓜殼等雜物,保持地面光亮。

  4、垃圾、紙屑扔到指定的垃圾筐內。

  5、換洗衣服不得堆積室內,其余衣、鞋必須收入柜內。衣服、被褥在規定位置晾曬。

  六、不準往走廊和窗戶外倒水或扔東西,發現一次扣5元。

  七、保持公共衛生間、澡堂和各公共區域的清潔,不準亂扔衛生紙、塑料袋、舊牙膏等雜物,以免堵塞下水管。違者每次扣15元,并支付疏通下水管的'費用。

  八、未經允許不得在外住宿;

  1、不按酒店統一安排住宿,要求單獨出外住宿者由申請人書面申請報總經理工作部,由總經理工作部批準后方可遷出宿舍;

  2、總經理工作部將按員工的休、請假情況不定期檢查員工的歸寢情況。

  九、所有員工必須在23:00之前歸寢(正常上班和加班除外),未經休、請假回家,又未及時歸寢者,發現一次扣10元處理,重犯者作待崗直至開除處理。特殊情況需及時向總經理工作部請假,未經批準而未及時歸寢者每次扣5元。

  十、宿舍禁止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違者每次扣10元并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給予辭退、開除處理或移送公安機關。

  十一、會客管理制度:

  1、23:00以后男女宿舍不得互訪,違者每次扣5元。

  2、宿舍管理員應做好會客登記,員工親屬或客人進入宿舍須進行登記,由所訪員工迎領方可進入,如所訪員工不在可在值班室等候。

  3、未經允許不得留宿外來人員,父母、兄妹等直系親屬來探望,確需留宿者應提前向總經理工作部報告,經批準后方可留宿。留宿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二天。

  十二、愛護公共財物,節約用水用電。

  1、嚴禁在宿舍內私接電源及使用電爐,未經批準不得使用300W以上的電器設施,違者每次扣10元,并沒收設備。

  2、故意損壞公共門鎖、桌椅等設施照價賠償并扣10元處理,性質惡劣或屢教不改者作除名處理。

  3、寢室應做到人走燈熄、熄燈就寢,隨手關燈。

  4、隨手關好水籠頭和電器開關。

  5、23:30時后員工娛樂室停止一切活動,違者每次10元處理。

  十三、嚴禁亂拿亂翻同事的物品,不準私拿他人物品,更不得亂翻他人箱包,偷看他人書信、日記,違者每次扣30元,情節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

  十四、自己的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應及時報由總經理工作部配合公安機關處理。

  十五、室內不得使用和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十六、積極主動配合消防安全員搞好宿舍防火工作,宿舍內禁使用明火,發現火隱患和不安全因素,要迅速報告處理,以免引起火災事故,造成損失將依法追究有關責任。

  十七、團結友愛,和睦相處。

  1、做到不利于團結的話不說,不利于團結的事不做。

  2、講文明風格、不準罵人、吵架,違者進行嚴肅處理。

  3、宿舍嚴禁打架、斗毆及酗酒,違者每次扣30元直至辭退,造成傷害的,一切費用由肇事者自理并交公安機關處理。

  十八、宿舍鑰匙由總經理工作部統籌管理、分配、復制,其他人員非經同意不得復制,違者每次扣10元。

  十九、宿舍設管理員兩名,負責宿舍管理事務。

  1、宿舍值班分兩班倒,時間為每日8:30(之前)

  2、按規定對宿舍來訪客人進行登記,有權拒絕未登記客人進入宿舍區;

  3、對不遵守本制度的員工進行登記,并及時報總經理工作部;

  4、負責打掃宿舍公共區域的衛生。

  5、由于員工宿舍管理員管理不嚴導致員工違反本制度,則與員工一并處理。

酒店規章制度12

  一、員工錄用制度:

  根據實際業務需要,擇優錄用人才。凡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學歷或有一定相關專業知識身體健康、五官端正、作風正派的青年均可應聘求職。

