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規章制度21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餐飲規章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餐飲規章制度1
(一)加工經營場所
1、廚房內外環境整潔,上、下水道通暢,地面無積水。廢棄物盛放容器必須密閉,外觀清潔;設置能盛裝一個餐次垃圾的密閉容器,并做到班產班清;地面、排水溝、墻壁、天花板、門窗等應保持清潔和良好狀況;排煙、排氣設施無油垢沉積、不滴油。
2、應定期進行除蟲滅害工作,防止害蟲孳生。除蟲滅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時進行,實施時對各種食品(包括原料)應有保護措施。
3、使用殺蟲劑進行除蟲滅害,應由專人按照規定的使用方法進行;使用時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及包裝材料,使用后應將所有設備、工具及容器徹底清洗。
4、發現老鼠、蟑螂及其他有害害蟲應即時殺滅。發現鼠洞、蟑螂滋生穴應即時投藥、清理,并用硬質材料進行封堵。操作間及庫房門應設立高50cm、表面光滑、門框及底部嚴密的防鼠板。
5、三防設施有效:紗門、紗窗或門簾、金屬防鼠板、防鼠隔柵等設施能有效起到防蠅、防鼠、防塵作用。
6、廢棄油脂應由專業的公司回收,并應與該公司簽訂寫有“廢棄油脂不能用于食品加工”的合同。
(二)、設施
1、餐具、用具消毒由專人負責,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工作人員必須取得個人健康證明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合格證明方可上崗操作。
2、餐具、用具必須嚴格執行“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五保潔”的'程序進行洗滌消毒。
3、餐具、用具清洗消用毒用水池必須專用,分設洗滌池、消毒池和清潔池,并有明顯標識
4、化學消毒劑應符合國家消毒產品衛生標準和要求,餐具消毒時消毒液濃度不得低于250mg/L,餐具全部浸泡時間不低于5分鐘。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用蒸汽進行消毒,蒸汽消毒保持100℃,不少于10分鐘。
5、待清洗餐具用具應用不滲漏的容器盛裝修,不得隨意亂放。
6、消毒后餐具專柜保存,與未消毒餐具分開放置,保潔柜應有明顯標志,定期清洗保持潔凈。
7、餐具消毒應有記錄、存檔備查。
餐飲規章制度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公司為促進管理積效,提高全員工作士氣,并使其所依據及遵循,特制訂公司章程法,員工在公司服務期間均應遵行。
第二條 本規章適用于本公司全體員工,包含外聘、聘任、兼職、調任、支援、臨時員工及非正式職員。
第三條 凡公司之所屬全體員工,必須共同遵守本規章所制定之任何事項及條文內容,若有未規定之事項,另行公告實施,并增列于本公司章程修正案中。
第四條 因本公司在全的營業方式和生活作息皆與大小月份有關(淡旺季),因此設定大小月之分。,每年叁、陸、柒、捌等四個月(淡季)。
第五條 公司章程法若與部門制度有相沖突條例者,一切仍以公司章程管理制度為總則,但若遇特殊案例,可由總經理研議并公告通過后裁定。
第六條 聘任員工和約制度與公司章程法屬平行制,在行政管理及各項福利法中,仍以公平、公正、公開賞罰為原則。
第七條 在本公司章程法列為晉級考試和加薪升職等必讀手冊,凡新人到職或表現較差之員工皆應實施在職教育的基礎。
第二章 人事制度
第一條 新進人員經公司考核合格,開始上班日起,前一個月為試用考核期。經試用合格者將轉正并錄用,晉升為正職人員,享有公司正職福利。
第二條 考核期間業績表現優良者,經店長核報后,可申請提前轉正;若考核成績太差,切無改進之意者,可予直接解聘之。
第三條 新人進公司須辦理的手續如下:
第一項 填寫員工資料卡
第二項 繳交履歷表及身份證正本及復印件各一份,2寸近照兩張,經核對后發還身份證正本。
第三項 仔細閱讀員工手冊,并實施在職教育和上崗培訓。
第四條 新進人員自上班日起十五天內為新人培訓期,若無故離職者,不得向公司申請任何薪資及費用。
第五條 新人到職一律配掛工號牌,并在轉正后核發正式工作服。
第六條 新人在考核使用期內,以個人考核表現,通過后在予以調整薪資。
第七條 新人到職滿一個月者,方可享有部門輪休假制度及公司福利與權益。
第八條 新人到職在職培訓期間,公司為提升人員專精專業之精神,可視情況調往其它部門受訓,新人必須服從調配。
第九條 未經主管許可,未經請假手續而擅自不上班者,視同曠工,一日扣薪三日,二日扣薪六日,三日以上者且無正當理由者將接受開除處分。
第十條 若因工作環境不適或因其它個人因素而欲自行離職者:
1、在一個月內試用期內提出離職,須提前15天內以書面上呈公司,否則將扣抵15日薪水,以補償公司損失。
2、職滿一個月以上,已簽轉正員工,若須請辭時,須提前1個月以書面上呈公司,經公司總經理批示同意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否則以一個月薪水扣抵,以補償公司損失,并不得請領上月獎金。
第十一條 員工辦理任何請辭時,須先行填寫“書面請辭報告”,經核準后,再填寫“離職手續表”。
第十二條 員工請辭以簽離職報告書及店長簽名之日期為準,正式生效,口頭呈報,不予承認,不得生效。
第十三條 請辭員工在離職之前,必須將其職責范圍內的所有工作、財物、資料、設備和工具移交給職務代理人,并經職務代理人簽字確定后可辦理其它相關手續。員工在自動離職或請辭期間內,因職務交接不清,或手續不完整,導致公司資金及所有財務有所損失時,須負賠償之責,公司方面依法有權追訴法律。
第十四條 離職員工之當月薪資,須在離職手續辦理完結后。
第十五條 請辭員工之請辭方式或請辭手續未按照公司制度及章程辦理時,以影響公司運作,將不予核發上月薪資。如不預先通知或不告而別,其行為將會被視為擅離職守與曠職,公司有權開除,并按開除之相應處罰。
第十六條 已請辭員工在待退期間,若表現惡劣,或影響其他人員,或公然破壞公司制度者,可予以直接開除,視同違紀開除論。
第十七條 員工正常請辭,手續如下:
一、 即將請辭之員工,請于起意時,先親自與店長溝通,不得事先在同事之間傳播。
二、 30天前書面呈報總經理核準。
三、 30天內與職務代理人詳細辦理各項交接。
四、 離職前三日憑店長簽名辦理離職手續,結報及退回在職期間所領公司之所有公物及資料和識別證等。
第三章 員工出勤管理規章
第一條 本公司上下班勤務作息時間如下:
星期一至星期五分兩班
早班時間:9:00——19:00
晚班時間:12:00——22:00
星期六至星期天全體通班
上班時間:9:00——22:00
說明:
1、8:50為到公司時間,9:00為晨會和到崗時間;
2、用餐為輪流制,各部門人員不得全體同時用餐,必須保證各崗位有人員在崗,以應付工作需要;
3、個人用餐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
4、值班為輪流制,具體人員安排由各部門自行制訂;
第一條 正式員工每月可休假3天。臨時員工或試用員工不享受休假之待遇。休假按月計算,不得累積。
第二條 員工不得遲到與早退,每超出1分鐘遲到者,罰扣人民幣貳元,依次累計,每超出1分鐘早退者,罰扣人民幣拾元,依次累計。
第三條 因公司業務及部門之需要而必須加班者,不可借故拒絕,以服務精神為重,若因此造成嚴重影響公司運作者,扣個人考核成績。
第四條 公司不鼓勵加班,若因工作需要而必須加班者,必須按時保質完成工作,且不得申報加班費。
第五條 公司之各項會議無論時間長短,一律不列為加班,必須無條件服從上級安排。
第六條 員工因公事外出須向部門所屬主管列報,外出期間必須保證通訊工具之暢通,且在一定的時間內須回公司崗位正常作息。
第七條 私自外出未向主管報告者,半小時內扣薪半日,1小時以上者,則以曠職論處。
第八條 凡出勤違規者,一律不核發全勤獎。
第九條 全月無遲到、早退、病假、事假、可申請全勤獎50元整,
第十條 在職員工出勤作息狀況,有任何異常現象時,店長應負責考勤記錄。
第十一條 未經同意,在全體員工已下班后,個人不得借故返回公司內, 第十二條 休假采取“排表輪休”方式,不可排定周
六、周日以及節假日休息,同部門同日休息者不得超過兩個。休假由店長按排,
第十三條 排定的休假輪值表,非有重大事由者,不得臨時或任意變動,若不得已有變,事先須向店長報備核準后調休。
第十四條 病假、事假薪資按日薪資扣除;曠職按日薪資3倍扣除
第十五條 公司正常上班時間內,非有重要事故,不得臨時請假超過2小時以上,否則扣除當日全薪。
第十六條 請假未準而私自休假者,以曠職論處,并取消全月休假之待遇。若由此帶來公司損失,由該人負全責。
第十七條 除公司特批外,員工不得在一個月內累積請假超過3天,否則超出天數按曠職論處。
第十八條 公司各項會議均列入考勤范疇,按上班考勤制度執行,不得無故缺席,臨時請假、遲到與早退。若無正當理由無故缺席者,額外罰扣人民幣50元整,并取消全勤獎。
第十九條 公司業務培訓亦列入考勤范疇,按上班考勤制度執行,不得無故缺席,臨時請假、遲到與早退。若無正當理由無故缺席者,額外罰扣人民幣100元整,并取消全勤獎。
第二十條 為維持團隊的凝聚力和員工的向心力,凡公司整體性活動,如慶生會、公司聚餐、旅游、聚會等一切團體式活動,全員皆須參與,并列入考勤范疇,不得臨時請假。
第二十一條 任何員工辦理病事假超過15天者,上月薪資全額停發,待正常上班滿一個月后,統一在次月1—5日發放薪資時一并發放。
第四章 會 議 制 度 公司各項會議采用會議主持人制度。會議期間會議主持人為最高領導,會議主持人負責擬定會議議題、調控會議氛圍、掌握會議時間以及維護會場紀律。各項會議以簡潔明了為原則。參與會議人員必須服從會議主持人統一安排。除晨會外所有與會人員必須對所參加會議進行會議記錄。會議主持負責整理會議記錄并交由公司進行存檔。會議議題必須明確,所議各項事宜條理清晰,會議討論結果由具體責任人負責具體實施。
公司會議分固定會議與臨時會議。
固定會議有以下幾種:
一、 公司全體大會
1、 晨會
