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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關工委規章制度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關工委規章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校關工委規章制度1
一、綜合實踐活動室管理人員要加強政治學習,熱愛本職工作,全心全意為教學服務。
二、進入本室要保持安靜,聽從教師管理,維護教學秩序。
三、在學生活動前,管理人員必須為學生綜合實踐活動創設必要的條件,針對每次活動特點,開放實踐活動室,協助任課教師組織學生開展課外科技興趣小組活動,提出活動安全的要求,確保學生的.安全。
四、保持實踐活動室整潔有序,保持室內整潔,不得隨地吐痰,用完各種工具,要及時清理并放回原位。
五、實踐活動室要采取防盜措施,加強安全保衛工作,非實驗室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實踐室。
六、認真做好器材的保養、維修、報損工作,不隨便借出綜合實踐活動室的器材,保持常用設備完好無損。
七、定期檢查漏電保護器、滅火器等安全設備。下班前關閉電源總開關和門窗。
1、實驗人員應嚴格掌握本室相關安全制度、儀器管理、藥品管理、玻璃器皿管理制度等相關要求。
2、進入實驗室必須穿工作服,非實驗室人員不得進入實驗室,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3、實驗室內要經常保持清潔衛生,每天上下班應進行清掃整理,桌柜等表面應每天用消毒液擦拭,保持無塵,杜絕污染。
4、實驗室應井然有序,物品擺放整齊、合理,并有固定位置,不得存放實驗室外個人用品、儀器等。
5、隨時保持實驗室衛生,不得亂扔紙屑等雜物,實驗用過的廢棄物要倒在固定的箱桶內,并及時處理。
6、試劑應定期檢查并有明晰標簽,儀器定期檢查、保養、檢修。
7、實驗完畢,即時清理現場和實驗用具,對于有毒、有害、易燃、腐蝕的物品和廢棄物應按有關要求執行,兩手用清水肥皂洗凈,必要時用消毒液泡手,然后用水沖洗,工作服應經常清洗,保持整潔,必要時高壓消毒。
8、離開實驗室前,尤其節假日應認真檢查水、電、氣、汽和正在使用的儀器設備,關好門窗方可離去。
9、部門負責人督促本制度嚴格執行,根據情況給予獎懲,出現問題應立即處理、上報。
學校關工委規章制度2
1、值班領導要充分認識當前防汛工作面臨的嚴峻形勢,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把防汛工作作為安全生產的`重中之重。嚴格守汛期值班崗位制度。
2、值班人員作為總負責人代表在當值期間實施全面管理,負責保障全校正常運作。值班時按《汛期值班安排表》執行,到全校各崗位巡視,重點部門應加強檢查,及時處理。
3、汛期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值班期間認真填寫值班日志,重要問題預先及時請示匯報。
4、值班人員因事不能按時值班,須提前一天填寫換班單,經換班人簽字確認后,送校長室審批,由校長室負責通知,不允許私自串班。
5、值班領導要隨身攜帶手機或有其他聯絡方式。
6、如有情況要及時聯絡,離開時應將去向告知保安人員。
7、要及時了解各部門的基本情況,協助各部門及時處理汛期內發生應急情況。
8、重點檢查各部門,各處工作狀態設施設備情況。重點部門應加強巡視(如外圍、排水通道、各樓層公共區域、學生公寓、辦公室等)。
9、值班期間禁止飲酒,空崗。
10、值班日志要認真記錄,重點部位都要有巡視記錄。
11、值班期間,遇突發汛情情況,應及時到現場處理,并立即向上級匯報,根據實際情況及上級要求,立即啟動汛期搶險應急預案。
以上要求各位值班人員嚴格執行,加強管理力度,認真履行職責。
學校關工委規章制度3
1.本室用于形體教學和興趣小組,不得挪為他用。由形體教室負責管理。教師應發揮其功能性,認真上好形體課。
2.學生應服從形體老師的指導,認真練習,不怕苦,不怕累。
3室內要保持清潔、整齊,不得大聲喧嘩、吵鬧。
4.進入本室應換上干凈的形體服和練功鞋。
5.室內各種器材安放要整齊,學生不得亂翻物品,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6.形體室道具、服裝未經學校主管部門同意,一律不準外借。如借出、使用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
