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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員工日常考核管理規章制度

時間:2023-09-16 07:31:36 規章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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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員工日常考核管理規章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員工日常考核管理規章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員工日常考核管理規章制度

公司員工日常考核管理規章制度1

  一、總則

  為加強和提升員工的工作績效,提升企業整體素質,增強企業競爭力,規范公司對員工的考察和評價,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的目的

  1、造就一支業務精干、高素質的人才隊伍,確保個人、部門和公司績效目標的實現,并形成以考核為核心導向的人才管理機制。

  2、及時、全面、公正的`對員工過去一段時間的工作績效進行評估,肯定成績,發現問題,促進下一階段工作的績效提升。

  3、為員工薪酬調整、年度評優、晉升或獎勵、降職、辭退等提供人事評核的客觀依據,以達到公平、公正、公開的目的。

  三、考核原則

  1、以公司對員工的經營業績指標及相關的管理指標,和員工實際工作中的客觀事實為基本考核依據的原則;

  2、客觀、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四、考核適用范圍

  凡公司中層以下(包括中層)所有人員的考核適用本方案。但以下人員不適用本方案:

  1、試用期內,尚未轉正的員工;

  2、全年連續出勤不滿6個月(包括請假與其它各種原因缺崗)的員工。

  五、考核組織機構

  成立績效管理委員會,負責組織和領導公司績效管理的各項實施工作。委員會主任由公司總經理擔任,副主任由公司總經理助理、辦公室主任擔任,成員由辦公室、財務審計部、信息管理部、經營管理中心轄下各部門、物業管理中心轄下各部門等部門主管組成。

公司員工日常考核管理規章制度2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員工獎懲激勵考核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第一條:為維護公司的勞動紀律和各項制度,保障公司各項工作的正常進行,激勵員工的敬業精神,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我司全部員工。

  第三條:獎懲類別:

  1、獎勵——獎金、書面嘉獎、記功、記大功、晉級、升職;

  2、處罰——罰款、書面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辭退。

  第四條:公司對于表現杰出或在工作任務等方面有顯著成績的員工將分別酌情給予獎金、書面嘉獎、記功、記大功、晉級、升職等榮譽,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公告。

  第五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獎金獎勵(每次30~50元,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

  1、工作積極、忠于職守、遵紀守法、文明禮貌、模范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和政策者;

  2、工作勤奮,出色完成工作任務者;

  3、認真完成本職工作,工作成績優秀者;

  4、對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確保公司人員及財物安全者;

  5、樂于傳授他人技能,提高他人工作效率者;

  6、拾金不昧者;

  7、其他情況應該給予獎金獎勵的。

  第六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書面嘉獎一次(含獎金100元,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三次書面嘉獎等同一次記功):

  1、積極維護公司榮譽,在客戶中樹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2、認真勤奮承辦、執行、或督導工作得力者;

  3、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其建議被公司所采納者;

  4、超額完成產量等指標,并能保證工作質量者;

  5、維護公司的規章制度,對各種違紀行為敢于制止、批評、揭發者;

  6、維護公司利益和榮譽,保護公共財產,防止事故發生與挽回經濟損失有功者;

  7、嚴格按照本公司規章制度執行遵守,符合5s標準并為他人楷模者;

  8、對社會做出貢獻,使公司獲得社會榮譽者;

  9、其他情況應該給予書面嘉獎獎勵的。

  第七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記功一次(含獎金300元,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三次記功等同一次記大功):

  1、對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等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者;

  2、對工作流程加以簡化,并切實可行者;

  3、為公司經營管理、質量提出好的建議和方針,以及可行性改革方案為公司帶來經濟效益的;

  4、策劃、承辦、執行重要事務成績顯著者;

  5、超額完成公司利潤計劃指標,經濟效益顯著者;

  6、努力節約費用開支,降低成本,提高利潤效果明顯的;

  7、工作認真,表現出色,為公司創造較大經濟效益的;

  8、積極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減低成本確有成效者;

  9、其他情況應該給予記功獎勵的。

  第八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記大功一次(含獎金500元,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三次記大功自動晉升一級工資):

  1、在工作或技術上大膽創新,并取得顯著經濟效應者;

  2、年終被評選為公司級以上優秀員工者,為公司樹立了良好信譽的;

  3、維護公司名譽和利益,為公司減少或避免損失的(5000元以上);

  4、在完善管理體制,拓展經營渠道,改善經營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經采納起到積極效果的;

  5、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對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有顯著功績者;

  6、對公司發展有重大貢獻者;

  7、其他情況應該給予記大功獎勵的。

  第九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晉級獎勵(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

  1、一年中累計三次記大功(自第一次記大功之日起計算)但無記過以上(含)違紀記錄者;

  2、在當年工作中(自然年計算)給公司帶來重大效應者;

  3、為保護公共財產,避免了事故發生,使公司財產免受重大損失(10000元以上);

  4、其他情況應該給予晉級獎勵的。

  第十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升職獎勵(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

  1、在完善管理體制,拓展經營渠道,改善經營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經采納起到積極效果的,且具有相當管理能力者;