參加會議者為公司全體員工,會議主持由經理或店長輪流擔任。時間控制在6至8分鐘。會議時間是每星期的星期六星期天。會議議題必須使全體員工能通過此項會議迅速調整到最佳工作狀態并能梳理當天工作計劃。
2、 每周例會
參加會議者為公司全體員工,會議主持由店長主持。時間控制在30分鐘。會議時間為每周日21:30。會議議題為一周工作總結以及下周工作計劃;通報表揚與批評該周表現優秀與表現不佳員工;宣達公司政令;該周所遇到的各項工作瓶頸并提出解決方案;協調各部門之間的工作。
3、 月總結會議
參加會議者為公司全體員工,會議主持由店長主持。時間控制在45分鐘。會議時間為每月尾日17:30。會議議題為當月工作總結以及下月工作計劃;宣達公司政令;協調各部門之間的工作;通報各項政令實施情況以及各項獎懲方案。
4、 季度總結會議
參加會議者為公司全體員工,會議主持由總經理或店長主持。時間控制在35分鐘。會議時間為每季度第三個月的月總結會議時間。會議議題為該季工作總結以及下季度工作計劃;宣達公司政令;協調各部門之間的工作;通報各項政令實施情況。
5、年終總結大會
參加會議者為公司全體員工,會議主持由經理主持。時間控制在60分鐘,會議時間為第四季度的季度總結會議時間。會議議題為一年工作總結;公司運營情況;下工作思路及獎勵表彰優秀員工。
會議紀律:
1、 不得無故缺席固定會議,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會議必須會前向店長或經理請假并征得同意方可。
2、 會議之前必須交接好手頭工作,不得無故打斷會議進度。
3、 會議期間必須關閉手機或者把手機調到震動檔。
4、 不得無故遲到。由于特殊原因遲到,必須向與會者道歉,說明遲到理由。
5、 會議期間不得大聲喧嘩,有新議題的提出必須示意主持人請求發言,征得會議主持同意方可發言。
6、 各項會議之主持人必須事先對會議有針對性的有所準備,若無準備,視同工作不負責,記小過一次。
第五章 學 習 制 度
為保持個人逐步提高,團隊不斷完善,公司高速發展,金夫人經典婚紗攝影提倡、鼓勵人人參與學習各類技能知識及相關專業知識。特制訂學習制度如下:
定期學習:
A、 公司學習班:
由公司組織,每周周一14:00——15:00,學習內容為影樓相關專業知識。學習主任由店長擔任。學習老師由店長指定。
B:自我學習:
員工為提高業務水平及相關業務知識,須養成良好學習習慣。為幫助公司員工保持良好學習習慣,公司提供閱覽書籍。
C:業務培訓:
由公司不定期組織聘請專業老師進行專業輔導。公司成員除特殊原因外均須參加。不得遲到、早退、臨時請假。
提升培訓:
公司優秀員工可獲得公司免費提升培訓機會。
學習紀律:
1、學習會場保持整潔、安靜
2、學習期間關閉手機,或把手機調至震動檔
3、無故不得缺課、曠課、早退
4、若有特殊原因須向學習主任請假,獲準后方可
5、借閱書籍如有損壞、遺失,按原價雙倍賠償金額或賠償與所借閱同樣之書籍
第六章 薪資制度與員工福利
第一條 薪資制度
第一項 員工薪資由底薪、業績獎金、綜合獎金、公司福利獎金等構成,底薪與業績提成百分點在各自和約中將會分別注明。其中綜合獎金包括:全勤獎、個人單項業績考核優秀獎、個人綜合業績考核優秀獎、團體業績獎金等。
第二項 員工每做滿一年,如公司繼續聘用,其薪資自動晉升1級(1級薪資為人民幣200元整),此待遇為員工晉級薪資,不納入底薪范疇。資歷愈深,晉級薪資愈多。
第三項 公司每月1—5日發放上月底薪、業績獎金、全勤獎以及福利獎部分,并于1-5日實施員工獎懲制度中有關經濟上的獎勵與扣罰。
第四項 個人薪資及獎金部分屬機密事宜,個人不得外泄,若有不合可直接與總經理反映,力求合理。因員工泄露自己薪資或他人薪資而導致其他員工情緒不滿,造成人心渙散,進而影響公司日常作業時,該員工以泄密論處,記大過一次。
第六項 新人到職后,若表現合格,通過評估,可申請核發業績獎金,若該員工表現優異,可提前申請核發。
第五項 年終獎金發放情形根據公司全年業績好壞決定,公司業績愈好,領得愈多,反之愈低。個人年終獎金多寡視個人全年綜合考評而定。若公司全年運營狀況過差,但個人全年表現優異者,公司仍酌情發給考核獎金。 第六項 正式員工享受公司免費定購工作制服,并按公司制度于上班期間規定著裝。工作制服所有權歸公司所有,任何員工離職或與公司解除和約時,必須按規定繳回工作制服,若遇遺失或損壞需照價賠償。若在職期間,工作制服遺失、損壞、過臟等,按制服實際金額上繳公司后,方可再度申領。
第七項 員工生日,若表現優異者,由主管于生日前三天報請店長,方可實施獎勵。
第八項 公司會定期與不定期的舉辦活動,比如晚會、聚餐、聚會、旅游等,凡是公司所屬之員工,皆免費享受期間一切福利,但若自動放棄不參加者,除無法要求補貼相應之金額,并按照當月休假天數扣除之。(若公司團體業績未達標準,或不景氣、經濟蕭條,影響上下公司之財務狀況,則酌情實施)
第二條 員工消費福利
第一項 員工本人或直系親屬結婚,該員工服務滿一年依門市價7.5折,主管7折,服務未滿一年者,以8折計;資深員工到職滿二年后,每多一年,消費下降0.5折,以此類推,
備注:
1、員工消費,一切程序皆須開單作業,維持系統正常化與流程規范化。單子上須有當事人與店長之簽名。
2、任何員工未選的毛片、底片,皆不可私自取走,違者議處。
3、本套系外之超額消費、后期消費等,一律7折優待。
4、員工消費,各項銷售成本無利可言,因此無法列為個人業績獎金、各項福利獎金與個人業績考核。
5、婚紗照之外其它拍攝項目另議。
第一項 員工之親戚、好友、同學與鄰居結婚,請事先通知公司,公司方面會給予最大的優惠方式,須事前填單報備為準。
第八章 服 務 規 章
第一條 不得于上班時間內在職場與工作區域食用零食,亦不得于上述地點睡覺、玩手機及看報紙及與行業無關之小說、雜志等從事與工作、學習無關之事宜。
第二條 公司員工不得在禁煙區吸煙。
第三條 上班時間于公司內無論是否正常上班還是休假,隨時佩掛工號牌。
第四條 上班時必須穿戴好工作制服,制服必須保持整潔,扣子全部扣好,不卷袖口,嚴禁著便裝上崗。除特殊任務需要。上班前,職員應檢查服裝是否干凈、挺括。洗凈手和指甲,并確保無口臭和體味。
第五條 女性員工須化淡妝,整理儀容,要求干凈、清潔,必須身著淺色絲襪及有后跟的黑色皮鞋。頭發過肩則應扎好。
第六條 非正式員工須儀表整齊,并保持穿著干凈,不得搞怪另類,影響公司整體之形象。對外表不合要求而上班職員,公司有權責令其穿戴整齊后方可上班。
第七條 員工隨時保持親切自然的笑容,在公司所屬范圍內遇有陌生人,無論認識與否,皆應點頭問好,保持禮貌。
第八條 門市人員遇有外進入之客人,無論消費與否,皆須暫停一切不必要之私務,大聲說出“歡迎光臨金夫人”,且主動上前問候(使用禮貌用語),并加以親切之服務。
第九條 對外來訪客、來賓或消費客人皆應安請入座,并以茶水招待,并立刻替其提供最好之服務。
第十條 使用電話時,語言盡量簡短,切不可過度占線。禁止電話聊天,在工作忙碌時,暫勿接聽私人電話。上班時間接聽私人電話每次不得超過5分鐘,不得煲電話粥與短信聊天。職員禁止因私使用公司電話。
第十二條 工作期間,員工彼此間不得嬉笑吵鬧或其它有失儀態之行為。
第十三條 公司各部層皆有權責劃分,員工堅持自己崗位,并適時支援其它部門,在責任追加制度里,須層層管理層層發揮,責任追加制度采取連坐式管理,所有與事件相關之員工、干部均須對時間之發生而負責。
第十四條 在門市營業時間,不得上網聊天、玩游戲、看電影等與工作無關事宜,不可播放哀怨低調之音樂。
第十五條 不得于公開或私底下惡性漫罵、批評、散播不實謠言及挑撥是非,破壞員工彼此團結與和睦。對同事要有禮貌,并熱忱互助。
第十六條 門市重視親切服務,溫馨的`笑容,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不得職責客戶,漫罵或批評客人。
第十七條 尊重主管人員的領導立場,不可發生爭吵、毆斗與冷戰,若有缺失,應及時與店長反映。
第十八條 客人于公司等待時,相關之所有服務人員必須隨時關心問候,不可冷落客人。非自己的客戶,但凡公司人員皆有義務代為服務,不得推托。
第十九條 門市仍有客人時,無論是否超過營業時間,不可催趕客人及關燈等有怠慢之行為發生。
第二十條 答應客人的條件,一定要做到、做好,不可敷衍了事,且須白紙黑字,簽名為證。
第二十一條 沒有笑容,沒有禮貌,說話口氣差,從業態度不良,電話禮儀不足,因而遭客戶嚴重投訴者,立即開除。
第二十二條 任何部門皆須維護正常系統,“開單作業制度”尤其重要,公司內各項表格、資料、公告、通告等,一律實行“簽名制”,任何員工未正常運作,公司有權不接受其行為成果,并予以相應之扣罰。
備注:第一項 被下罰單者,須自行付費,期限自通知日算起核算,一周內必須繳罰罰款,違者累計加倍處罰(未繳罰款者,公司有權暫停核發薪資及獎金)。
第二項 任何請辭及離職人員皆須先行繳清各項罰款后,方可請領薪資及獎金。
第二十三條 公司實行“個人責任制”,部門資產列報、部門環境清潔、部門業務業績等,皆由個人負責到底,絕不推諉。
第二十四條 “門禁管制”是門市現場人員的職責,非公司正式員工不得于全員下班后再進入公司。
第二十五條 美工部員工妥善保管好美工部物品,使用完畢歸置原位,其它部門員工非請勿入。有事進出美工房隨手關門。
第二十六條 隨時保持工作場合的干凈、整齊、清潔,養成隨手關燈,關門、關水等良好習慣。
第二十七條 公司內部一切訊息、資料、檔案、記錄、摘要等,嚴格保密,不得外泄或攜帶出公司。
第二十八條 隨時幫助、支持、支援和配合公司同仁,團結一致是公司之重要精神。
第二十九條 上班時間不得私自串崗、離崗。有事離開崗位時,必須事先交代職務代理人。
第三十條 服務要求事宜:
1、要求對客人主動握手,大方有禮、親切熱忱。
2、要求一線員工隨時派出名片,并不斷自我稱呼,讓客人清楚記住您。
3、要求員工隨時稱呼客人稱謂,并牢記客戶名稱。
4、要求“一手交一手”,陪著客人走的最高服務理念。
5、要求“送客出門七步遠”的送客禮儀。
備注:
1、凡屬公司所有之文案、部門系統流程表、各部門章程、客戶資料、聯單收據、作業文件、展售商品、樣本及任何屬公司所有之文件文案、資料等,非經公司負責人同意,不得私自拷貝、出讓、轉借、占有、售賣及攜出公司等,否則將予以提出訴訟與要求賠償。
2、凡違反上述各項條例者,店長可直接進行下單處罰或行政處分,員工亦可向上申訴,申請期為三天,逾期不予受理。
第三十一條 嚴格區分公司提供給私人使用之物品與提供給客戶使用之物品,若有違反,一經查實,開俱罰單一張,至少罰扣人民幣10元整。
第三十三條 上班時間接受親友來訪不得超過10分鐘,且僅限于門市招待,不得領至辦公區域。
第三十四條 員工就餐后應注意衛生清潔,并隨手把簡易飯盒等垃圾丟至垃圾箱內。
