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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會規章制度

時間:2024-05-24 17:46:38 規章制度 我要投稿

協會規章制度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協會規章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協會規章制度

協會規章制度1

  第一章總則

  青年志愿者協會本著“無私奉獻、友愛互助、共同進步”的口號,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從社會道德風尚,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諧社會的需要的提前下規劃、協調、指導、組織我院青年志愿者開展活動,培養我院青年的公民意識奉獻精神和服務能力,促進青年的健康成長為社會和全校師生提供志愿服務,改善學校風氣和人際關系,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推動我院志愿服務精神的傳播,為我們學院的建設做貢獻。

  青年志愿者協會是一個心靈的集體,參與到這個集體中來的人大都是為了一個夢,大都是捧著一顆無私的心而來的,他們無私的、不計報酬的行動著、奉獻著,但是我們青協有責任,有義務讓他們感覺。他們是快樂的、幸福的,他們的付出是值得的,他們是有所得的。一種精神,情感上的所得,我們應該讓他們感覺到夢想離他們很近,近代觸手可及,至少應該讓他們感覺到夢想的存在。如此,青協才會充滿活力,才能感召更多的人,所以營造好協會內外互助、友愛的氛圍非常重要!

  無規矩不成方圓,為了規范和完善青年志愿者協會的工作,加強對我們學院青年志愿者協會的管理,特定此章程。

  第二章青協成員的`權利與義務

  1、成員必須履行的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

  (2)、遵守青協章程,執行青協決議;

  (3)、積極參與青協組織的各項活動,努力完成青協委托的工作,維護青協榮譽;

  (4)、各青協成員除履行成員義務外,必須做到作風正派,努力學習,熱心為同學服務。

  2、成員必須享有的權利

  (1)、在青協各級組織中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對青協一切工作和決議,有質詢、討論、建議和批評的權利;

  (3)、有參加青協組織的各項活動的權利。

  第三章職能概述

  本協會的職能:改善學校風氣和人際關系,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配合學院領導展開工作;規劃、協調、指導、組織我院青年志愿者開展活動,培養我院青年的公民意識奉獻精神和服務能力,促進青年的健康成長;建立和鞏固我院青年志愿者的服務基地:推進社區援助服務,為社會發展,社區發展、建設,扶貧開發以及大型公益活動提供志愿服務;培訓青年志愿者并加強與其他社團的交流、合作。

  第四章管理制度

  1、例會制度

  部門會議每月至少召開一次,主要檢查近期工作開展情況是否存在問題并商討解決對策,傳達主席團會議及部長會議精神,并研究工作的具體開展方案。

  會議注意事項:

  (1)與會人員須提早5分鐘到場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或早退。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會議,須提前向青協會長請假,事后請假視為缺席。

  (2)會議期間,應保持紀律肅靜將手機關機或調成振動,不得接聽手機,討論非會議內容。

  (3)與會人員必須穿帶整齊,不允許穿背心,拖鞋。

  (4)與會人員應帶好紙筆并做好會議記錄。

  (5)與會人員在例會中可自由發言,充分闡述自己觀點,但對決議務必堅決執行,不得擅自更改。

  (6)、例會結束后應將關好電燈、風扇,鎖好門窗,將桌椅擺放整齊,保持周圍環境整潔后離開。

  (7)、例會考勤情況作為評優憑證。

  2、項目管理制度:

  (1)提案:每一個成員都可以提出各種各樣的活動計劃

  (2)例會討論:經例會詳細討論,通過的方可實行

  (3)實施:由提案者作為項目組組長,由提案者所在組人員為成員,組成項目組。組長負責活動的計劃,實施和總結,并有權協調各相關事項。

  3、檔案管理制度

  管理院青協門檔案分為電子檔和手寫資料,由副部長專門管理,對成員的大小文件進行真實的記錄和細心的的保管,對成員考核資料做到公平、公正、客觀的記錄,嚴禁對書面檔案隨意涂抹破壞,違者獎按照章程內的相關規定進行嚴厲處理。

  第五章辦公室成員任命、考核、評判制度

  1、任命制度

  (1)、為讓學生會保持活力,每年對新生舉行納新活動,納新時,由會長、副會長負責各部納新的具體事宜。

  (2)、在學生會換屆前部長必須對本部接班人進行重點培養,在換界時,把本部所有工作資料交與新任部長。

  (3)、如有成員提前退出學生會,必須打申請報告,說明理由。對擅自離職的成員,學生會將在征求系里意見的基礎上,參照有關規定給予批評教育,內部通報批評,取消其評優資格,撤消等處分。

  2、干事考核制度

  (一)考核目的

  為加強和健全部門組織的自身建設,提升部門干事的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加強對干事的考核與監督,為后備干部培養提供依據,本會制定并實施干事考核制度.

  (二)考核內容

  干事考核分半學期與學期考核兩部分。半學期考核主要包括干事例會出勤、活動情況、工作效率、貢獻率等;學期考核在半學期考核的基礎上進行,考核結果計入成員檔案。

  1、工作態度:例會出勤、活動及工作參與度、對工作重視和負責狀況、執行任務積極性、遵守校紀校規及協會各項制度情況等。

  2、工作能力:工作績效、任務完成及時性、處理問題和解決困難的能力、團隊協作能力及同事人際關系狀況、發現問題或提出問題意見及建議等。

  3、學習成績:干事必須在工作之外的時間,努力學習,不可出現掛科的情況。

  (三)考核獎罰

  1、本考核制度作為年終評優秀校學生會干部的依據。

  2、本考核制度作為后備干部培養的依據。

  3、根據評分的高低,評出優秀成員及不合格的成員。60以上為合格、70分以上為良、85分以上為優秀。

  (4)、評優評分標準

  1、總分=基礎分+加分-扣分

  2、基礎分為70分。

  3、評分標準如下:

  分類

  考核內容

  考核要求

  主要考核成員

  團結精神和協助意識

  成員之間存在矛盾、全局工作中配合不力的、查實1次扣5~6分。

  會長、副會長

  自覺保護學生會干部良好形象

  1、在工作、生活中言行舉止失當、有損形象的,查實1次扣1~2分。

  2、自覺保護學生會工作環境整潔,隨意在青協亂丟垃圾,查實1次扣1~2分。

  3、違返院規章制度的,查實一次扣3~6分。

  會長、副會長

  集體觀念強

  1、無故缺席學生會的集體活動(包括會議)1次扣1分。

  會長、副會長

  積極參與公益性活動

  個人年度參加無償獻血并持有獻血證的,加1分;參加其他公益性活動每項加1分。

  會長、副會長

  愛護集體財產

  1、部門固定資產認為損壞的,查實損壞責任人,1次扣1分。

  會長、副會長

  加強部門管理

  1、會長履行“傳幫帶”職責不到位扣3分。

  2、沒盡責盡力幫助干事發揮主動性、自覺加強鍛煉不到位扣3~5分。

  3、部門內若有徇私舞弊,賄賂相受的,查實1次扣3~6分。

  會長、副會長

  工作態度

  1、按優、良、中、較差、差五個檔次打分情況折算為分數。

  會長、副會長

  工作業績的評估

  按優、良、中、較差、差五個檔次打分情況折算為分數。

  會長、副會長

  自覺加強自身專業的學習

  一門補考扣1分(按學期累計)。

  會長、副會長

  各類賽事

  1.獲國家級獎項的,一次加5分。

  2.獲省級獎項的,一次加3分。

  3.獲院級獎項的,一次加1.5分。

  4.獲系級獎項的,一次加0.5分。

  會長、副會長

  通過計算機二級、三級、cet—4、6、8級

  1、過cet—4加0.5分,cet—6加1分,et—8加2分。

  2、通過計算機二級加1分,通過計算機三級加1.5分。

  會長、副會長

  遵守工作紀律

  1、無故遲到部門例會1次扣1分,無故缺席部門例會1次扣2分,累計3次內部通報批評一次,無故遲到超過4次或無故缺席3次者取消在任職務。

  2、自覺遵守會議紀律,不得在開會時笑鬧,會議期間獎手機調成振動或者關掉鈴聲,與會者不得穿背心和拖鞋,違者1次扣1分,被點名批評者扣2分。

  會長、副會長

  按時優質完成工作任務

  沒按時上交工作計劃表或上交不符合標準的,酌情扣分。

  會長、副會長

  工作積極性

  視提出的意見和建議的可行性、建設性。酌情加分。

  會長、副會長

  個人榮譽稱號

  院頒發的榮譽稱號加1分,系、團頒發的榮譽稱號加0.5分。(累計加分不得超過4分)

  學生處

  (5)、獎勵分評分原則

  ①、單個活動加分不重復原則:即一個活動參與者只能加一次分。

  ②、學生會職務分原則:一般情況如下

  職務

  部長

  副部長

  干事

  優

  良

  及格

  職務分

  6

  5

  4

  3

  2

  (如果擔當該職務的人員表現優秀,可在原職務分上多加0.5分。如果擔當該職務的人員表現不佳,可以在原職務分上扣1分。)

  3、干事考評細則

  (1)、部門干事考評參照部長考核制度由部長、副部執行。

  (2)、干事必須按要求完成部長、副部的任務,未按時、認真完成每人每次扣1分。

  (3)、干事在考評前對自己做自我評價。

  (4)、干事工作態度得到廣泛認可,期末時候給予加1分。

  (5)、干事工作中若提出具有創新性和建設性的,1次給予加1分。

  第六章副部考核制度

  1、考核目的

  為了加強部門領導隊伍建設及管理,對部門干部的管理有章可循、有章必依,增強干部的工作積極性,切實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協會的工作順利有序開展,特制定部門干部的考核制度。

  2、考核內容

  會議

  (1)副部長應按時參加各種會議及活動,不得無故缺席、遲到

  或早退,特殊情況須提前向部長提出書面假,批準后方可請假。

  (2)遵守會場紀律,自覺關閉通訊設備。

  (3)會上積極發言討論,不嘩眾取寵。

  (4)認真做好會議記錄,會議記錄必須內容準確、詳細、書寫工整清楚,以便會后更好的開展工作。

  匯報及傳達

  (1)副部長必須在學期開始前根據本部的實際情況制定出可行的工作

  計劃。

  (2)每月月末,副部長應有書面工作總結,并及時上交部長。

  (3)副部長就部內的意見或建議,客觀真實地反饋給部長,直接對部長負責。

  (4)部長會議后,副部長應及時準確地傳達部長聽取的會議精神。

  工作態度和執行

  (1)有集體責任感和榮譽感,把部門利益放在首位。

  (2)按時按質完成所布置的任務。

  (3)嚴格規范個人的言行,工作積極進取,表現良好不損部門形象。

  (4)認真落實貫徹學院相關政策、方針、及部門的工作計劃。

  學習及自身影響

  (1)在部門中起模范帶頭作用,做好本部門干事的思想工作。

  (2)積極參與、出席各項部門系列活動,并當好部門領導者的角色。

  (3)在每半學期、一整學期工作中,對部門的貢獻率。

  3、考核方法

  (1)部門采取半學期和期末整體考察的方式進行考核評比。

  (2)由部長進行考核。

  (3)考核結果將公布于全體成員,并記入成員人事檔案,作為評優依據。每學期根據考核情況評出優秀干部若干名,并匯報到團委學生會。

  4、激勵與懲處

  (1)每半學期考核結果將作為評選每學期優秀部長以及晉升的主要依據;