  聘任程序: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明等相關證件(原件、復印件)填寫《應聘登記表》和《個人簡歷》,→面試(合格者) →崗前培訓→試工、試崗(一個月) →合格者正式錄用,簽訂合同。

  公司對所有員工都本著來去自由的雙向選擇方針,在全面期內員工辭職,須提前十天寫出書面辭呈。經批準后,結清各部門手續,交回工作服,憑《手續結清證明》、原始收據到財務部領取保證金及工資。

  新員工試用期間必須服從安排,不適應工作的可申請離職,試用期自動離職者,不發試用期工資。

  二、 考勤管理制度:

  1、正常勞動時間視部門工作需要而定。每月從26日至下月25日為滿月考勤時間。

  2、上班從換好工作服、整理好儀容以簽到時間為準。

  3、事假要提前一天申請,特殊原因也必須到崗請假,得到經理批準后才可離崗,違者按曠工論。

  4、遲到:凡未按公司規定的時間上班者,無論任何理由均記遲到。曠工:未事先辦理請假手續而無故缺勤以及假滿未歸者均算曠工,一年累計曠工兩次的開除。病假:請病假需出具病假條及醫院證明、病歷,急診可立即打電話,非急診要提前請示。無醫院證明或病歷按曠工算小酒店員工管理制度范本小酒店員工管理制度范本。

  5、上班時間若要外出須得到領班或經理同意。

  三、 福利制度:

  1、員工工資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多勞多得,執行月工資。月工資根據不同部門、不同崗位、不同職務確定員工工資。

  2、員工工資以現金形式按月支付。

  3、根據需要,按不同工種向員工發放工作服等勞動保護用品。辭職或除名的員工對配發的工作服應上交公司,不繳回者按服裝成本費用的全部在工資中扣除。

  4、為鼓勵發揚集體精神,不定期的搞各種文體活動來增強員工團隊凝聚力。

  5、為員工提供比較充足的學習時間,并進行定期培訓,提高員工素質和業務水平。

  四、 安全制度:

  1、員工必須服從領導,聽從指揮,遵守勞動紀律,不得違章作業。

  2、所有員工必須注意防火、防盜、防暴、防機械事故,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同時上報領導、。

  3、要認真檢查設備,消除不安全隱患,確保顧客生命安全及公司財產安全。

  4、發現形跡可疑或不法行為的人或事,要及時報告領導。

  5、酒店不得出現打架鬧事行為,若發現此不良狀況立即報告,并幫忙疏導圍觀群眾。

  6、若發生緊急事故,全體員工必須服從指揮,通力合作,發揚見義勇為、奮不顧身的精神,全力保護公司財產及顧客生命財產安全。

  7、員工不得打架斗毆,不允許將社會不良青年帶進工作場所及與之交往,要保護自身安全。

  五、 財產負責制度:

  1、各部負責人,負責本部機械設備、物品等安全,對后勤部負責。如發現丟失或損壞,追究當事的責任或賠償。

  2、如有設備需維修時,由各部負責人及時報告主管領導,避免影響正常工作。

  六、 獎懲制度:

  為提高服務質量,促進企業經濟效益和企業行業競爭力,建立一支嚴格、負責、團結、奉獻的高素質員工隊伍,公司堅持獎懲分明,獎優罰劣,以思想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獎懲原則。

  獎勵:1、對保護公司財產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挺身而出的,見義勇為的員工公司將給予獎勵現金。

  2、努力完成本職工作和公司交給的各項任務,成績顯著者,在工作崗位上作出重大貢獻或對公司某崗位實現技術改革者公司將給予獎勵現金。

  3、在服務中創造優異成績,如拾金不昧等,為公司贏得重大聲譽及多次受到顧客表揚者公司將給予獎勵現金。

  4、發現事故苗頭及時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發生的,公司將給予獎勵現金。

  懲罰、紀律處分:

  1、上班不穿工作服者,一次罰5元;