第三十五條 在店內發現客人遺失財物應立即上交公司備案,隱藏失物而不上報者,將視為偷竊并做紀律處分。
第九章 懲 罰 條 例
第一條 未于正常上班時間穿制服及佩帶工號牌者,第一次記警告一次;再犯,記告誡一次;累犯,記記過處分。
第二條 因服務不當,遭受客戶投訴者,除取消該筆業績獎金外,另重罰50元。
第三條 有關公司內部作業系統及作業程序之任何相關文案、圖像等資料,一律不得外流或外借,若經公司查獲屬實者,一律嚴懲。輕者罰款人民幣200元整,并記大過一次;重者罰款人民幣伍佰元整,并記大過貳次,或直接開除。
第四條 對公司所有部門系統流程表格、本冊及聯單客戶資料等,凡屬責任范圍,員工皆有填寫作業資料的責任,凡經抽閱、盤查無上述作業時,以延誤時效,妨礙作業論之,每個空格罰金伍元整。若造成嚴重后果者,另行議處。
第五條 凡離職員工(不含停薪留職者)或同行作業者,未經店長許可,當職員工不得同意其進入公司下列場所,違者記小過一次:
1、美工部;
2、影棚;
3、后期部;
4、收銀臺;
5、選片區。
第六條 若因公司員工人為疏忽,因而導致發生賠償或退款等問題,將追究責任歸屬,金額賠償部分由員工全額承擔。若是由于銜接不力,則由責任分攤人分攤所賠償之金額。
第九條 員工有下列事項經查屬實者,施以公司法告誡之:
第一項 不遵守公司各項條例規定者或未能配合公司各項革新制度者。
第二項 與顧客或與同事吵架者。
第三項 惡意批評顧客、公司及同事者。
第四項 未經批準請假,不配合公司調度或無故曠職者。
第五項 故意妨礙工作流程效率,或阻礙工作之執行者。
第六項 不服從上司督導指正,且態度傲慢者。
第七項 服務態度不佳,言語惡劣,表情傲慢,影響公司信譽者。
第八項 以公司名義,對外私接生意,抽傭、侵吞公款者。
第十項 未按時完成工作進度者,且未呈報匯報者。
第十條 違反公司章程制度者,懲戒事項以情節輕重施以戒示方法如下:
第一項 罰扣獎金(最少人民幣5元整起),直接下單罰款制度。
第二項 小過一次:罰扣獎金并提出書面悔過書。
第三項 小過兩次:扣假(扣假期間上班沒有任何薪資)。
第四項 大過一次:扣罰當月業績獎金50%。
第五項 大過兩次:扣罰當月所有業績獎金并降級處理。
第六項 記滿三大過直接開除,并扣罰除底薪之外所有獎金及取消所有福利。
第七項 嚴重違紀,直接免職或開除。
第十一條 在個人全責職區內,無論環境清潔、物品保管、器材維護及金錢收支,皆須付最大之責任,若有嚴重之人為錯失,除須負責賠償之外,并以公司法議處。 第十二條 各級工作人員在所負責之權責劃分及部門資產管理上,應付全責,若有人為錯失而導致公司財產、耗材及經營上之損害時,須按門市市價或進貨金額的二分之一進行賠償。
第十五條 部門工作人員凡未按照公司制度開單作業者,一經查獲,則該客戶之業績獎金部分,一律不得核發,若發現此種舞弊現象,導致公司財務損失時,將處以10倍罰款。
第十六條 客戶簽約單應主動說明備注條例后,方可讓客戶簽名。
第二十二條 未按服務規章正常流程作業者,視情節輕重,公司將開具數額不同之罰單。最低罰扣人民幣10元整。
第二十三條 未能發現上一環節作業流程缺失并有針對性加以彌補、指正,且未能同時向上匯報者,記大過一次,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之罰扣(最少人民幣10元整)。
第二十四條 員工對公司所交付之任務,未能在時效內完成,且又未及時匯報者,形同瀆職,記過處分一次。
第二十五條 “清潔責任區”是員工每日清潔打掃整理的重點,在職人員應盡其義務與責任,不可敷衍了事,未盡責而經抽查不合格者,記過一次,并罰扣人民幣10元整。
第二十六條 全月事假、休假等未配合公司業務者,記大過一次。
第二十七條 店長未能事先準備妥善并未能主持好晨會,每次扣罰人民幣貳拾元。
第二十八條 未能認真遵守學習制度或學習考核時未能通過,記大過一次,并罰扣人民幣伍拾元整。
第三十條 當月未完成月初設定下達之目標業績,記小過兩次,并處罰金壹百元整。
第三十一條 在店內偷竊顧客或同事之財物將被立即開除,并視情節嚴重扭送至公安機關。
第三十二條 被公司開除之員工,其薪資于薪資發放日一并領取并不享有任何解雇費。
第三十三條 未盡事宜,店長有權按公司經營原則與公司章程,參照服務規章以及事發實際情況開具罰單,罰扣金額最少10元整。
第十章 員工功過獎懲賞罰制度
A、過失制度:
第一條 警告:處罰金貳拾元整。
第二條 申誡:處罰金肆拾元整。
第三條 小過:處罰金伍拾元整,并于三日內呈寫自我檢查一份上交公司。
第四條 小過兩次:處罰金壹百元整,并于限期三日內呈報《書面改過總結書》。
第五條 大過一次:全年累計三次小過者,合并另計大過一次,取消當月各項加級獎金與福利,罰金叁百元整,并于限期三日內呈報《書面改過總結書》。
第六條 大過兩次:調職或降職;取消當月所有獎金;取消當月之各種福利津貼;限期內呈報《書面改過總結書》;罰金伍百元整。
第七條 大過三次:全年累計達三次者,于當月即免其職務,一律開除,其余處分如下:
第一項 取消當月之各種員工福利、津貼及各項獎金。
第二項 對公司業務或財務造成損失時,須負賠償之責。
第三項 當月薪資須待次月再予以核發。
第四項 公司不予核發任何遣散費。
B、功獎制度
第一條 嘉獎一次:獎金貳拾元整。
第二條 小功一次:獎金肆拾元整。
第三條 小功兩次:當月核發獎金捌拾元整,榮譽假1天。
第四條 大功一次:全年累計三次小功者,合并計大功一次,獎金貳百元整,榮譽假兩天。
第五條 大功兩次:獎金叁百元整,榮譽假三天,底薪自動加級1級(每級人民幣壹百元整)。
第六條 大功三次:獎金伍百元整,榮譽假三天,底薪立即加級2級(每級人民幣壹百元整)。并自動晉升為優秀員工。
備注:
1、賞罰條例中涉及獎金與罰扣部分之金額皆當月發給或扣除。
優秀員工必須具備下列三項原則:
第一項 具有對公司完全的忠誠度、認同感、向心力之優秀員工。
第二項 具有對公司高度責任感、榮譽心、業績突出之優秀員工。
第三項 具有成熟處理事務能力、有溝通協調各部門人員之長才。
備注:此待遇為員工在公司效力期間所享受,若該員工自動離職或與公司解約,被公司解聘等離開公司后,不再享受此待遇。
C、個人獎金制度
第一條 有付出才有收獲,員工個人業績的表現,視為獎金發放。
第二條 門市人員享受業績獎金,所完成業績之前期與后期按事先預定之百分比提取。
第三條 實施個人獎金制度,無非是提升公司業績及營業額,并確保公司與員工相互提升作業,因此指定基本生存下限,每月業績設定參照當月工作計劃,員工超額完成業績,記小功兩次,超額部分按事先預定之百分比提取。
第四條 員工該月完成考勤達標,并自動放棄休假,可獲全勤獎,獎金人民幣壹百元整。
第五條 員工在個人業績競賽中表現優異,視具體情況,并參照公司運營,核發個人單項業績優秀獎。
第六條 視員工日常表現,當月綜合考評優異者,視具體情況,并參照公司運營,核發個人綜合業績優秀獎。
第七條 視公司具體運營以及當月活動專案,單獨設定“公司專案獎金制”,正職員工可針對自己業務能力,申請評比公司專案獎。
第八條 公司內不管任何獎金條例或專案獎金等,皆不得違反下列各項內容,否則一律不予核發:
1、任何人員有私下串聯、作假、轉讓業績、營私舞弊者。
2、當月未經正常書面請假手續獲準,而私自休假者。
3、未依正常上班時間值勤,而私自溜出班外者。
4、當月未能配合部門或公司勤務,如人事調動、公務支援、公司會務與業務培訓等規定者。
6、當月被記曠職者。
7、因個人問題,導致客戶嚴重投訴者。
第十二章 修正增列條例
公司在正常運作及經營下,因工作環境,業務需要,成本變動,競爭壓力及內部各種管理制度結構性變化,以追求公平、公正、合情、合理的原則,而設定此一修正條例。在公司一級主管研議商討后,不定期提出新增條例或修改條例。條例變動后將于部門主管會議中商討,若無異議后,則編列于此章程中,供全體員工共同遵守,未規定之事項另行公告實施。
未盡事宜請參閱《員工守則》,若兩者有沖突,以公司規章制度總法為準。
章程款項
修正及增加之內容
公告日期
餐飲規章制度3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1、健康體檢的范圍:食品經營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參加健康檢查的食品從業人員具體范圍包括:本店所有的在職工作人員。
2、食品從業人員的健康要求: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管理職責:對所有進入本店工作的員工將安排其進行健康體檢和健康證的辦理,在體檢過程中,如果發現弄虛作假導致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員進入本店工作,將追究相關管理人員的責任。
4、上崗體檢:凡本店每年新招的`人員均須上崗體檢,并開展健康知識培訓。檢查范圍包括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肺結核、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等。
5、根據體檢結果上崗:如果體檢合格,健康知識考試合格,辦理健康證,方可進入本店開始上崗工作。如果檢查出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將不予安排進入本店上崗工作。
6、建立員工健康檔案:店內辦公室負責保管員工的健康證,并建立員工健康檔案,記錄員工個人信息、從事的崗位、健康證辦理的年限、最近一次體檢的時間、到期日期等信息。
7、健康證的年檢:健康證有效期為一年,店經理負責員工健康證的年檢,保證健康證合格有效,通常在員工健康證到期前,安排員工到指定市防疫站進行統一年檢。
8、年檢結果的處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患有傳染性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直接接觸食品經營工作。如員工在職工作中患有法律規定的傳染性疾病,如果屬于暫時性的,管理組應安排休息,待身體恢復復檢合格后才能繼續上崗,如果是難以治愈的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管理組應安排到其它不予食品接觸的崗位上。
9、監督檢查:店經理對每年的健康證年審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對違反健康管理制度的人員應立即指出責令作出正確處理,并對違規管理人員進行考核扣罰。
