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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資源自查報告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報告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報告成為了一種新興產業。那么大家知道標準正式的報告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公共資源自查報告,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公共資源自查報告 1
公共資源交易,也稱公共資源市場化配置,即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在政府宏觀調控下,依據法律法規,經過科學合理程序,運用價格調節等手段,采用陽光操作的辦法,通過招標、談判、拍賣、掛牌出讓、電子競價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市場競爭方式進行的公共資源分配或處置。
通過對我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建設發展情況進行調研,分析了當前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一些初略的對策和建議,供各位探討。
一、基本情況
XX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設立于20xx年,隸屬于XX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室(XX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管理的副科級事業單位。該中心自設立以來,按照場地建設標準化、管理體制合理化、進場交易有序化、交易流程規范化、運作模式科學化、經濟效益最大化的“六化”目標,狠抓各項軟硬件建設,努力提升建設水平和規范化運作水平。
(一)建立了合理的交易管理體制。按照“管辦”分離的原則,從決策層、監管層和操作層相互分離的三個層面設置管理體系,成立XX縣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委員會為全縣公共資源交易管理的最高決策、協調和議事機構;下設辦公室負責對各行業行政監督部門和縣公共資源綜合監管部門的協調監管工作;交易中心專門負責場內各類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組織、管理和服務。從而形成了“決策、監督、服務”三級管理的運行模式,為全縣公共資源公開、公平、公正交易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二)建立了統一的服務運作機構。在縣委、縣政府積極推動下,將原有工程建設管理中心、政府采購中心、國有土地交易中心合并在一起,構建統一的交易平臺。目前交易中心內部股室設有業務股和綜合股;信息平臺方面建立獨立的信息發布網站和配套的交易系統,保障了交易中心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建立了完善的交易服務平臺。在服務功能區塊設置上,在全市率先建成了獨立的電子評標室1個,其他普通評標和談判室2個、開標大廳1個、服務大廳1個;安裝空調8部,配置電腦12臺,基本達到了功能完善、設施配套、設備齊全的標準化建設目標。
(四)建立了規范的交易運作機制。一是出臺了《XX縣綜合招標投標管理辦法》、《XX縣招標投標運行管理規程》等5個規章文件;二是制定了各類交易工作流程和指南。對工程建設、土地出讓、政府采購、產權交易等四個方面的交易流程作了詳細的規定;三是規范了場內交易規程。制定了《招標人行為規范》、《招標代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行為規范》、《投標人行為規范》等3個交易規范;四是嚴肅了交易紀律。制訂了《招投標監管服務人員行為規范》、《責任追究制度》等5個場內工作制度和管理辦法,走上了以制度約束人和事的良性軌道。
(五)公共資源交易工作取得作用。縣中心運行8年多時間以來,共承接各類項目2656個,成交總金額約143.38億元,實現節約資金約10.2億元,國有土地、產權增加值達1.6億元。我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成立,在規范我縣市場交易行為,促進公共資源的優化配置、維護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保障公開、公平、公正等方面取得積極的作用,也從源頭上預防和遏制腐敗取得積極效果。
