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常用15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
一、為了加強學校的網絡信息的安全保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互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和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接入學校網絡的用戶。
三、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利用校園網絡或國際互聯網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和學校秘密,不得侵犯國家的、社會的、學校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得從事犯罪活動。
四、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利用校園網絡或國際互聯網制作、復制、查閱和傳播下列有害信息:
1、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破壞民族團結、宗教極端勢力和境外敵對勢力的反動言論;
2、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布謠言、擾亂校園秩序和社會秩序;
3、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
五、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從事下列危害校園網絡和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的活動:
1、未經允許不得對校園網絡功能和學校網站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
2、未經允許不得對校園網絡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
3、不得在校園網絡和互聯網中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
六、在校園網絡、學校網站、專題網站中發現有反動、迷信、淫穢內容的信息應及時報告網絡中心。
七、服務器、路由器和交換機的口令由專人負責保管,不得隨意外泄。口令的'修改及設定需做好專門記錄和備案。
八、及時做好數據備份工作,確保系統遭破壞后能及時恢復。
九、未經本中心批準,不得在校園網內建立自己的WEB站點、BBS站點、討論組及其它類似的信息站點。學校網站的策劃由網絡中心負責。信息發布的內容須經各管理員審核,重要信息由園長室審核。
十、各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本部門的計算機網絡管理和信息管理。
十一、對于違反上述制度的有關人員,將追究其責任。
十二、本制度的解釋權屬信息資源整合室。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2
一、實行餐飲服務許可制度,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活動,按照許可證范圍依法經營,并在就餐場所顯著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餐飲服務許可證》;
二、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食品安全負全面責任。單位要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三、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取得健康合格證后方可參加工作;
四、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培訓,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明確食品安全責任,并建立培訓檔案;
五、食品加工經營場所應當保持內外環境整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孽生條件;
六、食品操作人員在制作加工過程中應當檢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七、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當燒熟煮透,加熱至中心溫度70℃以上;需要冷藏的熟制品,應當在冷卻后及時冷藏,冷藏溫度的'范圍應控制在0℃-10℃之間,冷凍溫度的范圍應控制在-20℃--1℃之間。加工后的熟制品應當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八、制作涼菜應達到專人負責,專室制作,工具專用、消毒專用和涼菜專用的要求;
九、按照要求清洗消毒餐飲具,并貯存在專用保潔柜內備用,不得使用未經消毒的餐飲具。禁止重復使用一次性的餐飲具;
十、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應立即封存導致或者或可能導致食品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在2小時之內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衛生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并按照相關監管部門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3
班組是落實農電安全生產最基層的生產組織,只有班組保障了安全,才能保障農電企業的安全生產,搞好班組的安全管理是實現農電企業安全目標的關鍵,只有抓好班組的安全管理,確保人身安全、杜絕農觸、穩定設備運行,才會有全局的安全生產。
班組安全管理重在“以人為本”,并認真地、有針對性地開展班組建設各項活動,以活動抓管理,以管理抓安全,才能使班組的安全管理工作得以有效開展。
首先,班組長(多為各鄉鎮供電所所長)是班組的核心。負責組織班組的全面工作,是班組的安全第一責任人,班組長的素質決定了班組的管理水平,其一舉一動,對全班每一個人都產生直接影響。農電企業的班組長文化素質和專業水平普遍偏低,提高這一層面帶頭人的綜合素質尤為關鍵。如果班組長能加強自身建設,為人正直,辦事公正,嚴于律己,以身作則,能明辨是非并能采納他人的合理意見,能充分調動班組每個成員的積極性,發揮各自的技術特長,親臨作業現場、狠抓習慣性違章,嚴守規程、制度,為全班做出好的榜樣,那么,“強將手下無弱兵”,這個班組肯定是一個思想作風優良、安全基礎過硬的班組。
其次,班組長應能正確地理解并嚴格執行上級管理部門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在所內建立并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把班組的安全生產目標和設備管理責任區域真正地落實分解到每個生產人員頭上,組織制定符合本班組實際的、具有可行性的班組經濟責任考核獎懲制度并嚴格執行,把所有的規章制度真正執行到位,不走形式、不走過場、不為檢查而應付上級領導,對一些小的違章要引起重視,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要真正做到“有功必獎”、“違章必罰”,以制度與考核的約束來開展安全管理。做到制度化、規范化管理。在班組考核獎懲上,必須克服人情觀念,一碗水端平,發生事故一律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還要根據當前本班人員和設備存在的具體問題,找出薄弱環節,不斷地調整班組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重點,及時消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進行動態管理。這樣,才能使所有生產人員的安全責任真正落到實處,從而使農電安全管理工作得以落實。
第三,加強班組的安全思想教育,努力提高職工的安全思想意識。農電企業一線生產人員大多來自農村,其安全意識不高,工作責任心不強的現象普遍,這就要求我們要結合實際,深入了解,采取由淺入深、形式多樣的.安全宣傳教育,特別是要及時地、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班組安全活動,在安全活動中,要克服念經式的宣讀文件和通報的做法,更不能只作紙上的安全活動應付檢查,必須結合自身狀況、結合設備實際預想事故將別人的事故案例對自己的號,豐富的活動內容,要面對面談感受,心連心話安全,調動他們的學習興趣,增強學習的自覺性,才能真正從思想上重視起來,從根本上提高這些農民合同工的安全意識,使他們充分認識安全的重要性,從思想深處認識到因思想麻痹大意、玩忽職守、有章不循、措施不實、管理不嚴而發生事故,要付出的不僅是金錢,還有鮮血和生命,從而自覺地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程、制度,自覺克服習慣性違章,真正實現“要我安全”為“我要安全”!
第四,加大培訓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基層班組生產人員的技術業務水平。特別是農網臨時雇傭工和新職工,上崗前必須經過培訓教育考試合格方能上崗,設備改造后,更要及時組織技術培訓,以便讓大家在最短的時間內掌握新設備的運行方式。平時的技術培訓工作也要抓實抓好,不斷地進行崗位練兵,按季節開展有針對性的反事故演習,提高應變能力和實踐經驗水平,提高一線工人緊急事故處理的技術技能,培養職工遇險不驚、沉著冷靜的心態,提高職工自防、互防能力。掌握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克服跟隨作業,盲目作業,集中思想,重視日常安全管理,集中精力于安全生產的整個過程。
第五,作業中(特別是農網等大型作業)認真開展危險點分析與預控工作,對班組所承擔的操作、作業任務中可能發生哪些傷害、引發哪些事故,如觸電、高空墜落、機械傷害、火災爆炸、中毒窒息等,都要在作業前仔細預想,運用事故樹狀分析等方法,分別列出對策加以落實,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六,加強班組民主管理。班組安全管理只靠班組長和兼職安全員是遠遠不夠的,必須采取專業管理和群眾自主管理相結合的方法,只有班組全員行動起來,在生產作業過程中努力做到個人無違章、崗位無隱患、班組無事故、過程無危險,才能實現班組的安全、穩定。要堅持全心全意領先職工辦企業,真正使職工有家可當,有主可作。在班組內部管下上,要堅持考核公開、獎罰公平,做到職工心服口服,使人人肩上有擔子,個個擔子有分量,各盡所能,各盡其責。要堅持開好班務會、民主生活會和民主管理會,鼓勵職工針對班內情況提出合理化建議,對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問題,要廣泛聽取大家的意見,最終集思廣益、民主決策,讓職工擁有充分的參與決策權,對存在的問題要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盡早做出整改。
第七,在設備缺陷管理方面,針對目前存在設備備品配件購置不及時、檢修線路長、設備缺陷類別不清、處理責任不清等原因,致使部分設備缺陷、隱患不能及時處理,建議在今后的工作中,農電企業也要適時組織開展安全性評價,班組要按時統計上報常需的設備備品配件,上級有關部門應結合階段性工作的驗收和考核,及時給予落實解決,使設備大大小上的缺陷、隱患都能及時處理、不留“死角”。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4
1、總則
為了規范調度班安全生產管理,夯實調度班安全基礎,為宣城電網安全運行提供調度保障,制定本制度。
2 、調度運行
2.1調度值班
2.1.1值班主值是當值的領導者,對本值電網安全運行、倒閘操作、工作許可、事故處理、無功電壓、經濟運行負完全責任,副值應配合主值完成電網監視、倒閘操作、工作許可、負荷管理、無功電壓管理及事故處理。值班調度員應堅守崗位,及時準確的處理電網運行中發生的各種事情,保證電網安全運行。
2.1.2值班調度員進行調度操作時(包括調度操作指令票操作和口令操作)應一人操作、一人監護,特別復雜的重大操作應雙重監護,操作前應核對現場實際運行方式、分析負荷平衡情況、無功電壓運行情況和合解環潮流情況,重大操作還應進行危險點分析和事故預想。
2.1.3值班調度員應對電網實時情況進行危險點分析,制定預控措施,并進行事故預想。
2.1.4值班調度員應及時做好值班記錄、事故處理記錄、拉限電記錄、危險點分析、事故預想等各項記錄。
2.1.5嚴格執行三公調度的有關制度,保護電力市場各方利益。
2.1.6調度員值班應按經批準的值班表執行,特殊情況需調整班次,須經調度班長同意。
2.2交接班
2.2.1交班者應為下一班做好一切準備工作,接班者應提前10到15分鐘到班,接班前4小時內不得喝酒。
2.2.2處理事故或進行重要得倒閘操作時,不得進行交接班,待處理事故或倒閘操作暫告一段落后方可進行交接班。
2.2.3交接班時應對下列事項進行交接:
系統及各變電站的運行方式,運行有關注意事項及規定;
系統負荷、電壓及無功補償情況;
已執行的和待執行的調令票份數(包括口頭命令);
設備檢修工作報告情況及檢修工作申請單執行情況;
繼電保護裝置投停及定值變更情況;
事故、異常運行、設備缺陷情況;
拉、限電情況及用電指標;
電網存在的危險點及預控措施等。
2.2.4交接班時應做好的下列記錄:
交接班記錄;
調度運行值班記錄、事故處理記錄、拉限電記錄等口令項數統計;
危險點分析記錄(接班值接班后立即做)。
2.3調度聯系匯報
2.3.1值班調度員在值班期間受安徽省調值班調度員的指揮,負責正確執行省調值班調度員的運行、操作和事故處理指令;省調管轄、許可范圍內設備異常故障時及時匯報省調,華東網調管轄設備異常故障時,也應及時匯報省調。
2.3.2值班調度員在其管轄范圍內的調度聯系對象為:各縣(配)調值班調度員、各變電站站長、值長或主值班員,線路工區和修試工區的工作聯系人,電力用戶指定的.電氣聯系人,聯系人名單需經公司或工區批準或調度協議約定。
2.3.3當電網實際情況需要時,地調值班調度員有權直接與縣(配)調管轄的變電所進行調度業務聯系和發布調度指令。
2.3.4各級值班調度員及運行值班人員在業務聯系、發布和接受調度指令時,必須先互報單位、姓名,使用統一調度術語、操作術語,嚴格執行發令、復誦、回報、錄音記錄制度。
2.3.5各單位領導向運行人員發布的指令,如涉及地調值班調度員的業務權限時,必須得到地調值班調度員的同意后才能執行(但在現場事故處理規程內已有規定者除外)。
2.3.6地調與各運行單位之間的調度電話是電網統一調度的重要手段,非調度業務不得占用,調度業務聯系必須使用自動錄音電話,調度電話出現異常時應立即匯報所領導處理,只能使用非自動錄音電話或手機進行調度業務聯系時,也應事先匯報所領導、調度班長。
2.3.7發生重大設備缺陷、故障、電網發生事故或重要設備跳閘時應及時匯報公司分管生產的總經理、總工程師、調度所領導、生產部、安全部主任、調度班長,設備故障缺陷及時通知設備維護部門處理,負荷變化情況、用戶停產生產變動情況應及時書面通知方式。
2.4調度操作指令票
2.4.1除有關規程規定可以使用口令操作外,所有調度操作均應使用調度操作指令票。
2.4.2正常調度操作指令票由操作前一日白班副值擬定、主值初審,晚班主值復審、副值預發;新設備啟動等特別重大操作提前兩日白班擬定、初審,晚班復審、預發,班長應對特別重大操作進行審核;臨時操作應由副值擬定、主值初審,班長復審。
2.4.3調度操作票的填寫應按典型調度操作指令票規定的精神進行,應由計算機開票打印出來,不得有錯誤,已預到現場的調度操作票因方式變化等原因需進行兩處及以下的改動時應注明原因,并及時通知。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5
一、總則
第一條為強化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愛護、改善勞動條件,愛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依據有關勞動愛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需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需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聽從安全的需要,完成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奉獻的團體和個人要賜予嘉獎,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賜予嚴格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二、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簡稱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討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愛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第五條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需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提任,并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
第六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需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精確性。
第八條各職能部門必需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九條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干部職責:
1、幫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愛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匯總和檢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催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常常深化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愛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擔心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刻報告領導研討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幫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參與檢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7、參與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幫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催促其按時完成。
8、依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并監督執行。