7.管理員要做好使用記錄,定期對室內設施進行檢查,保證學生的'安全使用。
學校關工委規章制度4
1、心理咨詢教師必須態度熱情、工作認真細致,不得遲到、早退,要按時到崗接受咨詢者來訪。堅持心理咨詢的經常化、規范化。
2、咨詢人員要遵守管理制度,愛護室內公共財產,嚴格要求自己,做到愛室如家。保持室內環境整潔,優美、舒心,營造溫馨的空間。
3、本著“積極、自信、樂觀、向上”的健康心理狀態以誠相待,傾情相助,想人所及,引導來訪者自助。
4、咨詢人員在咨詢時,須學會傾聽,無條件接收來訪者,事后做好記錄。
5、咨詢人員要及時整理來訪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與總結。
6、尊重來訪者人格,保護來訪者的`隱私,切實履行保密原則,對有較為嚴重心理障礙的來訪者,必要時可通知學校和家長,取得支持和配合。
7、咨詢人員若不能當時解決問題,須查閱相關資料后再行約定時間解決。
8、充分利用課內和課外時間、提高“心理咨詢室”的開放率、使用率。
9、做好有關材料的存檔工作,及時整理、裝訂成冊。
學校關工委規章制度5
一、作息制度
1、教職工必須嚴格執行學校規定的作息制度,按時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中途不得脫崗,更不得曠工。
2、行管人員(干部、干事、教輔后勤保障人員)、班主任實行剛性坐班制,機電部和電子商旅部教師實行彈性坐班制,綜合部教師實行半天坐班制,綜合部設立滿勤獎,每月滿勤獎150元/人。
3、實行剛性坐班制行管人員上午7:45-10:45時、下午預備鈴至放學時坐班,班主任上下班與走讀生同步,食堂、宿管等特殊崗位人員按照崗位要求執行;實行彈性坐班制的教師,工作日不得離開本區及市區,需離開本區及市區的,要履行請假手續。
4、實行坐班制的女職工懷孕7個月以上的以及在哺乳期一年之內的,經個人申請,所在部門批準,學校備案,可以遲上班半小時,早下班半小時。
5、6:00至21:00之間移動電話必須保持暢通。
二、集體活動制度
1、集體活動指學校召開的全校教職工大會,黨群組織活動,部門安排的會議,學科、專業教研活動以及上級部門安排的重大活動等。
2、凡集體活動必須嚴格考勤。未經批準中途退場者,視為無故缺席。因故不能參加的必須向活動組織部門負責人請假。
三、請假制度
1、教職工因私事、疾病等原因需請假的,均應事先按規定書面請假,填寫請假單,經相關領導批準后報辦公室。教職工請假在1天之內的,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批準;請假1天以上2天以內的',由所在部門簽署意見,報分管校長批準;2天以上的,由校長審批。中層正職請假,由分管校長簽署意見,報校長批準。
2、上班期間,教職工因公外出,由部門負責人批準;中層干部由分管校長批準。
3、病假2天以上者,須持區級以上醫院證明。因病、因事未辦理請假手續不上班者,作曠工論處。
4、經審批的婚假、產假、喪假按有關規定執行。
5、參加函授進修的專任教師,必須憑面授通知辦理請假調課手續,返校后補上所缺課程,不扣課時津貼。參加函授、進修的行管人員憑面授通知辦理請假手續,妥善安排并交接好本人工作。
四、考勤結果處理
1、上下班考勤:校領導負責分管部門人員的考勤,各處室部負責人是本部門考勤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2、集體活動考勤:活動的組織部門負責,并匯總公告,學校辦公室負責督查。
3、對違反考勤制度的教職工,按一定標準扣發獎勵性績效工資,對嚴重違反考勤制度的工作人員,學校將進行批評教育及行政處理,在年度考核等第及評優評先方面體現。
(1)行管人員和班主任上下班遲到1次扣發50元、早退1次扣發100元。教師上課遲到每次扣發200元、提前
(2)行管人員和班主任曠工半天扣發200元,曠工一天扣發300元。教職工集體活動無故缺席1次扣發200元。教師每曠課1節扣發500元。
(3)病假3天以上者,每天扣發20元,累計病假2個月以上的按《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規定執行。事假每天扣發30元,累計事假1個月以上的按《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規定執行。