  2、其他情況應該給予升職獎勵的。

  第十一條:公司對于工作表現欠佳或行為不當的員工將分別酌情給予罰款、書面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辭退等處罰,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公告。

  第十二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罰款處罰(每次30~50元,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

  1、員工休假期滿未在第一時間至人事行政部進行銷假者;

  2、員工因公外出未按規定填寫《公出單》者(外勤人員除外);

  3、遲到或早退1~5分鐘罰5元,遲到或早退6~10分鐘罰10元,依此類推,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做曠工處理;

  4、員工工作期間未按標準著裝(含帽子、衣、領帶、褲、裙子、腰帶、襪子、鞋等)及佩戴胸牌(含胸牌照片不符合公司規定等行為)者;

  5、員工工作期間不符合公司修飾要求者;

  6、用餐期間不按規定排隊者;

  7、工作期間不按規定進行整理、整頓、清潔、清掃者;

  8、不按公司規定的時間、地點進餐、喝水,或未經公司允許將食物和飲料帶入工作場所者;

  9、在工作場所內隨地吐痰、亂丟果皮紙屑者;

  10、工作期間嚼口香糖者;

  11、用廁后不洗手、不沖水者;

  12、不遵守隨手關燈、隨手關水龍頭,以致出現長明燈、長流水現象者或不隨手關門者;

  13、在工作場所奔跑者(緊急情況除外);

  14、工作期間喧嘩、打鬧、聊天、嬉戲者;

  15、員工工作期間帶耳塞聽音樂者;

  16、因工作疏忽,導致批次返工或批次次品者;

  17、造成職責下所保管的公司財物短少、損壞者;

  18、犯有性質與上述情況相類似的行為。

  第十三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書面警告一次(含罰金50元,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三次書面警告等同一次記過):

  1、因過失導致工作發生錯誤但情節輕微者;

  2、未經同意處理私人事務者;

  3、妨礙工作秩序或違反破壞安全、環境衛生制度者(例如:因個人過失導致

  餐廳、會議室、廁所、走道地面、墻面、桌椅等污濁者);

  4、初次不聽上司合理指揮者;

  5、工作不稱職或效率低下者;

  6、同仁之間相互謾罵吵架情節尚輕者;

  7、一個月內累計兩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8、對各級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無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處理不當者;

  9、在工作時犯有可能危及其他員工或客戶的錯誤行為者;

  10、在工作場所妨礙他人工作者;

  11、工作期間在辦公區域、倉儲區域內食用食物者(含零食、餅干等點心);

  12、未經倉庫人員許可,擅自闖入倉儲區域者;

  13、違反公司設備保養規定者(如空調等);

  14、飲酒后來公司工作者;

  15、未作好上下班次交接工作者;

  16、檢查/值班人員(例如:保安、總臺等人員)未按規定執行勤務者;

  17、犯有屬罰款性質的行為經教育處罰后仍舊再犯的,同一錯誤累計出現三次者;

  18、犯有性質與上述情況相類似的行為。

  第十四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記過一次(含罰金100元,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三次記過等同一次記大過):

  1、因玩忽職守造成公司損失但不大者;

  2、工作期間不按sop操作且情節輕微者;

  3、工作期間工作態度不嚴肅認真,懶散怠工者;

  4、未通知主管或未經主管允許,擅自離崗或串崗;

  5、未經許可,擅自盜打電話者;

  6、對同事惡意攻擊,造成傷害但不大者;

  7、三個月內累計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務(自第一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之日起計算),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8、工作期間未采取任何防靜電措施,直接觸摸pcb板者;

  9、工作期間觀看網絡娛樂性動漫、圖片、網頁、ppt或進行游戲等;

  10、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三次(含)以上者;

  11、曠工一天者;

  12、不及時向主管報告個人受傷或意外事件及情況者;

  13、在制造區域內食用食物、飲料者(含零食、餅干等點心);

  14、人事行政部、財務部或其他相關人員無意泄露公司員工薪資者;

  15、發現公司其他同仁違反公司規章制度不及時制止或有意隱瞞、包庇者;

  16、嚴禁登入與工作無關的網站,并下載與工作無關的各類軟件,未造成后果者;

  17、因過失導致產線停產2小時以下者;

  18、私用職責下所保管的公司財物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損失較小者;

  19、叉車駕駛員因操作不當,導致公司財產損失者;

  20、犯有屬書面警告性質的行為經教育處罰后仍舊再犯的,同一錯誤累計出現三次者;

  21、犯有性質與上述情況相類似的行為。

  第十五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記大過一次(含罰金300元,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累計三次記大過者予以辭退):

  1、在工作時間睡覺者;

  2、擅離職守,導致公司蒙受損失者;

  3、非經許可,攜帶危險或違禁物品進入工作場所者;

  4、故意撕毀公文者;

  5、虛報工作業績或偽造工作記錄者;

  6、對同事惡意攻擊,造成較大傷害者;

  7、遺失重要公文者(含物品、物料等)或無意泄漏商業秘密者;