9、組織有關部門研討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10、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應工作。
第十條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幫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愛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十一條各機樓(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常常檢查、催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裝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按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惜生產裝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備及勞動愛護用品。
發現擔心全情況,按時報告領導,快速予以排解。
三、教育與培訓
第十三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需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機樓(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轉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四條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易燃易爆等特別工種人員,必需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別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需進行常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裝備、工程建設、勞動場所
第十五條各種裝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運用,常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裝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條電氣裝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裝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愛護,絕緣必需良好,并有牢靠的接地或接零愛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運用密閉型電氣裝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裝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裝備,應采納安全電壓。電氣裝備必需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七條引進國外裝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條凡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布置勞動愛護設備的建設,并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第十九條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動愛護設備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質量評價報告,經同級勞資、衛生、保衛等部門和工會組織檢查驗收,并簽名蓋章后,方可施工、投產。未經以上部門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二十條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需有防護設備。
第二十一條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需牢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充足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設備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第二十二條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需實行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二十三條雇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強化管理,必要時施行工作票制度。對違反作業規定并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并嚴加處理。
第二十四條、被雇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衛部辦理《出入答應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
五、電信線路
第二十五條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應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等工作人員,均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二十六條電信線路施工單位必需根據安全施工程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需相應實行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牢靠。高空作業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需由專業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并常常檢查,定期鑒定。
第二十七條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桿事故,線路維護前肯定要先檢查線桿根基堅固狀況,對電路驗電確認安全后,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留意電力線對通信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根據操作規程作業。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條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運用、廢品處理等,必需設有防火、防爆設備,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第二十九條易燃、易爆物品的運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退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裝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需實行妥當的防護措施,并經有關領導批準,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七、電梯
第三十條簽訂電梯訂貨、安裝、修理保養合同時,須遵市勞動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條新購的電梯必需是取得國家有關答應證并在勞動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電梯銷售商須建立有(經勞動局備案認可的)修理保養點或正式托付保養點。
第三十二條電梯的運用必需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電梯運用合格證》。
第三十三條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電梯移交時,除應移交有關文件、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知接受單位有關電梯的修理、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第三十四條負責管理電梯的單位,要切實強化電梯的管理、運用和修理、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刻消退,嚴禁電梯帶隱患運行。
第三十五條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修理、檢測電梯時,被雇請的單位必需是勞動部門安全認可的單位。
第三十六條電梯管理單位須將電梯的修理、檢測、年審和運行情況等資料影印副本報公司安委辦備案。
八、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第三十七條依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需教育職工正確運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三十八條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常常性的衛生監測,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實行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定發放保健食品
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條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要施行每年一次定期職業體檢制度。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立刻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并按時作出治療或療養的確定。
第四十條禁止中小同學和年齡不滿18歲的青少年從事有毒有害生產勞動。禁止布置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作業。
九、檢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于一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施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特別工種和裝備的操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四十一條發現擔心全隱患,必需按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刻報告安委辦統一布置整改。
第四十三條凡安全生產整改所需費用,應經安委辦審批后,在勞保技措經費工程列支。
十、嘉獎與懲罰
第四十四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比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四十五條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根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強化安全生產管理;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常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加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愛護力量;
4、強化安全生產檢查,按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主動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削減,安全生產工作成果顯著。
第四十六條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主動學習安全生產學問,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愛護力量;
3、堅定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訂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四十七條對安全生產有特別奉獻的,賜予特別嘉獎。
第四十八條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賜予扣發工資總額的懲罰,并追究單位的責任。
第四十九條凡發惹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有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賜予扣發工資總額的懲罰,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五十條對事故責任者視情賜予批判教育、經濟懲罰、行政處分,觸及刑律者依法論處。
第五十一條對單位扣發工資總額的懲罰。最高不超過3%;對職工個人的懲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可并處行政處分。
第五十二條由于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或廠房裝備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裝備(建筑)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定另行制訂,并組織實施)。
第五十三條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損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從事本崗位工作或執行領導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務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2、在緊急情況下(如搶險救災救人等),從事對企業或社會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負傷或死亡。
3、在工作崗位上或經領導批準在其他場所工作時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4、職業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單位的機動車輛去開會、聽報告、參與行政指派的各種勞動和乘坐本單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車輛上下班,所乘坐的車發生非本人所應負責的意外事故,造成職工負傷或死亡。
6、職工雖不在生產或工作崗位上,但由于企業裝備、設備或勞動的條
件不良而引起的負傷或死亡。
第五十四條職工因發惹事故所受的損害分為:
1、輕傷:指負傷后需要歇工1個工作日以上,低于國標105日,但未到達重傷程度的失能損害。
2、重傷:指符合勞動部門《關于重傷事故范圍的看法》中所列情形之一的損害;損失工作日總和超過國際105日的失能損害。
3、死亡。
第五十五條發生無人員傷亡的生產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經濟損
失程度分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缺乏1萬元的事故;
2、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萬元,不滿10萬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萬元,不滿XXX萬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滿XXX萬元的事故。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6
一、 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制度
1、公司每年年初要制定全年的安全文明管理目標、計劃、措施、并以文件形式發送到各科室及每個項目部。
2、公司對項目部要每月進行一次安全文明責任目標考核。
3、公司在制定安全文明管理目標時要把實現管理目標分解到各個項目部,做到責任明確。
4、項目部在工程開工前,必須按公司安全文明管理目標要求,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制定本項目部安全文明管理目標,并分解到每個班組,并張貼在活動室明顯地方。
5、制定安全文明管理獎懲措施,把實現安全文明管理目標作為年終評比一項硬指標,并按獎罰措施到時兌現。
6、各分公司、工程處、項目部的負責人和專職人員由公司安全處對其考核,項目部的其他人員由項目經理或委托其專職安全對其考核。
二、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管理,確保企業對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使用及時到位,依據本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和《資金運用制度》規定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提取及使用做如下規定:
1、公司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專戶,公司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專戶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管理。
2、安全技術措施經費按工程造價2%比例提取。企業安全費用由企業自行提取,專戶存儲,專項用于安全生產。使用的范圍是:
、佟臉I人員安全培訓教育;
、、從業人員配備勞動防護用品;
、、安全設備、設施投入和維修保養;
④、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評估、整改治理、監控等;
、、事故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投入及維修保養和事故應急救援等。
3、公司對施工經營項目需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須的資金投入,由施工經營項目的決策機構或主要負責人確保資金的及時到位,正確使用,并對由于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