(4)尋釁鬧事、吵架斗毆影響惡劣者,除按有關規定行政處理外,扣發當月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
(5)值班人員玩忽職守,釀成治安事件、財產損失或影響學校正常秩序者,視情節輕重處以500元以上罰款。 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學校關工委規章制度6
一、體育器材室由專人負責,其他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
二、一般體育器材應入櫥、上架,擺放整齊,保持清潔,注意防潮。
三、新購置的器材,首先進行質量驗收,合格后才能進入器材室。
四、各種器材、設備要建帳登記,定期清查,做到帳物相符。
五、根據器材的.技術要求,要定期進行保養和維修,保證正常使用。
六、對損壞無法修復的器材,管理人員提出處理意見,報經有關領導批準,報廢或更新。
七、要嚴格遵守體育器材借用制度,借用登記,及時歸還。
八、保持室內清潔衛生,認真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學校關工委規章制度7
1、辦公室值班時間:每日19:30——21:30(冬),19:30——22:00(夏)。
2、每日持流動鑰匙者必須提前10分鐘來開門,次日值班人員必須在下班前到辦公室取流動鑰匙。
3、各部門成員按值班表輪流值班,由辦公室負責考勤和管理。
4、嚴禁請非科協人員代班,每學期每人換班次數不得超過三次。
5、值班人員不得遲到、早退、缺席或中途外出,如有特殊情況應提前向負責人請假或找人代班。
6、值班期間不得因從事其他無關活動而影響正常工作。
7、值班時,必須認真負責的對待每一位進出辦公室的人,禁止對來客說“不知道”,并做好當天值班的詳細記錄,如有緊急情況,及時通知相關負責人或主席。
8、各值班人員應充分了解科協近期活動及相關歷史,靈活的.處理各類問題。
9、值班期間應注意言行舉止,坐姿和站姿。不得嬉鬧、吸煙喝酒或進行其他有損辦公室形象的活動。
10、值班期間必須保持辦公室桌面整潔,并分類整理好當天的資料。
11、辦公室電腦不得進行私人工作或與科協無關的其他工作。
12、下班之前打掃好辦公室衛生,熄燈,關窗。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解釋權歸學生科協辦公室。
學校關工委規章制度8
一、大力宣傳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重大意義,使黨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戶曉,深入人心。
二、加強健康教育,使學生養成安全、衛生、健康的生活習慣。
三、建立健全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施方案、領導機構、管理制度、管理人員、工作人員,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確保學生食品安全、營養、衛生。
四、嚴格按規定確定享受對象,認真審核享受人數,建立健全學生實名制檔案并報鄉鎮教體辦和縣教體局審查備案,對學生人數、補助標準、受益人次等情況進行動態管理,嚴禁虛報、漏報學生數,嚴防冒領學生營養食品。
五、配備學生洗手和飲水設施,為學生餐前洗手和飲水提供保障。合理安排用餐時間,確保學校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
六、認真做好營養餐工作的檢查與指導。學校主要領導堅持每周檢查指導一次,分管領導堅持每天指導檢查一次;全面檢查食品質量、食品接收、分發、食用、衛生安全等工作,對發現的問題要立即糾正和處理。
七、成立家長、學生和教師代表組成的營養餐工作監督小組,對學校營養餐工作落實進行全過程監管。
學校關工委規章制度9
廣播操、眼保健操、大課間體育活動是小學體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增強學生體質有著重要的作用,為了使學生養成自覺鍛煉身體的習慣,不斷增強體質,提高運動技術水平,特做如下要求:
1、堅持每天一次廣播操,一次眼保健操制度。
2、課間操要求每位學生都要參與,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席,堅持晴天室外操,雨天室內操。班主任老師跟班,負責班級管理,體育老師一人整隊,其余體育老師分級部檢查、監督學生做操情況。每天對學生做操情況進行匯總。