  (2)將部門優秀部長登記材料記入副部長人事檔案,作為學院考核和評優評獎依據;

  (3)對于考核不合格的副部長,視情況予以內部批評、降職或者辭退;

  (4)在職期間,嚴重損害部門形象及利益者,直接與以辭退,并報給團委學生會。

  第七章總結

  一個部門的部門制度的完善與否,實施的力度的強弱,直接影響著部門的發展,只有認真貫徹好部門制度,認真遵守部門制度,才能培養出優秀的干事,優秀的干部,讓優秀成為青協的一種習慣。

協會規章制度2

  一、入會要求

  1、個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核批準統一發放會員證,持證參加。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讀書會的'規章制度;遵守讀書會章程,服從讀書會的管理和安排,執行讀書會的各項協議和決定;

  3、按時并積極參加讀書會的各項活動;

  4、活動中積極協助活動的組織者和工作人員開展活動,自覺維護讀書會的形象和聲譽,愛護讀書場所公共設施。

  5、愛護書籍,自覺維護公共衛生。

  二、活動時間、地點

  時間:每周二晚19:0021:00

  地點:新泰綠城玉蘭花園服務中心一樓圖書閱覽室

  讀書會活動不限于每周二晚舉行,鼓勵成員有一定程度的延伸活動;鼓勵成員以其他形式在其他地點進行活動,有興趣的成員做好準備后可以提出增加讀書會活動的申請,參加人員以自愿為原則。

  5、協會規章制度

  本協會在社團管理上一貫堅持自由。靈活。有序的原則。尊重會員的意見,對會員負責。但為了便于協會的統一管理,以及保證協會工作的正常進行,特制定本協會規章制度,如下:

  第一條

  本協會每學年招收一次新會員,凡我校學生,品行端正,守信用,承認本協會章程,且對機械創新方向有一定愛好的學生,經本人申請,填寫入會情況調查表,經審核面試可加入本協會。

  第二條

  會員享有如下權利:

  1、會員可隨時向協會提出合理的要求和意見。

  (1)會員有權向協會負責人提出質疑。

  (2)會員有權提出不同意見和拒絕協會不合理要求。

  (3)會員可以提出合理的活動方案。

  2、會員在本協會活動中具有優先參與權。

  3、會員有權維護自己的利益,協會的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無故剝奪會員權利。

  4、有權使用協會創新資源;

  5、優先成為各類比賽參賽對象;

  6、會員在學校正常工作時間,可隨時向協會指導老師咨詢相關問題。

  第三條

  會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1、積極參加并支持協會的各項活動。

  2、維護協會榮譽,團結會員。

  3、會員必須遵守協會各項規章制度,維護協會各項利益。

  4、會員必須遵守協會紀律,參與活動及時,有事均要請假,在活動期間不準有無故遲到、早退或擾亂活動的行為。

  5、每位會員都應有創設良好實驗環境,愛護儀器設備和保持實驗室整潔的義務。

  6、每位會員應積極參加全國學生機械創新設計比賽、挑戰杯、繪圖賽和學校組織的各類學術科技競賽;

  7、老會員應給予新會員在學習、經驗上的力助,同時對新會員進行實踐輔導,使他們能夠迅速成長;

  第四條

  會員必須遵守以下紀律

  1、遵守國家法律和學校紀律。

  2、注意自身言行舉止,衣著整潔,禮貌待人。

  3、每次學習培訓中不得遲到早退,在學習中必須尊重老師,不得無故缺席。

  4、服從協會各項活動安排。

  第五條

  會籍終止:

  1、凡自愿退會者辦理退會手續即可。

  2、嚴重違紀律者經協會決議取消會員資格。

  3、凡是三下學期確定考研的學生自動退會,管理層成員可申請加入理事會。

  4、特殊情況,經研究予以開除。

  6、協會規章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禮儀協會以塑造學院學生健康形象為宗旨,以提高學院學生綜合素質為目的,向學校展示風采。

  第二條禮儀協會隸屬于旅游專業部。

  第二章工作要求

  第三條禮儀協會承擔學院下達的禮儀接待工作。代表學院學生形象,參加型活動的公關和接待工作。

  第四條旅游部定期指導禮儀協會進行培訓,培訓由專業指導老師講授。第五條禮儀協會成員要求有良好的精神面貌,較好的`素質文化,儀表舉止禮貌文明,坐立行走體態端正,時刻謹記自己代表學生形象。

  第六條禮儀協會成員要有強烈的責任心,積極主動的工作熱情,和正確的工作態度(工作時,不許遲到,早退。工作時必須認真負責,不得打鬧,嬉戲。不得把個人的情緒帶到工作中影響到工作的進度)。凡有活動,分配到的工作者無論何種原因均不得推卸工作,(上課,病假除外),如臨時有特殊情況者,必須找人代替自己的工作崗位。

  第七條禮儀協會成員要求在活動開始前三十分鐘,完成著裝和化妝,各自就位。

  第八條每次禮儀活動必須化妝,妝容要求適中即可,不必太濃。著裝需按照要求一般必須穿高跟鞋。其他首飾等裝飾品的佩戴需符合要求,在體現整齊劃一的基礎上,展現個人風采。

  第九條禮儀協會代表學生形象,個人如在校外接到工作,均以個人名義參與,不得以學院禮儀協會名義參與;參與校外活動的隊員必須在國家允許的各項規章制度下開展工作并對自身安全負責。

  第十條工作精神

  1、團結合作:強調團隊精神,協同合作。要求隊員行動整齊劃一,即服裝整齊,行動統一,活動準時。

  2、務實創新:積極作好本職工作,并在此基礎上根據禮儀協會特點進行自我完善,作為學院一亮點并不斷創新。

  3、精品概念:每一次活動即是一次演出,每一個隊員都是主角,每一個崗位都是第一線,必須認真對待。

  第十一條禮儀協會物資包括:禮儀服,公用化妝品。此物資由旅游部統一管理,物資放于旅游部辦公室,注意物品特別是服裝的防潮,防蛀。物資將來如有添加,管理制度同前。

  第十二條其他部門借用禮儀協會物品,必須出示借條;借條必須包含所借物品,歸還日期,及其主管部門的公章。

  第十三條禮儀協會成員參加活動使用服裝必須經由禮儀協會隊長同意,方可取用。活動結束后,必須在三天內,清洗后歸還。若出現物品損壞、遺失現象則應按情節性質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并做出相應的賠償。

  第三章禮儀協會獎懲制度

  第十四條禮儀協會隊員根據工作情況加相應的個人量化分(10分制。態度3分、表現4分、儀表3分)。由負責人負責工作情況登記,每學期末統一交到旅游部負責人處。

  第十五條對于活動不積極者,或無故缺席工作任務兩次或以上者,經其他隊員或隊長映,由旅游部審查確實后予以解聘。

  第十六條按照出勤和工作的情況,每個學期根據綜合情況評出“年度最佳禮儀小姐”,并予以一定的獎勵,在例會上予以公報和頒獎。

協會規章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xx市律師行業管理行為,促進xx市律師行業的發展,發揮xx市律師協會作用,保障會員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章程》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xx市律師協會(以下簡稱"律師協會")是依法設立的社會團體法人,是律師的自律性組織,依法實施行業自律管理。

  第三條律師協會的宗旨是:團結和教育會員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尊嚴,忠實于律師事業,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提高會員的執業素質;加強行業自律,促進律師事業的健康發展,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促進社會的文明和進步而奮斗。

  第四條律師協會接受xx市司法局的監督、指導。

  律師協會為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的團體會員,接受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的指導。

  第二章律師協會職責

  第五條律師協會履行下列職責:

  (一)支持會員依法執業,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二)制定并監督實施律師執業規范;

  (三)負責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教育、檢查和監督;

  (四)指導律師事務所的規范化管理工作;

  (五)鼓勵和支持會員參政、議政;

  (六)總結、交流律師工作經驗,提高會員的執業水準;

  (七)組織律師業務培訓;

  (八)宣傳律師工作,出版律師刊物;

  (九)制定并實施對會員的獎懲辦法;

  (十)處理對會員的投訴;

  (十一)調解會員在執業活動中發生的糾紛;

  (十二)對違法違紀行為進行調查取證,作出行業處分和向xx市司法局提出行政處罰建議;

  (十三)組織會員開展對外交流;

  (十四)為會員提供福利和其他保障;

  (十五)參與立法活動,向有關部門提出法制建設及律師制度建設的建議;

  (十六)協調與相關司法、執法和行政機關的關系;

  (十七)設立本市區(縣)律師工作委員會,并領導和支持其工作;

  (十八)負責對個人會員考核管理,協助和配合司法行政機關對團體會員進行考核管理;

  (十九)組織管理申請律師執業人員的實習活動,對申請律師執業人員進行考核和管理;

  (二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二十一)xx市司法局及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委托行使的其他職責。

  第三章會員

  第六條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規定,在xx市司法局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的律師,為律師協會的個人會員。在xx市司法局依法取得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的律師事務所,為律師協會的團體會員。

  通過律師協會團體會員申請律師執業的實習人員,為律師協會的預備會員,接受律師協會的管理。

  公司律師、公職律師、經批準設立的外國律師事務所駐滬代表機構及代表,以及經批準設立的港、澳及其他地區律師事務所駐滬代表機構及代表,受邀可以成為律師協會的特邀會員。

  第七條個人會員的權利:

  (一)在律師協會享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向律師協會提出維護律師執業合法權益的要求;

  (三)通過律師協會向有關部門提出立法、司法和行政執法的意見和建議;

  (四)參加律師協會組織的學習、研究和經驗交流活動;

  (五)享受律師協會提供的福利和其他保障;

  (六)使用律師協會的圖書、資料、網絡、信息、設施等;