  2、遲到:半小時以內一次罰5元,半小時以外、一小時以內罰10元,一小時以外、兩小時以內罰20元,以此類推;

  3、工作時間干私事、影響公司形象的、儀容不整的、發現一次各罰5元;

  4、上班時間擅離職守、聚堆閑聊,服務差、被顧客投訴的`,上班時間吸煙、酗酒、賭博的,和同事、顧客或其他人吵架、打架斗毆的,頂撞領導、不執行命令者,不服從管理、嚴重妨礙管理秩序的,一次罰50元;

  5、嚴重違反各項制度,造成公司利益或形象損失的將被開除并扣工資與保證金。

  七、 衛生制度:

  1、工作現場設施、設備、辦公桌椅等由本室員工打掃,擺放整齊,保持干凈衛生小酒店員工管理制度范本人力資源。

  2、及時清理環境衛生,保持景點、道路清潔。

  3、清潔員保持大廳、過道、樓梯、衛生間、門外等衛生區域的環境衛生。

  4、餐廳餐具要及時刷洗消毒,客房各類物品擺放有序,人員要衣冠整潔,客房要保持清潔衛生,及時換洗床上用品

  八、交接班制度:

  有準確的時間觀念,每班必須提前15分鐘接收工作,整理儀容,進行接班準備。

  1、收銀員:整理好帳目,清點所有現金交與財務部指定的收款人員。

  2、值班值宿人員清點本區設備、物品等,作好值班記錄。

  3、清潔工交班時必須保持各衛生區域干凈整潔,未留有死角。

  4、保安下班前認真檢查各種設施、設備,消除不安全隱患,確保安全。

酒店規章制度13

  為創造一個舒適、優美、整潔的工作環境,樹立酒店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衛生制度

  1.保安室是保安工作處所,非保安人員無正當理由不得入內,禁止在警衛室內吸煙、電話閑談、大聲喧嘩、看書、看報等現象發生,違者均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2.保持保持室內的環境衛生,物品放置有序,未經同意,禁止他人物品存放在保安室。

  3.所有保安人員對室內的物品及辦公用品有義務進行保管、交接,并按正常程序對其負責。

  4.無正當理由,保安室應24小時有保安員值守。

  5.保安人員要保持個人衛生整潔,身上無異味,經常洗澡。

  6.當值保安要求每天打掃保安室及酒店院內衛生。保持室內及院內衛生潔凈。

  二、崗位職責

  1、當值保安要求在規定時間進行酒店巡邏。

  2、確保院內車輛的安全。

  3、維持酒店辦公場所內外區域的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消除隱患于萌芽狀態,防患于未然。

  4、保安人員必須為人正直,作風正派,以身作則,處事公正,對工作有高度的責任感,不玩忽職守。

  5、對來訪客人熱情、有禮、耐心文明問詢和主動引導,維護酒店良好形象。尤其是對夜間來訪酒店客戶或司機更要熱情問候,以禮相待并負責通知相關人員前來接待。

  6、保安人員站崗和執勤時,須穿酒店規定的制服,佩戴員工識別證。

  7、保安值班要高度戒備,加強對重點部位的治安防范,加強防盜活動,及時發現可疑人和事,并進行妥善處理。

  8、加強防火活動,及進發現火災隱患苗頭,并消除之。應熟記酒店各處之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的地點,以免臨急慌亂,定期對消防水管進行檢查登記,如有發現有失效的應立即通知店長。對重要的電燈、門窗等有缺損時,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處理。

  9、保安必須提前十分鐘到崗,要有飽滿的精神執勤。做好工作交接,正確記錄當班值班筆錄,及時提出相關工作報告。

  三、門禁管理

  1、所有員工出廠不得攜帶酒店產品、文件資料、物料、工作器具等一切酒店所屬財產。

  2、人員與車輛出酒店時按規定進行檢查,拒絕檢查不得出酒店。

  四、訪客人員的管理規則對于外來人員及車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未經領導同意,拒絕進入酒店。

