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互聯網域名管理最新規定
近日,工信部出臺了互聯網域名管理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新規就域名注冊服務機構管理,域名注冊、解析作出了詳細的指導意見。
針對域名注冊服務機構,必須是境內公司,域名根服務器必須設置在境內,且公司法人、主要股東、主要管理人員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意見稿指出,域名注冊服務機構原則上由工信部審批,但審批權限下放至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通管局。同時,域名根服務器運行機構、域名注冊管理機構和域名注冊服務機構的許可有效期為5年。在管理責任上,工信部以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新增“負責域名體系的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和“依法保護用戶個人信息和合法權益”的職責。強化域名安全以及用戶的個人信息安全保護。
針對域名注冊者,新規明確要求實行實名制注冊,同時域名注冊管理機構和域名注冊服務機構應當對域名注冊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核驗。
針對目前部分媒體誤讀第三十七條,該條款要求在境內進行網絡接入的域名應當由境內域名注冊服務機構提供服務。在境內進行網絡接入、但不屬于境內域名注冊服務機構管理的域名,互聯網接入服務提供者不得為其提供網絡接入服務。E動網CEO陳明華向記者表示“域名新政僅限.CN和.中國兩類國內頂級域名,國際頂級域名.COM .NET只需要按信產部要求備案即可正常使用境內互聯網接入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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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互聯網的一舉一動都可能引起全球的軒然大波,2月28日,中國工信部在官網上公布《互聯網域名管理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并正式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境外媒體紛紛報道,我也接到了幾個采訪,大家疑問的焦點主要在于:是不是不管境內外企業誰想在中國提供服務都必須在境內注冊域名?是不是以后只有在中國注冊的域名才能在中國境內瀏覽?其疑慮主要來自草案37條:“在境內進行網絡接入的域名應當由境內域名注冊服務機構提供服務,并由境內域名注冊管理機構運行管理。在境內進行網絡接入,但不屬于境內域名注冊服務機構管理的域名,互聯網接入服務提供者不得為其提供網絡接入服務。”
對于草案37條具體的影響,我給出了個人的預測:1.不會影響全球網站的瀏覽;2.不會影響全球網站的基本服務;3.會影響在中國境內架設服務器的經營性網站,尤其是對于全球統一域名,而又在中國架設服務器的網站,需要一些變通方式。對于中國境內有獨立域名的網站,影響較小。
新的法規不需要過度解讀,我堅信中國互聯網大方向不會出現重大調整,也不會有大影響。比如域名層面,境外網站的正常瀏覽問題,肯定不會受到直接影響,域名體系肯定要保障全球性的互通,否則互聯網必然會巴爾干化。這個趨勢一旦變成現實,這不僅僅對美國,對于中國來說,也同樣是最大的受損者。只是按照目前的措辭,要在國內進行商業運行的大型經營性網站,會納入管理體系,受到一定的影響。而占絕大多數的一般企業官方網站、個人網站和小型網站應該不會受影響。我相信,中國互聯網管理整體依然會保持開放。互聯網作為中國整個社會和經濟發展和創新的驅動力和催化劑,進一步保持開放是保障活力的生命線。任何走向封閉的努力,都最終是自損和自傷。
3月30日,《紐約時報》中文網一篇文章的核心觀點說:“如果這一規定適用于所有的網站,它將產生重大的影響,其效果是將中國從全球互聯網中分割出去。通過給網站建立一個國內的注冊系統,該規定會建立一種審查制度,只有那些專門在中國政府注冊了的網站才能夠在境內訪問。”
相比之下,美聯社的文章明顯客觀一些,文章最后引述了我的觀點:相信中國會尋求加強互聯網的控制,但是肯定不會將中國與世界隔絕開來。任何試圖將中國互聯網封閉起來的努力,“都會讓中國受到與美國同等的損害”。整體比較平衡。
3月30日,工信部通過中新社回答了這個一下子引爆全球的問題。工信部表示,媒體對個別條款存在誤解。該辦法與全球域名管理體系沒有根本性沖突,相關條款重點要求在境內接入的網站應使用境內注冊的域名,不涉及在境外接入的網站,不影響用戶訪問相關網絡內容,不影響外國企業在華正常開展業務。