3、要求課間操各班集合整隊,做到快、靜、齊,做操動作準確、優美,姿態正確規范,態度認真嚴肅,并組織學生檢查,教師抽查,每周公布一次評比結果,將學生合格情況載入體育合格證。
4、組織學生積極開展大課間體育活動,做到時間、場地、器材、經費、教師五保證,確保學生每天1小時的體育活動時間。
5、大課間體育活動的內容與形式要豐富多彩,能夠滿足不同特長、不同舉、不同層次學生的`發展需要,促進學生的身體素質、心理素質和審判素質的全面提高。
6、班級制定本班的大課間活動方案,堅持依照課外體育活動安排表進行,由各班主任負責組織,體育教師負責巡回指導,做好活動情況登記,搞好學期總結測評。
7、學校堅持每年四月份和十月份舉辦學校體育節、藝術節,使參加人數達到學生總數的100%。
8、成立校級田徑隊、舞蹈隊、合唱隊、管樂隊、科技活動組、信息技術活動小組等課外文體活動小組,促使孩子們全面發展。
9、在課外文體活動的組織與實施過程中,要加強安全教育,避免和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10、學校對班主任及其他教師落實此項制度情況進行考核,學期末與教師獎懲掛鉤,與教師學年度考評掛鉤,與教師評優選先掛鉤。
學校關工委規章制度10
第一條: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是指: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固體,易燃液體,易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蝕晶,
第二條:所有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各專用場室,必須建立健全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并有領導具體分工管理安全工作,落實安全崗位責任制。必須根據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性質,制定詳細的安全操作規程。
第三條:銷毀、處理有燃燒、爆炸、中毒和其他危險的廢棄化學危險物品,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征得公安、環保部門的同意后方可進行。
第四條:儲存化學危險物品的庫房,應按規范要求設置相應的防爆、泄壓、防火、防雷、報警、防曬、調溫、消除靜電等安全裝置與設施。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庫房、貯罐,必須采用合格的防爆燈具和防爆電器設備,經電力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禁止私自亂接電源和違章、違規使用電
第五條:化學危險物品儲存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同品種的化學危險物品必須分類存放,并不可超量儲存。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并保持道路暢通。
二)化學試劑危險物品保存時要避免混存。不同滅火性質的化學危險物品絕對不允許在同一地點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同存炸藥不得與易爆物品同存一處;能自燃或遇水燃燒的物品不得與易燃易爆物品同存。
三)對于遇水易爆,遇高溫、低溫、暴曬會發生分解的化學危險物品,以及液化氣體分別不得在潮濕、易積水、高溫處、低溫處貯存,不能在露天貯存。
四)化學危險物品儲存的場所應安裝可靠的避雷設施,并定期進行避雷效果檢測,確保不發生因雷擊而引發火災和爆炸。
第六條:化學危險物品的'保管人員必須經培訓、考試后憑證上崗。保管人員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必須認真貫徹安全、防火責任制;
二)嚴格執行化學危險物品保管使用的安全操作規程,貯存前必須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三)嚴格執行化學危險物品的登記制度,并定期進行檢查,作出詳細記錄;