10、個人衛生要求:衣著應外觀整潔,做到常剪指甲、常理發、經常洗澡等,經常保持個人衛生。
(二)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為規范人員培訓,保障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包括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2、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制定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組織各部門負責人和從業人員參加各種上崗前及在職培訓。
3、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應針對每個食品加工操作崗位分別進行,內容應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各崗位加工操作規程等。
4、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5、建立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餐飲規章制度4
一、收入管理
1、點菜單、加菜單、酒水單專門印制(印制通號),實行專人管理,連號結算。
2、收銀員每天做好收入明細帳,在當天的業務結束后將現金如數存入指定銀行賬戶,并將銀行存款單與收入單據一并交財務人員。
二、支出管理
1、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杜絕坐收坐支。
2、貨款實行按15天/次結算,由兩人到場,按據付款,簽字認可。
3、水、電、氣、稅收等按正式發票結算。
4、工人工資造冊本人簽字領取。
三、采購管理
1、菜品、調料等原材料采購實行一人購買,一人收貨,兩人簽字認可,嚴把質量關、價格關、數量關。
2、管理人員隨時入市了解掌握市場行情,確保采購物品物美價廉。堅決杜絕出現虛報數量,提高價格等現象,如發現一次,扣供貨商500元。
四、前廳管理
1、服務人員要服從管理人員指揮,協作配合,做到熱情服務,高效服務。
2、安排專人兼職負責開關招牌燈,每天下午六點鐘開、關門離開關。
五、廚房管理
1、廚師要堅持節約成本、提高質量的原則,杜絕出現浪費等情況,達到讓顧客滿意、增加收益的'雙贏目的。
2、保持廚房干凈整潔,注重個人衛生,堅決杜絕出現菜品污染等現象。
3、廚師要根據氣候時節,顧客喜好,不斷加強菜品創新。
六、財務管理
1、堅持日清月結制度,收支憑據。財務人員每月5日前,通報上月收支情況。
2、財務人員要做好資產管理、收支結算、帳務核算等工作,做到嚴格核算、準確無誤,確保帳實相符、帳帳相符。
3、帳務核算要做到收支清楚,賬目清楚,并做好成本分析。
4、庫存酒水等物品實行明細帳管理。
餐飲規章制度5
為規范食品和食品相關產品貯存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建立食品貯存管理制度,加強食品貯存管理,確保食品在貯存過程中安全、不受污染。
2、食品貯存場所應當符合食品標識上的貯存條件,具有與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設備設施。食品保存條件為常溫的,其貯存溫度不得超過30℃。
3、應當建立食品入庫臺賬,如實記錄食品的入庫日期、數量等相關信息。
4、應當按照生熟分開、食品和非食品分開的原則對不同類別的食品和物品分區存放,并設置明顯的'標識。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5、各類食品應當按照包裝標識的要求堆疊,不得超限量堆積、擠壓存放。食品數量不得超過貯存庫房、設備的裝載限量,離墻離地10cm以上。
6、應當按照先進先出的原則流轉貯存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并建立食品出庫臺賬,如實記錄食品的出庫日期、數量等相關信息。
7、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檔案,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8、貯存場所、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設置紗窗、防鼠網、擋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蟲、防蠅、防蟑螂設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
9、食品與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倉庫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個人物品和雜物。
10、定期清掃,保持貨架清潔衛生,經常開窗或用機械通風設備通風,保持干燥。
11、食品按類別、品種分架、隔墻、離地整齊擺放,經常檢查,防止霉變。
12、經常檢查食品質量,及時發現和處理變質、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13、做好防鼠、防蠅、防蟑螂工作,安裝符合要求的擋鼠板。
餐飲規章制度6
一、提前十分鐘到崗,換好工做服,檢查好儀容、儀表。
二、上班時間站立規范,不得倚墻、靠椅,不準聚一起閑談,上班按規定時間在本人區域站立規范,面帶淺笑驅逐客人的到來。嚴禁以工做場地做為休息場所,違者一次罰款5—20元。
三、遇到客人和上司,要主動問好點頭致意,不能視而不見。違者一次罰款5—20元。
四、客人來了要說歡迎光臨,拉椅讓座。在服務過程中請使用禮貌用語,客人買單要致謝,客人離時要送客,請客人慢走,并誠心歡迎客人下次光臨,使用禮貌用語(送客至門口),違者一次罰款5—20元。
五、不準與客人爭吵,要記住客人永久是對的,不準向客人索取物品與小費。若因態度問題導致客人不買單,給酒店形成的喪失由本人承擔。視情節輕重罰款20—200元。
六、拾到客人物品必須上交吧臺或上一級領導保管,并盡快與客人取得聯系,不準私自留藏,占為已有。一經發覺,罰款20—200元并后果自傲。
七、如遇客人較多時,不得私自離崗。離崗要上報領班(包括上洗手間),領班安排人員頂崗后,才能離開。否則所形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擔,并罰款20元/每次。
八、不準在餐廳內奔跑,不準在餐廳、包廂、公共場所大吼大叫、大聲說話,違者視情節輕重罰1—5元。
九、不得罷工,或三五聚集鬧事,嚴禁向外界人員透露酒店的商業機密或抵毀酒店籠統,違者開除處理。
十、員工必須參加班前會及平常的`業務培訓,違者一次罰款5元。
十一、在工做中隨時服從,工做完后再提出見解,不得當眾與領導爭辯,否則視情節輕重,罰款50—100元,并在班會上做書面檢討。
十二、上班時間不準吃東西,更不準私自吃、用酒店或客人的食物,違者罰款50—200元,情節嚴峻者開除。
十三、不準帶包進入工做場所,違者罰款5—20元。
十四、下班后不準在酒店逗留,違者罰款5元。
十五、熟悉業務學問,了解每天供應的菜式及酒水、熟記菜單酒水單,如因業務不熟,形成客人不滿情緒的,視情節輕重,初次罰款5—50元,下崗培訓三天(不計工資),所形成的喪失由本人承擔。
十六、上班時間必須使用普通話,違者一次罰款1—5元。
十七、不許利用職務之便少記客人所用食品,一經發覺罰款50—100元。
十八、不許向客人只推薦有開瓶費的酒以此誤導客人,一經發覺視情節輕重罰款10—50元。
餐飲規章制度7
第一條 餐飲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所屬員工的管理,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悉依本規則辦理。
總公司員工的管理,比照辦理。
第二條 本規則所稱員工,以在本公司核定之員工編制名額內雇用的無定期工作契約職員為限,其區別標準如下:
(一)職員:從事管理工作的員工。
(二)技工:具備初中畢業以上程度,并有下列技術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經驗,經技工轉類考試及格或甄選提升的工人:
1. 有關生產各項設備的操作,運轉、制造及裝修等工作。
2. 原物料或產品的制造、檢驗、加工、整理及包裝等工作。
3. 其他與生產有關的專業性工作。
(三)管理工:具備高中畢業以上程度,并有本業二年以上的工作經驗方可勝任的事務工作,或其他程度相當的非技術性工作經管理工考試及格或甄選提升的工人。
(四)服務生:從事迎賓、托盤、擦抹等對客人直接服務的員工。
(五)普通工:擔任搬運,事務或簡易事務等無需特殊技能或知識的工人。
第三條 工人編制名額依據實際需要擬訂,呈報本公司核定。
第四條 為配合工作及人事調度的需要,遇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工作時,得依實際需要雇用定期契約工人(以下簡稱定期工)。其雇用及管理辦法另定之。
第二章 雇用及解雇
第五條 雇用員工應由所屬主管單位填具員工采用申請書,送由主管單位簽請負責人核定。
第六條 雇用員工以考試方式錄用為原則。
第七條 雇用員工應先行試用,但試用期間不得超過40日,在試用期間內,由所屬主管單位負責考核,期滿后依據試用成績,簽請正式雇用或解雇。
第八條 雇用工人,得就在崗位工作三個月以上工作成績優良的`定期工中選用。前項選用的員工,得不經考試及試用。
第九條 雇用工人,以身家清白、身體健壯、年滿18歲以上35歲以下,并具有初中畢業或以上學歷者為合格,但雇用特殊性技能的工人不在此限。
第十條 不得錄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為員工:
1. 曾受刑事處分或宣告禁治產者。
2. 患有傳染病或痼疾者。
3. 曾服務于本公司及所屬單位因案開革者。
