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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規章制度

時間:2023-06-21 14:28:51 規章制度 我要投稿

財務規章制度集合15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財務規章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財務規章制度集合15篇

財務規章制度1

  一、庫存現金管理

  1、公司財務部庫存現金控制在核定限額內,不得超限額存放現金。

  2、嚴格執行現金盤點制度,做到日清日結,保證現金的安全。現金遇有短款,應及時查明原因,報告單位領導,并要追究責任者的責任。

  3、不準用“白條”入帳。

  4、不準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現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機構提取或送存現金(限額1萬元以上)時,需由兩名人員乘坐公司汽車前往。

  6、現金出納員必須嚴格和妥善保管金庫密碼和鑰匙。

  7、現金出納員要妥善保管金庫內存放的現金和有價證券;私人財物不得存放入內。

  8、現金出納員必須隨時接受開戶銀行和本單位領導的檢查監督。

  9、出納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上述各條規定。

  二、銀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辦理銀行基本帳戶和輔助帳戶的開戶和公司各種銀行結算業務。

  2、公司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等相關的結算管理制度。

  3、作廢的銀行支票由出納員加蓋作廢戳記,妥善保存。

  4、銀行結算方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采取如下幾種方式:支票(現金支票、轉帳支票)、銀行匯票、電匯、信匯、銀行承兌匯票、委托收款(僅限于水費、電費、電話費結算),除上述結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從銀行取回的各種結算憑證,要及時入帳。

  6、公司應按每個銀行開戶帳號建立一本銀行存款明細帳,出納員應及時將公司銀行存款明細帳與銀行對帳單逐筆進行核對。于每季度末做出銀行核對余額調節明細表。

  7、銀行出納員對銀行調節明細表所記載的帳項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對出現的差錯通知責任人進行更正,對未達帳項要及時予以清理。造成的帳帳不一致,應盡快解決。

  8、空白銀行支票與預留印鑒必須實行分管。由出納員逐筆登記,記錄所簽發支票的用途、使用單位、金額、支票號碼等。

  三、往來帳款的管理

  1、應收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銷售部門根據形成收入的確定標準及時開據發貨票后,由財務部作好帳務處理,編制會計記賬憑證,登記有關收入和與客戶應收賬款往來的會計賬簿,同時要定期與銷售部門進行核對,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2、其他應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購借款、各部門備用金應于業務發生后及時報銷,每年12月中旬進行清理。各部門備用金于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進行還舊借新。

  3、應付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因采購形成的應付票據應及時進行帳務處理,登記相應的帳簿,定期與相關部門對帳,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四、內部牽制

  1、公司實行銀行支票與銀行預留印鑒分管制度

  2、非出納人員不能辦理現金、銀行收付業務。

  3、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每季抽查一次。

  4、現金出納員不得擔當制證工作,只能由財務部指定的制單人制單。

  五、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小公司財務流程:

  1、每個月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根據原始憑證登記記賬憑證(做記賬憑證時一定要有財務有簽字權的人簽字后你在做),然后月末或定期編制科目匯總表登記總賬(之所以月末登記就是因為要通過科目匯總表試算平衡,保證記錄記算不出錯),每發生一筆業務就根據記賬憑證登記明細賬。

  2、月末還要注意提取折舊,待攤費用的'攤銷等,若是新的企業開辦費在第一個月全部轉入費用。計提折舊的分錄是借管理費用或是制造費用貸累計折舊,這個折舊額是根據固定資產原值,凈值和使用年限計算出來的。月末還要提取稅金及附加,實際是地稅這一塊。就是提取稅金及附加、有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等。

  3、月末編制完科目匯總表之后,編制兩個分錄。第一個分錄:將損益類科目的總發生額轉入本年利潤,借主營業務收入(投資收益、其他業務收入等)貸本年利潤。第二個分錄:借本年利潤貸主營業務成本(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其他業務成本等)。轉入后如果差額在借方則為虧損不需要交所得稅,如果在貸方則說明盈利需交所得稅,計算方法,所得稅=貸方差額*所得稅稅率,然后做記賬憑證,借所得稅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借本年利潤貸所得稅(所得稅雖然和利潤有關,但并不是虧損一定不交納所得稅,主要是看調整后的應納稅所得額是否是正數,如果是正數就要計算所得稅,同時還要注意所得稅核算方法,采用應付稅款法時,所得稅科目和應交稅金科目金額是相等的,采用納稅影響法時,存在時間性差異時所得稅科目和應交稅金科目金額是不相等的)。

  4、最后根據總賬的資產(貨幣資金、固定資產、應收賬款、應收票據、短期投資等)負債(應付票據、應附賬款等)所有者權益(實收資本、資本公積、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科目的余額(是指總賬科目上的最后一天上面所登記的數額)編制資產負債表,根據總賬或科目匯總表的損益類科目(如管理費用、主營業務成本、投資收益、主營業務附加等)的發生額(發生額是指本月的發生額)編制利潤表。財務流程。

  5、其余的就是裝訂憑證,寫報表附注,分析情況表之類。

  6、注意問題:以上除編制記賬憑證和登記明細賬之外,均在月末進行。月末結現金、銀行賬款,一定要賬證相符,賬實相符。每月月初根據銀行對賬單調銀行賬余額調節表,注意分析未達款項。月初報稅時注意時間,不要逾期報稅。另外,當月開出的發票當月入賬。每月分析往來的賬齡和金額,包括:應收賬款、應付賬款、其他應收款。

財務規章制度2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 公司財務部由會計和出納組成。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五條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報賬。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賬、報賬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賬務處理。

  (七)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財務工作管理

  第八條 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九條 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會計、出納員記賬,都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字。

  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二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 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三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五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六條 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七條 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主管副總經理監交。

  支票管理

  第十八條 支票由出納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十九條 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賬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二十條 財務人員月底清賬時憑“支票領用單”轉應收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賬手續后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二十一條 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到月底按第二十條規定處理。

  凡一周內收入款項累計超過10000元或現金收入超過5000元時,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總經理。凡與公司業務無關款項,不分金額大小由承辦人文字性報告總經理。

  第二十二條 凡1000元以上的款項進入銀行賬戶兩日內,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總經理。

  第二十三條 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現金管理

  第二十四條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五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六條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準。

  第二十七條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二十八條 符合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二十九條 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賬憑證。

  第三十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賬憑證,進行賬務處理。

  第三十一條 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二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賬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賬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賬款相符。

  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三條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四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賬、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三十五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三十六條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

  處罰辦法

  第三十七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賬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賬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三十八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賬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附 則

  第三十九條 本規定由總經理辦公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財務規章制度3

  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財務印章的管理,加強對財務事項的監控力度,防范財務管理風險,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財務印章管理遵循“明確責任、嚴格審批、合理使用、妥善保管”原則。

  第三條財務印章的分類:

  1.對外專用財務印章:對外具有法律效力,并在相關部門備案的印章。包括財務專用章、法人章、發票專用章;

  2.對內專用財務印章:僅供公司內部管理需要的印章。包括現金收、付訖章,支票收、付訖章,銀行收、付訖章、個人人名章、稽核章、已開發票章和作廢章等。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各分、子公司及其所屬分支機構財務部。

  第一章財務印章的管理第五條集團財務中心負責印章的監督管理工作,并不定期檢查各公司財務印章的使用及管理情況。

  第六條各公司財務部設專人負責保管財務印章。

  1.財務印章必須由責任心強、能堅持原則、秉公辦事、作風正派的人員負責保管;

  2.銀行預留印鑒必須分別保管。一般情況下,財務專用章由財務負責人保管,法人章及相關票據由相關出納保管;

  3.對外專用財務印章必須存放在保險柜中保存;對內專用財務印章由保管人自行妥善保管;

  4.財務印章保管人員因請假等原因,需由他人臨時保管時,應履行代保管手續,并注明代保管時間和代保管人,在原保管人回來后,應立即將印章交還原保管人;

  5.財務印章保管人離職或異動時,須辦理印章交接手續,由相應直屬的上級領導進行監交或收回,交接手續應記錄印章交接的時間、枚數、名稱;

  6.企業名稱變更或印章受損,需要更換相應印章時,應提前做好有關準備工作,確保及時更換銀行預留印鑒和通知各有關單位。

  7.財務印章如有丟失、毀損、被盜、誤用情況,應立即書面逐級上報詳細情況,并迅速采取應急措施防范風險。

  8.停用、廢舊的印章應及時送交行政部封存或銷毀,個人不得擅自處理。

  第七條各公司應隨時將財務印章刻制、變更、注銷及保管等信息上報集團財務中心備案。

  第八條集團財務中心負責《財務印章保管登記表》的統計和更新工作。

  第二章財務印章的使用

  第九條財務印章使用必須基于真實、合法、手續完備的經營活動。

  第十條使用財務印章應辦理批準手續,嚴格登記。

  1.日常財務活動使用財務印章,實行授權制,由財務負責人授權相關人員嚴格按照印章管理要求使用:

  (1)銀行預留印鑒除用于日常結算票據的支付、收款外均應審批、登記;

  (2)發票專用章除用于已開普通發票、增值稅票、營業稅票等稅票的蓋章外均應審批、登記;

  (3)其他對內專用章嚴格按照要求使用。

  2.非日常財務活動使用財務印章,實行審批制,由使用人填寫《用印申請表》經財務負責人或財務總監審批;

  3.加蓋財務印章時,應加蓋于規定位置;

  4.嚴禁為空白支票、發票、信函、表格、合同等加蓋公司財務印章;

  5.財務印章由專人保管,不得一章多人使用、保管;

  6.嚴禁將對外專用財務印章攜帶外出使用。若屬特殊情況,使用部門或個人須書面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或財務總監審批后,到財務部門辦理財務印章領用手續,攜帶外出使用。使用后應立即歸還印章,不得貽誤。

  7.月末,印章保管人須將《用印申請表》按順序裝訂成冊,存檔備案。

  第三章財務印章的刻制

  第十一條財務印章由公司統一刻制、授權使用。

  1.因工作需要刻制財務印章,由各財務部填寫《**刻制印章申請表》向行政部提交刻章申請,經審批后由行政部辦理刻章;

  2.各公司財務部申請刻制財務印章需財務總監審批同意;

  3.各類財務印章名稱應以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確定的名稱為準,并使用全稱和法定名稱,不得使用簡稱;