二、存在問題
由于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是對現有行政管理模式的重大改革、權力的再分配、利益的再調整,在開展和推進過程中必然會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
(一)法律法規層面支持力度比較薄弱。公共資源交易是改革的新生事物,從上級政府重視程度和推行力度,為近年來比較大的改革。針對公共資源交易中存在的各種問題,積極創新探索公共資源招投標監督管理,形成了獨具特色的公共資源招投標綜合監管"湖北模式"。但在《招投標法》、《政府采購法》、《土地法》以及《招投標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等上都沒有相應的規定,和相關法律法規有以此相抵觸,此項改革缺乏上位法的支撐,在基層有一定的改革阻力。
(二)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存在監管分散和職責不清的問題。湖北針對這一問題,成立了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機構,賦予該機構綜合監管職責,但從目前來看,只對進場交易項目的開評標過程實施監督,對項目招標采購準備階段、招標組織過程、定標環節、標后管理、合同管理和履約情況均無法監管,監督檢查力度也很薄弱,綜合監管呈現出范圍窄、過程缺、力度弱的特點,真正掌握招投標全程管理、從業資質管理的,仍是行業主管部門,造成了分散管理的局面。
(三)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建設力度和支持力度不夠。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整合建立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湖北省共公共資源交易“一網”、“一庫”和“一規”建設的要求,結合“互聯網+”的發展進程,公共資源交易從有形的場地轉變成網絡虛擬化交易環境,大大提高交易質量和節省各交易主體的投標成本,是未來發展的必然趨勢。縣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平臺建設在資金、人員和需獲得上級支持力度上還存在許多問題,在與其他單位在信息系統建設方面投入相差甚遠,也為推進全流程電子化交易造成障礙。
(四)公共資源交易有關主體誠信缺失危機十分嚴重。公共資源招投標市場規避招標、虛假招標,掛靠投標、圍標串標,非法轉包、違法分包等失信問題比較突出;受監管體制限制,市場主體相關信息被自然阻隔、封閉、碎化和失真,在招投標領域形成了"逆向淘汰",造成了失信易、立信難,守信成本高、失信成本低,誠信缺失已經成為公共資源招投標的一個"毒瘤"。隨著公共資源交易規模的擴大,各方交易主體不斷增加,競爭更加殘酷,交易市場市場中各方主體出現嚴重的“誠信危機”現象。
(五)專業隊伍建設不夠完善。專家隊伍建設薄弱,客觀上為發生利益沖突創造了條件。市、縣兩級交易市場專家隊伍存在結構不合理、隊伍數量不足、管理水平低等問題,造成部分專家參加評審幾率較高。如市房建和市政專業評標專家才百余人,水利和交通專業專家寥寥無幾,政府采購評標專家更是十分缺乏,而且項目主管或行政監督部門人員占有很大比例,選擇面較窄,從某種程度上可能直接影響了評標結果的公正性。同時,各行各業都建有本行業的專家庫,沒有實現專家資源的共享,加之對評標專家的監督和懲處力度有限,震懾力度不夠,客觀上也增加了利益沖突的可能性。
三、對策與建議
要解決上述問題,筆者認為,只要保持采用“制度+科技”這一潮流的管理方式,亟待從國家、省市和地方上予以立法和創新,并急需構建全方位立體化的信息技術網絡體系和信用評價體系,才能促進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規范高效運行。
(一)落實公共資源相關法規的宣傳學習和立法工作,深入推進公共資源招標投標監管體制改革。公共資源招投標,事關花好納稅人的每一分錢,事關每一個公民和社會組織的利益,事關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事關社會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當前,在公共資源招投標領域,質次價高、效率低下、腐敗案件時有發生等問題,無不與公共資源招投標監管不力、不到位有關,社會關注度極高,急需須加強地方立法。20xx年5月28日湖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的《湖北省公共資源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條例》是一個很好的示范,傳統管理體制下,公共資源招投標監管職責分散在各個行政主管部門。