4、安全教育專項培訓的保障資金主要用于購置或編印安全技術、勞動保護、安全知識的參考書刊物、宣傳畫、標語、幻燈及教育光盤等;建立與貫徹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的措施。
5、安全勞動防護用品的保障資金主要用于購買、管理勞動保護用品,物品采購時要嚴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購程序進行,勞保產品必須嚴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圍,對安全性能不能滿足工作需要時要及時向主管部門提出報廢或降載處理。對違反采購原則的行為,除按獎罰條例外,造成損失和影響的由行為人和批準承擔責任。
6、加強對施工現場上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監督管理,要對安全勞保用品、機械設備、施工用具不定期的檢查和抽查,發現不合格的用具或技術指標、安全性能不能滿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設備等應立即停止使用。
7、公司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支出由公司分管經理批準,項目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支出由該項目安全負責人批準。項目部對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使用必須?顚S,不得挪用。項目部安全生產專項資金賬戶在工程結束時結余,余額上繳公司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專戶。
8、對安全生產違章者給予經濟處罰,罰款數額由公司分管經理核定,罰款的收入,應如數上繳公司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專戶。
9、公司對于安全生產工作成績優異的項目部、班組、個人給于適當獎勵,獎勵資金不使用公司安全生產專項資金。
以上規定望公司所屬各項目部遵照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與公司安全處聯系。
三、 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1、項目工程施工前應根據工程特點編制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交底內容由工程的技術負責人編制。屬重大危險源和專業性較強的安全技術交底編制應有公司安全部門和技術部門參加。
2、安全技術交底的一般程序:技術負責人—施工員—班組長—施工人員。總承包方應向分承包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3、安全技術交底的內容包括:
、俑鞴しN的安全技術交底;
②分部分項工程施工的安全技術交底;
、鄞笮吞厥夤こ虇雾棸踩夹g交底;
、茉O備安裝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⑤使用新工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施工的安全技術交底。
4、安全技術交底應做到:
、賹嵭兄鸺壈踩夹g交底制度,縱向延伸到班組全體人員;
、诮坏妆仨毦唧w、明確、針對性強;
、劢坏椎膬热輵槍Ψ植糠猪椆こ淌┕ぶ薪o作業人員帶來的潛在危險因素和存在的問題;
④應將工程概況、施工辦法、施工程序、安全技術措施等向施工員班組長交底;
、輵獌炏炔捎眯碌陌踩夹g措施;
、抻袝姘踩夹g交底記錄;
5、所有安全技術交底除口頭交底外還必須有書面交底,交底雙方履行簽字手續,交底雙方各持一份書面交底。
四、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認真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確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企業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定期安全檢查
、、 公司每月所屬項目工程進行一次檢查,并按《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安全檢查評分認真評分;
②、 項目部每半月對本項目工程進行一次檢查。
2、日常安全檢查
、佟 公司安全處對所屬項目工程每星期至少檢查一次;
、凇 項目安全員每天要對所屬項目進行巡回檢查;
、、 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同時要檢查安全;
④、班組要對班前班后進行崗位檢查。
3、專項檢查
公司對施工現場的下列分項要進行專項檢查;
、、 大型設備
、、 腳手架
、、 施工用電
、、 壓力容器
⑤、 防塵、防毒、防火
、蕖 深基坑及支護
、、 30米以上的高出作業
對塔吊、人貨電梯、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等大型設備和壓力容器、深基坑、30米以上的'高出作業等公司要組織專業人員進行檢查。
四、 季節性檢查
針對氣候特點,可能給施工帶來的安全危害,公司要進行季節性檢查:
①、 冬季天冷地凍要檢查防凍、防滑的措施落實
、、 暑季屬高溫季節,要檢查防暑降溫的措施落實
③、 雨季要檢查防汛措施落實
④、 風季要檢查臨時設施和大型設備的防風措施
5、節假日檢查
節假日前后為防止職工思想麻痹幾率松懈,公司要進行安全防范措施落實的檢查。
6、安全隱患整改、處置和復查
①、公司和項目部在進行安全檢查時,每次檢查都要下發《隱患整改通知單》,相關責任人簽字存檔;
、、對下發的隱患整改通知單要在限期內整改完畢,公司和項目部要對通知單所規定期限內進行復查;
、邸卷椖坎康臋z查如在期限范圍內位整改完畢將按公司相關制度要求對項目部進行處罰,必要時采取停工整頓。
五、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建筑業職工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特制訂本制度。
1、建筑業企業職工必須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培訓教育,堅持先培訓后上崗的制度
2、培訓對象、時間和內容
①、建筑企業和職工必須每年接受一次專門的安全培訓。企業法人、分管經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30學時
、、項目經理每年必須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30學時
、、企業專職管理人員每年必須接受安全專業技術業務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0學時
、、企業其他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⑤、企業特殊工種在取得崗位操作證后,每年必須接受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企業其他職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摺⑵髽I待崗、轉崗、換崗的職工在重新上崗前,必須接受一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3、企業新進場工人,必須接受公司、項目、班組三級安全培訓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
、佟⒐景踩嘤柦逃饕獌热菔牵簢液偷胤接嘘P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企業的安全規章制度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項目安全培訓教育內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現場環境、工程施工特點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時間是不得少于15學時;
、、班組安全教育內容是: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剖析、勞動紀律和崗位講評等,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4、安全培訓教育的管理
實行安全培訓教育登記制度,企業必須建立職工安全培訓教育檔案,沒有接受安全培訓教育職工,不得在施工現場從事作業或者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7
為了切實做好安全用電工作,普及安全用電常識,防止觸電事故發生,使電力更好地為醫院職工學習和生活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1、用電要申請,安裝維修找分管人員,不準私自亂接電線。
2、安全用電,人人有責,自覺遵守安全用電規章制度,合格選用保險絲、保險器,嚴禁用銅鋁鐵絲代替。
3、在電線附近,修理房屋或砍樹時要采取措施,對可能碰到的線路設備,要找電工停電后進行。
4、曬衣服的.鐵絲和電線要保持足夠距離,不要繞在一起也不要在電線上曬衣物。
5、電線斷落不要靠近,要派人看守,并趕快找電工處理。
6、不要用手摸燈頭、開關、插座及其它家用電器金屬外殼,有損壞老化漏電的要趕快找電工修理或更換,家電電器設備的金屬外殼要妥善接地。
7、不要使用不合格的燈頭、燈線、開關、插座等家用電器設備,用電設備要保持清潔完好,燈線不要過長,也不要拉來拉去。
8、發現電線短路起火時,要先切斷電源,不要用水潑。
9、不準隨便更換電表接線、進線竊電,電表燒壞后,要找電工修理和安裝。
10、非電工人員,也不要隨便亂動電氣設備。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8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安全生產是公司生產發展的一項重要方針,實行“防火、防盜、防事故”的安全生產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因此必須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全民動員”的方針,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思想認識,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令、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安全會議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例會制度,每月的工作總結各部門要求有安全生產方面的內容,定期分析安全生產狀況,對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制訂對策,并組織實施。
安全培訓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2、本公司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公司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車間或班組安全教育。
3、公司對全體員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4、本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作業、廠內機動車輛駕駛、機械操作者等),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有資格后方可安排上崗。
安全生產檢查
一、公司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車間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員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后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組織對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生產場所及設備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為員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生產經營場所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經營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2、在生產經營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3、生產、使用、儲存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4、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設備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保持安全防護性能良好。
2、各類電氣設備和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規范,電氣設備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3、公司對可能發生職業中毒、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應視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并定期檢查更換。
三、特種設備必須按下列檢驗周期進行安全性能檢驗:
1、溶解乙炔氣瓶,每三年進行一次檢驗。
2、液化石油氣鋼瓶,出廠滿四年進行第一次檢驗;出廠滿七年進行第二次檢驗;出廠九至十三年的,每兩年檢驗一次。
職工安全衛生保護措施
1、公司必須建立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職工加班加點應在不損害職工健康和職工自愿的原則下進行。
2、公司應根據生產的特點和實際需要,發給職工發需的防護用品,并督促其按規定正確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滿16周歲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從事有毒、有害、過重的體力勞動或危險作業。
4、公司應通過衛生部門防疫站對生產工人進行上崗前體檢和定期體檢,采取措施,預防職業病。
傷亡事故管理
1、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員工傷亡事故,公司必須嚴格按規定做好報告、調查、分析、處理等管理工作。
2、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后,公司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后工作,并報告集團公司。
安全生產工作標準
1、消防管理:消防器材設施配置充足,完好齊全、擺放合理、定期保養;消防通道通暢,員工掌握器材使用方法。
2、用電管理:線路完好歸位;電器設施完好齊整、定期保養、負荷內使用;電工持證上崗。
3、用氣管理:管道完好歸位;氣瓶配備防震膠圈、立式放置、定期更新;氣庫設施齊全、值班記錄完整。
4、物料管理:歸類歸位擺放、標識清晰;危險品與易潮品有保護措施;現場無呆滯物料。
5、裝卸管理:不損傷產品或物料,不野蠻工作;機動叉車司機持證上崗、限制時速;裝卸設備專人保管。
6、危險工序操作管理:關鍵設備定期保養;沖壓人員佩帶耳塞、手套;焊接人員佩帶面具、眼鏡手套;噴粉人員佩帶防毒口罩、手套、絕緣鞋;打砂及清洗人員佩帶安全帽、眼鏡、手套、防塵口罩等;焊接沖壓人員定期培訓、持證上崗。
7、環境衛生管理:生產現場、辦公場所、走道樓梯干凈整潔,無衛生死角、無不明物品;玻璃門窗、休息桌椅、陳列設施定期擦拭、無灰塵覆蓋;墻角無蜘蛛網、地面無積水;廁所無異味。
8、防護管理:各類門、窗、護欄無損壞;天花、墻壁、地面、管道無裂縫、損壞或滲漏;各類勞動防護定期更新。
車間消防安全生產“十不準”
一、不準在車間內吸煙,擅自進行明火作業。
二、不準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準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四、不準在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大門上鎖或關閉。
五、不準隨便動用消防器材。
六、非機修人員不準擅自拆裝機器設備。
七、不準無證上崗操作危險機臺。
八、故障設備未修好前,不準使用。
九、上班時間不準怠工、滋事、打架或擅離職守。
十、不準赤膀赤腳進車間,不準帶小孩進車間。
電、氣焊防火制度
一、焊工應經過專門培訓,掌握焊割安全技術,并經過考試合格后,方準獨立操作。
二、焊割前按規定進行“動火作業申請”,核準后方可進行。
三、焊割作業要選擇安全地點,焊割前要仔細檢查上下左右情況,周圍的可燃物必須清除,如不能清除時,應采取澆濕、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護。
四、盛過或盛有可燃性氣體或粉塵的易爆場所焊割,在這些場所附近進行焊割時,應按有關規定,保持一定距離。
六、焊割操作不準與油漆、噴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時間、上下交叉作業。
七、電焊機地線不準接在建筑物、機器設備、各種管道、金屬道、金屬架上,必須設立專用地線,不得借路。
八、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電焊的導線不要與裝有氣體的氣瓶接觸。
九、焊割工作點火前要遵守操作規程,焊割結束或離開現場時,必須切斷電源、氣源,并仔細查現場,清除火災隱患;在悶頂,隔墻等隱蔽場所焊接,在操作完畢半小時內反復檢查,以防暗燃發生。
十、焊割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應有專人現場監護。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設備、工程建設、勞動場所
第一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三條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第四條凡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并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9
1、倉庫內物品應分類存放,并保證倉庫主要通道之間有一定距離,貨物與墻壁、燈具、屋頂之間應保持安全距離。
2、倉庫內照明僅限于60W以下的白熾燈。易燃物品不允許用作燈罩。禁止使用碘鎢燈、電熨斗、電爐、交流收音機、電視等電氣設備;瘜W品倉庫內照明燈具均設有防爆裝置,并保持倉庫通風。各類物品應當標明演出名稱。
3、倉庫的總電源開關應設置在門外,并應防雨防潮。電線每年應全面檢查一次。如發現可能引起著火、短路、發熱、絕緣不良等情況,必須及時修理。