  4.印章刻制完畢,財務部向行政部申領并登記備案;

  5.各類財務印章同一內容、同一序號不得刻制多枚。

  第十二條各公司財務部為財務印章的保管、使用部門,嚴禁其他部門申請刻制財務印章。

  第四章財務印章的啟用、變更和注銷

  第十三條財務印章啟用前,財務部門應提前通知有關單位及部門,發出正式啟用新印章的通知,注明啟用印章依據、名稱、時間及印模等,同時宣布舊印章作廢。

  第十四條財務新印章啟用后,財務部門應及時與行政部辦理原有印章移交手續,將舊印章上繳或銷毀,個人不得擅自處理。

  第十五條財務印章需要變更、注銷時,財務部門須將變更或注銷的財務印章移交行政部辦理印章的'變更或銷毀。

  第五章禁止行為和罰則

  第十六條在財務印章保管、使用中禁止以下行為:

  1.未經允許,擅自刻制、變更、注銷財務印章;

  2.其他部門和個人以任何名義刻制財務印章;

  3.任何人以任何名義復制公司財務印章;

  4.為各種空白文檔加蓋財務印章;

  5.未經審批,攜帶財務印章外出;

  6.替他部門或個人未經審批使用財務印章;

  7.未按本制度要求及時提供財務印章變動信息;

  8.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制度的行為。

  第十七條對違反本制度的行為,視情節輕重追究單位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由公司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全部或部分賠償責任。有犯罪嫌疑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制度由財務中心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財務規章制度4

  第一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

  第三條 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第四條 公司及公司下屬項目部的財務工作,都必須執行本制度。

  第五條 公司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財務部,根據業務工作需要配備必要的.專職財務人員:會計員、出納員。

  第六條 財務人員必須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賬、算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按期報賬。

  第七條 各級領導必須切實保障財務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和履行職責。

  第八條 財務人員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沒有主管領導審批簽字的一律拒絕付款。

  第九條 財務人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的,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

  會計人員崗位職責

  1、 根據國家財務會計法規和行業會計規定,結合公司特點,負責擬訂公司會計核算的有關工作細則和具體規定,報經領導批準后組織實施。

  2、 在總經理的領導下,準確、及時地做好帳務和結算工作,正確進行會計核算,填制和審核會計憑證,登記明細帳和總帳。

  3、 正確計算收入、費用、成本,正確計算和處理財務成果,具體負責編制公司月度、年度會計報表和利潤分配核算工作。

  4、根據規定的成本、費用開支范圍和標準,審核原始憑證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實性,審核費用發生的審批手續是否符合公司規定。

  5、負責公司固定資產的財務管理,按月正確計提固定資產折舊,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清產核資工作。

  6、負責公司確稅金的計算、申報和解繳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財務審計和年檢。

  7、及時做好會計憑證、帳冊、報表等財會資料的收集、匯編、歸檔等會計檔案管理工作。

  8、主動進行財會資訊分析和評價,向領導提供及時、可靠的財務信息和有關工作建議。

  9、協助做好部門內務工作,臨時交辦的其他任務。

  出納員崗位職責

  1、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根據公司總經理和會計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進行復核辦理款項收付工作,并加蓋“收、付訖”戳記。

  2、及時、準確、逐筆登記現金帳及銀行存款賬,按時結出余額,并做到賬實相符。

  3、妥善保管支票、收據、發票及印章。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并專設登記簿,依序登記備查。

  4、經常核對銀行、帳面發生額及余額。每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清理未達帳項,發生差錯及時核對,查明原因,做到月末后發生額和帳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相符。

  5、熟練掌握銀行結算規定和各種收付款方式,認真填制各種銀行憑證,根據審核無誤的銀行記帳憑證,及時登記銀行日記帳。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規章制度5

  為加強村級財務管理,增加財務管理透明度,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我村的村規民約的規定,結合我村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村務公開機構

  1、領導組:3人

  2、理財組:3人

  3、監督組:3人

  4、報帳員:1人會計由鎮會計代理中心負責。

  二、財務人員要認真學習財經法規,財務管理及會計制度,村委會所有財務活動必須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收支手續,做到收有憑,支有據,所有收支必須入帳管理。

  三、嚴格執行帳款分離、日清月結,收支審批制度,原始單據須由經辦人、證明人簽名,大筆支出應經村兩委成員證明,并在報帳會上公布無異議后記入會議記錄,村主任簽同意報支后方可付款入帳,禁止使用白條入帳,對不符合規定的支出項目,財會人員有權拒絕支付或報銷,必要時可向上級政府有關部門反映。

  四、現金管理備用金不超過5000元,有大筆收入應當日存入村帳戶,1000元以上的支出應經銀行匯款,現金管理應做到日清月結。村委會必須在銀行開設獨立帳戶,不得以個人名義開戶,嚴禁公款私存或私設小金庫,任何人不得挪用公款,在結帳時,不得以票據抵扣現金。

  五、實行民主理財,定期審核,每月五日報帳,理財組理財,財務監督小組審核財務收支憑證,在憑證上加蓋監督小組印章,由報帳員送鎮會計代理中心核算。檢查監督財務計劃,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財務公開的`情況,聽取和反映群眾對村委會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六、村財務收支公布,每季度的財務收支情況在村民代表在大會上公布,并在村務公布欄張貼公布,分發到各村民小組張貼公布,村民小組長存檔,全村全年財務收支情況在村民代表大會或村民大會上公布,并分發到各村民小組張貼公布,接受群眾的監督。

  七、財務人員要廉潔公正,秉公辦事,如發現在財務管理上存在經濟瀆職、失職,給村造成一定的損失,當事人要負責任,情節嚴重者,報上級部門處理并依法追究責任。

財務規章制度6

  為規范學校收支行為,加強學校財務管理,增強教職工對學校財務活動的監督,進一步提高學校財務管理的透明度和民主化,保障教育事業健康可持續發展,特制訂郭河鎮中小學財務公開制度。

  一、財務公開的目的

  實行財務公開,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保證收支行為的規范化;量入為出,保證重點,兼顧一般,注重資金的使用效益,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增強教職工民主意識,激勵教職工參與理財,積極有力地進行財務監督;從源頭上預防和遏制不正之風,提高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自覺性,密切干群關系,促進行風建設。

  二、財務公開的原則

  財務公開應當遵循合法、及時、真實和公正的原則,不得侵犯他人私隱,商業秘密、國家秘密、不得損害學校利益。

  三、財務公開的內容

  1、學校財務規章制度,上級有關文件和政策性通知;學校各項獎懲制度及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2、學校預算編制及執行情況,尤其是公務接待、會議、用車等費用支出情況及預算外資金的收支情況;

  3、公用經費的劃撥標準、總額及累計撥款情況;

  4、重要財產、物資的采購和處置情況;

  5、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社會保障繳費情況;

  6、建設工程項目和較大修理項目經費落實以及公開招投標情況;

  7、學校代收代支資金情況;

  8、其他涉及教職工利益的重大經濟事項。

  四、財務公開的方式

  1、設立固定的'公開欄、宣傳欄;

  2、定期召開教職工代表會議;

  3、內部資料、校刊、廣播、校園網等校內發布信息媒體;

  4、其他便于教職工和社會知曉的形式。

  五、財務公開的組織

  1、財務公開是學校民主管理的重要體現。各校要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報賬員(財務經辦員)、教師代表組成的財務公開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要將財務公開的公示內容和照片資料留檔備查。

  2、財務公開主要采取定期公示和不定期公示的方式進行;學校財務分期中、期末各公示一次;其他與財務有關的重大事項與重大活動的公開時間,應根據需要在事前、事中、事后及時公開。

財務規章制度7

  財務人員職責主要分為以下幾個崗位的責任制:

  一、財務總監崗位職責

  1、在董事會和總經理領導下,總管公司會計、報表、預算工作;

  2、負責指定本公司利潤計劃、投資計劃、財務規劃、銷售前景、開支預算或成本標準;

  3、制訂和管理稅收政策方案及程序;

  4、建立健全公

  司內部核算的組織、數據管理體系,以及財務管理的規章制度;

  5、組織公司有關部門開展經濟活動分析,組織編制公司財務計劃、成本計劃、努力降低成本、增收節支、提高效益。監督公司遵守國家財經法令、紀律,以及董事會決議。

  二、總會計師責任制

  1、按照《會計法》和有關財經法規、政策、制度的規定,負責領導本單位的會計人員辦理會計事項,進行會計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正確分配企業收益,協調和各方面的經濟關系;

  2、組織領導本單位的財務管理、成本管理、預算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⑴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定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⑵進行成本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單位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⑶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3、協助本單位領導人對企業的生產經營以及基本建設投資方向等問題作出決策;參與新產品開發、技術改造、科研研究、商品(勞務)價格和工資獎金的方案的制訂和重大經濟合同、經濟協議的洽談、審查、簽訂工作。[找材料到 --網上服務最好的文秘資料站點]

  審查并簽署單位財務收支計劃、成本費用計劃、信貸計劃、財務專題報告和會計決算報表。

  審查涉及財務收支的重大業務計劃、經濟合同、經濟協議和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等,并參加會簽。

  負責本單位會計機構的設置,并就會計人員的配備、會計職務的設置和聘任提出方案,組織會計人員培訓,支持會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承辦主要行政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會計主管崗位責任制

  1、在單位主要行政領導人和總會計師領導下,全面負責本企業會計機構的會計工作。

  2、負責組織和實施制訂有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方面的管理制度和辦法(如內部結算辦法,財務管理若干規定,成本核算方法,原材料、產成品、在產品管理辦法等)

  3、負責組織實施月、季、年度財力收支計劃,層層落實與分解,并負責對執行的檢查與分析、建議。

  4、定期審核各種會計報表、年度決算報告及財務情況說明書,并對上述會計報表、決算報告和有關資料所提供財會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準確性承擔責任。

  5、參加有關的生產經營、對外投資洽談合同的會議,提出財會建議,共領導決策參考。

  6、實行會計監督,嚴格維護財經紀律,對重大的財務收支業務應親自作不定期的抽查和復審。

  7、負責檢查各會計人員的政治業務學習,支持會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

  8、負責檢查各會計崗位履行職責的情況,及時提出指導意見。

  9、負責對會計人員工作業績進行考核和獎懲。

  10、負責搞好同生產、經營、業務、采購、供銷等部門之間的協調工作。

  四、出納崗位責任制

  1、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

  ⑴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及外匯管理規定,根據財務部主辦會計審核簽章的收款憑證和付款憑證,辦理款項的收付。

