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規章制度范本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企業規章制度范本,歡迎閱讀與收藏。
企業規章制度范本1
人事管理制度
1、公司用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崗位實行聘任制?偨浝碛啥聲溉。副總經理、部門經理、部門副經理由總經理聘任。員工經部門經理提名由總經理聘任。
2、新聘員工實行先試用后錄用的原則,試用期最長為三個月,試用期內,經考試、考核合格者可正式錄用,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公司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勞動合同書》
3、在勞動合同期內,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可以對合同進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書》的相關條款將對以上情形予以明確。
4、在聘任期內,根據員工的品德、能力、勝任聘任約定崗位工作的程度、業績、遵守公司規章制度等情形,公司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公司制訂的規章制度,有權解聘、換崗、直至解除勞動合同。對造成經濟損失嚴重者和影響惡劣者追究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5、勞動合同期和聘任期滿,公司對能遵守規章制度、工作業績顯著者優先錄用和聘任。
6、員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福利待遇按公司規定執行。
工資管理制度
為明確公司員工的工資待遇,規范公司對員工工資的發放標準,充分調動公司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特訂立本制度。
一、公司員工實行標準工資與績效掛鉤工資制,另計發獎勵工資、加班工資、工齡工資、崗位工資等相結合的工資制度。
二、員工工資每月10日前發放(特殊情況除外),遇節假日順延。
三、加班工資標準:全天為20元,半天為10元。連續加班近4小時為半天,近8小時為全天。
四、工齡工資標準:
按在公司實際工作年限計算工齡,工作滿一年每月工齡工資為5元,以后按此幅度逐年遞增,按月發放。
五、考勤工資標準:
月全勤獎每月30元,全年滿勤獎300元。(每月出勤26天為滿勤)。
六、其他獎懲按公司有關制度執行。業績考核工資另定方案。
獎勵制度
1、工作中的改革、創新被采納并給公司帶來效益的,獎勵100—500元;
2、發現重大問題并及時解決、處理,為公司減少不必要損失的,獎勵100—500元;
3、工作中任勞任怨,卻遭他人無理排擠、打擊,但為了公司的利益,而不計較個人得失的,獎勵200元;
4、發現有損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為,敢于指正和揭發的,獎勵200元;
5、一年中,連續5次獲獎勵,年終再次給予5次獎勵的總和。
懲罰制度
1、對公司不忠實,謊報情況及散布流言蜚語的,予以除名。
2、對公司及公司的職工(包括管理者)的缺點及錯誤不能正面提出而私下進行議論的,解聘,情節嚴重者予以除名;
3、私做交易而謀求非法收入的,予以除名。
4、由于對公司職能部門及有關人員在行使權力時不能理解又不通過正常渠道申訴,或由于其它任何原因而消極怠工的,予以除名。
5、對客戶的疑問不解釋、不解答、不落實的,罰款20—100元/次;對上級布置的任務不按時完成而又不能說明原因的,罰款20—100元/次。
6、有意怠慢工作或工作不努力的,解聘;未能完全履行自己的職責的、發現公司財物受損、丟失而不管不問的,解聘。
7、應急情況離開,未交接好自己手頭工作而又沒向公司匯報的,罰款20元/次。應急請假、正常請假及正常調休,在自己安排的天數內,不能如期回公司又未補辦手續的,視同擅自離崗,罰款20元—100元/次。
8、工作時談論與公司無關的話題、說風涼話及冷言冷語的,罰款20元—100元/次。
9、管理人員如采用正確的手段指出自己的缺點、錯誤及對自己提出批評的,職工采取不理智的態度,泄私憤或打擊報復的罰款50元—200元/次,并免職同時解聘,情節嚴重者予以除名。
10、在匯報工作時報喜不報憂,對同事及上級進行隱瞞的,解聘
11、不服從工作安排,拒不執行的,予以除名。
考勤制度
1、公司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和曠工。
2、公司執行國家規定和企業實際相結合的作息制度,每日正常工作不超過8小時。
3、上下班按部門認真填寫考勤記錄,實行上班簽到、下班簽出制度。上、下班考勤記錄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統計,并于月初將上月考勤情況及時報送財務部作為扣發工資、支付加班工資和發放滿勤獎的依據。
6、遲到、早退超過五分鐘者,按每五分鐘(不足五分鐘按五分鐘計算)計扣5元的標準執行,超過三十分鐘者,扣半天工資,超過一個小時的視為曠工一天,一個月累計遲到達三次視為曠工一天,曠工一天每次扣50元,每月曠工三天者,當自動離職。
7、公司實行月滿勤獎和年滿勤獎制度。每月上班26天為滿勤,月滿勤獎為30元/月,連續12個月滿勤為年滿勤,獎為300元/年,經考核達到滿勤標準的員工滿勤獎年終公司一次發放。
8、上班外出辦事需要向行政人事部或部門經理講明所去地點、時間、所需辦理事宜,如有不相符而影響工作的按曠工處理。上班時間無事不離崗、不串崗、不做與工作無關之事,否則,每次罰款10元。
9,因工出差,須填制出差審批單后,交行政人事部備案。否則,不報銷差旅費,并每次罰款10元。
休請假制度
1、公司建立休、請假制度。所有請假都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申請,按審批程序經審批人簽字同意后生效。
2、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休假、請假半天,員工二天以上(含二天),由部門負責人簽字,經分管領導審批后,最后由總經理批準;部門副經理休假、請假半天,員工一天由部門負責人簽字,由分管領導審批;一般員工休假、請假半天由部門經理視工作情況予以審批。
3、所有休假、請假均應履行手續經批準后方可離崗,并將休假、請假申請報行政人事部備案登記。未履行休假、請假手續而離崗的,視為曠工。
4、婚、喪假、女員工產假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5、事假按請假天數,每天扣發30.00元工資;連續請事假超過5天的,當自動離職。
6、因病請假3天內(含3天)不扣發獎勵工資;3天以上--10天內(含10天)按每天扣日獎勵工資;10天以上--20天內(含20天)扣月獎勵工資的50%;20天以上取消當月全部獎勵工資。病假必須經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凡弄虛作假者,按曠工處理;情節嚴重者,作除名處理。
財務管理制度
1、公司財務收支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不得坐支現金。當天發生的經營收入當天必須存入銀行。
2、收款收據、發票、現金支票、轉賬支票等重要憑證和票據由出納統一管理、登記,不得缺號、跳號使用。領用、存根收回由出納設立專項登記簿登記。
3、費用開支嚴格執行公司的規定的標準,不得超標,盡量減小財務支出。
4、財務印鑒必須分離保管,財務收支日清月結,財務手續合規齊全。
財務報銷制度
1、費用報銷嚴格執行先審核后報銷的制度。一切費用的報銷應先由會計按規定的標準審核票據,由分管領導簽暑意見,報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報銷。
2、公司財務支出實總經理一支筆審批制度。資金支付憑證必須附有經會計審核、總經理審批的有效票據。
3、費用經辦人員一般應在費用發生后三天內及時報銷(特殊情況除外)。費用報銷原則上實行兩手制,一人經辦,一人證明。
養老保險管理制度
1、為體現公司對員工的關愛,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使員工老有所養,對符合條件的職工一律申報參加社會養老保險。
2、員工社會養老保險工資標準以我市規定的'為起點。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按國家規定執行。
3、聘用的離退休、退養人員公司不為其購買養老保險。如下崗人員原單位不再為其交納養老保險金,由其本人將養老保險轉到公司后,由公司按此制度為其申報交納社會養老保險。
衛生管理制度
為規范員工日常工作行為,營造一個舒適、健康和諧的辦公環境,維護公司對外整體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1、每天上班后應將辦公室打掃干凈并整理好各自辦公桌上的文件及材料。
2、每周末對公司整體環境進行一次集體大掃除,
3、不得在辦公室亂扔紙屑及煙頭等垃圾,更不得隨地吐痰。
4、應保持辦公桌上的文件、辦公用品等擺放有序,不得亂扔亂放,雜亂無章。
5、報刊雜志閱讀后應及時放回報刊架,按序擺放。不得隨意堆放更不得四處亂扔。
6、隨時保持梯步、走道等公共區域衛生整潔。
7、注意個人衛生,勤剪指甲,隨時保持儀容整潔得體。
檔案管理制度
1、為加強對文件統一管理,防止文件丟失,公司行政人事部設立文件收、發文登記簿,逐日逐項登記清楚。
2、收到的文件應及時交總經理或部門分管領導閱示,對不按制度辦事所造成的損失,按本規章制度的獎懲制度執行。
3、要建立健全的檔案管理體系,檔案的分類應科學合理,各歸檔的資料應收集齊全,裝訂成冊,鑒定準確。
4、各部門對檔案要實行科學管理,以保證檔案資料的保管安全。
公文辦理制度
為進一步規范公文辦理程序,提高辦文效率和質量,按照“明確分工、各負其責、加強協作、統一管理”的原則,對公司的收發文進行規范管理。
一、收文辦理:
1、凡是收文,一律由行政人事部登記,并根據文件內容,由行政人事部簽批擬辦意見,分別呈送各級領導閱示及有關部門辦理,急件及時送辦。
2、承辦部門應按文件時限要求抓緊辦理不得延誤、推諉,對不屬于部門職權范圍或不適宜本部門辦理的,應當迅速退回行政人事部并說明理由。總經理簽批由具體部門或個人負責辦理的,則必須按要求辦結。
3、對已辦結的公文,各部門均應及時送交行政人事部歸檔。密級公文辦完后立即送交,業務指導性公文需留用的,可采取復印件的辦法備用。
4、簽收登記后批辦的文件,由行政人事部負責催辦。領導批示限期辦理的文件,重點催辦并及時反饋辦理結果。
二、發文辦理:
1、各部門在職責范圍內需要對外發文的,由各部門擬定文稿,經總經理批示后發文。
2、公文送總經理簽發前,應交副總經理及行政人事部審核。在不改變原意的的情況下,核稿人可對文稿進行刪節和文字加工,需對文稿進行較大修改時應提出意見,由經辦人(主辦部門)修改。
3、所有發文一律由行政人事部發文號,確定文種、發放范圍、打印份數及時間要求。
4、公司的發文,一律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起草,并按程序辦理。
企業規章制度范本2
1、應該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安全技術規范的規定,正確使用瓶裝液化氣或管道天然氣;
2、應當落實燃氣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專人負責燃氣設施的使用、管理,適時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險隱患。操作維護人員應當受過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燃氣安全知識;
3、使用燃氣必須遵守有關燃氣管理的法規、規章,并符合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范》、《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城鎮燃氣設計規范》和《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等有關技術規范,所使用的'燃氣、設施必須符合國家和行業有關質量標準,不得擅自拆改或超期使用;
4、餐廳、廚房內的燃氣設施(鋼瓶、減壓閥、管道、法蘭、接頭、儀表、閥門、爐具等)必須每日檢查,發現泄漏、閥門堵塞、失靈,膠管老化、破損等情況,應及時關閉閥門。檢修時,不得在火險隱患未消除前使用明火;
5、餐廳、廚房和存放液化石油氣的鋼瓶的庫房必須保持空氣流通。不得將裝有液化石油氣的鋼瓶倒置、加熱、露天堆放;
6、液化石油氣瓶應定期檢查,應定期查看液化石油氣瓶閥下的檢驗標志環,不應使用超期未檢或報廢的鋼瓶。對于一般民用,YSP-35.5型(15公斤)液化石油氣瓶每四年應檢驗一次,YSP-118型(50公斤)液化石油氣瓶每三年應檢驗一次,對于使用期限15年的鋼瓶應做報廢處理;天然氣計量調壓裝置應定期檢測;
7、不得對氣瓶瓶體進行焊接和更改氣瓶的鋼印或者顏色標記。嚴禁將氣瓶內的液化石油氣向其他氣瓶倒裝;嚴禁自行處理氣瓶內的殘液;
8、燃氣會導致橡膠和塑料老化,應使用專為液化石油氣或天然氣而設計的專用軟管,軟管和減壓閥等易損易耗件應定期更換;
9、停止使用燃氣后,應及時關閉閥門,切斷氣源;
10、按規定配置防火、滅火器材,并逐步推行安裝燃氣泄漏報警裝置;
11、與供氣單位簽訂安全用氣協議,接受供氣單位安全檢查及技術指導;
12、遇到燃氣泄露的緊急情況,應立即消除所有明火,不要操作或動用任何電器或電子設備,打開所有門窗,保證足夠室內通風,較大的氣體泄露或著火,應立即疏散所有室內人員,并向119報警。
企業規章制度范本3
為了加強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保證企業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企業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職工每一天操作前,對自我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后才進行操作。資料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貼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貼合安全規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ǘ┤粘0踩a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景,主要資料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貼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門是否暢通。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企業每年組織對、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團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車間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周一次。
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為加強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排查和管理,確保企業安全生產,保護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全面實現全鎮安全生產目標,特制定以下事故隱患整治制度。
。1)、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員、定項目、定時間、定經費,確保隱患整改落實,并將整改落實情景報相關部門驗收備案。
。2)、對暫時不能整改的隱患,要采取強制性防護措施,并分別納入技術措施安排和檢查計劃內,落實限期整改。
(3)、對安全事故隱患整改不力的單位,安全監督部門要發出隱患限期整改指令書,限期進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規定追查職責,嚴肅處理。
。4)、對個別重大隱患,因多方原因暫時不能整改的,要及時上報,爭取上級部門的幫忙盡快解決。
。5)、凡不按要求及規定標準落實隱患整改任務的人員,所以而釀成不良后果的,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職責。
三、安全事故隱患整改制度
1、企業安全員及其它操作人員發現隱患,要認真對待,及時整改。任何部門、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諉。
2、一般隱患必須在當日整改,重大隱患視情景在最短時間內整改到位。
3、隱患整改所需資金必須全額保證。所需原料設備采購部門必須全力配合采購。
4、整改后必須經企業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或企業安全管理員驗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四、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1、本企業廠長、經理以及各安全負責人必須理解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確保有資格上崗。
2、本企業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企業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車間或班組安全教育。
3、企業對全體職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資料,并保證職工有資格上崗。
4、本企業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作業、廠內機動車輛駕駛、機械操作者等),必須理解相關的專業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有資格后方可安排上崗。
5、各類安全教育合格證按規定復審,逾期不復審,合格證無效。其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資格證書,每兩年由發證單位復審一次。
五、生產場所及設備安全措施
1、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為職工供給貼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
