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通知15篇
在現實社會中,接觸并使用通知的人越來越多,下達指示、布置工作、傳達有關事項、傳達領導意見、任免干部、決定具體問題,都可以用通知。如何寫一份恰當的通知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通知,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通知1
尊敬的XXX業主:
您好!
近期XXX小區發生兩起火災,其中XX樓頂因三個小學生在樓頂玩火導致著火,同一天的晚上在園區的東區十字噴泉附近景觀區,晚上因兒童燃放煙花爆竹發生火災,把園區的'垃圾桶引燃著火,索性發現的及時,物業工作人員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撲滅火源,未發生大的火災安全隱患!
因臨近春節,冬季天干物燥,容易發生火災安全隱患,特請廣大業主引起高度重視!愛惜自己的家園,特溫馨提示如下:
1、禁止在小區內燃放煙花爆竹;
2、禁止在私家陽臺、樓頂、樓道及園區燃放煙花爆竹,以免發生火災隱患和傷人事故;
3、如因個別不聽勸阻的業主因燃放煙花爆竹給小區及業主造成財產及人身損害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責任將由業主自行承擔;
4、如果燃放煙花爆竹的業主請到非禁止燃放地點燃放,且注意安全;
5、樓道堆放的雜物多為木制品、紙制品等可燃物,存放時間久,稍遇明火極易引起火災,寒假放假期間,園區游玩的學生、孩童較多,敬請每一位業主盡快清理樓道內、安全步梯等位置的全部個人物品,確保樓內消防安全;當物業對您的雜物進行清理時,萬望配合,營造安全氛圍;
6、小孩玩火導致的火災事故屢見不鮮!各位家長要加強孩子的日常看管,平時注意安全教育,切莫讓孩子靠近火源,以免釀成大禍而追悔莫及!
XXX物業服務處
20xx年x月x日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通知2
為加強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減少環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聊城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條例》等規定,現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放時間
20xx年1月13日0時起至2月22日24時(農歷臘月二十二至二月初三)。
二、禁放區域
禁放區域范圍:振興街道、信發街道全區域;其他12個鄉鎮街道駐地所在行政村全區域。
三、禁放措施
公安部門負責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監督管理工作;對違反規定制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攜帶、使用、提供、處置煙花爆竹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依法查處在禁燃時間、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組織開展煙花爆竹執法檢查,依法查處妨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行為。
應急管理部門負責加強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審批工作;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合理布設煙花爆竹零售網點,依法查處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
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加強大氣污染防治監督管理;建立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機制,依法向社會發布信息。
教育部門負責督導學校加強師生的教育和管理,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作為學校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內容。
市場監管、文化和旅游等部門負責督促禮儀典慶公司、飯店、賓館、酒店落實本場所禁放管理職責,嚴格遵守禁燃規定。
執法、住房城鄉建設、民政、茌平融媒等部門負責加強主管領域煙花爆竹禁燃宣傳和監督檢查。
各鄉鎮(街道)、相關部門(單位)、派出機構、居委會、村委會應積極組織開展煙花爆竹禁燃宣傳,確保家喻戶曉,營造良好的禁燃氛圍。
請廣大居民自覺遵守本通告規定,共同維護禁燃秩序,創造安全的社會環境和良好的生態環境。
特此通告。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通知3
為了防治大氣污染,保護和改善大氣環境,預防燃放煙花爆竹引起的安全事故,根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陜西省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規定》《陜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市區禁止和限制燃放煙花爆竹通告如下:
第一條市區范圍內的下列地點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①國家機關、部隊駐地、學校、幼兒園、醫院、療養院、博物館、圖書館、檔案館;
②車站、廣場、公園、停車場、商場、賓館酒店、影劇院、體育場館、網吧、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區域;
③城市道路、橋涵、過街天橋、地下通道以及其他地下空間;
④加油站、液化氣站、天然氣站、加氣站、燃氣管網及其配套設施周邊區域;
⑤山林(臺塬)、倉庫、輸變電站和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銷售、使用場所及周邊區域;
⑥文物保護單位和旅游風景名勝區;
⑦居民住宅小區;
⑧經二路、中山路、清姜路、火炬路、公園路、高新大道、東風路、金臺大道、大慶路、行政大道、陳倉大道西環路口至東門十字的沿街區域。