  (七)對律師協會的工作提出批評、建議和質詢;

  (八)法律、法規及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八條個人會員的義務:

  (一)遵守律師協會章程,執行律師協會決議,接受律師協會的指導、監督、考核和管理,并辦理年度考核手續;

  (二)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遵守律師行業規范和準則;

  (三)交納會費;

  (四)參加律師協會組織的職業培訓;

  (五)參加法律援助活動;

  (六)自覺維護律師職業榮譽、行業聲譽,維護會員間的團結;

  (七)完成律師協會委托的'其他工作;

  (八)法律、法規及章程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九條團體會員享有第七條第(二)項至第(八)項的權利,并享有對本律師事務所的律師進行考核的權利。

  第十條團體會員的義務:

  (一)傳達、學習和執行律師協會的各項決議;

  (二)教育律師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三)組織律師參加律師協會的各項活動;

  (四)制定、實施律師事務所內部的規章制度;

  (五)為律師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提供必要條件;

  (六)參加律師執業責任保險;

  (七)接受所在區(縣)司法行政機關的年度考核;

  (八)承擔第八條規定的義務。

  第十一條預備會員、特邀會員的權利義務,由理事會另行規定。

  第四章律師代表大會

  第十二條律師代表大會是律師協會的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一)制定、修改律師協會章程,監督律師協會章程的實施;

  (二)制定、修改由律師代表大會通過的行業規則并監督其實施;

  (三)審議批準理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準監事會的報告;

  (五)選舉、罷免理事、監事;

  (六)討論決定律師協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七)審議批準會費收繳方案;

  (八)審議批準會費預、決算方案;

  (九)向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提出修改其章程及其他重大事項的建議;

  (十)審議法律、法規和章程規定的由律師代表大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三條律師代表大會分為年會和臨時會議。年會每年舉行一次,并應于每年四月底之前舉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月內舉行臨時代表大會:

  (一)理事會認為有必要時;

  (二)十分之一以上代表書面提議時。

  二分之一以上應出席會議代表出席,方可召開代表大會,但是代表大會修改章程的,應當有三分之二以上應出席會議代表出席,方可召開代表大會。

  代表行使表決權,每一名代表享有一票表決權。代表大會作出決議,經出席會議代表的二分之一以上通過。代表大會作出制定或修改章程的決議,須經出席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選舉和罷免理事、監事的辦法由代表大會另行規定。

  第十四條律師代表大會由理事會負責召集,由會長主持或由會長指定的副會長主持。律師協會舉行律師代表大會,應當將會議審議的事項提前通知各代表。

  第十五條律師代表大會代表從個人會員中選舉或推舉產生。

  根據需要,律師協會可以推舉特邀代表參加律師代表大會。特邀代表的權利義務和推舉辦法由律師協會理事會另行制定。

  律師代表大會代表實行常任制,每四年換屆一次。

  第十六條代表應當出席律師代表大會,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并行使下列職權:

  (一)在代表大會上行使審議權、表決權、提案權、提議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定期聯系會員,反映會員呼聲,維護會員權益;

  (三)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十七條律師代表團是各選區律師代表出席律師代表大會的組織形式;是各選區律師代表在大會閉會期間行使代表權利,履行代表職責,參與律師行業自律管理的組織形式。律師代表團根據律師協會有關工作規則開展活動。

  第五章理事會

  第十八條律師協會理事會是律師代表大會的常設機構,對律師代表大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律師代表大會,并向大會報告工作;

  (二)決定召開臨時代表大會;

  (三)執行律師代表大會的決議;

  (四)討論律師協會年度工作總結及決定新一年的工作要點;

  (五)審查會費收支情況,制定會費使用的年度預、決算方案,制訂會費使用規則;

  (六)選舉會長和副會長,推舉名譽會長,推舉全國律師代表大會代表及理事候選人;

  (七)決定律師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或推選辦法,確定參加律師代表大會的特邀代表的資格、推選辦法、權利和義務;

  (八)決定設置律師協會專門委員會、區(縣)律師工作委員會;

  (九)決定區(縣)律師工作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委員人選;

  (十)聘任秘書長,經秘書長提名通過副秘書長人選;

  (十一)決定對會員的表彰獎勵辦法或處分辦法;

  (十二)討論決定其他屬于重大事項的事宜。

  第十九條律師協會理事由律師代表大會從代表中選舉產生。

  理事任期四年,連續任職不超過兩屆。

  第二十條理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律師協會章程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義務,維護律師協會利益,接受代表對其履行職責的合理督促和建議。

  理事未能履行職責的,經理事會或監事會提議,由律師代表大會決定罷免。

  第二十一條理事會會議每三個月至少舉行一次。

  第二十二條理事會由會長召集和主持。會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會長指定的副會長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三條理事會應當聽取監事會對理事會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自覺接受監事會的監督。

  第二十四條會長、副會長由理事會從理事中選舉產生,會長任期為一屆,不連選連任。

  第六章會長與會長會議

  第二十五條會長為律師協會的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律師代表大會;

  (二)召集和主持理事會;

  (三)督促和檢查理事會決議的執行;

  (四)簽署律師協會重要文件;

  (五)行使理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副會長協助會長開展工作。

  第二十六條律師協會實行會長會議制度,會長會議由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組成。會長會議是律師協會日常事務決策機構,對律師代表大會和理事會負責。

  會長會議行使下列職權:

  (一)督促、落實理事會部署的工作;

  (二)決定律師協會日常事務工作;

  (三)批準設置執行機構的工作部門;

  (四)決定各專門委員會組成成員名單,聽取各專門委員會的工作匯報;

  (五)決定設置各業務研究委員會,并決定各業務研究委員會組成成員名單,聽取各業務研究委員會的工作匯報。

  第二十七條會長會議每個月至少舉行一次會議。

  第二十八條會長會議由會長召集并主持,會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會長指定的副會長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九條律師協會會長、副會長、理事名單應報xx市司法局和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備案。

  第七章監事會

  第三十條律師協會設立監事會。監事會對律師代表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并在以下范圍內履行監督職責:

  (一)監督理事會及秘書處執行代表大會決議的情況;

  (二)監督會費的收繳和使用情況;

  (三)向理事會建議召開律師代表大會臨時會議;

  (四)列席會長會議、理事會會議及各專門委員會會議,履行監督職責;

  (五)章程規定或律師代表大會授權的其他監督職責。

  第三十一條監事會有權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機構對律師協會會費收繳和使用情況進行審計。

  第三十二條監事會監督工作包括實體監督和程序監督。

  會長會議、理事會、各專門委員會及秘書處決議、決定或議事程序明顯不當或可能損害律師利益的,監事會應當向有關機構發出監督意見書。

  相關機構應當在收悉監督意見后10日內書面答復監事會,告知處理意見。如監事會就同一事項兩次發出監督意見后10日內未收到相關機構的處理意見,或監事會對處理意見不滿意的,經全體監事三分之二多數同意,監事會應對該事項做出監事會決議,并報告律師代表大會。律師代表大會休會期間,應當通報律師代表團。

  第三十三條律師協會監事由律師代表大會從代表中選舉產生。律師協會理事、秘書長、副秘書長不得擔任監事。

  監事任期與理事任期相同,連續任職不超過兩屆。

  第三十四條監事會設監事長一人,由監事會從監事中選舉產生,監事長任期與會長任期相同。

  監事長負責召集并主持監事會會議,列席理事會會議和會長會議。

  監事長名單應報xx市司法局和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備案。

  第三十五條監事會每三個月至少舉行一次會議。

  第三十六條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章程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三十七條監事會應根據章程規定和監事會工作規則開展工作。

  第八章執行機構

  第三十八條律師協會設立執行機構,具體負責執行律師代表大會、理事會、會長會議的各項決議、決定,承擔律師協會的日常工作。

  第三十九條執行機構設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若干人。秘書長由理事會聘任,對理事會負責,副秘書長協助秘書長工作。秘書長履行下列職責:

  (一)主持執行機構日常工作;

  (二)組織實施理事會、會長會議的各項決議;

  (三)擬訂執行機構部門設置方案;

  (四)制定、實施執行機構內部各項規章制度;

  (五)提請聘任或解聘副秘書長,聘任或解聘部門負責人員;

  (六)列席理事會;

  (七)完成理事會、會長會議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九章區(縣)律師工作委員會

  第四十條區(縣)律師工作委員會是律師協會在本市各區(縣)的工作機構,隸屬于xx市律師協會。區(縣)律師工作委員會接受所在區(縣)司法行政機關和市司法行政機關的指導和監督。

  第四十一條區(縣)律師工作委員會的名稱為"xx市律師協會某區(縣)工作委員會"。

  第四十二條區(縣)律師工作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及委員組成,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不超過四名,委員若干名。

  第四十三條區(縣)律師工作委員會履行以下工作職責:

  (一)制定區(縣)律師工作委員會的年度工作計劃,并報律師協會理事會備案;

  (二)協助律師協會維權委員會依法維護所在區(縣)律師執業權利;

  (三)協助律師協會紀律委員會做好投訴調查、處理等工作;

  (四)根據需要組織所在區(縣)律師培訓;

  (五)宣傳所在區(縣)律師工作;

  (六)組織所在區(縣)律師進行文體福利活動;

  (七)開展與所在區(縣)律師行業有關的其他活動;

  (八)完成律師協會理事會布置的其他工作。

  第十章專門委員會和業務研究委員會

  第四十四條律師協會理事會根據自律管理的需要,有權設立、變更或者撤銷各專門委員會。

  各專門委員會設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員若干人。

  第四十五條律師協會設立若干業務研究委員會。業務研究委員會按照設立時的要求和工作目標,組織開展理論研究和業務交流活動,起草有關律師的業務規范和標準。

  各業務研究委員會設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員若干人。

  會長會議可以聘請專家、學者和有關領導擔任業務研究委員會的顧問。

  第十一章獎勵、處分與糾紛調解

  第四十六條律師協會對模范履行會員義務并在律師事業發展中有突出貢獻的會員予以獎勵,對違反法律和律師行業規范的會員給予處分。

  第四十七條會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律師協會分別給予通報表揚、嘉獎、授予榮譽稱號等,并可給予精神或者物質獎勵:

  (一)在維護國家和人民利益方面作出重大貢獻的;

  (二)在民主與法制建設中作出突出貢獻的;

  (三)成功辦理了在全國或本地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成績顯著的;

  (四)積極開拓律師業務領域,成績顯著的;

  (五)被黨委、政府部門及工、青、婦等社會團體授予榮譽稱號的;

