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防暑降溫的通知(精選7篇)
為充分調動廣大員工生產積極性,保障員工暑期身體健康,制定相關通知,以下是CN人才小編搜集并整理的有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防暑降溫的通知 篇1
為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工作,保證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生產經營活動有序進行,經省政府同意,決定對夏季防暑降溫費和高溫津貼標準進行調整,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防暑降溫費
(一)執行范圍: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在崗工作人員。
(二)發放標準:從事室外作業人員每人每天15元,其他人員每人每天10元。
(三)發放時間:每年 6月15日至9月15日,其中陜北地區執行時間為6月15日至8月15日。
(四)經費開支渠道:機關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防暑降溫費按隸屬關系,由同級財政在部門預算中列支;企業的防暑降溫費在成本費用中列支。
(五)調整后的防暑降溫費標準從2015年6月15日起執行。
二、高溫津貼
(一)發放條件: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二)發放標準:每人每天25元。
(三)發放時間: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
(四)高溫津貼由勞動者所在單位負擔,納入工資總額,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范圍內。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期間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降低或扣除勞動者工資。
(五)調整后的高溫津貼標準從2015年7月1日起執行。
各地、各部門要加強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職工工作時間、休息時間、夏季防暑降溫費和高溫津貼支付以及被診斷為職業性中暑職工工傷保險待遇落實等情況,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防暑降溫的通知 篇2
自7月1日出梅以來,我市持續高溫,且據氣象部門預測,未來一周晴熱高溫天氣仍將持續。為切實做好高溫天氣的應對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經市政府同意,現就做好防暑降溫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高溫天氣應對工作
高溫天氣不僅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供水供電等造成影響,也極易引發各類安全生產事故。各地、各部門要堅持以人為本、民生優先,把應對高溫天氣作為當務之急,全面落實各項應對措施,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統籌安排,切實解決好高溫天氣給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帶來的困難和問題,進一步夯實安全生產責任,加大隱患排查整改力度,有效預防各類事故發生,確保人員到位、措施到位、責任到位。
二、全力做好群眾生產生活保障
要把保障群眾生活放在首位,精心安排好高溫期間的群眾生產生活。加強水廠運行管理和供水管網檢修維護,全力保障群眾生活用水。加強有序用電管理,做好電力調度,切實保障城鄉居民和公共場所用電。落實預防措施,防止流行疾病發生。合理調配醫務人員,做好醫療應急準備,妥善處置和及時轉運、救治患者。采取有效措施減少高溫干旱對農業生產的不利影響。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要盡量為居民提供公共避暑場所。幫助五保戶、低收入家庭等困難群體做好防暑降溫工作。
三、認真貫徹作業時間要求
工礦企業、建筑、交通、電力、燃氣、環衛等單位要堅決落實防暑降溫措施,應按照國家安監總局、衛生部、人社部和全國總工會《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和氣象應急預案的要求,按照氣象部門發布的天氣預報信息,嚴格遵守高溫作業時間要求:
1.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2.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3.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 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4.因生產工藝要求、應急搶險需要,不能按規定停止高溫作業或不能暫停高溫時段露天工作的單位,應做好防暑降溫工作,減少高溫接觸時間,同時做好防止高溫中暑的應急準備工作。
同時,各作業單位要加大防暑降溫經費的投入和防暑降溫物品發放,改善露天和高溫工作場所的通風、隔熱、降溫條件。
