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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規章制度

時間:2024-10-26 17:04:09 規章制度 我要投稿

食品安全規章制度優選[13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食品安全規章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食品安全規章制度優選[13篇]

  食品安全規章制度 篇1

  一、原料采購及索證制度:

  食堂采購員必須到持有衛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采購食品,購物要供方提有關食品書面證明材料。不采購以下食品:

  1、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者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經獸醫衛生檢查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其制品;

  3、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

  二、庫房管理制度:

  1、食品貯存者應當分類、分架、隔離存放,定期檢查,及時處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2、食品貯存場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物品。

  3、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設備,必須貼有標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相關食品分柜存放。

  三、廚房衛生制度及管理制度

  1、廚房必須添置“四防一消”設施。

  2、要有相對獨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間,食品加工操作間及用餐場所

  3、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放間,

  防止投毒事件的發生,確保幼兒用餐的衛生與安全。

  4、廚房一天打掃三次以上,確保地面無積水、無垃圾。

  食品留樣制度

  一、幼兒園食堂為師生提供的每餐、每樣食品都必需由專人負責留樣。

  二、幼兒園每餐、每樣食品必須按要求留足100g,分別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

  三、留樣食品取樣后,必須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盒內,以免被污染。

  四、留樣食品冷卻后,必須密封加蓋,并在外面標明留樣日期、留樣時間、餐次、留樣數量、留樣人。

  五、食品留樣必須立即密封好、貼好標簽后,必須立即存入專用留樣冰箱內。

  六、每餐必須作好留樣記錄:留樣時期、食品名稱,便于檢查;

  七、留樣食品必須保留48小時,時間到滿后方可倒掉;

  八、留樣冰箱為專用設備,留樣冰箱內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其它食品

  主食面點間衛生制度

  1、不使用生蟲、霉變、有異味的米、面、黃油、果醬等原料。

  2、面點用的禽蛋、要先洗凈消毒后方可使用。

  3、加工用的工具、機械、臺案等應在每次使用后洗刷消毒,經常保持清潔。

  4、食品蓋被要專用,有里外面標志,保持清潔。

  5、奶油含水分較大和帶陷糕點應放入冰箱保存,并做到生熟分開保存。

  6、加工直接入口的面點(如豌豆黃)的容器用具,工作臺要專用。

  餐具洗刷消毒的衛生制度

  1、嚴格遵守洗消程序,去殘渣及洗滌,化學消毒劑消毒,凈水清冼(有條件的進行熱力消毒)等工序。餐具感官檢查為光、潔、澀、干。

  2、化學消毒的水池上應標有洗滌、消毒、清洗標志。

  3、消毒后的備用餐具應放在專用密閉式保潔柜內,整潔有序,柜內防塵,無雜物、無油垢。

  4、廢棄物專用容器盛放,做到不暴露,不積壓,不外溢。

  5、化學消毒(如84消毒液)應使用有標簽的`消毒液,嚴格按照配比使用(84消毒液與水比例為1:200,時間3分鐘)。

  食品粗加工衛生制度

  1、嚴格做到魚、肉、菜分池清洗,池上有明顯標記。

  2、不加工已變質、有異味的食品及原材料。加工后的半成品如不及時使用應冷藏儲存。

  3、加工動物性食品與植物性食品的刀、墩、案板等用具容器應分開。用后應洗刷干凈,定期消毒,達到刀無銹、墩無霉、炊事機械無污物、無異味。

  4、廢棄物及時處理,放在專用帶蓋容器內,不積壓,不暴露。

  個人衛生制度

  1、堅持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換洗衣服、被褥,勤換洗工作服、帽。

  2、上班著潔凈工作服,不帶戒指、耳環,不留長指甲,不染指甲,不蓄長發。

  3、操作時不吸煙、不隨地吐痰。

  4、每年必須進行體檢,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者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立即調離崗位不,進行治療。

  熱菜烹調的衛生制度

  1、不使用不符合衛生及感官異常的原材料。

  2、刀、盆、碗、鏟、勺、墩等容器用具做到生熟分開。用后洗凈,定位存放保潔。

  3、生熟食品入半成品分開冷藏,不得混放于同一冰箱。

  4、廢棄物專用容器盛放,做到不暴露,不積壓、不外溢。

  5、地面無積水,無雜物,地面、墻面、頂棚、灶臺、排煙罩無油垢,物見本色。

  備餐間衛生制度

  1.備餐間專人負責,個人做到“四勤”、“三白”。

  2.進入備餐間前要二次更衣和消毒手。

  3.備餐間不得放入雜物和私人物品。要保持環境清潔。進出備餐間要隨手關門。

  4.每日要對備餐間臺板、操作臺、保潔櫥、地面等進行徹底消毒。先用清水擦洗,再用0.2%過氧乙酸溶液或250mg/l的有效氯消毒。

  5.備餐間餐具、用具要專用(有明顯標記)。

  6.備餐間操作人員必須戴口罩、帽子。

  7.生食及未消毒餐具、飲具、盛具等不得入內。備餐間發放的食具、飯菜、點心應做到在盛器上加蓋或用紗布罩好。

  幼兒園廚房從業人員體檢培訓制度

  1、在入職前必須取得由疾控中心出具的食品相關行業健康證明,方可進園。以后每年進行一次體檢,如有檢出不符合從業要求項目。必須立即停止相關工作,直到檢查合格。

  2、在入職前,必須取得相關從事行業的培訓證書,如在非培訓時間,必須有經單位保健老師進行有8節課時的初訓,切有培訓時間、培訓內容、授課人員、受訓人員的簽名記錄。

  3、在工作中,每學期在園內進行不少于兩次的相關行業培訓。要求有記錄。

  4、在工作后中,要隨時接受新知識,新理念的思想。隨時提高自己的修養。

  美僑幼兒園食品安全規章制度

  二零一零年十月

  食品安全規章制度 篇2

  一、超市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證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二、超市對貯存的食品應當定期進行檢查,查驗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及時清理變質、過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按照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及召回制度處理,并做好相關記錄。

  三、超市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四、超市銷售分裝食品或散裝食品,應當制作散裝食品標志牌,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五、超市銷售生鮮食品和熟制食品,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溫度、空間隔離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六、超市銷售的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應當有標簽。標簽應當標明下列事項:

  (一)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四)保質期;

  (五)產品標準代號;

  (六)貯存條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

  (八)生產許可證編號;

  (九)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必須標明的其他事項。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其標簽還應當標明主要營養成分及其含量。

  食品安全規章制度 篇3

  我單位建立食品經營過程與控制制度,對經營過程中各關鍵環節(食品原料采購、運輸、驗收、貯存、加工過程、銷售等)進行全程控制,按照原料進入、原料處理、加工制作、成品供應的順序合理布局,并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產生交叉污染,確保食品安全。

  1.采購:

  建立食品采購管理制度。包括供貨商的選擇和評價、采購流程、食品驗收標準等內容。設立食品采購質量控制部門,對供應商的合法資質、生產能力、加工條件、衛生狀況、質量管理水平、信用資質等進行評價,并建立合格供貨商檔案。

  2.運輸:

  建立食品運輸管理制度。明確送貨人員在食品運輸過程中對于車輛衛生、食品衛生的質量安全職責。食品運輸應采用符合衛生標準的運輸工具,應保持清潔和定期消毒。車廂內無不良氣味、異味。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3.驗收及貯存:

  建立食品驗收、貯存管理、發放登記管理制度。做好食品出入庫登記,做到先進先出,易壞先用。腐敗變質、發霉生蟲等異常食品和無有效票證的食品不得驗收入庫。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4.食品加工制作環節:

  ⑴粗加工:食品原料粗加工必須在粗加工區域內操作,分設肉類、水產類、蔬菜洗滌池,并有明顯標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應位置進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肉類、水產類的操作臺、用具和容器與蔬菜分開使用,并有明顯標識。粗加工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超過保質期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使用。蔬菜類食品原料按“一擇、二洗、三切”得順序操作,徹底浸泡清洗干凈;肉類、水產類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專用加工洗滌池進行;禽蛋在使用前應對外殼進行清洗。切配好的半成品應避免受到污染,與原料分開存放,按性質分類存放,并在規定時間內使用。做到刀不銹、砧板不霉,定位存放,整齊有序,保持室內清潔衛生。

  ⑵烹調加工:在制作加工過程中檢查待加工食品及食品原料,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使用。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燒熟煮透,其中心溫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防止外焦里生。直接入口熟食品須盛放在經過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內。用于餐飲加工的操作工具、設備必須無毒無害,并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清洗,保持清潔。油炸食品時避免油溫過高、時間過長,隨時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殘渣,煎炸食用油不得連續反復使用。烹調后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及時采用高于60℃或低于10℃冷藏(冷藏的熟制品應當在冷卻后及時冷藏)。將直接入口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分開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疊放。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須經充分再加熱后方可使用。用于烹飪的調味料盛放器皿用保持清潔,使用后隨即加蓋或苫蓋,不得與地面或污垢接觸。灶臺、抹布隨時清洗,保持清潔。

  ⑶面食制作:加工前檢查各種商品原料,如米、面、黃油、果醬、果料、豆餡以及做餡用的肉、蛋、水產品、蔬菜等,如發現生蟲、霉變、異味、污穢不潔的不能使用。分設制作區和成品區,各種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開使用,用后及時清洗干凈,定位存放,避免生熟混放。制作好的成品糕點存放在專柜內,做到通風、干燥、防塵、防蠅、防鼠、防毒。含水分較高的帶餡糕點存放在冰箱,奶油類原料應按貯存要求低溫存放;含奶、蛋的面點制品應當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溫度條件下儲存。各種加工工具、設備用后及時清洗干凈,定期消毒,定位存放;各種用品如蓋布、籠布等要洗凈晾干備用。

  ⑷餐飲具清洗消毒: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應按要求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經清洗、消毒的餐飲具。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飲具,不得使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不符合標準的餐飲具。設置專用的.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區及設備,餐飲具清洗消毒水池應專用,不得與清洗食品原料、拖布等混用。采用化學消毒的,至少設有3個專用水池,各類水池應以明顯標識標明其用途。嚴格按照“除殘渣、洗滌劑洗、清水沖、消毒、保潔”的順序操作,注意要徹底清洗干凈,防止藥物殘留。消毒后的餐飲具應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著物,并及時放入專用密閉式餐飲具保潔柜保存,避免再次受到污染。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應分開定位存放。每餐收回的餐飲具要立即進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洗刷消毒結束,及時清理衛生,做到內外清潔。

  ⑸冷食制作:設置冷食加工制作專間,做到“五專”(專人操作、專室制作、專用工具、專用消毒設施設備和專用冷藏)的要求。專間室內溫度不得超過25℃,應設立獨立的空調設施,地面不得設明溝。專間工作人員應主要個人衛生,進入專間前要二次更衣,洗手、消毒,穿戴專用的工作衣帽、口罩,嚴格執行規范操作。觸摸未經清洗消毒的食品外包裝袋等食用品、工用具后,必須洗手、消毒或更換清潔手套后,方能接觸成品,避免交叉污染。每餐(或每次)使用前應進行空氣和操作臺的消毒。使用紫外線燈消毒的,應在無人工作時開啟30分鐘以上,專間的各種刀具、砧板、切片機械等工用具、容器必須專用,定位存放。用前消毒,用后洗凈。認真檢查食品質量,發現提供的食品可疑或感官性狀異常的,應立即進行撤換處理。各種涼菜現配現用,盡量當餐用完。嚴格遵照不同食品貯存條件的要求,將食品及時存放于專用冰箱內,半成品和成品應用保鮮膜或餐盒密封保存,標簽注明生產時間,注意在保存時效內使用。

  5.成品供應:

  發現或被顧客告知所提供食品確有感官性狀異常或可疑變質時,餐廳服務人員應立即撤換該食品,并同時告知有關備餐人員,備餐人員要立即檢查被撤換的食品和同類食品,做出相應處理,確保供餐安全。銷售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專用工具傳遞食品,專用工具應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傳遞食品與收款應分開,防止污染。必須使用消毒后的餐飲具,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擺臺上桌。端菜手指不接觸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觸顧客,用過的餐飲具及時撤回,并清潔臺面。及時做好臺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掃工作,盛裝垃圾的容器應密封,垃圾及時處理,保持整潔衛生。

  食品安全規章制度 篇4

  餐飲服務經營者應該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制定符合本單位特點的規章制度。

  一、食品采購查驗

  1.采購食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和規定。

  2.運輸食品的工具應當保持清潔,運輸冷凍食品應當有必要的保溫設備。

  3.設食品、原料驗收員。

  4.驗收食品原料,做好數量、質量、有毒、有害食品處理等方面記錄。

  5.不簽收腐敗變質、發霉、生蟲、有毒、有害、摻雜摻假食品及原料。

  6.禁止采購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顯致病寄生蟲的.禽、畜、水產品及其制品,酸敗油脂、變質乳及豆制品、包裝嚴重污穢不潔及嚴重破損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7.采購各類食品應注意生產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標識,不應采購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8.采購人員應記錄采購食品的來源及保管好相關資料,注意個人衛生并隨時接受管理人員檢查。

  二、場所環境衛生管理

  1.周圍環境應打掃干凈,陰溝要常疏通,廢物桶加蓋并及時清理。

  2.積極貫徹四害要求,消滅蒼蠅、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蟲。

  3.廚房、餐廳及各操作間地面保持干凈、干燥、無積水、無污垢、無垃圾、無衛生死角。

  4.不亂倒垃圾,不亂倒污水。

  5.門窗應有防蠅設施,室內經常保持通風。

  三、設施設備衛生管理

  1.公用餐具及盛裝飯菜的桶盤在用餐后及時清理消毒,再放進保潔柜中保持干凈。

  2.保潔柜、及相應器具應餐餐清洗消毒。

  3.刀具、砧板、抹布、工具、容器等必須生熟分開,用后消毒,定位存放。

  4.定期檢查各種設施設備,冷藏,冷凍設施衛生。

  5.對損壞的衛生設施,設備,工具應及時維修。

  四、清洗消毒管理

  1.餐具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2.清洗有專用水池,洗滌劑符合國家標準。

  3.消毒后放在專用保潔柜中。

  五、人員衛生管理

  1.常洗澡、理發、刮胡須、剪指甲。

  2.上班應穿工作服、帶工作帽,做到儀容整潔,不得佩戴首飾上班。

  3.勤洗衣服,被,常換工作服,進出工作間必須戴發帽,頭發必須全部戴入帽內。

  4.上廁所應脫下工作服,出廁應洗手。

  5.工作時不要隨地吐痰。

  6.工作時嚴禁吸煙。

  7.定期檢查身體狀況,如患有傳染病不應接觸食品。

  8.抹布專用,經常搓洗及消毒。

  六、人員培訓管理

  1.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健康檢查和衛生知識培訓,并有衛生執政部門發放的“食品衛生從業人員健康證”。