4、嚴禁攜帶引火物品進入倉庫,潮濕物品不得進入倉庫。物品入庫半小時后,值班人員應檢查一次安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如果物品堆放時間過長,應翻過來清理,防止白熾自燃。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0
一、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相關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確保提供的食品安全。
二、保持食品經營場所環境整潔,按規定處理廢棄食用油脂。
三、食品來源清楚。采購食品及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應向供應商索取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件,產品《檢驗合格證》和相關票據等資料,并建立臺帳存查。
四、食品貯存、運輸及銷售過程中,做好防蠅、防鼠和保溫等措施,確保食品不接觸有毒有害物質和不潔物品。
五、不加工來源不明、摻假摻雜、腐敗變質的食品,死因不明的'禽、畜肉及其制品。
六、食品烹制、加工過程中,不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
七、食品烹制加工過程中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應對人體無毒、無害。餐飲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須清洗、消毒。
八、所有從業人員保持個人清潔。烹制、加工、銷售食品前先將手洗凈、消毒,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使用專用用具。定期進行健康體檢,持有效的健康證明上崗。
九、定期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衛生知識、崗位操作技能和規范學習培訓,增強員工食品安全意識。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1
為了加強生產現場的安全治理,標準員工作業,確保各項生產安全平穩、有序運行,針對作業區生產現場運行的特點,制定本制度。
一、人員安全治理制度:
1、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嚴禁脫崗、睡崗、竄崗、酒后上崗和崗上飲酒。
2、進入油氣區全部人員勞保穿戴齊全標準,嚴格遵守油氣區安全治理規定,承受崗位人員的安全提示和教育,在崗位人員的伴隨下檢查指導工作。
3、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油氣生產場所,進入生產現場人員隨便更改流程,挪用設備。
4、進入生產現場嚴禁吸煙、亂扔煙頭、接打手機和隨便使用明火。
二、油罐安全治理制度:
1、油罐安全附件齊全,每月將阻火器、安全閥、呼吸閥進展清理保養,油罐進出口閘門、阻火器必需有效跨接、防雷防靜電接地線齊全。
2、嚴格根據操作規程進展量油操作,嚴禁穿帶鐵釘鞋上罐,油罐量油作業必需用標準量油尺選擇上風向量油。夜間上罐量油時必需使用防爆手電,雪天上罐量油前必需先清理潔凈梯子、罐頂積雪,油罐頂嚴禁存放棉紗、量油尺等物品,量完油后,蓋好油罐量油孔,嚴禁將罐內油氣隨便排放。
3、打油泵電機有良好接地,旋轉部位護罩齊全牢靠,各連接處嚴禁跑冒滴漏。
三、消防器材安全治理制度:
1、按規定備齊消防器材,只有一具儲油罐的井點,最少配備兩具8Kg滅火器和一具35Kg滅火器;兩具或兩具以上儲油罐的井點,最少配備四具8Kg滅火器,兩具35Kg滅火器,進流程井組依據井數適當增加滅火器數量,崗位人員負責每月進展檢查、保養,實行掛牌制。
2、發覺有噴管龜裂、壓力不正常、筒體裂口凹陷,壓力表、鉛封、保險銷損壞等現象準時上報井區更換。
3、消防器材妥當保管存放,嚴防雨淋、暴曬,應存放在枯燥通風無腐蝕場所。
四、罐車及裝卸油臺安全治理制度:
1、全部的罐車進入裝卸油臺前,必需將車輛防火罩關閉,裝卸完油后,罐車離開裝卸油臺方可翻開防火罩。
2、裝卸油前,必需接好靜電接地線,熄滅井場加熱爐、明火,待油裝完半小時以后,再根據點火操作規程進展點火。
3、裝卸油現場有滅火器材進展戒備,使用內帶銅絲的裝油鶴管并延長至罐車底部。裝卸油過程中,罐車駕駛人員必需在駕駛室內戒備,以防發生意外大事時能夠準時駕駛車輛撤離。
4、裝油后,蓋好油罐量油孔,清理潔凈打油泵衛生,打油泵盤根不刺不漏。
5、裝卸油臺范圍內嚴禁用明火烘烤車輛,嚴禁在裝卸油臺進展車輛修理。
五、用電安全治理制度:
1、全部線路必需使用標準符合用電設備功率的電線。用電線路必需走線標準、不得跨越可燃物架設。
2、用電線路由專業電工架設,用絕緣膠帶密封至少3層以上,嚴禁崗位員工私自亂拉亂接、整改線路。
3、全部配電室電纜溝、電纜線必需進展砂封,每天進展檢查,看有無進水、鼠洞等。
4、沒有安裝室內取暖爐的井點,取暖設備只能使用廠部統一配發的電暖器,制止私自使用電爐子或其他用電設備。
5、取暖設備距離可燃物不少于1米,以防烘烤引發火災。
6、電熱毯只用來人員在睡覺前暖床使用,人上床睡覺時必需斷掉電源。
7、人員離開房屋前將取暖設備斷電,防止意外發生。
8、對取暖設備及線路每天檢查一次,發覺問題后停頓使用并準時向井區匯報以防發生人員觸電事故,嚴禁非電工人員進展各種電路修理。
9、井區電工每周對全部電路進展檢查,對檢查出問題準時整改。
10、全部臨時用電作業必需辦理臨時用電票,各項安全措施落實到位后由專業電工接電。
六、用氣安全治理制度:
1、點加熱爐,堅持“三先三后”的'原則,即先檢查后點火,先點火后開氣,先檢查后離去。堅持“三不點”的原則,沒有檢查不點、有滲漏點不點、爐膛有余氣沒吹盡不點。
2、使用室內取暖爐穿墻管線上開孔處必需密封,防止氣體竄入駐人房間發生意外。
3、人員在進入廚房之前必需通風半小時以上,嚴防廚房用氣管線泄露人員馬上進入后中毒。
4、使用液化氣的井點,氣瓶與爐子(火源)的間隔距離須保持在1.5m以上。液化氣(自然氣)灶具的軟膠管連接處必需用卡子固定牢靠,用完后必需關閉液化氣瓶(井場來氣)總掌握閥,嚴禁只關閉灶具開關而不關閉總掌握閥。
5、對用氣(套氣及液化氣)設施必需每周用試漏液(肥皂水)檢查各連接處是否有滲漏現象,發覺問題準時匯報井區整改修理。
6、嚴禁在井口排放套氣,進展修井等作業時,必需熄滅井場火炬及井口20米范圍內明火。
7、井場套管氣火炬必需安裝阻火器,與井口距離20米之外,正常條件下,火炬處于點燃狀態。
七、分液包安全治理制度:
1、全部分液包必需放在地面以上,且距離井場內火炬(或別的明火)必需大于20米。
2、從井口至分液包,分液包至火炬氣管線必需有坡度,有利于凝析油凝集排放。
3、分液包上壓力表安裝齊全并定期校驗,各閥門連接處密封完好,閥門敏捷好用。
4、各井點依據凝析油的多少實際安排好排放時間,防止分液包因集液過多而造成管線凍堵。
5、排凝析油前,熄滅井場全部火源,進展風向區分,排放者必需站在上風口。
6、排放凝析油使用器皿必需是鐵器,排放后的凝析油倒入井場污油池,嚴禁就地排放,嚴禁以各種形式存放,嚴禁用凝析油清洗衣物、擦洗設備。嚴禁將瓦斯油送給老鄉或其他人員。
7、管線及分液包發生凍堵后嚴禁用明火烘烤,毛氈包裹后用開水燙開,防止發生火災或爆炸事故。
8、分液包非正規壓力容器,所承受壓力不能超過0.2Mpa。井場套氣憋壓使用井口套氣閘門。
八、施工隊伍安全治理制度:
1、施工隊伍持有作業區開出的有效的開工許可證,方可進入井場施工。
2、施工隊伍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后,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治理規定,接收崗位人員的安全教育,并自覺接收崗位人員的監視。
3、作業區與施工隊伍簽訂穿插互管協議書,明確雙方各自的職責和施工區域。施工隊伍根據票據上的要求在指定區域內進展施工,施工作業人員嚴禁靠近或觸摸電器設備、運轉設備;嚴禁靠近和穿越抽油機;嚴禁啟動或關閉油氣區電器設備、運轉設備的啟動按鈕和開關;嚴禁靠近高壓危急區;靠近運轉設備、電器、配電室施工時必需實行必要的安全愛護措施方可施工。
4、施工隊伍在井場進展動土、動火、高處、進入有限空間、臨時用電、吊裝等危急作業時必需到作業區辦理相應的票據前方可作業,作業前,雙方負責人、監護人現場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到位方可施工并進展全過程監視。
5、施工人員在油氣區內施工時發覺油氣刺漏、設備故障、火險等應馬上通知崗位人員,嚴禁在油氣泄漏區域內停留,嚴防中毒或其他意外。
九、現場操作安全治理制度:
1、崗位人員必需勞保齊全上崗,女工將長發盤起,帶工帽。
2、操作中嚴格根據HSE操作指導書、HSE操作指導卡、標準作業程序,杜絕一切違章指揮、違章操作。
3、上級領導違章指揮,員工有權拒絕,并上報作業區安全辦公室。
4、全部上抽油機的作業嚴禁崗位人員獨立進展,進展抽油機的檢查、保養、修理等作業由井區辦理作業票后,統一安排作業。
5、抽油機在運轉過程中,曲柄護欄必需安裝齊全,有效固定防護。嚴禁在未停機斷電的狀況下穿越抽油機、進入抽油機曲柄旋轉區域內、抽油機高空作業。進入抽油機護欄內作業,必需先停機斷電、剎好剎車,鎖好鎖扣,在監護下的監護下方可作業。
6、放置消防器材的地點四周嚴禁堆放其他物品。生產現場的消防通道必需保持暢通。
7、生產現場保持潔凈干凈,各種施工作業后的垃圾、油污、雜物準時處理。
8、全部的旋轉設備、部位必需安裝防護罩,污油池、蒸發池必需安裝防護欄,沒有治理的泥漿池必需進展有效圈閉,嚴防墜落等事故的發生。
9、對不懂的設備、設施嚴禁靠近、觸摸、穿越。
10、在沒有落實安全措施或者安全措施不到位、不具備安全作業的狀況下,嚴禁進展作業。
十、危急作業安全治理制度:
1、嚴格落實反違章六條禁令,井區、施工隊伍在生產現場進展動火、動土、高處、進入有限空間、臨時用電、吊裝、管線解堵、掃現等危急作業時,必需遵守廠部、作業區對危急作業的相關安全治理規定,嚴格執行廠部的危急作業安全治理制度,到相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危急作業票據后,方可組織實施。
2、井區安排閱歷相對豐富,責任心較強的人員進展現場作業監視,監視人嚴格履行的職責,根據票據上的要求逐一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卡開相應的流程、進展消防器材戒備、清理現場油污、進展氣體濃度監測等)到位前方可作業。
3、現場監視人根據票據上的要求,填寫好票據上的相應數據,如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后雙方監護人、特種作業人員的簽字確認、現場氣體濃度檢測記錄、施工過程中相關的數據記錄等。
4、雙方監護人嚴密監控作業過程中安全措施的落實,作業中停頓半小時以上開工時需要重新進展安全措施的落實。
5、作業過程中,一項安全措施未落實到位或者消失其他的危及安全施工的因素,馬上停頓作業。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2
一、總經理職業衛生安全責任制
1、生產經營活動中要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國家和本地區有關職業衛生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標準。
2、用人單位的廠長(經理)是本單位的職業衛生防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保證本單位職工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負全面責任。
3、建立健全本單位職業衛生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兼)職職業衛生安全管理人員,提高職業衛生安全管理人員的素質。
4、負責建立健全本單位職業衛生安全的各項規章制度;審核批準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職業衛生技術措施和長遠規劃,以及重大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有計劃的改善勞動環境,做到安全生產經營,文明生產經營。
5、保證本單位職業衛生安全投入的有效實施。
6、把職業衛生安全工作擺到重要議事日程,每月召開一次職業衛生安全工作會議,聽取各部門和職業衛生管理部門的工作匯報,研究解決職業衛生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推廣先進的安全技術和管理方法。
7、經常深入了解、督促、檢查本單位的職業衛生安全工作,掌握職業衛生安全管理工作情況,組織開展廠(企業)級職業衛生安全檢查,對重大隱患組織落實整改措施。并布置和檢查規章制度貫徹執行情況,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8、對于新建、改建、擴建、遷建和革新、改造等工程項目,確保職業衛生防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并報衛生局審批。
9、負責制定本單位的職業衛生應急救援預案,并每年至少演練一次。
10、保障職工的職業衛生勞動條件和企業的職業衛生安全狀況,保障女工的合法權益,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
11、開展廠級職業衛生安全教育與考核工作。
12、及時、如實上報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組織對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的應急救援、調查分析及處理工作。
二、副廠長(副經理)職業衛生安全責任制
1、協助廠長(經理)領導本單位的職業衛生安全工作,對分管的職業衛生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2、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國家和本地區有關職業衛生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標準。
3、負責組織制定職業衛生安全的各項規章制度、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安全技術措施和長遠規劃、以及重大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有計劃的改善勞動環境,做到安全生產經營,文明生產經營。
4、把職業衛生安全工作列入管理的重要日程,每月應研究一次職業衛生安全工作,針對存在的問題,制定解決辦法,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職業衛生工作。
5、組織并參加本單位職業衛生檢查,對查出的隱患要采取措施,及時消除或暫時控制,確保安全生產。
6、對于新建、改建、擴建、遷建和挖潛、革新、改造等工程項目,負責組織職業衛生防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并報衛生局審批。
7、負責督促、檢查職業衛生安全技術措施及技術改造項目和專項經費的有效實施情況,為職工無償提供職業衛生防護用品。
8、負責組織制定本單位的職業衛生應急救援預案,并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演練。
9、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后,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組織對事故的分析、責任界定,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并督促實施。
10、加強對職業衛生安全工作的考核,向經理(廠長)提出獎懲意見。
三、職業衛生管理部門(人員)崗位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職業衛生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及其規章制度。對本單位職業衛生工作負直接管理責任。
2、負責制定本單位的年度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
3、匯總和審查職業衛生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計劃執行。
4、組織和協助有關部門制定或修訂職業衛生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5、負責組織對職工的職業衛生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對新員工進行三級職業衛生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建立個人三級教育檔案,方可上崗作業。
6、定期進行現場職業衛生檢查,協助解決問題。遇到特別緊急的事故隱患,有權指令先行停止作業,同時采取相應處置措施,并立即報告單位領導。
7、督促和檢查企業職工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8、定期組織廠級職業衛生檢查,并做好記錄,向主管領導匯報。
9、定期召開職業衛生安全工作會議,并做好記錄,對職業衛生安全工作的建議和存在的問題,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
10、負責對涉及職業危害的危險作業審批和現場監管。
11、有權向主管領導提出獎懲意見。
12、總結和推廣職業衛生安全管理的先進經驗。
13、參加審批新建、改建、擴建和大修的設計計劃,并按規定上報政府相關部門和參加工程驗收及試運行工作。
14、協助有關部門參與職業衛生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進行傷亡事故統計、分析和報告,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并且督促有關部門落實。
15、做好女工的職業衛生保護工作。
16、組織實施本單位職業衛生應急預案的演練,做好記錄和歸檔,并根據演練情況修訂應急預案。
17、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檔案。
18、完成上級布置的其他職業衛生安全工作。
四、勞動人事管理部門(人員)崗位責任制
1、勞動人事管理部門(人員)負責組織與員工簽訂(變更)勞動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如實告知員工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真實情況。
2、組織新員工進行崗前體檢,不得將有殘疾的工人或者有職業禁忌的工人分配到其所禁忌的工作崗位。
3、協調組織職業衛生安全管理部門及相關部門對新員工進行三級職業衛生安全教育。
4、做好職工勞動紀律教育,對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影響安全生產的,提出處理意見。
5、依法為從業人員參加工傷社會保險,并繳納保險費。
6、每年組織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從業人員到有資質的職業健康體檢機構進行職業健康體檢。根據體檢結果,對有職業禁忌的從業人員應調離原崗位。凡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從業人員,離職時應當進行職業健康離崗體檢。
7、按照規定為從業人員建立健康監護檔案。
8、為離職人員無償如實提供個人職業健康檔案復印件。
五、部門經理(車間主任)崗位責任制
1、對本部門的職業衛生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2、認真組織職工學習、貫徹、并落實國家、本市和本企業的有關職業衛生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規定及其規章制度。