四)為防止發生差錯,對爆炸物品、劇毒物品、放射性物品采取雙人收發、雙人記帳、雙人雙鎖、雙人運送、雙人使用的“五雙”制度。公安保衛部門應定期監督和檢查。
第七條:化學危險物品的使用,必須遵循下列要求
一)必須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二)貯存與使用要嚴格分開,嚴禁在貯存場所直接使用化學危險物品;
(三)科研、生產中使用保管化學危險物品必須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必須有指導教師在場,學生不得單獨進行。
(四)使用化學危險物品必須有嚴格的數量控制,審批人、發料人、使用人。
第八條:嚴禁在化學危險物品保管使用場所吸煙或使用明火。如果確需使用明火時,必須將化學危險物品全部搬到安全可靠的地方后,經主管部門審查批準,發給用火證明,才能使用明火。
第九條:工作人員離開化學危險物品場所時,必須關閉所有電源,化學危險物品貯存的庫房內禁止有人居住。
第十條:在化學危險物品保管、使用,應該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與安全法規,做出突出成績的人員,主管單位可申報給予表彰、獎勵,對于不負責任、違章操作的,造成事故或損失的,依照法律、制度給子處罰。
學校關工委規章制度11
采購業務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學校采購業務管理,規范采購業務行為,防范采購業務活動中的差錯和舞弊,根據財政部《內部會計控制規范-采購與付款》等法律法規,結合本校采購業務特點和管理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指采購業務包括采購計劃、采購訂單、合同訂立、物資入庫、購貨發票、登記應付賬款和支付貨款等業務。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 集團各單位的采購業務管理與控制。
第二章 崗位分工與授權批準
第四條 建立采購業務崗位責任制,明確規定各崗位的職責與權限,確保辦理采購業務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
第五條 物資采購業務嚴格規范和執行如下程序:
一、計劃與審批;
二、請購與審批;
三、詢價與核價;
四、確定供應商;
五、訂立合同;
六、采購與驗收;
七、物資入庫;
八、賬簿登記與支付采購款。
第六條 采購業務的基本分工如下:
一、倉儲部負責編制物資儲存計劃;
二、采購部負責編制物資采購計劃,填制請購單、詢價與價格談判、簽訂合同、采購物資等業務;
三、財務部負責結算采購款項、登記存貨及應付賬款等; 四、倉儲部負責根據物資儲存計劃和采購計劃辦理物資入庫,登記保管賬等;
五、品質部負責物資入庫前的質量驗收;
第七條 辦理物資采購、核價與付款業務的員工應當具備良好的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辦理采購、核價與付款業務的人員在同一個崗位上連續工作時間不得超過三年。
第八條 物資的采購價格、付款政策要嚴格執行學校授權文件的規定,各級審批人要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職權,不得超越審批權限。
第九條 授權采購部、品質部、倉儲部、財務部分別辦理物資訂購、檢驗、收發存和付款業務,其他任何部門均無權經辦采購與付款業務。
第十條 對于重要的、技術性較強的采購業務,應當專家評審、集體決策制度。
第三章 計劃與審批控制
第十二條 學校對采購業務實行嚴格的計劃管理和采購目標責任制。每年12月份,理事會與采購部經理簽訂下一年度的《采購目標責任書》,明確全年的采購目標、價格目標、費用指標政策。
第十三條 采購部要將年度采購目標層層分解落實到各個采購崗位,并將目標分解落實情況報學校備案。
第十四條 實施物資采購的具體依據是《物資請購單》。《物資請購單》的填制、審批程序如下:
一、采購部填制《物資請購單》,《物資請購單》中須列明如下事項:
1.采購物資的依據;
2.采購物資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和技術要求; 3.使用部門及物資用途;
4.采購員及采購部負責人簽字。
第十五條《物資請購單》首先經倉庫部門簽字確認:學校倉庫是否有該物資。如有,則無需采購,由使用部門統計員開具物資領料單,直接到倉庫領用;如無,則按下列流程審批:
《物資請購單》應由使用部門(采購發起人、部門主管)、采購部(采購業務員、采購部門主管)簽字后,報校長簽字審批。
經過學校領導審批的《物資請購單》,是采購物資及辦理驗收、入庫及付款的依據。
第四章 采購價格控制
第十六條 物資采購過程中的價格決策要做到科學有效、公開公正、比質比價、監督制約,杜絕采購過程中的不正當行為發生。
第十七條 采購部要廣泛收集采購物資的質量、價格等市場信息,掌握主要采購物資的信息變化。
第十八條 物資采購價格的'確定要履行詢價、談判、審批、和備案五項程序:
一、詢價:采購部按照學校批準下達的《物資采購計劃》,根據采購項目的時間要求,在了解市場行情、參考過去采購記錄的基礎上,向供應商咨詢價格。接受詢價的供應商應在三家以上,詢價過程和供應商的報價要如實登記備案。
二、談判:采購部與供應商進行價格談判,力爭以較低的價格簽訂采購合同。
三、審批:合同須經校長審批后,加蓋合同專用章。
四、備案:采購部與供應商簽訂的《物資采購合同》原件,交財務部備案、保管。
第五章 采購與驗收控制
第十九條 根據采購物資的性質不同,分別采取如下采購方式:
一、一般采購物資在貨比三家的基礎上,采用訂單或合同訂購方式采購;
二、小額零星物品采用擇優定點采購方式;
三、符合《招標管理制度》的采購業務及設備購置一律實行招標采購。
第二十條 除僅有唯一供貨單位或本校有特殊要求外,主要物資的采購應當選擇兩個以上的供貨商,要從質量、價格、供貨能力、信譽等方面擇優定點采購。
第二十一條 主要物資采購及有特殊要求的物資采購,應當審查供貨單位資格;對已確定的供貨單位,應當及時掌握其質量、價格、信譽的變化情況。
第二十二條 物資采購到校,需辦理如下驗收入庫手續:
一、倉庫保管員核實到庫物資是否與《物資請購單》規定的品名、數量、供貨廠家相符。檢驗物資是否合格(特殊物資應由專業人員檢驗,如設品質部則由其檢驗)。凡核實無誤的,保管員根據發票及送貨清單開具《物資入庫單》;
二、《物資入庫單》經保管員簽字后生效,財務部據此登記賬簿和辦理有關結算事宜。
第二十三條 到庫物資與《物資請購單》不符或質量檢驗不合格的,一律不予辦理入庫和結算手續。
第二十四條 質量檢驗人員應當嚴格按標準和程序進行檢驗,并對檢驗結果承擔責任。
第六章 貨款支付與賬目核對
第二十五條 采購物資的付款由財務部負責,付款的依據要同時滿足如下條件:
一、訂有采購合同的,要參照合同規定的時間、方式、金額付款; 二、要在貨幣資金預算范圍內付款;
三、要在對采購發票、驗收證明等相關憑證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及合規性進行嚴格審核、確認無誤的前提下,辦理付款。
第二十六條 采購付款時,由采購部填寫《付款申請單》,報領導審批,財務按經批準的《付款申請單》支付款項。
第二十七條 財務部要加強應付賬款管理,辦理結算與付款事宜。
第二十八條 財務部往來核算會計負責應付賬款的核對與清理,要每個季度至少與供應商核對一次賬目,核對結果要填制《應付賬款核對表》備案;核對出的未達賬項,要逐項逐筆查明原因,杜絕串戶等錯誤現象的發生。
第二十九條 采購部統計員要按供應商設置物資采購臺賬,及時登記每一供應商的供貨、開票、付款及應付賬款余額增減變動情況。
第三十條 采購入庫的物資在保管或使用過程中,發現數量和質量不符合要求的,采購部要及時與供應商聯系,并分別情況按以下程序進行處理:
數量不足的,要求供應商予以補足;
質量問題,尚能使用的,要求供應商給予價格折讓; 不能使用的,要求供應商退貨或換貨。
退貨通知單應及時報送財務部入賬。
學校關工委規章制度12
一、日常值班
由學校安排負責的學生管理值班,每班不得少于兩人,值班時間早7:00—次早7:00,堅持24小時值班。
主要職責是:
1、加強學生一日生活制度落實和安全管理。
2、督導檢查學生晚自習上課情況。
3、檢查學生晚上就寢情況。
4、負責學生早操制度及衛生清掃制度的落實。
5、負責學生突出事件的處置。
6、負責校內安全巡視檢查。
7、負責外來人員的接待、詢問、證件查驗及登記。
8、負責學生出入校園手續的查驗和登記。
二、法定節假日值班
法定節假日值班由全體教師負責,為全員參加的.義務值班,每班不得少于兩人。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學校教學設備、生活設施及財產物品安全,加強校內安全巡視檢查。
2、負責假期校園衛生清掃。
3、負責上級工作檢查和外來人員工作聯系接待。
4、協助其它崗位值班人員做好假期工作。
三、寒暑假期值班