  2.從業人員積極參加衛生部門等單位組織的衛生知識學習和培訓,增強衛生知識。

  七、加工操作管理

  1.使用食品添加劑要符合國家衛生標準;調料盛裝符合衛生要求。

  2.品嘗食品要用專用工具;剩余食品妥善保管。

  3.用具、容器生熟分開、專用,用前消毒,用后清潔定位存放。

  4.各類食品原料使用前分類清洗。

  食品安全規章制度 篇5

  一、目的

  為有效保障食品安全,規范企業生產、加工、存儲、運輸等環節,保障消費者的健康權益,制定本規章制度。

  二、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所有生產、加工、存儲、運輸食品及相關服務的人員。

  三、制度制定程序

  1.確定編寫小組成員,明確工作任務和分工;

  2.收集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內部政策規定,進行分析整理;

  3.梳理食品生產、加工、存儲、運輸等環節具體工作流程,制定相應制度;

  4.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并進行修訂;

  5.經公司主要領導審定后生效。

  四、制度內容

  1.原材料采購制度規定企業原材料采購的標準、程序,從源頭上保障食品品質安全。

  2.生產加工制度規定生產加工要求、標準、流程,確保食品生產過程中的衛生、安全和質量。

  3.儲存保鮮制度規定食品儲存前的處理、儲存溫度、防蟲防潮等保鮮方式及相關衛生標準,確保儲存的食品無質量問題。

  4.運輸配送制度規定食品運輸的.標準、交通工具、配送標準及配送人員的要求,確保食品在配送過程的品質和安全。

  5.記錄管理制度規定各環節依法要求的記錄和檔案保存要求,便于追查質量問題和管理上的失誤,及時制定、糾正和完善制度。

  6.管理評審制度規定食品安全管理部門每年組織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進行評審,為食品安全提供存在問題及改進策略。

  7.行政管理法規與勞動法合規制度規定企業相關方面需遵循的行政管理法規和勞動法規。

  五、責任主體

  本企業所有工作人員均應遵守食品安全規章制度。

  六、執行程序

  1.食品安全管理部門對本制度的執行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

  2.各部門應當主動遵守本制度,如有違反的行為,應當及時糾正,并且承擔相應責任;

  3.發現食品質量問題應當主動向食品安全管理部門報告,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七、責任追究

  1.對嚴重違反食品安全規章制度的責任人,應當按照公司的有關紀律條例進行紀律處理;

  2.如食品安全規章制度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情況,責任人應當依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本規章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任何人都不得違反規章制度,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管理責任和經濟后果。

  食品安全規章制度 篇6

  本單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義務,嚴把商品質量關,建立和執行以下與經營食品相適應的經營管理制度,確保食品經營安全。

  一、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本單位采購食品,應當認真履行進貨查驗義務,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建立索證檔案,不從無合格經營資質的供貨者處進貨,不接受來歷不明的上門送貨行為,不經銷三無(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的食品和過期變質等違法食品,保證所售食品質量安全。本單位采購食品,應當向供貨者索取“一票通”進貨憑證。從事食品批發業務時,應當向購貨者提供“一票通”銷貨憑證。要按工商部門要求,收集規范“一票通”憑證作為食品進(銷)貨臺帳,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銷)貨日期等內容。妥善保管書式臺帳檔案,條件允許情況下,建立電子臺帳,臺帳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二、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必須有健康證明方可上崗,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健康體檢。從業人員患上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時,應立即離開原崗位。病愈須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重新上崗。

  2、從業人員必須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銀首飾,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發、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換工作衣帽。

  3、從業人員進入經營場所前必須清凈、消毒雙手,穿戴整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應當蓋住外衣,頭發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煙及從事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活動。

  4、應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檔案至少保存三年。

  三、從業人員學習培訓制度

  1、本單位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和從業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2、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在有關主管行政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衛生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衛生操作技能培訓。

  3、定期組織本單位食樸業人員學習《食品安全法》、《浙江食品流通許可實施細則(暫行)》等,及時掌握和了解國家及地方的各項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4、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周。

  四、不合格食品下柜銷毀制度。

  本單位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者和通知情況,并向工商部門報告。對過期、變質的食品和國家監管部門通報要求下柜停售的食品,要主動及時下柜,采取無害化處理、就地銷毀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貨者,不改頭換面重新上市;對群眾映、投訴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柜,經鑒定合格再重新上柜銷售。

  五、消費者投訴處理制度。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商品售后服務規定,努力提高售后服務水平,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積極配合工商部門、消保處理消費者投訴,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積極主動爭取與消費者達成處理協議,不無理拒絕和故意拖延。

  六、食品信息公示制度。

  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設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及時公布涉及食品安全的消費、監管等信息,必要時通過廣播、電視媒體等途徑公布,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檔案,接受有關單位檢查和消費者查詢。

  七、日常衛生管理制度。

  1、經營場所應做到清潔、整齊,不準亂堆、亂放雜物,不得亂扔、亂倒垃圾,不準隨地吐痰;經營場所每天一清掃,每月一掃,保持地面、天花板的清潔,不積塵、不積水。

  2、商品陳列有序,分類分架、離地離墻擺放,不與有毒有害或者其他不潔物品混放。

  3、倉儲的食品做到先進先出,由專人定期檢查,嚴防食品過期變質。食品貯存區應采取防鼠、防蟲、防潮、通風等措施,確保存放的儲物保持干燥清潔,整齊有序。

  4、散裝食品應設置專門的銷售區域,以明顯的標志區分或隔離。根據所銷售食品的需要,設置相應的溫度調節、洗滌和存放設備、設施;在盛放散裝食品容器或隔離設施上顯著標識食汽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直接入品的食品應當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散裝食品銷售應使用專用的售貨工具分揀。

  八、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緊急報告及處理制度。

  1、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2、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應當立即予以處置。對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設備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發生之時2小時內向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防止事故擴。

  3、積極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7、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范本

  第一條購進的任何食品一律應當進行實地查驗。

  第二條在購進食品時,應查驗證明供貨方主體資格合法的有效證件,并按批次向供貨方索取證明食品質量符合標準或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并保存原件或者復印件。

  第三條經營包裝食品的,要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主要查驗內容包括:

  ①查驗食品包裝是否有中文標明的商汽稱、生產廠家廠名、廠址;是否在包裝上顯著位置清晰標明食汽稱、配料清單、配料定量、凈含量和瀝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顯著位置予以清晰標示能量營養素、食用方法和適宜人群的。

  ②是否標明生產日期、保質期、貯藏說明、產品執行標準、質量等級。

  ③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損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食品是否標警示標記或中文警示語。