3、在生產(經營)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中,同時把職業衛生安全管理工作貫穿到每個具體環節中去,做到職業衛生安全工作經;⒅贫然⒕唧w化、標準化。
4、每周至少檢查、分析一次職業衛生安全工作,針對問題,采取有效措施,并做好檢查記錄。對于本部門解決不了的問題,應及時上報主管領導,確保職工在安全的條件下工作。
5、定期對職工進行部門級職業衛生安全教育,以及對新職工,復工人員、轉崗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教育、培訓和考核情況進行檢查。
6、教育職工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防護設備、設施,并進行監督檢查。
7、發生職業衛生傷亡事故,應立即搶救傷員,撤離人員,采取緊急措施,避免事故擴大及次生、衍生傷害、保護現場、及時上報。負責查明原因,采取防止同類事故重復發生的措施。
8、對職業衛生安全管理工作有貢獻者或對事故有責任者提出獎懲意見。
9、負責編制本部門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確保職工的安全與健康。
10、做好本部門女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六、班(組)長崗位責任制
1、嚴格遵守本單位有關職業衛生的各項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本班(組)員工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安全和健康負責。
2、根據工作任務、作業環境和職工的思想狀況等情況,具體布置職業衛生工作。
3、對新員工進行現場安全教育,并在熟悉工作環境前,指定專人負責其勞動安全、健康監護。
4、組織本班(組)員工學習職業衛生安全管理制度,檢查執行情況,教育員工在任何情況下,不違章蠻干,發現違章蠻干,立即制止。
5、生產經營活動中要經常檢查職業衛生隱患,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對不能徹底解決的問題,要采取臨時控制措施,并及時上報。
6、督促、檢查本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設備、設施。
7、發生職業危害事故,應積極搶救傷員,撤離現場工作員工,做好現場保護,立即上報,并詳細記錄。組織全班(組)工人認真分析,吸取教訓,落實防范措施。
七、從業人員崗位責任制
1、從業人員應本著對自身和同事安全健康負責的態度,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以及單位各項職業衛生安全的規章制度。
2、認真參加職業衛生安全教育培訓,掌握安全技術知識,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考試不合格者不得上崗。
3、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4、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認真檢查本崗位設備和安全設施是否齊備完好。
5、不違章作業,并勸阻和制止他人違章作業,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
6、發生事故要立即搶救、報告、保護現場,參加對事故原因分析,吸取教訓。
八、職業病危害前期預防管理制度
1、建設項目在可行性論證階段,單位應將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提交給衛生行政部門進行審核。
2、建設項目在設計階段,單位應落實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中提出的有關建議和措施,建設單位應建立相應的職業病危害評價檔案。
3、單位應加強新建及改、擴建工程建設項目的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報批程序,并按程序向衛生行政部門上報,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查通過后,方可施工。
4、建設項目在竣工驗收前,應由有認證資質的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并按國家有關規定經衛生行政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產和使用。
5、制定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救援演練,同時進行講評,發現不足項及時完善改進。
6、做好職業衛生防護設施的管理、使用、維護和檢查,確保其處于完好狀態,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應建立職業衛生防護設施管理臺賬。
7、單位不得將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轉移給不具備職業衛生防護條件的單位和個人。不具備職業衛生防護條件的單位和個人亦不得接受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
8、對可能造成職業病或職業中毒的作業環境、導致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或擴大的職業衛生隱患,應納入單位職業衛生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按有關規定嚴格執行,并由單位職業衛生管理部門(或者職業衛生管理人員)牽頭負責整改。
9、按照規定在投入生產或使用的30日內如實向區安監局進行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
九、職業衛生教育與培訓管理制度
1、單位各級領導和崗位職工必須熟悉本崗位職業衛生管理與職業病防治職責,掌握本崗位及管理范圍內職業病危害情況、治理情況和預防措施。
2、單位要督促和安排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參加職業衛生專業知識與法律法規的教育培訓工作。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學習,或參加學習講座,以提高職業衛生管理人員的業務水平和管理水平。
3、單位要對全體職工進行職業病防治的法規教育和基礎知識培訓與考核。要組織職工認真學習國家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單位有關職業衛生管理制度、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以及職業衛生防護設備設施和防護用品的使用,并做好培訓記錄。
4、生產崗位管理和作業人員必須掌握并能正確使用、維護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和個體職業衛生防護用品,掌握生產現場中毒自救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開展相應的演練活動。
5、從事職業病危害作業崗位職工必須接受上崗前職業衛生和職業病防治法規教育、崗位勞動保護知識教育及防護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訓,經考試合格合方可上崗操作。
6、單位要做好生產檢維修前的職業衛生教育與培訓,結合檢維修過程中會產生的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可能發生的急性中毒事故,重點掌握自我防護要點和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情況下的緊急處理措施。
7、做好各類職業衛生教育培訓的檔案管理工作。
十、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制度
1、單位各級領導和崗位員工要掌握了解管理范圍內及本崗位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濃度(強度)及其可能產生的后果等情況。
2、單位應當請有資質認證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并由專人負責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檢測、評價和監測由職業衛生管理部門(人員)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3、檢測、評價和監測結果出現異;蛘叱瑯藭r,立即采取措施,上報主管領導,加強現場作業防護,提出整改方案,積極進行治理。
4、對嚴重超標且危害又不能及時整改的生產經營場所,必須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采取補救措施,控制和減少職業病危害。
5、職業病危害因素經治理后,檢測結果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后,方可重新作業。
6、檢測、評價和監測結果存入單位職業衛生管理檔案,并及時向懷柔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報告及向本單位員工公布。
十一、作業場所管理制度
1、單位優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職業病和保護勞動者健康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逐步替代職業病危害嚴重的技術、工藝、材料。不得生產、經營、進口和使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設備和材料。
2、單位應按《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制度》對工作場所進行檢測、評價。
3、單位對不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的作業場所立即采取措施,加強現場作業防護,提出整改方案,積極進行治理。對嚴重超標且危害又不能及時整改的生產經營場所,必須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采取補救措施,控制和減少職業病危害。
4、單位應在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作業崗位的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警示說明應當闡明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種類、后果、預防及應急救治措施。具體參照《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GBZ158-20xx)。
5、單位應在可能發生急性職業危害的有毒有害作業場所按規定設置警示標識、報警設施、沖洗設施、防護急救器具專柜,設置應急撤離通道和必要的泄險區,同時做好定期檢查和記錄。
6、員工從事有毒有害作業時,必須按規定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嚴禁使用不明性能的物料、試劑和儀器設備,嚴禁使用有毒有害溶劑洗手和沖洗作業場所。
7、加強對檢維修場所的職業衛生管理。對存在嚴重職業危害的生產裝置,在制定停產檢修方案時,應有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參與,提出對塵、毒、噪聲等的防護措施,確定檢維修現場的職業衛生監護范圍和要求。對存在嚴重職業危害的裝置檢維修現場應嚴格設置防護標志,應有相關人員做好現場的職業衛生監護工作。
8、應加強檢維修作業人員的職業衛生防護用品的配備和現場沖洗設施完好情況的檢查。
9、應加強檢維修現場塵毒檢測監控工作,根據檢維修現場情況與有關部門聯系檢測事宜,隨時掌握現場塵毒濃度,及時做好防護工作。
10、應做好檢維修后開工前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防護效果鑒定工作,重點對檢維修后設備設施的整改等情況進行檢查確認,避免設備啟動時發生意外職業傷害。
11、加強對勞動防護用品正確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凡不按規定使用勞動防護用品者不得上崗作業,并追究車間班組的管理責任。
12、有毒、有害物品的包裝,必須符合安全、衛生要求,防止泄漏擴散。
十二、勞動用工及健康監護檔案管理制度
1、單位在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應將工作過程中或工作內容變更時可能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后果、職業衛生防護條件等內容如實告知職工,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如各單位違反此規定,職工有權拒簽勞動合同,各單位不得解除或終止原勞動合同。
2、員工有維護本單位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和個人職業衛生防護用品的權利和義務;發現職業病危害事故隱患及可疑情況,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對違反職業衛生和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以及危害身體健康的行為應提出批評、制止和檢舉,并有權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
3、單位不得因員工依法行使職業衛生正當權利和職責而降低其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4、單位應到有資質的單位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應急的職業健康檢查。不得安排未進行職業健康檢查的人員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癥者從事禁忌的工作。
5、用人單位應根據新招聘及調換人員的職業健康體檢結果,以及職業健康體檢單位檢查建議安排相應工作。
6、對職業健康檢查中查出的職業病禁忌癥以及疑似職業病者,安排患者進行診斷、治療,并進行觀察。
7、用人單位應按規定建立健全職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檔案內容應包括:
(1)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應當包括勞動者的工作經歷,記錄勞動者既往工作過的用人單位的起始時間和用人單位名稱和從事的工種、崗位;
(2)勞動者從事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工種、崗位及其變動情況;
(3)接觸時間、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強度或濃度,相應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4)歷次職業健康檢查的結果和職業病診療等個人健康資料。
8、用人單位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妥善保存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9、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職工應及時組織救治或醫學觀察,并記入個人健康監護檔案。
10、如在體檢中發現群體反應,并與接觸有毒有害因素有關時,職業衛生管理部門(或者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應及時組織作業場所職業衛生學調查,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防治措施。
11、所有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意見,單位均需如實記入職工健康監護檔案,并在一個月內通知體檢者本人。
12、單位應嚴格執行《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時安排女工健康體檢。安排工作時應充分考慮和照顧女工生理特點,不得安排女工從事有害婦女生理機能的工作;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嬰兒一周歲內)女工從事對本人、胎兒或嬰兒有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生育期女工從事有可能引起不孕癥或婦女生殖機能障礙的有毒作業。
十三、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1、單位應明確勞動防護用品主管部門,負責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驗收、保管、發放、使用。
2、勞動防護用品是保護職工安全健康的強制性預防措施,依據崗位工種特點及安全防護的需要發放。單位應無償向員工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不得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
3、各級管理人員、班組長應監督職工在上崗前必須正確穿戴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4、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應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特種防護用品必須具有《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生產許可證》,并標有產品合格證、安全鑒定證書和安全標志。
5、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驗收必須保存相關證明。
6、職工應保管好自己的勞動防護用品,避免不必要的破損、報廢或者丟失。
7、未到使用期限勞動防護用品,凡有破損、報廢或失去防護功能的,經有關領導批準,以舊換新。
8、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應有臺帳,領用者本人簽字。
9、各類勞動防護用品應在使用期限內使用,超出使用期限的,一律不得使用。防毒、防塵類呼吸器應根據實際情況按時更換過濾材料。
10、勞動防護用品的報廢處理按有關規定執行。
十四、職業衛生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制度
1、職業衛生安全檢查的主要任務是進行危害識別,查找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為,提出消除或控制不安全因素的方法和糾正不安全行為的措施,增強職工的職業衛生安全意識,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等現象的發生,及時消除職業衛生事故隱患,確保員工身心健康和安全。
2、職業衛生安全檢查的依據是國家有關職業衛生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政府、上級部門和本單位有關職業衛生安全的各項規定、制度等。
3、職業衛生安全檢查主要包括管理檢查和現場檢查兩部分。
(1)管理檢查主要內容:
1檢查各級領導對職業衛生安全工作的認識,各級領導班子研究職業衛生安全工作情況的記錄、會議記要等。
2職業衛生安全責任制、管理制度等修訂完善情況;各項管理制度落實情況等。
3檢查各級領導和管理人員的職業衛生安全法規教育是否達到要求;檢查員工的職業衛生安全意識、知識教育,以及特殊作業的安全技術知識教育是否達標。
(2)現場檢查主要內容:
1檢查作業場所的工作條件是否符合職業衛生的相關標準、規范,是否存在職業衛生事故隱患。
2檢查單位各級機構和個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落實,檢查員工是否認真執行各項職業衛生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3檢查生產、檢修、施工等直接作業環節各項職業衛生安全保證措施是否落實。
4、職業衛生安全檢查分為外部檢查和內部檢查。外部檢查是指按照國家職業安全衛生法規要求進行的法定監督、檢測檢查和政府部門組織的安全督查,內部檢查是上級主管單位、本單位根據生產情況開展的計劃性和臨時性自查活動。
5、內部檢查主要有綜合性檢查、日常檢查和專項檢查等形式。
(1)綜合性檢查
綜合性安全檢查是以落實崗位安全責任制為重點,各部門共同參與的全面檢查,每月組織一次。
(2)日常檢查
日常檢查包括班組、崗位員工的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以及單位領導和職業衛生安全管理人員的經常性檢查。各崗位應嚴格履行日常檢查制度,特別應對關鍵裝置要害部位的危險源進行重點檢查和巡查,發現問題和隱患,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解決,并做好記錄。
(3)專項檢查
專項安全檢查包括季節性檢查、節日前檢查和專業性安全檢查。
1季節性檢查是根據各季節特點開展的專項檢查。如夏季的防暑降溫、冬季的防煤氣中毒、防凍等檢查。
2節日(五一、十一、元旦、春節)前檢查主要是應對節日干部、檢維修隊伍值班安排和原輔料、備品備件、應急預案落實情況進行重點檢查。
3專業性檢查主要是對職業衛生安全裝備、監測儀器、危險物品等分別進行的專業檢查,及在裝置開、停工前、新裝置竣工及試運轉等時期進行的專項安全檢查。
4新裝置試車前檢查。
6、檢查人員職責為:
(1)制止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者。
(2)檢查隱患及防范措施和治理情況。
(3)對施工、檢修情況進行檢查。
(4)監督、檢查管理制度貫徹落實情況。
(5)其它方面。
7、單位檢查人員權限:檢查人員對本單位各部門的職業衛生安全工作有權發出《隱患通知單》,并限期處理。各部門必須在通知單規定的時間內處理,并將通知單及處理結果情況反饋給職業衛生管理部門。
(1)對違章人員按《職業衛生獎懲管理規定》進行懲處,并將檢查情況報送職業衛生管理部門。
(2)對嚴重違章的個人可下令停止工作,交由所屬部門進行停工再教育。
(3)對違章的施工、檢修人員進行警告、教育,并按《職業衛生管理獎懲規定》懲處。
(4)對嚴重違章和違反職業衛生安全管理規定的,填發《停工整頓通知單》,責令其停工整頓,并可同時進行經濟處罰。
8、職業衛生安全檢查應依據充分、內容具體,必要時編制職業衛生安全檢查表,科學、規范地開展檢查活動。
9、檢查時應認真填寫檢查記錄,做好檢查總結,并按要求報主管部門。
10、被檢部門對查出的問題應立即落實整改,暫時不能整改的項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應納入計劃,落實整改。
11、對隱患和問題的整改情況,應進行復查,跟蹤督促落實,形成閉環管理。
12、對未按要求開展專業和專項檢查的各部門及車間,將予以通報曝光,并與經濟責任制考核掛鉤。
13、對非本單位原因造成的職業衛生事故隱患,不能及時消除或者難以消除的,應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單位應立即向有關部門書面報告,予以解決。
十五、職業衛生安全設備設施管理制度
1、職業衛生安全設備設施系指為保障員工身心健康、預防職業衛生事故、防止事故擴大,以及在應急情況下搶險救災而設置的設備、設施、器材等。
2、職業衛生安全設備設施實行部門監督和專業管理相結合的管理方法。
3、設備管理部門(人員)要建立完整的職業衛生安全設備設施檔案,制定其檢修、維護、保養及更新制度。
4、設備管理部門(人員)負責組織職業衛生安全設備設施施工及投用前的檢查、驗收;負責審核制定年(季)度檢修計劃;負責運行狀況、檢維修質量的檢查;將職業衛生安全設備設施的完好使用情況列為設備考核評比的內容,確保安裝率、使用率、完好率達到百分之百。
5、組織編制、修訂職業衛生安全設備設施的技術操作規程,其工藝指標必須符合相關要求。
6、根據工藝要求,如有必要,須建立嚴格的安全聯鎖系統的管理制度。生產期間安全聯鎖系統應100%投入使用。
7、報警器應由取得國家和行業規定的相應資質的單位校驗。
8、職業衛生安全設施設備的使用部門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按照安全裝備和安全附件的用途及配置數量,安裝、放置在規定的使用位置,確定管理人員和維護責任,不允許挪作他用。
9、結合生產實際,組織對操作人員進行正確使用職業衛生安全設備設施的技術培訓,定期開展崗位練兵和應急演練,提高員工使用安全裝備的能力。
10、執行職業衛生安全設備設施的更新、檢修、停用(臨時停用)、報廢、拆除申報程序,未經主管領導和部門批準,嚴禁擅自拆除、停用(臨時停用)職業衛生安全設備設施。
十六、職業病診斷和報告管理制度
1、職業病的診斷與鑒定工作應由單位統一管理。職業病診斷和鑒定由單位和當事人如實向診斷部門提供有關職業衛生情況,配合診斷部門進行調查取證工作,按法定程序取得職業病診斷、鑒定的有關資料。
2、對疑似職業病的職工應及時進行診斷,在其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費用由單位承擔,在此期間單位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3、單位要加強對職業病病人和疑似職業病病人管理,實行職業病病人和疑似職業病病人登記報告管理制度,發現職業病病人和疑似職業病病人時,應按有關規定向區安監局、區衛生局和單位的職業衛生管理部門、勞動人事管理部門等報告。
4、單位安排職業病患者進行醫療和療養。對在醫療后被確認為不宜繼續在原崗位作業或工作的,立即對其崗位進行調整。
5、職業病患者的診療、康復和復查等費用以及傷殘后有關待遇和社會保障,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十七、職業衛生安全例會制度
1、為保障員工身心健康,加強職業衛生安全信息溝通和及時排查消除事故隱患,每月召開職業衛生工作例會。
2、職業衛生工作例會應由專人負責組織,單位經理主持會議。
3、參加會議人員為單位領導、各部門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
4、傳達或學習上級有關職業衛生方面的文件和指示精神。聽取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對最近一個月職業衛生安全工作的情況及隱患整改情況的匯報。
5、討論當前職業衛生安全方面存在的問題,研究整改方案或措施,聽取其他部門有關職業衛生安全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6、結合上級對職業衛生安全的要求和單位實際情況,會議對最近一個月職業衛生安全情況進行總結并部署下一階段工作。
7、職業衛生例會嚴格考勤制度,無故不出席會議者取消當月評先資格。
8、每次職業衛生例會要有會議記錄,會后編寫會議紀要。會議紀要發放給有關部門。會議記錄、會議紀要歸檔保存二年以上。
十八、職業衛生獎懲制度
1、職業衛生安全,涉及全體員工的身心健康,全體員工必須認真落實以崗位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相關職業衛生操作規程。
2、職業衛生安全工作應納入單位總結、評比。應對下列生產經營過程中職業衛生安全工作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進行表彰和獎勵。
(1)職業衛生宣傳教育普及,三級教育率100%,安全組織機構、制度健全,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安全裝置完整好用,無各類職業衛生事故、工作成績突出的。
(2)發生職業衛生事故后,及時組織搶救和處理事故,避免重大損失,有顯著貢獻的。
(3)在安全生產宣傳月中有顯著成績的。
(4)工作一貫認真負責,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一年來未發生任何生產事故,成績顯著的。
(5)由于認真檢查,及時發現重大事故隱患,立即采取措施,轉危為安,避免重大事故、裝置停產、主要設備損壞以及制止違章和誤操作事故,有顯著成績者。
(6)為確保安全生產,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經有關部門審查,確有較大價值,列為安全技術措施項目,實施后,經實踐考核有效者。
(7)對改善勞動條件,消除塵毒和噪聲危害,預防職業病發生,對勞動保護貢獻較大者。
(8)在職業衛生安全生產工作其它方面做出顯著貢獻的。
3、應對下列生產經營過程中的職業衛生安全管理行為的部門和個人進行批評和處罰。
(1)違反各項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技術規程的。
(2)職業衛生設備設施長期失修,帶病運轉,或者棄而不用的。
(3)事故隱患嚴重,接到隱患整改通知書后逾期不改的。
(4)安全教育率未達100%,或者不參加單位、班組培訓教育的。
(5)未穿戴好防護用品或將防護用品丟失。
(6)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勸阻不聽,或者違反勞動紀律的。
(7)發現隱患不及時排除,并且遲報、謊報或隱瞞不報者。
(8)發生事故,隱瞞真相,甚至有意破壞現場,影響對事故調查分析的。
(9)干擾安全衛生監察、監測工作正常進行的。
4、對于發生職業衛生安全事故的,應根據事故原因的分析,將對相關責任部門或個人,進行處罰。嚴重者,移送司法部門處理。
5、表彰和獎勵應根據職業病危害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考核。
6、獎懲辦法和數額按本企業的具體規定執行。
十九、聽力保護管理規定
1、職工聽力保護系指噪聲、聽力測試與評定、工程控制措施、護耳器的要求及使用、職工培訓以及記錄保存等。
2、單位職業衛生管理部門(人員)負責制定職工聽力保護計劃并組織實施。
3、單位應在噪聲作業場所設置監測點。按衛生部《工業企業職工聽力保護規范》(衛法監發[1999]第620號)的測量方法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檢測。在作業場所噪聲水平可能發生改變時,應及時監測變化情況。
4、根據監測結果,確定本單位每工作8小時暴露于等效聲級大于等于85dB(以下簡稱“Laeq,8≥85dB”)的職工人群。監測結果應以書面或公告形式通知有關職工。凡Laeq,8≥85dB的作業場所應有警示標識,進入該區域作業人員應佩戴具有足夠聲衰減值、合適有效的護耳器。
5、凡接觸噪聲的職工應按照衛生部《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20xx年衛生部第23號令)的檢查項目及周期進行職業健康檢查,避免職業禁忌者從事接觸噪聲作業。
6、對于暴露于Laeq,8≥85dB的職工,應按聽力保護規范的聽力測試與評定方法進行基礎聽力測定和定期跟蹤聽力測定,評定職工是否發生高頻標準聽閾偏移(HSTS)。對于發生高頻標準聽閾偏移的職工,應采取聽力保護措施,防止聽力進一步下降。
7、在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中,應加強對噪聲源的工程控制,噪聲控制設計應符合GBJ87《工業企業噪聲控制設計規范》和GBZ1《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的規定。噪聲控制設備應經常維修保養,確保噪聲控制效果。
8、應對職工進行聽力保護培訓,主要內容包括:
(1)噪聲對健康的危害;
(2)聽力測試的目的和程序;
(3)噪聲實際檢測結果及噪聲危害控制的一般方法;
(4)各類型護耳器的優缺點、聲衰減值和如何選用、佩戴、保管和更換等。
9、應建立健全聽力保護檔案,主要內容包括:
(1)噪聲崗位基本情況;
(2)作業場所噪聲監測結果及評價;
(3)接觸噪聲職工的聽力測定和定期體檢結果;
(4)控制噪聲工程項目的開展情況;
(5)噪聲個人防護用品的發放、使用臺帳。
二十、粉塵防護管理規定
1、粉塵防護系指各類粉塵、肺組織的檢查與評定、工程控制措施、防塵口罩的要求及使用、除塵設備設施的要求、使用及維護,職工培訓以及記錄保存等。
2、單位職業衛生管理部門(人員)負責制定粉塵防護計劃并組織實施。
3、單位應在粉塵作業場所設置監測點。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塵肺病防治條例》的要求,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檢測。在作業場所粉塵濃度可能發生改變時,應及時監測變化情況。
4、檢測結果應以書面或公告形式通知有關職工。作業場所應有警示標識,進入該區域作業人員應佩戴合適有效的防塵口罩。
5、凡接觸粉塵的職工應按照衛生部《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20xx年衛生部第23號令)的檢查項目及周期進行職業健康檢查,避免職業禁忌者從事接觸粉塵作業。
6、在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中,應加強對粉塵作業的工程控制,粉塵控制設計應符合《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1-20xx)的規定。超過限值的作業場所,應當積極采取綜合防塵措施和無塵或低塵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使作業場所的粉塵濃度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粉塵控制設備應經常維修保養,確保粉塵控制效果。
7、應對職工進行粉塵防護培訓,主要內容包括:
(1)粉塵對健康的危害;
(2)健康體檢的目的和程序;
(3)粉塵實際檢測結果及粉塵危害控制的一般方法;
(4)各類型防塵口罩的優缺點和如何選用、佩戴、保管和更換過濾芯等。
8、應建立健全粉塵防護檔案,主要內容包括:
(1)粉塵崗位基本情況;
(2)作業場所粉塵監測結果及評價;
(3)接觸粉塵職工的定期健康體檢結果;
(4)控制粉塵工程項目的開展情況;
(5)個人防護用品的發放、使用臺帳。
二十一、高毒物品防護管理規定
1、高毒物品是指“高毒物品目錄”(衛法監發[20xx]142號文)中所列物品。
2、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高毒物品的過程中,要保證按照國家有關職業衛生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要求執行,還應按規定向政府部門申報。
3、單位應配備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高毒物品的監督管理工作。
4、建立健全高毒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高毒物品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5、存在高毒物品作業場所的有關人員應進行崗前體檢,接受職業衛生安全教育培訓,持證上崗;長期在崗的,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健康體檢;離崗或調離崗位的,也應組織離崗體檢。
6、生產、經營、儲存高毒物品的設施建設時,應按規定進行職業病危害評價;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設計,應經相應的政府衛生主管部門進行衛生審查;經審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7、不得將高毒物品轉移給沒有相應職業衛生防護的單位和個人。沒有相應職業衛生防護的單位和個人也不得接受含高毒物品。
8、存在高毒物品的作業場所應與其他場所分開或有效隔離,防護距離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規定;高毒物品作業場所應設置應急撤離通道和必要的泄險區,設置通信、報警裝置,并保證在任何情況下處于正常使用狀態;按照《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規定,設置風向標,設置警示標志、中文警示說明和紅色區域警戒線。
9、對存在高毒物品的生產裝置進行維護、檢修時,在制定的維護、檢修方案中必須明確職業中毒危害防護措施,維護、檢修現場應當有專人監護,并設置警示標志。
10、需要進入存在高毒物品的場所時,應采取下列措施。
(1)保持良好通風,檢測高毒物質在空氣中的濃度,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要求;
(2)個人防護用品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的要求;
(3)設置現場監護人員和現場救援設備。
11、每月對高毒物品作業場所進行一次職業中毒危害因素監測,每半年進行一次職業中毒危害控制效果檢測評價,并在取樣點附近將監測、檢測結果向職工公布。
12、存在高毒物品的場所不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要求時,應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或徹底治理。
13、存在高毒物品的場所應設置淋浴間和更衣室,并設置清洗、存放或處理工作服等物品的專用區域。
14、存在高毒物品場所的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對員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并按規定給予一定的崗位保健津貼。
15、盛裝高毒物品的容器,應經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驗合格;從事高毒物品運輸的裝卸、押運、駕駛人員應經安全培訓,持證上崗;在運輸過程中,應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
16、應建立健全高毒物品防護檔案,主要內容包括:
(1)高毒物品崗位基本情況;
(2)高毒物品作業場所監測結果及評價;
(3)接觸含高毒物品職工的定期健康體檢結果;
(4)控制高毒物品工程項目的開展情況;
(5)個人防護用品的發放、使用臺帳。
二十二、有毒物質防護管理規定
1、本文所說有毒物質是指《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GBZ2-20xx)表1中所列的各種物質,但不包含“高毒物品目錄”(衛法監發[20xx]142號文)中所列物品(高毒物品按《高毒物品防護管理規定》執行)。
2、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有毒物質的過程中,要保證按照國家有關職業衛生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要求執行。
3、單位應配備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有毒物質的監督管理工作。
4、建立健全有毒物質安全管理制度,防止有毒物品泄露、丟失等。
5、存在有毒物質作業場所的有關人員應進行崗前體檢,接受職業衛生安全教育培訓;長期在崗的,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健康體檢;離崗或調離崗位的,也應組織離崗體檢。