2、生產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人行道、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3、在生產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緊急通道和出入口應設指示牌。
4、生產、使用、儲存、運輸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監測、報警、防潮、避雷、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5、企業不得將生產作業場所、倉庫與職工宿舍混為一體,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6、企業的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必須貼合如下要求:
(1)生產設備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堅持安全防護性能良好;
(2)發生強烈噪音或震動的生產過程及設備,應采取隔噪、隔震、屏蔽等有效防護措施,生產場所的噪聲強度應貼合《工業企業噪聲衛生標準的規定》;
(3)各類電氣設備和線路安裝必須貼合國家標準和規范;電氣設備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
(4)企業對可能發生職業中毒、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應視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并定期檢查更換。
六、安全生產值班制度
1、逢節、假日、夜間必須安排人員值班,并將主要領導的電話放于明顯位置,遇緊急情景隨時聯系。
2、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廠區,發現視情節輕重予以懲罰,直到開除。
3、值班人員要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定時要廠區各處巡查。
4、遇陌生人進廠,值班人員問明來意,才決定是否放行。
七、動火作業管理制度
1、本制度中的動火作業是指電焊、打磨、切割等能引起火源的危險作業;
2、在廠范圍內進行動火作業時,要先清理作業周圍的易燃易爆物品,遠離進行動火地方最少35呎(10米)。在范圍內進行動火作業時,要先清理作業周圍的易燃易爆物品,有煙感探頭的場所,要做好保護,防止誤報警,準備好應急的消防器材,然后向安全組申請危險作業許可證;
3、安全組在發出危險作業許可證之前,要以作業現場進行檢查,依據許可證上所列之項目逐條核對無誤,確認不會由此引發火警事故后,才能發出危險作業許可證;
4、動火作業現場要有相應的消防滅火措施,例如準備水、滅火筒等,以便發生火警時,能迅速滅火;
5、動火作業人員在作業前要了解該部位的消防設施及走火通道;
6、在動火作業過程中,安全組要全程監督,防止發生火警事故;
7、安全組有權制止有危險的動火作業;
8、動火作業完畢之后,要清理好作業現場,并監視現場至少30分鐘,防止留有火種,引起后患;
對不申請危險作業許可證而進行動火作業的人員(或部門),除通報批評外,并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職責。
八、生產場所及設備安全措施
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為職工供給貼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生產場所必須貼合如下要求:
1、生產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人行道、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2、在生產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緊急通道和出入口應設指示牌。
3、生產、使用、儲存、運輸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監測、報警、防潮、避雷、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4、企業不得將生產作業場所、倉庫與職工宿舍混為一體,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5、企業的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必須貼合如下要求:
。1)生產設備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堅持安全防護性能良好;
(2)發生強烈噪音或震動的生產過程及設備,應采取隔噪、隔震、屏蔽等有效防護措施。
(3)各類電氣設備和線路安裝必須貼合國家標準和規范;電氣設備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4)企業對可能發生職業中毒、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應視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并定期檢查更換。
九、安全生產會議記錄制度
1、本單位每次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必須有會議記錄,并由專人負責記錄歸納,傳達落實。
2、對安全生產會議中作出重大決定等重要資料不準漏記或錯記。
3、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會議資料,各部門任何人不能打折扣。
4、年終召開安全生產總結會議,總結全年安全生產工作,總結經驗找出教訓,制定次年安全生產工作計劃。
十、臨時工安全管理制度
因生產需要使用臨時工時,用人單位應提前申請報,經批準后方可雇用。
1、雇用的臨時工必須持有有效身份證及本地臨時居住證。
2、臨時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勞動紀律、保密及安全生產知識教育。
3、必須與雇用的臨時工簽定勞動合同或協議并注明安全職責。
4、臨時工必須遵守公司內各項管理規定,不得隨意串崗。
5、違反公司管理規定的`臨時工,經教育不改者應解除雇傭關系。
十一、公司安全獎懲制度
獎勵
1、全面完成上級下達的安全生產指標,落實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制,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及規章制度的。
2、對在生產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及時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預防及發現違章操作及時制止的。
3、安全生產管理臺賬齊全,記錄準確的。
4、在安全教育培訓中工作突出的。
5、各級主管領導能在房地產開發、經營活動中認真貫徹安全生產五同時的。
6、一年中未發生輕傷、重傷等安全事故的單位。
7、在安全管理工作及生產過程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及單位,公司將視情節予以獎勵。
處罰
根據誰主管誰負責,誰出問題誰承擔的原則,對發生違章違紀造成損失的,按以下規定予以處罰。
1、違反操作規程及安全有關規定進行操作的,對直接領導處以100元罰款,對職責人處以50元罰款。
2、接到違章通知書后未按期進行整改的,處以單位200元罰款。
3、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每發現一人次處以20元罰款。
4、安全管理賬不健全或丟失的,視情節予以扣除獎金。
5、出現各類事故未按規定時間上報或故意隱瞞不報的,視情節予以處罰并予以通報。
6、對出現事故的職責人,按職責大小、情節輕重予以扣除獎金直至追究刑事職責。
十二、傷亡事故管理規定
1、勞動過程中發生的職工傷亡事故,事故單位必須嚴格按規定做好報告、登記、調查、分析、處理和統計等管理工作。
2、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后,事故單位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后工作,并報告有關部門。
3、發生因工傷亡事故或職業病的單位,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或職業病確診之日起,15日內向勞動部門提交事故調查報告和填報職工工傷確認申請表。經勞動安全部門確認后,企業持《職工工傷確認表》到社會勞動保險部門領取工傷保險金。
十三、事故調查處理制度
1、發生事故,任何人不準隱瞞不報,或不如實上報。
2、事故調查報告公司留存一份,同時上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3、事故調查所需數據、資料,公司各部門必須全力配合,協助調查。
4、對于事故職責人要有獎懲,必須再培訓的則由安全生產管理員培訓,合格后方能上崗。
十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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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職工入廠,須進行消防安全的職前培訓,培訓資料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識、滅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2、對每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培訓情景記錄存檔。
3、公司每個季度對全體職工進行疏散演習,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滅火演習專門培訓,使每個隊員都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
4、公司的消防安全職責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員等有關人員應理解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5、各車間、班組等部門展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根據各部門、各階段、各字的特點進行針對行的教育。
6、公司經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建立逐級消防安全職責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制,明確各自職責,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公司安全部人員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公司安全部、環安部每月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景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負責人應按通知要求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公司規定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廠內的車間、倉庫、宿舍的安全出口門、疏散樓梯、疏散走道的寬度必須按規范設置。
2、所有的疏散出口、樓梯、走道必須配置相應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標志。
3、上班時、生產車間、倉庫應保證安全出口暢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鎖。
4、車間、倉庫應按規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5、各部門負責人應按規定定期檢查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是否完好,發現損壞及時維修。
(四)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公司消防設施器材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器材。
2、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建立檔案管理。
3、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應定點存放、定人保養、定期檢查,并將檢查情景記錄存檔。
4、對全公司職工進行教育,要求員工愛護消防設施器材,對刻意破壞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為,將要求賠償,并提出懲處。
(五)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公司保衛科管理職能部門每月一次對各部門進行防火檢查,對所發現的問題以書面形式責令其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2、消防安全職責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每月組織一次消防安全會議,討論檢查過程中發現的火災隱患及相應的整改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3、公司各部門收到火災隱患整改同時后,應抓緊督促有關人員落實整改措施,一時無法整改的部門應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4、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有關負責人應將整改情景記錄報送公司消防安全職責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5、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公司負責整改的部門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并做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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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應嚴格實行用火用電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2、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保全機修部門的持證電工負責。
3、各車間下班后,該關掉的電源應予以關掉,否則安全部將對職責人提來源分。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七)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公司應加強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工作,每年應對公司有關變更情景進行全面修訂。
2、公司應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進行演練,每年演練不少于二次。
3、進行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人員。
4、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資料包括:組織機構(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ò耍┫腊踩ぷ骺荚u和獎懲制度
1、公司將把平時演練情景、業務學習情景、日常消防工作、規章制度落實情景作為公司各部門、個人考評、獎懲的依據。
2、每年度公司將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3、對未依規定履行職責的部門和個人,將給予相應處理。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造成火災事故的行為,將依法給予處理。
。ň牛╇、氣焊防火制度
1、焊工應經過專門培訓,掌握焊割安全技術,并經過考試合格后,方準獨立操作。
2、焊割前按規定進行“動火作業申請”,核準后方可進行。
3、焊割作業要選擇安全地點,焊割前要仔細檢查上下左右情景,周圍的可燃物必須清除,如不能清除時,應采取澆濕、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護。
4、盛過或盛有可燃性氣體或粉塵的易爆場所焊割,在這些場所附近進行焊割時,應按有關規定,堅持必須距離。
5、焊割操作不準與油漆、噴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時間、上下交叉作業。
6、電焊機地線不準接在建筑物、機器設備、各種管道、金屬道、金屬架上,必須設立專用地線,不得借路。
7、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電焊的導線不要與裝有氣體的氣瓶接觸。
8、焊割工作點火前要遵守操作規程,焊割結束或離開現場時,必須切斷電源、氣源,并仔細查現場,清除火災隱患;在悶頂,隔墻等隱蔽場所焊接,在操作完畢半小時內反復檢查,以防暗燃發生。
9、焊割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應有專人現場監護。
。ㄊ┸囬g消防安全生產“十不準”
1、不準在車間內吸煙,擅自進行明火作業。
2、不準占用疏散通道。
3、不準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4、不準在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大門上鎖或關掉。
5、不準隨便動用消防器材。六、非機修人員不準擅自拆裝機器設備。
6、不準無證上崗操作危險機臺。
7、故障設備未修好前,不準使用。
8、上班時間不準怠工、滋事、打架或擅離職守。
9、不準赤膀赤腳進車間,不準帶小孩進車間。
十五、企業事故緊急救援預案制度