  (六)其他應予獎勵的情形。

  第四十八條律師協會設立專門機構受理對會員在執業活動中涉嫌違法、違紀、違規事項的投訴、舉報,負責調查取證,并提出處理意見。

  第四十九條會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律師協會視情節分別給予訓誡、業內通報批評、公開譴責、暫停會員資格、取消會員資格等處分:

  (一)違反《律師法》和有關律師管理規章規定的;

  (二)不履行會員義務,違反本章程規定的;

  (三)違反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

  (四)嚴重違反社會公共道德,影響律師職業形象和聲譽的;

  (五)違反行業規范,需要給予處分的其他行為。

  律師協會作出上述處分的,可同時建議同級司法行政機關予以行政處罰。對違法違紀行為情節嚴重,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律師協會應當直接向司法行政機關提出處罰建議。

  對于會員具有本條第一款所列行為或者在執業過程中有明顯低于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的行為的,律師協會可以責令其參加律師協會組織或認可的學習。會員拒不接受的,律師協會應當給予處分,或者向司法行政機關提出行政處罰建議。

  第五十條律師協會作出處分決定前,必須認真聽取當事人的申辯。作出業內通報批評、公開譴責、暫停會員資格、取消會員資格的處分決定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律師協會應當組織聽證。

  第五十一條會員因違法違紀受到xx市司法局停止執業處罰的,在停止執業期間,不享有律師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等會員權利。

  第五十二條律師協會可以調解會員間的糾紛、會員與其當事人間的糾紛。

  第十二章經費

  第五十三條律師協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其他合法收入。

  第五十四條會費按年度收繳,會員必須于每年年度考核前交納會費。

  律師協會具體收繳會費的標準和收繳方式由理事會擬訂,律師代表大會通過。

  律師協會確定的會費標準,報xx市司法局和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備案。

  第五十五條律師協會應加強對會費的管理,制定會費的預、決算方案,單獨建立會費收支帳目,每年就會費收支情況發布公告,接受會員監督。

  第五十六條會費應當用于:

  (一)召開律師代表大會、理事會會議、會長會議、監事會會議以及其他工作會議、業務研討會、表彰大會、交流活動等;

  (二)維護律師合法權益;

  (三)會員獎懲工作;

  (四)區(縣)律師工作委員會、專門委員會、業務研究委員會開展的各項活動;

  (五)執行機構的各項支出;

  (六)為會員提供學習資料和組織業務培訓;

  (七)提供會員福利及其他保障;

  (八)向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繳納會費;

  (九)其他必要的支出。

  第十三章附則

  第五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修改章程:

  (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或有關法律法規、《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章程》修改后,律師協會章程規定的事項與修改后的上述法律、法規、章程的規定相抵觸的;

  (二)律師協會的情況發生變化,與章程規定的事項不一致時;

  (三)律師代表大會決定修改章程時。

  第五十八條本章程所稱"以上",包括本數。

  第五十九條本章程由律師協會理事會負責解釋。

  第六十條本章程報xx市司法局和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備案。

  第六十一條本章程經xx市第八屆律師代表大會第二次臨時會議通過,自xx市第九屆律師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召開之日起實施。

協會規章制度4

  跆拳道館是練習跆拳道技藝的場所,為有效地管理跆拳道館,特制定以下制度:

  1.遵紀守法、言行愛國、尊師重道、進出道館要向國旗敬禮。

  2.隊員進入或離開道館,須向國旗行鞠躬禮、向教練行鞠躬禮,必須竭盡所能遵守跆拳道精神,遵守道館制度和教練的管理。

  3.參加跆拳道訓練必須穿道服訓練,佩戴腰帶,上課訓練時禁止佩戴飾物(例如手表、戒指、項鏈等),并保持道服整潔。

  4.訓練時嚴格按教練指令練習,精神飽滿、氣勢高昂,實戰必須在教練指導下進行,并注意不要踢到同伴沒有保護的'部位。

  5.合理使用館內器材,愛護館內設施,器材使用后整齊地放回原處。

  6.注意保持衛生,不準在道館內吃零食,亂扔垃圾。

  7.隊員禁止染發、描眉、涂手腳指甲,否則教練有權終止其訓練。

  8.因身體原因需中斷訓練的隊員,可在場外休息,不得干擾其他隊員訓練,隊員之間要互幫互助,不得惡意嘲弄、謾罵及打架。

  9.隊員訓練前必須摘掉眼鏡,如因摘掉眼鏡視力不清,請務必配好隱形眼鏡再來上課。隊員在訓練中因佩戴眼鏡及無視教練要求自行訓練不當造成的損害,后果自負。

  10.教練與隊員應提前5分鐘到場、熱身,做好上課準備。嚴格遵守本館訓練時間,隊員不允許無故遲到、曠課。

  海南大學應用科技學院(儋州校區)跆拳道協會

協會規章制度5

  第一條 為加強協會的財務管理,規范本會經費的使用,嚴格財經紀律,使協會的各項經濟活動有章可循,依據財政部《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和《泰安市攝影家協會章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收入管理:

  一、本會為非贏利性社團組織,不得從事任何超出協會章程業務范圍的商業經營活動,其經費來源主要包括:

  (一)會員入會會費和年度會員會費。

  (二)政府或有關單位資助收入、實物及其它有價藝術作品等。

  (三)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有償服務取得的收入。

  (四)利息。

  (五)其他合法收入。

  二、協會應在國家政策和協會章程允許的前提下,積極籌措、合理組織資金來源。

  三、協會收取會費的標準,應依照本次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并報登記管理機關及有關部門備案后生效的泰安市攝影家協會《會費標準和管理辦法》進行收取。

  四、協會接受社會各界捐贈和資助必須符合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范圍,不得與捐贈和資助方有任何違背協會宗旨和有損國家利益的交換條件,協會在開展重大活動需要有關企業事業單位給予資助時,應遵循自愿原則,禁止各種攤派。

  五、協會開展有償服務的收費,應按照國家和省有關部門核定的標準辦理。

  第三條 支出管理

  一、協會應遵守國家有關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本著勤儉節約、合理使用、收支平衡、略有節余、有利于事業發展的原則合理安排支出,不得在會員中進行分配。

  二、協會經費支出主要包括:

  (一)業務經費支出:

  1、協會開展各項業務活動、業務廣告、業務宣傳、訂購專業書籍,以及開展捐贈、資助和獎勵活動等需要支出的費用。

  2、協會邀請國內外專家、學者作咨詢講課等活動費用和酬勞。

  3、協會開展學術交流、咨詢服務、人才培訓、舉辦宣傳展覽活動、出版發行等有償服務的成本支出。

  (二)管理費用支出

  1、協會專職和聘用的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勞務報酬等方面的費用。

  2、協會租用辦公場所;購置辦公設備、辦公用品;會議費、接待費、通信費、差旅費等費用。

  3、其它合理支出。

  三、接待費、通信費、差旅費、會議費的開支范圍和標準,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會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第四條 協會財務工作職責和管理

  一、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制度,保證會計資金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二、協會應配備具有上崗資格的專(兼)職財務人員,實行會計核算,會計、出納分設,賬、錢、物分人管理。

  三、協會的財務工作人員應嚴格執行《會計法》、《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協會《章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

  四、協會秘書處負責編制協會年度收支計劃,經協會主席辦公會同意后,提交常務理事會審定,并組織貫徹執行。

  五、協會秘書處負責固定資產增減變動的會計核算和監督以及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工作,全面反映和監督固定資產的增、減值和變動情況。

  六、協會財務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財務管理規定和協會的收支情況,按月、季編制財務報表;協會秘書處應按照規定及時編報年度財務決算,月財務報表分別報主席長、秘書長;半年由分管財務領導向常務理事會匯報協會財務收支情況,年度財務報表經協會常務理事會和監事會審查后,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財務工作,提交審計報告,并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

  七、協會會計檔案的保管、銷毀均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執行。

  八、財務管理人員應定期參加例會,匯報財務收支情況,對未經審核簽字的支出有責任提出異議并及時上報協會主席或主席團。

  九、財務管理人員按照統一的格式要求填寫協會的財務賬目,必須按時記錄收支的明細情況,此賬簿為財務審查的唯一有效記賬簿,現金及所有報銷憑證、帳簿由秘書處封存保管。

  十、協會秘書處負責應收、應付款和現金銀行存款的管理,以及日常經費報銷工作,并做好清算拖欠款及催收工作,保證資金的完整、安全。

  十一、接受協會監事會、常務理事會的監督檢查,以及財稅機關和上級主管部門對財務工作的檢查、監督和財務審計工作。

  十二、負責保管會計檔案以及固定資產等資料,負責電算化系統的開發、建立和管理。

  十三、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財務審計。

  第五條 協會經費的管理與監督

  一、協會經費必須用于本協會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不得在會員中分配;協會的財產、物資屬于本協會的集體所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任何謊報經費、任意侵占、私分和挪用者,由主席團做出處理意見,情節嚴重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二、實行帳務公開制度,建立明確的財務帳目,所有帳目需及時入帳,財務應每月小結財務收支情況,交主席辦公會審議。定期編制財務收支清單,向協會內外公布,以加強各方面監督。每個會計年度終結后,委托合法的會(審)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

  三、協會經費收支必須使用正式發票,年終上交報表及發票,報表上的項目需與發票一致,做到帳目細致明朗。

  四、協會經費開支按照預算在先、開支在后的原則進行。每年的費用開支情況須向常務理事會報告。

  五、審批權限。協會各項開支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財務管理制度和財務開支標準執行,資金運作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的財務簽報制度。大宗開支由秘書處事前提交簽報,主席辦公會審核同意,主席簽字審批,日常開支由主席簽字審批。協會日常開支在 5000 元以下的,經辦人報部門負責人審批簽字后由主席審批;5000 元以上的由秘書長審核后報主席審批;10000 元以上的秘書處提交簽報,主席辦公會議三分之二成員審核同意,主席簽字審批。

  六、報銷程序:

  1、經辦人應填寫報銷單,一律憑有效憑證(發票)由當事人到協會財務報銷,凡一切合法報銷憑證必須由經辦人、證明人簽名,并注明原因及用途(包括:名稱、單價、數量、金額、日期、印章、領導簽字等內容必須齊全)。

  2、經辦人簽字后,按規定交由相關人員和領導審核并簽字同意后,財務方可報銷。

  3、經辦人在經辦過程中如不能開具正式發票的,應提前向協會分管領導匯報并同意,再由買賣雙方當事人簽字,以及相關知情人簽字證明,經相關領導審核并簽字同意后,方可報銷。