  8、違反安全規定,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9、嚴禁登入與工作無關的網站,并下載與工作無關的各類軟件,造成嚴重后果者;

  10、因過失導致客戶投訴,且情節較輕者;

  11、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超過六次(含)以上者;

  12、未完成工作任務,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者;

  13、擅自丟棄公司財物(包括廢棄物品)者;

  14、工作時間,非招待客戶或業務關系飲酒者;

  15、因疏忽大意引起自己或他人受傷或導致公司財產損失;

  16、因操作不當導致自身工傷或造成其他同仁工傷的;

  17、叉車駕駛員因操作不當,導致其他同仁受到人身傷害的;

  18、因過失導致產線停產2小時以上者;

  19、員工介紹親友入我司工作,被介紹人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犯降級處罰以上(含)行為者;

  20、犯有屬記過性質的行為經教育處罰后仍舊再犯的,同一錯誤累計出現三次者;

  21、犯有性質與上述情況相類似的行為。

  第十六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降級處罰(若該員職級已屬最低級別,則給予該員適用辭退處罰,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

  1、管理人員因督導不力,造成不良后果者;

  2、員工藐視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并宣揚自身不良情緒者;

  3、犯有性質與上述情況相類似的.行為。

  第十七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降職處罰(若該員職位已屬最低職位,則給予該員適用辭退處罰,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

  1、因過失導致客戶投訴,且情節較重者;

  2、管理人員濫用職權,導致公司財產損失者;

  3、員工不服從公司合理的工作調動或是無理取鬧者;

  4、散播其他員工的流言蜚語或故意搬弄是非造成同仁之間不團結者;

  5、犯有性質與上述情況相類似的行為。

  第十八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辭退處罰(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

  1、在非吸煙場所抽煙者;

  2、在公司內酗酒滋事造成惡劣影響者;

  3、在公司內聚眾賭博者;

  4、故意毀壞公物,金額較大者(500元以上);

  5、聚眾鬧事妨礙正常工作秩序者;

  6、蓄意違反安全規定,或不遵守規定操作以致危害其他員工的安全;

  7、填寫公司文件時,虛報資料或擅自篡改記錄或偽造各類單據、報表者;

  8、應征人員隱瞞真實身份,或虛報個人信息者;

  9、違反薪資保密原則或打聽他人薪資者;

  10、人事行政部、財務部或其他相關人員擅自泄露公司員工薪資者;

  11、未經授權而擅自挪用公司錢財或在收款后不及時將公司的錢財返還公司者;

  12、罷工或破壞正常工作與生產秩序者;

  13、工作期間,與客戶發生爭吵或與同事之間發生斗毆者;

  14、工作期間,對同事進行騷擾者(包括言語、肢體語言、行為等);

  15、嚴重違反各種安全制度,導致重大人身或設備事故者;

  16、連續曠工3天或一年內(自第一次曠工之日起計算)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

  17、盜竊同仁或公司財物者;

  18、利用公司名義招搖撞騙,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19、利用職權受賄或以不正當手段謀取私利者(包含回扣,饋贈等);

  20、經公檢法部門給予拘留、勞教、判刑處理者;

  21、擅自翻閱、抄錄或復印公司機密資料及他人文件或信函者;

  22、擅自開啟他人電腦翻閱、復制資料者;

  23、向任何人(包括新聞界、電臺、電視臺及傳播媒介等)發表聲明或透露任何“崇正電子”的財務資料或任何保密資料,包括員工手冊的詳細內容者(經“崇正電子”授權的除外);

  24、工作期間,頂撞上司或對上司出以惡言咒罵、威脅者;

  25、隱瞞傳染病或其他(包含吸毒、等)以致危害其他員工的健康者;

  26、在公司內藏匿、接受、或出售酒類或毒品者(由醫院開處方同意使用的藥物除外);

  27、所管現金及財務嚴重短缺者;

  28、偽造、涂改打卡記錄或托人打卡和代人打卡者;

  29、捏造事實騙取休假者;

  30、虛報生病而請假或缺勤者;

  31、虛報加班或出勤記錄者;

  32、因過失導致客戶投訴,且造成公司形象嚴重受損者;

  33、在任何場所做出對公司的產品、形象、聲譽不利的言行;

  34、員工藐視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并宣揚自身不良情緒并造成后果者;

  35、非叉車駕駛員未經許可,擅自駕駛叉車并導致公司財產和其他同仁人身傷害的;

  36、犯有屬記大過性質的行為累計出現三次者;

  37、犯有性質與上述情況相類似的行為。

  第十九條:在處罰員工違紀事件時,應遵照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以事實為依據,以本條例為準繩。

  第二十條:員工被懲罰時,根據其上級領導責任大小,必要時將追究上級領導責任,給予連帶責任懲罰。

  第二十一條:各部門需對員工進行獎懲時,須先填寫《獎懲通知單》,并經相關主管及相關部門負責人及總經理批準;所有獎懲均需以《獎懲令》公告為準。

  1、人事行政部、財務部、品保部(含下屬部門)管理人員填寫《獎懲通知單》→部門主管簽署意見→人事行政部簽署意見→總經理簽署意見→人事行政部擬文《獎懲令》→總經理簽發(正式生效);

