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報告(匯編15篇)
在人們素養不斷提高的今天,報告與我們愈發關系密切,要注意報告在寫作時具有一定的格式。那么報告應該怎么寫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安全事故報告,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全事故報告1
8月19日,項目部召開緊急會議,認真學習國家電網公司安全監察質量部下發的《×××人身傷亡事故快報》,目的是:通過學習事故快報,提高安全意識,促進安全生產。
會上,首先由公司安監部帶領大家學習了事故快報:施工班組擅自改變作業計劃,導致悲劇發生。
血的`教訓,再一次使我們受到警醒,當前,工程處于施工高峰期,建設任務繁重,又適逢夏季汛期,施工防災難度大,特別是近段時期,連續出現35℃及以上高溫天氣,施工安全面臨更大挑戰。
項目部通過學習,旨在深刻認識基建安全嚴峻形勢,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深刻吸取本次事故教訓,結合當前工作,以及雨季防汛的嚴峻形勢,項目部立即開展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抓好各項人身事故風險防控措施落實,保持基建安全穩定局面:一是加強學習、提高認識;通過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強化學習,提高安全意識,從戴好安全帽、扎好安全帶這樣的小事做起,做到警鐘長鳴;二是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對于安全施工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的責任制度,切實達到安全文明施工狀態;三是剛性執行施工作業計劃,嚴格按照工程進度計劃有序施工,嚴禁不履行進度計劃更改程序擅自變更計劃施工;四是提高安全隱患排查力度;認真學習國網董事長劉振亞在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上的講話精神,全員開展并落實安全生產活動,對于
施工臨時電源、大型機械施工、高處作業、安全防護設施、雨季防汛措施、現場澆筑安全文明措施等開展摸底大檢查,加大排查力度,對于檢查出來的問題,要做到:整改不打折扣、不走過場,嚴禁有規不依、有章不循;五是嚴格執行國家關于高溫期間暫停野外作業的規定,優化調整施工作息時間,足量配備必要的防暑用品,確保施工順利度夏;六是將安全文明施工日常化;要不斷提升施工人員素質,加強對施工過程的監督檢查,使安全文明施工步入日常化、常態化。
當前,任務艱巨,形勢嚴峻,但項目部信心百倍。通過不斷的學習、檢查、整改、總結、提高,真正做到將安全生產、安全第一、安全重于泰山的責任理念深入人心,切實做到工程建設各項任務安全順利圓滿完成。
安全事故報告2
一、事故經過
20xx年6月16日中班10時30分左右,包裝班李明等三人在成品區稱重輥道和輸出輥道相接位置將一垛長度為3米6鋼板掛上吊鉤,然后指揮行車司機劉偉起吊,當起吊高度30-40公分時,行車司機停頓,李明略看一下后認為沒問題指揮行車繼續起吊,當鋼板經過1#打包機上方時鋼板突然滑落,將1#打包機橫梁打掉,并將三根輸出輥道的5個軸承座打壞,機電作業區進行緊急更換處理。
二、事故原因分析
1、金屬制品廠包裝班起吊人員未將起吊鋼板的掛鉤掛牢,起吊指揮人員李明在鋼板起至30-40公分未按要求檢查掛鉤就繼續起吊,至使鋼板在吊運過程中滑落,是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2、吊具使用不當,在跺起吊時采作了雙鉤起吊方式,也易造成脫鉤。
3、金屬制品廠包裝班起吊人員沒有取得資格證,也未經過起重知識培訓,人員流動較頻繁,業務不熟練也是原因之一。
三、吸取教訓及整改措施
1、由機電作業區負責將1打包機橫梁拆除,將打包位置前移,今后薄規程的跺都在此位置打包,避免輥道運輸產生的不齊頭現象,從而避免在現起吊位置上起吊鋼板。
2、禁止使用雙鉤方式起吊短于4米的`跺。
3、由成品作業區負責,督促盡快與外協單位金屬制品廠簽訂安全協議,并對外協人員的素質提出具體要求。
四、責任分析及考核
本次事故更換輸出輥道軸承座5個,1#打包機立柱和橫梁需進一步修復,經濟損失約5000元,為設備小事故。
1、金屬制品廠包裝班負主要責任,考核200元;
2、成品作業負連帶管理責任考核50元
安全事故報告3
一、調查處理傷亡事故,應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做到事實清楚,定性準確,責任分明。
二、本著有事故報事故,無事故報平安,及時、準確無誤地如實上報各類事故和按月填報傷亡事故月報表。
三、在校園內發生各類傷亡事故,均應立即按規定報告教體局安全辦,并在24小時內書面報告事故概況(含事故發生的具體時間、地點、類別、經過、傷亡情況、損失情況、初步原因分析)。并按照應急制度要求,立即采取緊急措施,保護好現場,組織搶險、施救。
四、校內發生的輕微的意外受傷事故,學校按有關規定自行調查、協調處理。
五、發生一般傷亡事故和重特大傷亡事故,事故單位要積極配合上級教育、安監、公安等部門組成的傷亡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按《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教育部20xx年12號令)和相關法律法規妥善處理。
六、對傷亡事故發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故意遲延不報、有意破壞事故現場的,以及無正當理由的.,拒不接受事故調查及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按照有關規定,對有關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安全事故報告4
:
【摘要】
校園安全是大學生在校期間人身財產的保證。本次我組采用隨機抽樣的方法,對大學校園存在的一系列安全問題展開了調查研究。主要針對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對我校學生進行調查,以了解我校大學生對于校園安全問題的認識、如何應對安全隱患以及幫助我校學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識。
【關鍵詞】:大學生、校園安全、防范意識
【正文】
一、調查背景
校園安全是大學生在校期間需要關注的問題,更是大學生在校期間人身財產的重要保證。學生的生命健康高于一切。安全,是學校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礎。
鑒于安徽師范大學近段時間安全事故頻發,因使用大功率電器造成火災險情和多次出現的物品失竊等事件,危及到學生的人身財產安全。此類事件引起了學校領導和學生的重視,并使校園安全問題得到了廣泛的關注。
在校園安全教育日益重要的情況下,我們組決定從大學生在校園中可能會碰到哪些安全問題,如何解決這些安全隱患,大學生對校園安全問題的看法及自身對校園安全的認識等幾個方面對我校大學生展開調查。我們希望能夠通過此次調查了解到大學生對校園安全的認知程度,從而結合大學生的實際情況提出意見并為大學生提供校園安全方面的幫助,以便大學生能夠更好地保護自身的人身財產安全,在此基礎上構建出一個安全文明的校園。