生產企業將制訂本單位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加強對危險源和危險部位的管理和檢查,使生產過程中的風險降到最低程度。為了在重大事故發生時能及時予以控制,有效地組織搶險和救災,防止事故的擴大,生產企業將對本單位的危險場所和部位進行危險源安全評價。對所有被確定為重大危險源的部位和場所,應事先對可能發生的重大事故的狀態和定量進行預測,評估事故發生后的危害大小、人員傷亡情景、設備破壞和財產損失程度,以及由于物料的泄漏可能引起的火災、爆炸,有毒有害物質的擴散對周圍地區可能造成危害程度的預測。依據預測,提前制訂重大事故應急措施方案,組織、培訓搶險隊伍和配備救援所需的裝備、器材,以便在重大事故發生后,能及時按預訂方案進行實施,在較短時間內使事故得到控制,或按照正確的方法和程序進行救助和疏散人員,防止事故擴大,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一、企業應建立事故應急救援的指揮機構。
其結構規定如下:
1、指揮系統及其職責
。1)制訂應急指揮組織系統圖。
。2)熟知有關應急救援方面的立法文件和規范規定。
2、指揮領導機構及其職責
。1)指揮領導小組及其職責:
a、負責“應急救援預案”的制訂、修訂和完善工作。
b、負責組建應急救援專業隊伍。
c、負責組織排險隊、救援隊、醫護隊的實際訓練等工作。
d、負責建立通信與警報系統,儲備搶險、救援、救護方面的裝備、物資。
e、負責督促做好事故的預防工作和安全措施的定期檢查工作。
。2)應急救援指揮部及其職責
a、發生事故時,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
b、向上級部門、當地政府和友鄰單位通報事故的情景。
c、必要時向當地政府和有關單位發出緊急救援請求。
d、負責事故調查的組織工作。
e、負責總結事故的教訓和應急救援經驗。
3、指揮部人員分工總指揮負責組織企業的應急救援指揮工作。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安全部門負責人協助總指揮做好事故報警、情景通報及事故處置工作。保衛部門負責人負責滅火、警戒、治安保衛、疏散、道路管制工作。生產部門(或調度長)負責人:負責事故處置時生產系統的調度工作事故現場通訊聯系和對外聯系。機電(設備)部門負責人:協助總指揮負責工程搶險、搶修工作的現場指揮。衛生部門(包括防疫站站長、院長)負責人:負責現場醫療救護指揮及傷亡、中毒人員分類搶救和護送轉院工作。后勤(總務)部門負責人:負責搶修和搶救傷亡、中毒人員的有關必需品的供應工作。供銷部門負責人負責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輸工作。環保部門負責人負責事故現場及有害有毒物質擴散區域內的監測和處理工作。
二、建立事故應急救援的各種保障
1、通信保障:包括有線、無線、警報、協同通訊的組成、任務和有關信號規定,保證完好暢通、聯絡無誤。
2、運輸保障:包括救援車輛編號、數量,明確任務要求。
3、搶險物資保障包括搶險搶救裝備物資的種類、數量、編號等要求。
4、治安保障包括治安人員的任務分工,重點警戒目標區的劃分,保證道路交通的安全暢通。
三、預測事故擴散影響范圍及潛在危險性的評估
1、根據危險品性質評估危險性根據危險源所涉及的危險品的性質、生產工藝過程、氣象條件、地理位置等,估計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和影響范圍。如事故涉及化學品,則要估計其毒性、揮發性、擴展性、氧化速度、可釋放量及預測其濃度等。
2、根據生產工藝流程進行潛在危險性的評估對每一個已確定的危險目標要做出潛在危險性的評價。即一旦發生事故,可能引起的后果,可能對周圍設備、生產工藝、環境帶來的危害及其范圍。預測可導致事故擴大的發生途徑,按可能擴大范圍的危險性大小排序,確定應急救援搶險目標,控制事故的發展。
四、應急救援預案配套制度的完善和專業隊伍的訓練
1、建立相應的規章制度為了能在事故發生后,迅速、準確、有效地進行搶險救護的工作,必須制訂應急救援預案的規章制度,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對全企業職工進行經常性的應急救援常識教育,落實崗位職責制。同時還應建立以下相應制度:
。1)值班制度: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夜班由行政值班和生產調度負責,如有問題及時處理。
(2)檢查制度:每月由企業應急救援指揮小組結合生產安全工作,檢查應急救援工作情景,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3)例會制度:每季度由事故應急救援指揮小組組織召開一次指揮小組成員和各救援隊伍負責人會議,檢查上季度工作,并針對存在問題,進取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善。
2、加強對救援隊伍的培訓指揮小組要從本企業的實際出發,針對危險源可能發生事故,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模擬救援訓練演習。一旦發生事故,指揮機構能正確指揮,各救援隊伍能根據各自任務及時有效地排除險情,控制并消滅事故,搶救傷員,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十六、企業職工勞動保護制度
一、企業必須建立貼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職工加班加點應在不損害職工健康和職工自愿的原則下進行。
二、企業應根據生產的特點和實際需要,發給職工發需的防護用品,并督促其按規定正確使用。
三、企業應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做好女職工月經期、懷孕期、產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特殊保護工作
四、企業應做好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工作,禁止招用未滿16周歲的童工和在校學生,禁止安排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從事有毒、有害、過重的體力勞動或危險作業。
五、企業應經過衛生部門防疫站對生產工人進行上崗前體檢和定期體檢,采取措施,預防職業病。
十七、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制度
一、組織機構: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XX
二、機構職責
。ㄒ唬┌踩芾聿块T安全生產職責制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和規范,在企業法定代表人和分管領導的領導下負責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2、負責組織開展各種安全活動,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術知識教育;
3、嚴格貫徹執行國家頒發有關安全規定,組織制訂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并檢查執行情景;
4、參加安全技術措施,安全技術專項方案的審核,現場機械設備及防護設施的驗收,及大型機具設備安全運行的監督管理;
5、組織并參與安全檢查,協助和督促有關部門對查出的隱患制訂防范措施,檢查隱患整改工作;
6、深入現場檢查,解決有關安全問題,糾正違章行為,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景,有權令其停止作業,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處理;
7、負責各類事故的匯總統計上報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檔案。按規定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8、負責對企業的安全考核評比工作,會同工會認真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先進經驗,進取推廣安全生產科研成果,先進技術及安全管理方法;
9、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搞好安全裝備的維護保養和管理工作,監督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供應和產品質量,防護性能檢查,監督有毒有害作業人員得到勞動保護;
10、指導基層安全生產工作,加強安全生產基礎建設,定期召開安全專業人員會議,不斷提高基層安全員的技術素質。
11、當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趕赴現場,協助組織搶救,監督指導保護現場,清查人員傷害,資源損失情景,尋找證人,證物,匯集事故相關資料,填報事故快報。并督促報告公安及政府有關部門。配合事故調查,按規定時限完成事故調查報告。監督事故現場復工前的整改,整頓,并負責實施驗收。
(二)各人員職責:
1.1.1組長
a、負責全廠的安全生產工作,并于每月召開安全生產會議。
b、落實安全生產所需的資金,保證安全生產所需資源充足。
c、任命安全生產管理員。
d、負責與安全生產監督部門聯絡。
1.1.2副組長職責
a、具體落實安全生產工作,監督安全管理員工作。
b、對安全生產監督部門或公司安全生產監督員所發現的隱患及時上報,并安排整改。
c、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
2.1組員(安全生產管理員)
2.1.1專職安全生產管理員
a、檢查公司可能發生的安全隱患及時上報、整改。
b、對公司員工進行安全生產知識培訓。
c、對公司安全設施進行定期檢查、保養。
d。公司發生緊急事故時,在安全管理機構領導下及時處理險情。
2.1.2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
a、協助安全生產管理員檢查公司可能發生的安全隱患并及時上報整改。
b、對生產過程中可能引起的安全問題提出整改意見。
c、協助安全生產管理員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知識培訓。
d、公司發生緊急事故時,在安全管理機構領導下及時處理險情。
企業規章制度范本4
為加強保潔隊伍的管理,提高保潔員的工作素質和思想素質,進一步搞好全鎮各村環境衛生,就保潔員管理,特制訂如下制度。
一、工作制度
1、保潔員由村聘用,服從鎮與村里的管理、分配、指揮,原則上在本村低收入農戶和低保戶中挑選,每年選聘1次。
2、保潔員務必按村里劃分的職責片,完成好自己的工作任務,做到每一天及時收集垃圾,把垃圾桶內的垃圾送到垃圾池內,清掃保潔率到達100%。
3、保潔員要積極參加鎮及村組織的各種衛生突擊勞動,努力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4、保潔員要求辭職時,務必提前一周向村里提出申請,待同意后方可離崗,不得自行找人接替。
5、保潔員因病、因事暫不能工作時,需自己找人替班,并向村請假,準許后方可離崗,否則另行安排他人接替,按自己離職處理。
6、保潔員在工作中要注意安全,防止各種事故的發生,一旦發生事故后果自負。
二、獎懲制度
1、通過檢查、抽查等形式對保潔員的工作狀況進行考評,每年評選先進保潔員,給予獎勵300-800元。
2、保潔員應按照規定時光及時收集垃圾,不按規定時光收集的一次扣款5元,問題嚴重的扣10元。
3、保潔員在職責段內應全面清掃,不徹底的一次扣款5元,問題嚴重的扣10元。
4、保潔員承包的年保潔費用按月先發80%,年底村民代表和村衛生監督小組成員認可保潔質量,余下20%一次性發放。
5、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安全作業,對于清掃、保潔、收運質量較差且教育不改的,將給予相應的處罰和辭退處理。
三、禮貌上崗制度
1、保潔員要樹立為村民、為社會服務的品德,做到不怕苦、不怕臟,樹立良好的行業形象。
2、保潔員要語言禮貌,以理服人,不準辱罵過往行人和經營者。發現有亂倒垃圾、亂潑污水、亂扔雜物等現象,做到禮貌勸導,主動清掃,對蠻不講理者,及時報告村主要干部,進行妥善處理,以免發生意外狀況。
3、保潔員在崗期間,持續個人衛生,衣服勤洗勤換,務必穿配發的`黃色馬褂。
企業保潔員管理規章制度物業保潔主管在服務中心主管領導下,負責實施住宅區的物業保潔工作,美化、凈化居住環境。 其職責如下:
一、物業保潔工作的現場管理,及時了解物業保潔員的思想和生活動態,解決疑難問題,并定期向服務中心主管匯報。
二、嚴格按保潔物業管理作業程序和保潔物業標準及檢查考核評分標準,實行工作檢查制度,包括:自查、互查、主管檢查、抽查、服務中心定期檢查等檢查制度,考核結果切實與員工工資掛鉤。
三、合理配置住宅區內保潔物業和清掃工具的數量,合理配備保潔物業人員,確保住宅區內不留衛生死角。
四、堅持每一天巡視住宅區2次,有效制止各種違章現象,現場督導保潔物業工作。
五、經常檢查商場、店鋪,落實“門前三包”職責,嚴禁擺攤設點,占道經營。
六、負責保潔物業內務管理工作的安排和實施,每月組織召開保潔物業狀況分析會,總結一周保潔物業工作。
七、負責物業保潔員的崗位技能培訓工作。
八、負責業主家庭鐘點服務的安排及落實工作,確保服務質量。
九、帶領物業保潔各班完成服務中心安排的臨時任務。
企業規章制度范本5
1、綜合管理部(辦公室、保衛、公司管理)
1.1負責內部文件和外部文件的收取、編號、傳遞、催辦歸檔。
1.2負責公司文件打印、復印、傳真函件的發送、各種會議的通知、安排、記錄及紀要的制發跟蹤檢查實施情況及時向總經理作出匯報。。
1.3負責公司的對外公關接待工作。
1.4為總經理起草有關文字材料及各種報告。
1.5保管公司行政印鑒,開具公司對外證明及介紹信。
1.6協助總經理做好各部門之間的業務溝通及工作協調。
1.7負責安排落實領導值班和節假日的值班。
1.8負責處理本公司對外經濟糾紛的訴訟及相關法律事務。
1.9負責調查和處理本公司員工各種投訴意見和檢舉信。
1.10負責公司公務車輛管理。
1.11負責公司員工食堂、員工宿舍管理。,
1.12負責公司辦公用品的管理。
1.13負責公司內的清潔衛生管理門衛、廠區治安管理。
1.14分析公司經濟活動狀況找出各種管理隱患和漏洞并提出整改方案。
1.15負責填報政府有關部門下發的各種報表及公司章程,營業執照變更等工作。
1.16公司人員招聘及員工培訓員工考勤管理。
1.17員工績效考核,薪酬管理。
1.18員工社會保險的各項管理。
1.19針對公司的經營情況提出獎懲方案,核準各部門獎懲的實施,執行獎懲決定。
1.20人員檔案管理及人事背景調查。
1.21檢查和監督公司的員工手冊和一切規章制度是否得到執行。
1.22負責與勞動、人事、公安、社保等相關政府機構協調與溝通及政府文件的執行。
1.23負責員工的勞資糾紛事宜及各種投訴的處理。
1.24負責公司員工工傷事故的處理。
1.25公司員工工資的核算、編制和發放工作。
1.26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各項工作。
2、財務部
2.1公司財務預算、決算、預測。
2.2編制財務計劃。
2.3編制會計報表。
2.4擬寫財務狀況分析報告。
2.5負責合同的管理,對公司對外的經濟合同進行審核并備案。
2.6負責建立公司內部成本核算體系,并進行核算及控制工作。
2.7對各種單據進行審核。
2.8負責各種財務資料的收集、保管、保密工作。
2.8處理應收、應付貨款等有關業務工作。
2.10負責公司稅務處理工作。
2.11與財政、稅務、銀行等機關政府機構的協調與溝通,政府文件的執行。
2.12監督公司不合理費用開支。
2.13公司全盤賬務業務處理。
3、銷售部
3.1負責公司全面形象的管理工作,根據公司產品營銷條件進行市場定位和勢態分析作出公司營銷策略、方針的建議方案。
3.2搞好公司的產品宣傳策劃。
3.3組織合同評審工作。
3.4催收貨款做好資金回籠及賬款異常處理。
3.5負責產品的售后服務,負責接待客戶并協助處理好客戶投訴。
3.6負責客戶的溝通和聯系及潛在客戶的開發。
3.7負責建立公司營銷資料庫。
4、技術部
4.1負責公司產品規劃、技術調查、工廠布局。
4.2新產品開發研制,樣件制作、鑒定與審核。
4.3產品技術標準、技術參數、工藝圖紙、工藝定額、材料消耗定額、產品說明書等技術文件的制定和管理。
4.4對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的研究開發,促進公司進步。
4.5生產過程中在技術方面進行指導,并進行工藝技術上的監控,確保生產的正常進行。
4.6向相關部門提供技術方面的服務并接受各方位的`有關技術方面的信息反饋及處理。
4.7負責建立公司技術資料庫。
4.8收集客戶對本公司產品使用情況的各種信息資料,并做相應分析,提供改進的具體方案。
4.9按照技術工藝流程編寫工序作業指導書。
5、生產部
5.1負責根據公司計劃及市場營銷部需求計劃制定生產計劃,編制具體的生產作業計劃。
5.2負責按計劃組織各部門按計劃進度完成生產任務。
5.3合理確定生產節拍,使生產工作有序進行。
5.4時刻掌握生產進度,做好生產各工序間的平衡,提高生產效率。
5.5合理使用設備,提高設備使用率。
5.6負責公司設備管理。
5.7在保證產品質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利用各類資源,減低物資消耗,避免各種不必要的浪費,降低產品物耗。
5.8嚴格按照質量標準程序要求把好產品質量關。
5.9負責公司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10按照5S標準搞好有關工作,制定公司現場綜合管理標準并督導實施。
5.11制定設備操作規范,指導生產員工按章操作。
5.12負責公司生產工位器具的管理、組織、設計、制造、使用、維護工作。
5.13負責公司水、電、氣的管理。
6、采購部
6.1負責制訂公司物資采購需求計劃,并督導實施。
6.2負責編制公司物資管理相關制度。
6.3負責制訂公司物資采購原則,實施統一采購。
6.4負責建立公司物資采購渠道,搞好供應商的擇優、篩選與新供應商的開發工作。
6.5負責嚴格監控公司物資的狀況,控制不合理的物資采購和消費。
6.6負責建立公司物資比價體系。
6.7組織建立科學的庫存儲備量標準,最小限度地占用流動資金,充分發揮物資的有效使用。
6.8組織建立公司物資消耗定額并嚴格定額管理。
6.9嚴格規范物資保管,采用科學的倉儲管理辦法,保證物資盡其所用。并建立物資的綜合利用和廢品利用制度。
6.10負責做好倉儲管理,加強對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管理,嚴防一切事故的發生。
7、質量部
7.1負責建立公司質量管理保證體系,并推進、實施、督導。
7.2負責對產品品質的全過程管理。
7.3對原材料及外協零部件入庫前進行質量檢驗。
7.4對質量異常情況進行追蹤分析及處理。
7.5對產品進行各種功能性測檢。
7.6加強對檢測和試驗設備、器具的使用和保管。
7.7負責公司計量管理工作。
7.8收集客戶對本公司產品質量情況的各種信息,并做好相應分析提出改進具體方案。
7.9買力做好客戶對質量異常投訴的處理工作。