6、生產、經營、儲存有毒物質的設施建設時,應按規定進行職業病危害評價;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設計,應經相應的政府衛生主管部門進行職業衛生審查。
7、不得將有毒物質轉移給沒有相應職業衛生防護的單位和個人。沒有相應職業衛生防護的單位和個人也不得接受有毒物質。
8、存在有毒物質的場所應與其他場所分開或有效隔離,防護距離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規定,設置警示標志、中文警示說明和黃色區域警戒線。
9、需要進入存在有毒物質的作業場所時,應配戴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的個人防護用品。
10、每年進行一次有毒物質危害控制效果檢測評價,并在取樣點附近將監測、檢測結果向職工公布。
11、存在有毒物質的作業場所不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要求時,應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或徹底治理。
12、存在有毒物質場所的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對員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13、應建立有毒物質防護檔案,主要內容包括:
(1)有毒物質崗位基本情況;
(2)有毒物質作業場所監測結果及評價;
(3)接觸有毒物質職工的定期健康體檢結果;
(4)控制有毒物質工程項目的開展情況;
(5)個人防護用品的發放、使用臺帳。
二十三、高溫作業防護管理規定
1、高溫作業系指工業單位和服務行業工作地點具有生產性熱源,當室外實際出現本地區夏季室外通風設計計算溫度的氣溫時,其工作地點氣溫高于室外氣溫2℃或2℃以上的作業。
2、高溫作業場所綜合溫度應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GBZ2-20xx)的要求。
3、建設項目的職業衛生設計應符合《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1)中有關防暑的要求。
4、單位醫療部門在暑期要深入生產一線,對生產車間、施工、檢修工地進行巡回醫療,發現情況及時診治并及時向公司生產與安全部門報告,同時報告上級衛生部門。
5、防暑降溫設備應有專人管理,按時檢修維護,每年在暑季前檢維修一次,并進行效果評價,制定切實可行的使用辦法和管理制度。
6、應盡量實現機械化、自動化,改進工藝過程和操作過程,減少高溫和熱輻射對員工的影響。
7、應對高溫作業場所進行定時檢測,包括溫度、濕度、風速和輻射強度,掌握氣象條件的變化,及時采取改進措施,并將檢測結果在作業場所向職工公布。
8、對封閉、半封閉的工作場所,熱源盡可能設在室外常風向的下風側,對室內熱源,在不影響生產工藝過程的情況下,可以應用噴霧降溫。當熱源(爐子、蒸汽設備等)影響員工操作時,應采取隔熱措施。
9、高溫作業場所的防暑降溫,應首先采用自然通風,必要時使用送風風扇、噴霧風扇或空氣淋浴等局部送風裝置。
10、根據工藝特點,對產生有害氣體的高溫工作場所,應采用隔熱、強制送風或排風裝置。
11、對高溫作業員工應進行上崗前和入暑前的職業健康檢查。凡有心血管疾病、中樞神經系統疾病、消化系統疾病、嚴重的呼吸、內分泌、肝、腎疾病患者,均不宜從事高溫作業。
12、發現有中暑癥狀患者,應立即到涼爽地方休息,除進行急救治療和必要的處理外,還應到職業病診斷機構診療。
13、從事高溫作業的員工應有合理的勞動休息制度,根據氣溫變化,適當調整作息時間,避免加班加點。
14、高溫作業的分級應符合《高溫作業分級》(GB/T4200-1997)的規定,對高溫超標嚴重的崗位,應采取輪換作業等辦法,盡量縮短一次連續作業時間。
15、高溫作業場所應設有工間休息室。休息室應隔絕高溫和輻射熱,室內有良好的通風,休息室內氣溫應低于室外氣溫,設有空調的休息室室內氣溫應保持在25-27℃。
二十四、高毒物品危害事故應急預案
1、為及時控制危害源,指導受害人員及群眾防護和組織撤離現場,搶救受害人員,減少和消除嚴重危害后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勞動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2、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原則:自救為主,外援為輔,統一指揮,當機立斷,迅速處理。
3、預案啟動條件:本單位內發生高毒物品職業中毒事故。
4、公司物品危害事故應急指揮部組織機構
總指揮:xxx
副總指揮:xxx
成員:xxx
5、應急指揮部各成員職責
(1)總指揮職責:
1、全面負責公司高毒物品危害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2、配合政府有關部門的調查。
(2)副總指揮職責:
1、在總指揮的直接領導下開展高毒物品危害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2、負責自己主管范圍內高毒物品危害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落實。
3、負責組織調集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現場搶險工作。
(3)指揮部成員職責:
1、了解、收集事故情況,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和總指揮、副總指揮報告。
2、負責具體高毒物品危害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安排、檢查和落實。
3、保持與政府主管部門聯系,及時向總指揮報告情況。
4、負責審查事故新聞宣傳報道,組織新聞發布會。
5、負責處理指揮部的日常事務,辦理高毒物品危害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事項。
7、高毒物品危害事故預防的主要措施
(1)在可能發生高毒物品危害事故的工作場所設置報警裝置,配置現場急救用品、沖洗設備、應急撤離通道和必要的泄險區。
(2)定期對危害因素進行日常監測,確保監測系統處于正常運行狀態。
(3)在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場所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
(4)高毒物品生產、儲運、裝卸等工作場所應配備應急柜,并存放以下必備物品。
1、足夠數量的防毒面具、防護服、眼鏡、手套、膠靴等,存放在應急柜內,并有醒目的標志,便于隨時取用;
2、各種型號的防爆工具。
(5)有條件的單位可設置急救室。急救室應有一定的床位,配備救護車、擔架、吸氧器、供氧式呼吸器、氣管切開包、導尿包、靜脈切開包、洗胃器、洗眼器具、各種型號的注射器、常用急救和解毒劑以及心電圖機或監護儀等,還應配備供現場搶救用的急救箱。
(6)作業人員要嚴格執行作業規程,按規定選擇、穿戴合適的防護用品。
(7)各單位生產與生活性供熱、供水及排污、排放系統必須分開,不得連通。
7、應急救援的處理措施
(1)當發生高毒物品危害事故時,最早發現人員應立即在第一時間報警(報警電話:119、120),并迅速通知單位調度室、說明事故危險程度、類別等情況;同時上報區安監局。
(2)各單位調度室接到報警后,立即報告應急救援指揮部各成員;通知專業救援搶險隊趕赴事故現場。
(3)迅速查明事故發生點,立即采取相應的工藝控制措施;停止導致高毒物品危害事故的作業,控制事故現場,防止事態擴大;
(4)消防、搶險、救護各專業人員到達事故現場應當首先查明現場有無傷員,如有立即將其救出事故現場。醫護人員將傷員送到安全地帶救治,及時與?漆t院了聯系,做好病人的護送工作;
(5)安全部門在協助事故搶救同時,設法保護事故現場;保衛部門在事故現場周圍設立警戒,指揮受傷群眾向安全地帶疏散;環保部門立即查明化學物質性質、可能產生毒物性質及泄漏量、范圍,并向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
(6)指揮部負責人到達現場后立即聽取事故狀況、危害程度、是否得到控制、有無擴大蔓延,根據現場確定是否請求支援,并及時向公司高毒物品危害事故應急處理辦公室報告;
(7)事故控制后,根據事故造成的設備損失情況,征得有關部門同意后撤消警戒。調集各有關搶修力量進行搶修,恢復生產。
8、高毒物品危害事故現場醫療措施
(1)迅速將中毒者撤離危險區,靜臥在通風良好的地方,并注意保溫,解開衣領、褲帶及妨礙呼吸的一切物體,鼻子朝天、頭后仰,患者意識喪失時,應除去口中異物,保持呼吸道暢通;
(2)必須脫去被污染的衣服、鞋、襪等,用清水徹底清洗眼、耳、皮膚等受污染處。時間一般不少于15分鐘;
(3)除中毒癥狀外,還應檢查患者有無外傷、骨折、內出血等情況。搬運時使患者側臥或仰臥,保持頭位低;
(4)患者停止呼吸時,應進行人工呼吸,吸氧等;
(5)使用解毒劑;對癥治療、預防并發癥;
(6)與專科醫院聯系,做好病人的護送和救治工作。
9、預案關閉條件:當導致高毒物品危害事故發生的因素得到控制和受害人員得到有效救治時,高毒物品危害事故應急預案關閉。
10、各單位每年應至少進行一次預案演習,及時總結演習經驗,對不足項進行修改完善。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3
司屬各單位、各項目部:
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建設部JGJ59-99等法規和強制性標準,依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要求及“企業負責”的原則,公司現將“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制度”、“安全培訓教育制度”、“易燃易爆;饭芾磙k法”、“安全生產違章處罰(試行)辦法”等管理制度予以發布,并從發布之日起施行。各單位、各項目部應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本項目部的相關規章制度并嚴格執行,確保企業的生產,確實做到“生產必須安全,安全促進生產”。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一、檢查依據
檢查時依據JGJ59-99標準全面進行
二、組織領導
公司成立分管生產副總經理為組長,安全保衛部、企業部、群工部、工程管理一部、二部、工會相關成員為組員的安全生產綜合檢查組。
三、檢查時間、內容
1、公司每季度末對個二級單位、項目部進行一次安全生產綜合檢查,檢查組全體成員參加,主要是查思想、查紀律、查制度、查領導、查安全技術措施的執行及建設部JGJ59-99標準執行情況。
2、各個二級單位每月、項目部每周由生產副經理、項目經理組織安全、設備、材料、行政等相關人員參加,對本單位項目部范圍內各種機械設備的運行,施工用電的管理、安全防護設施的完好、腳手架的搭設、現場文明施工、治安消防、環保衛生、職業健康等情況進行詳細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必須“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認真落實整改并形成資料歸檔。
3、班組每天開展班前喊話、班中巡視檢查、班后安全小結,同時開展自檢、互檢、交接檢活動,各工序不留事故隱患。
四、專項、季節檢查
公司除季度檢查外,根據生產情況或上級要求及季節等不同情況,不定期的進行專項、季節性檢查。
1、公司對在建工程的基坑支護、高砌坡、腳手架、卸料平臺、塔吊、施工用電等進行不定期的專項檢查。
2、公司擬在每年夏季重點進行防暑降溫、防汛、防雷電、防火和危險場所、部位的專項檢查。
五、巡視檢查
公司安全保衛部分管人員以易發事故環節和部位為重點,在施工生產工程中不定時的巡視和抽查有關和項目部并按公司有關制度履行監管職能。在各種檢查工作中發現的隱患,由組織或檢查人員簽發隱患整改通知書,并按隱患整改通知書所列整改內容,督促整改落實情況并進行復查,完善復查資料備查。
六、違反本制度按公司“安全生產違章處罰(試行)辦法”第一條
(5)款及第三條(e)款予以處罰。
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制度
一、編制交底
1、單位工程施工前,在項目經理的主持下,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和方案編制人依據經公司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安全技術措施將編制、執行意圖等要求向項目部主要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2、凡大型工程、群體建筑、異型結構或特殊施工方法等上述編制交底應按分部工程、流水段、施工區段等劃分做分階段交底。
二、施工交底
1、項目部有關主要管理人員(施工負責、區段長、主管工長等)在接受編制交底、消化施工方案的基礎上,根據工程(分管)特點及安全技術規程、規范和企業制度向施工員、工長、分包商負責人、班組長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操作)交底。
2、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員或工長負責向分包商負責人、班組長和作業班組進行具體的安全技術操作交底,施工交底過程應有項目部其他主要管理人員參加。
三、專項交底
1、塔機裝、拆、卸料平臺塔拆、外腳手架塔拆、深基礎施工(含高切坡)、人(車)行道防護架塔拆、高壓線分管、網防護、防高處墜落、防坍塌等專項方案由編制人員直接向分管工長和作業班組交底。
2、方案中安全技術措施不全面或不詳細的操作方法和要求,分管施工員或工長應以文字、圖形等方式做明確詳盡交代。
四、分包商負責人對所承擔的工作范圍的安全技術應按工序流程不定期的向作業
1、班組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承擔班中檢查、整改責任。
班組交底
2、生產班組長對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交底應在班組安全活動記錄中體現,尤其是本班組作業范圍內的動態要求應在班前完全講話、班中安全檢查、班后安全小結中做到、做細。
五、其他規定
1、本制度所列四個交底環節必須由負責人填制“交底記錄單”,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均應簽字并有詳細交底內容,存項目安全管理檔案備查。
2、本制度所列四個交底環節必須由負責人填制“交底記錄單”,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均應簽字并有詳細交底內容,存項目安全管理檔案備查。
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第一條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建教【1997】83號《建筑企業職工安全培訓教育暫行規定》,加強企業職工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企業職工必須定期接受安全培訓教育,堅持先培訓,后上崗的制度。
第三條企業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由企管部牽頭組織,安全保衛部具體組織實施。
第四條企業職工每年必須接受一次專門的安全培訓。
(一)企業主管負責人、項目經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30學時。
(二)企業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每年必須接受安全專業技術業務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0學時。
。ㄈ┢髽I其他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每年接受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0學時。
(四)企業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焊工、架子工爆破工、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起重信號工、施工升降機作業人員等)在通過專業技術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每年仍須接受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五) 企業其他職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髽I待崗、轉崗、換崗的職工,在重新上崗前,必須接受一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第五條企業新進場的工人,必須接受公司、項目(或分公司)、班組的三級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ㄒ唬┕景踩嘤柦逃闹饕獌热菔牵簢液偷胤接嘘P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和企業的安全規章制度等,培訓教育的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ǘ╉椖堪踩嘤柦逃闹饕獌热荩汗さ匕踩贫、施工現場環境、工程施工的特點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訓教育的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ㄈ┌嘟M安全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剖析、勞動紀律的崗位講評等,培訓教育時間不得少于30學時。
第六條實行安全培訓教育登記制度。安全保衛部負責建立公司主要負責人、項目經理、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檔案,各二級單位、項目工程部負責建立所屬員工的安全培訓教育檔案,沒有接受安全培訓教育的員工,不得在施工現場從事作業或者管理活動。
第七條安全保衛部負責制定職工安全培訓教育規劃和年度并組織實施。
第八條各級人員安全培訓、教育的組織實施
(一) 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經理的安全培訓工作有安全保衛部牽頭,組織參加市建委、市管理總站的培訓。
。ǘ⿲B毎踩芾砣藛T參加公司安全保衛部組織的,每月一次的安全專項指導技術業務培訓。
。ㄈ┢髽I其他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訓,由所屬二級單位、項目部負責。
。ㄋ模┢髽I特殊工種的培訓、復訓工作,由企管部負責實施;每年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由所屬二級單位、項目部具體負責。
(五)企業待崗、轉崗、換崗的職工,在重新上崗前,由所屬二級單位、項目部進行培訓。
第九條實行總分包的工程項目,總包單位要負責統一管理分包單位的職工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分包單位要服從總分包單位的統一管理。
第十條公司內部組織的安全教育培訓,根據中川[20xx]10號文件《員工崗位培訓制度》的規定,結合實際的培訓需要,采取外聘教師,所需要培訓教育經費,從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中支取。
第十一條本制度所指職工含分包、勞務承包、實習生等性質的用工。違反本制度的`處罰按公司“安全生產違章處罰(試行)辦法”第一條(六)款予以處罰。
易燃易爆;返墓芾磙k法
一、易燃易爆、危化物品必須采取的防火、防盜措施,張貼明顯的禁火標志,嚴格進、出庫制度,分類按間距要求存放(垛與垛間距不小于1米,垛與墻距不小于0.5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米)并建
