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資金股票投資監管新規解讀
1月24日下午,保監會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保險資金股票投資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至此,市場傳聞已久的保險資金股票投資細則塵埃落定。下面就一起來看看CN人才網小編整理的保險資金股票投資監管新規解讀吧。
中國農歷春節前夕,保監會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保險資金股票投資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旨在加強對保險機構與非保險一致行動人重大股票投資行為的監管,防范個別保險公司的激進投資行為和集中度風險,維護保險資產安全和金融市場穩定健康發展。
見一斑而窺全豹。告別2016年的同時,亦作別保險業“十二五”收官之年,大國保險成長之路的足跡已漸清晰;2017年的到來則開啟了“十三五”擼起袖子加油干的新階段。
十二五期間,全國保費收入從2011年的1.4萬億元增長到2016年的3.1萬億元,年均增長16.8%;保險業總資產從2011年的6萬億元增長到2016年的15.1萬億元,年均增長20%。
不過,保險業快速發展的背后也需清醒地認識到,保險市場和保險監管也面臨著風險和挑戰。尤為需要注意的是,在國際國內復雜的經濟環境下,部分領域的風險逐步顯現,而其有可能通過日益復雜的金融體系和交易結構向保險業傳遞,加之保險業在發展過程中亦積累了一些成長中的矛盾和問題,二者有可能形成風險共振,增加風險防控難度。
因此,2017年開年以來,監管層不斷傳遞“防控風險”的信號。
保監會主席項俊波在2017年監管會上表示:“保險監管要把防控風險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完善風險防控體系,加大風險防控力度,下決心處置相關風險點,提高風險防控針對性有效性,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誠然,剛剛過去的一年是保險業充滿爭議的一年,這在保險業從邊緣走向舞臺中央的過程中,無法避免。風雨中需要定力,需要有求道的決心和勇氣,沉下心來夯實發展根基,不忘初心,繼續前行。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從權威渠道獲悉,一系列保險新規正在路上。人身險領域,不限于還將對中短存續期產品實施更加嚴格的總量控制;投資端,加強保險資金運用事中事后監管,強化信息披露、內部控制、分類監管等手段正在研究制定,未來還將更加規范保險資金投向、范圍、方式、信息披露和關聯交易等。
此外,針對市場較為關注的機構準入問題,保監會還將出臺嚴格股東準入標準、強化股東穿透監管和強化股權結構監管的相關規定。
防控風險“組合拳”
“保險業面臨著一些前所未有的風險,對保險監管提出了重大挑戰,必須認真落實風險防范的政策措施,牢牢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底線。”這番論述出自保監會主席項俊波在2016年監管會上的講話,從中可窺見保險監管對防控風險的“底線思維”。
在此背景下,保險監管打出了一套治標與治本的“組合拳”。一方面,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對重點風險保持高壓態勢。例如,在人身險上,集中排查人身險公司的萬能險流動性、資產負債錯配、利差損和銷售誤導風險,出臺人身險產品監管新規;在財產險上,組織開展車險市場專項檢查、農險專項治理整頓工作、互聯網保險風險整治工作,發布財產險產品開發指引。
在投資上,加強保險資金運用相關風險排查,明確重大投資原則和標準,加強信息披露,推進內部控制指引建設;在治理上,開展保險公司治理報告及重大治理風險自查,開展保險公司治理現場檢查和綜合評價、關聯交易合規性檢查,完善保險公司治理結構。
另一方面,推進保險業重大風險防范全覆蓋。例如,全面實施“償二代”技術標準和監管要求;加強滿期給付和退保風險的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完善保險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運行機制;建設國內系統重要性保險機構監管制度體系。
其實,上述內容不一而足,“組合拳”的共同作用下,保險業整體風險可控。保監會披露的數據顯示,償付能力不達標的保險公司從2011年的5家減少到2016年三季度末的3家;保險業凈資產從2011年的5566億元增加到2016年11月底的1.76萬億元。
保監會人身險監管部主任袁序成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透露:“2016年前三季度,中短存續期業務占總保費收入的比重同比減少9個百分點;第三季度較2季度環比下降61%,50家保險公司環比下降;主要萬能險產品結算利率比上半年下降0.5到1個百分點。在此基礎上,還將對中短存續期產品實施更加嚴格的總量控制。”
不過,行百里者半九十,風險防控道阻且長,而保險公司治理、產品、資金運用、償付能力不足、利差損、流動性、資產負債錯配、跨市場跨區域跨行業傳遞風險等仍需重點防控。
也正因此,項俊波在2017年監管會上表示:“保險監管要把防控風險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完善風險防控體系,加大風險防控力度,下決心處置相關風險點,提高風險防控針對性有效性,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可以預見的是,一系列監管新規正在路上。例如,保監會資金運用部主任任春生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正在全面系統梳理保險資金運用監管規則,下一步還將采取加強保險資金運用事中事后監管,強化信息披露、內部控制、分類監管等手段,規范保險資金投向、范圍、方式、信息披露和關聯交易,研究制定資產負債管理能力標準,定期開展執行情況評估等措施。”
加強完善社會治理職能
在防控風險的基礎上,保險業還要大有作為,而這種作為正是堅持“保險業姓保”不動搖,振興實體經濟、完善保障體系、創新社會治理等領域,提升保險服務能力和水平。
