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社保繳費比例調整通知
養老保險:
1、月工資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資40%的繳費基數:2017元;
2、月工資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資40%-300%之間的繳費基數:實際工資收入;
3、月工資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資300%的繳費基數:15130元;
4、城鎮職工:單位繳費19%,個人繳費8%;
5、有雇工的個體商戶雇主:12%,雇工:8%;
6、原綜保本市戶籍勞動者:單位繳費12%,個人繳費8%;
7、非成都農村戶籍人員:單位繳費12%,個人繳費8%。
醫療保險:
1、月工資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資40%的繳費基數:2874元;
2、月工資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資40%-300%之間的繳費基數:實際工資收入;
3、月工資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資300%的繳費基數:14370元;
4、城鎮職工、原綜保本市戶籍勞動者、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單位繳納6.5%,個人繳納2%;
5、非成都農村戶籍人員:單位繳納2.5%,個人不繳納。
失業保險:
1、月工資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資40%的繳費基數:2874元;
2、月工資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資40%-300%之間的'繳費基數:實際工資收入;
3、月工資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資300%的繳費基數:14370元;
4、單位繳費比例0.6,%,個人不用繳費。
工傷保險:
1、月工資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資40%的繳費基數:2874元;
2、月工資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資40%-300%之間的繳費基數:實際工資收入;
3、月工資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資300%的繳費基數:14370元;
繳費比例:單位根據行業確定基準費率,實際費率為(基準費率+浮動費率)×0.7,個人不用繳費。
生育保險:
1、月工資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資40%的繳費基數:2874元;
2、月工資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資40%-300%之間的繳費基數:實際工資收入;
3、月工資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資300%的繳費基數:14370元;
單位繳費比例:0.5%,個人不用繳費。
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
1、月工資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資40%的繳費基數:2874元;
2、月工資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資40%-300%之間的繳費基數:實際工資收入;
3、月工資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資300%的繳費基數:14370元;
4、城鎮職工:單位繳納1%,個人不繳納;
5、原綜保本市戶籍勞動者:單位繳納1%,個人不繳納;
6、非成都農村戶籍人員:自愿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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