第十一條 經雇用的工人應親至勞務主管單位報到,并填繳下列書表,由雇用單位存查或核驗發還。
a) 公立醫院出具的肺部透視健康證明,及醫務室健康診斷書各一份。
b) 員工調查表二份。
c) 學歷證明文件及公民身份證。
d) 保證書一份。
1. 聯保切結及個人基本資料各一份。
2. 2寸半身照片七張。
勞務主管單位對于新雇員工應行填繳的前項各種書表須嚴加審核,其不合規定者應拒絕其到工。
第十二條 解雇員工,除依法發給預告期間工資外,并依下列規定加發資遣費:工作每滿一年者給一個月工資。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適用前項規定,即時解雇:
1. 有犯罪行為經**以上刑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準易科罰金者。
2. 無故連續曠工至三日以上,或一個月內無故曠工積滿六日者。
3. 一年內受記大過處分達三次經主管官署核準者。
4. 保證人退保或通知調換保人后,經二個月仍不能覓人繼續為之保證者。
5. 犯有過失情節重大經會議通過者。
第十三條 員工辭雇或解雇時,應將經管及借用公物交還有關單位,并向勞務主管單位辦理離工手續,否則以移交不清論。
第十四條 各業務主管單位將人事變動或工作種類變更,均應送交勞務主管單位統一登記及通知有關單位。
第十五條 各單位應按月造具員工動態月報表二份呈報本公司核備。
第三章 保證
第十六條 員工的保證人以在工作所在地或附近地區有固定住所、或服務機關便于查對,并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為限。
(一)經當地政府登記并給有營業執照工廠或商號。
(二)現任公教人員或有正當職業之人士二人。
經辦出納、原物料保管及收發的工人,以按前項第一款的規定取具保證人為原則,由勞務主管單位簽請主管核定。
第十七條 被保證人不得以其直系血親配偶或兄弟姊叔侄及股份公司為保證人。
第十八條 員工如有盜竊財物、虧欠款項、或其他不法行為致公司蒙受損失者,保證人應負完全連帶賠償責任。保證書格式另定。
第十九條 凡對經管出納、原物料保管及收發的員工,應每半年辦理對保一次,其他工人每一年辦理對保一次,必要時得隨時對保。
第二十條 保證人職業、住址或服務所在地有變更時,被保證人應即報告主管單位,如保證人死亡或保證人的工廠商號改組或有其他情事時,被保證人應即自動按規定另行更換保證。
有以上情節的保證人,被保證人不予呈報,事后被察知者,得視情節輕重予以議處。
第二十一條 員工因故須更換保證人者,應聲明理由并另行覓妥新保證人填具保證書經繳呈核準后方予發還原保證書。
第二十二條 各單位對保證人認為有不當時,應即通知被保證人更換保證。
第二十三條 被保證人自離工日起六個月內經查明已無未了事項時,其保證書得予注銷。
第四章 工作時間及加工
第二十四條 每日工作時間均以八小時為原則,晝夜輪班工作者,其班次每星期更換一次,工作起止時間輪流辦法,由各單位視工作需要另定并公布。
第二十五條 員工不按時到工或退工者,按下列規定處理:
(一)上班時間三分鐘后至十五分鐘以內始行到班者為遲到,超過十五分鐘后到工者,除請假或公出者外,均以曠工半日論,但因偶發事件呈請準予補假者不在此限。
(二)下班時間前十五分鐘以內擅自離工者為早退,超出十五分鐘以前離工者,以曠工半日論。
(三)、遲到或早退積計達三次者按曠工半日論。
第二十六條 各主管單位,對于所屬員工出勤、請假務須嚴密考核,并隨時與勞務或警衛主管單位聯系。
第二十七條 工人除奉令加工或有正當理由經核準者外,夜間未到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進入工作場所,下工后不得任意滯留。
第二十八條 員工因工作需要必須延長工作時間者,得由所屬業務主管經工會或勞工同意酌令加工,但每日加工時間不得超過二小時,每月加工總時間最多不得超過46小時。
第二十九條 如遇臨時緊要事故,得由工作場地職員或領班先令員工加工,事后呈報所屬主管備查。
第三十條 員工加工遇有特殊事故無法進行時,應即報由工作場地職員或領班縮短加工時間,不得故意稽延。
第三十一條 員工加工由工作場地之值班職員或領班負責監督進行。工作完畢后,由監督人員于加班命令單證明工作時間后,加班員工應于下工時交由稽查人員,加注出公司時間,轉送勞務主管單位查核登記。
第三十二條 例假日、紀念日及政府臨時規定之假日因工作需要必須員工出勤加工時,得商經產業工會同意后由所屬主管通知員工照常工作,并填具假日出勤員工名單送勞務主管單位登記。
第三十三條 員工加工時間至40小時時,勞務主管單位應即通知其所屬單位調節控制。
第五章 差 假
第三十四條 員工出差,由所屬主管單位填具員工出差簽派單,呈經主管核準后,交勞務主管單位登記。工人因故延長出差時間時,得于原簽派單位注理由呈請補準。
第三十五條 員工于星期例假日、國定紀念日及政府臨時規定之假日,均予給假休息,工資照給。
第三十六條 員工請假依下列規定處理之:
(一)因有重要事故必須親自處理者得請事假,每年最多不得超過14日,假期內不給工資。
(二)因疾病必須治療者得檢具公立醫院或醫務室或指定的醫院證明請給病假,每年不得超過30日,假期內除予醫療外并給予半數工資,住院者,不得超過一年。
超過規定病假20日數不再給予病假津貼。
(三)因結婚者得請給婚假八日,假期內工資照給。
(四)承重孫的祖父母、及父母、翁姑、配偶死亡者,得請給喪假8日,子女得喪假6日。假期內工資照給。
(五)女性員工分娩者得給娩假8星期,流產并經公產醫院或醫務室證明懷孕三個月以上者給假四星期,其不足三個月者每少一月遞減休假一星期。上列假期內工資照給但到工不足六個月者,工資減半發給。
(六)全月不請假者,給予相當一日工資的獎工一日。
第三十七條 員工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經所屬業務主管核準后方得離工,否則以曠工論,業務主管應將員工請假單即日送交勞務主管單位辦理。
第三十八條 請假逾限或確因臨時緊急事故未及請假不到工而于事后補假者,均應提出確實證明,簽請主管核準。
第三十九條 因公傷病經公立醫院或勞保指定醫院或各醫務室證明必須休養者,得呈請主管給予公傷假。
前項休假期間前三日照給工資,第四日起給30%撫恤津貼,休假治療超過六個月者,超過期間給50%撫恤津貼。
第四十條 員工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給予公假,但應于事前呈經主管核準:
(一)參加政府舉行的考試或訓練。
(二)參加兵役體格檢查身家調查、或后備軍人教育、動員演習、點名等召集。
(三)擔任村里鄰長民意代表的員工參加地方自治或政府機關召開的會議或訓練。
(四)產業工會理干事辦理會務或參加依法召開的會議。
(五)參加政府或地方自治機關或民防機構的活動。
(六)應召入營服役常備兵報到前二日。
前項第一至第五款給假期間應由主管視實際需要酌定。
第四十一條 請假未滿半小時以半小時計,累積八小時為一日。
第四十二條 請假期內所遺工作由直接主管指定代理人,以不另派加工為原則,工人離工前應將經管工作及有關資料、工具、鑰匙等交由直接主管指定人代理。
第四十三條 因私事必須外出經業務主管核準給有出公司許可證者,在十分鐘以內不予記錄。其因病至醫務室求診經醫師證明呈請主管核準者,不在此限。
第四十四條 因病逾限呈請特準給假或停薪留職期間,除房租津貼外工資一律不發,但逾限一年后尚未痊愈無法復工者,得依第十二條規定核給資遣費予以解雇。
第四十五條 年中到工的員工,其事病假依第三十六條規定比例核給。
第四十六條 員工請假期內不得在外工作,違者從重議處。
第四十七條 員工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1年以上未滿三年者7日。
3年以上未滿五年者10日。
5年以上未滿十年者14日。
10年以上者每年加給1日,其總數不得超過30日。
第四十八條 員工特別休假,由業務主管擬訂交由勞務主管商同所屬產業工會排定。
前項特別休假,如員工不愿休假或因工作需要不能予以休假,或予以休假后因生產需要中途通知銷假者,應加給該未休假期內的工資。
第四十九條 員工特別休假時效應繼續累計,凡排定特別休假日程內,包括星期日及政府規定的紀念日均不補假。
第五十條 享有寒暑假的子弟學校及幼兒園的員工不予特別休假。
第六章 工 資
第五十二條 員工工資均按日給制支給,工資等給標準依國家規定辦理。
第五十三條 新進員工工資,由所屬主管單位按教育、經驗、智識、責任、技能、體能、環境、危害、及所擔任的工作擬訂,送由勞務主管單位簽請主管核定。
前項工資不得高于同一單位具有相當資格條件的原有員工的現支工資。
第五十四條 員工工作未滿一日應按實際工作時間比例計算工資。
第五十五條 員工加工,得按每小時計給工資。
第七章 獎懲
第五十六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嘉獎:
(一)全年請假(包括與公司無直接關系的公假)積計未超過三日而工作勤奮者。
(二)工作勤慎、效率優良而有具體事實者。
(三)調解較大糾紛因而寧人息事,或勸同仁守法堪為表率者。
第五十七條 員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計功:
(一)全年從未遲到、早退、及請假而工作勤奮者。
(二)技術精進對本位工作有良好貢獻者。
(三)愛護公物,卓有成績者。
(四)盡忠職守、工作努力、有事實舉證者。
(五)遇有重大災害,救護出力者。
(六)檢舉員工舞弊盜竊,減少或防止公司損失,其價值相當平均日給工資100倍以下者。
第五十八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記大功:
(一)消滅臨時的重大災害,減少公司損失者。
(二)防杜未發生的重大災害,減免公司損失者。
(三)愛護公物,顯著效果者。
(四)對于增產及技術的改進有重大貢獻者。
(五)檢舉員工舞弊盜竊,因而減少重大損失,其價值超過平均日給工資100倍以上者。
第五十九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從優晉級,優先轉類并報本公司敘獎:
(一)記大功積計三次者。
(二)合于第五十八條各項情形之一并經會議評議,認為特具功勞者。
第六十條 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申誡:
(一)在公司內口角、叫囂、吵鬧不聽制止者。