好臺賬。
二、各種油類、危險化學爆炸物品必須按專人采購、運輸,專庫存放、儲存,嚴格領用制度等環節,建立詳細的規章制度,確保安全。
三、生產中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爆炸物品的存放場所、施工場所,必須符合相關規定,同時嚴禁煙火,作業人員必須持證操作,遠離火源。
四、電焊房、氧氣房、洗件房等要與其他棚房隔離,乙炔瓶和氧氣瓶要與明火相距在10米以外,乙炔瓶與氧氣瓶的安全距離不小于5米或加設隔離。
五、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的管理,保管人員,必須懂得相關物品的性質、火災、危險程度、預防的各種措施和撲救火災的方法,定期和不定期的參加相關培訓,方能上崗作業。
六、各單位必須按防火安全要求的規定,配置足夠的消防器材(滅火器、沙袋、消防桶、消防勾等)、組建、培訓好一消隊伍。
七、本辦法所含易燃易爆及危化品為:企業生產、生活中的各種油類及盛裝體(如氣罐、液化氣(灌)、氧氣(瓶)、油漆類等)及其在使用過程中的管理要求。
八、各單位、各項目根據具體情況結合實際工作參照本方法和公司《一體化管理體系作業文件(匯編)》第75頁規定制度相應實施細則或制度。
九、違反本辦法的處罰按公司《安全生產違章處罰(試行)辦法》第二條
。1)款由各級防火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予以處罰。
安全生產違章處罰(試行)辦法
一、安全管理
單位或項目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者,予以500-5000遠處罰:
1、為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未按規定配備專職安全員;
3、未進行安全責任目標分解;
4、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未執行分級交底制;
5、單位或項目部未進行定期安全檢查;
6、作業人員未進行入場教育登記;
7、未按規定報告傷亡事故;
8、無證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9、媒體曝光,給企業造成社會負面影響。
以上違章行為為責任人承擔20%,項目部(單位)承擔80%。
二、文明施工
單位或項目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者,予以200-20xx遠處罰:
1、違反公司易燃易爆;饭芾硪幎ǖ;
2、施工圍擋殘缺、破舊、字跡不齊、漏缺;
3、施工圍擋殘缺、破舊、字跡不齊、漏缺;
4、場地未硬化、集水或排水不暢通;
5、未按方案規定布置臨設;
6、材料堆碼零亂、無標識;
7、為劃分辦公區、生活區或建工程兼宿舍;
8、宿舍臟、亂、差,亂拉亂接電線,私用電器;
9、未戴安全帽、安全帶、酗酒后上班者;
10、男女混住、私夾小間;
11、粉塵、噪音、污水擾民及投訴屬實。
上列違章行為責任人承擔30%,單位或項目部承擔70%.
安全技術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處責任人50-200遠罰款;
a、未按規定配置或正確使用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
b.塔機無使用、維修、保養記錄;
c.班組無安全活動記錄或作假記錄;
d.電工無巡查記錄或作假記錄;
e.無定期安全檢查記錄或安全值班記錄;
f.違反安全紀律的其他行為。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500-3000元處罰:
1、臨邊防護未做或未按規定設置的;
2、洞口防護未做或未按規定設置的;
3、腳手架未按規定設置連墻桿或剪力撐;
4、操作層架板未鋪滿,上下操作層未通道;
5、電梯井內未按規定設置割斷;
6、溝、坑、槽、井無通道或爬梯,無防護;
7、塔機、平臺、腳手架等設備設施無驗收記錄或掛牌;
8、腳手架內層間無水平防護;
9、腳手架內層間無水平防護;
10、三級箱(開關箱)為執行一機一閘或無漏電保護器;
11、在爬升外架上堆放施工料具或底部封閉不嚴密;
12、在二級箱內直搭用電設備,且無三級箱的;
13、爬升外架升降前后無升降記錄(通知);
14、垂直作業下方無隔離防護措施;
15、陰暗、潮濕環境或坑、并照明未使用低壓的;
16、上下拋擲建筑物材料或雜物的;
17、其他嚴重違反安全技術規定的行為;
上列違章行為責任人承擔40%,項目(單位)60%。
四、治安消防
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者,予以100-1500遠處罰:
1、單位或項目部如發生盜竊案件(責任人承擔直接損失40%);
2、公款遺失或被盜(責任人承擔全額賠償);
3、集眾鬧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影響企業聲譽;
4、發生斗毆事件(責任人承擔全部醫療等費用);
5、發生盜竊事件(自盜事件)
6、損壞消防設施設備;
7、造成火災的。
上列違章行為責任人承擔80%,項目部(單位)承擔20%,根據其性質和情況,視具體情況決定是否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五、處罰程序
1、本辦法由公司安全保衛部、各單位、各項目部安全員執行,執行中的糾紛和裁決由公司生產副總經理終斷。
2、執行人依據本辦法規定執行處罰應簽發加蓋部門、單位、項目部公章的處罰單,并注明違章受罰的條、款、序號和簽名。
3、口頭警告、訓誡,開具隱患整改或停工整改決定通知書等,可與本辦法合并執行,但行政處分、治安處罰等不與本辦法合并執行。
4、口頭警告、訓誡,開具隱患整改或停工整改決定通知書等,可與本辦法合并執行,但行政處分、治安處罰等不與本辦法合并執行。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4
1、教育和培訓的時間
根據建設建教[1997]83號文件印發的<建筑企業職工安全培訓教育暫行規定>的要求如下:
(1)企業法人代表、項目經理每年不少于30學時;
(2)專職管理和技術人員每年不少于40學時;
(3)其他管理和技術人員每年不少于20學時;
(4)特殊工種每年不少于20學時;
(5)其他職工每年不少于15學時;
(6)待、轉、換崗重新上崗前,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學時的培訓;
(7)新工人的公司、項目、班組三級培訓教育時間分別不少于15學時、15學時、20學時。
2、教育和培訓的形式與內容
教育和培訓按等級、層次和工作性質分別進行,管理人員的重點是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點是遵章守紀、自我保護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1)新工人必須進行公司、項目部和班組的三級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包括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及安全技術知識、設備性能、操作規程、安全制度、嚴禁事項及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
(2)電工等特殊工種工人,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要經過本工程的專業安全技術教育。
(3)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施工和調換工作崗位時,對操作人員進行新技術、新崗位的安全教育。
3、安全教育和培訓的形式
(1)新工人三級安全教育
對新工人或調換工種的工人,必須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方準上崗。
三級安全教育是每個剛進企業的新工人必須接受的首次安全生產方面的`基本教育,三級安全教育是指公司、項目、班組這三級。對新工人或調換工種的工人,必須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方準上崗。
公司級。新工人必須進行初步的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如下:
1)勞動保護的意義和任務的一般教育;
2)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和安全知識;
3)企業安全規章制度等。
項目級。項目級教育是新工人被分配到項目以后進行的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如下:
1)建安工人安全生產技術操作一般規定;
2)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3)安全生產紀律和文明生產要求;
4)在施工程基本情況,包括現場環境、施工特點,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險作業部位及必須遵守的事項。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5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為規范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所有餐飲工作人員(包括廚師、服務員、洗碗工、采購員、庫管員、管理員、餐廳領班等)均應遵守本管理制度。
2、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餐飲從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
3、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5、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及時對在本單位餐飲從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查體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6、食品安全管理員和部門經理要隨時掌握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并對其健康證明進行定期檢查。
7、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帶(攜帶)或交主管部門統一保存,以備檢查。
二、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為規范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培訓,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包括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2、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制定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組織各部門負責人和從業人員參加各種上崗前及在職培訓。
3、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應針對每個食品加工操作崗位分別進行,內容應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各崗位加工操作規程等。
4、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5、建立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三、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管理制度
為規范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個人衛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頭發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帶飾物。專間操作人員還應戴口罩。
2、從業人員操作前手部應洗凈,操作時應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時,手部還應進行消毒。
3、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在有下列情形時應洗手:
。1)處理食物前;
(2)上廁所后;
。3)處理生食物后;
。4)處理弄污的設備或飲食用具后;
(5)咳嗽、打噴嚏或擤鼻子后;
(5)處理動物或廢物后;
(7)觸摸耳朵、鼻子、頭發、口腔或身體其他部位后;
(8)從事任何可能會污染雙手的活動(如處理貨項、執行清潔任務)后。
四、非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在有下列情形時應洗手
1、開始工作前;
2、上廁所后
3、處理弄污的設備或飲食用具后;
4、咳嗽、打噴嚏或擤鼻子后;
5、處理動物或廢物后;
6、從事任何(其他)可能會污染雙手的活動后。
五、從業人員工作服管理制度
為規范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工作服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所有從業人員上班時間必須統一著單位配發的工作服。個人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服式樣。
2、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淺色布料制作,專間工作服宜從顏色或式樣上予以區分。
2、工作服應定期更換,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的工作服應每天更換。
3、從業人員上廁所前應在食品處理區內脫去工作服。
4、待清洗的工作服應遠離食品處理區。
6、每名從業人員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
六、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管理制度
為規范食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行為,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指定經培訓合格的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專(兼)職人員應當掌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法律知識、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基本知識以及食品感官鑒別常識。
2、采購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應當到證照齊全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或批發市場采購,并應當索取、留存有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購物憑證應當包括供貨方名稱、產品名稱、產品數量、送貨或購買日期等內容。長期定點采購的,與供應商簽訂包括保證食品安全內容的'采購供應合同。
3、從生產加工單位或生產基地直接采購時,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加蓋有供貨方公章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4、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批量或長期采購時,應當查驗并留存加蓋有公章的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等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5、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少量或臨時采購時,應當確認其是否有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6、從農貿市場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市場管理部門或經營戶出具的加蓋公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從個體工商戶采購的,應當查驗并留存供應者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或復印件、購物憑證和每筆供應清單。
7、從食品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和農貿市場采購畜禽肉類的,應當查驗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從屠宰企業直接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復印件和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
8、采購乳制品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9、批量采購進口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應當索取口岸進口食品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與所購食品、食品添加劑相同批次的食品檢驗合格證明的復印件。
10、采購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飲具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業蓋章(或簽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蓋章的批次出廠檢驗報告(或復印件)。
11、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入庫前,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查驗所購產品外包裝、包裝標識是否符合規定,與購物憑證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購記錄。采購記錄應當如實記錄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應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
12、按產品類別或供應商、進貨時間順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關證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和進貨記錄,不得涂改、偽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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