  2、生管部、技術部、制造部(含下屬部門)管理人員填寫《獎懲通知單》→部門主管簽署意見→廠長簽署意見→人事行政部簽署意見→總經理簽署意見→人事行政部擬文《獎懲令》→總經理簽發(正式生效);

  3、非本部門人員獎懲的,可由各管理人員填寫《獎懲通知單》→人事行政部簽署意見→被獎懲人員所在部門主管簽署意見→廠長簽署意見(人事行政部、財務部、品保部下屬人員除外)→總經理簽署意見→人事行政部擬文《獎懲令》→總經理簽發(正式生效)。

  第二十二條:相關表單。

  1、《獎懲通知單》

  第二十三條:附則。

  1、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2、本規定的解釋權及修改權在人事行政部。

公司員工日常考核管理規章制度3

  1.總則

  1.1為指引本所員工未來的發展,使每位員工獲得與其職務擔當能力相適應的職級和資格,并使晉升、提薪、獎勵、能力開發等人力資源管理各項工作協調一致,有機結合,以充分發揮員工的專業技能和積極向上的進取精神,制訂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本所全體人員。

  2.考核的目的

  2.1利用在員工晉升、提薪、獎勵、淘汰等方面;

  2.2利用在把握員工工作適應性及正確配置員工等方面;

  2.3利用在員工能力開發及培訓等方面。

  3.考核的分類

  3.1本所員工考核分為績效考核和項目考評,其中績效考核分為年度考核、試用考核、臨時考核以及下屬人員對主管人員考核。

  3.2本所合伙人適用于年度績效考核。

  4.考核的時間

  4.1年度考核每年進行一次,在七月進行,除試用人員和在考核期內累計缺勤三個月者外,其余員工一律參加年度考核。

  4.2試用考核在試用人員轉正時進行。

  4.3臨時考核是因工作特殊需要時的考核。

  4.4下屬人員對主管人員的考核隨同年度考核在七月進行。

  4.5項目考評系適用于參加某一約定項目超過40工時(含加班工時)的員工,在項目完成時填寫。

  4.6合伙人考核在每年的十二月份進行。

  5.對考核人和被考核人的要求

  5.1考核人必須用既定的考核標準進行考核,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以客觀事實為依據,不為被考核者的年齡、性別、學歷、工齡、資歷等因素干擾,不為人際關系、好惡感、同情心、偏見等因素所左右.對于考核期以外的事實和業績不予考慮。

  考核人應按期參加本制度規定的'考核會議,詳實地填寫考核報告,并適當地關注被考核人將來的發展。

  考核人應及時與被考核人面談,反饋考核結果,必要時可與被考核人商談考核結果。

  5.2被考核人必須認真回顧考核期內的工作表現,如實填寫考核報告,及時反映對考核結果的意見。

  6.考核標準原則上按能力、績效、態度分類,并依職務分級編制。

  7.考核方法和程序

  7.1年度考核

  7.1.1年度考核報告由考核人和被考核人共同完成,旨在對過去十二個月的工作表現進行回顧和評價,從而考慮以后的職業發展和培訓需求。

  7.1.2部門主管根據被考核人在考核期內所參與的約定項目,召集與該等約定項目相關的項目經理以上人員召開考核會議,參與考核會議的成員一般應與被考核人在考核期內共同工作至少為80工時以上,或在最近三個月內考核人對被考核人直接委派過任務。每次的考核會議可就一人或多人進行考核。

  7.1.3部門主管應指定參與考核會議的一人為某一被考核人的考核人,考核人應在匯集考核會議意見的基礎上,完成考核報告。

  7.1.4部門主管(或經理以上人員)應及時將考核情況和結果告知被考核人,并征求被考核人的意見,必要時可根據被考核人的意見修訂考核報告。

  7.2試用考核和臨時考核比照年度考核實施。

  7.3下屬人員對主管人員考核

  下屬人員對主管人員考核系由經理、合伙人、高級合伙人的下屬對其進行考核,即由項目經理、經理助理對經理進行考核;項目經理、經理助理、經理對合伙人、高級合伙人進行考核。

  本所設立首席合伙人、分所主管合伙人專用電子郵件信箱,用于收集“主管人員考核表”。

  7.4項目考評

  7.4.1項目考評采用自上而下考評和自下而上考評相結合的方法,即:

  (1)項目小組負責人與項目小組成員相互考評;

  (2)外勤主管參照項目小組成員對項目小組負責人考核的情況對項目小組負責人進行考核,項目小組負責人對外勤主管進行考核;