第二條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啟動后,嚴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第三條除第一條規定區域外,市區其他區域為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允許除夕至正月初六及元宵節燃放煙花爆竹,其他時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婚喪嫁娶活動可以在指定地點少量燃放煙花爆竹。
公安、環保等部門應大力宣傳大面積、階段性燃放煙花爆竹對環境的危害,大力倡導用更環保的電子鞭炮、電子禮花來代替煙花爆竹作為節日慶祝工具。
第四條市區煙花爆竹銷售、舉辦焰火晚會活動依法實行許可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未取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或《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不得從事經營活動;未取得公安部門核發的《焰火燃放許可證》,不得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
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者,持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后,方可從事煙花爆竹經營活動。
第五條燃放煙花爆竹,不得向行人、車輛、建筑物、構筑物、人群密集場所以及禁止燃放的地點拋擲,不得妨礙行人、車輛安全通行,影響交通秩序。禁止在建筑物內的樓道、陽臺、窗口、屋頂等位置燃放或向外拋擲煙花爆竹。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監護人應教育、引導未成年人遵守本通告。
第六條公安、安監、工商部門應當依照各自職責加大對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監管,組織查處非法經營、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城管綜合執法部門應當依法查處占道擺攤設點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
第七條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依照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二款規定,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第八條對未經許可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由公安機關依照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一款規定,責令停止燃放,對責任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九條攜帶煙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由公安機關依照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沒收非法攜帶的煙花爆竹,可以并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十條金臺區、渭濱區、陳倉區政府和高新區管委會應加強對本轄區禁止和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監督管理工作。教育、民政、住建、環保、園林環衛等部門應配合做好有關工作。
各鎮政府(街辦)、村(居)委會、物業服務企業等單位,應加強對本轄區禁止和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和管理工作。
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應當加大對環境保護和大氣污染防治的宣傳教育,倡導廣大市民增強安全、環保、文明意識,盡量不燃放或少燃放煙花爆竹。
第十一條嚴禁我市各級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國有企事業單位公款購買和燃放煙花爆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黨員干部應帶頭執行本通告規定。
第十二條各縣人民政府要參照本通告,分別劃定縣城禁止和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并采取積極措施予以落實。
第十三條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特此通告。
xxx
xxxx年x月x日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通知4
為消除燃放煙花爆竹對大氣環境造成的影響,預防火災和人身意外傷害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按照省市關于全域全時段全面禁止銷售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現就我縣關于全域全時段全面禁止銷售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止銷售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
xxx自治縣行政區全域、塞罕壩機械林場全域、御道口牧場全域為煙花爆竹禁止銷售、禁止燃放管控區域。
二、禁止銷售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時間
自通告下達之日起,全年全時段禁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
三、法律責任
1.違反本《通告》規定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市場監管、應急、公安、生態環境等行政執法機關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有關規定,依法給予行政處罰,造成人身、財務損失的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的黨員干部職工違反本《通告》規定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由具有管理權限的組織和單位依規給予嚴格的黨紀政紀處分。