四、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切實加強對危險品生產、儲存、運輸和使用環節的安全監管,督促落實防范措施,嚴防事故發生。加強電網巡查檢修,防范因電力設施超負荷運行引發的火災、停電等事故。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加強對易燃易爆場所和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監管。加強對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監管,確保安全運行。要督促做好各類運輸車輛保養和安全檢查,防止因高溫發生自燃、爆燃等事故,同時做好客運中的防暑降溫。加強老舊房屋防火安全的宣傳與檢查。加強路面車輛管控,加強駕駛員教育,減少因高溫酷熱、疲勞駕駛發生的交通事故。要積極采取各種行之有效的方式,家校聯動,切實抓好防溺水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堅決遏制中小學生溺水事故的發生。認真做好食品安全檢查、監管工作,及時提醒、監督餐飲單位做好食品衛生工作,防止發生食物中毒事件。加強森林防火安全監管,避免發生森林火災。
五、加強高溫天氣檢測預報預警
要密切監測天氣變化,及時通過各種新聞媒體和信息渠道向社會發布高溫天氣預警信號,重點加強對衛生、教育、交通、農業、水利、電力、建筑等重點行業的氣象服務,提出預防高溫等災害性天氣的措施和建議。一旦發生重大旱情或突發事件,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應急預案要求,及時啟動應急響應,組織力量進行處置。充分利用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及時播報高溫預警信息,加強防暑降溫常識宣傳,增強廣大群眾自我防護意識。要加強應急值守,及時處置因高溫天氣引發的各類突發事件,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防暑降溫的通知 篇3
現已進入盛夏高溫時節,為預防中暑、中毒等各類夏季施工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現場作業人員安全健康,現就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高溫天氣防暑降溫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真部署高溫建筑施工安全生產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級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要提高對夏季高溫安全生產工作嚴峻性的認識,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加強對防暑降溫工作的組織領導,督促各建設、監理和施工單位制定防暑降溫計劃,認真落實夏季高溫酷暑各項防范措施,把防暑降溫工作落實到每一個項目、每一個班組、每一個作業面,嚴防因高溫天氣引發的工人中暑和各類生產安全事故。
二、嚴格貫徹高溫施工作業時間要求
各施工單位要按照氣象部門發布的天氣預報信息,嚴格遵守高溫作業時間要求:
1、日最高氣溫到達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2、日最高氣溫到達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3、日最高氣溫到達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4、因生產工藝要求,應急搶險需要,不能按規定停止高溫作業的單位,應做好防暑降溫工作,減少高溫接觸時間,同時做好防止高溫中暑的應急準備工作。
三、合理安排作息時間和工作休息環境
各施工單位和項目部在高溫期間,做到合理安排工序和工作量,適當調整作息時間,采取“做兩頭、歇中間”的方法,適當調整夏季高溫作業勞動和休息制度,嚴格控制室外作業時間,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在做好“抓兩頭、歇中間”的同時,要對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進行重點管理,尤其是施工升降機司機,要與作業工人作息時間一致,防止無證人員隨意開機。作業區和宿舍區須保證良好的防暑降溫條件,異常是地下室、人工挖孔樁、管道等密閉的作業環境,要保證通風措施;工地辦公室、休息室和職工宿舍要做到寬敞、明亮、通風,配備淋浴間,有條件的可配置飲水機、電冰箱、空調等防暑降溫設備。各工程項目部不得以民工宿舍悶熱為由,隨意將民工安排進入在建工程內住宿休息。要在施工現場供給足夠茶水、清涼飲料;并在施工現場配備急救器材和藥品;要嚴格控制加班加點,避免疲勞作業。
四、加大高溫季節安全檢查工作力度
由于夏季高溫、干燥天氣,且高負荷用電,極易發生火災事故,各單位務必做好夏季防火各項工作。要進一步加強對配電房、木工加工區、工具庫房等易燃、易爆重點防火要害部位檢查,電焊、切割等動火作業前應嚴格履行有關動火審批手續,并落實監護人員和監護措施,配足滅火器材,確保各項防火措施落實到位。宿舍區用電必須配備相應功率的限流保護裝置(負載識別器)和漏電保護裝置。同時,各單位應加強門衛值班登記制度,禁止閑雜人員進入施工工地,嚴禁穿拖鞋、涼鞋進入作業現場,不戴安全帽不得進入現場。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級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要密切關注天氣預報,及時向企業發布高溫預警信息和通知,督促各建設、監理和施工單位及工程項目做好防范工作,要建立和完善高溫季節應急救援預案,做好應急響應。此外,還要加強對工地的防暑降溫安全生產專項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督促整改,對施工現場隱患嚴重,或整改不及時的,要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及個人職責。
防暑降溫的通知 篇4
目前,全國各地即將進入高溫酷暑季節,為貫徹落實《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切實做好2017年高溫天氣防暑降溫工作,有效預防和控制中暑事件的發生,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加強對防暑降溫工作的組織領導