行政主管部門既審批項目,又審批資金;既組織市場交易,又參與市場交易;既是資源出讓者,又是交易監管者,存在監管分散、職責不清,同體監督、封閉運行,分散交易、各自為政,違規干預、方便隱蔽等諸多矛盾和問題。針對這些矛盾和問題,結合我省在公共資源招投標監督管理方面的成功經驗和做法,條例堅持問題導向、務實管用的原則,確定了"一綜合、二結合、三分離、四監管、五統一"的公共資源招投標綜合監督管理體制,即對公共資源招投標實行一個綜合監督管理機構(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堅持綜合監督管理與有關行政監督部門依法監督管理二者有機結合,堅持公共資源交易、管理、監督三者相互分離制約,對公共資源招投標項目(公共資源招標投標目錄)、參與主體(招標人及招標代理機構、投標人、資格預審及評標專家、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等)、行為(招標、投標、評標、定標)、過程(標前、標中、標后)四個方面實行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全方位監管。
(二)加快推進“互聯網+招標采購”信息化建設,進一步提高招標采購工作效率。目前我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承擔了省級電子化交易全流程和遠程異地評標兩項試點任務,發展較為喜人,但離國家及省一網三平臺的要求好需要進一步完善和加強。“電子化交易系統”的主要目的是把交易項目從項目報名至項目資料歸檔一系列工作流程從有形的操作形式轉變成互聯網的無形閉合區域。交易系統運行過程中投標人無需到交易中心現場辦理報名等相關手續,開評標等工作環節均在網絡系統上處理完成,這也打亂傳統招標方式的招投標利益相對人之間的信息鏈、關系鏈,真正使潛在投標人的信息得到有效保密,從而減少“圍標串標”的機會,最大限度地降低人為因素干擾,減少投標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目前按照《電子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市級應優先建設“一網三平臺”,“一網三平臺”是指依托黃岡市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建成的市級公共資源交易電子公共服務系統(公共服務平臺、行政監督平臺以及電子交易平臺),或通過全省“云平臺”,讓省、市、縣三級交易中心項目在“云平臺”上進行交易,全面實現全省公共資源交易“一網”目標。其中,公共服務平臺作為全市公共資源交易信息整合的樞紐和數據中心,將主要實現全市公共資源交易信息公開和查詢、市場主體信用信息交換共享和查詢、遠程異地評標信息綜合管理、評標評審專家信息管理、社會公眾監督受理處理等功能;行政監督平臺將結合“互聯網+行政服務”的.思維,按照“職責不交叉、功能不重疊”的原則建設,主要實現交易方式核準備案管理、交易活動全流程實時監控、投訴在線受理處理、監管信息通知和通報等功能;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按照“分類科學、分級管理、技術專業、程序規范”的建設要求,實現全市范圍內各類公共資源交易活動全過程電子化交易模式,主要包括工程建設項目交易系統、政府采購項目交易系統、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專業系統、國有產權及礦業權交易專業系統、藥品及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專業系統等五個專業類別系統建設。而作為黃岡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XX分中心,確實完善電子化交易系統是當前最為緊迫的工作任務。
(三)加快推進招標投標信用體系建設,凈化工程建設招投標領域不良行為。建立健全招投標誠信體系是市場的迫切需要,也是社會的廣泛共識,更是政府的艱巨任務。公共資源招投標誠信體系是社會信用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招投標市場的基礎工程,關系到招投標市場改革發展的成效和資源配置的效率效益。為此,省條例設專章對招投標信用體系建設進行規范,一是明確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綜合監督管理機構、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和司法機關,應當互相通報招投標交易和合同履行信息、行政管理和司法等信息,建立信用檔案,實現信息數據的共享使用。