  ④經感官鑒別是否存在已經壞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產品說明書的質量情況。

  ⑥是否存在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者偽造檢驗、檢疫結果,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⑦進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標明的原產國國名或者地區名以及在中國依法登記注冊的代理商、進口商或者經銷商名稱和地址的。

  ⑧輻照食品、轉基因食品是否在顯著位置予以清晰標示的。

  第四條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或市場設立的檢測點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第五條應加強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爛變質的食品,不得進入庫,并立即停止銷售,并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六條審查食品是否與其廣告宣傳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第七條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食品索證索票制度

  第一條索證索票制度是指為保證食品安全,在購進食品時,本單位員工必須向供貨方索取有關票證,以確保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

  第二條與初次交易的供貨單位交易時,應索取證明供貨者和生產加工者主體資格合法的證明文件: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證明文件,每年核對一次。

  第三條在購進食品時,應當按批次向供貨者或生產加工者索取以下證明食品符合質量標準或上市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

  1.食品質量合格證明;

  2.檢驗(檢疫)證明;

  3.銷售票據;

  4.有關質量認證標志、商標和專利等證明;

  5.強制性認證證書(國家強制認證的食品);

  6.進口食棄理商的營業執照、代理資料、進口食品標簽審核證書、報關單、注冊證。

  第四條下列食品進貨時必須按批次索取證明票證:

  1.活禽類:檢疫合格證明、合法來源證明;

  2.牲畜肉類: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或畜產品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3.糧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飲料、酒類: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第五條對獲得馳名商標、著名商標或者省級以上安全食品、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名牌產品稱號的優質食品,可憑以上稱號相應標識和憑證直接銷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六條對實行購銷掛鉤的食品,可憑購銷掛鉤協議和供貨方的銷售憑證直接銷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七條對索取的票證要建立檔案,并接受市場服務中心和有關行政執法部門的監督檢查。

  食品質量檢查制度

  第一條對所有進貨食品都要進行檢查,并定期對食品進行抽查檢查或檢測。

  第二條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過期、爛變質的食品應及時予以處理,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第三條抽查檢查或檢測采取隨機抽樣的方式。抽樣時,應兩人以上相關人員在場,并填寫抽樣記錄單,并簽字、蓋章。

  第四條受測戶對檢測結果有異議的,可另取樣進行檢測或根據實際情況送法定檢驗機構檢測。

  第五條食品質量檢查應按規定的操作規則、工作規程進行操作,確保檢測公正、準確、有效

  場所環境衛生檢查制度

  第一條制定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計劃,將全面檢查與抽查、問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第二條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每天在營業后檢查一次衛生,檢查各崗是否有違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改進,并做好衛生檢查記錄備查。

  第三條各崗負責人應跟隨檢查、指導,嚴格從業人員衛生操作程序,逐步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和衛生操作習慣。

  第四條單位衛生管理人員每周1-2次全面現場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第五條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提出仍未改進的,按嚴格有關規定處理。

  餐飲設施設備運行。維護和衛生管理制度

  (1)、應建立加工操作設備及工具清潔制度,各崗位相關人員按規定開展清潔工作,使場所及其內部各項設施隨時保持清潔。用于食品加工的設備及工具使用后應洗凈,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還應進行消毒(推薦的場所、設施、設備及工具的清潔計劃見附件,清洗消毒時應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

  (2)、應建立加工經營場所及設施維修保養制度,并按規定進行維護或檢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態。

  (3)、食品加工經營場所內不得存放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物品,各項設施也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4)、采用化學消毒的設備及工具消毒后要徹底清洗。已清洗和消毒過的設備和工具,應在保潔設施內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5)、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設備及工具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食品用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第一條食品用具、容器、包裝材料應符合有關衛生標準,無毒無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潔。

  第二條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運行過程要有序、保持清潔、無污垢、見本色。

  第三條食品用具要有專人保管、不混用不亂用。

  第四條食品冷藏、冷凍工具應每天保潔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專人負責、專人管理。

  第五條食品用具清洗、消毒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對不符合衛生標準要求的用具及時更換。

  從業人員衛生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條食樸業人員每年必須按規定經過健康檢查及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同時取得健康體檢合格證及培訓合格證后,方可上崗工作。

  凡患有:①傷寒;②痢疾;③病毒性肝炎;④活動性肺結核;⑤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⑥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必須立即調離食品工作崗位,在未徹底治愈前,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第二條配備食品衛生專(兼)職衛生管理人員,負責日常衛生檢查工作,實行責任制,將衛生任務進行分解,具體責任到人。開展定期與不定期的衛生檢查,對發現問題的環節和個人做好記錄,并經予相應的處理。

  第三條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衛生病癥的,應立即脫離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第四條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健康檔案。

  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必須在接受食品衛生法規和食品衛生知識的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2、食品生產經營人員的培訓對象應包括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負責人、衛生管理人員及一般食樸業人員。對經過初訓的已在職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兩年必須復訓一次。

  3、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所屬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和衛生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食品生產經營個體戶由主管部門或行業組織會同食品衛生監督機構共同組織培訓工作。衛生行政部門有責任協助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搞好培訓工作,并組織對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和衛生管理人員的考試,對成績合格者,發給培訓合格證。

  4、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必須有按規定經過培訓并取得培訓合格證的負責人或衛生管理人員方可申請開業。

  加工操作管理制度

  加工操作規程的制定與執行:

  (一)生產經營者應按本規范有關要求,根據預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則(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預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則見附件2),制定相應的加工操作規程。

  (二)加工操作規程應包括對食品采購、運輸和貯存、粗加工、切配、烹調、涼菜配制、現榨果蔬汁及水果拼盤制作、點心加工、裱花操作、燒烤加工、生食海產品加工、備餐及供餐、食品再加熱和工具、容器、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食品配送等各道操作工序的具體規定和詳細的操作方法與要求。

  (三)加工操作規程應具體規定標準的加工操作程序、加工操作過程關鍵項目控制標準和設備操作與維護標準,明確各工序、各崗位人員的要求及職責。

  (四)應教育培訓員工按照加工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使其符合加工操作、衛生及品質管理要求。

  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加工經營場所面積20xx以上的餐館、就餐場所有300座位以上或單餐供應300人以上的餐館、食堂及連鎖經營的餐飲業經營者宜建立和實施HACCP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制定HACCP計劃和執行文件。

  消費者投訴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構筑入市商品質量安全防線,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及時公正處理消費者投訴,特制定投訴處理制度。

  第二條本店特設立投訴處,在市消費者協會指導下開展工作。具體工作由本店質檢員負責承擔。

  第三條質檢員負責消費者投訴接待、記錄、調查、處理、饋等投訴事宜。

  第四條要認真作好投訴記錄,并開展調查工作,及時向店主匯報情況,主動處理投訴事件。

  第五條對于消費者投訴應登記投訴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單位名稱、聯系方式、投訴事件等一切與投訴事件有關的資料。

  第六條對于投訴事件,質檢員能自行處理的,要及時處理并予以答復,不能處理的,要及時向店主請示,在做出處理意見后再作處理。

  第七條對投訴者的書面答復應載明下列事項:

  1、被投訴事由;

  2、調查核實過程;

  3、基本事由及證據;