  (3)部門主管或經理參照項目小組負責人對外勤主管的考核情況對外勤主管進行考核。

  考評結果應由部門主管或經理審核。

  7.4.2項目考評表分為a、b、c三種。

  a表適用于項目小組負責人和外勤主管,由被考評人的約定項目直接主管人填寫。部門主管或經理應給予必要的考評意見,或對考評表作相應的調整。

  b表適用于除項目小組負責人和外勤主管以外的人員,由被考評人的約定項目直接主管人填寫,一般為項目小組負責人或外勤主管。部門主管或經理或外勤主管應給予必要的考評意見,或對考評表作相應的調整。

  c表適用于項目小組負責人和外勤主管,由約定項目小組成員對項目小組負責人進行考評,以及由項目小組負責人對外勤主管進行考評。考評人應與被考評人共同承辦同一項目超過40工時,該表由考評人直接交予部門主管。

  7.4.3參與某一約定項目累計不超過40工時的人員,不需參加項目考評。但應將幾個連續參與、相關的、每個累計不超過40工時的項目綜合為一次項目考評。

  7.4.4各級項目考評人應于約定項目完成后及時組織填寫“項目考評表”,部門主管或經理應將考評結果告知被考評人。

  7.5合伙人考核

  合伙人考核以自我考核為主,由被考核人撰寫“述職報告”,詳細闡述在考核期內的經營拓展、工作業績、組織管理能力等。

公司員工日常考核管理規章制度4

  第一條、工作績效考核

  簡稱考核,目的在于通過對員工一定期的工作成績、工作能力的考核,把握每一位員工的實際工作狀況,為教育培訓、工作調動以及提薪、晉升、獎勵表彰等提供客觀可靠的依據。更重要的是,通過這些評價可促使員工有計劃地改進工作,以保證公司營運與發展的要求。

  第二條、績效考核原則。

  1、考績不是為了制造員工間的差距,而是實事求是地發現員工工作的長處、短處,以揚長避短,有所改進、提高;

  2、考績應以規定的考核項目及其事實為依據;

  3、考績應以確認的事實或者可靠的材料為依據;

  4、考績自始至終應以公正為原則。決不允許營私舞弊。

  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規則除下列人員外適用于公司全員。

  1、考核期開始進人公司的員工;

  2、因私、因病、因傷而連續缺勤三十日以上者;

  3、因公傷而連續缺勤七十五日以上者;

  4、雖然在考核期任職,但考核實施日已經退職者。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考核分為試用考核、平時考核、年終考核三種。

  (一)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規則規定任聘人員,均應試用三個月。試用三個月后應參加試用人員考核,由試用部門主管考核。如試用部門主管認為有必要縮短、延長試用時間或改派他部門試用亦或解雇,應附試用考核表,注明具體事實情節,呈報經理核準。延長試用,不得超過3個月。考核人員應督導被考核人提具試用期間心得報告。

  (二)平時考核

  1、各部門主管對于所屬員工應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態度、學識每月進行考核,其有特殊功過者,應隨時報請獎懲。

  2、員工假勤獎懲應統計詳載于請假記錄簿內,以提供考核的參考。

  (三)年終考核

  1、員工于每年12月底舉行總考核1次。

  2、考核時,擔任初考各部門主管參考平時考核記錄及人事記錄的假勤記錄,填具考核表送復審。

  第五條、考核年度

  自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第六條、考核標準

  (一)人事考核的種類。

  人事考核可以分為兩種:

  1、能力考核,就是參照職能標準,以員工在一定時間當職務的能力,進行評定。

  2、業績考核,就是參照職務標準,對員工在一定時間務工作完成的情況,進行評定。

  (二)人事考核必須把握的能力。

  人事考核把握并測評的能力是職務擔當的能力,包括潛在能力和顯在能力。潛在能力是員工擁有的、可開發的內在能力;顯在能力是指職工工作中發揮出來的,并表現在業績上的努力。潛在能力,可根據知識技能、體力以及經驗性能力來把握;顯在能力,則可能通過工作業績(質和量),以及對工作的態度來把握。具體包括:知識、潛在能力、體力、能力、經驗性能力、顯在能力、工作業績和質量、態度

  第七條、考評者的職責。

  1、第一次考評者,必須站在直接監督的立場上,并且,對于想要特別強調的評分和評語,以及對評定有顯著影響的事項,必須予以注明。

  2、第二次考評者,必須在職務、級別上高于第一次考評者。有關需要特別強調的評分和評語,或與第一次評定有明顯差別的地方,必須予以注明。

  特別在遇到與第一次評定有顯著差別的情況下,需要傾聽一下第一次考評者的意見,有必要的話,相互商討,對評定作出調整。

  在不能做出調整的情況下。至少應該把第二次評定的結果,告訴給第一次考評者。

  3、裁定、拍板者,參考評定經過報告,作出最終評語。

  4、在職務級別層次很少的部門,二次考核可以省掉。

  5、為了使人事考核公平合理的進行,考核者必須遵守以下原則:

  (1)必須根據日常業務工作中觀察到的.具體事實作出評價。

  (2)必須消除對被考核者的發惡感、同情心等偏見,排除對上、對下的各種顧慮,在自己的信念基礎上作出評價。

  (3)考核者應根據自己作出的評價結論,對被考核者進行揚長補短的指導教育。

  (4)在考核過程中,要注意加強上下級之間的溝通與能力開發,通過被考核者填寫自考表,了解被考核者的自我評價及對上級的意見和建議,以便上下級之間相互理解。

  第八條、考核結果的運用。

  為了把考核的結果,應用于開發利用員工的能力,應用于人事管理的待遇方面的工作中去,做法如下:

  1、教育培訓。

  管理者以及教育工作負責人,在考慮教育培訓工作時,應把人事考核的結果作為參考資料。借此掌握教育培訓,進而是開發、利用員工能力工作的關鍵。

  2、調動調配。

  管理者在進行人員調配工作或崗位調動時應該考慮事爭考核結果,把握員工的適應工作和適應環境的能力。

  3、晉升。

  在根據職能資格制度進行晉升工作時,應該把能力以及業績考核的評語,作為參考資料加以運用。考核評語是按職能資格制度要求規范化的。

  4、提薪。

  在一年一度的提薪之際,應該參照能力考核的評語,決定提薪的幅度。

  5、獎勵。

  為了能使獎勵的分配對應于所做的貢獻,應該參照業績考核的評語進行。

  第九條、考核結果的反饋

  部門經理通過面談形式,把考核的結果,以及考核的評定內容與過程告訴被考核者本人,并指明今后努力方向,自我培養和發展的要點,以及相應的期待、目標和條件等等。

  第十條、考核表的保管與查閱

  (一)考核表的保管。

  1、保管者。

  考核表由規定的保管者加以保管。

  2、保管期限

  考核自制成之日起,保存十年。但是,與退休、退職人員有關的考核表,自退休、退職之日起,保存一年。

  (二)表內容的查閱。

  管理者在工作中涉及到某員工人事問題,需要查閱有關內容時,可以向考核表的保管者提出查閱要求。

  第十一條、考核者的培訓

  (一)在取得考核者資格之后,必須經過考核者培訓。

  (二)培訓包括:

  1、理解考核制度的結構;

  2、確認考核規定;

  3、理解考核內容與項目;

  4、統一考核的基準。

公司員工日常考核管理規章制度5

  第一條、為了加強企業管理,教育員工遵守國家法規和政令,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以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維護正常工作程序,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的制訂原則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違章必糾,有獎有懲,獎懲嚴明,賞罰有度;

  2.精神鼓勵與物質鼓勵相結合,教育與懲罰相結合。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屬各公司。

  第四條、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負責貫徹并督察實施情況。

  第五條、本公司員工的獎勵分為“獎金”、“記大功”、“記功”、“嘉獎。

  (一)員工有下情況之一者,可用于“獎金”或“記大功”

  1.對主辦業務有重大革新,提出具體方案,經實行確有成效者。

  2.辦理重要業務成績特優或有特殊成績者。

  3.適時消滅意外事件,或重大變故,使公司免遭嚴重損害者。

  4.在惡劣環境下,冒著生命危險盡力職守者。

  5.對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權益的事情,能事先揭發、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產設備,有特殊功效者。

  (二)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于“記功”

  1.對于主辦業務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實效者。

  2.執行臨時緊急任務能按時完成者。

  3.利用廢料回收有較大成果者。

  (三)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予“嘉獎”

  1.品行優良、技術超群、工作認真、恪盡職守者。

  2.領導有方,使業務工作拓展有相當成效者。

  3.預防機械發生故障或搶修工程命名生產不致中斷者。

  4.品行端正,遵守規章、指導,堪為全體員工楷模者。

  5.節省物料,有顯著成績者。

  (四)其他對本公司或公眾有利益的行為具有事實證明者,亦予以獎勵。

  第六條、員工獎勵,以嘉獎3次等于記功1次,記功3次等于記大功1次。

  第七條、本公司員工的懲處分為“免職或解雇”、“降級”、“記大過”、“記過”、“警告”。

  (一)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以“免職或解雇”處分

  1.假借職權,營私舞弊者。

  2.盜竊公司財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毀損公物者。

  3.攜帶違禁品進人工作場所者。

  4.在工作場所聚賭或斗毆者。

  5.不服從主管的指揮調遣,且有威脅行為者。

  6.利用工作時間,擅自在外兼職者

  7.泄漏公司機密,捏造謠言或釀成意外災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8.品行不端,嚴重損及公司信譽者。

  9.仿效上級主管人簽字,盜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義者。

  10.連續曠工3天或全年曠工達7日以上者

  11.記大過達2次者。

  (二)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降級”、“記大過”處分

  1.直屬主管對所屬人員明知舞弊有據,而予以隱瞞庇護或不為舉報者。

  2.故意浪費公司財物或辦事疏忽使公司受損者。

  3.違抗命令,或有威脅侮辱主管的.行為情節較輕者。

  4.泄漏機密或虛報事實者。

  5.品行不端有損公司信譽者。

  6.在物料倉庫或危險場所違背禁令,或吸煙引火者。

  7.在工作場所男女嬉戲,有妨害風化行為者。

  8.全年曠工達對5日以上者。

  (三)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以予“記過”處分

  1.疏忽過失致公物損壞者。

  2.未經準許,擅自帶外人入廠參觀者。

  3.工作不力,屢勸不改者。

  4.在工作場所酗酒滋事,影響秩序者。

  5.在工作場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頂替簽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頂替者)。