  1、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物品的人員和車輛。

  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及明顯帶有惡意的'人員。

  3、推銷產品、商品及收購廢品的人員及車輛。

  3、非洽公人員和車輛且拒絕登記和檢查者。

  4、來訪人員報不清受訪部門及受訪人者。

  5、來訪人員不能出示有效證件者。

  五、保安器械的保管

  (一)、由安全主管負責安排專人保管保安器械,嚴格遵照保安器械的領用和交接制度并做詳盡記錄。

  (二)、保安器械的領用及交接

  1.保安器械實行專人保管制度,誰領用誰負責,如有人為毀損現象,照價賠償。如屬故意毀損,除照價賠償外,從重嚴肅處理。

  2.保安器械的使用規定:

  2.1制備保安器械的使用說明書和使用方法。

  2.2任何不當值人員須將器械交回保管人員登記入庫,不得私自保留器械。

  2.3依法使用器械,任何人員不得利用保安器械擅自動用私刑。

  六、工作態度

  1.對工作所具有的責任心、熱情、敬業精神和職業道德

  2.對自身的責任心:鉆研業務、工作認真、上進心

  3.同事之間的協作力、包容、配合、團結

  4.對本職工作負責:不拖沓、不積壓、不抱怨、不挑揀

  5.對待業主或來訪人員的態度:謙和、禮貌、誠懇、友善、不卑不亢

  七、日常行為規范

  1.愛護酒店公共財產、不隨意破壞、挪為私用;

  2.及時清理、整理個人工作用具,保持工作環境的干凈整潔;

  3.辦公桌上不放與工作無關的用品;

  4.未經同意不得翻看他人文件、資料或他人個人物品。

酒店規章制度14

  一、倡導員工加強自覺遵守制度的意識。

  管理者在管理過程中,要讓被管理者心服口服,首先就要求管理者自身品德、業務素質過硬,要敢于承擔責任。當自己分管的部門出現問題時,不能推卸、指責和埋怨員工,而是要主動承擔責任,從自身的管理中尋找原因,這自然會給員工起到一種表率作用和一種力量;其次要善于把員工的積極性調動起來,時常給他們灌輸新的企業文化和新的管理理念,讓他們看到酒店的發展前景,感覺到自己與酒店擁有共同的未來目標,員工才會從思想上自覺發展為愛企業、并自愿為之努力工作,從而勢必會><自覺地服從酒店的.各項管理規定。

  二、加強監督檢查工作,采用量化管理措施。

  最近,酒店在質檢組的一次突擊檢查中,發現某辦公室里有大量的煙頭。這件事在酒店上下引起了強烈的反響。發生如此現象,似乎難以接受,但究其原因,這與管理是否到位有著密切的關系。所以筆者認為管理者應通過有關途徑,隨時了解下屬的思想和動態,發現問題要及時解決,而且一定要公正、客觀,對事不對人。為保證質檢工作的實際效果,我們可從健全制度方面著手,對各個崗位采取量化管理和量化考評制度,每天對每位員工不同的崗位、班次、性質、職責、職務、工作區域和崗位規范等細化管理,并進行日、月量化考評規定,要求每位員工上班時必須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對月考評分值高者進行獎勵報酬,對月考評分值不及格或倒數第一者,則下崗重新培訓或另分配。這樣促使每位員工都有一種危機感和緊迫感,從約束機制上減少員工的違章違規行為,從日常的現象中探尋管理的方式方法的科學性。

  執行酒店的規章制度并不難,但持之以恒地堅持執行下去,卻是件不簡單的事情。時代在發展,市場在變化,因此我們的管理也要隨著市場的變化而變化。所以,為了酒店的發展,我們就要持之以恒地倡導優化管理并自覺地遵照執行