(二)因過失損壞公物,情節輕微其價值在平均日給工資50倍以下者。
(三)在工作時間內偷閑、瞌睡、精神萎靡者。
(四)在工作時間內擅離職守,或集眾談天、嘻笑者。
第六十一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記過:
(一)在公司內斗毆者。
(二)因過失致損壞公物,其價值超過平均日給工資50倍以上者。
(三)故意拖延工作時間者。
(四)工作疏忽貽誤工作者,致公司遭受損失者。
(五)不愛惜公物,浪費原物料者。
(六)工作時間內睡覺者。
(七)在指定吸煙處以外之處所吸煙者。
(八)不注重環境衛生隨地便溺者。
第六十二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記大過:
(一)在公司內毆人、賭博、或飲酒者。
(二)不服從指揮情節重大者。
(三)發現機件損壞,既不修理又不報告者。
(四)侮辱主管負責職員或領班者。
(五)疏忽職務致損壞公物,或傷害他人身體者。
(六)破壞團體名譽或散布謠言,影響工作秩序者。
(七)利用職務之便利私用公司材料,制造或修理私人物件者。
(八)捏名誣控同事者。
(九)疏于檢查或管理不善,致公物失竊者。
第六十三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會議推派代表調查屬實者應予開革:
(一)借端聚眾**、怠工煽動工潮者。
(二)故意損壞公物經查明屬實者。
(三)工作疏忽貽誤要務,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四)違抗命令情節重大者。
(五)竊取公物者。
(六)見災不救,釀成大禍者。
(七)有舞弊情形經查明屬實者。
(八)在公司內毆人成傷,情節重大者。
(九)威脅主管及負責職員或領班者。
第六十四條 未經列舉而與第五十六條至第六十三條各條情節相當者,比照予以獎勵或懲罰,但比照第六十三條規定應予開革者,應提經會議通過。
第六十五條 員工獎懲應由業務主管或警衛主管單位簽擬意見,送經勞務主管單位呈請主管核定。
第六十六條 員工犯有過失情節重大者,在未確定懲罰前得先行予以停職。
第六十七條 檢舉舞弊及盜竊案件,得向公司安全組長為之。并負責為檢舉人保守秘密。
第六十八條 員工功過的積計,均以同一年度者為限,在同一年度內功過相當者,得互相抵消。
第八章 考 績
第六十九條 員工考績應于每年年終舉行一次,其在當年六月底以前到工者均得參加。
第七十條 年終考績應由所屬主管單位按員工工作、品行、學識三項秉公考評,送經勞務主管單位呈請主管核定。考評項目內以工作60分、品行25分、學識15分、合計100分為滿分。
第七十一條 員工年終考績等第、分數,規定如下:
(一)特等:90分以上者。
(二)甲等:80分以上未滿90分者。
(三)乙等:70分以上未滿80分者。
(四)丙等:60分以上未滿70分者。
(五)丁等:50分以上未滿60分者。
(六)戊等:未滿50分者。
前項列特等人數不得超過參加考績總人數2%,列甲等以上人數不得超過參加考績總人數30%。
第七十二條 員工在考績年度內,從未請假、遲到、早退者,增加其考績總分數五分;請假在三日內者增加其總分數二分;全年請假積計超過15日未滿30日者,減總分數二分;30日以上未滿60日者,減總分數五分;60日以上者考績列特等時,得晉一級,列其余等級者均不得晉級。
第七十三條 員工在考績年度內曠工半日以上者,每滿半日減考績總分數二分。超過二日者不得晉級。
第七十四條 員工在考績年度內曾受獎懲者,依下列規定加減其考績總分數,但依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規定按其功過事實加減分數者,不在此限:
(一)記大功一次加15分,記大過一次減15分。
(二)記功一次加5分,記過一次減5分。
(三)嘉獎一次加2分,申誡一次減2分。
第七十五條 員工在考績年度內曾受懲誡處分而經獎勵抵消后,仍留存記過一次以上的處分者,不得晉級。
第七十六條 員工年終考績獎懲標準規定如下,但依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及第七十五條規定應予限制獎勵者,從其規定。
(一)特等:晉三級,晉級跨及上一等者照升等級,但原支一等工資的員工,晉級跨及年功級者,晉至一等一級,晉支年功級者,以晉一級為限,其未晉足之一級數或已支最高年功級而無級可晉者,其應晉級數,均予改發相當該晉級數全年收入之一次獎金。
(二)甲等:晉二級,晉級跨及上一等者,照計等級,但原支一等工資的員工,晉級跨及年功級者,晉至一等一級,晉支年功級者以晉一級為限,其未晉足的級數或已支最高年功級而無級可晉者,其應晉級數,均予改發相當該晉級數全年收入之一次獎金。
(三)乙等:晉一級,但已支最高年功級者,改發相當晉一級全年收入之一次獎金。
(四)丙等:仍支原級。
(五)丁等:降一級。
(六)戊等:降二級或提工廠會議通過予以開革。
第七十七條 員工考績列甲等以上,其晉級后已達最高年功級,或現任領班職務,已達一等一級工資者,遇高一類有缺得舉辦轉類考試,就考試成績70分上者,按成績依序錄取轉類至額滿為止。
第七十八條 前條所列員工至當年年終考績連續三年成績列特等者,得免參加轉類考試,并優先予以轉類。
第七十九條 員工經轉類后,依照原支工資改敘轉升工類的等級。
第八十條 員工年終考績分數,轉類考試成績分數,或免除參加轉類的考試之資格條件相等,而編制工級不敷分配時,以年資較深者為優先。
第八十一條 轉類考試于每年年終考績完畢后,視實際需要舉辦。
第八十二條 舉辦員工轉類考試由主管指定五至七人為委員,組織員工轉類
考選委員會,負責辦理。
第八十三條 舉辦員工轉類考試,應將考試日期、參加考試員工姓名、考試科目及有關規定事項于考試十日前公告。
第八十四條 員工參加轉類考試的順序另訂。
第八十五條 員工轉類考試科目如下:
(一)一般學科30分:分為1.國文。2.數學。3.常識(各占10分)。
(二)本業智能70分。
前項考試程度,職員按高中畢業,其余按畢業程度為準,但遇有特殊情形時得酌情提高或降低。
第八十六條 轉類考試試題,由員工轉類考試委員會確定。
第八十七條 轉類考試成績,由員工轉類考選委員會評定呈經主管核定后公布。
第八十八條 員工應征入伍,全年未在公司工作者,其年終考績俟退伍返公司復職后補行辦理。
第八十九條 員工年終考績與轉類考試成績以及其獎懲情形,最遲應于次年3月15日前呈報本公司核備,并于當(次)年1月1日起生效。
第九章 福利及衛生
第九十條 為增進員工技能及知識水準,得視實際需要,在不妨礙工作原則下,舉辦各種講習及教育,員工無故不得拒絕參加。
第九十一條 為增進員工福利及提倡員工正當娛樂,公司得由職工福利委員會舉辦各項福利設施及康樂活動。
第九十二條 本公司應隨時注意工作環境安全與衛生設施,以維護員工健康。
第九十三條 為增進員工健康,公司應設醫務室為員工治療疾病。
第九十四條 員工患傳染病者,應予停止工作,依照規定給假治療,經醫師證明確已痊愈后方準復職。
第十章 撫恤退休及保險
第九十五條 員工傷亡恤助,依勞動法的規定辦理。
第九十六條 員工退休,依勞動法的規定辦理。
第九十七條 員工保險,依勞工保險條例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九十八條 為適應實際需要各部門得另訂單行補充辦法,呈報本公司及主管機構核準后施行。
第九十九條 本規則自呈奉核準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餐飲規章制度8
目的:為了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進行,規范管理和控制辦公用品的采購和使用,特制定辦公用品管理辦法如下:
第一條。辦公用品的范圍
1、按期發放類:稿紙本、筆類、記事本、膠水、曲別針、大頭針、訂書釘等。
2、按須計劃類:打印機碳粉、墨盒、文件夾、檔案袋、印臺、印臺油、訂書器、電池、計算器、復寫紙、軟盤、支票夾等。
3、集中管理使用類:辦公設備耗材。
第二條。辦公用品的采購
根據各部門的申請,庫房結合辦公用品的使用情況,由保管員提出申購單,交主管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準。
第三條。辦公用品的發放
1、員工入職時每人發放圓珠筆1支,筆芯以舊換新。
2、每個部門每月發放1本原稿紙。
3、部門負責人每人半年發放1本記事本,員工3個月發放1本記事本。
4、膠水和訂書釘、曲別針、大頭針等按需領用,不得浪費。
5、辦公用打印紙、墨盒、碳粉等需節約使用,按需領用。
餐飲規章制度9
1、食品安全關系到廣大消費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突發事故的`危害,提高保障本企業食品衛生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應急能力,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制訂本方案。
2、成立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處置小組,負責本企業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組織、協調和相關責任的處理工作:
3、工作職責
(1)發現食品安全問題,由經理負責全權處理一切事務。
(2)及進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
(3)積極配合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餐飲規章制度10
1、保持內外環境整潔,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與有毒、有害場所保持規定的距離;
2、餐飲服務企業應當有與產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
3、應當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洗滌、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