  4、責任及處理意見。

  第八條消費者投訴處理情況要定期向工商部門報告。

  第九條消費者直接投訴到市消費者協會的,質檢員應積極配合市消協妥善處理,不留后患。

  食品安全規章制度 篇7

  第一條:為加強學校食品衛生管理,有效控制學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發生,保障師生員工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學校校長為學校食堂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校領導應把食品衛生安全工作列入學校重要議事日程,定期召開會議,專題研究食品衛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級管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主管校領導對衛生行政部門或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的整改意見,必須及時完成相關部門進行全面整改。

  第三條:后勤部門在主管校領導的領導下,全面負責全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工作。學校設立專、兼職食品衛生監督管理人員,具體負責監督檢查學校食品衛生安全,以及相關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實,履行監督檢查的職能。

  第四條:學校以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宣傳教育,教育學生不買街頭無照、無證商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來歷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強學生食品衛生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第五條:發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領導應立即到現場進行指揮,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并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報告,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第六條:對于飲食工作各級責任人員違反規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其各自職責,造成就餐者身體損害甚至生命危險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對下列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關責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或相關衛生負責人的責任:

  1、食堂發生嚴重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員傷亡;

  2、未建立食品衛生負責制或未設立專職或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

  3、未建立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實;

  4、食堂未取得衛生許可證而從事經營活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負責人及監督員的責任:

  1、未按照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對食堂食品衛生安全進行檢查,或檢查次數、糾正力度達不到要求而出現問題的;

  2、對食堂食品衛生安全檢查出的隱患整改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

  3、不主動配合上級衛生主管部門檢查,有失職行為的;

  4、未及時傳達上級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響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負責人的責任:

  1、不主動配合飲食中心及業務部對食堂食品衛生安全進行管理與檢查、自查的;

  2、在食堂食品衛生安全管理過程中發現食堂有違反規定的行為而不予以及時糾正、制止的。

  3、不及時傳達上級有關食品衛生安全政策和相關規定,造成工作出現失誤的;

  4、食堂發生食品衛生安全問題不及時上報上級主管領導的;

  5、食堂發生食品衛生安全問題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

  6、食堂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嚴重后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物供部負責人及配送員的責任:

  1、不按衛生部門要求對供貨方進行索證的:或采購無有效許可證的食物:

  2、把積壓食品和過期食品、三無食品推銷給食堂的:

  3、把腐爛變質、不合格產品搭配給食堂的。

  第八條 責任及處分

  (一)處分原則

  1、由于工作不負責任、經營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給學校和就餐者造成一定的損害或不良后果的,給予直接責任人記大過及其以下處分,并責令該飲食部門停止生產、經營,銷毀導致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2、工作嚴重不負責任、經營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患,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給學校和就餐者造成嚴重損害或嚴重不良后果的,給予直接責任人撤職及其以上處分。生產經營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構成犯罪的,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3、未取得衛生許可證或者偽造衛生許可證和未取得健康證明而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或者對患有疾病不得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生產經營人員,不按規定調離、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分別給予警告、取締其在校內的一切經營活動。

  (二)處分種類

  學校在編人員違反本辦法的應分別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撤職、開除留用察看、開除等處分: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九條 責任追究程序

  一旦發生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由學校組織相關負責人進行調查并寫出事故調查報告,提出初步處理意見,報總務處、校長室等有關部門依據相關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 本辦法經校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食品安全規章制度 篇8

  一、食品貯存方法:

  1、低溫貯存

  1)冷藏貯存:0℃至-10℃條件下貯存

  2)冷凍貯存:0℃至-29℃條件下貯存

  2、常溫貯存

  貯存基本要求:

  (1)清潔衛生

  (2)通風干燥

  (3)無鼠害

  二、食品貯存庫的衛生要求:

  1、庫內保持通風、干燥,避免陽光直射。

  2、要安裝紗門、紗窗,擋鼠板,保證無蠅、無鼠、無昆蟲。

  3、高溫冷庫溫度控制在4℃-0℃。低溫冷庫溫度控制在-18℃以下。

  三、食品貯存的'衛生管理

  1、按入庫時間先后分類存放,先進先出。

  2、各類食品要分開存放、按品種種類,進庫整齊存放日期分類。

  3、存放的食品應與墻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離。離地20CM-30CM,離墻30CM,貨架之間有間距,中間留有通道。

  4、建立庫存食品定期檢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質期,防止發生霉爛,軟化發臭,鼠咬。

  5、倉庫要定期打掃。

  6、食品貯存庫內不得存放農藥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庫內不得存放腐敗變質和有異味的食品。

  食品安全規章制度 篇9

  一、食品安全自查

  食品安全自查是依據本企業食品生產、流通、服務全過程的特點,采用系統性、全面性的方法,通過檢查、監督、評估企業食品安全管理情況,找出問題、制定措施、推進改進的一項工作。

  (一)自查的內容

  1.生產車間和工具設備等衛生狀況;

  2.食品接觸材料和容器包裝的性能和衛生狀況;

  3.原輔材料檢驗檢疫及貯存、加工狀況;

  4.產品檢驗、抽檢相關記錄及處理情況;

  5.食品營養、保健、滋補保健品及其它保健食品的`相關標識以及合法合規性;

  6.食品處理過程和環境衛生;

  7.從業人員健康管理情況。

  (二)自查的方式

  1.書面調查方式:檢查企業文獻資料,了解企業食品安全情況。

  2.實地檢查方式:檢查企業生產車間、工具設備、原料及產品存儲等環節。

  (三)自查的周期和頻次

  自查周期為一年,自查頻次為半年,每次自查時間不少于5天。

  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

  從業人員是食品生產、加工、銷售和食品服務企業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從業人員的健康管理是保證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

  (一)從業人員健康體檢

  從業人員定期進行健康體檢,體檢內容包括:

  1.傳染病、慢性病等病史調查;

  2.體溫、血壓、心率等基本生命體征檢查;

  3.采集生物檢樣;

  4.需要特殊檢查時,進行特別檢查。

  (二)從業人員健康狀況管理

  1.有傳染病病史或感染病原體,不能從事直接接觸食品的工作;

  2.有致病菌攜帶或感染,做好防護措施,不能從事直接接觸食品的工作;

  3.有慢性病,在食品生產、銷售過程中強制佩戴所需的特殊珠寶、飾品、手表等物品。

  三、進貨查驗記錄

  食品生產和銷售過程中,選用優質、安全的食品原材料和成品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

  (一)進貨登記

  食品銷售單位每筆進貨都應該有進貨登記,包括進貨日期、批次、數量、供應商名稱、發票號碼等信息。

  (二)進貨查驗

  進貨應在規定的場地和設施下完成。對食品原材料和成品全面查驗、抽樣檢驗。抽樣檢驗時,在進貨場所,對食品開展感官檢查和衛生性評價,同時進行質量判別和檢驗。

  (三)進貨檢查記錄

  每一次進貨檢查完畢后,應填寫進貨檢查記錄,評價所進貨的食品質量,同時作為食品備案使用。

  四、食品安全事故處置

  企業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機構,妥善處理發生的食品安全問題,及時、全面、公開地進行信息發布和危機公關處理,并落實一系列措施進行事后的追溯和防范。

  (一)食品安全事故成立的條件

  1.因產品本身存在質量或衛生問題或不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2.因操作方法不當、標識不清或未能提供必要的防范提示等原因;