四、加強禁放宣傳和依法依規監管
1.各鄉鎮人民政府、塞罕壩機械林場和御道口牧場管委會為本轄區煙花爆竹禁止銷售和禁止燃放工作責任主體,要認真組織本轄區內村(社區)、組和有關單位,大力宣傳貫徹執行煙花爆竹禁售禁燃規定,引導廣大群眾嚴格遵守本《通告》的規定,對不聽勸阻的`,及時報告執法機關依法處理。
2.宣傳、公安、應急、市場監管、城管、生態環境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做好煙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
3.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勸阻和舉報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非法制販、運輸、儲存、銷售、燃放煙花爆竹違法行為舉報電話:110(公安)、0314-12350(應急)。
五、本《通告》自印發之日起執行。20xx年x月xx日印發的《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廢止。
xxx自治縣人民政府
20xx年x月xx日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通知5
尊敬的全市人民:
為進一步提升城鄉文明程度,防治大氣和噪音污染,維護公共安全,促進社會穩定、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XX市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辦公室《關于全時段全區域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和XX市雙禁辦《關于進一步做好XX市全年全域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通知》,我市自20xx年1月1日起實行全市域(所有地域)、全時段禁售、禁放煙花爆竹。
對違反規定的,由公安機關、應急管理部門依法責令停止銷售、燃放,按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視情節給予罰款、治安拘留處罰;造成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要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XX是我們共同的家園,安全與安寧是我們共同的`愿望,禁止銷售、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是大勢所趨,需要全市人民的共同參與和大力支持!我們誠懇地希望您自覺遵守我市禁售禁放煙花爆竹的規定,從現在做起,從你我做起,改變舊有觀念,移風易俗,養成低碳、綠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在此,我們向全市人民群眾發出倡議:
1、做禁放煙花爆竹的踐行者。請全市人民自覺遵法守法、不燃放煙花爆竹,采用喜慶音樂、鮮花等安全、綠色、環保的方式從事相關活動,盡己之力守護藍天碧水、清新空氣、整潔環境,全面提升人民群眾幸福感、安全感、獲得感。
2、做禁放煙花爆竹的宣傳者。請全市人民開展普法宣傳,向親朋好友宣傳禁放煙花爆竹的益處,努力把禁放煙花爆竹變成廣大人民的自覺行為,凝聚起保護環境的正能量。
3、做禁放煙花爆竹的監督者。請全市人民自覺維護法律法規,增強主人翁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燃放煙花爆竹,又積極勸阻和監督他人不去燃放煙花爆竹,徹底消除因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危害。
查處打擊非法燃放煙花爆竹違法行為是公安機關、應急管理、市場監督管理、交通運輸等監管部門的職責所在,請您理解并積極配合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公安機關鼓勵廣大人民群眾積極舉報非法生產、儲存、運輸、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舉報電話:110(公安局)、119(應急管理局)。
春節將至,在此向您和您的家人致以節日的問候和祝福!衷心祝愿您:身體健康!平安幸福!事事順利!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通知6
尊敬的市民朋友:
霧霾天氣嚴重威脅每個人的身體健康,燃放煙花爆竹則是原因之一,會釋放有毒有害氣體,造成空氣和噪音污染,使空氣質量變得更差,給我們每一個人尤其是老人和兒童的身體健康造成嚴重威脅!違規燃放還有可能引發火災,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的'嚴重后果。近兩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廣大市民的積極參與和共同努力下,我市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績,大氣質量也得到明顯改善。近日,有市民通過“12345便民服務平臺”詢問今年市區是否解禁煙花爆竹,在這里警方正式回復:今年我市煙花爆竹仍然采取常態化禁放政策。春節將至,為了給全市人民營造一個安全、文明、健康、環保的生態環境,特向廣大市民發出以下倡議:
1、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不信傳言,杜絕謠言,自覺遵守《xx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xx政秘[20xx]61號)的規定,拒絕燃放煙花爆竹,拒絕非法生產、運輸、存儲、寄遞、銷售、攜帶煙花爆竹,選擇電子爆竹、喜慶音樂、鮮花等安全、環保的喜慶方式過節、辦事。
2、自覺學習和積極宣傳禁放煙花爆竹的有關規定,教育、引導、勸阻家人、鄰居和親友,不燃放、不銷售、不儲存、不非法生產。
3、對非法燃放、非法生產、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等違法違規行為,要主動勸阻、積極舉報,配合執法部門查處,共同抵制、打擊。
4、通過微信、微博等各類新媒體積極傳播拒絕燃放煙花爆竹、倡導安全文明環保生活新理念,積極弘揚正能量。
“美麗健康的xx是我家,xx的美麗健康靠大家”!為了您、為了我、為了他,為了藍藍的天、為了碧綠的水、為了清新的空氣,請您自覺接受我們的倡議,堅決抵制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給子孫后代留下永遠的碧水藍天!