  ⑵在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憑證及原始憑證附件上秒個加蓋“收訖”、“付訖”戳記,并在登記后于次日將收付憑證還回財務主辦會計。

  2、記現金及銀行存款日記帳

  ⑴在會計人員制證無誤的情況下負責現金收付業務,并及時登記現金日記帳,每天結出余額與實存現金核對。

  ⑵按幣種和帳號分開設置并登記“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并結出余額。

  ⑶辦理各種轉帳結算業務,根據會計師制證受理各種票據(如銀行匯票、商業匯票、銀行本票、支票等),填寫進帳單辦理銀行入帳手續。根據會計師制證簽發各種票據辦理信貸手續,并負責登記銀行存款日記帳,做到日清月結,并負責對銀行對帳單,定期填報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3、保管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

  ⑴對于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要確保其安全和完整無誤,如有短缺,要負賠償責任。

  ⑵要保守保險柜秘密,保證好鑰匙,不得任意轉交他人。

  4、保管有關印章、空白支票和空白收據

  ⑴負責登記各種票據領用登記薄(含票據名稱、號碼、領用日期、收款單位、付款用途和領票人等內容)。

  ⑵負責保管預留銀行印鑒中的任一枚印鑒(如銀行專用帳或法人代表名章)。

  5、對于空白支票和空白收據,必須嚴格管理并專設登記薄登記,并認真辦理領用注銷手續。

  五、固定資產會計崗位責任制

  1、負責制訂固定資產目錄、劃分生產經營用和非生產經營用固定資產,作為固定資產核算依據。

  2、負責審核訂貨合同、工程立項批準書等,做好固定資產增加的核算(含購入、自行建造、其他單位投資轉入、融資租入、改建擴建、接受捐贈增加的固定資產)

  3、負責審核批準文件,做好固定資產減少的核算(含出售、盤虧、損毀、投資轉出減少的固定資產)

  4、負責協調財產管理部門做好固定資產清查、盤點和對帳工作。

  5、督促財產主管部門和使用部門,提高資產利用效率。

  六、流動資產會計崗位責任制

  1、負責短期投資的核算

  2、負責應收帳款(喊壞帳準備)的核算。

  3、負責預付帳款的核算。

  4、負責其他應受款的.核算。

  5、負責存貨的核算(喊原材料或材料物資、在產品、產成品、低值易耗品、包裝物等)

  6、負責待攤費用的核算。

  7、負責處理財產損益的核算。

  8、編制財務計劃,組織實施月度財務收支計劃。

  9、負責資金調度,做到收支平衡。

  10、核實資金定額,考核資金指標。

  11、分析資金利用率,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七、損益會計崗位責任制

  1、負責各項收入的核算。

  2、審核各項收入的價格、銷售數量、確認收入入帳時間。

  3、及時督促資金回籠,減少債權資金占用資金,防止壞帳損失發生。

  4、負責成本、費用的核算,登記成本明細帳。

  5、審查車間成本,考查成本指標。

  6、編制成本報表,檢查半成品成本,保證帳實相符。

  7、負責利潤的核算。

  八、稽核會計責任制

  1、負責審核記帳憑證(含所附原始憑證)的合法性、合規性、準確性。

  2、審核是否正確運用會計科目及會計科目對應關系

  3、審核摘要填寫是否規范、簡明扼要。

  4、審核會計分錄借貸金額是否平衡。

  5、審核記帳憑證所附原始憑證件數是否相符。

  6、審核登記總帳和明細帳是否遵守記帳規則。

  7、審核會計報表的勾稽關系,表與表之間是否銜接。

  8、審核會計報表編制前的各項準備工作是否合理。

  9、審核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

財務規章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需要,保持農村社會穩定,促進農村經濟發展,進一步推進農村財務管理的經常化、規范化、制度化,根據農業部、民政部、財政部、審計署《關于推動農村集體財務管理和監督經常化、規范化、制度化的意見》,結合我區農村財務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基本原則

  (一)堅持村集體資金的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三不變”原則,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平調和挪用。

  (二)堅持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獨立核算原則,以村建帳,堅持原村級資產隸屬關系和債權債務關系不變。

  (三)堅持充分尊重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廣大村民的意愿、村集體經濟組織委托原則,不得用行政命令強行收帳或實行強行代理。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全區所有鄉鎮村級財務管理。

  第二章機構設置及職責

  第四條機構設置

  (一)在財政所設立農村財務代理中心。

  (二)農村財務代理中心在鄉鎮人民政府的領導下開展工作,業務上接受區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和區財政局的指導、監督。

  (三)農村財務代理中心的服務對象為本鄉鎮轄區內的村集體(村民委員會、村集體經濟組織),不得對轄區內服務對象以外的單位開展會計代理服務。

  (四)機構人員配備。農村財務代理中心設負責人一名,總監審一名,會計一名。中心負責人由分管副所長兼任,資金會計由財政所總資金會計兼任。中心監審、會計必須具備會計資格、取得《會計證》方可上崗。

  (五)實行“農村財務委托代理”后,各行政村財經委員任報賬員。

  第五條工作職責

  (一)對委托代理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做好各項會計業務的核算工作。

  (二)審核監督委托代理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報帳憑證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審批程序是否符合有關要求,各項收支和資金使用是否合理,保證會計資料準確、真實、完整。

  (三)及時反饋會計信息。按財會制度為委托代理的集體經濟組織提供會計報表及有關收支情況,并指導各村按財務公開規定進行財務公開,接受群眾監督;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上報有關報表和提供各類會計信息。

  (四)做好委托代理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會計資料、檔案的整理和保管工作。已歸檔的會計資料,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封或抽取;需查閱會計檔案時,必須經建檔單位領導批準,并進行查閱登記;查閱時,檔案原件不得隨意拿走或外借,如查閱單位需要文字性資料時,需經請示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進行復制。

  第六條委托代理程序

  委托代理事項需經各村村民代表會議討論、表決通過,形成決議;村民代表會議未通過的村,暫不實行財務委托代理。村民代表通過后,由村委會或村集體經濟組織與鎮農村財務代理中心簽訂委托代理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章會計業務操作細則

  第七條帳簿、單據、表格及辦公用品的購買與管理

  (一)帳簿由中心統一購買;

  (二)統一領發專用收據;

  (三)中心的`日常辦公用品根據中心工作人員的實際需要擬定清單,報所長批準,由專人統一購買;

  (四)中心所有帳簿、單據、表格、日常辦公用品由專人管理,實行嚴格的領用登記注銷制度。

  第八條帳簿設置、票據表格使用

  (一)中心會計以村設置總分類帳、固定資產明細帳、產品物資明細帳、內部往來明細帳、應收及暫付款明細帳、應付及暫收款明細帳及其它分戶明細帳。

  (二)總會計設置銀行存款日記總帳,并以村設置銀行存款日記明細臺帳。

  (三)票據使用1、收據:收款收據使用時,要加蓋財務代理中心財務專用章和村財務專用章,各村開具時還要加蓋村主任、財經委員印章。收據一式三份,存根、中心會計記賬、交款人各一份。收入入賬加蓋審核章。

  2、支出報銷單:由財經委員填寫,加蓋村委主任、財經委員印章,經中心監審審核蓋章后,報中心會計記賬。

  3、收款通知單,資金會計開具,報中心會計記帳。收款通知單一式三份,助理會計、中心會計和總會計各一份。

  4、記帳憑證:由中心會計嚴格按會計制度編制、記帳,并及時送微機操作員輸入微機、校對。

  第九條會計業務核算

  (一)中心會計要嚴格按照會計制度和各村收入支出預算方案,收益分配方案進行核算。年初要及時建帳,年內要及時編制記帳憑證并記帳結帳,做到日清月(季)結,年終搞好收益分配核算。

  (二)報帳日期按代理中心安排的時間表報賬,每月或每期中心會計必須編制出各村的財務報表,報表一式三份,村委會、代理中心、代理中心負責人各一份。

  (三)結帳后中心會計要做到帳帳、帳證、帳表、帳款相符。

  (四)中心會計與資金會計每月必須核對一次,中心會計與各村財經委員至少每季核對一次,做到存款、物質、儲備金、及有關帳務相符。

  (五)資金會計每月與銀行核對一次,做到中心存款與銀行存款相一致。

  第十條財務管理

  (一)中心所有人員要嚴格執行有關財務制度和各村年初編制的財務收支預算方案。

  (二)根據《銀行結算辦法》資金會計不準出租、出借中心帳戶,不得透支,不準簽發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絕不允許挪用和平調村級資金。

  (三)中心會計人員不得擅自核銷村級呆帳、壞帳、死帳。

  (四)中心負責監督指導各村年終合同兌現和年初合同發包簽訂鑒證。

  (五)中心人員要經常深入各村督查村級收入兌現,保證村級組織正常運轉,防止自收自支、坐收坐支和收入不報帳現象發生。

  (六)嚴格支出審核,盡量壓縮非生產性開支。中心審核支出時,要嚴把四關:一是規范票據審查關;二是經手人簽字關;三是民主理財小組審核關;四是支書、主任審批關。

  第四章工作人員規則及相關管理規定

  第十一條中心人員工作規則

  (一)不準無理推諉、怠慢、拒絕委托人合理要求;

  (二)不準泄露會計秘密;

  (三)不準在會計業務權限范圍之外使用印鑒;

  (四)不準參與所服務村的內部事務;

  (五)不準借職務之便謀取私利;

  (六)不準擅自動用資金;

  (七)不準擅自突破規定資金周轉量;

  (八)不準接收未簽批條據;

  (九)不準擅自截留或代扣款項。

  第十二條票據管理

  (一)村財經委員領取票據時,應到票據管理員處填寫“農村財務代理中心票據領用清冊”,并當面清點份數。

  (二)不準拆本使用。

  (三)統管票據開具時,應同時加蓋五章,即:中心財務章、村財務章、中心會計章、財經委員章、交款人章(簽字)。

  (四)嚴禁大頭小尾開具統一票據,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或刑事處罰,并補交相應的差額。