  4、一般性支出實行先墊支后報銷的方式,特殊情況或必須大額資金支出時,經主席簽字批準,可向財務以借款的.方式申請預支,完成后要及時結算,借款由主席簽字生效。

  七、在批準的業務活動和服務的范圍內取得的合理收入,必須全數上交,及時轉入協會專用賬戶,并由秘書長向主席辦公會匯報,同時,協會財務收到資金后必須開具《社會團體會費統一收據》,業務活動收入不得作任何形式的扣除、挪用。

  八、協會接受的捐贈或贊助費及使用情況,必須定期向常務理事會、監事會和會員代表公開。

  第六條 協會工作人員的聘用

  一、協會工作人員一般不對外招聘,由本協會會員自愿參加,義務貢獻,協會不予支付任何費用。

  二、因協會工作需要,協會秘書處確需臨時聘用專職人員的,由秘書處擬定后報主席辦公會研究批準。專職人員的聘金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協會的具體情況確定。

  三、簽訂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的專職工作人員按照勞社部發[20xx]11 號文件要求參加職工養老保險。

  第七條 協會固定資產的管理 (一)固定資產管理的內容包括購置、維修與改良、調撥、移交、報廢、處置及盤點等。

  (二)協會秘書處是固定資產實物管理部門,負責固定資產的購置和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具體包括:編制固定資產目錄,設立固定資產卡片,辦理固定資產的申購、驗收、移交、報廢、處置等手續,組織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定期與財務人員進行固定資產核算,確保固定資產賬、卡、物相符。

  (三)固定資產的使用部門是固定資產使用、保管、維護的直接責任者,應嚴格遵守設備操作規程和維護保養制度,合理使用固定資產,避免人為損失。

  第八條 協會旅差費用的管理參見第三條第三款: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會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第九條 本協會書籍報刊訂閱應由秘書處統一作出計劃,報主席批準后訂購;書籍購置由各部門根據業務需要提出計劃,報主席批準后訂購。

  第十條 本制度自 20xx 年 2 月 14 日泰安市攝影家協會第二屆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由協會常務理事會解釋。

協會規章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組織定名為xx鎮xx村老年人協會(以下簡稱協會)

  第二條:協會是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保護、自我教育的老年群眾自我組合的非盈性老年群眾組織,協會在社區黨支部居委會領導下開展工作,業務工作接受上級老齡工作部門的指導。

  第三條:協會在憲法和法律法規及國家政

  策允許的范圍內開展工作。

  第四條:協會的宗旨是圍繞黨和政府的中心工作,開展有利于"和諧"建設,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適合老年人特點的活動。發揮老年人的作用,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反映老年人的呼聲,團結廣大老年人努力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學,老有所教,老有所為,老有所樂"的奮斗目標,使老年人與全社會成員共享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發展成果。

  第五條:本協會的辦公場所設在社區老年活動中心。

  第二章業務范圍

  第六條:協會的業務范圍

  1、圍繞黨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宣傳黨和的方針政策,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xx省老年人優待辦法】和【xx區老年人優待辦法】等法規條例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

  2、及時向社區和上級老齡工作部門反映老年人的意見和要求,協助社區黨支部,居委會解決老年人的實際困難,開展為老年人服務活動。

  3、組織老年人開展適合老年人特點,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體育娛樂活動,引導老年人積極參加社會主意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貢獻力量。

  4、研究和探索新形式下老年人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協助社區黨支部,居委會做好老年群體的各項工作、發揮老齡主管部門的助手,橋梁和紐帶作用,完成社區黨支部、居委會和上級老齡主管部門交辦的老齡工作。

  第三章會員

  第七條:凡居住在本社區,年滿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承認本章程,均可自愿申請入會。

  第八條:會員權利

  1、參加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2、具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對協會工作及活動有提出意見,建議和批評、監督要求答復,和堅決所提出的問題的權利。

  4、有入會自愿退會自由的權利。

  第九條:會員應履行的'義務

  1、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維護社會公德,自覺學習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守協會章程和有關制度,執行協會決議,完成協會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3、積極參加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4、宣傳協會章程及宗旨,發展會員。

  5、向協會匯報工作,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四章組織機構

  第十條:協會最高領導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每屆三年,遇有特殊情況可提前或延期召開。其職責是報告工作,修改章程,選舉協會委員會。

  第十一條:協會委員會設委員五人,其中會長一人,副會長一人,理事三人。會長、副會長、理事構成要有廣泛代表性,特別的婦女代表,協會可根據居住條件在劃分出若干小組,組長由委員會任命。

  第十二條:協會委員因變故需增補時,由全體委員討論決定,并提請下屆會員代表大會追任。

  第五章經費

  第十三條:經費來源

  1、會員會費

  2、社會各方面的資助或捐贈

  3、通過合法途徑的創收收入

  4、老年人自愿捐獻

  第十四條:經費必須用于協會開展各項事業活動的支出。

  第十五條:經費要有專人管理,專款專用,定期公布收支情況,接受全體會員的監督。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試行。

  第十七條:本章程解釋權屬本協會。

協會規章制度7

  第一章

  組織

  1、社團實行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原則,設社長一名,副社長及社長助理兩名。

  2、社團教練由社長、副社長和教練員擔任。

  3、組織社員在指定場地進行日常訓練,加強社員之間的交流。

  4、組織社員以武術表演的節目參加學校舉辦的綜藝類晚會。

  第二章

  管理

  1、經費由專人管理,主要用于購買訓練器具和租用訓練場地。

  2、器械由專人管理。

  3、每學年開社員大會,招收新社員。

  第三章

  管理者

  1、干部要求:

  ①對武術有較深的理解和較強的組織能力。

  ②努力做好廣大社員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增強本協會的凝聚力和戰斗力。

  ③圍繞學校的方針、思想來開展具有積極意義的活動。

  第四章

  社員

  第一條入社條件

  1、凡承認本章程并履行本章程所規定義務的.我校學生,履行登記手續,均可成為本社社員。

  2、本社成員不得進行打架,斗毆等各種暴力活動,如有參與者自行退出。

  3、無特殊情況,連續十次無故不到者,均以自動退社處理。

  第二條社員的權利

  1、有對社團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和要求得到回復的權利。

  2、有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

  3、會員可以憑社員證租借和保管協會器械。

  4、優先參加本社組織的各項活動。

  5、可自動退社。

  第三條社員的義務

  1、愛國愛校,模范地遵守校紀會規。

  2、認真完成社團規定的各項工作任務。

  3、按規定繳納社費。

  4、按時出勤。

  5、介紹發展新社員。

  6、為本社獻計獻策。

  7、積極參加本社組織的活動。

  8、積極的宣傳本社的各項有意義的活動。

  9、維護武術社的尊嚴和榮譽。

  10、團結友好武術社員及周邊的人。

  11、保護器械。損壞要做出相應賠償。

  12、下級必須服從上級,虛心接受社長和同學的監督。

  13、以主人翁的心態積極參加社團的各項活動,維護社團形象和利益。

  14、社員間須團結統一、互相學習、互相幫助、共同進步。

  15、社團證是社團成員的證明,用于參加社團內部活動。社團證僅限個人所用,不得轉借,涂改。

  第五章

  社團明令禁止條例

  1、一切反科學、反社會、反人類的活動。

  2、打架斗毆,非法集會。

  第六章

  考核

  1、本社團對社員實行積分制:通過積分制可以清楚地了解社員對本社團的貢獻和對本社團的敬業精神。

  2、積分制:每人初始分為10分。向社團獻計獻策,一經采納加2分;社團活動主要組織者,每組織一次活動加2分,協作者加1分;參加一表演或比賽加2分,獲一等獎加6分,二等獎加4分,三等獎加3分。

  3、評優:每學年評定出優秀干部及優秀社員若干名。每學年將積分較高干部評為優秀干部,將積分較高的社員評為優秀社員,發證書,并給予相應的物質和精神獎勵。

協會規章制度8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為家整理的學校讀書協會規章制度,希望能夠助到家。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延邊學琿春校區讀書會,是在延邊學琿春校區圖書館領導下,由延邊學琿春校區所有熱愛讀書的.同學發起的,非營利性的社團組織。

  第二條延邊學琿春校區讀書會的宗旨是“搭建讀書平臺,推進讀書交流,營造讀書氛圍。“

  為校內所有愛好閱讀的師生搭建一個平臺,推進校園文化建設,讓每個人都參與讀書,愛上讀書。

  第二章、活動的開展

  第三條延邊學琿春校區讀書會作為本校的社團組織,今后一定堅持“線下活動為主,線上推送為輔。“的活動方針,堅持在線下舉辦同學們喜聞樂見的讀書活動,在線上以“延邊學琿春校區讀書會“公眾號,定期及時的為同學們推送新鮮內容。

  第四條讀書會采取QQ群、微信公眾號和定期會面討論相結合的方式,倡導寬容、自由、溫和、相互尊重之討論氣氛。

  第五條每次由本會自行確定并組織線下活動前,都應提前通知成員活動的內容與活動細則。

  第三章、會員

  第六條本會會員應熱愛讀書,善于思考,有主見,能夠堅持自己的看法。

  第七條本會會員應具有一定文學修養,能夠準確表達思想。

  第八條本會會員應具有團隊精神,能夠協同合作。

  第九條會員的權利

  1、對讀書會的`工作進行監督和提出建議。

  2、有按時參加讀書會組織的的各項活動的權利。

  3、優先參加讀書會的學習、活動的權利,優先獲取本會提供的書籍、資料和信息的權利。

  第十條會員的義務

  1、遵守讀書會章程,積極參與讀書會的各項活動。

  2、宣傳讀書會,吸引更多的學生加入讀書會,共同維護讀書會的穩定與和諧。

  第四章、考核與獎勵制度

  第十一條每學期參加讀書會組織的活動不超過八次者,則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二條優秀會員評選。每學年,按照《延邊學琿春校區讀書會優秀會員評選辦法》進行優秀會員評選,頒發榮譽證書。

  第五章、組織機構構成

  第十三條xx讀書會設會長一名副會長一名秘書長一名

  第十四條讀書會會長職責

  1、負責讀書會的日常運營與策劃工作

  2、做好與學校圖書館與老師的聯系與交流,及時映讀書會存在的問題。

  3、定期組織召開讀書會成員代表會

  第十五條讀書會副會長職責

  1、負責網絡宣傳與推廣

  2、負責讀書會公眾號的制作與監督

  3、負責監督會長各項措施的落實情況。

  第十六條讀書會秘書長職責

  1、負責讀書會日常事務的記錄與總結

  2、負責讀書會各項事務的調度與協調

  3、負責監督讀書會活動的進行情況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章程由延邊學琿春校區讀書會成員代表會審議通過。