寒暑假期值班由學校全體教師負責,為全員參加的義務值班,每班不得少于兩人。其主要職責同法定節假日值班職責。
四、領導代班
領導代班由校務委員負責安排,參加代班領導為校長、教導主任、學校報賬員、女工主任、通訊員等。其主要職責是:
1、 負責對學校各值班工作人員值班檢查。
2、 負責處理和解決各值班人員反映的問題及事項。
3、 負責督導節假期學校工作計劃的落實。
4、 負責節假期突發安全事件的處置。
五、值班人員的獎懲
1、對在值班中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事件,保護學校財產不受損失等突出表現者,學校將上報中心學校給予表揚和獎勵。
2、對違反值班制度、工作失職、誤班漏值、擅離值班崗位,給工作造成影響者,一經發現將按學校責任追究制試行辦法處理。給工作造成損失及安全后果者,視情節輕重,除經濟處罰外, 觸犯法律者,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學校關工委規章制度13
一、進入形體訓練室按指定櫥柜存放衣物就座,保持形體訓練室整潔。
二、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動用形體訓練室內音響設備、教學光盤、服裝道具。
三、根據教學需要及時做好教學準備工作,保證教室整潔,鏡面干凈。杜絕亂扔紙屑、果皮、飲料瓶等垃圾。不準存放與教學無關的物品。
四、正確使用教室多媒體、音響設備,防止意外事故發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使用結束關閉電源,鎖好門窗。
五、要愛護公物,如有損壞,按賠償制度處理。
六、使用教室完畢,按要求做好清潔衛生工作,將櫥柜收拾干凈。
學校關工委規章制度14
一、基本要求
1、門衛值班人員必須無刑事犯罪史、無精神病史、無傳染病,作風正派,恪守崗位,具有高度的責任意識,認真做好門衛一切工作,任何時候都不得擅離職守,隨時準備完成領導下達的緊急任務。
2、門衛要嚴格執行學校《安全工作管理條例》和各項規章制度。
3、值班時著裝規范整潔,注重儀表儀容,保持威嚴姿勢和良好的精神面貌。
4、當值門衛應按規定時間開關校門,并保持校門四周和傳達室衛生,隨時清理果皮、紙屑、煙頭等垃圾物,達到學校的《衛生清潔標準》。
5、門衛應避免與來訪人員發生糾紛,遇事要冷靜、理智、機智。如遇無理取鬧或人身侵害,要避免事態擴大,及時報告校長室處理。
6、門衛因事因病不能執勤,需向綜治主任提出請假申請,獲批準后,還得向代班人員作好移交工作方可離校。
7、門衛值班時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因工作失職造成學校損失,當事人要負相應責任。
二、執勤規范
8、學校大門要二十四小時處于關閉落鎖狀態;當有人或車輛因工作需要進出學校時,門衛人員要及時開啟和關閉,防止學生溜出或外人溜進學校。
9、騎自行車、電瓶車進出校門時,師生一律下車推行,嚴禁在校內騎車。在上學和放學時,應做好門前停靠車輛的疏散工作。
10、全體師生進出校門必須穿戴整潔、大方,對衣冠不整、奇裝異服者嚴禁入校。
11、學校校車、辦公用車進出校門免予登記檢查,門衛要保證其出入暢通。其他運載物資車輛出入校門應予以檢查,并按規定留好記錄。
12、本校學生在上課期間出、入校門時,門衛應查驗學生請假手續是否完備真實,是否有家長帶領。學生遇傷、病等緊急情況,急需出校而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的,應迅速確認,放行出校,并及時通知護導人員。
13、學生家長因學生病、傷等重大原因要求進校探望學生或要求面見老師、領導反映問題的,門衛在電話通知相關人員獲得準許后方可允許其進
校。學生家長要求轉交包裹物品的,要及時與學生、老師聯系做好交接手續后及時轉交,不負責現金和貴重物品的收存轉交。
14、對非本校人員進校要嚴格門禁制度。校外人員因聯系公務需要進校的,門衛要查驗并登記本人的有效證件,規范完整填寫登記表格,并聯系校內有關人員,確認是否接待后,決定是否允許進入學校。對放行人員,門衛應告知其處理完事情后馬上出校,出校時填寫外來人員出校記錄。對外來人員進出校時所攜帶物品要注意觀察留意,必要時進行查問。
15、教職工親友來校探視,必須由本校教職工親自登記,陪同進出。
16、門衛接待外來人員時,應指導其將所使用車輛停放到規定區域,防止堵塞門前交通,接送學生車輛一律不得進校。
17、節假日要加強保衛工作,除規定人員入校外,無特殊原因,其他人員未經許可,不準入校、逗留。