xxx工作組
20xx年x月x日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通知7
為改善空氣質量,減少煙花爆竹燃放對環境空氣質量造成的危害,根據xx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春節期間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的有關規定,現通知如下:
一、禁放范圍及時間
經市政府決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市主城區東至東三環路(含),西至西三環路(含),南至南三環路(含),北至古城路(含)以內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xx區、xx區、xx泉區、xx縣等建成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工作內容
(一) 主城區四區住建局,xx區、xx區、xx區、xx縣住建局,高新區房管處,負責組織轄區物業服務企業加大禁放宣傳力度,加強對轄區重點區域的巡查,同時對燃放行為進行及時勸阻和制止。
(二)物業服務企業應在責任服務區范圍內向業主進行政策宣傳,告知關于禁放煙花爆竹的相關規定,應當做好本單位、本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管理規定,設置統一規范的'禁燃標志,及時勸阻、制止違反規定的行為,對不聽勸阻的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三、工作要求
各單位應高度重視春節期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充分認識到禁放工作的艱巨性和緊迫性,把工作做細做足,講清道理,爭取業主最大程度的理解和支持,引導業主到禁放區域以外燃放,確保工作嚴格落實到位。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通知8
親愛的業戶朋友:
為加強小區秩序管理,預防和減少因燃放煙花爆竹引起的火災、爆炸等事故的'發生,減少污染環境,讓您擁有一個快樂和諧、安全的居住環境,請各位業主務必注意以下事項:
1、禁止在小區內燃放煙花爆竹,物業工作人員將加大小區巡視,勸阻、制止在小區內燃放煙花爆竹。
2、禁止在私家陽臺、樓頂、樓道燃放煙花爆竹,以免發生火災隱患和傷人事故。
3、如因個別不聽勸的業主因燃放煙花爆竹給小區及業主造成財產及人身損害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責任將由業主自行承擔。
4、請不要讓未成年人單獨燃放煙花爆竹,以免對孩子造成傷害,須由監護人或成年人陪同看護。
5、不要向人群、車輛、建筑物拋擲煙花爆竹。
6、在家中暫時存放煙花爆竹時,請注意遠離火源。
XXX物業服務處
20xx年x月x日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通知9
辦公區各單位:
為加強城市管理,促進精神文明建設,維護辦公區公共安全,保障和諧有序的辦公環境,根據《阜陽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規定》,現通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禁放區域內燃放任何類型的煙花爆竹。如因重大節日或活動需施放焰火(含禮花彈)的,必須報請市人民政府批準,取得《焰火燃放許可證》,方可舉行。
二、嚴格遵守阜陽市春節期間煙花爆竹限放禁放有關規定,嚴禁在辦公樓樓內及周圍燃放煙花爆竹,違者將追究單位負責人責任。
三、各單位要把通知精神傳達到本單位的`每一名干部職工以及所管理、聯系的企事業單位,在春節期間不燃放煙花爆竹,春節長假結束上班第一天不放“開門炮”。
四、加強宣傳教育,引導干部職工及家屬自覺遵守規定,堅決杜絕本單位人員違規燃放行為。
五、各單位和個人有義務對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進行勸阻,并向公安部門舉報(舉報電話:110)。
六、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開始施行。
xxx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通知10
尊敬的居民朋友:
你們好!