4、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應當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5、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須洗凈,保持清潔;
6、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包裝、工具、設備和條件必須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
7、直接入口的食品應當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
8、餐飲服務人員應當經常保持個人衛生,生產、銷售食品時,必須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9、用水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城鄉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10、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應當對人體安全、無害。
餐飲規章制度11
1、主食、副食分庫存放,食品與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庫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個人物品和雜物。
2、食品庫內應定期清掃,保持倉庫、貨架清潔衛生,經常開窗或用機械通風設備通風,保持干燥。
3、做好食品數量、質量合格證明或檢疫證明的檢查驗收工作。腐爛變質、發霉生蟲、有毒有害、摻雜摻假、質量不新鮮的食品,無衛生許可證的生產經營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證的食品不得驗收入庫。
4、做好食品數量、質量入庫登記,做到先進先出,易壞先用。禽蛋倒箱入庫。
5、食品按類別、品種分架、隔墻、離地整齊擺放,散裝食品及原料儲存容器加蓋密封,同時經常檢查,防止霉變。
6、肉類、水產品、禽蛋等易腐食品應分別冷藏、冷凍貯存。
7、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設備,必須貼有明顯標識并有溫度顯示裝置。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去除外包裝,使用盛放食品的容器分柜存放,杜絕生熟混放,并且各類食品留有空隙,不得堆放、擠放。熟食品、半成品覆蓋保鮮膜。
8、冷凍設備定期除霜,保持霜薄(不得超過1cm),肉類、水產品去除外包裝,使用盛放食品的.容器分柜存放。
9、經常檢查食品質量,及時發現和處理變質、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10、做好防鼠、防蠅、防蟑螂工作,安裝符合要求的擋鼠板及防蚊蠅設施,定期開展除四害工作。
餐飲規章制度12
一、按規定著裝,做好每日開餐前的準備工做,檢查好開餐所需物品能否齊全。如不齊全,應馬上做好補充工做,如因而對在開餐過程中所形成的后果及喪失由責任人承擔。
二、熟記各類菜的佐料單;熟記單號、包廂位置;熟記下單、上菜時間、上菜順序。如有跟錯菜料、記錯餐桌位置、上錯菜、延誤下單、上菜時間,顛倒上菜順序,所形成的'喪失及后果,由責任人承擔,并罰款5—20元。
三、及時參加班前會,熟記班會內容,積極主動配合好服務員的工做。
四、完成好上級領導安排的一切任務。
五、堅定把好食品衛生關,做到變味、變質食品不上餐桌,違者罰款50—100元。
餐飲規章制度13
1、食品銷售經營者應當建立不合格食品處置制度,及時處置不符合法律法規、國家標準和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的食品。
2、進貨查驗時發現不合格食品,應采取拒收、依據協議約定銷毀等方式消除食品安全隱患。發現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食品,應當設置專門區域封存,并使用醒目標識加以區分,并及時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
3、進貨查驗后發現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并設置專門區域封存,同時使用醒目標識加以區分,及時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對標簽標識等不危害食品安全的不合格食品,經食品藥品監管局同意,經整改合格后可以重新上市;對違法添加、腐敗變質等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不合格食品,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立即銷毀。
4、對已經售出的不合格食品,應當采取有效措施告知消費者,并書面通知供貨者,相關處置情況及時報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供貨者需要召回的,應當積極配合。消費者要求退貨或賠償的,應當先行賠付。
5、建立不合格食品處置檔案,檔案內容應當包括不合格食品的名稱、規格、生產日期、數量以及處置的'時間、方式、供貨者名稱和聯系方式等信息,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6、對不合格食品,應停止銷售,退出本經營單位:
(1)腐爛變質、污穢不潔的;
(2)包裝破損和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
(3)超過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質日期的;
(4)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5)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減料的;
(6)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質加工的;
(7)偽造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在商品上偽造或冒用認證標志、名優標志、國際標準采用標志、防偽標志等質量標志等,對商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或使用絕對宣傳用語的;
(8)假冒他人的注冊商標,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的;
(9)行政監管機關公布屬于不合格食品的;
(10)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或者存在隱患,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
餐飲規章制度14
一、上班必須按規定著工做服,工做鞋,佩戴工號牌,統一發型,只準穿肉色。(黑色襪男員工)
二、女服務員:上班要化淡妝,不準濃妝艷抹,長發要盤起,短發不過肩,留海不超過眼睛,頭發不準染色,不準梳過于夸張的發型。
三、男服務員:頭發不準染發,不留胡須,勤修面。
四、不準留長指甲,不得涂有色指甲油。不準用刺激性很強的香水。
五、上班時間不準戴手鐲、耳環、項鏈等飾物。
六、工做服要整潔,無油漬、無皺痕。
七、上班前不準吃大蒜,大蔥,檳榔等刺激性,帶異味的食品,不能吃酒精含量過高的事物,飲料。
八、不能當著客人的'面做不雅觀的動做,如抓癢,摳鼻子,挖耳朵,梳頭發,剔牙,大呵欠等,打噴涕應適當遮掩。
九、檢查儀容,儀表應到衛生間或客人看不到的偏遠處。
十、凡違反以上規定一次扣款5元,再次扣半天休,三次扣一天休。
餐飲規章制度15
第一條總則
1、為進一步規范公司餐廳管理工作,給公司員工提供衛生、潔凈的就餐環境,充分保障全體員工的身體健康,特制定本規定。
2、本規定適用于公司餐廳及公司內部為公司員工提供就餐服務的各類餐飲場所。
第二條管理機構
公司xxx負責對餐廳的監督管理,具體管理職責包括:
1、貫徹執行有關餐飲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法規。
2、在廣泛征詢員工意見的基礎上建立、健全公司內部餐廳管理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3、負責公司餐飲服務單位的招聘、簽約。
4、負責對公司餐廳餐飲服務單位食品質量和價格的監督、檢查與處罰。
5、代表公司接受與處理員工對餐廳服務的意見、建議及投訴等。
第三條餐飲服務單位的義務
1、按公司規定與公司簽訂服務合同,簽約后未經公司同意,不得轉包給其它經營單位。
2、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衛生防疫、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以及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履行餐飲服務合同。
3、以服務公司員工為宗旨,根據公司生產運行特點與員工的需求做好餐飲服務工作。
4、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科學管理,規范服務,為員工提供衛生、安全的'就餐環境。
5、保證食品質量,努力增加和調整飯菜口味,嚴格成本核算,合理制定菜肴價格,文明服務。
6、設立投訴箱、意見薄,張貼餐廳經營情況公示單,接受并及時解決員工有關飯菜質量、價格、服務態度、衛生等問題的意見、建議和投訴。
7、接受衛生防疫等主管部門進行食品衛生安全工作檢查。對檢查中發現問題,應及時采取措施整改,并提交整改方案。
第四條具體服務要求
1、衛生許可證應按時年檢,從業人員必須持有健康證與上崗證。
2、不得采購無食品供應合格證供應點的食品。
