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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深圳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調整工作的通知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我們需要用到通知的情形越來越多,通知的種類比較多,根據其不同的作用可主分為轉文性通知、指示性通知、事務性通知、任免通知等。那么,怎么去寫通知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2024年深圳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調整工作的通知,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暫未發布2024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調整通知,但是根據深圳市政府在線平臺上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對網友的答復可知:
自2024年7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可按規定調整繳存基數。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為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2023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繳存基數下限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的2023年度最低工資標準。2024年1月1日后新參加工作和新調入的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仍沿用當前繳存基數,即職工本人當月工資。
即:繳費基數上限:14553×3=43659元
繳費基數下限:2360元
根據《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規定》,單位每個住房公積金年度可以對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調整一次。住房公積金年度為當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
繳存基數
1.單位職工繳存基數調整
自2023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應當調整并執行調整后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基數為2022年職工個人月平均工資。
調整后的繳存基數不得超過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2022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不超過41190元(2022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3730元×3倍)。職工月平均工資(實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過上述限額的,以實際月平均工資作為繳存基數;超過上述限額的,以該限額作為繳存基數。調整后的繳存基數不得低于2360元。2023年1月1日后新參加工作、新調入職工的繳存基數不在本次繳存基數調整范圍內,仍沿用當前繳存基數。
2.靈活就業人員繳存基數調整
自2023年7月1日起,靈活就業人員可按照自愿繳存協議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調整后的繳存基數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本市月最低工資標準2360元,調整后的繳存基數不得超過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2022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不超過41190元(2022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3730元×3倍)。
繳存比例
1.單位繳存比例調整
單位及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各為5%,上限各為12%。單位應當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在規定的繳存比例下限和上限區間內自行選擇合適的繳存比例。
2.靈活就業人員繳存比例調整
靈活就業人員可按照自愿繳存協議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調整后的繳存比例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24%。
3.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
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可按我市相關政策規定提出降低繳存比例(低于5%)或緩繳申請,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后,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補繳緩繳的住房公積金。
執行期限
執行期限: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
1、2023年7月1日至調整當月之間少繳部分的住房公積金,單位在調整后應予以補繳。
2、本次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調整業務自2023年7月1日起開始辦理。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均需要調整的,可同時申請辦理調整手續。
調整辦理程序
(一) 單位專辦員可自主選擇人臉識別、企業電子印章或數字證書(密鑰)其中任意一種方式完成身份認證,登錄深圳公積金管理中心在線辦理系統辦理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調整業務。
(二) 靈活就業人員可通過人臉識別方式完成身份認證,登錄支付寶公積金服務、“廣東住房公積金”微信小程序辦理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調整業務。
(三) 單位或靈活就業人員可在本市住房公積金歸集銀行業務網點辦理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調整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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