根據xx市生態環境生態環境委員會辦公室12月12日下發的《關于做好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通知》要求,自12月12日起至2月6日止,在xx市主城區、各縣市區建成區、鄉鎮政府駐地全時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在此,提醒大家切實增強守法文明意識,自覺做到:
1、遵守市政府禁限放規定,不在禁限放期間和婚喪嫁娶、開業慶典等活動中違法燃放煙花爆竹;
2、支持擁護市政府禁限放規定,積極勸阻他人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
3、發現非法生產、銷售、運輸、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的,積極向公安機關舉報,舉報電話:110。
廣大居民朋友,請自覺遵守燃放規定,杜絕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為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和更高水平富強xx建設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xxx工作組
20xx年x月x日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通知11
尊敬的各位業主:
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請勿在小區內燃放煙花爆竹!
一、為了使小區有一個清潔、安全的節日環境,物業公司大力倡導文明、低碳、綠色、環保的生活方式,溫馨提示各位業主嚴禁在小區內燃放煙花爆竹,請各位住戶們自覺遵守、相互提醒。
二、如需燃放煙花爆竹的住戶們請到非禁止燃放地點燃放,且注意安全。一定要到正規渠道購買煙花爆竹,以免因質量問題而造成不必要的人身傷害。請不要讓未成年人單獨燃放煙花爆竹,以免對孩子造成傷害,須由監護人或成年人陪同看護。
安全的.居住環境,要靠全體住戶共同維護。感謝您對物業工作的支持與理解,愿與您攜手共建一個安全祥和的居住環境!
XXX物業服務處
20xx年x月x日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通知12
尊敬的業主/住戶:
在新春佳節來臨之際,金港城服務處全體員工提前給您拜個早年,祝您和您的家人身體健康,萬事如意!為了使大家度過一個安全、歡樂、祥和的春節,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同時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服務處針對燃放煙花爆竹事宜特提醒如下:
1、小區公共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2、禁止在私家陽臺、露臺、公共觀景陽臺、天臺、樓道上燃放煙花爆竹,以免發生火災和傷人事故;
3、春節期間,服務處將加大園區巡視對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將及時勸阻、制止,在此過程中請您配合支持我們的工作。
4、近來全國大部分地區空氣污染嚴重,為了您和您家人的身心健康,服務處呼吁每個家庭控制煙花爆竹的燃放,還大家一個清澈、潔凈的`空氣環境;謝謝大家的配合!
有您的支持與配合,我們會做得更好!
恭祝:新春快樂,闔家幸福!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通知13
為加強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消除火災隱患,改善環境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宜春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豐城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從即日起,全市禁燃區嚴禁銷售煙花爆竹,禁燃區范圍以外的各鄉鎮集鎮除夕、初一、元宵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燃區范圍包括劍光、劍南、河洲、孫渡、尚莊、龍津洲、小港、曲江全域,以及榮塘集鎮以東(拖鐵線以東,閣里揚至榮塘公路以北)和拖船集鎮以東(拖鐵線以東),禁燃區范圍內嚴禁銷售煙花爆竹。禁燃區范圍以外的各鄉鎮集鎮,除夕、初一和元宵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全體市民要以主人翁的姿態,自覺遵守禁放規定,積極傳播安全文明環保生活新理念,弘揚正能量,培樹新風尚,共同營造濃厚的禁放氛圍。
三、各鄉鎮(街道)和單位(部門)要深入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活動,倡導低碳綠色環保的生活方式,營造安全文明健康的節日氛圍。全市黨員、公職人員要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帶頭遵守煙花爆竹禁放規定,教育引導親屬、朋友和周圍群眾遵守禁放規定;黨員、公職人員違反本通告禁止性規定的,紀委監委、組織、人社等相關部門將予以追責追究。
四、在禁燃區范圍內及禁燃區范圍以外的.各鄉鎮集鎮禁燃時段燃放煙花爆竹的單位和個人,由公安機關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二款規定責令停止燃放,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造成危害后果的,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不聽勸阻,繼續燃放,阻礙行政機關依法執行公務,情節嚴重的,由公安機關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未經許可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并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對責任單位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應急管理、城市管理、交通運輸、生態環境等部門,將根據各自職責,依法查處違法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等行為。