二、調查內容
此次調查主要圍繞大學生在校期間的日常生活中可能會遇到哪些人身、財產安全問題,大學生如何應對發生的'安全問題,我校大學生對學校現有的安全防范措施的評價,以及如何增強大學生對于校園安全問題的防范意識四個方面展開。
三、調查過程
(一)調查方法
本次調查主要采用問卷調查的方式。此次調查共發放100份問卷,回收有效問卷97份,回收率為97%。
在此次問卷調查中,為了方便學生答題,問卷采用選擇題形式,只在最后一題以簡答的形式讓同學們對校園安全提出合理的建議。 問卷發放時間為20xx年4月20日到20xx年4月22日,地點在安徽師范大學南校區。
(二)調查對象
1、調查主體:安徽師范大學在校學生
2、樣本:隨機抽查的100名在校大學生。
(三)樣本分布
抽樣分布表
(四)調查統計
我們組成員對反饋回來的調查表每一題都進行了細致的記錄和統計,經過匯總分析得出結論。
安全事故報告5
1.事故經過:
20xx年x月x日下午3點左右河北城建公司施工人員在D棟東南側二層安裝風管支架時,將磚塊從孔洞邊碰下一塊,正好掉落到在地下一層施工的中建八局安裝公司一工人頭上,將該人員的安全帽砸飛,造成該人員頭部發暈,后你隊郭海軍帶傷者馬上去醫院檢查,CT結果未見異常,該名工人現正在休養階段。
2.事故類別:起物體打
3.傷害分析:
1.受傷部位:腦部
2.受傷性質:沖擊傷
3.起因物:磚塊
4.傷害方式:落物砸傷
5.不安全狀態:未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6.不安全行為狀態:違章操作
7.傷害程度:輕傷
8.處理意見:
1.項目部決定對你公司項目負責人罰款200元,安全員100元,單位1000元。共計1300元,總包給與的所有罰款由你單位自行承擔。
2.對事故施工崗位人員到項目部進行安全培訓學習。
3.你單位要加強安全管理,增加施工人員的安全意思,防止此類事故繼續發生。立即對現場所有的施工點段隱患進行全面整改。
4.以后你單位在發生安全事故,一切后果自行承擔。項目部給與重罰。
5.及時看望傷者,要有積極的.態度,將后續工作處理好。
6.其它個勞務隊伍要引以為戒,加強安全管理。杜絕責任安全事故的發生。
中國建筑第一工程局安裝公司
奧林匹克國家會議中心配套工程項目經理部
20xx年x月x日
安全事故報告6
一、引言
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事故單位、事故類別、事故性質及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等事故基本情況概述;
二、事故單位概況:
事故單位成立時間、注冊地址、所有制性質、隸屬關系、經營范圍、證照情況、勞動組織及工程(施工)情況等(礦山企業還應包括可采儲量、生產能力、開采方式、通風方式及主
要災害等情況)。
三、事故發生、搶救及應急行動情況
(一)事故經過
事故發生過程、主要違章事實、事故后果等。
(二)事故報告、搶救、搜救及政府應急行動情況
四、事故原因及性質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2.間接原因。
(二)事故性質
五、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
事故責任者的基本情況(姓名、職務、主管工作等)、責任認定事實、責任追究的法律依據及處理建議,并按以下順序排列: (一)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的;
(二)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或經濟處罰的;
(三)對事故單位的'處罰建議。
六、整改措施和建議
主要從技術和管理等方面對相關部門和事故單位提出整改措施及建議,并對公司有關部門在制定制度、規程等方面提出建議。七調查報告附件:
(一)事故造成的傷亡人員基本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1、傷亡人員基本情況:姓名、性別、族別、年齡、工作單位、家庭住址、身份證號碼、工種、工齡、本工種工齡、文化程度、職務職稱、傷害部位、傷害程度、安全培訓教育及個人資質情況(安全生產資格證、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證等)。
2、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人身傷亡后所支出的費用:醫療費用(含護理費用) 、喪葬及撫恤費用補助及救濟費用、歇工工資。
善后處理費用:處理事故的事務性費用、現場搶救費用、清理現場費用、事故罰款和賠償費用。
財產損失價值:固定資產損失價值、流動資產損失價值。
(二)現場勘驗、技術鑒定以及物證、證人材料
1、現場調查記錄、事故現場的設備、作業環境狀況;
2、拍攝有關的痕跡和物件的照片(音像資料),繪制有關處所的示意圖(事故圖)等;
3、有資質的部門出具的技術鑒定結論和試驗報告;
4、與事故有關的物證、人證材料和事故責任者的自述材料;
5、發生事故時的工藝條件、操作情況和設計資料; 6、有關事故的通報、簡報及文件;
7、其他需要載明的事項及事故有關的情況。
(三)規章制度及組織體系
1、有關規章制度及執行情況;設計工藝技術等資料;
2、事故單位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組織機構;
3、事故受害人或肇事者過去事故記錄和事故前的健康狀況。
(四)傷亡鑒定證明
1、醫療部門對傷亡人員的診斷書(死亡證明或出院證明);
2、部門死亡通知書(或法醫鑒定書);
3、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傷殘鑒定證明);
4、善后處理協議與公證書。
安全事故報告7
一、工程名稱:
慶陽銀隴嘉苑商住小區
二、施工單位:
浙江中侖建設有限公司
三、事故過程:XX年3月29日上午9時20分,慶陽銀隴嘉苑商住小區工地11#樓第7層電焊作業人員在進行電渣壓力焊時,造成焊渣外濺,落至第二層西南角外架,引起外架隔離防護板燃燒,造成兩片毛竹片、一張安全網燒毀。事故發生后,項目部管理人員在葉經理組織帶領下,第一時間趕往事故現場,使用干粉滅火器、消防水等成功將火撲滅,消除隱患。
四、事故類別及性質:
根據現場勘查和取證,認定是一起一般火災安全責任事故。
五、事故發生原因:
根據現場分析,以及當天作業內容推斷,是電渣壓力焊作業焊渣外濺引起起火為直接原因。壓力焊作業人員在臨邊作業時未設置防護板防止焊渣掉落,防護措施不到位。其次由于當時風力較大是起火的間接原因。
六、對事故相關責任人的處理:
1、對電焊作業人員加強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使其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規章制度和技術交底,按照正確的`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作業。
2、對壓力焊班組給予經濟處罰800元人民幣。
七、今后的防范和整改措施
1、加強工人崗前安全教育,特別是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在進行下一步作業前,先有針對性的對其作業人員進行現場安全技術交底。