  第十八條本章程最終解釋權歸延邊學琿春校區讀書會

  第十九條本章程自頒布之日起實行

  xx讀書協會

  xxxx年xx月xx日

協會規章制度9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本協會的名稱為:華中農業大學籃球協會(Basketball Association)

  第二條:簡稱籃球協會

  第三條:本協會的性質:體育類

  第四條:本協會的宗旨:普及籃球運動和籃球知識,通過組織全校籃球愛好者參加比賽,使同學們認識、熟知和喜愛籃球運動,從而達到強身健體、豐富文娛生活的目的。

  第五條:籃球協會受我校體育課部、社聯直接領導

  第二章 會員

  第六條:參加籃球協會的條件

  1、熱愛籃球運動

  2、遵守國家法律和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

  3、遵守學校籃球協會章程,服從協會領導與管理,接受指導老師的業務指導和訓練。

  4、自覺履行協會規定的各項義務和權利。

  第七條 申請成為會員的基本條件

  1、愿意參加協會組織的活動

  2、擁護本協會的章程

  3、有志愿加入協會的意愿

  第八條 會員加入協會的程序

  1、提請申請或者平時聯系協會

  2、工作人員登記檔案

  3、登記后發會員證

  第九條:會員的基本權利

  1、優先參加協會組織的活動,享受籃球協會會員爭取的其他便利條件設備和器材

  2、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對協會工作提出批評、建議和實行監督的權利

  4、其他應予享受的權利

  第十條 會員的基本義務

  1、自覺遵守協會章程,執行協會管理機構審批的.決議

  2、服從協會組織領導,維護協會權益和聲譽

  3、積極參加協會發起的各項活動

  4、完成協會交辦的工作

  5、向協會反映情況

  6、會員如果不參加協會活動,視為自動退會

  7、會員有退會的自由

  第三章 協會組織

  第十一條:華中農業大學籃球協會是校社聯所屬管轄的組織。

  第十二條:籃球協會管理機構設會長1名、副會長2名、秘書長1名、組織部長1名、宣傳部長1名、裁判部長1名、女子籃球部長1名、街球部長1名、外聯部長1名、會員中心部長1名

  本協會管理機構成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熱愛本協會工作并具有一定組織能力;

  2、思想積極上進,堅持原則,秉公辦事,熱心為大家服務

  3、學習上勤奮刻苦,成績優良

  4、工作上積極主動,團結同學,樂于助人,有奉獻精神。

  第十三條 協會負責人的權利和義務

  1、服從校社聯的領導

  2、服從指導教師管理

  3、定期召開例會并堅決執行本協會的規章制度、活動計劃

  4、組織協會成員開展各項活動,并做好記錄與總結工作

  5、培養推薦協會接班人,做好負責人換屆選舉工作

  6、加強校內、外之間的協會交流,擴大協會影響,樹立協會良好形象

  第十四條 協會負責人的退出和除名:

  1、學生畢業離校,自動退出協會。

  2、根據本人自愿原則,經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即可退出協會,取消成員資格。

  3、有嚴重影響協會名譽行為的成員,違反工作制度以及違法亂紀等破壞學校名譽、觸犯法律的組織成員立即除名

  4、不服從組織安排,工作不積極主動的成員,經協會管理機構研究可予以開除

  第十五條 協會會長職責:

  1、負責確定本協會各個階段的工作目標和任務

  2、召集會員參加集訓和帶頭完成訓練工作

  3、負責協會重大活動的籌備和組織

  4、加強內部人員的團結,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協調各方關系,爭取各方支持

  第十六條 副社長職責

  1、負責會員招新,入會審批以及協會工作人員檔案管理

  2、負責協會策劃、組織后勤、保障工作

  3、組織豐富多彩的活動

  4、負責協會對外業務聯系

  5、協調活動內容

  第十七條 秘書長的職責

  1主持各部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工作計劃和訓練計劃,協調各分支機構開展工作

  2提名副秘書長、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名單,交理事會決定

  3負責各種表格、會議記錄和協會檔案登記與造冊,召集會員參加集訓并進行考勤記載、點名登記和帶頭完成訓練任務

  第十八條 協會業務活動的范圍:

  1、面向全體學生。

  2、活動形式主要是:籃球基本技術、基本技能和基本知識的學習,參與訓練,裁判培訓等

  3、組織會員觀看重大的籃球比賽

  4、組織開展各種班級、年級間籃球比賽

  5、協助學校體委開展各種籃球比賽

  第四章

  第十九條:經費來源

  1、會員會費

  2、學校撥款

  3、商業贊助

  第二十條 本章程由協會管理機構享有最終解釋權,并根據實際情況酌情修改。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自協會成立之日起生效。

協會規章制度10

  第一條為規范本會會員(代表)大會的選舉工作,保障會員依法行使民主選舉權利,依據《遂寧市xx行業協會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選任制)、理事、監事,需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選舉產生。

  第三條本會屆中增補或變更會長、副會長、秘書長(選任制)、理事、監事,選舉工作由本屆理事會負責,增補或變更的候選人由本屆理事會全體理事過半數表決通過后,經會員(代表)大會投票選舉產生。

  第四條本會換屆選舉工作,由上一屆理事會負責,新一屆會長、副會長、秘書長(選任制)、理事、監事候選人,由上一屆理事會廣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見,在充分醞釀協商的基礎上,由上一屆理事會全體理事過半數通過表決產生。

  第五條本會會員(代表)大會選舉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對正式候選人可以投贊成票、反對票或者另選他人、也可以投棄權票。

  第六條本會每次選舉,必須經會員大會舉手表決產生監票人、唱票人、計票人。候選人不得擔任監票人,唱票人,計票人。

  第七條投票選舉前,應當清點核實參加選舉的會員人數,出席會員(會員代表)超過全體會員(會員代表)三分之二時,會議方為有效。投票選舉時所收回的.選票等于或者少于實際參加投票人數的有效,多于實際參加投票人數的無效。

  第八條每一選票所選的人數等于或者少于應選名額的有效,多于應選名額的無效。選票無法辨認的,作廢票處理,廢票計入選票總數。

  第九條投票結束后,當眾開箱,公開唱票、計票,當場公布選舉結果。候選人得票數多于出席會員(會員代表)總數二分之一時方可當選。選舉結束后,必須報市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相關變更及備案手續。

  第十條以威脅,賄賂、偽造選票等不正當手段當選的,其當選無效。

  第十一條本會選舉工作,接受市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監督。

  第十二條本制度經理事會審議通過后生效,由理事會解釋。

協會規章制度11

  一、項目部的任務

  本部門的工作是本協會活動的工作的重要籌劃之一,為協會發掘活動,策劃活動的切實可行,對活動有總體策劃的主要地位。

  二、項目部日常具體工作安排

  1、主動尋找有利于本協會發展的各項活動。

  2、研究確定協會活動的可行性;

  3、負責開發、落實協會新的活動方案;

  4、負責協會各項活動的總體規劃設計、方案設計;

  5、在各項活動進行中,做好總體的指導。

  6、每月至少舉行一次部門例會,總結上一月的工作情況,布置新的工作任務。

  7、每月確定好該月的活動,并策劃具體活動方案,將具體方案上交會長、副會長核實可行后,分發各部門執行。

  8、每次活動后三天內,部長帶領各副部長、干事做好總結,并將總結交給負責該部門的秘書整理,并將情況匯報給負責該部門的副會長、會長。

  三、工作要求

  1、有較強的時間觀念,無論是參加會議還是各項活動,佩戴個人工作證和記錄本,提前5至10分鐘到場做好準備工作和各項安排事宜,不能出現遲到、早退或者缺席現象。

  2、有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有吃苦耐勞的精神,每項工作必須有效率、有效果的完成,不能出現拖拉或者不按質量完成的情況。

  3、協會成員之間要保持良好的聯系,特別是活動進行時更需要保持聯系,(若不能立即接電話,也要在事后盡快回復電話或信息給對方,說明情況并詢問對方事情)。

  4、各部門成員之間、整個協會成員之間,都要保持和諧、融洽的關系,成員與成員之間互相尊重,待人友善、言談得當,舉止大方、熱情、有禮貌。(若出現矛盾,及時匯報給正部長、會長或副會長,以求盡快分析問題所在點,積極解決問題,化解誤會,避免矛盾擴大化)。

  5、學會隨機應變,善于處理由于一些突發原因引發的事情,冷靜、理性、迅速地解決,若個人不能處理的,及時聯絡各部長、副會長、會長,及時解決,保證活動的順利進行。

  6、各部門成員乃至整個協會成員之間要互相幫助,整個協會成員都要互相幫助)發揮積極主動、團結合作的精神,相互配合;同時,體諒其他成員的難處,工作中相互配合;杜絕出現相互推卸等不負責任的行為(若出現,則給予嚴重警告或勸退處分)。

  7、要處處維護好本協會的`形象與聲譽,不做有損本協會形象的事,一經發現做違背本協會的事情,對其相關人員作出相應的處分。

  8、會議或活動若有其他工作相阻礙,必須親自提前向部長請假,并說明請假原因。

  9、各會議上各部門成員之間、整個協會成員之間,要踴躍發言,提出自己的意見,會議后要養成善于自我總結的習慣。

  四、辭職管理制度

  1、部門干部、干事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提交書面辭職書,寫明辭職原因。干部辭職需經理事會討論決定,干事辭職需要會長、副會長以及部長同意;

  2、經理事會、會長及部長同意后,干部、干事離職前一周內完成自己負責事務的交接工作;

  五、獎懲制度

  使用積分管理制度(每人每月基礎分100分,每月總結一次,期末做大總結)