二是建立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投標人、評標專家信用檔案,健全招投標誠信評價體系,開展招投標信用評價,并在公共服務平臺公布評價結果。三是對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投標人、評標委員會成員等當事人違法違規不良記錄在公共服務平臺予以公布,實行"黑名單"制度。同時,規定將招投標違法違規信息記錄和信用評價結果作為資格審查、評標、定標的評審因素。四是對失信投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實行市場限入或者禁入限制,對一般或者情節特別嚴重的失信投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實行三年或者永久禁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參與交易活動的限制。目前,我縣在信用體系建設方面做了有力的嘗試,承擔了省級縣域商務誠信評標法的試點工作任務,并取得一些突破。一是部門聯動形成工作合力。縣政府多次召開信用評價體系建設專題工作會,明確了責任分工。縣公共資源局牽頭,負責評價體系、信息數據庫的建立和評價結果的運用。住建、交通、水利、人社、稅務、公安、法院等部門依據職責,設立信息聯絡專員,履行行業信息采集核查、開展信用評價、組織施工現場考評、報送評價結果等工作。投標企業自主填報企業基本信息,通過核查公示,根據體系量化指標,系統自動計算出誠信評價得分,開放接受查詢和社會監督。在各部門的支持配合下,至目前已有687家企業申報入庫,公示各類信息30000余條,我縣的誠信評價系統成了投標企業綜合信息匯聚的“大曬場”,營造了誠實守信“比、趕、超”的濃厚氛圍。二是結果運用體現擇優選強。投標企業誠信評價體系建立過程中,我縣組織招標人、投標企業、評標專家召開了多次座談會,廣泛征求意見。在省局的幫助下,邀請業內知名專家、法律專家進行了多輪評審。樹立了良好信用信息能直接在評標時予以加分這一導向,吸引了大批實力雄厚、守法誠信的企業紛紛入庫。他們憑借良好的社會信譽、管理能力、合同履約搶占了先機,找到了市場,收獲了守信的甜頭,不斷提升我縣建設工程質量和管理水平。同時失信信息在評標時予以扣分,讓失信企業吞下了苦果,喪失了陣地,促進招投標市場秩序良性發展。
我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雖然在全流程網上交易、遠程異地評標、縣域商務誠信評標法中作了一些嘗試和探索,但只是起點,遠遠不是終點。電子交易系統的安全穩定方面、遠程異地評標的數據交換、縣域商務誠信評標法的體系標準仍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離試點的初衷、社會的期待還有較大的差距。不忘初心,繼續前行,縣公共資源交易將繼續保持銳意進取改革的決心推動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健康發展。
公共資源自查報告 2
11月22日至24日,市委常委、紀委書記吳娜麗率領市紀委監察局、財政局、規劃建設局、市政園林局及我辦負責人一行9人赴合肥長豐縣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考察,探看平臺建設、學習交易管理、問計體制機制、求索創新發展。之前我辦已赴莆田市發展服務中心就公共資源交易管理經驗進行學習考察。現將考察情況報告如下:
一、長豐、莆田公共資源交易工作先進做法
(一)長豐縣的先進做法。
1、執法職能到位。長豐縣對招投標管理體制進行改革,確立了“一委一辦一中心”的招投標組織架構。成立了縣招投標市場監督管委會,相關各行政主管部門為成員,負責全縣招投標工作的組織領導、政策制定和重大事項的協調處理,管委會下設招管辦。長豐縣委、縣政府將全縣原隸屬建設、財政、水利、交通等7個行政主管部門涉及招投標業務的114項執法權集中委托長豐縣招管辦統一實施,招管辦作為全縣招投標交易活動的監管主體。省法制辦在國家行政執法資格門類目錄中專門增設了“招投標綜合執法”門類,為招管辦工作人員頒發了《安徽省人民政府行政執法證》,使招管辦實現了招投標專業執法,解決行政監督缺位錯位的問題,擺脫了因體制和行政隸屬關系等因素對招投標公正性的影響。
2、實行自行招標代理。針對招標代理從業機構無序競爭、“中介不中”等問題,該縣依照《招標投標法》第十二條“招標人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能力的,可以自行辦理招標事宜”規定,為防止招標公司與招標人建立利益同盟,招投標中心作為政府投資項目依法應當實行公開招標項目的指定代理機構,統一代理招標事宜。
3、實行有效最低價中標辦法。從商務報價最低的投標人開始評起,只要最低價經評審為有效即可中標。同時,開發成本考核系統軟件,以大多數投標人的成本為標準衡量投標人是否存在低于成本價競標。此舉既打破了過去招標中存在的圍標串標的“潛規則”,又有效地解決了低價中標帶來的惡意競爭、標后履約難等問題。