  3.因消費者對食品的錯誤使用、超過保質期使用或無知消費等原因。

  (二)食品安全事故處理流程

  1.立即切斷風險源和進一步污染的擴散;

  2.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開展處理工作;

  3.及時報告當地食品安全監管部門;

  4.在規定的時間內,對主管部門提交有關報告材料;

  5.開展食品召回行動,落實整改措施;

  6.積極引導輿論、擺脫負面影響并制定事后預案。

  以上為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實施這些制度,能夠從源頭抓起,加強從業人員的責任感和義務,確保食品始終安全衛生。各企業要嚴格按照制度執行,盡其所能保障食品質量安全,給予保障消費者的健康和社會和諧的服務。

  食品安全規章制度 篇10

  第一條

  對所有進貨食品都要進行檢查,并定期對食品進行抽查檢查或檢測。

  第二條

  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及時予以處理,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第三條

  抽查檢查或檢測采取隨機抽樣的方式。抽樣時,應兩人以上相關人員在場,并填寫抽樣記錄單,并簽字、蓋章。

  第四條

  受測戶對檢測結果有異議的,可另取樣進行檢測或根據實際情況送法定檢驗機構檢測。

  第五條食品質量檢查應按規定的操作規則、工作規程進行操作,確保檢測公正、準確、有效

  場所環境衛生檢查制度

  第一條

  制定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計劃,將全面檢查與抽查、問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第二條

  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每天在營業后檢查一次衛生,檢查各崗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改進,并做好衛生檢查記錄備查。

  第三條

  各崗負責人應跟隨檢查、指導,嚴格從業人員衛生操作程序,逐步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和衛生操作習慣。

  第四條

  單位衛生管理人員每周1-2次全面現場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第五條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提出仍未改進的,按嚴格有關規定處理。

  餐飲設施設備運行。維護和衛生管理制度

  (1)、應建立加工操作設備及工具清潔制度,各崗位相關人員按規定開展清潔工作,使場所及其內部各項設施隨時保持清潔。用于食品加工的設備及工具使用后應洗凈,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還應進行消毒(推薦的場所、設施、設備及工具的清潔計劃見附件,清洗消毒時應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

  (2)、應建立加工經營場所及設施維修保養制度,并按規定進行維護或檢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態。

  (3)、食品加工經營場所內不得存放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物品,各項設施也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4)、采用化學消毒的設備及工具消毒后要徹底清洗。已清洗和消毒過的設備和工具,應在保潔設施內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5)、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設備及工具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食品安全規章制度 篇11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訓管理制度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1、健康體檢的范圍:食品經營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參加健康檢查的食品從業人員具體范圍包括:本店所有的在職工作人員。

  2、食品從業人員的健康要求: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管理職責:對所有進入本店工作的員工將安排其進行健康體檢和健康證的辦理,在體檢過程中,如果發現弄虛作假導致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員進入本店工作,將追究相關管理人員的責任。

  4、上崗體檢:凡本店每年新招的人員均須上崗體檢,并開展健康知識培訓。檢查范圍包括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肺結核、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等。

  5、根據體檢結果上崗:如果體檢合格,健康知識考試合格,辦理健康證,方可進入本店開始上崗工作。如果檢查出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將不予安排進入本店上崗工作。

  6、建立員工健康檔案:店內辦公室負責保管員工的健康證,并建立員工健康檔案,記錄員工個人信息、從事的崗位、健康證辦理的年限、最近一次體檢的時間、到期日期等信息。

  7、健康證的年檢:健康證有效期為一年,店經理負責員工健康證的年檢,保證健康證合格有效,通常在員工健康證到期前,安排員工到指定市防疫站進行統一年檢。

  8、年檢結果的處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患有傳染性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直接接觸食品經營工作。如員工在職工作中患有法律規定的傳染性疾病,如果屬于暫時性的,管理組應安排休息,待身體恢復復檢合格后才能繼續上崗,如果是難以治愈的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管理組應安排到其它不予食品接觸的崗位上。

  9、監督檢查:店經理對每年的健康證年審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對違反健康管理制度的人員應立即指出責令作出正確處理,并對違規管理人員進行考核扣罰。

  10、個人衛生要求:衣著應外觀整潔,做到常剪指甲、常理發、經常洗澡等,經常保持個人衛生。

  (二)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為規范人員培訓,保障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包括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2、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制定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組織各部門負責人和從業人員參加各種上崗前及在職培訓。

  3、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應針對每個食品加工操作崗位分別進行,內容應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各崗位加工操作規程等。

  4、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5、建立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制度

  1、制定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和崗位衛生責任制管理措施。

  2、制定食品經營場所衛生設施改善的規劃。

  3、按有關發放食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辦理領取或換發食品經營許可證,無食品經營許可證不得從事食品經營。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4、組織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有關法規和知識的培訓,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經營。

  5、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6、對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經驗,批評和獎勵,制止違法行為。

  7、執行食品安全標準。

  8、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測。

  三、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

  1、食品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食品經營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按照許可范圍依法經營,并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食品經營許可證。

  2、建立健全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裝裱上墻張貼在相應功能區;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并記錄,落實責任到人和員工獎罰制度管理,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員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貫徹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索證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設備管理、環境衛生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進行相關記錄,備查。

  4、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采用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形式相結合,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5、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6、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指導、督促、檢查員工進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規范。

  7、食品安全管理組織及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周1-2次進行全面現場檢查,同時檢查各部門的自查記錄,對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8、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二次提出仍未改進的,提交上級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嚴重的交市場監督管理局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9、在就餐場所設置食品安全宣傳欄,主動公示誠信建設,及時處理消費者意見。

  四、食品經營過程與控制制度

  1、保持內外環境整潔,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與有毒、有害場所保持規定的距離;

  2、餐飲服務企業應當有與產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

  3、應當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洗滌、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

  4、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應當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5、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須洗凈,保持清潔;

  6、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包裝、工具、設備和條件必須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

  7、直接入口的食品應當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

  8、餐飲服務人員應當經常保持個人衛生,生產、銷售食品時,必須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9、用水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城鄉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10、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應當對人體安全、無害。

  五、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洗消毒和維修保養制度

  (一)加工經營場所

  1、廚房內外環境整潔,上、下水道通暢,地面無積水。廢棄物盛放容器必須密閉,外觀清潔;設置能盛裝一個餐次垃圾的密閉容器,并做到班產班清;地面、排水溝、墻壁、天花板、門窗等應保持清潔和良好狀況;排煙、排氣設施無油垢沉積、不滴油。

  2、應定期進行除蟲滅害工作,防止害蟲孳生。除蟲滅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時進行,實施時對各種食品(包括原料)應有保護措施。

  3、使用殺蟲劑進行除蟲滅害,應由專人按照規定的使用方法進行;使用時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及包裝材料,使用后應將所有設備、工具及容器徹底清洗。

  4、發現老鼠、蟑螂及其他有害害蟲應即時殺滅。發現鼠洞、蟑螂滋生穴應即時投藥、清理,并用硬質材料進行封堵。操作間及庫房門應設立高50cm、表面光滑、門框及底部嚴密的防鼠板。