酒店規章制度15

  一、餐廳衛生制度

  ① 餐桌椅整潔,地面清潔,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設施。

  ② 要每天清掃兩次,每周大掃除一次,達到無蠅、無蜘蛛。

  ③ 不銷售變質、生蟲食品。

  ④ 小餐具用后洗凈、消毒、保潔。

  ⑤ 服務小員穿戴清潔工作衣帽,工前、便后洗手消毒。

  ⑥ 點心、熟食必須在防塵防蠅玻璃柜內銷售,堅持使用清潔的售貨工具。

  ⑦ 服務人員工作時禁止戴戒指,手鏈,涂指甲。

  二、 涼菜間(冷葷間、熟食間)衛生制度

  ① 做到專間、專人、專用工具、案板、容器、抹布、衡器。

  ② 室內做到無蠅,并配有流水洗手、消毒、腳踏式污物容器、紫外線殺菌燈、冷藏等設施。

  ③ 刀板、容器、衡器每次使用前進行清潔消毒,班前紫外線燈照射30分鐘,進行空氣消毒。

  ④ 使用食品包裝材料符合衛生要求。

  ⑤ 工作人員穿戴整潔工作衣帽、口罩,保持個人衛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⑥ 熟食勤作、勤銷,做到當天制作,當天銷售,過隔食品回鍋加熱銷售,不出售變質食品。

  ⑦ 非直接入口的食品和需重新加工的食品及其他物品,不得在涼菜(熟食)間存放。

  二、 初(粗)加工間衛生制度

  ① 有專用加工場地和食品驗收人員,腐壞變質原料不加工使用。

  ② 清洗池做到葷、素分開;上下水通暢,設有能盛裝一個班產垃圾的密封容器。

  ③ 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潔容器內(肉禽、魚類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潔、保鮮設施。

  ④ 加工肉類、水產品、蔬菜的操作臺要分開使用,并有明顯標志。

  ⑤ 工作人員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⑥ 防塵防蠅設施齊全,運轉正常。

  四、 烹調加工衛生制度

  ① 不選用、不切配、不烹調、不出售腐壞、變質、有毒有害的食品;

  ② 塊狀食品必須充分加熱,燒熟煮透,防止外熟內生;

  ③ 隔、隔餐及外購熟食回鍋徹底加熱后供應;

  ④ 炒菜、燒煮食品勤翻動;

  ⑤ 刀、砧板、盆、抹布、盆用后清洗消毒;不用勺品味;食品容器不落地存放;

  ⑥ 制作點心用原料要以銷定量,制作時使用色素、香精等食品添加劑,嚴格執行國家《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

  ⑦ 工作結束后,調料加蓋,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墻面的清潔衛生工作。

  ⑧ 操作人員應注意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不留長發指甲,不蓄長發和胡須,不吸煙,不隨地吐痰等;

  ⑨ 具備能盛放一個餐次的密閉垃圾容器,并做到班產班清。

  五、食品粗加工衛生制度

  ① 所有原輔料投產前必須經過檢驗,不合格的原輔料不得投入生產。

  ② 擇洗、切配、解凍、加工工藝流程必須合理,各工序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衛生要求進行操作,確保食品不受污染。

  ③ 包裝食品使用符合衛生要求的包裝材料,包裝人員的手在包裝前要清洗消毒。

  ④ 加工用工具、容器、設備必須經常清洗,保持清潔,直接接觸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須消毒。

  ⑤ 工作人員穿戴整潔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⑥ 加工所防塵、防蠅設施齊全并正常使用。

  六、 食品倉庫衛生管理制度

  ① 食品倉庫實行專用并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霉、通風的設施及措施,并運轉正常;

  ② 食品應分類,分架,隔墻隔地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志,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

  ③ 建立倉庫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做到勤進勤出,先進先出,定期清X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霉變、生蟲,及時清理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

  ④ 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應分開存放,食品不得與藥品、雜品等物品混放;

  ⑤ 食品倉庫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干燥和整潔;

  ⑥ 工作人員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七、食品銷售衛生制度

  ① 銷售定型包裝食品商標上應有品名、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存期(保質期)等內容,進貨時向供方索取食品衛生監督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單,嚴禁購銷產品標志不全或現售現貼商標的食品;