3、加強現場安全巡查及監督力度,嚴禁存在隱患作業。
安全事故報告8
XXX:
一、 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二、 事故發生經過和事故救援情況
1、 事故發生詳細經過
(1) 生產過程;狀態
(2) 事故中的當事人的行為、語言表述
(3) 事故狀態
(4) 事故場所機械、設備、狀況等
2、 應急救援情況
(1) 救援過程
(2) 搶救地點、過程、結果。
三、 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狀況
四、 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
(一) 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1)人的不安全行為:根據GB5442-86A7規定。
(2)機械、物質或環境的不安全狀態:根據GB5441-86A6規定。
2、間接原因
(1)、技術和設計上的缺陷。
(2)、教育培訓不夠,缺乏安全技術知識。
(3)、勞動組織不合理。
(4)、對現場工作缺乏檢查指導。
(5)、沒有安全操作規程或不健全。
(6)、對事故隱患整改不力,沒有落實事故防范措施等。
(二) 事故性質
1、 是否為責任事故
2、 是否為非責任事故
五、 對事故的責任認定及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建議
1、 對事故單位的責任認定及處理意見(全部責任、主要責 任、重要責任、次要責任等),依據《條例》規定提出行政處罰建議。
2、 對事故有關部門的'責任認定(主要責任、重要責任、次 要責任、一定責任等),依據《條例》規定提出行政處罰建議。
3、 對有關責任者的責任認定(主要領導責任、領導責任、 管理責任、直接責任、重要責任等),提出個人行政處罰建議及黨、政紀處分建議,追究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六、 今后的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議
附:
1、事故調查人員簽字名單。
2、傷亡人員名單。
3、有關資料復印件。
包括:
(1)企業提供資料的復印件 (2)現場照片 (3)現場示意圖 (4)筆錄復印件 (5)行政處罰的法律文書 (6)刑事處罰的法律文書 (7)罰款收據復印件 (8)行政處分的復印件 (9)黨內處分的復印件 (10)其它需要提交的有關材料等。
XXX
20xx年X月XX日
安全事故報告9
摘要:某汽車工廠總裝車間臨建設施倒塌或受損,釀成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本報告描述事故過程、概況及造成的損失,分析了事故原因,采取措施,制定處理方案,通過整改實施,完成處理工作。
關鍵詞:臨建設施質量安全事故原因措施處理方案處理結論
一、工程基本概況
某大型汽車制造廠總裝車間建設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位于新疆烏魯木齊市開發區,總建筑面積約10.86萬平方米,上部主體采用鋼結構,基礎采用樁基礎,樁型為鋼筋混凝土預應力管樁,建成后將用于某知名汽車廠商總裝生產線專用車間,承擔汽車裝配、焊接及總成等任務。本工程由某建設集團第七工程處承建,施工現場長1200米,寬700米,占地面積約84萬平方米,包括工程本身占地面積12.37萬平方米,現場辦公、生產及生活設施等臨建占地面積0.73萬平方米,各區之間分區圍墻約3930延米。本工程20xx年6月21日開工建設,預計于20xx年7月30日完成并交付使用。
二、事故概況
20xx年8月11日13點37分左右,新疆烏魯木齊經濟技術開發區,某建設集團第七工程處某大型汽車制造廠總裝車間建設工地突起大風,風力約11級,瞬時最大風力達到13級,持續時間約11分鐘,致使現場生產及生活附屬用房、圍墻、臨時供電線路等臨建設施倒塌、損壞嚴重,機械設備、施工材料不同程度受損,三人輕微傷,釀成重大質量安全事故。
三、事故造成的損失
本次事故發生約2小時后,現場立即組織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質檢及安檢部門、建設、承建、管理、監理等單位參加的事故調查組展開調查。經調查組初步調查,本次事故共造成現場臨建房屋倒塌1棟31間約500平方米,材料倉庫1棟19間約300平方米,圍墻倒塌約396延米,供電線路損壞1200米,損失或損壞材料約3.9噸,損傷或損壞已進場施工機械11臺套。萬幸的是,事發時處于當地午餐時間,大批人員因返回烏魯木齊市區用餐尚未進場,除造成3名值班人員輕微傷外,未造成人員更大傷亡。經初步統計,本次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折合人民幣約56.65萬元,3人輕微傷,工期延誤約31天。
四.事故發生原因初步分析。
經現場事故調查組初步分析,造成本次事故原因如下:
本次大風超出當地正常氣象范圍。據當地氣象資料記載及統計,一般情況下,烏魯木齊開發區一帶發生11級以上大風的概率相當低,本次大風偶發因素較大,嚴重超出預期,特別是瞬間風力達到了13級,更是當地數十年來未遇,這是本次事故發生的客觀原因;參建單位經驗不足,思想上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設計原因。現場查看設計圖紙發現,所損壞的建筑物,設計由承建單位承擔,圖紙粗糙,簽字蓋章不全,很多構造節點基本都是按照內地標準設計,完全沒有結合當地情況,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具體內容有:①基礎埋深淺。②鋼柱斷面過小且柱距較大。③節點連接計算有誤。④現場建筑物總體布局不當。
承建單位現場管理原因。主要包括:
①事故發生于工程建設早期,人員正在陸續進場,特別是一些主要的管理人員尚未完全到位,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尚未建立健全,各項作業制度、工作流程、驗收程序等尚未成型,大多數時候作業處于失控狀態;加上從思想上沒有充分重視,管理上的漏洞相當多;②選擇分包單位不當。③工期安排嚴重不合理。④總包單位對分包單位沒有盡到管理責任。
五.與本次事故相關的資料等(附照片,其他見附件)
六.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
①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立即發出停工令,要求停止現場一切作業;②立即按照規定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③立即采取措施,搶救人員,搶救設備物資材料。④按照規定,立即組成事故調查組,開展調查工作,調查損失情況,分析原因,查找責任,制定整改措施。
七.處理本次事故的依據
①本次事故的實況資料,包括時間、地點、部位、過程、事故后續發展情況、人員傷亡情況、經濟損失情況、工期延誤情況等;②有關的合同及合同文件,主要包括施工總包合同、分包合同、材料采購供應合同、監理合同及其補充約定等;③有關的.技術文件和資料,包括圖紙、技術文件、檔案、施工記錄、監理記錄、材料證明文件、實驗報告、驗收記錄、事故發生后的觀測記錄等;④與本次事故有關的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范規程等。