  (四)員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處分

  1.遇非常事變,故意規避者。

  2.在工作場所內喧嘩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辦事不力,于工作時間內偷懶者。

  4.浪費物料者。

  5.辦公時間,私自外出者。

  6.科長級以上人員,月份內遲到、早退次數累計7次(含7次)以上者。

  (五)其他違反本公司各規章,應于懲戒事項頂者,應分別予以懲處。

  第八條、員工之懲處,警告3次等于記過二次,記過3次等于記大過1次,累計記大過2次,應予免職或解雇。

  第九條、對員工的獎懲,應敘明事實,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并摘錄事由公布于眾。

  第十條、本章所列嘉獎與警告、記功與記過、記大功與記大過可以相互抵消。

  第十一條、本公司為了對員工考核、調遷、獎懲公平起見,可設置員工考評審議委員會。其組織規程另定。

公司員工日常考核管理規章制度6

  第一條 考核目的

  為全面了解、評估員工工作績效,對公司及個人工作的實施進展情況進行有效的跟進和調控,發現優秀人才,加強溝通與激勵,提高公司整體工作效率,從而為公司經營戰略方針和經營目標的制定和調整提供有力的參考依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考核范圍

  本公司所有員工均需考核,并適用于本辦法。

  第三條 考核原則

  1、以公平、公正、全面、客觀的原則為主導;

  2、以崗位職責任務為主要依據,堅持上下結合,左右結合、定性與定量結合原則;

  3、考評工作中,堅持對事不對人,重視工作態度和團隊合作精神,以發展的眼光進行考核。

  第四條 考核時間

  1、公司實行定期考核制度,并分為月度、年度考核,月度考核在每月末至下月初進行,年度考核在次年初進行。

  2、公司因重大工作項目或特別事件可以舉行不定期專項考核。

  第五條 考核形式

  各類考核形式有:上級評議、同級同事評議、自我鑒定、下級評議、外聯客戶評議等。因各次考核目的、時段及各種考核形式本身特點的不同,各考核形式在考核過程中分別占有不同的權重。

  第六條 考核辦法

  考核采取等級評估、目標考核、相對比較、重要事件或綜合等辦法,具體根據日常工作記錄、檔案、考勤情況、部門和員工書面報告、重大特別事件等進行。

  第七條 考核內容

  1、主任級以上員工考核,包括所轄部門總體績效情況和個人績效表現兩部分,其中,所轄部門總體績效考核結果所占個人考核權重為60%,主要依據所管轄部門整體工作的考評結果綜合評定;個人績效表現權重為40%,主要包括員工個人崗位職能履行情況、知會能力、職業道德表現等三方面內容,具體考核項目內容及權重見公司員工崗位績效考核量表ⅰ。

  2、公司基層員工考核,依據個人實際工作表現,內容包括員工個人崗位職能履行情況、知會能力、職業道德表現等三方面內容,具體考核項目內容及權重見公司員工崗位績效考核量表ⅱ。

  3、業務人員根據個人任務總額確定每月銷售最低限額和目標銷售額,作為當月績效考核量化依據。若當月無銷售任務,對應無績效工資。

  4、考核設立加分項和扣分項,分別對應公司獎勵與懲罰條例、考勤制度等相關內容其中,各項目部業務人員每超額完成目標銷售額1萬元加1分,每低于最低銷售額1萬元扣1分。其他部門員工有突出貢獻,每次加1分,工作有明顯重大失誤,每次扣1分。

  第八條 專項考核

  1、試用期考核

  對試用期屆滿的員工均需考核,以決定是否正式錄用;

  對試用期表現優秀或較差者,可建議提前轉正或適當延長試用期;

  2、后進員工考核

  對公司認定為后進的員工可因工作表現隨時提出考核和改進意見。

  3、個案考核

  對員工工作涉及的重大工作項目可即時提出考核意見,并決定是否給予獎勵或處罰。

  4、調任考核

  因工作需要擬訂崗位職務調配人選時可提出考評意見,作為員工任職或工作參考。

  第九條 考核程序

  1、月、年度考核開始前,由人事部根據工作計劃,發出員工考核通知,說明考核目的、對象、方式以及考核進度安排,下發有關考核量表。

  2、考核對象準備自我總結和鑒定,有關的`各級主管、同級同事、下級員工準備考評意見,并填寫考核量表匯總到人事部。

  3、人事部依據考核辦法統計考評對象的總分,并匯總各部門考核情況,提交公司管委會審核考核結果。

  4、管委會根據當期工作開展的主、客觀因素影響審核確定考核結果。

  5、人事部公布考核結果,并對考核對象提出相應改進意見,請員工作出崗位工作目標與計劃。

  6、考核結果存檔,分別存入人事部、員工個人檔案、考核對象部門。

  第十條 考核結果

  1、根據考核的具體情況,結果一般分為優秀、良好、合格、較差、差等五個檔次。其中:

  ① 考核總分≥90分,優秀,當月實發績效工資100%;

  ② 90分>考核總分≥80分,良好,當月實發績效工資80%;

  ③ 80分>考核總分≥60分,合格,當月實發績效工資60%;

  ④ 60分>考核總分≥50分,較差,不合格,當月實發績效工資40%;

  ⑤ 50分>考核總分,差,不合格,當月實發績效工資40%以下。

  2、年度工作中,月度考核結果優秀次數累計達8次以上者可參加年度考核評優;不合格次數累計達3次以上者,公司將予以解聘。

  第十一條 考核結果的作用

  考核結果作為員工個人工作績效的全面反映,主要具有以下作用:

  1、與員工個人薪酬掛鉤;

  2、是決定員工崗位職務升降的主要依據;

  3、與員工福利等待遇相關;

  4、決定對員工的獎勵與懲罰。

  第十一條 附 則

  1、本辦法經公司總經理批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2、本辦法中各項條款由公司管委會負責解釋。凡條款需要修訂時,需報總經理批準后發布執行。

公司員工日常考核管理規章制度7

  為鼓舞銷售人員工作熱情,提高工作績效,積極拓展市場,促進公司產品的營銷,維護公司的正常發展,特制訂本方案。本方案采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用公平、公正、合理的方式來評估考核公司業務部的工作績效及績效工資,以提倡競爭、激勵先進、鞭策落后。本方案的實施對象為公司銷售人員,績效工資考核方案按部門銷售經理、業務人員(跟單)分別制訂。

  一、業務部經理職責、

  (1)考核制度的制定與修訂。

  (2)負責對部門內銷售人員考核的具體實施。

  (3)對季度考核結果進行公示。

  (4)依據考核最終結果,作為對業務部成員加薪、升職、辭退等的主要依據。

  (5)對考核制度與考核指標提出修改建議。

  二、考核指標:

  公司對銷售人員的考核指標有:銷售計劃(數量)完成率、銷售額增長率、銷售價格保持率、銷售費用、欠款回收率、訪問成功率、客戶意見發生率、新客戶開發率、老客戶保持率。

  三、考核頻次:

  1、月度考核,每月評分一次。

  2、年度考核,公司每半年核算每一位銷售員年度考核得分,即銷售員年度考核得分=(銷售人員該年度6個月度考核分之和)÷6。

  3、每月8日前,將被考核人員考核表報送人事部。

  四、考核細則:

  月度考核得分=(日常工作考核得分某70%)+(出勤某30%)出勤(百分制):30%

  當月滿勤100分,缺勤1天扣4分。(半天按1天計)

  五、銷售員日常工作考核(百分制):70%

  1、客戶的管理方面(30分),出現下列情況,每項扣5分,情節嚴重者該項1不得分。

  (1)未完成每月的客戶開發維護計劃;

  (2)客戶存在問題,銷售員未能及時解決;

  (3)沒有嚴格執行公司銷售政策,缺乏對公司產品的`了解

  (4)沒有很好的執行公司領導取得的合同;

  (5)客戶反饋表對銷售員工作不滿意;

  (6)回款不及時;

  2、銷售員管理方面(70分)

  (1)周報(40分):認真填寫《周工作匯報表》,未按時交付、字跡潦草、難以辨認等,此項不得分;

  ①上周工作總結(10分):必須如實填寫,如發現與所填內容不符的該項不得分;

  ②下周工作計劃(10分):必須如實填寫,如發現與所填內容不符的該項不得分;

  ③客戶走訪情況(10分):每周須走訪3家以上,并對走訪情況在周報上做詳細記錄,不得漏項。如連續走訪同一家客戶將《客戶拜訪紀實》一同上交,如不交者該項不得分;(每項扣3分,2項以上不填者該項不得分);

  ④跟單記錄(10分):對于簽訂的訂單合同及跟蹤施工過程需填寫每日跟單記錄,以備日后查詢。

  (2)市場信息反饋(10分):必須如實填寫,如發現與所填內容不符的該項不得分;

  (3)產品質量問題反饋(5分):認真填寫,要求做到及時有效;

  (4)遵守公司車輛管理制度規定、(5分):銷售員須嚴格遵守公司《車輛管理制度規定》。如發現違反《車輛管理制度規定》中任何一項條款,該考核分數全部扣5分;

  (5)內部培訓(10分):無缺席,成績優秀者得10分,缺席一次扣3分,由人事部負責考核。注:如連續不上交材料者,視情節輕重給予加倍扣分。

  六、考核權限:

  1、采取逐級考核原則。

  2、業務員的考核由業務主管評分,由人事部負責考核匯總,業務經理初審,分管副總經理復審。

  3、主管的考核由公司業務經理評分,由人事部負責考核匯總,分管銷售副總經理初審,總經理復審。

  4、公司銷售各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的考核由公司董事長(或授權人)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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