企業規章制度范本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稅收制度,執行公司統一的財務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的執行情況。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通過財務監督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意見,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積極主動與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溝通,及時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的變化,有效規范財務工作,及時提供財務報表和有關資料。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 公司財務部由財務經理、會計、出納、和審計人員組成。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二章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 財務經理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四)組織領導財務部門的工作,分配和監督其他人員的工作任務,制定考核獎懲指標;
(五)負責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財務核算體系,生產管理控制流程,成本歸集分配制度;
(六)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七)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 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 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
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財務經理負責審核,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經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的各項經濟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七條 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 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行政辦公室主任、主管副總經理監交。
第四章 支票管理
第十九條 支票由出納員或財務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請購審批單”,經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 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條 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財務經理、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 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借款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二十一條 支票借款應在簽發支票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清算,超期的財務人員月底清帳時憑“支票借款單”轉應收個人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 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帳手續后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二十二條 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由支票領用人辦理現金借款手續,并按現金借款管理規定執行。
凡一周內支出款項累計超過10000元或現金支出超過5000元時,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財務經理。凡與公司業務無關款項,不分金額大小由承 辦人文字性報告財務經理。
第二十三條 凡1000元以上的款項進入銀行帳戶兩日內,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財務經理。
第二十四條 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財務經理會同總經理聯簽字?偨浝硗獬鰬韶攧杖藛T設法通知,經總經理授權可委托其他負責 人代簽,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第五章 現金管理
第二十五條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六條 除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二十七條 公司固定資產、原料輔料、車輛保管維修、代辦運輸費用、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八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5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九條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財務經理批準。
第三十條 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借款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財務經理批準后提取。
第三十一條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并按借款審批程序第二條執行。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 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二條 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五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三條 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三十四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行政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核,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 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五條 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財務經理復核后,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 續。
第三十六條 無論何種匯款,財務人員都須審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部門經理、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有關憑證。
第三十七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銀行存款帳目,逐筆記載現金、銀行款項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第六章 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八條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九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財務經 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四十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財務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第四十一條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財 務經理批準。
第七章 處罰辦法
第四十二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三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第八章 附則
(一)財務負責人工作責任制度
(二)出納作業處理準則
(三)會計核算基礎工作規范
(四)借款及各項費用開支標準審批程序
(五)其他有待補充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
第四十四條 本規定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試行。
企業規章制度范本7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的管理,創造文明整潔的展廳環境,提高銷售業績,完善日常接待流程,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利用公司各項工作的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員工應嚴格遵守考勤制度,上午八點未簽到者即為遲到,未到18點半早退同上處理。
第三條上班簽到后不得外出吃早點或辦私事,如確有需要須向直屬領導報備。如遇突發事件,請假批準后方可離開,上班時間不能擅自離崗。
第四條中午休息時間不得離開展廳,及時填寫回訪記錄。
第五條請假休息提前一天告知經理及行政人事部,不可代人請假,不可電話請假,周六、日、節假日原則上不得請假,特殊情況除外。
第六條員工上班時必須著裝整潔、得體,進入展廳時,須按要求穿著正裝上班,不準佩戴夸張、異類、過大的飾物,不得漂染過于鮮艷的頭發。女同事要化淡妝,長發須梳理成髻或扎起,不可披肩散發,男同事要勤理發,勤刮胡須。
第七條上班時間因私會客需和直管領導報備,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因私接打電話須簡短,通話時不得大聲喧嘩。
第八條上班時間內不可大聲喧嘩、嬉戲打鬧、聚堆聊天、玩手機;任何時候不得使用不文明語言和肢體動作。上班時間內不得私自用餐、吃零食。不得在茶水間以外的地方用餐。
第九條八點到八點半為清潔時間,所有銷售顧問必須參加清潔工作。展廳展車、展廳地面每天清潔一次以上,做到環境整潔、車輛及各類物品擺放有序;前臺、經理辦公室、會客桌、衛生間由當天值班人員負責清潔,保持無灰塵、無雜物、無積水、無蚊蠅、無異味,用品擺放整齊;嚴禁隨地吐痰、亂丟紙屑;垃圾桶不超過3/4滿。
第十條公司辦公區域、公共區域嚴禁吸煙。
第十一條銷售顧問不得以任何理由與客戶發生爭執,有情況,需及時上報,知情不報造成嚴重后果者,須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二條正常工作時間前臺必須有值班人員站崗;值班按照值班表輪崗,如接待客戶或有事離崗時必須通知下一值班人員,嚴禁出現空崗,如出現空崗追究交、接班兩人責任;值班表定期更換。
第十三條銷售顧問必須認真接待客戶,客戶進店必須聲音洪亮喊“歡迎光臨”,熱情接待,所有工作人員在店遇見客戶時,必須以微笑相迎問好,講文明懂禮貌?蛻綦x店聲音洪亮喊“歡迎下次光臨”。
第十四條客戶試乘試駕時,由指定銷售顧問陪同,必須填寫試乘試駕協議并復印駕駛證和登記客戶信息。試駕時必須注意安全。
第十五條遵守保密記錄,保存好各種內部文件及技術資料,不得泄露公司機密。不得泄露已售車輛價格,違者嚴肅處理。
第十六條文明用廁,注意保潔。
第十七條銷售顧問每天必須總結好當天客戶留檔信息,做好跟蹤回訪工作,并上報部門領導。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試運行。由展廳經理負責監督、檢查,違反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現金繳納成長基金10元,第三次勸退。
企業規章制度范本8
一、財務管理制度
1、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會計制度和有關財經紀律,按《會計法》辦事,遵章守法,做好財務會計工作。
2、財務部負責全公司的經濟總核算,并要綜合公司資金運作的情況、管理費收入和費用開支的資料定期向總經理報告。
3、負責組織各部門編制收支預算草案,根據總經理的指令,結合公司的情況進行綜合平衡。編制公司年度的財務預算草案,定期對執行情況進行分析,并作出書面報告送總經理。
4、管理和控制各部門編制收支計劃,平衡工作,嚴格檢查備用金的使用,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制度,負責全公司資金運作的組織和調動,定期把資金變化情況向總經理匯報。
5、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及時完成收支核算,做好財務記載,正確核算,按時準確編報會計報表。
6、每月按時向各商鋪收取租金及管理費,做好收支結算表、欠繳管理費情況表,編制月、季、年度損益表和資產負債表。
7、負責公司的各項財產登記、核對工作,保證資產更新的資金來源,保障資產的更新換代。
8、對公司的各項開支力求做到嚴格審核、合理開支,對違反規定,未經審批的開支一律不得報銷。
二、會計核算管理制度
1、采用借貸記帳法,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收入與其相關的成本、費用應當相互配比。
2、合理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僅與本會計年度相關的,應當作為收益性支出(如辦公費用的支出);支出的效益與幾個會計年度相關的,應當作為資本性支出(如固定資產的購置)。
3、會計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會計記錄的文字均使用中文;會計憑證使用復式記帳憑證。
5、會計科目的設置,會計憑證、帳簿、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的編制,必須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并應及時向董事會和有關部門報送會計報表。
6、會計憑證、帳簿、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檔案,妥善保管,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要填寫"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經總經理審閱,報董事會和財政部門批準后銷毀。
三、現金管理制度
1、根據物業管理公司管理業務的需要,庫存現金限額為人民幣壹仟元正,超出限額部分,應在當天存入銀行,現金必須在規定的范圍、限額內支出,除特殊情況外,不得在現金收入中直接坐支。
2、現金的使用范圍:
2、1 支付給職工個人的工資、獎金、補貼、福利補助費、差旅費等款項;
2、2 支付給不能轉帳的集體單位或城鄉居民個人的勞務報酬或購買物資的款項;
2、3 結算起點(¥100元)以下的零星支付款項。
3、不準單位之間和個人因私借用備用金。
4、不準利用管理公司銀行帳戶為其他單位或個人支付和存入現金。
5、不準用白條或不符合財務制度的憑證頂替庫存現金。
6、行政人事部因采購工作需要,可申請配備備用金,限額¥1,000元,用于零星采購,并于每年末辦理清算手續,次年初重新申請配備。
四、支票管理制度
1、嚴格遵守《支付結算辦法》中有關支票使用的規定,不得發出空白支票,為方便工作,經總經理審批后可發出最高限額為人民幣伍仟元的半空白支票,即必須填寫日期、用途,只空出金額、收款人名稱欄,但必須注明限額,凡領用支票者必須在開出支票五天內報帳。
2、支票金額起點為人民幣100元,支票的付款期限為自出票日起10天內。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現金,也可以用于轉帳,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劃兩條平行線的,為劃線支票,劃線支票只能用于轉帳,不得支取現金。
3、簽發支票應使用碳素墨水或墨汁填寫,票面必須有收款人名稱、出票日期、確定的金額、用途以及出票人預留的銀行印章。預留的銀行印章必須為單位的財務專用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私章,支票印鑒應蓋在出票人簽章處,不得蓋在空白的磁碼區域上或多蓋預留銀行印章,否則銀行將予以退票。
企業規章制度范本9
目錄
第一章:總則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節:員工招聘錄用
第二節:員工調動晉升
第三節:員工職業培訓
第四節:員工薪酬福利第三章:勞動管理制度
第一節:勞動合同管理
第二節:勞動時間及休息休假
第三節:勞動安全生產
第四節:保密與競業限制第四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勞動用工管理,維護員工和公司雙方的合法權益,有效實現公司和員工雙方勞動關系和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公司勞動用工規章制度包括人事管理制度和勞動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規定事項包括:員工招聘及錄用、員工調動晉升、員工職業培訓、員工薪酬福利、員工獎懲等;勞動管理制度規定事項包括:勞動合同管理、勞動時間及休息休假、勞動安全生產、勞動紀律等。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范圍:
(一)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外,相關事項的具體規定均依本規章制度執行。
。ǘ┍疽幷轮贫冗m用于本公司聘用的全體從業人員。