4、全程跟蹤,完善監督機制。在招投標過程中實行“事前核準、事中監督、事后備案”,加強對招投標重點環節的日常監督;對辦結的招標項目進行標后跟蹤管理,建立標后項目進展情況登記臺賬,積極與有關單位建立聯動協調機制,加強對中標項目的后續管理,防止因惡意競爭導致爛尾工程出現。
5、建立三個企業庫,即小型項目庫、誠信企業庫和大建設企業庫。凡100萬以下的建設項目可以直接從小項目庫中隨機抽取,不需要制作投標文件,但被抽中以后必須守約,否則將被清除出庫;誠信企業庫的企業決不允許掛靠行為;重點項目要在大建設企業庫中招標。
(二)莆田市的先進做法。
1、推行隨機抽取法確定中標人。《莆田市建設工程施工招標評標管理規定》規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單項造價在1500萬元以下的項目,采用隨機抽取法確定中標單位,參與抽取的對象為莆田市本地建筑企業”。招標代理機構(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事先明確工程的發包價,招標時間從20日縮短為7日,招標人只需在滿足條件要求的投標人中通過隨機抽取確定中標單位。該辦法推行減少了項目流標,提高了招標效率,降低了投標費用,培育了本地企業成長,有效杜絕了招標人、評標專家及投標人的暗箱操作、不公平評標及串標行為的發生。同時,工程監理、設計(除概念性方案設計外)項目招標,亦采用該辦法。此舉對正處大投資大建設大發展中的我市有著積極的借鑒作用。
2、積極推行公共資源網上交易。搭建公共資源全過程網上交易平臺,實現招投標各方參與主體通過網絡進行備案審核、招標、投標、開評、評標、定標、合同簽訂的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實現招標文件模板化、招投標環節電子化、招投標過程無紙化、招投標流程保密化。網上招投標不僅可減輕投標人負擔,而且節約社會資源,真正體現“綠色交易”。
二、考察后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幾點設想
(一)要執法授權,實行統一監管。借今年我省被國家確定為首個規范與創新招投標試點省份的東風,大力創新招投標體制。市委、市政府把各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對公共資源交易(招投標)活動的監管執法職能統一委托授權給市公共資源交易管委辦實施。市公共資源交易管委辦既負責全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又接受委員會各成員(即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的'委托代為行使招投標執法權,成為全市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統一監管主體。這樣既可解決各行政主管部門自管自辦、管辦不分和監督不到位、缺位、錯位等問題,又可有效防止各行業在招投標過程中執行標準不一致的現象發生,變多頭招投標為統一招投標,變多數人監督多個部門為多數人監督一個部門,使監督更有成效,運作成本更低,工作效率更高、效果更好。
(二)要創新制度,完善標前管理。一是實行自行招標制度。由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作為政府投資項目的自行招標機構,統一代理其招標事宜。二是實行統一備案管理制度。涉及建設項目的招標范圍、招標方式(公開或邀請招標)及招標組織形式(自行或委托招標)的核準、招標文件及工程量清單的審查備案等事宜統一由市公共資源交易管委辦受理,切實提高招投標質量和效率。三是實行預選承包商管理制度。分別建立優良承包商庫、合格承包商庫與不良承包商庫;入選合格承包商庫的企業才有資格承接國有投資項目;入選優良承包商庫的企業享有信譽加分、資格預審直接入圍、降低投標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等優惠待遇;列入不良承包商庫的企業,將限制其參與政府投資項目投標資格或直接清出瑞安市場。
(三)要創新方法,增強標中控制。一是單項造價金額在1000萬元以下的小型項目可在瑞安本地企業范圍內采用隨機抽取法確定中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招標人)事先明確項目的發包價,招標時間可縮短為7日,可不組建評標委員會;招標人公開隨機從合格的投標人中抽取中標人;工程發包價即為投標人的中標價。二是技術要求不高、單項造價金額在5000萬元以下的一般項目可實用有效低價中標法,經專家評審確定未存在低于成本價競標的,原則上取最低價中標。三是技術復雜、有特殊要求的或單項造價金額在5000萬元以上的重大項目,宜采用綜合評估法,對信譽標、技術標與商務標進行綜合評審。四是國有投資的重大民生項目應試行高額工程保函制度,防止掛靠投標、圍標串標、層層轉包、拖欠職工工資等違法行為的發生,確保項目質量與效率。