  5、三防設施有效:紗門、紗窗或門簾、金屬防鼠板、防鼠隔柵等設施能有效起到防蠅、防鼠、防塵作用。

  6、廢棄油脂應由專業的公司回收,并應與該公司簽訂寫有“廢棄油脂不能用于食品加工”的合同。

  (二)、設施

  1、餐具、用具消毒由專人負責,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工作人員必須取得個人健康證明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合格證明方可上崗操作。

  2、餐具、用具必須嚴格執行“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五保潔”的程序進行洗滌消毒。

  3、餐具、用具清洗消用毒用水池必須專用,分設洗滌池、消毒池和清潔池,并有明顯標識

  4、化學消毒劑應符合國家消毒產品衛生標準和要求,餐具消毒時消毒液濃度不得低于250mg/L,餐具全部浸泡時間不低于5分鐘。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用蒸汽進行消毒,蒸汽消毒保持100℃,不少于 10分鐘。

  5、待清洗餐具用具應用不滲漏的容器盛裝修,不得隨意亂放。

  6、消毒后餐具專柜保存,與未消毒餐具分開放置,保潔柜應有明顯標志,定期清洗保持潔凈。

  7、餐具消毒應有記錄、存檔備查。

  六、進貨查驗與查驗記錄制度

  1、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2、應當查驗并索取供貨者的許可證、供貨票據和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明,供貨票據應當包括食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3、采購各類食品應注意生產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標識,不應采購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4、采購時應向銷售方索取該批產品有效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5、禁止采購腐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6、禁止采購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顯致病寄生蟲的禽、畜、水產品及其制品、酸敗油脂、變質乳及乳制品、包裝嚴重污穢不潔、嚴重破損或者運輸工具不潔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7、禁止采購摻假、摻雜、偽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8、采購人員應記錄采購食品的來源及保管好相關的資料,注意個人衛生并隨時接受管理人員檢查。

  9、食品銷售經營者應當建立進貨查驗制度,對采購的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以下統稱食品)進行檢查驗收,確保從合法的渠道采購合格的產品。

  10、嚴格查驗供貨者的運輸工具,對與有毒有害物品混載的、不符合食品運輸(載)溫度、濕度條件的、未對散裝食品進行有效隔離的等不符合食品運輸(載)條件的食品,應當拒絕收貨,并主動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

  11、嚴格查驗食品的包裝和感官性狀,包裝應當清潔、形狀完整,無明顯破損和受潮,食品具有該食品正常的感官形狀,標簽內容完整,無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等虛假內容。

  12、嚴格查驗食品的保質期,對過期食品應當拒絕收貨并主動報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臨期食品應當根據自身銷售量確定采購量,確保食品在保質期內銷售。

  13、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檔案,如實記錄查驗負責人、食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或保留相關憑證,記錄或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6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七、食品貯存管理制度

  為規范食品和食品相關產品貯存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建立食品貯存管理制度,加強食品貯存管理,確保食品在貯存過程中安全、不受污染。

  2、食品貯存場所應當符合食品標識上的貯存條件,具有與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設備設施。食品保存條件為常溫的,其貯存溫度不得超過30℃。

  3、應當建立食品入庫臺賬,如實記錄食品的入庫日期、數量等相關信息。

  4、應當按照生熟分開、食品和非食品分開的原則對不同類別的食品和物品分區存放,并設置明顯的標識。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5、各類食品應當按照包裝標識的要求堆疊,不得超限量堆積、擠壓存放。食品數量不得超過貯存庫房、設備的裝載限量,離墻離地10cm以上。

  6、應當按照先進先出的原則流轉貯存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并建立食品出庫臺賬,如實記錄食品的出庫日期、數量等相關信息。

  7、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檔案,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8、貯存場所、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設置紗窗、防鼠網、擋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蟲、防蠅、防蟑螂設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

  9、食品與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倉庫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個人物品和雜物。

  10、定期清掃,保持貨架清潔衛生,經常開窗或用機械通風設備通風,保持干燥。

  11、食品按類別、品種分架、隔墻、離地整齊擺放,經常檢查,防止霉變。

  12、經常檢查食品質量,及時發現和處理變質、超 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13、做好防鼠、防蠅、防蟑螂工作,安裝符合要求的擋鼠板。

  八、廢棄物處置制度

  為保障公眾食品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及規章要求,建立本制度:

  1、安排專人負責餐廚廢棄物的處置、收運、臺賬管理工作;

  2、將餐廚廢棄物分類放置,做到日產日清;

  3、嚴禁亂倒亂堆餐廚廢棄物,禁止將餐廚廢棄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廁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設施;

  4、餐廚廢棄物應當實行密閉化運輸,運輸設備和容器應當具有餐廚廢棄物標識,整潔完好,運輸中不得泄漏、撒落;

  5、禁止將餐廚廢棄物交給未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單位或個人處理;

  6、不得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餐廚廢棄物喂養畜禽;

  7、建立餐廚廢棄物產生、收運、處置臺賬,詳細記錄餐廚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等情況,并定期向餐飲服務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8、企業負責人應實時監測單位餐廚廢棄物的處置管理,并對處置行為負責。

  九、不合格食品處置制度

  1、食品銷售經營者應當建立不合格食品處置制度,及時處置不符合法律法規、國家標準和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的食品。

  2、進貨查驗時發現不合格食品,應采取拒收、依據協議約定銷毀等方式消除食品安全隱患。發現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食品,應當設置專門區域封存,并使用醒目標識加以區分,并及時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

  3、進貨查驗后發現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并設置專門區域封存,同時使用醒目標識加以區分,及時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對標簽標識等不危害食品安全的不合格食品,經食品藥品監管局同意,經整改合格后可以重新上市;對違法添加、腐敗變質等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不合格食品,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立即銷毀。

  4、對已經售出的不合格食品,應當采取有效措施告知消費者,并書面通知供貨者,相關處置情況及時報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供貨者需要召回的,應當積極配合。消費者要求退貨或賠償的,應當先行賠付。

  5、建立不合格食品處置檔案,檔案內容應當包括不合格食品的名稱、規格、生產日期、數量以及處置的時間、方式、供貨者名稱和聯系方式等信息,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6、對不合格食品,應停止銷售,退出本經營單位:

  (1)腐爛變質、污穢不潔的;

  (2)包裝破損和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

  (3)超過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質日期的;

  (4)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5)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減料的;

  (6)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質加工的;

  (7)偽造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在商品上偽造或冒用認證標志、名優標志、國際標準采用標志、防偽標志等質量標志等,對商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或使用絕對宣傳用語的;

  (8)假冒他人的注冊商標,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的;

  (9)行政監管機關公布屬于不合格食品的;

  (10)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或者存在隱患,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

  十、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

  1、食品安全關系到廣大消費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突發事故的危害,提高保障本企業食品衛生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應急能力,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制訂本方案。

  2、成立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處置小組,負責本企業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組織、協調和相關責任的處理工作:

  3、工作職責

  (1)發現食品安全問題,由經理負責全權處理一切事務。

  (2)及進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

  (3)積極配合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食品安全規章制度 篇12

  為做好食品經營工作,切實保障消費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食品經營基本條件與要求

  一、食品經營范圍與證照要求:

  (一)本單位銷售的食品為

  (按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填寫,并以“x”號結束);