  ② 銷售食品必須無毒無害,禁止出售變質、生蟲、摻假、摻雜、超過保存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規定的食品;

  ③ 出售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有防蠅、防塵設施,并正當使用。使用工具售貨及無毒、清潔的的運裝材料,禁止使用廢舊報紙運裝食品。貨款、工具分開存放,所用工具班前應徹底清洗消毒;

  ④ 從業人員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并做到:不留長指甲、長頭發、長胡須,不戴戒指,不涂指甲油,操作時不吸煙;

  ⑤ 吧臺內嚴禁落地存放食品,嚴禁亂堆、亂放食品及其他雜物。

  八、 食品采購、驗收衛生制度

  ① 采購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須色、香、味、形正常,不采購腐壞變質、霉變及其他不符合衛生標準要求的食品;

  ② 采購肉類食品必須索取獸醫衛生檢驗合格;

  ③ 采購酒類、罐頭、飲料、乳制品、調味品等食品,應向供方索取本批次的衛生檢驗合格證或檢驗單;采購進口食品必須有中文標識;

  ④ 采購定型包裝食品,商標上應有品名、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存期(保質期)等內容;

  ⑤ 運輸車輛和容器應專用,嚴禁與其他非食品混裝、混運。

  ⑥ 食品采購入庫前應由庫管人員進行驗收,合格者入庫儲存,不合格者退回。

  回答人的補充 20xx-11-03 09:02 九、 除害衛生制度

  ① 操作間及庫房門應設立高50cm、表面光滑、門框及底部嚴密的防鼠板;

  ② 發現老鼠、蟑螂及其它有害害蟲應即時殺滅;

  ③ 發現鼠洞、蟑螂滋生穴應即時投藥、清理,并用硬質材料進行封堵。

  十、 衛生檢查制度

  ① 衛生管理人員應每天進行衛生檢查;

  ② 各部門每周進行一次衛生檢查;

  ③ 單位負責人每月組織一次衛生檢查;

  ④ 各類檢查應有檢查記錄;

  ⑤ 發現嚴重問題應有改進及獎懲記錄;

  ⑥ 檢查食品加工、儲存、銷售、陳列的各種防護設施、設備及運輸食品的工具,冷藏、冷凍設施,損壞應維修并有記錄,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十一、從業人員體檢、培訓制度

  ① 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到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體檢單位進行體檢和培訓;

  ② 發現五病患者及時調離;

  ③ 未取得體檢、培訓合格證明不得上崗;

  ④ 從業人員體檢、培訓合格證明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十二、餐飲業衛生管理檔案制度

  ① 有專人負責、專人保管;

  ② 檔案應每年進行一次整理;