官方的解釋暫時平息了外界的過度擔憂。但是,這個事件反映的問題卻是多層次的:美國媒體對于中國互聯網治理的一貫偏頗的曲解和過度反應;境外企業對于中國互聯網與全球互聯網互聯互通的過度擔憂;還有國內政策制定過程與各利益相關方的溝通與協商的欠缺;與國內外媒體缺乏事先或者事中及時、充分的溝通機制。
造成這些問題的根源在于,美國需要真正“讀懂中國”,中國也需要真正“讀懂美國”。或者更大一點,是世界需要真正“讀懂中國”,中國也需要真正“讀懂世界”。
因為各種錯綜復雜的因素,中美之間對于網絡治理的觀念和實踐有著極大的不同。雖然,這里面存在著雙方不可調和的競爭和利益沖突,但是大多數依然屬于溝通造成的問題。隨著互聯網的全球化和社會化,網絡治理的內涵和外延已經大大拓展,中美之間的分歧也是琳瑯滿目。但是,要歸結為最簡單的一點,最典型的就是網絡主權之爭。
“網絡主權”觀念是中國網絡治理政策和思想的最關鍵內核,卻與美國政府倡導的`“網絡自由”觀念差異很大。觀念之間的沖突往往是各說各話,雞同鴨講,可能永遠誤解。但是,中美兩國真正回歸到彼此的網絡治理實踐中來,可能分歧并沒有如此嚴重。
比如,網絡主權的概念,實際上不是簡單的理論或者理念問題,而是客觀存在的事實。拋棄網絡主權,全球網絡治理是不可想象的,誰來建設基礎設施,誰來打擊網絡犯罪,誰來組織國際合作網絡反恐等等,這都只有代表主權的政府力量才可能勝任,這也是政府合法性的基礎,也是基本職責。完全否認網絡主權,必然走入虛無主義。但是,網絡主權也絕不等同于傳統的國家主權。傳統國家主權的精神和原則依然適用于網絡空間,但是,其內涵和實踐卻完全不同于基于地理疆域概念的傳統主權。站在超脫的立場看,網絡主權的實質可能既不像美國政府倡導的那樣可以完全漠視或者淡化,也不像國內有些人強調的那樣實在和清晰。最恰當和理性的認識應該是,網絡主權就像我們所謂的網絡社會一樣,是既成事實,也是客觀存在。但是,都屬于新生事物,還在快速發展和演變,遠遠沒有定型,更沒有成熟到清晰明了的程度。所以,中美還不如雙方坐下來,把網絡主權相關的可以界定的,以及可以達成最大公約數的部分,先建設性地應對共同的挑戰:比如如何跨國協作,有效控制越來越泛濫的各種網絡犯罪;如何通過網絡空間的聯合機制,有效阻止網絡恐怖主義的不斷蔓延;不能快速達成全球網絡治理的統一規則,也可以聯手建立一些國際層面高效率的溝通和協調機制,避免各種不必要的誤解和誤判……
雖然對這次的域名新規不必過度解讀,但不管如何,我們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需要正視。在網絡相關政府和法規制定過程中,應該盡可能早地讓各利益相關方參與其中。目前草案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但在草案的起草階段,就應該形成開放式的工作機制。畢竟,域名系統是互聯網的“命根子”,是整個全球互聯網最核心的基礎設施,是全球互聯互通得以真正形成的最重要的基石,是圍繞全球網絡治理各國之間得以建立協作機制的最關鍵的“公共物品”。涉及如此重要、外部性又如此突出的領域的制度修改,在一開始就最大程度包容各方面的利益訴求和意見建議,尤其是包括外企和國際組織在內的力量,是最終有效達成目標的關鍵所在。而且,草案37條仍有改進的空間,一方面關于一些概念和措辭的界定比較模糊,存在被誤讀的空間;另一方面,對于這個條款的實施細節應該更明確,以打消境外企業過度的擔憂。目前《辦法》還在征集意見階段。如果能夠更加務實完善,少些多余的驚嚇,不是更好?尤其是,我們互聯網法規和制度的內在精神必須符合互聯網精神和全球互聯網規則。比如,極端地講,如果各個國家都是以域名本地化注冊為基礎,那么一個像谷歌、Facebook或者騰訊、阿里巴巴這樣全球化的互聯網企業,總不能每一個國家都需要注冊一個新域名,200多個國家就得在各自國家注冊200多個域名吧?網絡安全的切實保障,網絡治理的切實可管可控,這是根本目的,切不可本末倒置。
而對于美國媒體和企業來說,對于中國互聯網管理的過度擔憂是不必要的。動不動就一驚一乍是不正常的,專門為了制造新聞噱頭而報道,也違背新聞最基本的客觀性。這方面,與其說是講道理,不如說是講利益。利益是根本的基石,是評判和分析的前提。中國是全球互聯網的最大受益者之一,無論過去還是將來,更深入融入全球化,更好維護互聯網的互聯互通,都是中國利益的最好體現。
域名新規事件算是及時平息,但是呈現的各種矛盾和問題卻將長期存在,我們更應該仔細重溫這個事件的前因后果、各種國有問題和內在因素。那么,下一次事件或許雖然不可避免,但是我們可以更加積極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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