  (五)收款方式根據情況填寫存款、現金或轉帳,依據事實送存統管帳戶或直接報送到所轄中心會計。

  (六)整本票據使用完畢應及時到中心會計審核,確認無誤的即可核銷,并到票據管理處領取新的票據。

  (七)確保票據的安全性,如遺失應及時到鎮農村財務代理中心聲明作廢。

  (八)堅決杜絕自收自支、坐收坐支和收入不入帳的現象發生。

  第十三條報帳管理

  (一)各村財經委員按規定時間到中心報帳。

  (二)較大收入和支出的要及時報帳。

  (三)涉及現金或存款的,資金都應及時繳入財政代管專戶。

  (四)不符合規定的票據不得上報。

  (五)所報原始票據要素齊全(注明日期、用途、經手人簽字、支書主任聯簽、民主理財小組審核章)。

  (六)預算方案以外的重大支出,需經村民(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并有書面說明,方可報帳。

  第十四條備用金管理

  (一)不準公款私存。

  (二)不準挪用備用金。

  第十五條微機管理

  (一)微機實行專人管理,在未征得領導同意下,非本單位專業人員不得操作微機。

  (二)為保障文件、數據的安全性與保密性,任何人員不得隨便更改微機系統設置。

  (三)微機管理人員應嚴格按操作規程按時、按程序開關機,關機后要同時關閉電源。

  (四)微機室要經常保持清潔、通風干燥、禁止用笤帚掃地,嚴禁吸煙,避免陽光直射微機,禁止強雷雨天氣使用微機。

  (五)若微機出現硬、軟件故障,由專業人員進行維修。

  (六)微機管理人員應及時對重要數據作好備份與標識。

  (七)管理人員應定期用殺毒軟件對磁盤作例行檢查,并用系統工具整理硬盤。

  (八)使用外來磁盤,必須先殺毒后再使用。

  (九)禁止在微機上聊天、玩游戲、觀看影碟。

  第十六條檔案管理

  (一)檔案實行專人管理,未經領導同意,非本單位專業人員不得查詢。

  (二)財務檔案包括各種經濟合同或協議,各項財務計劃及收益分配方案,各種會計憑證、會計帳和會計報表,會計人員交接單,會計檔案銷毀單等。

  (三)每年年終會計人員要將本年度內的財務檔案進行整理裝訂成冊,統一歸檔管理。

  (四)查閱會計檔案,必須持工作單位介紹信,寫清查閱內容,經鄉(鎮)農村財務管理服務中心主任簽字,方可查閱。

財務規章制度9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機關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創建節約型機關,確保工作正常有序運轉,根據有關財經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機關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

  (一)統籌安排,綜合管理;

  (二)精打細算,量入為出;

  (三)一月一報,及時結算;

  (四)保障重點,兼顧一般;(五)勤儉節約,講求實效。

  第三條 機關財務管理的基本體制:由局辦公室按照會計制度規定對所有資金實行統一管理、集中支付、一支筆審批。

  第四條 機關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合理編制并嚴格執行經費收支預算,如實反映財務收支情況,開展財務活動分析,加強國有資產和資金管理。財務人員要嚴格執行會計制度,對報銷單據要認真審核,坐到報賬手續完備,賬目清楚,日清月結,定期報表。

  第二章 預算編制及執行

  第五條 預算編制:由局辦公室按照“合法、規范、公平、節儉”的原則,結合上年資金使用情況和本年度實際需要編制年度財務收支預算,報局黨組審定執行。

  第六條 財務預算收入主要是指本級財政預算安排的資金和上級安排的專項或業務經費。

  第七條 黨團活動經費、老干活動經費、工會費按黨組會議核定的標準列入專項支出。

  第八條 基本支出指用于滿足單位日常工作需要的各類支出,包括:(一)差旅費;(二)招待費;(三)會議費或旅游活動組織費;(四)購置費;(五)文印費;(六)車輛消耗費用;(七)其他費用。

  專項支出指具有專門用途的費用支出,原則上按年初預算和上級下達的科目執行。

  第三章 支出管理

  第九條 資金管理及審批遵循“誰經手,誰負責”的原則,即由經手人(證明人、驗收人)、和科室負責人對發票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第十條 除工資、醫保、公積金外,其他所有開支實行事前申報制度,即按規定填寫開支申報表,經有關領導批準后,方可開支。所有開支須兩人以上經辦,重大采購項目應有紀檢、監察人員介入監督。

  第十一條 資金審批一般程序和權限:由經手人負責將票據進行分門別類整理,并填寫經費報銷審批單,經手人(證明人、驗收人)在票據上簽字,會計和辦公室主任審核,分管財務的局領導審批。支出1000元以下的由分管財務的局領導審批,支出超過1000元(含)報局長審批,2萬元以上的支出經局黨組研究決定。

  第十二條 原始憑證(即報銷憑證)必須真實、合法、有效、完整,具備以下要素:(一)原始憑證名稱:(二)填制原始憑證的日期及編號;(三)填制和接受原始憑證的單位或個人簽章;(六)報銷原始憑證須有經手人、證明人、科室負責人(或分管領導)簽字;(七)單筆金額500元以上(含500元)的須附憑證附件。對要素不齊全的票據,會計和辦公室有權不予受理。

  第十三條 根據市財政局規定,凡符合公務員卡消費條件的公務消費必須使用開戶行的公務卡,用現金支付的費用財務有權拒絕報帳。

  第十四條 接待管理

  (一)接待工作要本著熱情、節儉的原則,促進黨風廉政建設。

  (二)接待統一歸口辦公室管理。對口單位來人需接待的,由有關科室填寫接待申請單先報辦公室主任或負責接待工作的副主任審核,再按審批權限報局領導審批,在指定地點消費。煙酒、水果等接待用品由辦公室統一購買。接待消費后,一般情況下由辦公室主任或負責接待的副主任簽單,一律注明接待單位或開支用途,計入單位經費支出。特殊情況下,經報分管辦公室的局領導或辦公室主任同意,可由負責接待的其他科室人員簽單,由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事后補簽。經辦人事后應及時補辦接待申請單。

  (三)接待標準:縣級來客人平60元/餐,市級來客人平80元/餐,省直部門及其以上領導的接待標準由局長確定。縣市來客原則上不安排住宿。上級和外地來客由辦公室安排在協議單位接待。

  (四)接待費報賬程序:由辦公室結算接待經費,經會計審核,辦公室主任簽字,分管財務的局領導或局長審批。所有接待開支必須附原始接待申請單,在非指定接待點經費憑接待申請單和原始票據按規定審批程序報賬。

  第十五條 出差管理

  (一)機關干部職工差旅費開支,嚴格執行婁財行[]374號《婁底市市直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二)會議出差須有文件或電話通知,并嚴格按通知人數參會。出差期間,因非工作需要的'參觀游覽、餐飲、住宿和娛樂開支,均由個人自理。

  (三)出差須事先定好工作任務、地點、人數和路線,填寫“出差申請單”報辦公室,由辦公室統一進行登記,作為報銷依據。省、市內出差,科以下干部由分管局領導審批,科室負責人和副處以上領導出差由局長審批;出省出差一律報分管辦公室的局領導和局長審批。

  (四)出差原則上不乘坐飛機,如特殊情況需乘坐飛機的,報分管副局長和局長批準。

  (五)預借差旅費須經分管財務的局領導和局長批準,出差回機關一個星期內報賬結清。

  (六)出差人員憑“出差申請單”和有效單據,每月25日前報賬,不得集中在年底一次報銷差旅費。

  第十六條 專項工作支出

  (一)承辦科室根據有關活動方案,編制經費預算,一般應提前報分管領導和局長審批,如大額支出須經局黨組會議研究決定。

  (二)專項工作結束后,承辦科室應在5個工作日內匯總相關費用,按程序和規定報賬。

  第十七條 借款管理

  (一)辦公室借備用金限額2萬元以內,于每年12月25日前結清。

  (二)所有借款須注明事由及時結清,不得跨年清還。

  第十八條 對外付款超過1000元的,應通過銀行轉賬或使用公務員卡結算,原則上不得付現。

  第十九條 市內交通費局領導(含副處級干部)按每人每月300元,科以下干部職工按240元(不含司機),憑票按月限額報銷。

  第二十條 報賬時限

  (一)為方便報賬和有利于財務人員整理賬務,實行集中報帳,每周星期五為集中報賬時間。

  (二)各項開支應在一個月內報賬,除辦公室定點接待外,機關干部職工每月24日、25日(如遇節假日,依次往后順延時間)必須把一個月內的開支(包括差旅費)按程序報批;定點接待由辦公室在每季度的20日前統一結算按程序報批。

  (三)嚴格監督管理。每月10日前出具上個月財務報表。

  第四章 固定資產管理

  第二十一條 固定資產管理

  (一)本制度所稱物品特指: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辦公文具、饋贈物品。物品管理是指對前述物品的申購、購買、入庫、保管、使用、維護、處理等全過程的管理。

  (二)固定資產。固定資產指房屋建筑及附屬物、交通運輸設備、音像設備(照相機、攝像機、投影儀、音響、電視機)、電子電器設備(計算機、復印機、打印機、傳真機)等價值比較高,使用時間較長的物品。固定資產由會計分別建臺帳,局辦公室管理。

  (三)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指辦公桌椅、文件柜、貨架、沙發、保險柜、修理工具、飲水機、電話機、計算器等單價較低,使用時間較短的易耗物品。低值易耗品一次性攤銷計入成本,分別建帳備查,其實物由局辦公室管理。

  (四)辦公文具。辦公文具是指用于辦公的紙張、筆墨、文件夾、筆記本、訂書機、膠水等價值較小的辦公用品。各科室辦公文具按需領取。各科室需添置辦公用品的,需提前提出申請,列出明細清單,由辦公室匯總審核報分管局長或局長審批后由辦公室統一采購,憑審批單報賬。金額達到政府采購標準的實行政府采購。未經批準自行購置辦公用品不予報銷。

  (五)物品申購。各科室申購物品時,填寫《物品申購單》,注明單價,報辦公室,經分管局領導批準。500元以下的物品申購須報局辦公室審核,報分管財務局領導審批;超過500元以上的物品申購報局辦公室審核,報局長審批。