防暑降溫工作直接關系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來,我國一些地區因夏季高溫天氣導致中暑甚至死亡事件時有發生,給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嚴重損害。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充分認識夏季高溫中暑對勞動者身體健康的危害,切實把防暑降溫工作作為當前一段時間的重要工作來抓,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明確工作任務,采取有效措施,推動有關部門和用人單位扎實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工作。
二、強化用人單位主體責任,認真落實各項防范措施
各地區要加大對防暑降溫工作的宣傳力度,強化用人單位防暑降溫主體責任意識。凡工作場所存在高溫作業和夏季露天作業的用人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等四部門聯合印發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安監總安健〔2012〕89號)的有關規定,特別要落實好以下保障措施:
一是要在高溫天氣來臨之前,組織高溫天氣作業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對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環境的勞動者,應當及時調整作業崗位。
二是要在高溫作業場所增添必要的通風或降溫設備,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個體防護用品和防暑降溫所需的清涼飲料及保健用品,改善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
三是要根據本單位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合理安排或調整勞動者夏季高溫天氣工作時間,適當增加高溫作業環境下勞動者休息時間,最大限度地減少勞動者高溫中暑事件的發生。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從事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
四是要制定高溫中暑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習,根據從事高溫作業和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數量及作業條件等情況,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足量的急救藥品。同時,要對勞動者進行高溫防護和中暑急救宣傳教育,增強勞動者防范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突出重點,強化監管執法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結合夏季高溫特點,突出重點行業領域和重點單位,加強對用人單位防暑降溫工作責任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同時,要督促相關部門加強對建筑工地、露天作業場所和高溫作業崗位的夏季防暑降溫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用人單位是否認真貫徹落實《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是否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工作制度,是否組織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是否配備通風或降溫設備以改善作業條件,是否合理安排或調整高溫作息時間,是否制定高溫中暑應急預案等情況。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行為,要依法進行查處;對問題嚴重的,要予以公開曝光。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將對各地區防暑降溫工作情況進行抽查。
請各省級安全監管部門將本地區防暑降溫工作總結及監管執法情況,于2017年9月30日前報送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職業健康司(聯系人及電話:孫XX,010-6446XXXX)。
XXX辦公廳
XX年X月X日
防暑降溫的通知 篇5
各入園企業:
進入盛夏酷暑季節,日照強度增高,高溫天氣持續,為改善員工作業環境、保障員工身體健康,防止因高溫天氣引發員工中暑及其他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確保正常生產、生活和社會秩序,現就做好高溫天氣防暑降溫工作通知如下:
一、認真落實防暑降溫職責。各企業要認真貫徹落實防暑降溫工作一系列要求,要以對一線員工生命和健康高度負責的態度,切實加強對防暑降溫工作的組織領導,不斷完善和認真落實相關職責,制定應急預案,抓好各類防范措施落實。
二、科學合理安排作息時間。各企業要密切關注有關高溫天氣氣象預報,嚴格實行“抓兩頭、歇中間”的避高溫措施,適當調整高溫天氣作業勞動和休息制度,減輕勞動強度,嚴格控制室外作業時間,避免高溫時段作業,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原則上,氣溫超過37℃,嚴禁11:00至15:00進行室外作業。根據產品生產工藝過程,盡可能調整勞動班次,采取勤倒班的方式,縮短一次連續作業時間,確保員工工作中的輪換休息。