  (二)本單位保證僅在食品流通許可部門核準的許可范圍及第一條所列的食品范圍內從事食品經營活動;

  (三)依據《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其次十一條的規定,若本單位經營場所的經營條件發生改變,不符合食品經營要求時,將馬上實行整改措施;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潛在風險的,馬上停止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并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須要重新辦理許可手續的,將依法辦理;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職責

  一、制定本單位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和崗位衛生責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單位食品經營場所衛生設施改善的規劃。

  三、按有關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方法,辦理領取或換發食品流通許可證,無食品流通許可證不得從事食品經營。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四、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有關法規和學問的培訓,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流通經營。

  五、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六、對本單位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的狀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閱歷,指責和嘉獎,制止違法行為。

  七、執行食品安全標準。

  八、幫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測。

  食品選購管理制度

  一、選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照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二、選購各類食品應留意生產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標識,不應選購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選購時應向銷售方索取該批產品有效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四、禁止選購腐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他感官性狀異樣、可能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五、禁止選購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顯致病寄生蟲的禽、畜、水產品及其制品、酸敗油脂、變質乳及乳制品、包裝嚴峻污穢不潔、嚴峻破損或者運輸工具不潔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六、禁止選購摻假、摻雜、偽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七、選購人員應記錄選購食品的來源及保管好相關的資料,留意個人衛生并隨時接受管理人員檢查。

  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干脆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與工作。

  三、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學問的培訓。

  四、從業人員體檢合格證明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五、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合格證不得涂改,過期、筆跡不清無效。

  食品從業人員個人衛生要求

  一、從業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與工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三、勤洗衣服、被,勤換工作服,進入操作間須戴發帽,頭發必需全部戴入帽內。

  四、定期理發,不留長胡須。

  五、平日不染紅指甲,班上不戴戒指,手表,手鐲。

  六、不準穿工作服上廁所,大小便后堅持洗手消毒。

  七、工作時嚴禁吸煙。

  八、工作時不要隨地吐痰。

  九、不準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十、不準用手抓干脆入口食品。

  十一、不要對著食品咳嗽或大噴啑。

  十二、自覺遵保衛生制度。

  十三、抹布專用,常常搓洗,消毒。

  食品成品倉衛生崗位責任制

  一、食品成品貯存方法:

  常溫貯存。

  貯存基本要求(1)清潔衛生(2)通風干燥(3)無鼠害

  二、食品成品貯存庫的衛生要求:

  1、門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滲水無毒材料鋪石。

  2、庫內保持通風、干燥,避開陽光直射。

  3、要安裝紗門、紗窗,擋鼠板,保證無蠅、無鼠、無有害昆蟲。

  三、食品成品貯存的衛生管理

  1、建立入庫、出庫食品登記制度。按入庫時間先后分類存放,先進先出。

  2、各類食品成品要分開存放、按品種類,進庫整齊存放日期分類。

  3、存放的食品成品應與墻壁,地面保持肯定的距離。離地20cm—30cm,離墻30cm,貨架之間有間距,中間留有通道。

  4、建立庫存食品定期檢查制度駕馭食品的保質期,防止發生霉爛,軟化發臭,鼠咬。

  5、倉庫要定期打掃。

  6、食品成品貯存庫內不得存放農藥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庫內不得存放腐敗變質食品和有異味的食品。

  食品安全規章制度 篇13

  食品經營過程從食品選購、運輸、驗收、貯存、銷售各環節以及現場加工食品的場所、設施、人員的基本衛生要求和管理準則。

  一、食品經營衛生管理要求

  食品經營者應保證經營環境、設施設備、人員滿意食品經營衛生要求。食品經營者應對所經營食品安全進行承諾。經營單位應設立食品安全限制管理部門或配備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經營衛生管理。食品經營者應當接受每年一次的食品安全培訓。經營單位應建立與食品經營相關的衛生管理制度。

  二、選購應建立食品選購制度。

  包括供貨商的選擇和評價、選購流程、食品驗收標準等內容。應設立食品選購質量限制部門,對供應商的合法資質、生產實力、加工條件、衛生狀況、質量管理水平、信用資質等進行評價,并建立合格供方檔案。應查驗供貨者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等相關證明文件,并存檔備案。選購實行食品生產許可證的食品應具有食品生產許可證QS標記。

  三、運輸應建立食品運輸制度。

  明確送貨人員在食品運輸過程中對于車輛衛生、食品衛生的質量安全職責。食品運輸應采納符合衛生標準的運輸工具,應保持清潔和定期消毒。車廂內無不良氣味、異味。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運輸包裝材料或容器應完整、清潔、無污染、無異味、無有毒有害物質,達到相關食品衛生標準要求,且應具有肯定的愛護性,在裝卸、運輸和儲存過程中能夠避開內部食品受到機械或其他損傷。散裝的食品應當具備符合安全衛生和運輸要求的獨立外包裝。冷藏食品的運輸可采納冷藏車、保溫車、冷藏列車、冷藏船、冷藏集裝箱等運輸工具。一般狀況下,允許冷藏溫度接近的多種食品拼箱裝運.應查驗索取供應商供應的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合格證明及認證證書,并備案。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貨證不符的應拒收或單獨存放并做好標識;應檢查標識是否清晰、正確,標識不清晰的單獨應存放。

  四、銷售應建立食品安全銷售管理制度。

  明確銷售人員在食品銷售過程中的質量安全責任。應有與經營食品品種、規模相適應的銷售場所。營業場所應布局合理,與生活等區域分開。應有與經營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銷售設施設備。食品銷售有溫度要求的應配備銷售冷凍食品必備的冷藏庫(柜)、冷凍(庫)柜等設施設備。銷售場所應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和消毒的設施設備。照明設備安裝在食品的正上方應運用防爆型照明設備。與食品表面接觸的設備與用具,應無毒、無害或無異味、耐腐蝕、不易發霉、表面平滑且可承受重復清洗和消毒的材質制造。

  銷售場所應進行定期衛生檢查和清潔,冷藏、冷凍庫(柜)應當定期維護保養、清洗、清除異味,溫度指示裝置應當定期校驗。銷售冷藏、冷凍食品應按食品標簽明示的溫度進行限制,超出溫度、濕度規定應剛好實行措施。應當根據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標記、警示說明或者留意事項的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銷售的食品應分類上架擺放或墊離,不應落地碼放。上架銷售的食品必需嚴格限制在保質期內,做到先進先出,并為消費者預留合理的存放和運用期。銷售預包裝食品不應延長原有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限,不應拆封后重新包裝或散裝銷售。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應以破壞性方式處理銷毀,并記錄。應建立食品銷售臺賬,記錄銷售食品的基本狀況。

  五、設備與工具衛生要求

  加工用設備和工具的構造應有利于保證食品衛生、易于清洗消毒、易于檢查,避開因構造緣由造成潤滑油、金屬碎屑、污水或其他可能引起污染的物質滯留于設備和工具中。食品容器、工具和設備與食品的接觸面應平滑、無凹陷或裂縫,設備內部角落部位應避開有尖角,以避開食品碎屑、污垢等的聚積。設備的擺放位置應便于操作、清潔、維護和削減交叉污染。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應分開并有明顯的區分標記;原料加工中切配動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和容器,宜分開并有明顯的區分標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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