八.事故處理方案
①委托有資質的單位對事發后所有受損建筑物、構筑物進行鑒定,根據鑒定結果,確定事故中倒塌部分按照相關標準重建,事故受損部分中約210平方米房屋、190延米圍墻不能加固也應推倒重建,受損部分約270平方米房屋、97延米圍墻加固后可以投入使用;
②指令承建單位必須委托有資質的設計單位承擔并完成受損建筑物、構筑物重建、修補、加固等設計工作,并應充分考慮當地特殊情況;
③指令承建單位廢除臨建建設的分包合同,由自身施工隊伍或者委托有資質的施工隊伍承建并完成重建、受損建筑物、構筑物的處理工作;
④指令監理單位,認真履行監理責任,嚴格審查分包單位,嚴格審查作業文件,嚴格控制施工工程,嚴格履行驗收手續,確保工程達到標準;
⑤指令建設單位,重新計算并核定建設工期,對不合理要求進行修改,必須確保合理施工工期,不得隨意壓縮;
⑥指令各參建單位結合自身實際,各自寫出本次事故報告,認真分析自身原因,查找管理漏洞,接受教訓,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九.對處理結果的檢查鑒定的驗收
20xx年9月8日,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下達復工令,各參建單位接到處理報告后,歷時約45天左右,完成部署的各項工作,現場恢復正常施工狀態,本次質量安全事故處理結束。在整個處理過程中,承建單位管理體系到位,必要的人員及設備到位,作業措施合理有序。監理單位嚴格履行職責。經各單位共同按照國家標準驗收,整個工程達到設計標準,滿足使用要求,可以投入使用。
十.本次事故處理結論
經調查組研究后一致認為,本次事故屬于嚴重質量安全事故,事故中既有客觀原因,也有主觀原因,但主觀原因是主要的。作為建設單位,給定的工期過于緊湊不合理,負有一定管理責任;作為監理單位,建設過程中存在嚴重的監理不到位情況,特別是對分包單位的審查沒有盡到應有的責任,負有監理責任;作為承建單位,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嚴重不健全,施工現場管理嚴重不到位,特別是違規選定分包單位且疏于對分包的正常管理、監督和指導,致使現場失控,釀成事故,是本次事故的主要責任單位。
調查組認為,本次事故損失較大,屬于三級重大質量安全事故,非常令人痛心,但沒有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這是不幸中的萬幸。各參建單位必須從中吸取教訓,改進工作,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范標準,嚴格履行各自責任,確實保障項目正常、安全、有序進行。
本次事故處理過程及結論將按照規定上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由建設省財政主管部門按照規定對相關單位作出進一步處理。
安全事故報告10
近日,《哈爾濱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出臺。根據《預案》要求,哈市將加強食品安全日常監測工作,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數據庫,及時分析對公眾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發展趨勢,及時做出預警,按照事故級別啟動應急預案,發生事故需在1小時內初次報告。
A 按照事故級別啟動應急預案
《預案》按食品安全事故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圍,分為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級)、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級)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級)4個級別。
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各區、縣(市)食品藥品監管(市場監管)部門應按照事故等級啟動食品安全應急預案。了解情況后,分別向本級政府和上級食品藥品監管局報告。轄區市場監管部門應立即會同同級衛生計生部門,按照《食品安全法》規定和各自職責分工進行調查處理。較大食品安全事故,由食品藥品監管局向市政府提出啟動Ⅲ級響應的建議,經市政府批準后,成立哈爾濱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和指揮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由事故所在區、縣(市)政府組織成立相應的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統一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B 加強食品安全日常監測預警
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應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重點品種、重點環節、重點場所、重大節日、國家重大活動期間的監管工作。尤其是高風險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包裝、貯藏、經營、消費等環節的食品安全日常監測,及時分析監測結果。同時,依托國家及省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網,開展全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全面、系統、科學的監測、分析,及時發現食品安全隱患,為政府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相關部門應按照各自職責,對監測數據、食品安全信息進行匯總、評估,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數據庫,及時分析對公眾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發展趨勢,及時做出預警。
C 處理結束10日內作出總結報告
《預案》要求,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應在初步核實食品安全事故后1小時內作出初次報告;根據事故處理進程或者上級要求隨時作出階段報告;在事故處理結束后10日內作出總結報告。其中初次報告應盡可能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如有可能應報告事故的簡要經過。
在食品安全事故處置過程中,要遵循事故發生發展的客觀規律,結合實際情況和防控工作需要,根據評估結果及時調整應急響應級別,直至響應終止。
安全事故報告11
1、發生在學校的`各類安全事故,現場人有責任及時匯報,并視事故大小學校按規定逐級上報。隱瞞不報,對責任人加重處罰。