(四)要強化措施,加強標后監管。一要嚴厲打擊掛靠、轉包和違法分包行為。一經查實,政府投資項目存在掛靠、轉包和違法分包行為的,一律清出瑞安市場。二要嚴格人員鎖定管理。對項目經理、總監、主要技術負責人實行鎖定管理,投標文件中承諾的項目經理、總監、主要技術負責人在整個建設過程中不得更換。三要建立標后定期巡查制度。公共資源交易管委辦應當做好項目標后跟蹤管理,定期巡查,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履行情況與投標承諾不符的,責令限期整改,并依法處罰。四要建立誠信獎懲機制。依據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的原則,在行政許可、市場準入、招標投標、資質管理、工程擔保與保險、表彰評優等工作中制定相應管理制度,將投標企業不良行為納入銀行誠信監管體系。五要建立誠信管理部門聯動機制。檢察、公安、監察、發改、建設、財政、工商、公共資源交易管委辦等部門要建立招投標違法案件聯查機制,實施招投標違法行為記錄公告,統一誠信發布平臺,并在各自職能范圍內運用好誠信評價結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維護建設工程招投標市場秩序。
(五)要科技防腐,推行網上招標。加快公共資源網上交易系統建設,實現網上招標、投標、開標、評標,最大限度地減少人為因素。投標單位通過網上下載標書、網上答疑、網上投遞標書,投標文件實行CA電子化加密和解密,防止投標信息泄漏,有效減少串標圍標行為。采用電腦自動抽取評委,實現評委名單保密,促進評標公正。啟用評標現場視頻直播系統,加強對評委監督,規范評標行為。網上投標以企業基礎信息庫為支撐,對弄虛作假的企業,一經發現系統予以自動屏蔽,限制其投標資格,提高違規成本,促進投標企業的誠信建設。
(六)要專家共享,推行遠程評標。與省內其他城市(如溫州、寧波、紹興、義烏)聯合,成立網上評標城市聯盟,借助于網上招投標系統,實行異地遠程評標,實現專家資源共享。各地專家不用趕赴同一地點,可以在一個虛擬的空間共同評標,只要在同一時間通過各自的CI密碼進入網上招投標平臺便可評標。
公共資源自查報告 3
一、縣公共資源交易工作情況
(一)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和交易規則。按照規則先行、規則主導原則,制定完善了中心的制度、各類交易規則和程序,進一步明確了交易各方在交易過程中的交易職責和紀律要求,進一步規范了交易活動的場地預約、費用收取、信息發布、投標報名、開標、評標、中標公示等操作流程,有效規范了全縣公共資源交易行為。目前,已將工程建設招投標、政府采購、土地、國有產權等四大類交易項目納入縣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集中交易和管理。
(二)嚴把進場審核關。中心綜合接件窗口嚴格審核招標代理公司營業執照、資質等證件,代理人的資質等;申請進場的材料是否齊全,如項目相關文件、項目備案、代理合同、招標公告等。中心把申請進場必帶材料以“一次性告知單”形式發給招標人和代理公司,杜絕因材料不齊全造成往返跑,浪費成本和時間;嚴格信息發布。制定信息發布管理制度,招標公告和中標公示在中心主任審核后發布到指定的媒體。做到相關數據準確無誤。
(三)嚴格執行中心內部管理制度、業務流程和運作規則。中心項目跟蹤服務人員參與專家抽取、開標和評標現場,要求每個環節按中心的內部管理制度、業務流程和運作規則進行工作,有效嚴肅了各個環節的紀律。履行好中心的職責,做到不錯位、不越位。
(四)交易后跟蹤管理。中標人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后,到中心來退保證金時,要求帶《合同》復印件到中心備案,項目跟蹤服務人員審核《合同》條款是否與招標文件一致。不允許中標后更改《合同》的實質性內容。
(五)積極服務好地震災后恢復重建項目
一是主動服務交易項目,積極向項目業主提供項目進場交易流程及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單即“一次性告知單”,并以短信、微信等方式發給招標人和代理公司。
二是開通綠色通道,采取節假日不休、預約等方式,確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項目在最短的法定時限內完成交易。
三是積極加強和紀檢、監察部門和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的溝通和聯系,做到各項地震災后恢復重建項目應進必進,交易過程陽光、透明。
四是加強對鄉鎮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業務指導,確保限額以下的恢復重建設項目在鄉(鎮)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實現陽光交易。