  (六) 物品采購。全局物品的采購均由辦公室專人負責(負責財務的人員不得擔任采購員)到定點商店采購。

  (七)物品驗收入庫。所購物品及配套資料都必須經辦公室物品保管員驗收,并分別建立物品臺帳。貴重物品應按照物品的存放要求妥善保管。

  (八)采購報帳。采購人員持發票、物品申購單、驗收入庫單,按規定程序及時報帳。

  (九)物品領用、使用與維護。物品使用人必須辦理領用手續,實行以舊換新,領用時應核準物品的質量、價格、數量。使用物品時必須按要求正確使用。

  (十)物品移交與歸還。人員調動時應將本人使用物品應履行交接手續,辦公室主任和監審員為監交人,移交人,接交人和監交人在移交清單上簽字。

  (十一)物品處置。物品的轉讓、報廢由物品使用人申報,經分管領導審批,價值在1000元以上的物品須報局辦公室審核,報局長批準。

財務規章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機關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合理組織收入、節約費用開支,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強化財務監督,各項管理符合現行財務會計制度的要求。第二章會計基礎工作與預算管理

  第二條會計基礎工作主要包括:會計人員職業道德、業務素質、會計核算、審核原始憑證、登記會計帳簿、編制會計報表、財務監督、會計檔案管理等工作。財會人員應認真學習,掌握會計基礎工作的各項規則和規定,嚴格履行自己的職責。每項工作的具體要求按財政部頒發的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規定辦理。

  第三條預算管理

  廳機關預算包括年度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兩部分。各處室根據各自的職能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編制收支預算,編制預算要堅持實事求是,統籌兼顧,確保重點,勵行節約的方針。計財處要對各處(室、局)申報的收支預算嚴格審核、把關、簽定目標責任并督促檢查落實。要切實維護預算的嚴肅性,特別是對支出預算的執行不能隨意改變,克服預算管理中的隨意性和盲目性。各處室在編制收支預算或申請,下達分配專項經費和返還款項時,必須與計財處協商,以免在工作中造成不協調現象。具體的預算編制方法和時間要求按省財政廳和廳計財處的要求辦理。

  第二章資金管理

  第四條收入管理

  收入是機關為開展工作依法取得的非補償性資金,包括財政撥入資金和各種收入,按批準的收費項目收取并應繳財政的預算內(外)資金收入上繳財政后由財政專戶核撥的預算外資金收入、其它收入等。

  (一)財政預算撥款收入是指:財政預算撥入的機關行政經費和有特定用途的各種專項撥款收入。

  (二)預算外收入是指:財政部門從財政專戶按規定核撥給行政單位的預算外資金、經財政部門核準由行政單位按照使用計劃,不上繳財政專戶的少量預算外資金。

  (三)其它收入是指:機關在開展工作中取得的零雜收入、有償服務收入等。

  機關各種收入的取得應符合國家規定。按照財務制度的規定及時入賬、分項核算,統一管理。

  第五條支出管理

  支出是單位為開展業務、保證機關工作正常運轉的資金耗費,它包括經常性經費支出、專項經費支出,其它支出等,有基建任務時還包括基建支出。各種支出應本著“量入為出、勤儉節約、超支不補、節余留用”的原則嚴格管理。

  (一)經常性經費支出是指:財政預算撥給單位的機關行政經費,它包括個人部分支出和公用部分支出兩大部分。其公用部分支出采取“廳辦公室統一管理,各處(室、局)包干使用”的辦法。

  1、包干經費基數的確定:計財處按當年財政預算安排的公用部分經費扣除機關共用的水、電、暖、車輛、大型設備購置、印刷等費用后的剩余部分,按處室人員數量分配給各處室。

  2、包干經費支出的范圍是:辦公費、差旅費、電話費、設備正常維護費、短期或專題職工培訓費,以處室名義召開小型會議費和零星接待費等。

  3、包干經費支出的審批程序:處室經辦人出具處長簽字的原始單據或用款計劃—辦公室主任或分管辦公室工作的副廳長審批簽字—計財處報銷記賬—處室記賬。

  4、包干經費支出的審批權限:2千元以上由分管辦公室工作的副廳長審批。

  (二)專項經費支出

  專項經費支出是指:財政部門、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及其它有關部門為完成某頂任務而撥給的專項經費。專項經費20由廳掌握用于專項目工作;其余按計劃由處室安排專項工作,專款專用,不能挪作他用。

  1、專項經費支出的范圍是:為完成工作任務而需要開支的辦公費、電話費、差旅費、車輛費、印刷費、會議費、勞務費、設備維護費、專用設備購置費、接待費等(有明確規定支出范圍的按規定辦)。

  2、專項經費支出采取先審批支出計劃,然后按計劃支出的辦法。審批程序是:處室提出用款計劃—分管該處業務的副廳長同意—計財處審核—分管財務的副廳長審批。

  3、專項經費的審批權限:2萬元以內的支出由計財處審批,2萬元以上的支出由分管財務的副廳長審批。

  4、專項經費使用需調整時,由計財處與處室協調,提出調整意見,報分管業務和財務的副廳長同意后計財處執行。

  5、專項經費的結轉。帶項目、跨年度、有時間要求的專項經費,按項目實施計劃結轉,待項目完成后結算,結算后有結余的,其結余部分的60由廳計財處統一調配使用,40留處室使用。其它專項經費原則上要求當年完成任務,不做結轉。確有結余的按以上比例調配使用。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也應按規定的支出范圍嚴格掌握。職工福利費由辦公室管理使用,工會經費由機關工會管理使用。

  (三)各種會議的召開(參加)及經費支出

  召開(參加)各種會議要本著精簡、高效、節約、務實的原則控制會期,出席(參加)人數和費用支出。

  1、以廳名義召開的會議由廳長辦公會議決定;以處(室、局)名義召開的會議由廳長辦公會或分管業務的副廳長批準。

  2、嚴格控制參會人數。參加省外召開的各種會議要嚴格按會議通知的要求掌握參會人數,除廳長或會議指定增加隨帶人員外,均不得增加和隨帶參會人員。由處室組織在省召開的各種會議也要嚴格控制參會人數和會議天數。

  3、會議經費的開支和報銷。由廳及處(室、局)組織召開的'會議經費依據會議通知的參會人數、時間做會議經費預算,經計財處審核,有關領導審批后按預算執行。出外參加會議的以會議通知和領導批示作為報銷有關費用的依據。會議經費的支出與報銷應本著從緊、從嚴的原則,控制在最低水平。

  (四)職工出差交通、住宿費用報銷

  (1)交通費用報銷。廳機關廳長、副廳長出差、開會可按規定乘座飛機、火車軟席、輪船二等艙;處級、副處級(含同等待遇人員)乘座火車硬臥、輪船普通艙,如確因工作需要乘飛機或火車軟席、輪船二等艙位的必須經廳長或分管財務的副廳長同意簽字;處級以下工作人員出差均不得乘座飛機、火車軟席、輪船二等艙。

  (2)機關工作人員出差住宿費用應嚴格掌握在到達地區普通招待所、賓館的住宿費標準,不得住包間、高級賓館。

  (五)各種支出范圍和支出標準的掌握

  不論是經常性經費支出或專項經費支出,財務人員都應嚴格執行現行的各項開支范圍和標準(附:各種支出范圍和開支標準現行制度),認真審核原始單據的合法性,特別是對帶有普遍性和經常性的開支不能隨意提高開支標準,擴大開支范圍。如確因工作或特殊情況需要擴大開支范圍或提高開支標準的,必須在費用發生之前征得有關領導的同意后方可開支,必要時經廳長辦公會討論決定,否則所發生的費用由個人負擔。

  (六)為及時掌握各種經費收支情況,計財處每月向廳領導報送有關經費收支情況報表一份。

  第六條往來款項的管理

  往來款項指機關根據規定和工作需要而通過暫付款、暫存款、應繳預算款、應繳財政專戶款等科目核算的各種款項。各種往來款項應及時清理,該報銷的報銷,該收回的收回,該結算的結算,該上繳的上繳,該下撥的下撥,不能長期掛賬,更不能轉移挪用和截留座支。特別是職工個人借出的差旅費、材料采購等款項要在費用發生后的20日內報銷,形成實際支出。

  第七條現金和銀行存款管理

  (一)現金管理

  1、機關正常開支所需現金應嚴格控制在銀行核定的備用金數額以內,無特殊情況不能超定額庫存。

  2、按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5000元以上的大額現金必須填制大額現金支付審批表,待銀行同意后方可支付。

  3、各種收費所取得的現金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得頂替備用金和坐支。

  4、出納人員應對支付的現金做到日清月結,逐筆記賬,按時對賬,保證現金使用安全。

  (二)銀行存款管理

  1、廳機關除計財處、工會、各學會、機關黨委允許在銀行開設賬戶外,其余均不得開戶,已經開戶的要清理消戶。

  2、對銀行開設的賬戶,要嚴格管理,除與工作相關的收支業務外,不允許發生其它銀行收支業務,更不允許轉借賬號,供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

  3、經管人員要按銀行存款會計科目核算的要求及時清賬、對賬、核對余額,不得發生透支現象。

  第三章公款借支與報銷

  第八條公款借支

  各單位必須按照計劃嚴格控制費用支出。

  (一)因公出差或工作需要借用公款,應憑出差會議通知經部門領導批示后辦理借款手續,不允許公款私用。

  (二)借款人須填寫“借款單”,財務機構有權控制借款金額。

  (三)見后報分管廳領導審批。

  (四)后7天內核銷還款,不得無故拖欠借款。

  (五)大額支出原則上應使用支票。特殊情況需使用現金的,由計財處負責人批準使用。

  (六)領用支票時須填寫支票領用單,經計財處負責人同意后予以辦理。

  (七)支票必須按所列用途使用。不按所列用途使用的,計財處不予報銷。

  第九條費用報銷

  (一)計劃內的行政開支,由辦公室負責管理。費用報銷由經辦人簽字、部門負責人審核、辦公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后轉計財處報銷。

  (二)計劃外的費用開支從嚴控制,一律報分管廳領導審定后方可實施。借支、報核的程序按計劃內開支的規定辦理。

  (三)屬行政事務中需開支的招待費,由辦公室負責安排,屬業務活動需要開支的招待費,由業務處報請辦公室統一安排。

  公務接待要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嚴格控制規模和開支的金額。

  (四)費用發生后,最遲不超過7天辦理報銷清帳手續。使用支票的,最遲不超過5天辦理報帳手續。

  (五)凡購買辦公用品及設備等實物都要辦理人庫驗收手續,憑電腦小票及合法的發票(政府機關內部使用的單據除外)報帳。

  (六)各種罰款的票由直接責任人自理,不得報銷。

財務規章制度11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和財務規章制度,以收定支,勤儉辦事,統籌兼顧,保證重點。