2、安全事故一旦發生,應保護好現場,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故損失擴大,如有傷者應及時送醫院救治。
3、建立事故檔案,按規定進行調查分析,做好調查記錄,查清原因,分析責任,提出整改措施,加強防范。
4、事故調查處理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即:找不出事故原因不放過;事故本人和全校師生受不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制訂出防范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沒有得到處理不放過。
5、對事故中受到傷害的人員要主動關心他們,根據有關政策規定,合理地做好善后處理工作,化解各種矛盾。
6、對違反規章制度,盲目指揮、失職、瀆職的責任人必須追究責任,視情節輕重作出相應處罰,觸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安全事故報告12
為保證醫療安全,提高醫療服務質量,減免各類醫療糾紛,根據衛生部《醫療質量安全事件報告暫行規定》精神,結合我院實際情況,規定如下:
一、報告要求
(一)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發生或發現醫療質量安全事件時,應立即報告科主任。科主任調查、核實后立即報告衛生院醫政科。
(二)醫政科將有關情況如實匯報院長和分管院長,經院長批示后醫政科在規定時限內向有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醫療質量安全事件的報告時限如下:
1、一般醫療質量安全事件:自事件發現之日起15日內,上報有關信息。
2、重醫療質量安全事件:自事件發現之時起12小時內,上報有關信息。
3、特醫療質量安全事件:自事件發現之時起2小時內,上報有關信息。
(三)醫療質量安全事件實行逢疑必報的原則,通過以下途徑獲知可能為醫療質量安全事件時,應當按照本制度報告:
1、日常管理中發現醫療質量安全事件的;
2、患者以醫療損害為由直接向起訴的;
3、患者申請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或者其他法定鑒定的;
4、患者以醫療損害為由申請人民調解或其他第三方調解的.;
5、患者投訴醫療損害或其他提示存在醫療質量安全事件的情況。
(四)醫政科完成初次報告、核對后,應當根據事件處置和發展情況,及時補充、修正相關內容。
二、事件調查處理
(一)發生醫療質量安全事件或者疑似醫療質量安全事件時,醫政科應積極配合科主任組織力量維護正常工作秩序,封存有關病歷資料及相關物品,并向病人及其家屬做好耐心細致的解釋說明工作,避免、減少醫療質量安全事件可能引起的不良后果。
(二)醫政科積極配合科主任做好事件調查處理工作,認真查找事件的性質、原因,制定并落實有針對性的改進措施。
三、監督管理
(一)醫務人員瞞報、漏報、謊報、緩報醫療質量安全事件信息或對醫療質量安全事件處置不力,并造成嚴重后果的,經衛生院質量管理領導組討論后予以相應處罰。
(二)質量管理領導組針對醫療質量安全事件查找在醫療質量安全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環節,切實加以改進,并按照規定向有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改進情況。
四、附則
(一)醫療質量安全事件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由于診療過錯、醫藥產品缺陷等原因,造成患者死亡、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功能障礙等明顯人身損害的事件。
(二)根據對患者人身造成的損害程度及損害人數,醫療質量安全事件分為三級:
1、一般醫療質量安全事件:造成2人以下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或其他人身損害后果。
2、重醫療質量安全事件:
(1)造成2人以下死亡或中度以上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
(2)造成3人以上中度以下殘疾、器官組織損傷或其他人身損害后果。
3、特醫療質量安全事件: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重度殘疾。
(三)對于涉及醫療事故爭議的醫療質量安全事件,應當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相關規定處理。
(四)本制度所稱醫療質量安全事件不包括藥品不良應及預防接種異常應事件。有關藥品不良應及預防接種異常應事件報告,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安全事故報告13
20xx年3月24日11時20分,唐山新寶泰鋼鐵有限公司煉鋼廠連鑄車間發生一起機械傷害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90萬元。
事故發生后,唐山新寶泰鋼鐵有限公司未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后經群眾舉報豐潤區安監局查證屬實。豐潤區政府高度重視,要求依法依規調查,嚴肅處理事故單位及相關責任人員,深刻剖析事故原因,制定有針對性的整改措施,切實用事故教訓推動安全生產工作。
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6月13日,豐潤區政府成立了由區安監局、區監察局、區公安分局和區總工會等有關單位人員參加的唐山新寶泰鋼鐵有限公司“324”機械傷害瞞報事故調查組,同時邀請區檢察院派員參加,對事故展開全面調查。
事故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現場勘驗、技術分析、調查取證、詢問有關人員,查明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及瞞報過程,認定了事故性質,提出了對有關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及防范整改措施。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事故責任單位概況
唐山新寶泰鋼鐵有限公司位于唐山市豐潤區七樹莊鎮沙河鋪村,工商注冊號130221000022418,注冊資金壹拾億元。該公司現有員工3800人,設置了安全管理機構,配備了專職安全管理人員14名。固定資產307126.54萬元,20xx年利稅5908.29萬元。主要產品為優質熱軋帶鋼,年產量300萬噸。主要擁有20000Nm3/h制氧機一套,12000Nm3/h制氧機兩套,210m2燒結機一臺,92m2步進式燒結機兩臺,10m2豎爐兩座,450m3高爐兩座,630m3高爐一座,1080m3高爐一座,60噸轉爐三座,五機五流方坯連鑄機兩套,四機四流矩形連鑄機一套,650mm熱軋帶鋼生產線一條,750mm熱軋帶鋼生產線一條,25MW煤氣發電機組一套,50MW煤氣發電機組一套等設備。
二、事故發生及救援經過
(一)事故發生經過。