二、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一)項目應進未進。由于辦公場地受限和相關專業技術人員不足,國有產權、土地交易等項目只有部分進入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
(二)專家庫有待加強更新和管理。我縣工程技術類專家庫18年建立后一直沒有更新,專家數量和種類嚴重不足,無法滿足工程交易市場需要。政府采購專家庫一直沒有建立,政府采購未規范交易。
(三)鄉(鎮)公共資源交易有待進一步規范。我縣的半數以上的鄉鎮不同程度開展進場交易,以工程和政府采購為多,交易方式以競爭性談判和詢價為主,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項目施工單位少數人說了算的情況,但各個鄉(鎮)做法不統一,存在一定的風險,建議上級制定鄉(鎮)交易管理辦法,讓鄉(鎮)交易有法可依。
三、整改措施
(一)公共資源交易統一進場。下一步,交易中心將認真研究新服務樓的交易功能規劃,讓全縣所有的`公共資源都有一個功能齊全的交易場所,同時加強相應的專業隊伍建設,力爭實現當前沒有進場的土地、國有資產、罰沒物資等公共資源納入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
(二)開展打擊圍標串標、資質掛靠違法行為專項治理。會同有關職能部門,認真研究相關法律法規,結合當前實際情況出臺防止招投標活動中圍標串標、資質掛靠等違法行為的管理辦法,進一步嚴肅工作紀律,拓寬舉報、投訴渠道,對認定有圍標串標、資質掛靠違法行為的堅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三)建立健全專家庫。會同招辦、住建、財政等行政監管部門對現有專家庫進行補充更新,細化專業種類,以滿足全縣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的需要。
(四)積極服務好災后重建項目。加強與發改、住建、財政等部門溝通、協調,提前儲備好災后重建項目,制定科學交易措施,以最短時間依法依規完成項目進中心交易。
公共資源自查報告 4
針對督查組對我縣“工作的督查情況存在的情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對公共資源交易站的工作所存在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現就整改措施匯報如下:
一、堅持督促檢查。
加大力度對鄉鎮街道公共資源交易站的督促檢查,今年將進行2次督促檢查工作,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由縣紀工委牽頭會同行政服務中心共同開展此項工作。檢查的主要內容是公共資源交易站的機構人員到位情況、制度建設情況、場所建設情況、業務開展情況、存檔情況及考勤情況等。建立鄉鎮街道公共資源交易站業務工作人員QQ群,便于指導業務及溝通交流,并督促各鄉鎮街道不斷完善各項建設、規范各項業務。
二、強化考核考評。
每月對鄉鎮街道公共資源交易站業務報表情況進行通報,每月通報一次。每年對鄉鎮街道公共資源交易的工作情況一次全面的考核評比并進行表彰。
三、開展業務培訓。
針對鄉鎮街道干部崗位變動頻繁,工作人員業務不熟的情況,計劃每年3月份開展一次業務培訓,聘請相關的業務專家進行授課,對象主要是具體業務工作人員。內容主要是各項業務工作流程及具體操作。縣行政服務中心加強對鄉鎮便民服務中心的業務指導,重點抓好以
下工作:一是培訓好便民服務中心主任和管理人員。二是幫助建立健全各項服務制度和管理制度。三是對服務工作、業務工作進行考核。四是搭建平臺,定期組織各鄉鎮便民服務中心交流工作,互相學習,共同提高。另外,要求縣直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強對派駐鄉鎮站、所設在便民服務中心的相關窗口辦理業務、辦理服務事項的'業務指導,對涉及到農村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審批事項盡量下放到鄉鎮便民服務中心辦理,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水平。
四、加強監督。
中心將配合紀檢、監察部門加強對鄉鎮便民服務中心政務公開、辦事效率、依法行政等方面的監督,受理處理群眾投訴。建立群眾辦事評議制度,組織農民群眾對窗口服務工作進行滿意度測評。把縣直各部門派駐鄉鎮站、所的窗口服務工作列入作風整治年活動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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