(三)公司如有工作需要,對聘用的臨時員工或任務性短期工,可參照本規章制度進行管理。
第四條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本規章制度具體內容的適用。本規章制度應當于員工入職當天以書面形式向其公示。
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節員工招聘錄用
第五條
公司根據人員需求計劃確定年度招聘計劃。
依據招聘崗位的不同,明確不同的招聘方式。招聘方式主要有:
。ㄒ唬┱衅笗衅福罕臼腥瞬耪衅笗、外地人才招聘會等;
。ǘ⿲W校招聘:委托學校選拔、學校現場招聘;
(三)媒體招聘:通過網絡、報紙、電視、雜志等;
。ㄋ模┩扑]招聘:公司員工推薦、社會推薦、自薦等;
。ㄎ澹┪兄薪檎衅福韩C頭公司、人才市場、人才中介等;
(六)公司內部競聘。
第六條
公司人力資源部門負責招聘簡章的制定。招聘簡章內容必須如實列明招聘崗位、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等事項。
公司招聘對象的選擇不得存在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的歧視。因特殊崗位工作內容需要對招聘對象性別、年齡、身高、婚姻狀況等條件有特別要求的,須于崗位介紹中進行說明。
第七條
公司招用員工時,不得扣押受聘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受聘者提供擔;蛘咭云渌x向受聘者收取財物。
第八條
公司綜合采用筆試、面試的測評方式,對應聘者進行考察?疾靸热菀话惆ɑ舅刭|、知識技能、自主能力、管理能力、個性偏向等方面,各項內容的評估結果須以量化方式顯示。具體評估內容和方法依據職位重要性和要求予以確定。
第九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公司不予錄用:
。ㄒ唬﹦儕Z政治權利尚未恢復者;
。ǘ┍慌杏衅谕叫袒虮煌ň,尚未結案者;
。ㄈ┪扯酒坊蛴衅渌麌乐夭涣际群谜撸
(四)品行不良或因劣跡受行政部門或企業處罰尚未超過3年者;
(五)年齡不滿十六歲者;
。w檢結果不適合擬招聘崗位需求者;
(七)應聘時所提供的個人資料有虛假情況者;
。ò耍┐嬖诓环戏梢幎ǖ钠渌樾握摺
第十條
新員工錄用后,設一定的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長短以勞動合同的期限為標準予以確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員工在本公司再次就業的,只約定一次試用期。
本公司招用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員工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員工,不得約定試用期。
第十一條員工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公司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本公司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二條員工試用期內從事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
公司應當安排專業人員對試用期員工進行業務指導,由試用部門定期對該員工試用期間的工作進行評價,并向其告知評價結果。對于評價結果不理想的員工,公司應當幫助其提升業務技能,盡早適應工作崗位。
試用期結束公司結合往期的評價結果對試用人員進行最終的綜合考核,并將考核結果告知該員工。
第十三條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情形:
。ㄒ唬┐嬖诘诰艞l情形之一者
。ǘ┰囉闷诮Y束考核結果顯示其工作技能與素質不能勝任任職工作崗位;
(三)2次以上(含本數)無故礦工或單次無故曠工達3天以上(含本數);
。ㄋ模┐蚣芏窔,破壞團隊的安定團結;
。ㄎ澹┻t到、早退等工作態度不好經批評教育不改的;
。┕室鈸p壞公司財務的;
。ㄆ撸┡c其他公司或單位尚存在勞動關系;
。ò耍┡c其他公司或單位簽訂競業協議并在競業期限內的;
。ň牛┰加芯裥、不可治愈性以及其他嚴重疾病且隱瞞病史者;
(十)存在違反勞動合同約定事項的其他行為,影響勞動合同繼續履行的;
。ㄊ唬┐嬖谄渌`法行為的。
第二節員工調動晉升
第十四條公司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不得隨意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
基于工作需要確需對員工職務或工作地點進行調動的,必須保證新崗位福利待遇不低于調動前崗位的待遇水平,新工作地點所提供的工作條件原則上不劣于原工作地點的工作條件,客觀原因無法滿足的應以提高相關待遇的形式予以補足。
第十五條公司對員工職務或工作地點進行調動在滿足第十四條第二款的情形下,應當與員工進行協商,協商達成一致的屬于變更勞動合同的情形。未達成協商一致的.,除存在原工作崗位撤銷或原工作地點已不存在等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導致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情形外,公司應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同意公司調動的員工接到調動通知書后,在限定時間內完成移交手續,前往新崗位或新工作地點報到,無合理理由逾期未報到且連續曠工超過7天的,公司可以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事實履行工作調動后的崗位職責并領取工作報酬的,則其在新崗位的工作履行及領取報酬的支付依據,視同為勞動合同約定變更的依據。
第十七條員工不適應現在工作崗位的,公司可以選擇為其調動崗位或依員工申請為其調換一次工種或崗位,調換后如仍不適應,公司可以選擇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八條員工因生活等特殊需要申請公司調動崗位或變換工作地點的,公司應當綜合考慮工作需要和員工利益,做出是否同意工作調動申請的決定。不同意工作調動申請的,應當向請調員工說明理由。
請調申請未被通過的員工可以選擇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選擇行使法定辭職權,即提前三十日向公司發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書面通知,處于試用期的提前三日發出書面通知。
第十九條員工要求調離原工作崗位或調離公司的,應辦理如下手續:
(一)向本部門提出書面請調報告;
。ǘ┱堈{報告獲批后,請調人到人事部填寫員工調離表;
(三)按有關部門要求清點、退換、移交公司財產、資料;
。ㄋ模┺k理公司規定的其他有關手續。
第二十條公司根據員工日常工作中的德、能、勤、績,選擇晉升員工。
。ㄒ唬┑,是指員工的政治思想覺悟,是否以公司利益為重,兢兢業業做好本職工作;
。ǘ┠埽侵竼T工的工作能力,考核員工在組織協調、完成工作方面的能力;
。ㄈ┣,是指勤奮,考核員工是否努力工作;
。ㄋ模┛,是指工作成果,是否有成效。
結合第一款四項標準,公司人力資源部門可根據不同的職位要求設定具體的晉升考核指標和晉升規則。
第三節:員工職業培訓
第二十一條根據公司業務發展需要,公司為員工提供的職業培訓類型包括:
。ㄒ唬┬聠T工入職培訓;
(二)崗前培訓;
。ㄈ┰趰徟嘤枺
。ㄋ模┩馀膳嘤。
公司可結合崗位需求另行制定詳細的培訓制度。
第二十二條公司為員工提供專項培訓費用,涉及專業技術培訓的須與該員工簽訂書面服務期合同。
員工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公司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在公司提供的培訓費用范圍內確定。員工支付的違約金不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員工在服務期期間的工資報酬,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進行調整。
第二十三條參加公司培訓的人員,除因重大疾病或者經公司領導批準外,不得請假,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參加培訓。
第四節:員工薪酬福利
第二十四條本公司工資構成包括基礎工資和績效工資。
基礎工資根據每年當地發布的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確定,但不能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績效工資包括獎金、加班工資、津貼、補貼、年終獎等。其中年終獎根據公司當年的經營效益情況發放。
第二十五條公司應當以法定貨幣形式支付工資。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工資支付可采用委托銀行代發的形式,按月將個人工資存入員工的賬戶。
第二十六條公司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員工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并保存兩年以上備查。公司支付工資時應向員工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第二十七條公司實行月工資制度,每月定期發薪,在發薪周期中途與公司建立勞動關系的員工,按當月實際出勤天數計發工資。
公司必須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按時足額給付員工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二十八條對完成一次性臨時勞動或某項具體工作的員工,公司應按有關協議或合同規定在其完成勞動任務后即支付工資。
第二十九條員工延長工作時間加班的,支付日工資基數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加班工資;休息日加班的,盡量安排相同時間調休,的確不能安排調休的,支付日工資基數百分之二百的加班工資;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支付日工資基數百分之三百的加班工資。
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按基礎工資確定,但不能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三十條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且在醫療期內的,公司支付病傷假工資。病假工資按基礎工資的70%扣發。當月病假工資低于當地人民政府確定的最低工資標準80%時,按最低工資標準的80%計發。
第三十一條員工因工負傷,在接受工傷醫療期內的,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工傷員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工傷保險條例》享受傷殘待遇。
第三十二條對符合國家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的女職工,在產假(含流產假)期間,享受生育津貼。生育津貼以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實際月平均繳費基數的標準計發。
第三十三條女工哺乳假期間,享受基礎工資的80%,績效工資按實際出勤天數發放。
第三十四條員工依法享受婚假、喪假等法定假期間,享受基礎工資待遇,績效工資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發。
第三十五條非因員工原因造成停工、停產、歇業,或者公司根據需要安排員工待崗的,待崗第一個月按基礎工資發放,第二個月起,員工提供了正常勞動的,按不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發放,公司沒有安排員工工作的,按本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發放。第三十六條自勞動關系建立之日起公司依法為員工繳納各類社會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費金的個人應繳納部分由公司統一代扣代繳,從員工個人月工資中扣除。
第三章:勞動管理制度
第一節:勞動合同管理
第三十七條公司必須在實際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根據不同工種,勞動合同分為:
。ㄒ唬┕潭ㄆ谙迍趧雍贤;
(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ㄈ┮酝瓿梢欢üぷ魅蝿諡槠谙薜膭趧雍贤。
員工不愿簽訂勞動合同的,公司不再錄用。員工已付出勞動的,公司應當向其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的數額,參照本公司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員工的勞動報酬確定。
第三十八條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已連續簽訂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應當在第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到期前7日內書面告知公司是否續訂勞動合同,未按要求告知的,公司有權決定是否與其續簽勞動合同。
已連續簽訂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又續簽勞動合同的,除員工本人明確要求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公司與其一律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九條勞動合同除應當包括《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第一款所列各項內容外,還應當根據具體崗位需求另設保密條款、競業限制條款以及特殊福利待遇條款等。
第四十條勞動合同約定期限內,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變更勞動合同的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公司和員工各執一份。
第四十一條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二條員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三條公司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各項情形的,員工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公司由于不可抗力等因素在合理期限(超過工資給付期限7天以內的)內未及時給付員工工資的,員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法履行提前30天的告知義務。
第四十四條員工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情形的,公司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情形是指本規章制度第十三條所列舉的情形。該條所稱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情形包括:
(一)招聘過程中,違反招聘通知約定,或違反個人承諾,或作出虛假個人陳述,或提供虛假、偽造證明材料的,或采取欺詐、脅迫手段的;
。ǘ┕ぷ鞑回撠熑巍⑼婧雎毷亍I私舞弊或違犯財經紀律、違犯操作規程等違法違規行為,給公司造成5000元以上經濟損失的;
。ㄈ┡灿霉罨蛟趶氖陆洜I管理、市場管理和銷售、工程技術等業務活動中,收取客戶回扣、傭金、禮金、財物的;
(四)泄露公司秘密,給公司造成5000元以上經濟損失,或者給公司聲譽、產品形象、生產經營秩序等造成較大影響的;
。ㄎ澹┪唇浌緜浒富蚺鷾,在其他用人單位從事有固定收入的兼職工作,對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有利益沖突,或者經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嬖跁绻ば袨椋浌緯嫱ㄖ蚺u教育后未改正的或連續曠工達7個工作日以上,或1年內累計曠工達15日以上的;
(七)在工作場所或工作時間有聚眾鬧事、打架斗毆、酗酒滋事、誣蔑誹謗、造謠生事、侮辱他人等擾亂工作秩序,影響公司形象的;
(八)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受到治安拘留處罰,或被勞動教養,不能到崗履行工作職責達到5個工作日以上的;
。ň牛閭人利益仿效領導簽字、盜用印信或涂改公司文件的;
。ㄊ┍I竊公司資金、產品及物資的;
。ㄊ唬┓欠ㄇ终蓟蛘加霉举Y金、資產或物資,拒不歸還的;
。ㄊ┮荒陜仁艿匠龂乐剡`規、曠工外的違紀處理記錄達到3次及以上的;
(十三)品行不端、行為不檢,屢勸不改的;
。ㄊ模┠杲K考核成績不合格,經考察試用后仍不合格的;
。ㄊ澹┐嬖诒局贫鹊诰艞l
(十六)各項情形且該情形尚未消失的。
第四十五條公司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工會認為公司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有權要求公司糾正。公司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第四十六條對于不服從公司合理調動安排的員工,勞動合同期滿且不符合法定續簽勞動合同條件的,勞動合同終止,公司可以選擇不再續簽勞動合同。
第二節:勞動時間及休息休假
第四十七條公司針對不同崗位需求分別實行標準工作制、綜合計時制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時制度。
實行標準工作制的崗位,周一至周五為工作日,每個工作日工作時間為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周六、周日為休息日。
經勞動部門批準,公司的特定崗位可根據生產需求實行以季或半年為計算周期的工作制。在生產進度繁忙時連續上班,空閑時安排輪休。每周保證員工有1天休息時間。
經勞動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主要包括公司中的高級管理人員、外勤人員、銷售人員、部分值班人員、司機等。具體工時制度嚴格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內容執行。