20xx年3月24日7時20分,唐山新寶泰鋼鐵有限公司煉鋼廠天車組組長谷守偉組織天車組人員召開班前會,強調了安全注意事項,會后天車工到各自崗位開始接班。10時50分,正在煉鋼廠連鑄車間出坯跨駕駛15#天車吊運鋼坯的天車工張力發現15#天車的小車移動速度慢,立即打電話報告給谷守偉,谷守偉說一會兒安排電工檢查一下,張力駕駛的15#天車繼續工作。11時15分,煉鋼廠連鑄車間出坯跨16#天車的天車工張寶艷駕駛天車由北向南行駛時,發現煉鋼廠連鑄車間出坯跨鋼渣熱悶崗位的天車工王秀金站在出坯跨西側天車蹬車平臺入口處招手喊她,與此同時也發現同軌道的15#天車正吊運鋼坯由北向南行駛,張寶艷為了給15#天車讓開通道,就將16#天車行駛到車間南端,準備等15#天車卸完鋼坯向北行駛離開后,再駕駛16#天車到天車蹬車平臺入口處接王秀金。11時20分,張寶艷將16#天車停在車間南端后望向王秀金,看見王秀金站在出坯跨西側天車蹬車平臺入口處,身體越線,被由北向南行駛的15#天車西側端梁刮碰,身體被擠壓在天車西側端梁與軌道護欄之間受傷。
(二)事故救援經過。
事故發生后,張寶艷立即喊15#天車停車并告訴張力15#天車把王秀金擠傷。這時準備對15#天車的小車進行維修的電工張連興由車間南端斜梯爬上天車走臺,由南向北邊走邊打電話,偶然抬頭發現王秀金被15#天車西側端梁刮碰,身體被擠壓在天車西側端梁與軌道護欄之間受傷。張連興立即跑至事故現場并打電話通知天車組組長谷守偉,到達事故現場后,張連興指揮15#天車向北移動,15#天車移走后,王秀金倒在天車走臺上,張連興立即抱起王秀金往下走。11時22分,谷守偉趕到,兩人一起將王秀金抬到地面。同時,谷守偉打電話報告給天車作業長劉俊靜,劉俊靜通知了公司醫務室急救車。11時26分,急救車趕到,谷守偉和劉俊靜將王秀金抬上急救車,送至豐潤區人民醫院搶救。14時,王秀金經搶救無效死亡。
三、事故瞞報及核查經過
(一)事故瞞報經過。
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人員將事故情況逐級上報給唐山新寶泰鋼鐵有限公司安全副總經理李家東,李家東立即打電話向公司總經理張貴磊報告,但張貴磊在河南老家休假,手機關機,電話沒有打通。4月10日,張貴磊回唐山后,李家東向張貴磊匯報了事故及善后處理情況,但張貴磊一直未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二)事故核查經過。
20xx年6月10日,豐潤區安監局接到群眾舉報,20xx年3月25日,唐山新寶泰鋼鐵有限公司發生一起生產安全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接到舉報后,豐潤區安監局立即組織人員趕赴唐山新寶泰鋼鐵有限公司進行核查。經核查,該公司于20xx年3月24日11時20分發生一起機械傷害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事故發生后,該公司未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后經群眾舉報豐潤區安監局查證屬實。
四、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
(一)直接原因。
唐山新寶泰鋼鐵有限公司煉鋼廠連鑄車間出坯跨鋼渣熱悶崗位天車工王秀金忽視安全,違反安全管理規定,未經批準擅自登上煉鋼廠連鑄車間出坯跨西側天車蹬車平臺站在入口處,身體越線,造成被15#天車刮碰擠壓。
(二)間接原因。
1.唐山新寶泰鋼鐵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人員安全意識淡薄,未盡到安全管理職責,安全檢查走過場,隱患排查不力,起重機械在吊運物品過程中未安排專人進行現場安全管理,天車蹬車平臺入口處未設置相關的警示標志,未能及時發現和有效制止作業人員的違章行為。
2.唐山新寶泰鋼鐵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未教育和督促作業人員嚴格按安全管理規定作業,導致職工安全知識缺乏,安全意識淡薄,忽視安全,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隨意離崗、串崗,擅自進入嚴禁進入的危險場所。
(三)事故性質。
經調查認定,唐山新寶泰鋼鐵有限公司“324”機械傷害事故是一起瞞報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五、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
(一)免于追究責任人員。
1.王秀金,女,唐山新寶泰鋼鐵有限公司煉鋼廠連鑄車間出坯跨鋼渣熱悶崗位天車工。忽視安全,違反安全管理規定,擅自登上煉鋼廠連鑄車間出坯跨西側天車蹬車平臺站在入口處,身體越線,造成被15#天車刮碰擠壓,導致事故發生,對此次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責任,鑒于其在此次事故中已經死亡,建議不再追究其責任。
(二)建議公司內部處理人員。
2.張寶艷,女,唐山新寶泰鋼鐵有限公司煉鋼廠連鑄車間出坯跨16#天車天車工。 違反規定,擅自答應王秀金到天車蹬車平臺入口處接她,致使王秀金忽視安全,違反安全管理規定,擅自登上天車蹬車平臺站在入口處,身體越線,造成被15#天車刮碰擠壓,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責任,建議由唐山新寶泰鋼鐵有限公司按照公司內部管理規定給予1000元的經濟處罰。
3.谷守偉,男,唐山新寶泰鋼鐵有限公司煉鋼廠天車組組長,負責天車組的全面工作。未盡到安全管理職責,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檢查不到位,未能及時發現和有效制止王秀金的違章行為,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責任,建議由唐山新寶泰鋼鐵有限公司按照公司內部管理規定給予2500元的經濟處罰。
4.劉俊靜,男,唐山新寶泰鋼鐵有限公司煉鋼廠天車作業長,負責煉鋼廠天車作業的全面工作。未盡到安全管理職責,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未能及時發現和有效制止王秀金的違章行為,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責任,建議由唐山新寶泰鋼鐵有限公司按照公司內部管理規定給予5000元的經濟處罰。
5.米寶軍,男,唐山新寶泰鋼鐵有限公司煉鋼廠安全員,負責煉鋼廠安全管理工作。未盡到安全管理職責,安全管理不到位,隱患排查不到位,未能及時發現和有效制止王秀金的違章行為,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責任,建議由唐山新寶泰鋼鐵有限公司按照公司內部管理規定給予3000元的經濟處罰。
6.路文剛,男,唐山新寶泰鋼鐵有限公司煉鋼廠廠長,負責煉鋼廠全面工作。未盡到安全管理職責,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及時檢查連鑄車間安全生產工作,以致未能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責任,建議由唐山新寶泰鋼鐵有限公司按照公司內部管理規定給予10000元的經濟處罰。