對違反本通告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舉報。舉報電話:市公安局(110)。
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通知14
全體市民朋友們:
大家好,佳節臨近,首先致以節日的問候!點煙花、放爆竹是我們喜迎佳節的傳統習俗,但是,在增添喜慶氣氛的同時也會釋放大量煙霧并產生噪音污染,嚴重影響市容環境和空氣質量,還有可能引發火災等事故。20xx年xx月xx日xx市人大常委會頒布實施了《xx市煙花爆竹銷售和燃放管理辦法》,并于20xx年12月1日起實施,為引導依法、安全、環保、文明燃放煙花爆竹,保持春節期間我區安全、環保的節日環境,按照規定,現倡議全體市民:
遵規守法,從自身做起
自覺遵守規定,摒棄陳規陋習,不違規購買、燃放煙花爆竹。禁燃區域內,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禁止未經許可運輸煙花爆竹,禁止攜帶煙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未按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將由公安機關依法責令改正,并處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造成國家、集體或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倡導新風,從現在做起
善意規勸他人,引領新風正氣,敢于向周圍違反禁燃規定的行為說不。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應當對未成年人進行安全燃放煙花爆竹教育,制止未成年人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賓館、飯店和提供婚慶、殯葬服務等經營者承辦喜慶、殯葬等活動的,應當向消費者書面告知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勸阻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經勸阻無效的,應當向公安機關報告。
宣傳勸導,從身邊做起
以主人翁的姿態積極參與宣傳動員,倡導文明新風,協助政府落實煙花爆竹禁燃工作。提倡理性購買規定品種內的煙花爆竹,少燃放或不燃放煙花爆竹;不在公共場所、易燃易爆區域燃放煙花爆竹;號召動員周邊的親朋好友,共同抵制、勸阻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倡導綠色生活、爭當文明市民、維護“xx藍”,帶動共創安全、環保、祥和的節日環境。
各位市民,留住碧水藍天是我們的共同心愿,歡迎您共同參與煙花爆竹禁燃工作,積極舉報違法違規銷售、運輸、貯存、燃放煙花爆竹,發現違規行為請撥打110或所在地鄉鎮(街道)舉報電話。
最后,衷心祝愿大家身體健康,闔家幸福,萬事如意!
xx市xx區委文明辦
20xx年x月x日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通知15
市民朋友們:
《xx市xx區人民政府關于行政區域內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于20xx年x月x日起施行,為確保煙花爆竹禁放取得良好效果,體現我們市民的良好素質,請您和家人、朋友,為了藍天更長久、空氣更清新、生活更安寧、環境更宜居、親人更安全、社會更有序,請您自覺遵守禁放規定、帶頭遵守禁放規定、主動遵守禁放規定。請您大力支持我們的工作,將家中未燃放的煙花爆竹主動上交屬地派出所(公安機關不予處罰),并積極舉報非法運輸、儲存、燃放煙花爆竹違法行為。《通告》主要內容如下:
1、xx區行政區域內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不再設立銷售網點。
2、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示范區管委會要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負責轄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實施。
3、單位或個人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燃放的,由公安部門責令改正,收繳其煙花爆竹,對單位處1元以上5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1元以上2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對單位處5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元以上5元以下罰款。
4、燃放行為人拒絕、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公安機關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依法對行為人進行處罰。
5、法律、法規對燃放煙花爆竹有其他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
6、本通告自正式發布之日起施行,《xx市xx區人民政府關于設立禁止、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通告》(x政發[20xx] x號)同時廢止。
xx區人民政府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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