第四十八條公司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員工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九條員工因工作需要申請加班的,必須向所屬單位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填寫加班申請單,注明加班日期及時間,經批準后方可加班。
第五十條不經所屬單位部門負責人批準或由于員工個人原因導致自愿加班的,不視作加班。公司在工作時間以外(下班后、休息日、節假日)組織的培訓、旅游或娛樂活動不視作加班。
第五十一條公司的假期分為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帶薪年休假、產假、病假和事假。
第五十二條法定節假日: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ǘ┐汗,放假3天(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ㄈ┣迕鞴,放假1天(清明當日);
。ㄋ模﹦趧庸潱偶1天(5月1日);
。ㄎ澹┒宋绻潱偶1天(農歷端午當日);
。┲星锕,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
。ㄆ撸﹪鴳c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五十三條員工結婚應給予婚假3天。
第五十四條申請婚假的員工需提前10天向所屬單位部門負責人申請,并于婚假結束后提供書面結婚證明。
第五十五條員工直系親屬死亡,可申請最長為3天的喪假。員工赴外地奔喪的,可根據奔喪地點給予適當路程假。
第五十六條員工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12個月的開始享受帶薪年休假。
第五十七條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職工在其他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視同工作期間,計為累計工作時間。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五十八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ㄒ唬┞毠ひ婪ㄏ硎芎罴,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ㄈ├塾嫻ぷ鳚M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ㄋ模├塾嫻ぷ鳚M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第五十九條公司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員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每年1月1日~12月31日)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員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員工休年休假的,經員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員工休年休假。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應當按照該員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第六十條依據《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公司為符合法定條件生育的女員工增加產假到128天,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第六十一條有下列情形的女員工,可增加產假:
。ㄒ唬╇y產的,增加產假15天;
。ǘ┥喟サ,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ㄈ┓置鋾r遇有難產實施助產手術的,增加7天的產假。
第六十二條女員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第六十三條女員工發現自己懷孕應立即通知所屬單位的人力資源部門或相關部門,并提供醫保指定醫院出具的妊娠證明。因本人原因造成公司對其懷孕不知情的狀況或無法提供指定醫院相關證明的員工,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擔。
第六十四條女員工請產假必須提前1個月通知所屬單位部門負責人,以便安排工作。
第六十五條女員工產后,在子女周歲前可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每日享受兩次哺乳時間,每次30分鐘,也可合并使用。
第六十六條公司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ǘ⿲嶋H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第六十七條凡員工申請事假(含續假)的,均應事先填寫請假單。如遇特殊情況無法填寫,應通過電話向所屬部門負責人口頭告知請假或續假的時間及日期,返崗后五天內(若遇月末,須在請假當月月底前)必須補辦手續。每年可申請原則上不超過15天(含本數)的事假。
凡未按上述程序辦理請假手續的,一律作曠工處理。
第三節:勞動安全生產
第六十八條公司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員工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六十九條公司必須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第七十條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
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第七十一條員工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按規定穿戴好勞保用品。
員工對公司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七十二條對涉及特殊崗位、特殊工種的員工,作業人員要取得相應的操作資格證,方可上崗。
第七十三條員工應積極配合安全生產檢查,對檢查中出現的安全隱患要認真進行排查,消除隱患為止。
第七十四條員工工作前應仔細檢查設備、用具、器材是否處于安全正常狀態。員工應遵守設備的操作說明,非工作執掌范圍內的機器、設備不得擅自使用。
第七十五條結合崗位需求公司可另行制定詳細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安全操作規程及安全管理考核細則。
第四節:保密與競業限制
第七十六條掌握生產技術、經營管理等商業秘密的員工,有保守本公司商業秘密的義務。員工須在勞動合同履行期間和期滿后(指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的任何時候,對勞動合同期內知悉的或可能知悉的,或勞動合同期內做出的有關本公司的業務、財務或其他任何買賣、交易或事務的商業秘密或保密資料,不向任何個人或公司或團體透露。
第七十七條公司可基于保護商業秘密的需要與負有保密義務的員工,在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中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依法約定競業限制條款的,公司按月給予員工經濟補償。員工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公司支付違約金。
第七十八條公司支付給員工的競業限制補償金標準按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的約定執行。未約定的,按該員工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的30%按月支付經濟補償。但該經濟補償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第七十九條員工違反競業限制約定所需支付違約金數額不得超過公司向員工支付的競業限制經濟補償的3倍,但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雙方可參照損失大小另行約定違約金賠償數額。
第八十條競業限制的人員限于本公司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曾接觸或掌有本公司商業秘密的人員以及各公司各部門認為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
第八十一條競業限制期內,受競業限制約束的員工不得到與本公司生產經營同類業務或與本公司有競爭關系的單位任職或提供服務,也不得自己生產經營與公司及公司所屬各單位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同類業務,不得從事與公司及公司所屬各單位相競爭的任何業務。
第八十二條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前款規定的員工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超過二年。
第四章附則
第八十三條本規章制度范本與勞動合同范本一并構成規范企業勞動用工的制度范本。
企業規章制度范本10
1、目的:為了保障倉庫貨品保管安全、提高倉庫工作效率和物流對接規范,制定倉庫管理制度,確保本公司的物資儲運安全。
2、范圍:針對物流部倉庫和理貨區。
3、內容:
1、嚴格遵守公司和部門各項規章制度。
2、嚴格按照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上下班,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不罷工、不代人打卡;上班時間內在各自崗位上盡職盡責,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3、非本公司員工不得進入倉庫,因工作需要的其它人員經請示上級同意后,在倉管員的陪同下方可進入倉庫,任何進入倉庫的人員必須遵守倉庫管理制度。
4、非物流部員工不得進入理貨區,因工作需要的其它人員經請示上級同意后,在理貨員的陪同下方可進入理貨區;物流部配送人員在進入理貨區后,及時完成各配送線路的包裝箱交接清點和單據簽收工作,任何進入理貨區的人員必須遵守倉庫管理制度。
5、任何人員不得在倉庫和理貨區內吸煙。
6、服從上級的工作安排,并按時保質保量完成上級交待的任務。
7、嚴格執行倉庫的貨物保管制度。
8、規范倉庫貨物管理。
9、倉管員、理貨員必須全面掌握倉庫所有貨物的貯存環境、堆層、搬運等注意事項,以及貨品配置、性能和一些故障及排除方法。
11、理貨員對所有入庫貨物的質量進行嚴格檢查和控制。
12、貯存在倉庫的貨物,按照貨物的品牌、型號、規格、色號等分區歸類整潔擺放,在貨架上作相應的標識,并制作一個《倉庫貨物擺放平面圖》,張貼倉庫入口處。
13、同類型的貨物,不同批次入庫要分開擺放,發放貨物時,要按照先進先出的順序原則出庫。
14、嚴格遵照貨物對倉庫的貯存環境要求(如:溫、濕度等)進行貯存保管,定時對貨物進行清潔和整理。
15、保證倉庫環境衛生、過道暢通,并做好防火、防潮、防盜等安全防范的工作,并學會使用滅火器等工具,每天下班前必須檢查各種電器電源、門、窗、等安全情況。
16、倉管員按照財務要求及時地記錄好所有貨物進出倉的賬目情況,每天做好盤點對數工作,保證賬目和實物一致。
17、倉管員、理貨員不得挪用、轉送倉庫內的任何物品,其他人員需要到倉庫借用貨物,必須經過本部門負責人在借條上批準后才能讓其借走。
18、倉庫、理貨區、包裝箱及其它貴重物品的專柜鎖匙由主管保管,不得轉借、轉交他人保管和使用,更不得隨意配制。
19、嚴格執行貨物進出倉庫規程。
20、嚴格執行倉庫的貨物進出倉的運作流程,確保倉庫區域的貨物的貯存安全。
21、倉管員在接到理貨員入庫通知時,按照入庫單與理貨員做好貨物清點交接工作,并在入庫單上簽字確認。
22、倉管員在接到理貨員出庫通知時,按照調撥單與理貨員做好貨物清點交接工作,并在要求理貨在調撥單上簽字確認。
23、倉管員、理貨員必須按照進出倉流程做好各項交接工作。
倉庫主管職責
1. 負責倉庫整體工作事務及工作日常管理,協調部門與各職能部門之間的工作。
2. 負責制定和修訂倉庫收發貨、作業流程等管理制度,完善倉庫管理的各項流程和標準;建立規范、完整的物流倉儲操作報表,及時反饋倉儲操作;
3. 庫房的合理化布局和管理,合理規劃各分倉的儲存空間及貨物的儲存方式,倉位調整;負責制定各倉庫儲位的規劃、標識、防火、防盜、防潮及物料的準確性管理標準;
4. 制定倉庫工作計劃;制定部門每月工作計劃、分析、總結部門工作狀況與下一步工作思路,帶領督促員工完成目標任務,
5. 負責分配倉庫員工工作及日常工作監督;充分調動和帶領倉庫工作人員完成日常工作,做到高效、準確、有序;、負責對倉庫運營效率、成本、人員管理、流程改善等方面進行統計、分析、改進。
6. 負責對倉庫進、出庫,庫存等操作進行審核與監督對各項工作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跟蹤,簽收貨倉各級文件和單據;
7. 及時地反映倉庫的庫存狀況,確保庫房帳、卡、物數量一致;確保庫存數據的正確性。數據統計分析能力;完成業務數據的整理和分析;
8. 審訂和修改貨倉的'工作規定和工作績效;檢查和審核貨倉各級員工的工作進度和工作績效;
9. 監督各項管理制度的執行,制訂質量改善計劃,
10. 負責倉庫的貨物、人員安全及防護,進行安全評估,不斷改善庫存管理安全,確保倉儲物資免受損失。倉庫安全管理。倉庫安全設施的維護,指導倉庫人員的安全行為及倉庫的安全。及時地定期回顧并匯報倉庫的安全及運行狀況,采取預防措施,
11. 組織倉庫日常盤點。報表賬目實物之相符;定期組織實物盤存,做到帳實相符、帳卡相符。出具盤存及分析報告。
12. 建立安全庫存機制,進行存量分析和控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庫存成本;
13. 能夠按照成本會計的要求提供物料消耗情況并進行有效控制;
14. 督促各分倉對各類報表的準時上呈及監督。負責加強報表填寫準確性和分析管理,參考分析結果提出改進建議并組織落實;物料數據管理和統計,
15. 負責督促及時評估和處理不良物料及呆滯物料;
16. 倉庫人員工作指導、業務知識培訓和考核,不斷改善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17. 負責落實執行品質安全政策的要求,確保ISO9001得到有效實施
18. 按時按質地完成上級交辦的工作任務。
19. 負責庫存盤點缺損率;收貨及時率;發貨及時率;收發貨準確率;單據完整率。
企業規章制度范本11
總則
第1條為規范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公司簡介(用一兩句話簡單說明公司的投資者、主要產品和生產規模即可) 第3條 公司機構(用一兩句話簡單說明公司的部門劃分、管理層次和主要管理人員即可)
第4條本規章制度所稱的公司是指×××××有限公司;員工是指×××××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
第5條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6條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7條 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 員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8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9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后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10條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周歲(必須年滿16周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
第11條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系,必須如實正確填寫入職《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第12條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計生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公司。
公司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13條 公司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14條公司用于員工職業技能培訓費用的支付和員工違約時培訓費用的賠償問題由勞動合同另行約定。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和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員工無過錯而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
第15條勞動合同對培訓費用的支付沒有約定時,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則公司有權要求員工支付培訓費用,具體支付辦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
第16條公司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15天至6個月: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試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滿6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兩年的,試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滿兩年以上的,試用期3至6個月。