7.董桂兵,男,唐山新寶泰鋼鐵有限公司安全處處長,負責該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未盡到安全管理職責,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及時檢查煉鋼廠連鑄車間安全生產工作,以致未能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責任,建議由唐山新寶泰鋼鐵有限公司按照公司內部管理規定給予5000元的經濟處罰。
8.李家東,男,唐山新寶泰鋼鐵有限公司安全副總經理,負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未盡到安全管理職責,未及時督促、檢查煉鋼廠安全生產工作,以致未能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對此次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建議由唐山新寶泰鋼鐵有限公司按照公司內部管理規定給予10000元的經濟處罰。
對公司其他相關責任人員,建議由唐山新寶泰鋼鐵有限公司按照公司內部管理規定進行處理,并報豐潤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
(三)建議給予行政處罰人員。
9.張貴磊,男,唐山新寶泰鋼鐵有限公司總經理,負責該公司全面工作。未盡到安全管理職責,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未及時督促檢查煉鋼廠安全生產工作,以致未能及時消除事故隱患,事故發生后,未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后經群眾舉報豐潤區安監局查證屬實,對此次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對事故瞞報負有責任,建議責令其寫出深刻的書面檢查,報豐潤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的規定,建議由豐潤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給予張貴磊上一年年收入30%即3.6萬元整罰款的行政處罰,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罰款處罰暫行規定》第十三條第(二)項的規定,建議由豐潤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給予張貴磊上一年年收入100%即12萬元整罰款的行政處罰,兩項合并處罰款15.6萬元整。
(四)對事故責任單位的行政處罰。
唐山新寶泰鋼鐵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事故發生后,未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后經群眾舉報豐潤區安監局查證屬實,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對事故瞞報負有責任。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罰款處罰暫行規定》第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建議由豐潤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給予唐山新寶泰鋼鐵有限公司20萬元整罰款的行政處罰,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罰款處罰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建議由豐潤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給予唐山新寶泰鋼鐵有限公司200萬元整罰款的行政處罰,兩項合并處罰款220萬元整。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唐山新寶泰鋼鐵有限公司要認真汲取事故教訓,立即在全公司范圍內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全面排查和及時消除各類事故隱患,堅決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
(二)唐山新寶泰鋼鐵有限公司要切實加強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進一步深化隱患排查治理,認真完善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唐山新寶泰鋼鐵有限公司要切實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特別是加強對重點崗位和特種作業人員的教育培訓,教育從業人員自覺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從本質上提升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杜絕“三違”現象發生。
安全事故報告14
一:事故概況
事故發生單位:xx公司XX車間(或部門)
事故發生時間:20xx年XX月XX日星期X(:左右)
事故發生地點:XX車間崗位
起因物:
事故類別:
事故原因:
事故嚴重級別:
事故損失工作日總數:天
傷亡人員情況:
作業種類:
二、事故損失
總損失:XX萬元
(1)直經濟損失(元):XX萬元
①人員傷亡后所支出的費用:包括醫療費用(含護理費用)、喪葬費及撫恤費、補助及救濟費歇工工資等;
②善后處理費用:包括處理事故的事務性費用、現場搶救性費用、清理現場費用、事故罰款償費用;
③財產損失價值:包括固定資產損失價值和流動資產損失價值。
(2)間接經濟損失(萬元):XX萬元
①停產、減產損失的價值:
②工作損失價值:
③源損失價值:
④治理環境污染的費用:
⑤補充新員工的培訓費用:
⑥其他損失費用:
三、事故簡要經過
事故調查組必須查明事故發生的經過,事故經過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前,事故發生單位生產作業狀況;
(2)事故發生的具體時間、地點;
(3)事故現場狀況及事故現場保護情況;
(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情況;
(5)事故的報告經過;
(6)事故搶救及事故救援情況;
(7)事故的善后處理情況;
(8)其他與事故發生經過有關的情況。
四、事故原因分析和事故性質認定
(對事故發生進行詳細的原因分析,該部分為報告書核心部分)
(1)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直接原因指直接導致事故發生的原因。它可分為三類:
①物的不安全狀態。是指由于設備不良所引起的,也稱為物的不安全狀態。所謂物的不安全狀態是使事故能發生的不安全的物體條件或物質條件。
②環境原因。指由于環境不良所引起的。
③人的原因。是指由人的不安全行為而引起的事故。所謂人的不安全行為是指違反安全規則和安全操作原則,使事故有可能或有機會發生的行為。