  ③ 檔案內容:衛生申請基礎資料、衛生機構、各項制度、各種記錄、個人健康、衛生知識培訓、索證資料、餐具消毒自檢記錄、檢驗報告等。

  十三、食品添加劑使用與管理制度

  ① 食品添加劑必須使用國家批準的品種和在允許范圍內使用。

  ② 采購食品添加劑要有記錄并存檔。

  ③ 食品添加劑要專人負責保管,并負責告訴烹調廚師適用范圍和使用量。

  ④ 盛放食品添加劑要有專用容器和明顯標志。

  ⑤ 不得在食品中亂加添加劑。

  ⑥ 實行食品添加劑使用責任追究制。

  十四、 面食制作衛生管理制度

  ①.米面及其他雜糧必須有衛生檢驗合格證明。

  ②.用發酵劑、食用堿等添加劑必須有索證。

  ③.面食間清洗水池葷、素分開,并有明顯標志。

  ④.面食間案板必須葷、素分開使用,并有標志。

  ⑤.必須有盛放肉(餡)等專用冰箱。

  ⑥.室內做到放蠅、防塵、防鼠。

  ⑦.加工人員穿戴整潔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不準戴戒指、手鏈、涂指甲等。

  ⑧.有室內衛生定時清掃制度。

  十五、 裱花制作衛生管理制度

  ①.進入裱花間必須更衣、洗手消毒。

  ②.裱花用食品添加劑必須是允許使用的品種,并在允許使用量范圍內使用,不能亂加。

  ③.要定時進行空氣消毒,保持室內清潔狀態。

  ④.專用裱花工具要定時清潔消毒,防止污染。

  ⑤.加工人員要穿戴整潔衛生衣帽、口罩,定時洗手消毒,保持個人衛生。不允許戴手飾及染指甲等。

  ⑥.放蠅、防塵、防鼠等衛生設施要齊備。

  ⑦.要定時整理室內衛生。

  十六、 配餐間衛生管理制度(學校食堂)

  ①.設立更衣、洗手消毒專用間。

  ②.設立與售餐數量相適應的盛放待售食品的臺(架)。

  ③.盛放食品的容器要專用,并有標志。

  ④.銷售熟食要用專用器具,嚴禁用手抓。

  ⑤.不售變質、變味食品。

  ⑥.售飯菜窗口要能夠開合,嚴禁開放式。

  ⑦.要設與配餐間相適應的紫外線消毒燈,定時開燈消毒。

  ⑧.售飯人員要穿戴整潔衛生衣帽、口罩,保持個人衛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十七、 燒烤制作衛生管理制度

  ①.場所必須按宰殺→粗加工→腌制→燒烤鹵肉間→晾涼分設場所(間)。

  ②.所用畜禽肉類必須經過獸醫檢疫合格方可使用。

  ③.燒烤鹵制肉類食品嚴禁使用亞硝酸鹽,使用其他食品添加劑要經衛生監督機構允許方可使用。

  ④.制作間必須設洗手消毒水池及設施。

  ⑤.切配燒烤鹵制熟食品間要設紫外線消毒燈,定時對案板及空間進行消毒處理。

  ⑥.切配燒烤鹵制熟食品要專人負責,專用工具,防止生熟交叉污染。

  ⑦.放蠅、防塵、防鼠、防腐衛生設施要完備。

  ⑧.從業人員必須穿戴整潔衛生衣帽、口罩,保持個人衛生。

  十八、餐具用具洗消毒衛生制度

  ①.專人負責。

  ②.洗消間大小必須與經營規模相適應。

  ③.設有洗、刷、沖三個水池,并有標志。

  ④.熱力消毒設施要充足,餐具做到每餐一消毒。

  ⑤.有密閉的餐具保潔柜,數量要充足。

  ⑥.不適宜熱力高溫消毒的茶餐具,藥物消毒要有固定場所(間),要按消毒藥物有效濃度配比,按時消毒、沖洗、保潔。

  十九、原料采購證制度

  ①.餐飲用食品采購必須索證。

  ②.需索證食品種類:米、面、油、畜禽肉類、定型包裝罐頭類食品、蔬菜食品、蕈類、食品添加劑、酒類、飲料、乳制品等。

  ③.要索取的證件包括:有效衛生許可證和產品衛生檢驗報告合格證明的復印件,采購進口食品必須有中文標識及相關證明。

  ④.要建立食品索證登記檔案,以備查。

  ⑤.索證要有專人負責管理。

  二十、廢棄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①.廢棄油脂必須按國家《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食用油脂管理 的規定》進行管理。

  ②.廢棄油脂應設專人負責管理。

  ③.廢棄油脂應有專門標有“廢棄油脂”字樣的密閉容器存放,集中處理。

  ④.廢棄油脂只能銷售給廢棄油脂加工單位和從事廢棄物收購的單位,不得銷售給其他單位和個人。

  ⑤.處理廢棄油脂要建立檔案,詳細記錄銷售時間、種類、數量、收購單位、用途、聯系人姓名、電話、地址、收貨人簽字等,并長期保存。

  ⑥.不得隨便處理廢棄食用油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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