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企業規章制度范本12
一、訂貨整理
第一條當接受的訂貨已確定,必須將客戶的訂單及公司內的生產委托做成四份,一份當做副本備用,其他三份各自交給工務科、常務董事、經管(財務)部。內容包括品名、數量、單價、所需日程、交貨日期、交貨地點、包裝及運送方法等等。
第二條營業部已確定所有的訂貨時,應將接受訂貨的要項記入訂貨單里,記錄項目包括生產委托、進行、檢查、交貨及其他經過等等。
第三條營業部將生產委托單交給工廠部門時,應要求工廠也做好生產工程的工作準備表,并提交一份給營業部。
第四條采購科應隨時調查原料及材料的進廠情況,并與采購的廠商進行交涉,做好材料進廠的預定表,交給工務科及銷售部門。
第五條采購科應針對生產委托單及庫存表進行檢查,并與采購的廠商進行交涉,做好材料進廠的預定表,交給工務科及銷售部門。
二、通知書信
第一條對于交易上的通知,應在一日內迅速發文回復。
第二條交易上的回復書信等,原則上應以印刷或謄寫為主,內記各項要項,寄送給交易客戶。
第三條已決定接受訂貨的交易資料,應依照客戶分類記入編號,整理為已交貨及未交貨之類。
三、交貨、檢查、配送
第一條對于已接受訂單的工程,工務科應做好相關的生產日報,使工程的進行程序得以明確,并應于適當的機會,通知給發出訂單的客戶知道。
第二條當生產接近完成時,應與工務科協議,選擇指定交貨日前的適當日,通知交貨對象。如交貨有遲延之慮時,也應事先通知對方,求得其諒解。
第三條在進行產品的檢查時,應將結果做成測試成績表等等的相關資料。
第四條產品的發送是依倨出貨傳票來進行的,另外,每次發送貨品時,應將其要項記入發送登記簿中。
四、銷售額的計算及收款
第一條在繳交預先產品時,應將交貨單的副本交給會計科。會計科再將這些資料記入銷售賬中。
第二條如已經從客戶處收取訂金或預付金時,應將此內容也記入銷售賬中。
第三條財會部門于每月的25日,依據銷售賬的資料算出每位客戶的未付款項明細表(包括前月余額、本月銷售額、應收賬款),送交營業經理。
第四條營業經理可命令各負責人員在應付款項明細表的收款欄中記入預付金,經過調查后,再決定營業部的收款預定額,然后呈報常務董事簽核。
第五條常務董事應先查閱營業部所呈的收款預定表,如有必要征求經管經理的意見,則由營業經理做說明后,裁定收款的預定計劃。
第六條收款業務原則是是由營業部門負責,但有時也可委托經營(財會)部門的人員去進行。
第七條有關款項的催收是由銷售科負責督促,銷售科必須把相關資料記入收款預定表中。
五、客戶管理
第一條對于客戶管理,則應依其分類,決定例行月份的拜訪及預定次數。另外,在開拓新客戶方面,應設定每月的開拓預定數,進行有計劃的業務拓展活動。
第二條在接獲定單時,要特別留意這些方面的首要、次要等工作,盡快設法交涉聯系,使業務能迅速進行。
第三條對于舊客戶及新客戶的訂貨及估價,須迅速、秘密地探聽清楚,盡早做好交涉工作。
第四條對于同行業者的預估內容及出貨實績須經常探究、調查,借此總結自己在接受訂貨方面難易。另外,也可依此發覺自己在預估上的疏漏原因,借此修正生產技術及營業方面的缺陷。
第五條營業部門應就各方面的下列情況,進行廣泛的調查,使各項銷售活動的資料完備,并將資料交給相關人員閱覽。如(1)經濟雜志及其調查。(2)經濟日報的剪貼整理。(3)工程新聞的記錄等。
第六條對于舊客戶及預定客戶方面的資料,則應建立客戶資料卡,記錄下列所規定事項,并隨時注意修正其內容:
(1)資產、負債及損益。(2)產品的種類項目、人員、設備、能力。(3)銷售情況、需求者的情況。(4)付款實績、信用狀況。(5)過去的客戶與交易情況。(6)電話、往來銀行、代表者、負責人員。(7)公司內部下單手續的過程。(8)付款的手續過程。(9)行業的景氣狀況。(10)組織薪資、人員。
第七條經常與舊客戶保持密切的聯系,探尋訂貨情況及其公司的需求,并設法延攬交易。關于以上各項,可于必要時召開研究會或聯誼會,以促進其成。
第八條舊客戶的經營者或主要負責干部有慶吊之時,應以適當的'贈禮表達敬意。
第九條在與對方進行交易磋商時,如需一起用餐,提供茶點、香煙時,應適時提供,尤其是外出餐廳的用餐預算,應取得常務董事的認可。
第十條交易成立時,如需提供謝禮或禮金給斡旋者或相關人員時,應事先取得常務董事的認可。
第十一條在拓展重要工種交易時,應與相關人員相互協議對策,制定方針計劃,同時需邀請與此有關的對象,設法開拓以前尚未成交的新交易。
第十二條在拓展交易時可經由舊客戶之手來進行。即委托舊客戶從中斡旋及根據過去彼此之間的交易,設法開拓目前尚未成立的新交易。
第十三條在進行估價時,應盡快調查情況與事前交涉,有恒心且周密地研究出估價方法,以利進行雙向磋商。
六、廣告、宣傳
第一條在做廣告時可利用下列各種方法:
(1)營業介紹;(2)目錄;(3)報紙與雜志的報告;(4)產品照片;(5)廣告卡;(6)問候卡(包括賀年卡);(7)在報紙、雜志上刊登的要聞。
第二條在實施前項所列廣告時,應于各年度終了前,制定明年的計劃來執行。但營業介紹、目錄及產品照片則隨時視情況必要時制作。
第三條營業的內容包括公司的機構、設備、能力、技術、信用、生產額、營業產品的種類等等。
第四條較詳細的目錄寄發給大公司、批發商、代理店、較簡單的目錄則寄發給交易較多的客戶或潛在的客戶。如果有交易意愿者希望能夠得到目錄時,除了目錄之外,應另附公司的計劃介紹寄送給對方。
第五條如利用新聞、雜志媒體者,可將廣告刊登于各大報或相關業界的雜志。
第六條廣告信函或問候卡要事先以標準文體印刷好,隨時或有計劃性地送寄給潛在客戶或以往的客戶。
第七條對于有必要對外廣泛宣傳的特殊產品或工程,應與經濟新聞、業界雜志等的記者聯絡,將之刊登于世。至于其謝禮則另做考慮。
七、書信的制作及資料整理
第一條營業書信資料通常包括下列六項:
(1)書信、電報(發文、訂單),(2)估價單、訂購單、請購單、規格明細單,(3)交貨單,(4)請款單,(5)收據,(6)備忘記錄。
第二條交易上的發文資料,原則上都須復印并制成副本保存。另外,發文資料上蓋契印或負責人的印章。
第三條所有的書信資料,都應編列收受號碼,并記入受信簿中,蓋上收受日期印章。
第四條處理中的文件,應依照下列方式加以分類、歸檔:
(1)估價文件資料——將交易客戶與自己公司方面的估價資料,依照發生的順序,歸類或存檔。
(2)訂購資料——依照順序將契約書、請購單歸檔。
(3)有檔資料。
第五條參考方面的資料,可按下列分類方式加以整理:
(1)市場資料,(2)成本計算,(3)同業的目錄,(4)交易資料。
八、報告及會議
第一條營業部必須將每日的活動及業務處理狀況記入日報表,經由科長、經理向總經理提出。
第二條銷售科應根據每月及上個月訂單量、轉撥余額、本月接受訂貨的總額、本月的交貨額、生產額、未收款項余額、各項接受訂貨的產品內容等等制作成月報表,并經由經理審核后轉呈報告給總經理。
第三條每月或每月月初,營業部與工廠方面,應召集經理、廠長、科長及其他負責人員舉行生產、銷售聯絡會議。
企業規章制度范本13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準時上下班,對所擔負的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二)服從上級指揮,如有不同意見,應婉轉相告或以書面陳述,一經上級主管決定,應立即遵照執行。
(三)盡忠職守,保守業務上的秘密。
(四)愛護本公司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及工作守則。
(六)保持公司信譽,不作任何有損公司信譽的行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養,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經營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商業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職業。
(九)待人接物要態度謙和,以爭取同仁及顧客的合作。
(十)嚴謹操守,不得收受與公司業務有關人士或行號的饋贈、賄賂或向其挪借款項。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因過失或故意使公司遭受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
第三條本公司工作時間,每周為42小時,星期天及紀念日均休假。業務部門如因采用輪班制,無法于星期天休息者,可每7天給予一天的休息,視為例假。
第四條管理部門的每日上、下班時間,可依季節的變化事先制定,公告實行。業務部門每日工作時間,應視業務需要,制定為一班制,或多班輪值制。如采用晝夜輪班制,所有班次,必須一星期調整一次。
第五條上、下班應親自簽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簽或代打,如有代簽或代打情況發生,雙方均以曠工論處。
第六條員工應嚴格按要求出勤。
第七條本公司每日工作時間訂為7小時,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關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至10小時,所延長時數為加班。
除前項規定外,因天災事變,季節關系,依照政策有關規定,仍可延長工作時間,但每日總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其延長之總時間,每月不得超過46小時。其加班費依照公司有關規定辦理。
第八條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員工應服從安排值日值宿。
第九條員工請假,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病假——因病須治療或休養者可請病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可以未請事假及特別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數,即予停薪留職,但以一年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14天,可以特別休假抵充。
(三)婚假——本人結婚,可請婚假8天。
(四)喪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喪亡者,可請喪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的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喪亡者,可請喪假6天。
(五)產假——女性從事人員分娩,可請產假八星期(假期中的星期例假均并入計算)。懷孕3個月至7個月而流產者,給假4星期,7個月以上流產者,給假6星期,未滿3個月流產者,給假一星期。
(六)公假——因參加政府舉辦的.資格考試(不以就業為前提者)、征兵及參加選舉者,可請公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七)公傷假——因公受傷可請公傷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第十條請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條第一款規定辦理外,其余均以曠工論處。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內所能治愈,經醫師證明屬實者,可視其病況與在公司資歷及服務成績,報請總經理特準延長其病假,最多3個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別或意外事故經提出有力證件者,可請總經理特準延長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請假期內的薪水,依下列規定支給。
(一)請假未逾規定天數或經延長病事假者,其請假期間內薪水照發。
(二)請公假者薪水照發。
(三)公傷假工資依照勞動保險條例由保險機關支付,并由公司補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額。
第十二條從業人員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應附醫師的證明,公傷假應附勞保醫院或特約醫院的證明,副經理以上人員請假,以及申請特準處長病事假者,應呈請總經理核準,其余人員均由直屬核準,必要時可授權下級主管核準。凡未經請假或請假不準而未到者,以曠工論處。
第十三條曠工1天扣發當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天7小時比例以小時為單位扣發。
第十四條第九條一、二款規定請病、事假的日數,系自每一從業人員報到之日起屆滿1年計算。全年均未請病、事假者,每年給予1個月的不請假獎金,每請假1天,即扣發該項獎金1天,請病事假逾30天者,不發該項獎金。
第十五條本公司人員服務滿一年者,可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一)工作滿1年以上未滿3年者,每年7日。
(二)工作滿3年以上未滿5年者,每年10日。
(三)工作滿5年以上未滿10年者,每年14日。
(四)工作滿10年以上者,每滿1年加給1日,但休假總數不得超過30日。
第十六條特別休假,應在不妨礙工作的范圍內,由各部門就業務情況排定每人輪流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隨時令其銷假工作,等工作完畢公務較閑時,補足其應休假期。但如確因工作需要,至年終無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數,計發其與薪水相同的獎金。
…………
企業規章制度范本1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規范公司經濟合同的管理,防范與控制合同風險,有效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對外簽訂、履行的建立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各類合同、協議等,包括買賣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加工承攬合同、運輸合同、資產轉讓合同、倉儲合同、服務合同等。
公司各部門及下屬企業對外簽訂的各類經濟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 公司總經理負責公司銷售、采購合同及其他經濟合同的審批。
第四條 公司法律顧問室負責公司各類合同的管理工作,具體職責是:
(一) 負責除銷售、采購合同以外,其他各類合同的談判工作并根據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權簽訂合同。
(二) 負責制定銷售、采購合同統一文本。
(三) 負責對合同專用章、合同統一文本、法人授權委托書的發放和管理。
(四) 負責各部門提交的各類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審查。
(五) 負責經濟合同糾紛的處理。
(六) 負責經濟合同的檔案管理。
(七) 負責本制度的監督執行。
第二章 合同的簽訂
第五條 合同的主體
(一) 訂立合同的主體必須是公司,其他部門不得以部門名義擅自簽訂合同。
(二) 訂立合同前,應當針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資信能力、履約能力進行調查,不得與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組織簽訂合同,也不得與法人單位簽訂與該單位履約能力明顯不相符的經濟合同。
(三) 公司一般不與自然人簽訂經濟合同,確有必要簽訂經濟合同,應經公司總經理同意。
第六條 合同的形式
訂立合同,除即時交割(銀貨兩訖)的簡單小額經濟業務外,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補充協議、公文信件、數據電文(包括電報、傳真、電子郵件等),除情況緊急或條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書形式。
第三章 合同的內容規定
第七條 當事人的名稱、住所:
合同抬頭、落款、公章以及對方當事人提供的資信情況載明的當事人的名稱、住所應保持一致。
第八條 合同標的:
合同標的應具有唯一性、準確性,買賣合同應詳細約定規格、型號、商標、產地、等級等內容。服務合同應約定詳細的服務內容及要求。
對合同標的無法以文字描述的應將圖紙作為合同的附件。
第九條 數量條款:
合同應采用國家標準的計量單位,一般應約定標的物數量,常年經銷合同無法約定確切數量的應約定數量的確定方式(如電子郵件、傳真、送貨單、發票等)。
第十條 質量條款:
有國家標準,部門行業標準或企業標準的,應約定所采用標準的代號;ぎa品等可以用指標描述的產品應約定主要指標要求(標準已涵蓋的除外)。憑樣品支付的應約定樣品的產生方式及樣品存放地點。
第十一條 價款或報酬條款:
(一) 價款或者報酬應在合同中明確,采用折扣形式的應約定合同的實際價款。
(二) 價款的支付方式如轉帳支票、匯票(電匯、票匯)、信用證、現金等應予以明確。
(三) 價款或報酬的支付期限應約定確切日期或約定在一定條件成就后多少日內支付。
第十二條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一) 履行期限應具體明確定,無法約定具體時間的,應在合同中約定履行期間的方式。
(二) 合同履行地點應力爭作對本方有利的約定,如買賣合同一般約定交貨地點為本公司倉庫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約定具體地名的應明確至市轄區或縣一級。
(三) 買賣合同在合同中一般應約定交付的手續,即合同履行的標志,如運單、倉庫保管員簽單等。
第十三條 合同的擔保條款
合同中對方事人要求提供擔保或本方要求對方當事人提供擔保的,應經總經理批準、法律顧問室審核后結合具體情況根據《擔保法》的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四條 合同的解釋條款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應具有排它性的解釋,對可能引起歧義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專用詞語應在合同中進行解釋。
第十五條 保密條款
對技術類合同和其他涉及經營信息、技術信息的合同應約定保密承諾與違反保密承諾時的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合同聯系制度
履行期限1年以上的重大經濟合同應當約定合同雙方聯系制度。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
根據《合同法》作適當約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第十八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解決爭議的方式可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起訴,選擇仲裁的應明確約定仲裁機構的名稱,雙方對仲裁機構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可選擇第三地仲裁機構。