  二、實行主任負責制,由主任負責財務審計工作,重大事項由辦黨組集體研究決定,財務科做好日常財務管理工作,制定崗位責任制。

  三、實行預算管理,一切收支列入預算、嚴格按預算執行,年初預算由財經領導小組討論決定,預算金額超過50000元,由辦黨組研究確定。

  四、嚴格執行費用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任何人不得自引擴大開支范圍和提高開支標準,對違反財經紀律和不合理的開支一律不得報銷,因特殊情況需擴大開支范圍和提高標準,必須報財經領導小組批準。

  五、任何一項經濟業務必須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員辦理,經辦人之間相互監督,相互制約。

  六、因公出差、購物需借公款,必須填寫借款單,經財務主管主任批準方可借款。借款人在公務結束后一周內辦理結帳手續,不得拖欠,做到一事一清。

  七、財務審批實行一支筆批報制度。

  八、財務工作實行職務分離,分工負責,財務印章分開保管,如有重大事項,及時向領導報告。

財務規章制度12

  一、支出管理,出納注意事項:

  (1)沒有工地負責人及兩位合伙人簽字不能付款,出納更不能自己出票自己付款或自己出票找人代簽付款;

  (2)工地的建筑工人及包工頭在他所做工程沒有完工之前,如需借款必須出具借條或預付款條。預付款或借條只能擺帳不能入帳,借條或預付款待工程完工之后一并入帳。

  二、收入管理:

  (1)預售房款或售房款出納收款必須經會計入賬,由出納經會計出具領款單形成付款。

  (2)不準出納私設金庫或挪用、借用等違反合伙人利益等行為。

  (3)任何合伙人售房不準瞞報或謊報等其它形式損害合伙人利益。

  (4)預付房款票據必須加蓋會計私章和公章才能合法有效,并給購房戶講明情況及后果。

  三、利益分配:

  (1)由合伙人商量統一按出資比例分配。

  (2)也可以在合伙人資金緊張的情況下先分配后集資,但這種情況必須以大局出發。

  四、合伙人未經商量不準挪、借、貪等違反合伙人利益行為,若發現上述行為均處罰違反合伙人款項的二倍。會計、出納不按規定入帳發現損害合伙人利益均扣損害利益款的`四倍。

  五、以上補充協議,簽字生效和原簽訂《合伙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財務規章制度13

  為了加強天津辦事處的財務管理工作,統一財務程序及規定,現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公司財務收支執行一支筆審批制,即總經理審批或總經理授權天津辦事處負責人審批,全體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執行,財務人員要堅持原則嚴格把關,對于不符合制度規定,未經審批人簽字同意的,財務人員不得辦理財務收支事項。

  第二條每月25日之前申報次月的'費用預算,需要認真填寫《費用預算表》,特殊的費用需要寫明使用用途;填寫完畢后上報到北京總經理處審批。

  第三條對于批準的預算內的開支,按第四條報銷規定流程辦理;預算外的費用,需報總經理審批。

  第四條

  簽字同意

  現金報銷規定如下:

  填寫《請款單》

  1、費用使用流程:費用申請人天津辦事處負責人財務處領錢辦理。

  2、對員工實行現金周報制度。上周發生的各項現金報銷費用,應于本周內一次性填寫《請款單》辦理報銷手續,一般不允許跨月報銷。報支差旅費者,必須在出差回來后一星期內,到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

  3、報銷申請人首先將所有發票整理分類。

  1)定額小尺寸發票(如車票)應分類粘貼在一張或多張票據粘貼單上,并在粘貼單上注明該類發票的張數及金額。

  2)車票/機票上應注明起訖地點、時間;

  3)所有接待、應酬費用必須每次結賬,不可以月結形式付款,發票應注明時間、地點、事由,并逐一列出參加人員及其所屬部門;

  4)其他發票也應注明開支內容、時間、地點等。

  4、整理之后填寫“請款單”包括:姓名、部門、用途、金額、附件張數等,經辦事處負責人審核后,送財務部出納員辦理報銷手續。

  5、出納員應及時通知報銷申請人領款,付款時收款人應在“支出憑證單”收款欄簽名及填寫日期。

  第五條購買任何物品必須需要填寫《采購單》,單據需填寫完整,不得有遺漏項目;購買物品后需要進行收貨,填寫《收貨單》,方可入帳。

  第六條員工領用物品(包括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辦公用品),需在物品領用單上簽字確認。

  第七條天津辦事處負責人于每月5日前將上月的現金、銀行明細帳通過郵件的形式發送至總經理。

  第八條此規定從20xx年1月1日開始實行。

財務規章制度14

  一、為規范我公司財務行為和財務管理制度,有效運作資產,積極增收節支,提高公司的經濟效益,嚴格按公司法、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會計準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業務,特制定本制度。

  二、根據公司管理會計核算的具體要求設置公司財務部,內設財務會計,出納員,責任明確,分工協作,共同搞好企業財務工作。

  三、公司內部建立必要的內部稽核制度,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對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進行登記。

  四、公司財會人員應忠于職守,堅持原則,正確進行會計核算與監督。

  五、本公司遵守國家有關現金管理的規定和銀行結算辦法,建立現金管理辦法。

  六、財務部對各種應收款及預付款加強核算、管理,控制限額,確定回收時間,確保企業管理循環和周轉及時清算和催收。

  七、嚴格流動資金管理,確定最佳現金余額,避免現金閑置,保證現金安全。不準將公司收入的現金直接支付,坐支現金,職工的工資、福利、津貼用現金結算,其他結算必須用轉帳結算。

  八、公司職工有困難需要借款的,借款人填寫借款單,注明個人用途,公司給予不超過個人二個月的工資為借款依據,并且及時還清借款,否則下次不予借支。

  九、公司對出差人員給予一定的`借款,借款的金額由經理核定批準。在返回公司3天內報銷差旅費。

  十、參與制定本公司經營管理財務計劃,資金管理,收支計劃,分析考核預測經濟成果,嚴格收支范圍,認真審核費用支出,凡支出款項必須有經理簽字。

  十一、公司應定期對會計人員進行崗位培訓,財務人員必須每二年培訓一次,跟上新形式下財務核算的要求。市場推廣人員薪資標準一。工作職責在公司指定場所(地鐵商鋪、商廈、辦公樓、賣場等)按照公司市場推廣操作流程進行市場推廣活動。

財務規章制度15

  第一節 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條 總則

  1、為建立現代化企業制度,建立健全財務管理體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特規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2、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人員在財務會計工作中必須認真執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會計機構、會計人員的管理

  1、公司設立計劃財務部作為會計機構。計劃財務部職責: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全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和會計核算工作;包括財務人員的管理,指導檢查各獨立核算工作,協助領導籌集資金、合理分配使用資金,做好與倉庫部的對賬工作。指導倉庫保管建帳、對賬。制定成本管理制度,做好財務分析工作。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各種信息資料,當好領導的參謀。

  2、各崗位人員必須具備相應任職條件,持證上崗。

  3、原材料庫、產成品庫的核算工作,由工作負責人負責業務管理倉庫保管員、統計員的調換工作,由計劃財務部會同有關部門辦理交接手續。

  4、財務會計人員、倉庫保管員;實行定崗、定人、定責制度。

  第三條 流動資產的管理

  流動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賬款及預付款、其他應收款、存貨等。

  (一)現金管理

  1、現金出納要認真執行《現金管理暫行規定》和有關《現金管理規定》要嚴格控制費用報銷和個人借款、對外付款等實行總經理一支筆簽字批準制度。要有經辦人員簽字和部門負責人審核并注明用途。總經理外出或因工作經營急需等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授權的人也可簽批,但是總經理回來后補辦有關手續。

  2、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有關債權、收入、費用的賬務登記工作和會計檔案的管理工作。

  3、收付款憑證的內容必須完整、合法;報銷的憑證必須是國家印制的發票及單據,不得使用白條或其他不規范的憑證報銷各項費用憑證經審核后方可逐筆登記現金日記賬。

  4、日記賬要逐日結出余額,并與庫存現金相核對。月末與總賬相核對。出現長短款且無法查明原因的長款歸公,短款由責任人賠償。

  5、有關人員因公外出差時要做好出差登記,方可到計劃財務部預借差旅費。出差回來后的三天內及時到計劃財務部結算,做到一次一清不允許跨月結算和幾個地方混合結算,對于前帳未清或跨月拖欠占用公款者,可按月息10%計收利息并扣發工資。

  6、企業可根據業務量大小核定合理的庫存現金額2000元(一天零用量),當日收取的現金要及時送存銀行,不得留存超限額的過夜現金,以確保財產安全。

  7、企業職工報銷費用時,出納人員要及時扣除各種借款,不允許職工長期占用企業資金。要做到上一張借條不清下一張借條不借,各種借款條月底必須入賬,以便及時處理賬務。

  (二) 銀行存款管理

  1、會計人員要認真執行《銀行結算辦法的暫行規定》,銀行支票等結算憑證和印鑒由兩人分開保管。

  2、財務人員要嚴格銀行存款支出控制,銀行付款必須經總經理批準,手續齊備。不準攜帶空白支票外出,確保攜帶空白支票外出者,經領導批準。辦理領用登記手續,要建立支票領用登記薄。空白支票必須填寫日期并在預計金額位畫人民幣符號,因使用支票不當造成公司損失時,應由當事人承擔賠償責任。攜帶空白支票辦理結算后,要在當天將存根和有關憑證帶回,并到計劃財務部及時結算,不準將空白支票留存其他單位,凡前帳未清者不準再領用支票。

  3、銀行存款日記賬逐筆逐日登記,每日結出余額,定期與銀行對賬單相核對,并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調整未達賬項。出現長期未達賬項時要查明原因,上報領導。

  (三) 應收賬款及預付款的管理

  1、企業要根據經濟業務的內容和戶別設置應收賬款明細分類。即按債務人的具體名稱設置登記明細分類帳,不準一籠統的地名來代替、應收賬款的發生和確認必須有索取價款憑據(包括合同、收到條、欠款條以及經辦人員的保證書等)。