3、保證食品的無毒、無害,符合應有的營養要求。
4、保持餐廳內外環境整潔,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孳生條件的措施。
5、保證盛具、餐具的嚴格消毒,使用的洗滌劑、消毒液應當對人體安全無害。
6、使用食品添加劑,必須符合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和衛生管理辦法的規定,否則不得使用。
7、售飯前,炊管人員按時到達售飯窗口,工作服要穿戴整齊、干凈,胸前掛好服務牌。
8、售飯中,態度熱情、禮貌待人、說話客氣、一視同仁、打菜均勻、服務周到,不與就餐者爭吵或打架。
9、售飯后,做好飯后收尾工作,等就餐人員全部離開后,搞好環境衛生,及時關門上鎖。
第五條員工的權利義務
1、員工有權就餐廳衛生條件、飯菜質量、價格等方面問題提出疑問、建議、意見或投訴,并有權要求餐廳給予明確答復。
2、遵守餐廳秩序,按時就餐,排隊買飯,不插隊,不爭吵,不大聲喧嘩,不爭搶餐桌椅。
3、保持餐廳環境衛生,不吸煙,不隨地吐痰,不隨地亂扔亂潑臟東西,剩湯、剩菜倒入指定容器。
4、愛護公共設施,不在餐廳內外的門窗、玻璃、墻壁、桌椅等公共設施上隨意涂抹,亂貼亂畫,不準用腳踩餐桌椅,不能隨意挪動餐廳內的用具。
5、養成文明就餐習慣,勤儉節約,愛惜糧食,節約用水用電,禁止猜拳行令、酗酒鬧事、打架斗毆和一切不文明舉止。
第六條法律責任
如因餐廳衛生問題受到處罰,由餐廳經營單位承擔,與公司無關;同時,公司有權根據情節輕重酌情予以罰款。
第七條解釋
本制度的最終解釋權歸xx所有。
第八條生效
本制度自即日起生效。
餐飲規章制度16
一、酒店所有設備設備,不能私拿、私用,若有私拿酒店物品者,罰款50—100元/次。
二、不準用客用餐具喝水、吃飯,發覺一次罰款5元。
三、服務員不能隨便開放空調私自使用,客人走后應立即關閉空調、電燈、電視,違者罰款5—20元。
四、每天必須檢查空調、消毒柜、燈光、衛生間下水道、電視機、煤氣灶具開關等工做能否正常,如有異常立即上報領班或主管安排人來維修。
五、如已知某物不能使用,不可強行使用,否則形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擔。
六、下班前必須檢查一切電器設備的開關能否關掉、門窗能否關好,領班檢查到某區域沒關電器設備開關,該區域服務員罰款20元/次,所形成的.喪失由本人承擔。
七、酒店配發給服務員的一切物品,服務員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如有損壞丟失,照價賠償或使其恢復原樣。
八、若有發覺故意損壞酒店設備、設備者,做重罰開除處理。
九、若客人損壞了酒店物品也應要求賠償。但語氣要委婉,不得對客人無禮。
十、每月盤點一次工做用具、家私及酒店各種設備設備。損耗與賠償方案按具體情況實施。(另行通知)
餐飲規章制度17
A、個人衛生
一、勤洗澡、勤換衣、勤洗頭發、不能有頭屑、身體不能有異味。
二、工做服要勤洗、勤換、不得有油漬、皺痕和異味。
三、大、小便后要洗凈、擦干。
B、區域衛生
一、地面無雜物、桌椅按要求擺放整齊美妙。
二、桌面無油漬、無塵灰,餐具無破損、無油漬、無灰塵、無水滴、無茶漬,餐具必須消毒。
三、工做臺要干凈、整齊、物品按要求擺放一致,托盤、水壺要干凈、無污漬。
四、不準亂扔果皮紙屑,不能隨地吐痰。要隨手撿拾地面雜物,講究公共衛生。
五、門窗、墻壁要保持光亮,無灰塵、無油漬、無蜘蛛網。
六、衛生間要保持干凈、整潔、無異味,衛生工具擺放整齊。
七、各班組衛生分片包干到人,每天派人輪番值班,保持衛生清潔。每周六搞大掃除。
八、違反以上規定者,視情節輕重罰5——20元。
餐飲規章制度18
1、制定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和崗位衛生責任制管理措施。
2、制定食品經營場所衛生設施改善的規劃。
3、按有關發放食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辦理領取或換發食品經營許可證,無食品經營許可證不得從事食品經營。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4、組織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有關法規和知識的.培訓,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經營。
5、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6、對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經驗,批評和獎勵,制止違法行為。
7、執行食品安全標準。
8、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測。
餐飲規章制度19
一、恪守上下班制度,提前十分鐘到崗,做到不遲到不早退。
二、按規定著裝,化淡妝。為客人服務時應彬彬有禮,熱情大方,態度程度和謁可親,面帶淺笑,使用禮貌用語,并行鞠躬禮。
三、主動熱情為進出的每一位賓客、路人拉門。違者視情節輕重罰款1—10元。
四、及時參加班前會及平時的'業務培訓,服從領導指揮。
五、了解每日的客人就餐情況,并做記錄,熟各包廂、臺號、位置,熱情正確的指導客人就位。如有發生帶客帶錯包廂或態度問題被客人贊揚,每次罰款5—20元,兩次加倍。
六、熟記常客姓名及單位,要熱情、準確的稱呼客人,違者罰款20元/次管理制度
餐飲規章制度20
為保障公眾食品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及規章要求,建立本制度:
1、安排專人負責餐廚廢棄物的處置、收運、臺賬管理工作;
2、將餐廚廢棄物分類放置,做到日產日清;
3、嚴禁亂倒亂堆餐廚廢棄物,禁止將餐廚廢棄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廁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設施;
4、餐廚廢棄物應當實行密閉化運輸,運輸設備和容器應當具有餐廚廢棄物標識,整潔完好,運輸中不得泄漏、撒落;
5、禁止將餐廚廢棄物交給未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單位或個人處理;
6、不得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餐廚廢棄物喂養畜禽;
7、建立餐廚廢棄物產生、收運、處置臺賬,詳細記錄餐廚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等情況,并定期向餐飲服務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8、企業負責人應實時監測單位餐廚廢棄物的處置管理,并對處置行為負責。
餐飲規章制度21
1、食品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食品經營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按照許可范圍依法經營,并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食品經營許可證。
2、建立健全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裝裱上墻張貼在相應功能區;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并記錄,落實責任到人和員工獎罰制度管理,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員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貫徹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索證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設備管理、環境衛生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進行相關記錄,備查。
4、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采用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形式相結合,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5、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6、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指導、督促、檢查員工進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規范。
7、食品安全管理組織及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周1—2次進行全面現場檢查,同時檢查各部門的自查記錄,對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8、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二次提出仍未改進的,提交上級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嚴重的交市場監督管理局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9、在就餐場所設置食品安全宣傳欄,主動公示誠信建設,及時處理消費者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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