簽訂經濟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公司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合同糾紛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四章 簽訂合同的工作程序
第十九條 簽訂合同前,業務人員或公司指定的其他談判人員應按照本制度第五條對對方當事人的有關情況進行審查,并復印對方當事人的法人營業執照及其他行政許可證明留存。
第二十條 銷售、采購合同,由主辦業務人員與對方當事人商談后擬好合同條款,附合同會審表報總經理審批,由法律顧問室編寫合同編號并加蓋合同專用章,必要時,由總經理指定責任人員對合同進行合法性審查。
第二十一條 除銷售、采購合同以外的合同由總經理指定責任人員會同相關部門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商談,擬好合同條款,附合同會審表報總經理審批,由法律顧問室加蓋合同專用章。
第二十二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手續的合同,合同成立后由法律顧問室依法及時辦理。
第二十三條 合同正式簽訂后,合同文本除經辦人自行保管外,應當隨合同會審表交存公司法律顧問室一份備案。
第五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二十四條 在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客觀原因需要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須經雙方協商,重新達成書面協議,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本方收到對方當事人要求解除或變更的通知書后,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作出書面答復。
第二十五條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一)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 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對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 對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 對方遲延履行債務或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 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變更或解除經濟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包括書信、電報)。
第二十七條 變更或解除經濟合同的協議應按照合同簽訂程序報原審批人員批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應依法及時辦理。
第六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八條 公司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并隨時督促對方當事人及時履行其義務。
第二十九條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本公司的履行情況應及時做好記錄并經對方確認。履行銷售合同交付貨物時應由對方當事人簽署一式二份的收貨單,一份留存對方,一份交銷售部門備查。向對方當事人交付增值稅發票時應由對方當事人出具收條。履行采購合同付款時應由對方當事人出具收款收據或收條,公司原則上只開具限制性抬頭的轉賬支票,不允許以現金形式支付。
第三十條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經辦人員若發現并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時書面上報公司法律顧問室處理,并報總經理。
(一) 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二) 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三) 喪失商業信譽。
(四) 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 債權債務的定期確認和發生重大變動時的確認。
(一) 在常年合同特別是常年銷售、采購合同履行過程中,經辦人員應定期對帳,確認雙方債權債務。
(二) 在對方當事人發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項以及本公司或對方當事人的合同經辦人員發生變動時,應及時對帳,確認合同效力及雙方債權債務。
 。 第七章 經濟合同糾紛的調解、仲裁和訴訟
第三十二條 合同雙方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應首先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平等協商解決。
第三十三條 合同雙方在一定期限(一般為一個月)內無法就糾紛的處理達成一致意思或對方當事人無意協商解決的,經辦人員應及時書面報告部門經理和總經理,并擬定處理意見,報總經理決定。對方當事人涉嫌合同詐騙的,應立即報告公司法律顧問室和總經理。
第三十四條 公司決定采用訴訟或仲裁處理的合同糾紛,以及對方當事人起訴的,相關部門應及時將合同的簽訂、履行、糾紛的產生及協商情況整理成書面材料連同有關證據報公司法律顧問室。
第八章 合同的日常管理
第三十五條 本公司實行二級合同管理,公司法律顧問室全面負責公司的合同管理。銷售、采購部門的業務人員負責所在部門的合同管理。
第三十六條 公司的合同專用章專人管理,公司財務部負責保管。公司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也由專人管理,業務人員不得隨帶合同專用章或已蓋章的空白授權委托書、空白合同出差,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批準。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已簽訂的合同等遺失的,應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并登報聲明。
第三十七條 已簽訂的合同及送貨回單,增值稅發票收據以及業務往來傳真、信函、對帳單等資料,銷售、采購部門的業務人員應自行保管好。重要資料應將原件交公司法律顧問室隨合同保管。
第三十八條 合同經辦人員與本公司終止勞動關系前應把有關材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托書移交完畢,經公司法律顧問室和有關部門確認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合同經辦人員與本公司終止勞動關系或因其他原因發生變更的,公司法律顧問室應在情況發生后一周內書面告知各有關單位。
第九章 合同審批管理
第三十九條 下屬公司、企業對外簽訂的經濟合同,除按規定須上報公司審查批準者外,由公司、企業領導審批。
第四十條 下列合同由總經理或其授權人審批:
(一) 標的超過100萬元的。
(二) 預付定金或預付貨款超過10萬元的。
(三) 聯營、合資、合作合同。
(四) 重大涉外合同。
第四十一條 下列合同由董事長審批:
(一) 標的超過500萬元的。
(二) 投資100萬元以上的聯營、合資、合作、涉外合同。
第四十二條 合同標的超過公司資產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會審批。
第四十三條 法律顧問室負責對下列合同進行審查:
(一) 董事會、總經理委托審查的合同。
(二) 內容復雜、較難掌握,各企業要求提供法律幫助的'合同。
第四十四條 法律顧問室主要負責審查合同條款、內容的合法性、嚴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見供決策部門參考。經濟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一) 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當事人的意思表地是否真實、一致,權利、義務是否平等。訂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二) 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三) 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四) 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經濟合同還應當或可以呈報上級主管機關見證、批準,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或請公證處公證。
第四十五條 經濟合同的審批程序如下:
(一) 申報。各企業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權范圍內對外簽訂合同,應事先填寫“經濟合同簽約申報表”(一式二份),報本企業的領導審查批準。(凡先經領導口頭同意簽約的,簽約后需補辦手續)。需報總經理、董事長審批的,應由該企業領導簽署意見,隨同合同初稿及有關資料、附件等,一并上報。
(二) 審核。對送審的經濟合同,應按本《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由主管人或有關人認真審閱,必要時可進行調查研究,最后作出:批準、不批準。通知申報單位補報材料或進一步談判。(應提出談判的具體要求和注意事項)。
(三) 主管人在“申報表”上批寫意見后,“申報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報表”連同其他材料發還申報單位,由承辦人按批準的意見辦理。
上述審批程序,一般為1~2天。特殊情況,經批準或授權的可不受審批程序的約束。
第十章 經濟合同糾份的處理
第四十六條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生糾份的,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規和本《制度》規定妥善處理。
第四十七條 合同糾紛由簽約企業負責處理。涉及內部幾個企業的,可以協商或由公司確定一個企業為主負責修理。簽約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到底。
第四十八條 處理合同糾紛的原則是:
(一) 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法律沒規定的,以國家政策或合同條款為準。
(二) 以雙方協商解決為基本辦法。糾紛發生后,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友好協商,在既維護本企業合法權益,又不侵犯對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互諒互讓,達成協議,解決糾紛。
(三) 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原則,保障我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并盡量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我方損失。因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
(四) 各企業在處理糾紛時,應加強聯系,及時通氣,積極主動地做好應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諉、指責、埋怨,統一意見,統一行動,一致對外。
第四十九條 法律顧問室處理合同糾紛的范圍是:
(一) 董事會、總經理交辦的。
(二) 經各企業協商處理解決不了的。
(三) 其他應由法律顧問室處理的。
第五十條 提請處理合同糾紛的程序是:
(一) 承辦人填寫“對外經濟合同糾紛申報表(一式二分),按本《制度》的規定報批。
(二) 審批單位可依據情況,在1天內作出。由上報單位負責處理。由法律顧問室負責處理。
(三) 法律顧問室對經協商仍無法解決或認為有必要的合同糾紛,經主管領導同意,可提交上級主管機關、仲裁部門或人民法院依法處理。
第五十一條 合同糾紛的提出,加上由我方與對方當事人協商處理糾紛的時間,應在法律規定的時效內(一般為2年)進行,并必須考慮有申請仲裁或訴訟的足夠時間。
第五十二條 凡由法律顧問室處理的經濟合同糾紛,有關企業必須主動提供下列證據材料(原件或影印件):
(一) 經濟合同的文本(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以及與合同有關的附件、文書、電報、圖表等。
(二) 關貨、提貨、托運、驗收、發票等有關憑證。
(三) 貨款的承付、托收憑證,有關財務財目。
(四) 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鑒定報告。
(五) 有關違約的證據材料。
(六) 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第五十三條 對于經濟合同糾紛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簽訂書面協議,由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法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第五十四條 各企業對雙方已經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議書,上級主管機關或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書,在正式生效后,應復印若干份,分別送與該糾紛處理及履行有關的部門收執,各部門應由專人負責該文書執行的了解或履行。
對于對方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屆滿時沒有執行上述文書中有關規定的,承辦人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和法律顧問匯報。
第五十五條 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或判決書的,由法律顧問室配合各單位向人民法律申請執行。
第五十六條 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執行書之前,有關單位應認真檢查對方的執行情況,防止差錯。
執行中若達成和解協議的,應制作協議書并按協議書規定辦理。
第五十七條 合同糾紛處理或執行完畢的,應及時通知有關單位,并將有關資料匯總、歸檔,以備查考。
第十一章 考核與獎懲
第五十八條 公司全體職員應當嚴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訂立、履行合同,切實維護公司的整體利益。公司法律顧問室負責本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考核。
第五十九條 對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發現重大問題,積極采取補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經濟損失以及在經濟糾紛處理過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經濟損失的,予以獎勵。
第六十條 合同經辦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依法向責任人員追償損失:
(一) 未經授權批準或超越職權簽訂合同。
(二) 為他人提供合同專用章或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
(三) 應當簽訂書面合同而未簽訂書面合同。
第六十一條 合同經辦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酌情向有關人員追償損失:
(一) 因工作過失致使公司被詐騙。
(二) 公司履行合同未經對方當事人確認。
(三) 遺失重要證據。
(四) 發生糾紛后隱瞞不報或私自了結或報告避重就輕,從而貽誤時機的。
(五) 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遺失未及時報案和報告。
(六) 其他違反公司相關制度的。
第六十二條 公司職員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觸犯刑法,構成犯罪的,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二章 附則
第六十三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均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公司補充細則規定辦理。本制度的解釋、修訂和發放由本公司法律顧問室負責。
第六十四條 本制度從 年 月 日開始執行。
企業規章制度范本15
為加強公司的規范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綱。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為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五、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六、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制度,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并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七、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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