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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助學金申請通知范文
為更好地開展我系的國家助學金申請工作,幫助真正需要幫助的同學,特作以下說明:
一、國家助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
在校生符合以下條件:
1. 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 勤奮學習,積極上進,成績良好;
5.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
補充說明:
1.符合以上基本條件的05、06、07、08三個年級的學生都可以申請,但家庭經濟困難而學習態度不端正,思想、行為不積極上進者,不得申請。
2.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難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學生,由學校根據有關部門設置的標準和規定的程序、以民主評議方式認定。(摘自《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簡介》)。
3.同等條件下孤兒、單親、父母雙方(或一方)長期生病(不治之癥、重病)或殘廢且無勞動力者、烈士子女、優扶對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因突發事件導致家庭經濟困難者、近一年家中受嚴重的自然災害者可優先考慮。
二、國家助學金設立的主要目的及標準
國家助學金每學年評審一次,實行等額評審,堅持公開、公平 、公正、擇優的原則。同一學年內,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同時申請并獲得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志獎學金。
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資助標準為每人每年2000元。我院在評定完畢后將國家助學金分十個月發放給獲得助學金的學生,每個月發放200元。
三、申請國家助學金評選程序:
1.申請國家助學金的學生須提交以下材料:
(1)申請書一份。
書面申請以“國家助學金申請書”為題,除交代個人基本信息(如姓名、專業年級、學號、家庭所在地等)外,須真實、詳細說明家庭經濟困難狀況及原因、日常生活狀況。家庭經濟狀況,如有哪些家庭成員、家庭收入來源、月平均收入、家庭支出情況(大概開支在哪些項目);日常生活狀況,主要是指家里每月提供多少生活費、學生本人每月的生活費等開支。請認真寫,否則不予以批準。
(2)《中山大學新華學院國家助學金申請表》和《國家助學金申請表》各一份。
(3)家庭經濟情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證明材料必須加蓋相關單位公章)。
2.于10月28日下午前各班級生活委員收齊所有材料交至輔導員處。各系進行初評,并公示初評結果。并上報學生處
3. 學生資助基金管理委員會審核初評結果,送院長辦公會議通過,學院公布最終結果。
四、此次助學金申請各年級不限名額,報名情況將由學院整體衡量。
五、在申請國家助學金過程中,如發現學生向學院隱瞞家庭和個人實際情況,弄虛作假,一經查實,除令其交回全部資助金額外,學院視情節將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中山大學新華學院經濟與貿易系
二〇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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