18、門衛對操外地口音、持外地證件的人員要求進校或帶學生出校要認真查驗證件并聯系相關部門,確認后放行,對形跡可疑的人員要仔細盤查。
19、門衛對在校內施工的外來人員要留有記錄。
20、門衛應制止廣告散發、商品推銷人員進校,制止小商、小販在校內外設攤叫賣,勸止閑雜人員在校門口聚集游玩,制止在校門及兩側張貼廣告等。
21、學校外借物品需校長同意,門衛應主動檢查有關證明方可放行。
22、每天保安簽收好各種報刊、信件,及時分發至各辦公室;對匯款單、信函、包裹、郵件要登記收發;對急件及時送至當事人。
23、保安人員不準代替學生到校門外購物。
24、如遇特殊情況,要立即向護導人員匯報,及時處理,確保學校全方位的安全,重大事件及時報“110”。
25、如因保安原因造成有損學校聲譽或安全事故,一般不合格進行批評和再培訓,重大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并經濟賠償責任。
學校關工委規章制度15
一、學校食堂必須設立專賬,設一名兼職或專職會計和一名兼職出納,對學校的`食堂財務進行核算和管理。
二、學校學生食堂設立專用銀行存款賬戶,學生食堂所有收入必須按時繳存學生食堂賬戶,超過1000元現金必須開票入賬。
三、所有的支出必須有票據,會計憑票入賬。購物一次超過100元以上須報請學校校長審批,并由2人同時采購。發票必須有售貨人或單位簽章及經辦人員、校長簽字后才能入賬。
四、實事求是核實食品成本,嚴格實行零利潤原則,確保國家財政補助資金100%用于學生營養午餐,不得克扣、截留、擠占和挪用專項資金,確保食堂正常運轉,千方百計為學生服好務。
五、規范食堂的貨源渠道,糧油實行政府采購配送,蔬菜、調料、肉類等自行采購,大宗物品采購由學校行政會提議,提交校委會或教職工大會討論通過后方可采購。
六、學校不得將雜費、招待費等放在學生食堂報賬,禁止侵占學生利益。
七、學校食堂財務做到日清月結,每月按時公示相關內容,接受師生和群眾的監督。
八、學生食堂的賬務憑證不得隨意銷毀。
九、各校每月及時向中心完小報賬,中心完小也要接縣局要求按時報賬。
學校關工委規章制度16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學校危險物品的安全管理,確保廣大師生員工的人身安全和學校的財產安全,保障教學、科研工作正常進行、保護環境。根據國務院《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法規,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危險物品指易燃、易爆危險品和劇毒物品、麻醉、放射性物品等酸性腐蝕物品等。
第三條 對管理、儲存和使用危險品的部門,本著“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部門主要負責人對本部門危險品的安全負直接責任,負責建立、健全危險品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使用操作規程,明確安全使用注意事項。
第四條 儲存危險品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危險品應當儲存于專用倉庫和專用儲存設施中,并且分類、分項存放,相互間保持相互的安全距離。
2、危險品倉庫的建筑和設施,必須符合《化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的要求。具有防火、防爆、防控、防靜電、避雷,應有良好的通風和相應的安全電器照明設施。
3、化學物品的性質防護和滅火方法相抵觸的化學危險品,不得在同一倉庫存放。
4、危險品倉庫必須建立嚴格的入庫驗收、出庫登記制度,落實保管責任制,責任到人。
5、危險品的領取,要經部門負責人的簽字批準,由2名以上人員共同辦理領取手續。
第五條 學生在使用危險品做實驗時,教師和實驗員必須在現場進行指導,嚴禁擅自離崗、脫崗。嚴禁學生將危險品帶出實驗室。
第六條 各使用部門在處理廢棄危險品時,應委托具有合法處理資格的單位進行銷毀處理,不得任意丟棄、掩埋危險品。
第七條對于嚴格遵守危險品管理規定,保障安全的部門和個人給予獎勵和表彰,對于違反本安全監督管理規定,造成事故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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