  2、計劃財務部門要會同供應商、銷售部門建立健全的銷售商、供應商的戶口檔案。

  3、各項債權、債務要定期進行清理核對,每年最少一次發函或派人核對,每季度末要編制賬齡分析表,并上報總經理。對發生的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預付賬款等應收款項,按照誰經辦誰回收的原則,損失者或已采取各種必要措施確定無法收回的壞賬損失,由當事人按責任賠償相應損失后及時處理賬務。

  4、收回的貨款要及時上交財務,如發生貨款已被私自挪用不交者交司法部門處理。

  5、企業要嚴格控制內部職工的業務借款和生活借款,健全借款的審批制度,職工調離時計劃財務部應當與其他部門搞好各種債權債務的清算工作。

  6、支付預付賬款必須有合同,協議書等書面文件,根據合同需預付賬款時必須經辦人簽字,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付款(若總經理出差可電話告知,得到允許后方可辦理預付款手續,等總經理回來后補齊手續),并同時向計劃財務部提供有關合同協議書等有關材料。

  (四)存貨管理

  1、存貨是指企業所擁有或控制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為企業工作經營服務的流動資產。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產品、半成品;原材料主要包括:主要原材料如:板材、鋼材、鋼管風機等;輔助材料如:螺栓、螺帽等;備品、備件、等等;福利勞保類如:掃帚、手套、毛巾、肥皂、洗衣粉等;其他類。

  2、存貨的計價,按實際成本計價;

  3、原材料的購入價格包括:買價、裝卸費、包裝費、運輸途中的損耗、入庫前的挑選費,市外運輸費、保險費及繳納的稅費等。

  4、原材料的出庫以加權平均法計算出庫材料的成本。

  (五) 原材料的購入

  原材料的購入必須持有工作或倉庫、供應部門的購物申請單,經有關領導批準后方可到計劃財務部借款。嚴禁無計劃采購,超定額庫存。

  1、物資管理部按采購申請單所購材料送達部門后,須持總經理簽字或總經理委托授權人簽字后得以采購。購回商品后持購貨發票、購銷合同(協議)、合格證書等同工作使用部門負責人進行質量檢驗,檢驗合格后簽發一式兩聯檢驗報告單隨發票到倉庫部門辦理入庫手續。

  2、倉庫部門在將材料驗收入庫前,應詳細核對發票所載名稱規格型號、數量與實際是否相符,同時對照檢驗單驗收確認,經檢驗合格后方可驗收入庫,填制材料驗收入庫單,并對無品牌的配件用口取紙載明名稱、規格、型號。

  3、材料驗收入庫單一式三聯,一聯留存做為倉庫部門記賬憑證;一聯隨發票及采購單經總經理審批后到計劃財務部處理賬務;一聯供貨方證明。

  4、對于貨以到發票未到的材料,倉庫部門可以根據檢驗單辦理臨時入庫,做好入庫材料臺賬登記工作,填制好一式三聯的估價入庫單。倉庫留存一聯據以入賬,一聯交財務處理賬務,月初用紅字入庫單沖回估價入庫,待發票到達時填制正式入庫單。

  (六) 材料出庫管理

  1、工作部門根據工作計劃和工程預算用料,開具領料單,由負責人填制內容要全面、真實、準確,領料單用途要根據工作計劃填清產品批號,作為歸集成本費用的依據,領料單一式三聯,成本會計一聯、財務一聯、倉庫一聯,超出預算或計劃的用料由工作部負責人簽批,月底報總經理審批。

  2、月末成本會計根據材料領料單編制材料消耗匯總表,倉庫部門編制材料出庫匯總表,車間、倉庫與計劃財務部都要對賬,并核對相符。

  3、產品入庫管理,車間產成品工作完畢要會同倉庫、質監部門填制檢驗合格單,倉庫據以填制產品入庫單。產成品入庫單一式三聯(注明工作批號)一聯倉庫記賬;一聯送交財務;一聯送交成本會計據以核算工資等各項考核指標。

  4、產品出庫管理,倉庫部門根據蓋有財務成本會計專用章的發貨單或提貨聯據以發貨同時在出門聯簽字,保衛人員只有見到蓋有成本會計專用章并且有倉庫人員簽字的出門聯方方可對車輛與運輸貨車檢查放行。月末時由保衛人員將提貨聯、出門聯匯總,于每月30日前到計劃財務部核對相符后據以存檔。

  5、倉庫部門要做到見單付貨,及時登記有關賬簿,設立材料、產品收發、存貨明細賬、暫收貨臺賬,嚴禁白條頂庫現象。

  6、月末在產品的管理,月末工作部和成本會計要搞好在產品或自制半成本品的盤點登記工作,及時編制報送盤點登記表,確保月末成本核算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7、凡大宗原材料都要簽訂購銷合同,使用票據結算,各種材料采購驗收入庫后,不論是否付款都要在入庫時填制入庫單,將發票或入庫單交財務處理賬務,以便真實反映各項債務以免出現帳外資產。

  (七)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1、各部門領用低值易耗品一律采用五、五攤銷法計入成本費用。對于能多次周轉使用或長期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如辦公用品(桌、椅、檔案櫥等)、各種工具等,必須在領用時由部門負責人負責簽批,綜管部按部門人員進行登記,并建立在用低值易耗品登記簿,做到誰使用誰負責,誰丟失誰賠償原則。

  2、企業應加強對已銷產成品退貨、返修制度的.管理,建立完善的退貨、返修審批制度。實行退貨返修產品責任倒查制度,屬于工作部門、銷售部門或安裝、運輸部門、倉儲部門的責任查證屬實,落實賠償份額(原則上責任全額賠償)。已開具增值稅發票的貨物退回的,必須有購貨方當地稅務機關開具的退貨證明,否則不予辦理退貨手續。

  3、企業存貨必須定期或不定期盤點,最少在年中、年末進行兩次財產全面清查,對盤盈、盤虧或報廢的存貨,要分類填制盤盈、盤虧表,對于出現盤盈、盤虧的材料要及時查明原因,報總經理批準后及時調整賬務,以保證賬實相符;對于盤虧的貨物能查明原因的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八)委托加工材料的管理

  1、公司設置“委托加工材料”會計科目核算外協加工材料成本、加工費、運費、裝卸費等實際成本費用。

  2、企業需要外加工材料時,必須辦理有關出入庫手續,由業務經辦人員到財務成本會計開具外出加工材料通知單,通知單一式三聯,財務一聯,倉庫一聯據以發貨,受托單位一聯。財務、倉庫、應設立專帳,月底核對。

  3、業務人員到受托單位后,應將外出材料加工通知單交由受托單位簽收后帶回交給計劃財務部成本會計。

  4、外出材料加工完畢后,由業務經辦人員持發票到使用部門檢驗后由倉庫部門辦理委托加工材料驗收入庫手續,然后持有關單據到計劃財務部辦理報賬及核銷事宜。

  5、委托加工材料的買價加工費、運費以及有關稅金等計入委托加工材料成本實際收回數量,重新計算入庫單價。

  6、委托加工材料原則上要與受托單位簽訂委托加工合同(協議)以明確價格、質量、交期等責任。

  7、氧氣、乙炔等出入庫手續,按原材料的有關出入庫手續辦理。

  8、因特殊原因臨時借用工具或材料,屬工作用,由工作負責人簽批。不得帶出大門以外,需帶出時需注明用途、經辦人、地址、及歸還日期。因業務需要或其他非工作需要材料出庫實行總經理簽批制。

  第四條 成本費用的核算管理

  (一) 本公司按照制造成本法核算產品成本;

  (二) 本公司產品按工程訂單工作,以工作部下發的工作通知單為核算依據。

  (三) 核算方法結合分步法進行成本核算;

  (四) 工作部要與計劃財務部積極配合,產品工作通知單應按購貨單位、產品規格、型號下發工作批號。車間負責人以工作批號填制領料單來領用原材料,月末以工作批號為基本單匯總原材料和人工的消耗,制定有效措施將工資與產量、質量聯系起來提高勞動效率,降低材料和人工的消耗,逐步實行目標成本管理,加強對成本的比較與分析,為創造一個高效、低耗的企業奠定良好的基礎。

  (五) 成本與費用要按權責發生制原則進行計提,要正確劃分和核銷各項成本費用,嚴格按規定的核算內容和要求跨期使用攤銷賬戶(待攤費用、預提費用)

  (六) 企業制定合理完善的定額費用和報銷制度,本企業的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財務費用都要按規定進行明細分類核算,并進入當期損益。

  (七) 有關費用報銷程序按照財務報銷制度執行;

  (八)已銷售產品的降價,必須由總經理等有關領導簽批后方可到計劃財務部辦理出、沖賬手續。

  第五條 財務報表、會計科目和發票的管理

  (一) 根據會計工作一致性和可比性原則,本公司結賬時間為每月30日下午4:30分為結賬時間,資產負債和損益表及有關附注報表應于次月8號前上報公司總經理及有關部門。

  (二)企業內部各分公司,應分別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各企業之間要實行嚴格的財務制度,嚴禁混報亂報費用現象。企業之間往來帳可設“內部往來”科目核算有關經濟業務企業的資金、物資往來要辦理有關轉賬手續

  (三) 公司所有購進貨物,原則上200元以上都要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支付水電費、運輸費用和維修費盡量取得專用發票結算,不得白條頂替。

  (四) 企業收入庫單、收據等有關憑據采取領用登記制度,用完的有關單據存根及時交回計劃財務部,計劃財務部要認真檢查,憑就本領用新本不得亂領用有關單據。

  (五) 銷貨發票(含普通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要專人到稅務機關領取,開票、制單、保管、登記實行專人負責制。計劃財務部門要建立健全有關票據的登記制度,嚴禁向非購貨單位開具發票。

  第六條 會計檔案管理

  (一) 計劃財務部要搞好會計檔案的管理工作,財務應于每月月末將有關會計憑證等會計檔案裝訂成冊,做好封面整理入檔。

  (二) 計劃財務部建立會計檔案目錄,嚴格檔案調閱手續。

  (三) 企業財務人員、保管員調動工作時必須辦理會計檔案移交手續、移交清單分清前后責任,確保會計檔案的連續完整。

  (四)會計檔案的保管年限:1、會計憑證類 15年

  2、現金、銀行存款賬簿 20年

  3、輔助賬簿 15年

  4、固定資產 5年

  5、季度財務報告 3年

  6、年度財務報表(決算) 永久

  7、會計移交清冊 15年

  8、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永久

  第七條 附則 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計劃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二節 費用報銷制度