(2)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間接原因指間接原因產生和存在的原因。包括技術、設計上的原因和管理上的原因。間接原因主要有:
①技術的原因。包括:主要裝置、機械、建筑的設計,建筑物竣工后的檢查保養等技術方面不完善,機械裝備的布置,工廠地面、室內照明以及通風、機械工具的設計和保養,危險場所的防護設備及警報設備,防護用具的維護和配備等所存在的技術缺陷。
②教育的原因。包括:與安全有關的知識和經驗不足,對作業過程中的危險性及其安全運行方法無知、輕視不理解、訓練不足,壞習慣及沒有經驗等。
③身體的.原因。包括:身體有缺陷或由于睡眠不足而疲勞、酩酊大醉等。
④精神的原因。包括怠慢、反抗、不滿等不良態度,焦燥、緊張、恐怖、不和等精神狀況,偏狹、固執等性格缺陷。
⑤管理原因。包括:企業主要領導人對安全的責任心不強,作業標準不明確,缺乏檢查保養制度,勞動組織不合理等。
(3)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綜合以上原因,事故調查組認為事故的性質是一起事故
五、總結事故教訓
事故發生單位要認真總結事故的教訓,主要是在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投入、安全生產條件等方面存在那些薄弱環節、漏洞和隱患,要認真對照問題查找根源:
1、事故發生單位應該吸取的教訓;
2、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該吸取的教訓;
3、事故單位有關主管人員和有關部門應該吸取的教訓;
4、從業人員應該吸取的教訓;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是在事故調查分析的基礎上針對事故發生單位在安全生產方面的薄弱環節、漏洞、隱患等提出的。
七、事故責任認定和對責任者處理的意見
通過事故調查分析,對事故的性質有明確結論。其中對認定為自然事故或非責任事故的可不追究事故責任人,對認定為責任事故的,要按照責任大小和承擔責任的不同分別認定下列事故責任者,確定事故主要責任者的原則是以事故的主要原因確定事故的主要責任者。
1、直接責任者:是指其行為與事故發生有直接因果關系的人員。如違章作業人員等。
2、主要責任者:是指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的人員。如違章指揮者等。
3、領導責任者:是指對事故發生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如有關部門的主管人員。對責任事故者的處理意見包括行政處分、紀律處分或者追究民事責任。
直接責任者就是指其行為與事故發生有直接因果關系的人,行為表現為:
(1)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冒險作業;
(2)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違反勞動紀律、玩忽職守;
(3)擅自開動機器設備,擅自更改、拆除、毀壞、挪用安全裝置和設備、設施。
領導責任者就是指其行為對事故發生負有領導責任的人,行為表現為:
(1)沒有按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或未經特殊工種考試合格就上崗操作;
(2)缺乏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或不健全;
(3)設備嚴重失修或超負荷運轉;
(4)缺少或沒有安全措施及安全信號、安全標志、安全用具、個人防護用品缺乏或有缺陷;
(5)對現場工作缺乏檢查或指導錯誤的。
主要責任者是指在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中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的人。
八、其他附件
1、事故調查組成員單位主管領導及參與事故調查處理的主要人員簽字表。
2、事故調查技術鑒定報告等重要證據材料。
安全事故報告15
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報告
20xx年7月11日,九州建筑公司第一項目部在建設過程中,因上架工人違規操作造成1人受傷。由公司人事部組織專人對事故進行調查,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事故發生單位是九州建筑公司,位于南京市鼓樓區徐州路,是私有制生產經營形式,規模150到200人。
二、事故發生經過
20xx年7月11日下午4:50,第一項目部工人在地下室一層北區作業,因作業需要,在移動腳手架的過程中,因工人違規操作且腳手架下部建渣堆積,造成腳手架重心不穩,發生腳手架倒塌事故,致使工人李大三手臂挫傷。
三、事故的應急救援和善后處理
1、事故發生后,第一項目部門經理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并將受傷工人送至醫院急救,同時對事故發生經過進行了解,并及時向公司領導、人事部進行報告,并等待進一步的指示。
2、善后處理。事故發生后,由公司領導主持召開公司內部所有在建項目安全協調會,對受傷工人安置工作進行落實。對今后在建項目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如下安排:
(1)在建項目每周必須進行至少一次班前教育,加強工人安全意識。
(2)在建項目至少配備一名安全員進行現場巡視。
(3)工人進行有較大危險源的施工作業時,必須有專人進行旁站安全管理。
(4)各在建項目需進一步加強獎懲制度的管理力度。
(5)對發生事故的.項目,項目經理必須做出書面檢討。
四、事故傷亡人數及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該事故中一個工人李大三手臂挫傷,并沒有人員的死亡。
初步估計這次的事故的直接經濟損失為3000元.。
五、事故發生的原因
1、事故的直接原因:工人違規操作,未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作業,工人安全意識較薄弱。
2、事故的間接原因:現場管理人員監管力度較弱,工人安全教育不到位,無現場專職安全監管人員。
六、事故的性質
經公司人事部調查及分析認定,該是事故是違規操作、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
七、事故責任劃分
1、事故直接責任人——李大三及其配合工友
李大三及其配合工友在移動腳手架作業時,違反安全操作規程,不按要求移動腳手架,是發生事故的直接原因,應承擔事故發生的直接責任。
2、事故主要責任人——公司現場負責人
公司現場負責人,沒有履行好在建項目安全管理職責,進行安全教育,加強工人安全意識,造成人員受傷,屬失職。公司現場負責人應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
八、整改措施
該事故發生后,公司內部高度重視,舉一反三,認真汲取事故教訓,在公司所有在建工程安全生產進行專項整治,做到防微杜漸,以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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