三、進取改善勞動作業環境。各企業要認真落實車間現場管理規定,進取采取措施,加強通風降溫,確保車間風扇等設施滿足防暑降溫需要,并為員工供給合乎衛生要求的清涼飲料,配備人丹、清涼油、風油精等各類防暑降溫藥品,避免因通風不暢和高溫悶熱引發中暑事件發生。要加強現場巡查,加大防暑降溫知識和中暑急救知識宣傳,組織開展相關救援演練,提高員工安全防范意識。
四、做好內部衛生防疫工作。各企業要做好車間現場和員工生活區衛生防疫工作,加強對飲用水、食品的衛生管理,嚴格執行食品衛生制度,避免食品變質引發中毒事件。要加強對高溫天氣易發疾病的監控,現場作業人員發生法定傳染病、食物中毒時,應及時向園區等主管部門報告。
五、持續抓好消防隱患排查。針對高溫天氣持續高溫、天氣干燥,火災事故易于發生的實際情景,結合今年我縣6-8月份開展的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活動,各入園企業要進一步強調消防安全,確保消防設施齊備,保障消防通道暢通,對配電房、倉庫、油漆房等易燃場所以及生產車間、員工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各企業要將防暑降溫工作開展情景及下步措施于本月15日前書面形式上報園區安全科。此項活動將作為年終企業評優考核依據之一。
防暑降溫的通知 篇6
目前,我國大部分地區已經普遍進入高溫天氣,施工已進入高溫作業期。為貫徹落實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上級領導的指導思想和精神,保障公司全體員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確保在高溫時期內安全生產的順利推進,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1.思想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
各分公司及項目部要高度重視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與身心健康,給予一線作業人員異常的關心,并按施工項目所在地相關《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的要求,加強組織領導,針對防暑降溫安全生產進行全面部署,制定防暑應急預案,完善、落實職責制。加強防暑降溫宣傳教育,使員工掌握高溫時期的衛生防疫知識和中暑急救常識,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本事,確保高溫時期生產的安全和員工身體的健康。
2.合理安排作息時間。
各分公司及項目部要合理調整高溫時期作業人員的勞動強度和作息時間,作業時要采取有效的通風、隔熱和降溫措施,嚴格控制室外作業時間,避開高溫時間段,當室外氣溫超過37攝氏度時,必須停止一切室外工作。一旦出現人員中暑等相關的問題,應立即處理,不得延誤。
3.做好防暑降溫物資的供應與高溫津貼的發放。
各分公司及項目部要認真組織做好防暑降溫物資的發放管理工作,及時的供給防暑降溫藥品(如:人丹、清涼油、風油精等),飲用品(如:開水、涼茶、礦泉水等),并確保按質按量,發放到位,禁止以現金或各類代金券的形式代替實物發放。6-9月份公司機關人員高溫津貼標準為100月,分公司、項目部人員高溫津貼標準為200月。
4.做好衛生防疫和后勤工作。
各施工現場要注意預防由于高溫帶來的各種疾病,加強食堂、宿舍等場所的消毒,保障安全供電、供水,經過有效方式改善一線職工的工作、飲食以及居住環境,為職工創造良好的洗浴條件,對不宜從事高溫作業和身體不適的職工,要及時調整作業崗位。對配電房、倉庫、油漆房等易燃場所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問題立即處理,同時按規定配備滅火器材。
5.加強安全生產的落實力度。
異常是增強作業區和生活區通風和降溫的條件,切實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防中暑、防觸電、防坍塌、防大風、防雷擊,改善作業環境,防止因為高溫作業而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確保能及時、有效的處理各種異常和突發情景。遇有突發事件要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及時報告公司工程管理中心。
防暑降溫的通知 篇7
各院(部)、處及有關單位:
學校決定近發放20xx年度教職工防暑降溫費,發放標準和時間參照陜人社發[2011]77號文件精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發放時間
西安地區6月15日至9月15日(共93天)。
二、發放標準
從事室外作業人員(日工作時間在4小時天以上)每人每一天10元,其他人員每人每一天6元。
三、發放范圍
1、在編在崗人員(不包括6月15日前出國,9月15日后返校人員;不包括年薪制人員)
2、離退休人員;
3、已辦理提前離崗手續的人員(在原單位造冊);
4、6月15日至9月15日期間調入人員及新參加工作者,從報到之日起按實際在崗天數發放;
5、博士后的降溫費從博士后的日常經費中支出。
四、發放辦法
采用銀行轉存方式。請各單位按附表格式填寫,經主管領導審核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將一式二份紙質文檔在6月28日前報送實驗室與資產管理處(教學主樓1408室),將附表的電子文檔發至信箱:,經審核匯總后由財務處發放。
校內實行企業化管理、工資返還學校的單位,參照本通知標準列入成本自行發放。
五、學校雙肩挑干部在機關造冊。
聯系人:梁教師
聯系電話:
附表:20xx年防暑降溫費發放表
實驗室與資產管理處
20xx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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