  第一條 為了公司日常費用管理力度,確保公司各部門更好開展工作,有效節約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部門職責

  1、計劃財務部:根據留存的各部門管理費用的范圍、額度,對費用申請單、報銷憑證進行審核,辦理現金預借、報銷或付款。

  2、銷售部:應對本部門管理費、差旅費的申請及報銷進行初審,其中涉及到的辦公費用、員工費用、車輛費用,由行政后勤部復審后交計劃財務部審核報銷,其余直接由計劃財務部審核報銷。

  3、行政后勤部:負責辦公費用、員工費用及車輛費用的復審及制定相關管理辦法。辦公費用包括通訊費、辦公用品費、房屋租金、水電雜費、保險費等;員工費用包括培訓費、招聘費、工作餐費、加班補貼、異地工作補貼等;車輛費用包括車輛修理費、油費、養路費、車輛保險費、驗車費等。

  第三條 審批權限

  費用審批分為申請審批和報銷審批。

  1、技術部門申請審批

  1)人民幣300元以內(含300元),須由部門長簽字、總監最終審批。

  2)人民幣300-3000元(含3000元),須由部門長初審、分總監最終審批。

  3)人民幣3000-5000元(含5000元),須由部門長初審、分管總監審核、總經理助理最終審批。

  4)人民幣5000元以上,須由部門長初審、分管總監審核、總經理最終審批。

  2、后勤部門申請審批

  1)人民幣300元以內(含300元),須由部門長簽字、總監最終審批。

  2)人民幣300-2000元(含2000元),須由部門長初審、分總監最終審批。

  3)人民幣20xx-5000元(含5000元),須由部門長初審、分管總監審核、總經理助理最終審批。

  4)人民幣5000元以上,須由部門長初審、分管總監審核、總經理最終審批。

  3、技術部門報銷審批

  1)人民幣300元以內(含300元),須由部門長簽字、總監最終審批。

  2)人民幣300-3000元(含3000元),須由部門長初審、分總監最終審批。

  3)人民幣3000-5000元(含5000元),須由部門長初審、分管總監審核、總經理助理最終審批。

  4)人民幣5000元以上,須由部門長初審、分管總監審核、總經理最終審批。

  4、2、后勤部門報銷審批

  1)人民幣300元以內(含300元),須由部門長簽字、總監最終審批。

  2)人民幣300-2000元(含2000元),須由部門長初審、分總監最終審批。

  3)人民幣20xx-5000元(含5000元),須由部門長初審、分管總監審核、總經理助理最終審批。

  4)人民幣5000元以上,須由部門長初審、分管總監審核、總經理最終審批。

  第四條 費用報銷流程

  1、費用發生均應事先申請,按各類費用具體管理辦法的要求填寫《費用申請單》,由費用發生部門或分管總監對所轄范圍先進行申請審批。

  2、費用申請需辦理現金預借的及申請轉賬支票的,填寫《借款單》;連同《費用申請單》由計劃財務部審核,計劃財務部按上述審批權限授權審批后辦理借款。

  3、差旅費:員工出差需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經部門或分管總監進行申請審批, 并按費用審批程序授權審批后辦理預借現金。

  4、應酬費:員工對外發生的交際應酬費,應事先填寫《招待客人申請單》,經部門或分管總監批準后方可進行。

  5、培訓費:由申請培訓部門申報預算,并經部門負責人或分管總監進行申請審批,借款或報銷時憑批件辦理。

  6、車輛費用:車輛修理費、油費、養路費、車輛保險費、車輛稅金、驗車費等車輛費用需要行政總監審批。

  第五條 費用審核

  1、費用經辦人原則上應在費用產生后的5個工作日內填制報銷憑證,履行報銷手續,當月費用在每月28日辦理報銷,特殊情況可另行處理。

  2、現金報銷需填寫《費用報銷單》,并附真實、合法、完整的原始憑證(在背面注明人員、用途、原因和發生的時間),如有費用申請,應附經批準的《費用申請單》。

  3、報銷憑證根據對應的金額,依照相應的審批權限,經相關領導審核簽字后,方可提交報銷。經本部門審核或經管理部門復審的報銷憑證,可提交計劃財務部門審核報銷。

  4、費用審核原則上應在收到報銷憑證3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完畢由審核人簽名。

  5、審核內容包括:費用報銷是否經費用產生部門長審核、分管總監審批;需管理部門復審的費用是否已經審核;報銷內容是否符合公司規定,報銷憑證是否真實、合法、完整,內容是否真實、書寫規范、金額準確、印章齊全的要求;審批權限是否在合法授權范圍及額度內。

  6、在審核中發現手續不完備,憑證缺失、填寫錯誤等不符處,審核部門應退回,由經辦人補辦后重新提交審核。

  第六條 差旅費報銷

  1、出差費用使用公司《差旅費報銷單》,按照費用項目:機車船費、住宿費、公交費、其他雜費等分類。

  2、差旅費報銷單應正確填寫出差日期、路線、乘坐工具、各項補貼、金額及其他項目,報銷所附票據,必須保留有效日期即始發和終止時間。

  3、員工出差回公司三天內必須報銷賬目。報銷單據填寫后先由部門部長審核簽字,再送財務審核無誤后經總經理簽批后到出納員報銷結算。

  第七條 原材料采購報銷

  1、原材料采購需先填寫采購計劃或借款單,報請總經理簽批后,財務方可辦理(予付貨款)付款。

  2、原材料采購完畢后需倉庫保管員驗收入庫,經手人持原材料入庫單及發票到財務辦理結算或付款。

  第八條 零星采購及維修費用報銷

  1、工作經營過程中需零星采購物品時,應先填借款單,總經理簽批后財務付款,采購完畢交于倉庫管理員,經驗收核實后倉庫管理員簽字,經手人持驗收單及發票經總經理簽批后,財務審核無誤,出納辦理付款或結算。

  2、維修費用報銷應由經手人持維修清單及發票,總經理簽批后到財務審核、報銷。

  第九條 運費報銷

  1、原材料運費報銷應填寫運費清單。內容包括運輸單位名稱、原材料名稱、數量、運費單價、里程、金額,經手人持運費清單及發票由倉庫管理員簽字、采購員簽字。經總經理簽批后,到財務審核無誤后由出納員付款結算。

  2、按銷售合同應由公司承擔的運費,由業務員填制借款單及運費清單,運費清單要填寫具體:銷售單位名稱、地址、產品數量、運費單價、金額、運輸單位名稱、時間,經部門主管簽字后,總經理簽批后到財務審核、報銷結算。

  第十條 招待費報銷

  1、公司招待客人應由負責人填寫報銷單,經總經理簽批后到計劃財務部報銷。

  2、銷售部門在銷售過程中發生招待費應由業務員簽字,主管經理簽字,總經理簽批后到財務審核后報銷。

  第十一條 報銷管理

  1、費用報銷單應嚴格按公司要求妥善貼好,不符合標準,或填報單據不符、金額不符、重復報銷,一律退回不予報銷。

  2、所有報銷費用經逐級審批后,必須由經手人親自領取貨幣資金,杜絕代領代報,計劃財務部有權拒絕代領代報。

  3、每人每次報銷費用只允許填寫一份費用報銷單,不允許填寫多張費用報銷單,以此杜絕辦公用品的浪費。

  第三節 倉庫管理規定

  第一條 驗收入庫程序

  1、物資到公司后,由倉庫管理員依據清單上所列的名稱、數量進行核對、清點,經使用部門或申請采購人員及倉庫管理員對質量檢驗合格后,方可入庫。

  2、對入庫物資核對、清點后,采購人員及時填寫入庫單,經倉庫管理員簽字,再由計劃財務部部長審核后簽字;入庫單由倉庫管理員、計劃財務部各持一聯做賬,采購人員持一聯做清款報銷憑證。

  3、技術部因工作需要,按照入庫程序辦理入庫登記,倉庫管理員將入庫單第三聯交于計劃財務部,作為核算費用依據。

  4、倉庫管理員要嚴格把關,有以下情況時可拒絕驗收或入庫:

  (1)未經總經理或部門主管批準的采購;

  (2)與采購審批表中不相符的采購物資;

  (3)與使用要求不符合的采購物資;

  (4)質量不符合要求的物資;

  (5)因工作急需或其他原因不能形成及時入庫的物資,倉庫管理員要到現場核對驗收,并及時補填《入庫單》。

  第二條 物資保管

  1、物資入庫后,需按不同類別、性能、特點和用途分類、分區存放,做到“二齊、三分”。

  (1)二齊:物資擺放整齊、庫容干凈整齊;

  (2)三分:分類、分區、分庫。

  2、倉庫管理員對常用或每日有變動的物資要隨時盤點,若發現誤差須及時找出原因并上報計劃財務部部長。

  3、庫存信息要及時呈報。呈報周期分為:月報表、季度報表、年度報表;須對數量、文字、表格仔細核對,確保報表數據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第三條 物資出庫程序

  1、倉庫管理員憑領料人的出庫單如實發放,若出庫單上主管未簽字、字據不清或被涂改的,倉庫管理員有權拒絕發放物資。

  2、倉庫管理員根據進貨時間必須遵守“先進先出”的原則。

  3、倉庫管理員隨時掌握庫內物資情況,發現物資不足時,倉庫管理員應及時通知計劃財務部部長,并按要求填寫《采購審批表》,經批準后交由物資管理部采購;試劑庫內的化學試劑由試驗室人員根據實際使用情況及時做好采購計劃。

  4、任何人不辦理出庫手續不得以任何名義從倉庫內拿走物資,倉庫管理員有權制止和糾正出庫時的不良行為。

  5、以舊換新的物資一律交舊領新。

  6、出庫時間規定如下:辦公用品和日常用品出庫時間定為每周二、四的上午10:30—11:00,下午3:30—4:00;化學試劑可根據每周的工作提前領取,特殊情況除外。

  第四條 由于工作更改而引起領用的物資剩余時,應及時退庫并辦理退庫手續。

  第五條 公司倉庫具體分為試劑庫、辦公用品庫、綜合庫、服裝庫。

  第六條 安全衛生

  1、倉庫通道出入口要保持暢通,倉庫內要及時清理,保持整潔。

  2、認真配合各部門做好各項材料(試劑)管理和保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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