事實上,上述作用也是保險與生俱來的功能。保監會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于躍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從行業起源看,現代商業保險誕生于風險保障,是商品經濟和市場經濟的基礎性制度安排;從國家定位看,國家將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列入改革發展的頂層設計之中,主要是希望更好地發揮現代保險的風險保障功能作用;從市場競爭看,數百年保險的立身之本就是風險保障,其核心競爭力就在于風險管理。”
回顧剛剛過去的一年,數字給出最具說服力的答案。在服務和改善民生上,截至2016年底,共有17家保險公司在全國31個省市承辦大病保險業務,覆蓋9.7億人;2016年,農業保險實現保費收入417.7億元,參保農戶約1.9億戶次,前三季度提供風險保障1.42萬億元;地震巨災保險運營平臺正式上線,出單數量合計18萬筆,提供風險保障177.6億元;企業年金受托管理資產4855億元,覆蓋5萬家企業的1042萬職工;2016年前三季度,醫療責任保險為醫療機構提供風險保障700.3億元,同比增長79.5%,而校方責任險同期為學校提供風險保障13.6萬億元,同比增長11.6%。
在支持實體經濟發展上,2016年前三季度貸款保證保險支持小微企業及個人獲得融資545.3億元;2016年為8.22萬家出口企業提供了4167億美元的風險保障;截至2016年底,保險機構累計發起設立各類債權、股權和項目資產支持計劃659項,合計備案注冊規模1.7萬億元;中保投資已經累計募集資金總規模超1500億元。
不僅如此,保險在完善社會治理的作用不可小覷。保監會財產險監管部副主任何浩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舉例說道:“在商業車險費率框架體系中擴納了類似NCD系數(無賠款優待系數)的指標。NCD系數與出險次數、保費掛鉤,如果一年內出險次數多,NCD系數便會上漲,保費隨之上漲,反之亦然。這使得小額賠付案件減少,而更為重要的則是通過經濟杠桿促進了駕車人員安全意識的提升,降低了社會整體的風險成本。”
在此基礎上,項俊波在2017年監管會上將保險業服務大局的定位進一步概括為“強化保險的保障屬性,努力成為現代社會風險管理的重要手段;強化保險的長期屬性,努力成為促進經濟社會穩定發展的長效機制;強化保險的社會屬性,努力成為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有效抓手;強化保險的產業屬性,努力成為現代服務業和新經濟的支柱產業。”
需要注意的是,近年來,一些社會資本紛紛表達了申請保險牌照的愿望,其初衷是為了發揮保險服務大局的作用,還是試圖將保險公司變為融資平臺,需監管格外謹慎。
對此,保監會發改部主任何肖鋒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監管對保險牌照的審批流程和標準一以貫之,不存在松緊、快慢之分。整體而言,保險牌照的審批把握企業自身條件要過硬、服務國家戰略、關注空白區域和支持專業創新等原則,未來還將出臺嚴格股東準入標準、強化股東穿透監管和強化股權結構監管等規定。”
做到“管得住、放得開”
十二五期間,全國保費收入從2011年的1.4萬億元增長到2016年的3.1萬億元,年均增長16.8%;保險業總資產從2011年的6萬億元增長到2016年的15.1萬億元,年均增長20%;我國保險市場規模先后超過德國、法國、英國,2016年有望超過日本躍居世界第2位;保險業為全社會提供風險保障從2011年的478萬億元增長到2016年前三季度的2276萬億元;賠付從2011年的3929億元增長到2016年的1.05萬億元。
在這一系列數據背后,是保險監管對牢牢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底線的堅守,以及保險業在振興實體經濟、完善保障體系、創新社會治理等領域的努力。
當然,想要充分發揮保險的服務能力和水平,必須持之以恒地進行改革發展。坦率地說,保險業處于增速提質的黃金發展期,以往的成績是因改革發展而取得,現階段的問題則多是改革發展中的問題。這些問題,只能用改革和發展解決,不能因噎廢食。
在剛剛過去的一年,保險監管在改革發展上動作頻頻。具體而言,“償二代”正式實施;商業車險費率改革在全國范圍內鋪開;財產險備案產品自主注冊改革全面落地實施;完善保險專業中介業務許可工作,實施注冊資本托管等新做法,強化股東出資真實性監管;放寬保險資金可投資基礎設施的行業范圍,增加PPP投資模式,開展滬港通試點業務;深化在醫療、養老、健康、科技等產業鏈的布局發展。
此外,還包括諸如開展相互保險試點,批設首批三家相互制保險機構;籌建保險業并購基金;成立上海保險交易所,完善保險要素市場體系;推動設立寧波國家保險創新綜合試驗區等。
對于改革發展的.成效,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正在開展的第二輪金融部門評估,而評估團給出的答案是“中國保險業的快速發展給有效監管帶來了挑戰,但是保險監管自2011年評估以來,始終在進行具有深遠意義的改革和現代化建設。中國保險監管體系對保險核心原則的遵守情況總體上達到良好水平”。
的確,中國保險業和保險監管的改革已經引起世界的關注和重視。以“償二代”為例,我國保險監管與美、歐、亞等國家和地區的保險監管機構和國際組織開展償付能力監管合作,舉辦亞洲償付能力監管與合作研修班,增強了中國在國際保險監管規則制定中的話語權。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創新發展與現有規則之間往往存在一定矛盾。“放開前端”是減少干預,給予保險公司自主權,鼓勵管理好風控的發展;“管住后端”則是促進保險業安全穩健運行。創新意味著突破現有格局,但是規則往往滯后,這對監管帶來了一定挑戰。
因此,需要科學把握“放開前端”和“管住后端”的關系,努力做到前端放得開、后端管得住,二者不可偏廢。換言之,保險業的改革發展,風險防控是前提、基礎和保證,必須時刻繃緊這根弦。
此外,還需尊重中國國情與借鑒國際經驗的關系。借鑒國際經驗,必須從我國國情實際出發,做到有所揚棄、辯證取舍,重點關注與民生相關的保險,圍繞民生想問題、做產品、拓市場,普及科學的保險文化和理念,自覺摒棄違背保險基本原則的產品設計思路,為社會提供貨真價實的保險保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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