  1、獎勵方面

  (1)按時參加全體會議或部門會議,每次加5分。

  (2)按時完成協會交待完成的任務,視情況加5—10分。

  (3)對協會的工作提出好的建議,并被采納者加5分,經實踐證明起了重大貢獻的加10分。

  (4)工作積極主動者,視實際情況加10—15分。

  2、懲罰方面

  (1)會議遲到、早退、缺席者,部長、副部長扣10分每次,干事扣5分每次。

  (2)會議沒有帶上筆記本的部長、副部長扣10分每次,干事扣5分每次。

  (3)未能按時完成交待的任務,視情節扣10—15分。

  (4)無故不參加協會會議或集體活動者,部長、副部長扣15分每次,干事扣10每次分。

  (5)會議或活動時,無視會場紀律,在會場惡意破壞者扣20分每次,影響到會議或活動正常進行者在前面基礎上再扣10分。

  (6)損害社協會名譽者扣20分每次。

  六、獎懲措施

  1、獎勵

  (1)月總結部門會議上對月工作積極優秀者口頭表揚

  (2)協會集體大會對工作積極優秀者通報表揚

  (3)期末大總結時,對工作積極優秀者進行表揚并獎品獎勵

  2、懲罰

  (1)月總結部門會議上對月工作懶散消極者口頭批評,被批評者需3天內上交個人書面檢討給部長(副會長或會長)。

  (2)若做出有損協會形象或聲譽的人員,視實際情況給予一定的處分,嚴重者勸其退會或除名。

  七、本部門成員需嚴格遵守本規章制度。

協會規章制度12

  一、性質

  本社是鄭州市第五十一中學充滿愛心的在校學生自發組成的面向校園和社會進行各種愛心公益活動的非營利性學生機構;接受校團委的領導

  二、目的

  盡中學生力所能及,向校園和社會上各階層需要幫助的弱勢群體提供必要的幫助;促進中學生道德修養,推進學校精神文明建設;宣傳愛心事業,弘揚愛心文化,爭取更多人士參與愛心事業,讓愛心之花撒滿世界。

  三、宗旨:

  奉獻友愛互助進步

  四、成員組成:

  鄭州市第五十一中學所有志愿服務于本社的在讀學生。

  五、入社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承認本社《規章制度》,品質優良,有愛心有熱情,自愿加入本社,并支持本社開展工作,服從安排的學生,經申請、面試合格后可成為社員。

  六、組織機構及職能

  (1)組織機構

  三層管理組織機構以及四個執行部門:設社長一名、副社長兩名、組長若干名,組織部長、秘書部長、宣傳部長、文藝部長。

  (2)職能

  社長:負責領導和監督本社的日常工作,協調各部門的工作,代表本社處理各項對外事務

  副社長:協助社長進行工作的統籌和管理,并分管各個年級。

  組織部:負責各項活動的具體策劃,安排及執行

  秘書部:負責會議考勤、通知及記錄,并負責資料的整理

  宣傳部:負責宣傳社團宗旨、策劃社團形象以及各項活動開展的宣傳。

  文藝部:負責組織舉行活動中的文娛表演

  七: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有參加社團內部評優的.權利

  2、有參加本社開展的各項公益活動的權利

  3、有權討論和參與本社重大事務

  4、有權監督和質詢本社工作,對本社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5、有權對理事會成員和其他社員進行監督

  6、有權推薦本社優秀社員擔任本社干部成員,推薦本校優秀學員成為本社社員;

  (2)義務

  1、遵守社團規章制度,執行本社決議,服從本社領導,積極完成職責人的各項工作;

  2、不能無故缺席本社的會議,因故不能參加者須提前請假,或事后補假;

  3、維護本社利益,維護學校聲譽,維護社會公共利益;

  4、全員社員積極提供自己所了解到的社會公益活動資料和特困群體信息,提出自己的想法和打算,為本社發展出謀劃策。

  5、積極參加社團組織的活動,臨時不參加要及時告知組長或指導老師。

  6、按時上交社團所規定的各種材料。

  八、獎懲機制:

  根據每位會員實際表現,社團于每次活動和每學期末將評選若干優秀小組、優秀社員、優秀社團干部。在全體社團大會上,頒發獎章及榮譽獎狀。

  九:社員退社和社員資格的撤銷

  1、社員于九年級上半學期末退社儀式中,自動退出社團;

  2、根據本人自愿原則,經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即可退出社團,取消社員資格

  3、違背本社宗旨和嚴重損害社團聲譽,違反校規校紀、嚴重損害學校聲譽的予以撤銷社員資格;

  4、社員未參加社團會議,并未主動進行請假的社員,予以勸退;每學期未參加社團活動超過兩次者,予以勸退;

  5、不服從安排,不遵守社團紀律的成員,經社團研究可予以勸退;

  十:附則

  1、本社全員會議有權對本規章制度作出適當修改;

  2、本規章制度解釋權歸鄭州市第五十一中學星火愛心社;

  3、本《規章制度》自即日起施行。

協會規章制度13

  1、社團成員應準時參加學習,不得遲到、早退。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的,需有班主任老師簽字的請假條。

  2、在活動室內不打鬧,社團成員之間團結互助,虛心有禮,共同提高。

  3、社團成員在學習中應積極思考,勇于創新,對社團活動和課程可以提出合理化建議。

  4、學習時應保持活動室衛生整潔,不攜帶零食,積極主動的打掃室內衛生。

  5、積極配合社團和學校搞好作品展覽和藝術節活動,在外出參觀學習時要有禮有序。

  6、社團是一個集體,是我們共同學習共同提高的.殿堂,成員之間要有合作和團隊精神,學會傾聽和關注他人,增強社團凝聚力。 7、無故曠課五次按自動退團處理,退團后本社團將不再錄取。

  8、每學年都要對社團成員進行考核,優秀者給予獎勵,不合格者將退出社團9、綜上所述違反三次以上者取消年度優秀社團成員評選資格。

協會規章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本協會活動的正常開展和促進協會個成員能力的提高,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本規則適用于武漢工業學院工商學院大學生創業協會各成員的管理。

  第三條本協會以開展公益性活動為中心,按照本院有關規定開展活動。不斷提高本協會知名度,提高交際能力及實踐動手能力。同時組織各成員學習成功創業案例。

  第四條本協會各成員應認真閱讀本規則并遵守本規則。

  第二章成員的權利與義務

  第五條凡本協會成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參加本協會組織、承辦的各項活動,使用本協會所提供的資源。

  (二)在思想品德、協會貢獻方面得到公正的評判。任職期滿后院統一團委頒發聘請證書。

  第六條本協會個成員依規定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規定。

  (二)努力工作,積極完成自己的任務。

  第三章成員檔案管理

  第七條按照本院團委及本協會的.有關規定,及時開展納新活動,學院各同學可持其本人簡歷前來應聘,面試合格,登記后報本協會,正式成為本協會成員。

  第八條任何成員,在校或本協會期間對本院或本協會造成重大損失或負面影響,退出本協會。

  第九條各成員應當參加本協會各考核,考核成績記入成績冊,并歸入“個人檔案”。

  第十條考核由考勤記錄和年終考核組成(各部長實行)。

  第十一條個成員可以在正當理由的情況下,選擇轉會或退會。(書面說明原因后交于部長)

  第四章協會秩序與活動

  第十二條各成員應當維護本協會的正常秩序,相互信任,積極配合完成各項活動。

  第十三條本協會提倡并支持各成員開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學術、科技、藝術、文娛、體育等活動但不得影響本院正常的生活學習秩序。

  第五章奮斗者創業協會公約

  大學生創業協會以為大學生就業提供業前理論知識性講座、培養創業理論、塑造人文氣息舉行公益活動為指導思想。特制定公約如下:

  1、愛國愛校愛協會

  2、刻苦學習積極參加本協會活動

  3、勤奮、實踐熱愛活動

  4、尊敬成員,團結合作

  5、愛護本協會公共物品

  6、勤儉樸素,節約開銷

  7、按時參加本協會會議及活動

  第六章奮斗者創業協會考勤辦法

  1、各成員必須參加協會安排的活動,不無故遲到、早退、缺席。因故不能參加者,給各自部長打電話通知,以免誤事。否則,遲到、早退一次各扣一分,無故缺席扣五分。請別人幫忙完成任務者可視為出席。

  2、考勤由各部長實行簽到制度,部長未到由秘書部代替。

  第七章奮斗者創業協會承諾書

  應聘成功后提交一份承諾書(表明態度、承諾遵守以上規章制度)

  第八章創業協會成員證、會徽、標語管理辦法

  1、由于成員證有限均未注明姓名職位,凡開展活動時成員佩戴,平時存放組織部處。

  2、會徽為本協會標志,印于海報,宣傳畫、板報等處。

  3、對于損壞、丟失標語、成員證,責任由其本人承擔。

  第九章奮斗者創業協會職位變更辦法

  1、年終召開選舉及總結大會。各成員可公平、公正、公開競選適合于其本人的職位。各部長亦可推薦。經會議通過后,張榜公布方可生效。

  2、主席應由大會討論后,選德、智、體全面發展的人來擔任。海報公視后上報院團委方可生效。

  第十章奮斗者創業協會財務管理辦法

  本協會為非盈利性組織,活動花銷各部均開真實發票后報于秘書部。秘書部存檔,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報銷,并及時返還于各部。

  第十一章奮斗者創業協會評優辦法

  1、評選對象本協會成員均可參加。

  2、辦法考核成績前列、各成員推薦后按學院規定人數評優。

  第十二章各部門職能介紹

  1、會長:協會內部日常處理;協助各部部長順利完成各項活動

  2、秘書處:會議記錄,主席演講稿的撰寫,意見反饋總結,經費預算及統計,活動場所申請,活動后期總結及期末活動總結。

  3、涉外部:配合主席積極與社會或公司企業溝通,針對合作內容,形式,獲取贊助,同時開展與西安各高校創業類社團聯誼活動,與其建立長久合作關系

  4、宣傳部:負責協會所有活動的海報、板報設計,橫幅等宣傳,與其他部門配合做好宣傳工作,場所提前預備待組織部布置會場。

  5、組織部:負責協會的講座暨大型活動的組織安排,會場布置及紀律維持,適時可調動其他部門人員配合其完成工作。

  6、文藝部:負責協會內文藝活動的組織,策劃,提供主持人、禮儀等

  7、策劃部:負責撰寫學期活動計劃,提供具體策劃方案

協會規章制度15

  為了給同學們創造一個愉快的學習和生活環境,使班級工作能夠正常有序進行,使建工14班成為一個團結優秀的集體,特建立此班級管理制度。具體內容如下:

  一、班級日常管理制

  (一)學習

  學生的主要任務是學習,家必須充分重視,努力做到:

  1、按時上課,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

  2、有事不能上課要按照有關程序請假,獲得輔導員批準方可;

  3、積極配合相應科代表的工作,認真完成作業,按時上交;

  4、遵守課堂紀律,尊重老師,體現出學生應有的風度;

  5、公共場合,注意文明用語,注意個人形象;

  (二)衛生

  宿舍是學生活動的重要場所,宿舍衛生狀況直接影響同學們的生活環境,因此,宿舍衛生必須保持:

  1、宿舍內部要制定相應的衛生制度(周三按訓標準,其他必須保持整潔),實行責任到人制,宿舍長及班干部負責監督;

  2、宿舍衛生每日打掃,值日生要盡職盡責,認真對待,為同學們創造整潔舒適的生活環境;

  3、切實執行宿舍管理中心的各項規定,做好衛生打掃工作,認真對待衛生檢查;

  4、注重個人衛生;

  (三)活動

  因為班級、系、院開展各種各樣的活動,故有以下相關規定:

  1、對于班級組織的各項活動,同學們要熱心關注,積極參與,共建一個團結與奮進的班級體;

  2、對于院、系組織的活動,同學們應認真對待,敢于挑戰自我,為班級和個人的榮譽拼搏;

  3、同學們要積極的為班級發展獻計獻策,使本班的活動搞得有特色,有意義;

  二、班級獎懲制度

  1、評優、評先依據《金肯職業技術學院學生手冊》進行評選;

  2、在院為班級爭得榮譽或在集體活動中表現突出的個人或團體,將推薦系予以表彰,或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3、因個人原因使班級受到系級以上(包括系級)通報批評的個人或團隊,取消其本學期評優、評先及參選資格;

  4、凡考試中有舞弊行為的,經查證屬實,取消本學期評優、評先及參選資格;

  5、在班會及其他須到的班級活動中遲到、早退的同學將給予批評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懲罰;

  6、班會無故缺席三次以上的同學,將予以批評,并影響其本學期考核成績(需要點到的班級活動處理方式同上),請假的同學需出請假條及相關證明,經班級輔導員批準方可請假;

  7、對有重錯誤,影響班級榮譽的同學可考慮取消其助學金等各項資格。

  8、每天由副班長對課堂的出勤情況進行檢查,對是否曠課遲到將做記錄并作為期末評優參考。

  9、課堂會議上應把自己的手機調成振動或關機;

  三、班管理制度

  班及團員構成:

  班:班長、副班長、學習員、生活員、文藝員、體育員(6人)

  團:

  室長:根據宿舍安排每個宿舍1個人

  另外,根據需要,將各寢室長納入班輔助員,以便更好配合班級工作。

  班及團員職責:

  各班成員的工作需透明公正,受全體團員的監督、指正。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勇于改正錯誤,自身要求如下:

  (一)在其位,謀其職。積極參加學校,班級活動,關心助同學。

  (二)自覺遵守班級紀律,不曠課,不遲到、早退。

  (三)積極配合團工作,執行團的決議,按期交納團費,自覺遵守團的紀律。

  班長:

  “團結班,凝聚同學,搞好班級建設,同家一起創造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

  1、總體負責班級工作、安排與協調各班的具體工作,帶領全班同學遵守學校各項守則。

  2、協調班級外部關系,為同學提供一個較好的發展空間。

  3、發揮聯系學校、老師和同學之間的橋梁紐帶作用,及時傳達院、系、班級信息并努力完成他們交給的各項任務。

  4、召開班會議,對數額較的班費支出進行審查批準。

  5、認真主持班務會,積極協助其他班處理班級日常事務。

  6、協助輔導員組織全體同學積極參加學校各項活動。及時了解班級同學的思想動態和各種例外情況,并向輔導員應、匯報。

  團支書:

  團支書是團支部思想工作的第一負責人,首先要在思想上時刻同院黨、團保持高度一致,嚴格要求,認真部署,使自己所負責的工作符合院團及系團總支的要求。

  1、搞好班級團支部建設,負責團支部的全面工作,及時傳達貫徹上級團組織的決議、指示精神,隨時向上級團組織請示和匯報工作。

  2、搞好團員的管理,做好同學的思想工作,搞好班級學習活動。

  3、負責檢查支部決議的執行情況,總結支部工作,主持支會和支部團員會。

  4、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支部工作計劃;監督班級的各項管理工作,對班級、班工作資料進行匯總,做好留檔工作。

  5、及時了解同學當中的思想動態,把握方向,并配合班長管理班級的各項事務。

  副班長

  1、配合班長工作,協助班長抓好學習紀律,重點負責學習風氣整治。

  2、積極協助班長做好班級工作,班長不在時,行使班長權利,積極配合團支書工作。

  3、協助班長召開班會,并及時做好班會會議記錄。

  4、認真做好班級學生的出操、考勤、請銷假、內務和安全檢查等工作。

  學習員

  1、統一負責班級日常學習事務,安排課代表、考試、教務等報名工作。

  2、經常與任課老師交流,向他們映同學的意見和要求。

  3、及時獲得各學科的教師筆記和課件以及積極搜集考試復習資料,復印和分發筆記,資料等;負責班級同學成績查詢,做好重修、補考等事項的通知工作。

  4、努力提高班級的學習、學術氣氛,組織開展有利于提高同學學習能力、專業能力、英語能力的各項活動。

  生活員:

  1、管理班級財務;收取班費,發票留檔,建立班級財務報表,定期(每月一次)向同學公布。

  2、負責安排采購班級活動中所需物品,節日禮物等。

  3、了解同學生活情況和存在問題,關心生活有困難的`學生。

  4、負責宿舍衛生,督促寢室長安排宿舍衛生值班表;衛生檢查時,督促好同學搞好寢室衛生。

  5、做好各項活動的后勤工作(如運動會的后勤保障,班級宿舍衛生打掃情況的視察)。

  6、配合班長,團支書做好班上的其它工作。

  組織員:

  “對團員進行思想工作,負責團的組織建設”

  1、團結各班和團員組織開展各項工作和活動。收繳團費;并在各次會議中進行會議記錄工作。

  2、協助其他班組織各項活動,并制訂詳盡的活動計劃。

  3、積極協助團支書及班其他成員工作。

  宣傳員:

  1、搞好班級的各項宣傳活動,注意班級好人好事等動態,組織同學向校刊,校報,廣播站,網站等投稿。

  2、協助其他班在活動的組織過程中做好宣傳工作,根據需要,向學院做推廣,擴班級知名度。

  3、做好宣傳資料的收集、整理和上報及保管工作。

  4、積極協助團支書及班其他成員工作。

  文藝員:

  1、組織開展班級文藝活動,豐富同學業余文化生活。

  2、負責組織本班同學參加院系的文娛活動。

  3、做好班上的其他工作。

  體育員:

  1、組織班級內部各項體育活動,提高全班同學的身體素質,搞好運動會的后勤工作。協助體育老師上好體育課。

  2、組織有特長的同學參加學院運動會。

  3、做好班級出操考勤工作,并積極向輔導員匯報。

  寢室長:(寢室長由寢室同學產生,履行管理寢室職責。)

  1、統一管理寢室日常事務,關心同學生活狀況,并做好宿舍衛生工作。

  2、及時饋同學對寢室的意見,做好和老師溝通的橋梁,使問題得以妥善解決。

  3、對于同學在生活上的困難,上報班長或團支書,盡量提供助。

  4、做好班級的其它工作。

  3、學生管理的`規章制度

  為了維護學生宿舍正常的學習生活秩序,創造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制定學生宿舍管理規定如下:

  一、學生宿舍管理服務中心根據學校年度招生計劃及房源情況統籌安排本科生、研究生、進修教師入住學生宿舍,由招生部門通知入住學生和進修教師。

  二、入住學生宿舍的同學持錄取通知書和交納住宿費的收據,在各院系迎新站領取宿舍鑰匙后持住宿憑單到樓長辦公室登記后方可入住(交免冠照片一張)。

  三、入住者應按指定的房間、床位號住宿,未經批準不得私自調換。宿舍樓內空房間、空床位由學生宿舍管理服務中心統一計劃管理,不準擅自占用床位。經學校批準學生宿舍需要調整時,入住者必須予以配合。

  四、入住期間辦理休學、退學、出國等離校手續后一周內,必須搬離并騰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學生畢業離校時退還宿舍鑰匙、電話機等物品。

  五、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妥善保護學生宿舍樓內的各項設施、設備的責任。學生宿舍內墻壁和家具設備上,嚴禁剔、鑿、釘釘子及自行拆裝更改使用功能,禁止使用利器刻劃或將熾熱的物體置放在家具設備上,若有損壞照價賠償。

  六、認真遵守《學生宿舍文明衛生考核規定》,積極倡導入住者自覺養成講文明、講衛生、守紀律、愛勞動,尊敬師長、團結互助和熱愛集體的優良作風,室內衛生輪流值日自覺保持整潔,不要在書桌床鋪上堆放雜物,床鋪和被褥每天要整理整齊。

  七、自覺維護公共場所衛生環境,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禁止往樓梯走廊內潑水、堆放垃圾;禁止在宿舍樓內做飯,禁止將剩飯菜倒入盥洗池內,禁止在陽臺、走廊內堆放廢棄物和懸掛有礙觀瞻的物品。

  八、加強安全防范和自我保護意識,注意防火、防盜。在宿舍樓內禁止存放各種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燒廢棄物,禁止酗酒、賭博、打架斗毆,禁止聲喧嘩以及其他各種有礙他人學習休息的活動。

  九、學生宿舍樓內禁止張貼各種營銷廣告和穢圖片,禁止各種形式的經營活動,禁止飼養各種小動物,禁止停放自行車。

  十、嚴格執行消防法規和《節約用水和用電暫行管理辦法》,學生宿舍內除正常使用計算機、電視機、收錄機、電風扇外,禁止使用電爐、熱得快、電熱杯等電加熱和電制冷、電炊器具。不準私接電線。違規定對他人和公共財產造成損失的必須照價賠償。

  十一、學生宿舍執行晚間熄燈制度,本科生樓23:00熄燈,碩士生樓24:00熄燈,熄燈后嚴禁使用蠟燭等明火照明。考試期間、假期的熄燈時間另行安排。

  十二、自覺遵守《學生宿舍會客管理規定》,會客時應主動出示證件,經樓管人員登記核準后方可入內,22:00后禁止在宿舍內接待來人員,男賓未經樓管人員同意不得進入女生宿舍。

  十三、學生宿舍樓內嚴格禁止留宿異性。

  十四、嚴格禁止出租床位和留宿同性客人,留客每人每天罰款50元,并令其立即離開宿舍樓。

  十五、學生宿舍計算機和校園網的管理使用,參照《計算機網絡管理辦法》執行。

  十六、學生宿舍管理服務中心是學生宿舍的管理服務部門,負責學生宿舍管理、設施維護、日常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學生宿舍進行檢查,對違規違紀學生提出處理意見。

  十七、學生宿舍管理服務中心應會同校學生會、研究生會及各院系健全各樓“樓會”和各室室長管理制度,發揮學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的積極作用。

  十八、對違以上規定學生的處理,按照《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給予處理。

  十九、本管理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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